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招标公告(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5)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HWT032975

项目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9-14 09:38:35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9-21 09:30:00

公告附件

询价文件-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docx

合同-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docx

技术规范书-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doc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HHWT032975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9-14 09:38:35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9-21 09:3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21 09:30:00

开标时间

2025-09-21 09: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5-09-14 09:38:35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5-09-21 09:3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联系人

罗丹棋

联系电话

0660-3408822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询价文件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请报价单位根据项目技术规范书(另附)及下列条件报价(报价需注明增值税税率,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项目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培训辅助服务。(1)组织做好从汕尾至杭州(高铁汕尾站至杭州西站,包含退改签费用)的往返交通(购票)出行工作。(2)组织做好员工汕尾、杭州往返日用餐或餐补发放工作。往返日的两个半天(合计后视为1天)若不能组织人员用餐,按每人12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给学员自行用餐,费用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二、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表、营业执照、业绩情况、商务偏差声明函、技术偏差声明函和报价单位认为应当递交的其他资料。三、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似的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按国家法律法规存在不可投标的情况或处于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计划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五、相关合同条款详见合同模板。六、报价、付款方式和截止时间:(一)报价方式合同暂定总价为:*元,大写:*元整,税率*%,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额:*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包含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整个合同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含退改签费用)、食宿费、保险费、咨询费、培训费、调研费、税费等各相关费用。如乙方人员驻甲方指定点现场办公期间,差旅食宿费用及安排均由乙方自理。(二)付款方式1.结算金额:按合同固定单价及实际签证工程量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结算材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相应培训辅助服务费。3.乙方须在上述每笔费用支付之前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付款条件不满足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工期、服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4.税率调整:若因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增值税税率调整,且乙方所报税率在该文件调整范围之内的,甲方将按国家政策调整合同价格中所含税费,并以合同结算的方式支付实际合同费用,即合同总价按如下方式调整:合同最终价格=原合同实际工程结算总价÷(1+原合同税率)×(1+按政策调整后税率)。(三)报价截止时间:以商务网为准。七、联系人商务联系人:罗丹棋电话:0660-3408822技术联系人:陈朝强电话:0660-3408802八、报价截止时间:以商务网为准。9、报价文件(1)报价说明:1.报价表应根据报价单位自身的情况、、分析市场情况并充分考虑合同条件及以上报价说明完成,该报价不得低于报价单位完成本项目的成本。2.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及授权代表签章。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价格的单位均为:元(人民币)。4.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5.报价错误的修正询价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与工作量的乘积之和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乘以工作量为准,除非询价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且无须经过报价单位的确认同意。如果报价单位的报价与询价文件相比有漏项或缺项,将按照所有报价单位中该项的最高报价计入该单位的报价总价中予以评审。(2)报价表:表1-1合同价格总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含税综合合价备注1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项1* 费用包含完成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详见表2-1分项报价表。合计:人民币 * 元(大写: * 元整 ,其中不含税合计总价: * 元;税金: * 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表2-1分项价格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人数含税单价含税合价备注1交通费用汕尾站至杭州西站的往返高铁票86* * (最终以实际人数结算)2用餐或餐补汕尾至杭州往返日的用餐或餐补86* * 两个半天,合计后视为1天,按每人120元/天的补助标准,最终以实际人数结算3保险费用五天的人身意外险86* * 保险理赔不低于50万(最终以实际人数结算)4总费用/* 按86人计算注:1.总报价,系询价单位支付给报价单位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且包含了税费、合同实施过程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2.本报价表的报价已包含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表中的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工作范围以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为准;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3)偏差声明函:3-1商务偏差声明函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报价文件的商务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采购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询价文件条款号询价文件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情况提出偏差的理由备注注:1.如报价单位对询价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表格空白的,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无偏差。