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临沂市儿童福利院2025)



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5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1004656 项目名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 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135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5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9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电子交易平台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公告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未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4.售价: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因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9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因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39-860110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8号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39-8770078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5369307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null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1004656项目名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日期:2025年9月响应须知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办事指南”下载“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bszn/20200619/0e498e09-a914-475f-9079-3456199592aa.html)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磋商指令,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采购业务澄清答复菜单进行回复。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关于电子化流程的注意事项1、操作系统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各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相应操作手册,按手册提示操作,各供应商应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见通知:(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00310/50dbfe23-5b97-4114-8d3f-309c50acfd92.html)二、在线磋商操作指南1.评审委员会在线发起答疑新增质询序质询编号单位名称质询标题回答期限(分钟)回答人姓名查看评委会意见1ZX2021003国泰测试单位一关于测试项目0916远程测试09161的质疑300王建新增质询X发出质询取消质询质询标题关于测试项目0916远程测试09161的质疑质询内容(*)回复要求(*)质询单位(*)选择回答期限300分钟300分钟注:可手动输入回答时间期限,只可以是数字。2.供应商在采购业务澄清答复菜单点击答复ygzyYFrameAllaspx/lt=搜索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新消息提醒,请点击查看x临沂公共资源网上开评标系统文件(F)编辑(E)查看(M)收藏夹(A)工具)帮助(H)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王建,欢迎您!服务大厅首页信息网关闭O2021年11月12日14时41分36秒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采购业务未答复OPNE库号澄清问题编号标段(包)名称澄清问题标题发出时间回答期限回答人姓名答复自招标文件下载2021/11/1214:尚未回答目邀请书确认1ZX2021004测试项目0916远程测试09161关于测试项目0916远程测试09161的质疑300分钟尚未回答+40:51自交易文件下-邀请类自网上提问答文件下自上传投标文件自澄清答复首在线报价自电子合同签订自交易见证书首中标通知书质疑投诉3.填写答复内容上传附件签章确认发送给评审委员会答复X修改保存签章确认01澄清问题信息澄清问题编号:ZX2021004发出时间:2021年11月12日14:40:51澄清问题标题:关于测试项目0916远程测试09161的质疑内容:1213123123123123回答期限:2021年11月12日19:40:51剩余回答时间:0天4时58分23秒回复要求:123123123123123123123123102回答明细回答单位名称:国泰测试单位一回答内容:回答人姓名:王建03附件信息电子件名称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石)管理说明相关附件无电子件电子件管理请上传与本次澄清相关的附件三、磋商报价操作指南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各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具体操作如下:1.供应商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选择供应商,进入在线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二次报价。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测试单位二,欢迎您!服务大厅首页信息网关闭2021年04月13日15时46分29秒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111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采购业务报价中项目历史报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搜索自交易文件下载曾交易文件下载-邀请类自网上提问自答疑文件下载首上传响应文件首澄清答复保证金入账查询首在线报价1电子合同签订首交易见证书首中标通知书首投诉登记自邀请书确认工程业务2.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01项目信息分包编号:21CGXMSZ0007-1分包名称:【国泰测试项目】hsj20210325测试项目【国泰测试】hsj-0325需求-多轮报价测试标段1采购人: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执行机构: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标书送达时间:2021/3/2614:04:44投标报价:110049710.6302投标报价新增报价当前处于第6轮报价阶段,您尚未参与报价。序号报次数报价单位报价人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报价金额(元)提交状态报价1第1轮次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标书报价03-2614:04110049710.63已提交3.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7一总则7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21六确定成交30第二章采购邀请4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7第四章采购需求51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6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7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10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2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3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4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1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由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承担项目某一部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该部分项目的特定条件。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应当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4.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8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财政专户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两册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二章采购邀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应当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②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⑤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将导致报价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报价处理。8.4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5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10.5.1商务部分(1)报价函;(2)报价文件;(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4)节能环保产品;(5)商务条款偏离表;(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8)其他材料。10.5.2资信部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者财务状况报告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者相关材料扫描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5.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5.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完整、清晰。