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招标公告(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德清县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2025)


德清县 | 其他林业服务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
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格描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0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街169号)2022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为保障解密成功,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88412567
质疑联系人:石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388412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娇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299115
质疑联系人:俞晓俊
质疑联系方式:0572-82991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传真:
联系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docx156.2K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1.2M

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docx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德财采确临[2025]3148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代理公司: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3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4章评分办法及标准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第6章采购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1.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编号:ZJXRDQ-2025-JC244.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元)基本概况介绍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1项600000详见采购文件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B.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内容的供应商;C.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三、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5-9-13至2025-9-17(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D.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25年9月20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1.递交采购响应电子备份文件时间:2025年9月23日,9:00~9:30(北京时间);2.采购响应电子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9:30止(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2025年9月23日,9:30正(北京时间);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5.供应商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本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八、竞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二楼),如需邮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邮寄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九、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13388412567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01号2、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娇娇联系电话:0572-8299115质疑受理人:俞晓俊质疑联系方式:0572-8299115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联系人:姚女士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572-8280257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十、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十一、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代理机构所有。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12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内容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计。(该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单位收取)。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请各供应商予以考虑。4答疑与澄清:如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5年9月20日下午4点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本代理机构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磋商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本代理机构将于提交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采购响应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5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竞标,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6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8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如需邮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邮寄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3)超过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其竞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的原则和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10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2天内,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等网站或媒体。11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2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3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4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竞标截止之日或递交磋商、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15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6注意事项:1、磋商响应方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4、15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17注意事项:为保障解密成功,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18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需方”系指采购人。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4.“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三)竞标委托磋商响应方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如磋商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联合体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单一,故不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服务内容单一,不存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故不允许分包。(七)特别说明:1.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在组织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以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总机构或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磋商响应方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响应方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5.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符该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节能环保要求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无效。