天然气管网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温宿县财政局202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新疆金地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qzh2025csstbc001
二、项目名称: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三、采购日期:2025年07月07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新疆金地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克苏市城投云山悦府8号楼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50104MABJJLTU50、91652901MAC92XHP04
五、基本情况
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委托对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预算金额:15万元,该项目于2025年7月7日开标,7月8日新疆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7月16日代理公司对其进行答复。新疆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质疑答复不满,于7月1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部门收到投诉后,7月22日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相关情况说明的函,新疆金地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日向本部提交致歉函并承认违法行为,提供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实际参保人数为3人),7月25日,财政部门依法立案,根据中标单位提供的致歉函及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汇总单,确认新疆金地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代理机构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单位温宿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对7月8日新疆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回复与事实明显不符,未正面答复质疑内容。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七、处罚结果
对阿克苏地区宇麒纵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分;鉴于新疆金地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违法行为认识到位,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交致歉函表现,对新疆金地福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项目总金额千分之十,即:150元罚款(项目总金额:15万元)、一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9月12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温宿县财政局
2、联系人:比力克孜
3、联系电话:0997-45301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然气管网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