10.5.3技术部分(1)技术评审文件;(2)技术明细表(含偏离);(3)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10.5.3.1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1.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5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2.磋商保证金12.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4.2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0539-8770063。15.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5.1传输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2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6.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撤回16.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16.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6.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6.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开启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一)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提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在线解密。给予供应商在线解密的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三)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四)公布供应商名称等内容;(五)供应商对开启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3人以上单数)组成。17.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7.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7.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资格审查18.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1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8.2.1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8.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19.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9.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章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19.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9.7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响应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9.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0.无效响应20.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0.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磋商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1.6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21.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1.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确认。22.比较和评价2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2.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磋商。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22.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可给予认证产品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23.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采购项目终止23.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4.保密要求24.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5.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7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7.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8.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履约保证金30.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0.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0.3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1.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1.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磋商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1.2.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1.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2.预付款32.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2.2本项目采购人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表。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3.1融资流程(一)登记融资需求。供应商只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记即可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一键联通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申请融资服务。(二)对接资金供需。供应商可以进入“融资超市”自主选择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自主对接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撮合模式”由平台合作机构提供融资专业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供应商的融资需求,主动对接供应商,平台同步将融资信息和信用报告与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享,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三)完成授信审批。金融机构提高贷前风险筛查效率,确保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完成对目标客户贷款的授信审批。届时,成交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获取合同融资服务。(四)锁定合同账号。对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获得的融资项目,贷款金融机构应在“融资平台”对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认并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信息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采购合同,未经相关贷款银行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的银行账号。(五)资金即时到账。金融机构提前办理完善供应商融资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随即向供应商账号发放贷款,确保供应商资金需求及时到位。33.2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采购人做好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配合工作,协助供应商根据融资需要及时变更合同账号,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合同锁定账号。34.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要求。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供应商和贷款银行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要求。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银行账户。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37.