【本项目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以分包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分包协议。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如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已享受联合体扶持政策的,不再同时享受分包扶持政策。【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八)质疑和投诉1.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评分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磋商响应方的风险磋商响应方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方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公司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响应方有约束力。磋商响应方在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采购代理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依法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至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注:磋商响应方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竞标的。如发现磋商响应方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竞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资格文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凡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可凭网上打印且每一页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等证明材料,代替相应的资格证明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原件,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如审查中发现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其网上注册登记的信息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除该供应商已在采购响应文件中说明并已补充提供相关书面资格证明材料外,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于明显属于供应商信息录入失误的内容,评审时可允许其进行澄清、补正,但磋商小组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扣分或评标加价,其中如是评分因素项的,该项因素应不得予以计分。)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d.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e.磋商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B.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C.磋商响应方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D.磋商响应方的总体情况E.行业认可情况F.空域批文G.成功案例H.商务偏离表I.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技术响应情况B.监测方案C.枯死松树识别方案D.钻蛀类害虫调查方案E.松木清理监理技术方案F.打孔注药监理方案G.项目管理方案H.软硬件投入情况I.服务技术团队情况J.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报价文件(初次):A.采购响应函(格式见附件)B.磋商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磋商初次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D.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竞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相关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清单或报价明细表如有漏项,视同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在磋商小组审查时,若该供应商不同意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并认为其合同总价需作调整的,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磋商响应方对同一竞标产品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响应方协商延长竞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且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单独提交。3.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七)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2.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采购代理公司有权予以拒绝此磋商响应文件,并退回磋商响应方。同时,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3.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4.如果因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公司概不负责。5.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政采云报名程序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七)竞标无效的情形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竞标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限制经营或需前置性经营许可的;(2)磋商时不能按采购文件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的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均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没有盖单位公章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5)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8)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条款及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9)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10)磋商时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该项只针对参与现场开标会议的供应商);(11)竞标产品(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3)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4)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1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法评审使用的;(16)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的格式;(17)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18)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19)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参数指标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磋商小组一致认定);(3)竞标产品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响应方案的;(5)竞标产品数量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响应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3)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5)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上限);(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被拒绝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加▲号项需实质性响应)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本采购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方必须完全响应。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如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项目情况和采购需求:(一)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1、工作内容以德清县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浙江“数字森防”应用场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松树异常无人机和卫星遥感检测技术参数(2024版)》、《浙江省无人机监测林分枯死松树技术规范》关于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的有关标准以及浙江省林业局的有关要求,于2025年9—10月利用空天遥感监测技术及GIS数据处理技术,对德清县飞行监测面积30万亩松林,全域范围专项普查。