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日期:年月日3-2技术偏差声明函致: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报价文件的技术偏差(若有,详见下表)。除下表所列的偏差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采购人可以认为我方完全接受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序号询价文件条款号询价文件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情况提出偏差的理由备注注:1.如报价单位对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提出异议,应在表格中清楚地指明修改后的条款及理由。2.若无偏差,请在表格中注明。表格空白的,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无偏差。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日期:年月日(4)营业执照等、资格要求证明文件:(5)业绩情况:序号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与合同完成日期用户评价备注(电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23……注:1.表中所列业绩应同时后附符合业绩条件要求的合同复印件等,所提供材料以能清晰显示业绩条件要求中所注明要素为标准,如:合同中技术规格参数对应页、验收材料、用户使用报告、联系人电话等)。2.报价单位应结合本次询价工作内容/标的,以及本次询价对报价单位的资质要求提供业绩情况。报价单位名称及公章:日期:年月日(6)不转包承诺书不转包承诺书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我方(报价人名称)于年月日自愿参与你方(项目名称)的报价,如我方有幸能够承接本项目,我方承诺:不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接受你方的以下处罚:一、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不免除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处罚。二、接受你方扣除我方合同总价10%的处罚。三、接受你方将我方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的处罚。四、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件)的,我方将完全负责,自愿接受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处罚。承诺人名称及公章:日期:年月日(7)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尤其是投标单位有特别的优势,或是对《技术协议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响应,请详细列明。(8)报价单位信息表(用于后期合同签署)序号项目内容备注1商务联系人:2电话:3技术联系人:4电话:5法定代表人:6邮箱地址: 7公司传真:8公司邮编:9公司通讯地址:10统一代码:11开户银行:12联行号:13户名:14账号:用于结算汇款,务必确认与后期开发票账户一致合同编号甲方:* 乙方: 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甲方:&2025年9月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期间的辅助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培训辅助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1.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分两期进行,计划如下:第一期: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10月20日启程,10月24日返程)。第二期: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10月27日启程,10月31日返程)。具体时间待双方商议后再确定。如时间有变动,以委托方通知为准。2.疗养地点: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3.服务进度: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合理安排;4.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第二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时间和方式1.结算金额:按合同固定单价及实际签证工程量进行结算。2.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结算材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相应培训辅助服务费。乙方须在上述每笔费用支付之前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因付款条件不满足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工期、服务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第三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确定一名项目联系人,并将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服务前告知乙方。2、甲方提供服务场地。第四条乙方责任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1《合同价格表》所列产品内容。2、乙方应充分与甲方进行沟通,了解甲方服务内容要求,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咨询服务。3、乙方负责按期交付服务给甲方。4、乙方应确定一名服务联系人,将该联系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甲方;第五条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约定1、未经对方同意,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的任何信息。2、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在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的过程中所接触、了解和所可能接触、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3、双方应当尊重和维护对方知名度,在对外宣传、报道中可互相提名和使用服务期间所拍照片,但不得基于恶意的宣传和报道目的。4、双方应当尊重和维护对方及其所经营产品的形象和声誉。第六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免责条款因战争、地震、火灾、雪灾、暴风雨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情形,如意外事件,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责任的,该方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应通过最快捷的方式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上述事件发生的证明文件。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2、本合同签订后,一方严重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者导致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3、因不可抗力或遇有法律规定的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其它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解除本合同。4、依法解除本合同应当采用书面通知方式,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本合同即解除。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合同的一切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5、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附件内容乙方已完成知悉与确认。