履约验收3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7.3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确定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37.4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37.5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失信记录:(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三)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四)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在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功能、工艺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的;(六)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的;(七)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验收小组成员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八)其他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第三方权益且情节较重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37.6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失信记录:(一)不履行验收义务且拒不纠正的;(二)未按规定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三)与供应商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四)履约验收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影响的;(五)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37.7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成员、供应商在合同履约及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影响公共利益或者采购人权益,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的,由财政部门予以约谈,责令改正,并根据诚信管理规定予以记录、公告。38.质疑与接收3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8.3接收方式:现场提交书面纸质版质疑函。38.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按 时□ 不按时□合 格□ 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1004656项目名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人: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日期:2025年9月第二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9-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1004656项目名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5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详见磋商文件13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参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12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8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址: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3.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电子交易平台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下载操作将被自动记录,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如参加投标/报价,将被拒绝。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公告或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未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4.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因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因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联系方式:0539-860110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8号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0539-877007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内容1.1采购人: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联系方式:0539-8601100采购人: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联系方式:0539-86011001.2采购代理机构: 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8号联系人:高工电话: 0539-8770078采购代理机构: 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8号联系人:高工电话: 0539-8770078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3.6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否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其中标的全部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标的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是否允许分包、转包:否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其中标的全部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标的全部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2.2本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投标人须在预算内报价,超出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135万元。(3)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本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投标人须在预算内报价,超出预算的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135万元。(3)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5.6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是 □ 否☑ ),潜在投标人需自行踏勘 是否答疑会:( 是 □ 否 ☑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是 □ 否☑ ),潜在投标人需自行踏勘 是否答疑会:( 是 □ 否 ☑ )8.68.6是否兼投不兼中:本项目不适用是否兼投不兼中:本项目不适用10.510.5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11.111.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维修基金、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包括工人工资、社保、福利、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必要的专用工具和耗材费用,本项目投入设备的摊销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供应商中标后,需一次性置办日常维修用各种工具用具及日常保安、保洁的各种日常消耗品,以上用品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维修基金、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包括工人工资、社保、福利、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必要的专用工具和耗材费用,本项目投入设备的摊销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供应商中标后,需一次性置办日常维修用各种工具用具及日常保安、保洁的各种日常消耗品,以上用品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2.112.1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3.113.1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14.114.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5.115.1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小时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截止系统自动停止签到。开标时,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小时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截止系统自动停止签到。开标时,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11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24日09:00(北京时间)18.1.118.1.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19.219.2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时间:响应时间截止前的1个工作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时间:响应时间截止前的1个工作日。24.224.2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分法☑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综合评分法☑2828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 ☑ 否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 ☑ 否 □3232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33.1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34.134.1预付款比例为:10%预付款比例为:10%37.3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39-8770087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8号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临沂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539-8770087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县(区)柳青北京路8号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无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无2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经采购人认可是□ 否☑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经采购人认可是□ 否☑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合同条款1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2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每月10日前供应商提供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发票,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维修基金的支付按季度结算,结算时间为季度末。