其中每次外业数据采集起止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业数据处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外业数据采集终止日起算),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外业数据采集起始日起算)。普查数据处理后可以无缝导入到浙江省“数字森防”系统,该项工作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2、工作成果2.1正射影像和枯死松树识别定位矢量数据1份;2.2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统计表1份(包括小班编号、坐标信息、监测面积、疫木数量和发生面积等,并区分松林和非松林小班);2.3原始外业调查记录、数据、照片;2.4松材线虫病疫情分布小班详图,以用于后续清理、监理等工作。小班详图要求,按照县、镇(街道)、村三个级别出图,有清晰的县界、镇(街道)界、村界、小班界线、疫木标识、图例等,可以通过小班图和疫木坐标位置找到疫木。2.5.疫木坐标位置导航数据一套,包含全县范围电子数据1份、发生镇(街道)电子数据1份,协助导入终端,提供使用说明或培训。2.6提供完整2025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一套。2.7提供重点区域疫情调查的记录、数据、照片及疫情分布小班详图。3、相关技术要求3.1.获得2025年东部战区、浙江省内相关空中管理机构空域正式批文后,结合无人机技术与林业地理信息数据的综合服务系统对枯死木进行航拍正射影像;确定枯死松树分布。利用采集影像数据,通过人机交互技术,确定枯死松树经纬度坐标。要求松林监测覆盖率达100%,空中影像可视范围内软件自动判读枯死松树监测准确率达85%,影像平均分辨率1:1000。3.2.形成正射影像图。利用GIS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基于正射影像图对测区内疑似松材线虫病枯死的单株(丛)松树进行判读与标注,形成松材线虫病疫区枯死松树分布图;将地理影像图(谷歌/百度地图等),小班数据图,飞行影像图完美融合。3.3.无人机2025年影像数据要与2024年影像叠加分析,出具分析报告,分析各个镇(街道)疫情发生规律及应对政策建议。(二)钻蛀类害虫专项调查1、工作内容根据《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的通知》(浙林字函〔2025〕199号)文件要求,以初步掌握的松树钻蛀类害虫发生情况为基础,以危害为导向,综合应用地面巡查监测、诱捕监测、遥感监测、实验室检测鉴定等方法,依托“数字森防”及其手机端APP,于2025年10月—2026年10月间,在德清县30万亩松属植物分布的陆地以小班为单位开展调查,同步统计汇总调查数据,并通过“数字森防”及其手机端APP上报,内容包括踏查记录、标准小班调查记录、标本采集及鉴定记录、影像资料等。利用1年左右时间,查清德清县松树钻蛀类害虫基本情况,包括主要危害种类、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评估主要危害种类灾害损失及危害风险,研判发生趋势,为后续防治工作提供详实数据支撑。2、工作成果2.1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调查的组织形式、主要做法、调查结果、问题和建议等。2.2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技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各地的松林资源概况、调查范围与对象、调查技术方法(含新技术应用情况)、调查结果(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种类、分布、发生危害等情况)、灾害损失及风险分级、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存在问题及分析讨论等。2.3松树钻蛀类害虫标本,采集的所有松树钻蛀类害虫标本,每种害虫标本应不少于5号。3、相关技术要求3.1以小班为调查单元开展踏查。一般情况下,踏查任务小班至少涉及全部镇(街道),旅游景点区域和林间防火道路等各类林路两侧松林小班全覆盖。3.2调查人员通过“数字森防”手机端APP采集上报调查信息,每个踏查小班至少采集上报1条现场调查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小班松林健康状况,松树异常原因和林分受害照片,寄主树种、平均树龄、平均胸径、公顷株数等基础数据,被害株率、蛀干类、致死株率等松树被害指标,害虫种类、危害部位和害虫照片。3.3根据踏查小班的松林健康状况,分级设置标准小班,在健康标准小班内开展广谱性调查,每个镇(街道)选择至少2个具有代表性的、便于布设广谱调查设施设备和收集数据小班作为标准小班开展广谱调查,调查掌握健康松林中主要钻蛀类害虫种类的分布情况;在亚健康和不健康的标准小班内开展详细调查,按照随机均匀原则,抽取一定数量设置为标准小班开展详细调查,标准小班应包含所有发生程度、所有主要松属植物种类。非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每个镇(街道)抽取不少于2%;2%比例不足10个的,抽取不少于10个;亚健康/不健康小班不足10个的,全部抽取。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全县抽取不少于50个,要覆盖所有镇(街道)疫点;疫情小班不足50个的,全部设置为标准小班。调查造成危害的主要钻蛀类害虫种类、发生程度、危害方式、危害部位和寄主树种,掌握主要松树钻蛀类害虫的发生和危害情况。3.4采用统一格式标签记录标本采集信息。标签内容包括标本编码、害虫名称、危害部位、害虫照片、生境照片、采集时间、采集地点、寄主树种、采集人姓名等,标签内容由采集人员现场通过“数字森防”手机端APP填报并自动生成标本电子标签,采集人员将标本编码用记号笔写在对应的标本储存器上,带回实验室。3.5害虫标本的形态学以及危害状等信息均应现场拍摄影像。可直接利用“数字森防”手机APP采集和上传标本照片或视频,也可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照片或数码摄像机拍摄视频,但在拍摄影像前需先拍摄手机APP界面中标本编码信息,便于影像后期整理。照片统一采用JPG格式,像素在800万以上;视频统一采用PAL制式。影像资料作为工作过程证明和物种鉴定参考资料,通过“数字森防”手机APP采集的照片或视频不需要整理,可直接上传。但通过数码相机或数码摄像机拍摄的影像资料需要整理,按照标签内容整理每份影像资料,通过“数字森防”电脑端统一上传。(三)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全过程跟踪监理1、工作内容1.1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和上级有关清理质量管理要求,对全县病、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开展质量抽检和验收,以小班为单位实地核查伐桩高度、枝桠清理、死树漏伐情况,检查线路须贯穿整个小班,覆盖山脚至山顶。抽检验收工作于2025年11月—2026年4月期间,开展不少于2轮全过程跟踪监理,累计不少于200人次,同时出具抽样检测质量报告,报告包含三张图:不合格分布图、小班抽检轨迹图、抽检情况分布图。1.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一个疫木车辆管理系统,需要对所有疫木车辆安装高精度定位GPS设备,且可以对GPS轨迹进行跟踪、设置电子围栏,超出会预警报警,并且可以实时监控疫木车辆的状态;对疫木定点处理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可以不同角度实时拍照监督每一车进场疫木,监督疫木企业地磅称重;对每一车疫木进厂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视频和图片需要上传系统,保存3年的数据。1.3打孔注药质量监理,用药剂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有遗漏注药、药液结晶、外流、瓶嘴被堵、多打少打、高度不够、间距超限和尾气孔没有正常打开等不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提供不合格点位图、图片、位置等详细信息,出具打孔注药监理报告。2、工作成果2.1提供每轮次监理报告,每轮报告包含1个汇总报告和各镇(街道)报告。镇(街道)报告包含数据汇总和分布图(小班抽检示意图、不合格分布图、小班抽检轨迹图)。2.2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供总结报告一份,总结PPT一份。2.3每轮结束后,提供导航文件一套,按镇(街道)划分,协助导入镇(街道)除治队,提供使用说明和培训。3、相关技术要求3.1每个小班抽检数量不少于10个伐桩,不足10个伐桩的小班,整个小班进行抽检。按照“510”标准,伐桩高于5厘米为不合格伐桩,枝桠直径大于10毫米的为枝桠残留,现场有枯死松树为漏伐。监理小班所在的村子抽取10户进行房前屋后调查,针对发现的疫木堆放进行记录,进行精确定位、拍照。3.2跟踪监理人员配备无人机、GPS、执法记录仪等基本设备。对每个事件进行拍照,伐桩和枝桠残留进行拍照的同时进行专业GPS定位,照片信息包含:日期、地点、经纬度、导航二维码、小班信息、点位编号等。3.3车辆监管,跟踪监理期间,对每辆疫木运输车进行GPS定位,对超出德清县界线的车辆进行登记询问,其他异常行为及时调查,并及时报告。3.4疫木加工厂监管,给加工厂安装监控,对出现的异地车辆进行登记调查。2025年3月份、4月份进驻疫木加工厂进行调查,主要对疫木的库存量、生产能力等进行登记。3.5对除治队进行处治标准和疫木定位导航培训,对“510”标准进行宣传,对导航电文使用进行培训。(四)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综合验收1、工作内容根据省林业主管部门数字森防系统及施工材料,统计汇总打孔注药数量和分布;抽取一定比例已完成打孔注药的松木,实地检测松树分布位置、松胸径、注药编号、注射瓶数、插瓶角度、注药孔高、孔分布、药嘴是否被堵住、尾气孔是否开放,计算合格率,出具打孔注药验收报告;对于涉及到的除治小班进行质量验收,对核查死树漏伐、已采伐的疫木是否按照技术规程作业,是否存在伐桩超高、伐桩处理不规范、枝桠等剩余物清理是否彻底、疫木及剩余物是否按规定清运下山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检查范围覆盖到所有涉及村,检查小班个数不少于总除治小班总数的60%,出具除治质量验收报告。2、工作成果2.1提供不合格点位图、图片、位置等详细信息,出具打孔注药验收报告。2.2依据疫木伐桩高度、枝桠清理质量、死树漏伐情况、疫木流失状况及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监管等指标开展质量验收,并出具疫木清理质量验收报告。3、相关技术要求3.1配备专业GPS、尺子(可量松树胸径)、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抽检的每棵树进行拍照、定位。照片信息包含:时间、地点、位置、小班信息、导航二维码。3.2以小班为单位对抽检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和打分,并对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整改内容。3.3对不合格点位出具分布图和导航信息。(五)投入本项目实施的人员和设备技术指标要求4.1.投入无人机架数:无人机数量不少于16架,固定翼和旋翼各最少8架。4.2.投入人员数量:最少常驻10人,并拥有固定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AOPA驾驶执照。4.3.投入图形工作站:最少15台,GIS软件2套。4.4.投入相控定位设备:最少10台,定位精度1cm以内。设备要求:基准站+流动站,要求性能稳定可靠,每套主机里有2块顶级TRIMBLE芯片,672以上通道数量,支持GPS、GLONASS、Galileo、北斗、QZSS等;基站差分范围要求30公里,在山区没有网络信号的地方支持后处理差分(PPK),也可以支持卫星差分,后处理差分精度小于1cm,卫星差分精度小于5cm。4.5.高光谱相机:1200个光谱通道,1920个空间通道数,优于2.5nm的光谱分辨率。