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合同价格表附件2:技术协议书附件3:项目保廉责任书附件4: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合同签字页(本页无正文)甲 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盖章)乙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商务联系人:罗丹棋电话:0660-348822技术联系人:陈飞燕电话:0660-3408698邮编:516623(邮寄、开票)公司地址、电话: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白沙湖畔 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0660-3408608统一代码:91441500760618188Q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尾分行账号:705557737111商务联系人:* 电话:* 技术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邮箱地址:* 公司传真:* 公司邮编:* 公司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联行号:* 户名:& 账号:* 附件1:合同价格表表1-1合同价格总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含税综合合价备注1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项1* 费用包含完成技术协议书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详见表2-1分项报价表。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元整 ,其中不含税合计总价:* 元;税金:* 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表2-1分项价格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人数含税单价含税合价备注1交通费用汕尾站至杭州西站的往返高铁票86* * (最终以实际人数结算)2用餐或餐补汕尾至杭州往返日的用餐或餐补86* * 两个半天,合计后视为1天,按每人120元/天的补助标准,最终以实际人数结算3保险费用五天的人身意外险86* * 保险理赔不低于50万(最终以实际人数结算)4总费用/* 按86人计算附件2:技术协议书一、总则1.1本技术协议书主要适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需求,它提出了该疗休养辅助服务项目的概括、疗休养后勤保障服务目的、疗休养后勤保障服务的具体技术要求。本技术协议书规定了中标方提供的所有疗休养辅助服务的相关技术条件、质量保障、效果评估、结束后的后续服务等。1.2本技术协议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内容,并且符合现场实施疗休养实际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疗休养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协议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疗休养举办条件的影响。1.3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疗休养服务完全满足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1.4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1.5本技术协议书经供需双方认可后作为疗休养辅助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二、简况2.1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2.2疗休养班概况:2.2.1疗休养对象: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2.2.2参培人数:总人数约86人,分两期参加(43人/期)。2.2.3疗休养地点: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2.2.4疗休养时间:疗休养分两期进行,计划如下:第一期: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10月20日启程,10月24日返程)。第二期: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10月27日启程,10月31日返程)。具体时间待双方商议后再确定。2.3内容:充分利用工人疗休养院(基地)的自然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开展康复、理疗、心理测评、健康科普等服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宣讲和技术技能交流,把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技能提升融入疗休养活动。三、疗休养班辅助服务内容3.1组织做好从汕尾至杭州(高铁汕尾站至杭州西)的往返交通(购票)出行工作。3.2组织做好员工汕尾、杭州往返日用餐或餐补发放工作。往返日的两个半天(合计后视为1天)若不能组织人员用餐,按每人12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给学员自行用餐,费用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四、服务保障要求4.1要求服务保障满足疗休养的正常开展。4.2要求汕尾至杭州往返交通购票及时(含退改签手续办理)。五、服务方式本项目采用按实际人数结算方式。该项目涉及的餐补、交通费(含退改签费用)、项目所有费用的税金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招标方另行解决。具体可参照下表进行分项报价。项目内容费用(含税),元备注交通费用汕尾到杭州西的往返高铁票汕尾至杭州西的往返高铁票(按实际人数结算)用餐或餐补汕尾至杭州往返日的用餐或餐补汕尾至杭州往返日的用餐或餐补(按实际人数结算)其他费用总费用按86人计算。六、双方责任6.1招标方权利义务6.1.1负责审批投标方提供的疗休养后勤保障实施工作方案。6.1.2负责提出疗休养后勤保障服务要求,为投标方制定方案提供依据。6.1.3负责选派参加疗休养的人员。6.1.4协助投标方做好疗休养期间学员的管理。6.2投标方权利义务6.2.1负责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疗休养计划制定疗休养的辅助服务方案。6.2.2负责做好疗休养行程具体安排和策划,协助做好疗休养后勤服务的组织与实施。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工作中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八、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在疗休养实施期间,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对辅助服务进行评价。根据疗休养辅助服务执行情况,对辅助服务满意度≥85%,在疗休养结束后支付全部合同款;对辅助服务满意度≥75%、附件3:项目保廉责任书项目保廉责任书项目名称:红海湾发电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地址:汕尾电厂合同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广东能源集团的规章制度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特订立本保廉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物资采购等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业务活动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收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房屋、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项目合同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相关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六)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协助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该项目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产品、材料和设备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业务活动中进行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廉政纪律要求,不准有以下行为:(1)不准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给予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将认定乙方为“不合格供应商(承包方)”;(这是高压线,不得触碰)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附件4: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外包工程/供应商保密协议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已经或即将形成【原材料/设备/货物/服务】的采购供应关系,为了进行长期的密切合作,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和&(下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过程中,乙方及其雇员所接触到的所有的与甲方建设、甲方业务、甲方经营等等相关的任何信息,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披露。