(因财政集中支付障碍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服务费延迟支付,不受此限,但采购人应尽快办理)。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每月10日前供应商提供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发票,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维修基金的支付按季度结算,结算时间为季度末。(因财政集中支付障碍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服务费延迟支付,不受此限,但采购人应尽快办理)。33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一年。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6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四章采购需求一、物业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为办公区和业务服务区的保安、保洁、绿化、维修、消防等物业服务。1、项目名称:临沂市儿童福利院(临沂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服务范围:院内所有服务区域内的保洁、保安、绿化、全天24小时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维修人员值班、安保值班)、专业维保(空调维保、消防设施维保、办公设备维修)、公共设施维修(水、电、暖、照明等设施设备维修)、楼体内维修(门、窗、墙、棚顶、纱窗、窗帘等),防水维修(楼顶、楼体、下水道、化粪池、路面)等。3、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前15个工作日,采购人根据项目考核办法对中标单位服务期内的服务进行整体考核,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续签一年。二、服务内容和标准(一)保洁方面(工作时间:上午07: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穿着整洁、干净,服务热情。中标人须配备相关消杀、保洁设备(包括消毒设备及用品、保洁车、洗地车、尘推车、抛光机、垃圾转运车等),洗洁精、洁厕净、消毒液、垃圾袋、拖把等低值易耗品需均由中标人提供。1.办公综合楼、业务服务区域、道路及绿化区域内的所有公共环境卫生。2.楼体、亮化灯、垃圾箱等所有器材设施的擦拭保养,康复设施、娱乐设施(玩具)的清洁保持。儿童床架、走廊扶手、档案橱、衣橱、桌椅、门、墙面、开关、室内挂式消毒机、灭蚊灯等儿童设施设备每日擦拭两遍,保持干净无污渍。3.公共部位每日打扫,做到杂物、废弃物随时清理。玻璃、纱窗、窗台每日擦拭两遍,外表面每季度清洁两次,保持清洁。早上清理所有垃圾,更换门口消毒液(鞋底),所有室内地面(包括科室负责的楼梯段)用消毒液擦拭,每日清洁地面两次,如有不洁之处,随时清理干净。4.垃圾实行袋装化,在各楼层公共部位设立公共垃圾箱,在露天公共部位设立杂物箱,由清洁工清运、处理(直接运至垃圾中转站)每日两次。5.楼(区域)地面积水、垃圾、烟头等每日清扫两次,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等。对人员出人频繁之地,进行不间断的走动保洁。6.公共道路每日清扫两次,保持道路整洁。7.公共区域的宣传栏、垃圾筒等公共设备、设施清洁或清洗每周至少两次。8.公共区域室内外的地面清扫、拖洗每日两次。9.保持电梯轿厢(包括厢内)、井道、底坑、机房及各梯整流控制柜的清洁,每日两次。10.绿化区域的生活垃圾清理、扫除每日一次;全年对服务区域内定期进行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蝇等消杀工作。11.拖把、抹布、扫帚、簸箕用84消毒液浸泡消毒每日一次,晾干备用,分类使用,保持干净无异味。12.公共会议室、接待室的桌、椅台面、文件柜等家具每周擦拭一次。13.各楼天台、地沟等设施每周清扫一次。14.各楼层的洗手间和洗澡间内设施、设备每日清洗及保洁两次,包括洗手盆台面及水池、厕所(马桶、便池等),保持干净无异味。浴室地面无水渍,浴缸清洁干净。15.各楼层内的生活垃圾每日收集两次,并更换垃圾袋,定期清洁垃圾筒等,保持洁净。将楼层的垃圾清运、处理,对楼内公共设施进行擦洗保洁。16.使用专业消毒药剂定点、定计划进行环保消味除菌工作每日一次。17.按时清运、处理垃圾,定时高压冲洗垃圾车,定期进行灭虫、消毒,每周一次。18.完成科室内临时性保洁工作安排。服务标准:建立儿童养育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办公楼(区域)环境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清洁率100%。1.所有儿童养育区餐厅桌面、地面无油渍。2.外围及周边道路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迹、油渍;明沟、窨井内无杂物、无异味;各种标示标牌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水印;路灯表面干净无污渍。3.绿化带内无杂物,花台表面干净无污渍。4.大厅、楼内公共部位:公共通道地面、走廊干净、无污渍,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5.会议室地面、墙面洁净,无灰尘及污渍;天花板、风口目视无灰尘、污渍;桌椅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6.楼梯及楼梯间步梯表面干净无污渍,防滑条(缝)干净,扶手栏杆表面干净无灰尘,防火门及闭门器表面干净无污渍,墙面、天花板无积尘、蛛网。7.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大小便器表面干净,无污渍,有光泽;各种隔断表面干净,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8.停车场地面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油渍、污渍;各种指示牌表面干净有光泽;消防器材表面干净,摆放整齐;减速带表面干净无明显污迹,各种道闸表面无灰尘。9.开水间及清洁间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天花板干净无蛛网,灯罩表面无积尘、蛛网,墙面干净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干净无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明显异味。10.电梯及电梯厅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操作面板无污迹、无灰尘、无印迹,地面干净,空气清新、无异味;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地面干净有光泽。11.电器设施:灯泡、灯管、灯罩无积尘、无污迹。装饰件无积尘、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积尘、无明显污迹。12.垃圾桶及果皮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应超过2/3,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13.宣传栏等公共设施保持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报警器、火警通讯电话插座、灭火器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污迹;喷淋盖、烟感器无积尘、无污渍。监控摄像头、门警器、消防栓表面光亮、无积尘、无斑点。14.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1)每天定时清运、处理垃圾至少两次。(垃圾较多时适当增加清运次数)(2)将物业项目内所有桶内垃圾清理干净封好胶袋口。(3)垃圾清运处理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应符合山东省有关法规规定。15.医疗垃圾清运、处理工作:(1)垃圾的清运、处理,由物业公司协调,垃圾清运点四周必须无散落垃圾、无异味,必须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2)所有垃圾必须日产日清,清洁人员每天定时到各点收集废纸及可再生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二)维保维护工程方面(一般维保人员持电工证等适合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上岗)服务内容:1.院内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全天24小时值班(消防中控室值班、维修人员值班)、专业维保(空调维保、消防设施维保)、公共设施维修(水、电、暖、照明、净水等设施维修)。2.所有服务区域内维修(门、窗、墙、棚顶、照明、纱窗、窗帘等),防水(楼顶、楼体、下水道、化粪池、路面)等维修。服务标准:1.保障服务区域所有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各种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记录保持完整,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巡视工作,夜间巡逻每小时一次,做好相应记录。2.建立24小时维修值班制度,接到报修时,在维修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应立即安排维修,原则上2小时内修复完毕。3.建立维修工具、材料登记备案制度,维修材料使用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尽量修旧利废,避免铺张浪费,如果更换新耗材,必须清楚记录耗材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4.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及时、认真清理现场,并将有维修结果反馈至报修方。注:消防设施维保必须由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有消防维保资质的公司实施,消防维保人员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上岗、空调维保人员必须持电工证、高空作业证等上岗,否则招标人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维保维修基金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据实结算。(3)公共设备维护、保养1.给排水、供水系统:服务内容:(1)建立正常用水、供水、排水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年度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计划及总体节能计划。(2)节约用水,防止冒、滴、漏,大面积跑水事故的发生;每日记录水表数量,及时掌握用水情况。(3)保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定期检查水泵运转情况。(4)定期检修维护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水表等,保证其正常运转。