4.6.无人机可搭载多光谱成像设备(至少五个波段);多光谱相机要求同时收集五个不连续的光谱波段;校准精确,可重复测量;可消除各种平台上的图像失真;能单机运行,也可选用来自飞行器的外部触发和数据连结;能够获取用于大范围拼接的单波段影像。4.7.多光谱影像和倾斜摄影要求:多光谱影像分辨率要求1:1000;多光谱影像无变形、无失真。相机镜头应为定焦镜头,且对焦无穷远,各相机内方位元素可精确测定。相机的单次拍照有效像素不低于1亿。4.8.飞行精度不小于7.0cm,平均成图精度不小于10.0cm,最高精度不小于5.0cm。4.9.拟投入项目无人机具备2种以上起飞方式和2种以上降落方式。4.10.枯死木地面核查终端软件要求:可以把所有枯死木坐标信息全部录入终端,终端可以协助管理人员到现场对枯死木的位置信息等进行抽查、核查等工作,并可以对实地核查信息进行信息采集,同时具有RFID功能,可以为后期疫木的运输检查进行快速信息核实认证。必须有数字森防系统软件,能自动化判读枯死松树位置等信息4.11.对重点疫情区域实时全天候监测,三维建模:对监测山区进行360°LiDAR扫描,提供带有POS信息的点云及影像,对山谷、林区等狭窄地带松林进行全面监测,确保不遗漏。采用设备精度不低于15mm,IMU采样率200mhz,近红外激光波长,0.35mrad激光发散度,测距2400米以上,激光发射频率:≥1,100,000点/秒;4.12.提供《数字森防智能软件》和《林业病虫害识别数据采集软件》,有林木健康分析工具,可以分类识别松材线虫、松毛虫、松褐天牛等不同病虫感染的程度和原因;不仅可以对枯死木和健康树木进行区分,还可以根据病虫害的程度,区分出9类不同健康程度的树木情况,可以分析利用的指数包括:绿度、叶绿素、冠层水分含量、光使用率等。4.13.提供秋普数据验证平台或软件:秋普数据可以导入手机或者PDA端,在户外可以查询每棵树的小班信息,并可以调取导航找到实际位置。(六)人员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配备足够的内外业作业人员投入本项目服务。在响应文件中列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学历证明等。一旦成交,必须是投标承诺的人员实际参与本项目报告编制服务。(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必须由成交供应商独立负责组织完成,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有分包、转包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项目完成后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商务条款▲一、项目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0月31日。▲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所有工作实施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甲方收到该报告后1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给乙方。(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四、验收方式:1.松材线虫病普查:以专家评审通过为验收合格(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钻蛀类害虫调查:出具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并经省林业局认可为验收合格。3.松材线虫病疫木全过程除治监理:完成所有监理任务并出具总监理报告为验收合格。4.松材线虫病除治质量综合验收:以完成疫木除治小班质量验收和打孔注药监理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通过为验收合格。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评审办法。一、开标1、开标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网络)参加。2、开标准备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网络)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3所有二次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如有问题,请致电95763。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报价失败的,则视为无效。二、磋商小组(一)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其成员由采购方代表及从政府采购评审的相关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二)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三、竞争性磋商评审原则与方法(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磋商响应方提供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磋商响应方,对所有磋商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4)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磋商响应方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5)在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7)需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1.磋商会由采购代理公司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到场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电子磋商开标及评审程序4.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4.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4.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4.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磋商小组确认采购文件,讨论决定是否需要求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可变动部分)进行实质性变动。6.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检查磋商响应方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对磋商响应方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7.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A.磋商小组按照商务、资格进行分工审核磋商响应文件。各专家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有侧重的进行分工。B.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8.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磋商响应方是否具有磋商资格。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0.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1.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响应方对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磋商响应方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磋商响应方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磋商响应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磋商响应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2.对响应文件初次报价部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剔除初次报价中不合理的成分。13.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2轮的磋商。A.磋商响应方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磋商产品的性能、用途、销售。B.磋商小组就讨论和汇总的情况与磋商响应方展开磋商,磋商分为技术和商务两部分,商务磋商主要内容为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特殊承诺。C.磋商响应方确认服务的配置及商务要求并对磋商记录确认后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D.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五分钟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E.磋商小组对磋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综合评分法初步确定成交供应商。F.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凡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可凭网上打印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代替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原件,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如审查中发现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其网上注册登记的信息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除该供应商已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并已补充提供相关书面资格证明材料外,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于明显属于供应商信息录入失误的内容,评审时可允许其进行澄清、补正,但磋商小组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扣分或评标加价,其中如是评分因素项的,该项因素应不得予以计分。G.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成交候选人,并编写磋商报告。H.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I.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成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标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4.采购代理公司公布最终评审结果。14.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4.2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5.开标会议结束。五、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A.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B.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综合评分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6.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商务资信及其他、技术分等三部分。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客观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磋商响应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竞标人书面说明(包括人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多种构成要素说明),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传真的形式当场提供,但必须在事后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实)。竞标人不能在评审委员会提出说明要求后半小时内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将该竞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竞标处理。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应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或采购文件中标明的最高限价)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6.2评标内容及标准评分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价格(10分)1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10%×100技术分(66分)技术响应情况14分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中第二点“项目情况和技术要求”里的参数得基本分14分,技术指标若出现负偏离的,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监测方案8分监测方案包括无人机的选型、航线规划、空域审批流程和塔台航线申请、地面精度控制、航片采集和处理、自动化处理、地理信息处理、数字森防上图8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内容(0-1分),最高得分8分。枯死松树识别方案4分无人机AI识别原理和案例、样本数据库练习与图例、现场核查与数据纠偏、成果图(枯死松树分布示意图、自动识别与现场核查对比分布图、飞行轨迹图)4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内容(0-1分),最高得分4分。钻蛀类害虫调查方案4分地面监测技术、遥感监测技术识别、样本鉴定方法、成果分布图4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内容(0-1分),最高得分4分。松木清理监理技术方案4分松木清理监理方案包括监理技术措施、监理内容评判标准与图例、监理人员管理措施、监理成果图(阀桩分布示意图、不合格分布图、人员轨迹图)4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内容(0-1分),最高得分4分。打孔注药监理方案4分打孔注药监理方案包括打孔注药验收标准、不合格图例、验收打分规则与评分表设计4部分组成,每个部分(0-1分),最高4分。项目管理方案 4分项目管理方案包括质量管理目标与措施、进度目标与措施、应急管理、风险管理4部分组成,每个部分内容(0-1分),最高得分4分。软硬件投入情况14分1、投入多旋翼无人机8架(含)以上,得2分;注:须提供自有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2、投入固定翼无人机8架(含)以上,得2分;注:须提供自有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3、投入高光谱相机2台(含)以上的,得3分;注:须提供自有发票扫描件或者复印件4、投入定位设备(RTK且有效期检定证书)10套(含)以上,得3分;注:须提供自有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5、投入《数字森防智能软件》和《林业病虫害识别数据采集软件》,提供软件界面截图,每个软件得2分,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项目团队情况10分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涵盖无人机专业、林业森保专业、工程测量、地理信息或遥感专业的,每个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共4分。2、团队人员中具有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或者林业高级工程师且有注册测绘师职称的,每个人员得2分,最多得4分。3、团队人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高级管理师且具有网络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每个人员得1分,最多得2分注: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24分投标企业总体情况7分1、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得2分;2、供应商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须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服务)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未提供不得分。行业认可情况6分1、供应商在国家级技术书刊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监测技术文件的得3分;在省级技术书刊发表的,得2分;在地市级技术刊物发表的,得1分;在县区级技术刊物发表的,得0.5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所承接松材线虫病无人机监测项目,相关案例在国家级相关刊物发表的,得3分;在省级相关刊物发表的,得2分;在地市级相关刊物发表的,得1分;在县区级相关刊物发表的,得0.5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空域批文10分供应商获得2025年民航管理局、东部战区、浙江省军区、湖州军区、地方公安的空域正式批文,每个级别批文得2分,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成功案例1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数量进行打分,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6.3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1、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并由磋商小组出具废标报告: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成交通知(一)磋商结束后,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无采购响应商质疑,由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发《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应在公示发出10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机构领取通知书,若有质疑投诉的可在质疑投诉处理后领取。(二)如有恶意质疑、投诉,且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给予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进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三)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采购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合同授予(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公司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二)合同正本应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由采购代理机构。(三)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__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5、2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需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5.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6.1履行时间:6.2履行方式:6.3履行地点:七、款项支付7.1付款方式: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9.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9.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9.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3.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代理机构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采购响应文件格式本章节内容提供部分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采购文件中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磋商响应方自行制作。附件一:采购响应函致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磋商响应方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声明如下: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采购响应文件。2、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年龄:。