(5)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转,防止阻塞。服务标准:(1)每日一次对给水系统进行检查巡视,压力符合要求,仪表指示准确,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2)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机电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每月检查、保养、维护、清洁一次,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3)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维修合格率100%;给排水系统发生事故时,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一般事故的抢修做到不过夜;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4)制定停水、爆管等应急处理程序,计划停水按规定提前通知。(5)计量器具、压力仪表按规定周期送质检局校验。2.机电、照明及自动化系统管理:服务内容:(1)对服务区域内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照明装置、电子屏、电脑、打印机、音响等设备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年度总体节能计划。(2)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和电气维修制度。(3)供电和维修人员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有人员值班,做到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显示灯完好;电气线路符合设计、施工技术要求,线路负荷要满足用户的要求、确保发配电设备安全运行。(4)停电限电与管理及时协调,事先出通知。(5)对临时施工工程有用电管理措施。(6)发生特殊情况,如火灾、地震、水灾时,及时切断电源。(7)负责对路灯、草坪灯电源的操作,保证供电正常。(8)确保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及专用照明灯管、灯泡完好,发现损坏,及时调换。(9)密切监视和掌握电梯的运行动态,及时与管理部门沟通做好需变动的电梯运行的调度、管理工作,出现故障及时报修。服务标准:(1)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2)建立各项设备档案、台账、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器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土,无鼠、虫害发生;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2小时,零星维修合格率100%。(5)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确保用电完全。(6)管理和维护好楼宇灯光亮化的设施。(7)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8)供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9%、弱电设备完好率达到98%。每半年对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线、避雷网、屋面设备、其它金属物体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及时解决。(9)雨季前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查,保持避雷系统完整性,不得擅自拆除、迁改避雷设施。(10)每季度对强、弱电井、设备间内的机电设备、配电柜接地装置进行检查,每月对变配电设备接地装置、避雷器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配电柜(箱)、管道、金属构架物接地良好。(11)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3.空调运行维护:服务内容:(1)做好院内各科室空调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2)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空调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服务标准:(1)定期巡查设备运行状态并记录运行参数。(2)每月检查空调主机,测试运行控制和安全控制功能,分析运行数据。(3)定期检查循环泵,每年进行一次添加更换润滑油、除锈刷漆等维护保养。(4)定期对滤网等进行检查、清洗和保养。(5)定期对空调进行检查,紧固服务标准;螺栓、测试绝缘,保证系统的用电安全;管道、阀门无锈蚀,保温层完好无破损,无跑、冒、滴、漏现象。(6)定期对空调设施设备进行能耗统计和分析,做好节能工作;在每个供冷供热期交替运行之前,或系统停机一段时间后重新投入运行时,必须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严格仔细的检查、清洗、测试和调整,确定正常后方能投入运行。(7)空调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实施维修,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100%。(四)秩序管理(保安、消防控制室等值班人员)提供秩序维护服务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并在其规定的权限内提供服务。1.安保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覆盖指定区域内所有公共、关键区域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业务服务楼、食堂、机房、周界围墙及敏感区域等。(2)安保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制度,确保无监控盲区,及时处理异常情况。(3)对主要出入口进行严格管控、执行来访登记、身份验证及物品检查流程,严防不法人员混入,维护区域秩序和安全。(4)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针对突发事件(如遇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能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保持联动。(5)上下班髙峰期间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外立岗,必须按规定交接班,交接时双方对值班室内的一切物品和当班情况必须交接清楚并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当班有必要传达和提醒下班注意的事项),交接班时须提前10分钟。(6)定期为院提供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7)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服务标准:(1)保障院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记录。(2)上岗前接受相关安全护卫、安全防范知识与技能培训,上岗后每月定期组织相关培训。(3)统一着装,仪表端正,态度和蔼,礼貌待人。(4)工作时不会客、聊天、上网、娱乐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按照计划组织演练。(6)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采取果断措施,并立即报告。(7)制定巡逻方案,每2小时巡逻一次,确保巡逻到位,重点部位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做好巡逻记录。(8)广场、停车场有专人管理和巡查,及时处理停车不规范、阻塞消防通道等现象。(9)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偷盗、人身伤害、擅自闯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行为。(10)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1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外来车辆未经院领导允许严禁进入院区,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12)对接大件物品搬出实行核实记录。(13)积极参与院区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如遇突发事积极参与救援,保障院区秩序安全。2.消防控制室服务内容:(1)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确保消防控制室在任何时候都有人员值守,值班人员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应对各类紧急情况。(2)熟悉并掌握消防控制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操作规程,定期测试系统各项功能,确保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3)规范操作监控室设施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制定防火、浸水、电梯困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每年至少组织消防演练两次。(5)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新到期的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区域、消防器材责任到人。(6)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报警信号及时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7)积极参与院内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如遇突发事积极参与救援,保障院内秩序安全。服务标准:(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密监视整个院内及周边安全状况。(2)持证上岗,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操作方式及流程。(3)严格执行院内管理规定,规范填写各类消防控制室记录、巡视检查记录。(4)工作期间不得喧哗、睡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5)室内应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6)及时发现意外情况,按照操作预案办理,第一时间向物业集中新值班人员报告。(五)其他事项1.以上所有岗位不能兼职、必须按照岗位人数配备人员,并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上岗。2.物业档案资料管理。3.周边地区事务性联络工作。4.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招标补充承诺。5.成交供应商配岗人员及服务事项未达到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的,采购人视情况有权扣除或暂缓拨付相关物业费用,直至成交供应商方整改完成。若不积极整改影响运行或采购人正常工作,可视为其单方面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6.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成,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7.