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和排斥潜在磋商响应方的内容,也不存在引起歧义和误解的内容,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所以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6、我方在采购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8、本采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偏离或保留均已在采购响应文件第页,第条中明示或在磋商偏离表中明示。9、我单位承诺,本成交价为浙江地区最低价之一(最近三个月之内)。10、本采购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90日内有效。11、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二:磋商初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序号磋商项目内容磋商总价(人民币/元)项目负责人备注1磋商总价(大写): 注:报价表上的价格须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相关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响应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三:磋商初次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人民币元)总价(人民币元)服务期限小计其它相关费用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相一致)注:供应商在填报报价明细表时应按照采购需求服务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方(盖章):日期: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磋商,全权处理本次招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磋商响应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私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注:1、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一式二份,商务标中有一份,另一份可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随授权代表身份证一起交验。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且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否则将可能导致授权委托书无效。附件五:企业业绩情况注:企业业绩是指磋商响应方年1月1日至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序号业主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采购响应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注:本表格为商务要求中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要求,“偏离原因”项应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填写“无偏离”或未填写项将视同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七: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一览表(偏离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技术指标投标服务实际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偏离原因注:1、投标人必须按采购需求一一对应,如实填写《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服务承诺一览表(偏离表)》,未按要求填写的,有可能作负偏离处理。未填写项将视同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八: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附件九:技术资料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职责分工姓名现职务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专业工龄联系电话/手机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技术人员…注: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技术人员应附有关身份证明、从业资格证明(如有)、职称证(如有)、社保缴费等等有关证明文件等。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磋商响应方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承诺函(采购人):我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磋商声明书致:_________(代理公司、采购单位名称):_________(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人或其他),经营地址。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项目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成交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现已清楚知道本项目的采购人情况,与之不存在投资关系、行政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厉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3.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如有,请如实说明)4.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5.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类服务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如有,请如实说明)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五: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仅供参考)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相应内容所在磋商响应文件页码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备注:为方便专家评审,请各供应商将本表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并置于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之前。供应商自查表(本表不需要放入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内部自查使用)(格式仅供参考)1、封面及项目名称部分(正确打√、有误打×)序号内容封面部分声明书部分标书内容核对初查复查初查复查初查复查1项目名称、标项(XXXX采购项目) 2公司名称:3授权代表:(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人名、项目名称、格式、事由)5标书封面(盖章、项目名称、标项、时间、格式、事由)6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7标书装订顺序、格式、正副本是否正确8......9102、资格审查部分(正确打√、有误打×)序号内容原件核对初查复查12345678注:以上内容缺失任何一部分都将可能导致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3、实质性响应部分(正确打√、有误打×)序号内容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初查复查初查复查1技术部分要求中标“▲”部分是否有负偏离2商务条款部分是否有负偏离3是否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情形,并对照检查自身标书内容是否具有采购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45注:技术部分要求中标“▲”部分和商务条款部分只允许无偏离或正偏离,任何负偏离的情形将导致标书无效。注:上表内容填写视具体情况第一步由标书制作人员先框定,技术标人员复核,牵头负责人员审定,标书完成后初查为制作人相互检查、复查为牵头负责人。标书制作小组人员名单:牵头负责人:综合标负责人:技术标负责人:商务标负责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石先生:13388412567代理机构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吕女士:0572-8299115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口否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是口否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口否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斤供应商,是口否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口否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是口否口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是口否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口否9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口否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口否口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是口否采购人审查意见: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无影响公平竞争情况。采购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085月10日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德财采确临[2025]3148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XRDQ-2025-JC24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代理公司: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3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4章评分办法及标准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第6章采购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1.