所有物业相关人员与物业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所有物业公司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物业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均由物业公司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以保证采购人在物业公司与物业人员产生争议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三、物业管理服务费及人员配备要求1.本项目预算价为135万元/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包含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维修基金、按照物业服务标准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包括工人工资、社保、福利、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必要的专用工具和耗材费用,本项目投入设备的摊销费、税金、合理利润等。注:供应商中标后,需一次性置办日常维修用各种工具用具及日常保安、保洁的各种日常消耗品,以上用品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支付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每月10日前供应商提供上月的物业服务费发票,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维修基金的支付按季度结算,结算时间为季度末。(因财政集中支付障碍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服务费延迟支付,不受此限,但采购人应尽快办理)。3.人员配备要求:物业经理1人、保洁员14人(其中儿童养育区11人;办公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人;室外绿化保洁1人)、保安6人、控制室值班员6人、专业维修员2人(含公共设施维修、办公电子设备维护、消防设施维保、空调设备维护等)。(1)项目经理:从业五年以上,专业技能熟练,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报价时需拟定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服务期间项目经理的更换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特殊情况或采购人要求辞退更换的除外)。(2)保洁人员:相貌端庄,作风正派;物业公司专职保洁工作经历的保洁员不得少于保洁员总数的50%;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3)维修人员:至少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证)》★,男性,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无不良犯罪记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4)控制室值班员: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作风正派,责任心强。(5)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6)所有人员无重大疾病史和传染病史,无残疾及其他生理缺陷;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指派人员时均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所有人员均不得与招标方工作人员有亲属及其他关系。四、物业公共部分维修费用界定维修基金共175270.8元,包含院内水电暖配件更换、空调设备维修、消防设施维修更换等,院内的小修、养护的材料、空调设备配件、消防设施更换产品及配件采购前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认,否则不予认可,所有采购的维修材料及更换配件产品,必须是国标产品。带★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标处理。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法定特殊情况下,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审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1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者财务状况报告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者相关材料扫描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9《中小企业声明函》10其他符合性评审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技术明细表(含偏离)5“第 4 章 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条款情况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8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9属于串通响应文件,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12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二)评分细则具体评审方法:评分项评审因素评分标准价格部分(20分)报价(2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商务部分(10分)业绩(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类似项目(物业服务)业绩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技术部分(70分)保洁管理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洁管理方案(日常保洁、专项保洁、垃圾清运、消杀管理)进行评价:方案内容满足上述要求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扣1分,扣完为止。公共设备维护、保养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公共设备维护、给排水(供水)系统、空调运行维护、机电、照明及自动化系统管理)进行评价:方案内容满足上述要求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扣1分,扣完为止。维保维护工程方案和秩序管理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维护工程方案和秩序管理方案(日常维护保养方案,专业维保方案,安保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进行评价:方案内容满足上述要求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扣1分,扣完为止。其他管理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其他管理方案(日常检查、周边地区事务性联络、物业档案管理、各类突发事件)进行评价:方案内容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2.5分,扣完为止;每发现一处描述不合理或不完善的扣1分,扣完为止。三、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报价×10%;监狱企业评审价格=总报价-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注: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价格=总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注: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4.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节能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4%×技术部分总分值+(节能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4%×价格部分总分值。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环保产品加分=技术加分+报价加分=(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4%×技术部分总分值+(环保产品报价之和÷总报价)×4%×价格部分总分值。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述类型,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以上证书以扫描件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行业分类为物业管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二、商务部分(一)报价函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文件邀请(项目编号),签章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1.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货物的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5.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6.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全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单位签章:日期:(二)报价文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报价单位:元服务期限小写:大写:总价服务期限小写:大写:总价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总价”是指提供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2)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2.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序号岗位名称数量单价(月)服务期(月)合计(元)备注1项目经理1122保洁员14123保安6124控制室值班员6125专业维修员212合计29//报价金额合计(元)小写:大写:注:本表格无固定格式;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要求及本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列明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明细。可以自拟格式。说明:(1)如果按分项报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为准修正总价。(2)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自行填报,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3)如果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内容为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服务明细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项目组职位及工作内容工作经验或证书注:后附项目人员证书的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5.最后报价函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最后报价1总价:小写:大写:备注(三)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日期: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四)节能环保产品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 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 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数量 单价小计12...合计说明: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2.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且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价价格单位:元序号产 品名 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 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数量单价小计1234...合计说明:1.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2.表中内容为本次采购中涉及的证书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且提供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 称制造商品牌产品型 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价格数量 单价小计12...合计说明: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内的品目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且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 依据的标准 1A020101 计算机设备★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 2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A0201060102 激光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104 针式打印机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A02010604 显示设备 ★A0201060401 液晶显示器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33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2028)4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6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 制冷压缩机 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 水源热泵机组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0)★A02052305 空调机组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 ( 制冷量>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机房空调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 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9★A020609 镇流器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896) 10A020618 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 限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 》 ( GB 21455-2013),待 2019 年修订发布后, 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 ( 制冷 量 ≤14000W)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 14000W)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 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19) 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6969)11A020619 照明设备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GB 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12★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 13★A020911 视频设备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 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 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531)15★A060805 便器 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 25502) 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30717) 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 1616★A060806 水嘴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1617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9)16181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说明(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备注1234…说明:1.以上合同须真实有效;2.附合同扫描件。(七)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供应商关联单位声明我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单位名称,如没有填“无”),不存在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我单位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说明: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财政部《关于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因此,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八)其他材料三、资信部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扫描件。3.联合体响应文件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2.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正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背面授权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被授权人(签章)注:自然人响应文件的无需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者财务状况报告应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者相关材料扫描件;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说明: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7.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四、技术部分1.技术评审文件保洁管理方案;公共设备维护、保养方案;维保维护工程、秩序管理方案;其他管理方案。2.技术明细表(含偏离)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偏离说明:如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规范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技术明细表(含偏离)》;如无偏离,可不填此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临沂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甲方:乙方:第一部分合同书(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以(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五、付款途径六、付款方式七、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交付地点:八、考核办法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2部分合同条款经评审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5.“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6.“采购文件”指发布的本项目采购文件。7.“响应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接受的响应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三、合同价格四、付款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2.交付地点: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5.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6.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十一、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二、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三、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四、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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