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编号:ZJXRDQ-2025-JC244.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数量预算(元)基本概况介绍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1项600000详见采购文件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B.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内容的供应商;C.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三、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5-9-13至2025-9-17(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D.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25年9月20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1.递交采购响应电子备份文件时间:2025年9月23日,9:00~9:30(北京时间);2.采购响应电子备份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9:30止(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2025年9月23日,9:30正(北京时间);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5.供应商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本代理机构,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八、竞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二楼),如需邮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邮寄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九、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生态林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13388412567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01号2、采购代理公司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娇娇联系电话:0572-8299115质疑受理人:俞晓俊质疑联系方式:0572-8299115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联系人:姚女士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572-8280257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十、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十一、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代理机构所有。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12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内容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相应比例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不足壹万元按壹万元计。(该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单位收取)。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请各供应商予以考虑。4答疑与澄清:如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5年9月20日下午4点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本代理机构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磋商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本代理机构将于提交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采购响应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5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竞标,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6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3日9时30分,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02开标室。8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如需邮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邮寄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分公司(德清县武康街道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3)超过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其竞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的原则和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10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2天内,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等网站或媒体。11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2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3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4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竞标截止之日或递交磋商、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15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16注意事项:1、磋商响应方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4、15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17注意事项:为保障解密成功,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18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需方”系指采购人。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4.“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三)竞标委托磋商响应方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如磋商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联合体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内容单一,故不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服务内容单一,不存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故不允许分包。(七)特别说明:1.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在组织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以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总机构或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磋商响应方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响应方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5.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符该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要求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节能环保要求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无效。【本项目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以分包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分包协议。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9如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已享受联合体扶持政策的,不再同时享受分包扶持政策。【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八)质疑和投诉1.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评分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磋商响应方的风险磋商响应方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方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公司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响应方有约束力。磋商响应方在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采购代理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依法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至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注:磋商响应方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竞标的。如发现磋商响应方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竞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资格文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凡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可凭网上打印且每一页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等证明材料,代替相应的资格证明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原件,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如审查中发现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其网上注册登记的信息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除该供应商已在采购响应文件中说明并已补充提供相关书面资格证明材料外,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于明显属于供应商信息录入失误的内容,评审时可允许其进行澄清、补正,但磋商小组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扣分或评标加价,其中如是评分因素项的,该项因素应不得予以计分。)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d.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e.磋商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供应商采购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B.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C.磋商响应方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D.磋商响应方的总体情况E.行业认可情况F.空域批文G.成功案例H.商务偏离表I.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技术响应情况B.监测方案C.枯死松树识别方案D.钻蛀类害虫调查方案E.松木清理监理技术方案F.打孔注药监理方案G.项目管理方案H.软硬件投入情况I.服务技术团队情况J.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报价文件(初次):A.采购响应函(格式见附件)B.磋商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磋商初次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D.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竞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相关设施、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清单或报价明细表如有漏项,视同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在磋商小组审查时,若该供应商不同意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并认为其合同总价需作调整的,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磋商响应方对同一竞标产品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响应方协商延长竞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且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单独提交。3.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七)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2.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采购代理公司有权予以拒绝此磋商响应文件,并退回磋商响应方。同时,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3.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4.如果因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公司概不负责。5.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政采云报名程序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七)竞标无效的情形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竞标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限制经营或需前置性经营许可的;(2)磋商时不能按采购文件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的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均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没有盖单位公章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5)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8)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条款及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9)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10)磋商时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该项只针对参与现场开标会议的供应商);(11)竞标产品(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3)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4)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1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法评审使用的;(16)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的格式;(17)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18)供应商未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19)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参数指标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磋商小组一致认定);(3)竞标产品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响应方案的;(5)竞标产品数量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响应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3)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5)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上限);(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被拒绝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加▲号项需实质性响应)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本采购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方必须完全响应。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如下: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项目情况和采购需求:(一)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1、工作内容以德清县森林资源“一张图”为基础,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浙江“数字森防”应用场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松树异常无人机和卫星遥感检测技术参数(2024版)》、《浙江省无人机监测林分枯死松树技术规范》关于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的有关标准以及浙江省林业局的有关要求,于2025年9—10月利用空天遥感监测技术及GIS数据处理技术,对德清县飞行监测面积30万亩松林,全域范围专项普查。其中每次外业数据采集起止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业数据处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外业数据采集终止日起算),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外业数据采集起始日起算)。普查数据处理后可以无缝导入到浙江省“数字森防”系统,该项工作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2、工作成果2.1正射影像和枯死松树识别定位矢量数据1份;2.2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统计表1份(包括小班编号、坐标信息、监测面积、疫木数量和发生面积等,并区分松林和非松林小班);2.3原始外业调查记录、数据、照片;2.4松材线虫病疫情分布小班详图,以用于后续清理、监理等工作。小班详图要求,按照县、镇(街道)、村三个级别出图,有清晰的县界、镇(街道)界、村界、小班界线、疫木标识、图例等,可以通过小班图和疫木坐标位置找到疫木。2.5.疫木坐标位置导航数据一套,包含全县范围电子数据1份、发生镇(街道)电子数据1份,协助导入终端,提供使用说明或培训。2.6提供完整2025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一套。2.7提供重点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及疫木除治监理验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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