乙方不允许对涉及到甲方有关的社会舆情提供任何信息,或者发表任何意见。2、乙方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甲方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其他乙方负有的保密信息包括在甲方处所获悉的关于甲方生产经营的任何信息、甲方日常电力生产的信息、甲方设施设备的信息等。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双方合作项目之外使用或向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者在甲方处获得的任何信息,不论商业秘密或信息是口头、书面、磁盘、胶片或电子件等形式存在的。4、当甲方提出收回包含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乙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甲方,或应甲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5、乙方在甲方公司内活动时,应听从甲方接待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实验室、办公室、发电机组等工作环境。6、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如在甲方场地进行工作,乙方及乙方雇员不得随意对甲方场地内的任何区域或场景进行拍照或录像,更不得将所拍摄的照片或录像,通过任何媒体渠道发至公共网络媒体。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损失严重且无法计算的,按照乙方与甲方的合同金额的30%起计算。7、如果乙方的雇员因双方合作关系而需要在甲方公司现场办公的,则乙方应当保证其前述雇员遵守本保密协议的规定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同时,对于前述乙方雇员在甲方的一切行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8、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甲方有权根据违反的程度以及造成的损害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广东能源集团供应商灰名单黑名单管理办法》,重新评估认定乙方的地位;(2)终止双方的合作;(3)要求赔偿损失。在采取上述措施之前,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在先通知。9、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信息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日期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人民币为合同金额1%,违约金不抵损失的,乙方应补足;基于乙方的担保责任,乙方的雇员、代表、顾问或其他因乙方披露而知悉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对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10、本协议下双方的保密义务在乙方获取了甲方的保密信息后的3年内有效,并且在此期间其效力不受合作关系终止及其它任何期限的届满或终结的影响。11、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有效印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名称: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技术规范书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一、总则3二、简况3三、疗休养辅助服务内容4四、服务保障要求4五、服务方式4六、双方责任5七、其他5八、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5一、总则1.1本技术协议书主要适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需求,它提出了该疗休养辅助服务项目的概括、疗休养后勤保障服务目的、疗休养后勤保障服务的具体技术要求。本技术协议书规定了中标方提供的所有疗休养辅助服务的相关技术条件、质量保障、效果评估、结束后的后续服务等。1.2本技术协议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内容,并且符合现场实施疗休养实际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疗休养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协议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疗休养举办条件的影响。1.3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疗休养服务完全满足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招标人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1.4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1.5本技术协议书经供需双方认可后作为疗休养辅助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二、简况2.1名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2.2疗休养班概况:2.2.1疗休养对象: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2.2.2参培人数:总人数约86人,分两期参加(43人/期)。2.2.3疗休养地点:浙江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2.2.4疗休养时间:疗休养分两期进行,计划如下:第一期: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10月20日启程,10月24日返程)。第二期:202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10月27日启程,10月31日返程)。具体时间待双方商议后再确定。2.3内容:充分利用工人疗休养院(基地)的自然治疗资源和医疗技术,开展康复、理疗、心理测评、健康科普等服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形势政策宣讲和技术技能交流,把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技能提升融入疗休养活动。三、疗休养班辅助服务内容3.1组织做好从汕尾至杭州(高铁汕尾站至杭州西)的往返交通(购票)出行工作。3.2组织做好员工汕尾、杭州往返日用餐或餐补发放工作。往返日的两个半天若不能组织人员用餐,按每人12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给学员自行用餐,费用按实际参加人数结算。四、服务保障要求4.1要求服务保障满足疗休养的正常开展。4.2要求汕尾至杭州往返交通购票及时(含退改签手续办理)。五、服务方式本项目采用按实际人数结算方式。该项目涉及的餐补、交通费、项目所有费用的税金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招标方另行解决。具体可参照下表进行分项报价。项目内容费用(含税),元备注交通费用汕尾到杭州西的往返高铁票汕尾至杭州西的往返高铁票(按实际人数结算)用餐或餐补汕尾至杭州往返日的用餐或餐补汕尾至杭州往返日的用餐或餐补(按实际人数结算)其他费用总费用按86人计算。六、双方责任6.1招标方权利义务6.1.1负责审批投标方提供的疗休养后勤保障实施工作方案。6.1.2负责提出疗休养后勤保障服务要求,为投标方制定方案提供依据。6.1.3负责选派参加疗休养的人员。6.1.4协助投标方做好疗休养期间学员的管理。6.2投标方权利义务6.2.1负责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疗休养计划制定疗休养的辅助服务方案。6.2.2负责做好疗休养行程具体安排和策划,协助做好疗休养后勤服务的组织与实施。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工作中协商解决,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八、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在疗休养实施期间,招标方与投标方共同对辅助服务进行评价。根据疗休养辅助服务执行情况,对辅助服务满意度≥85%,在疗休养结束后支付全部合同款;对辅助服务满意度≥75%、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模板投标人一旦中标,承诺与发标人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1.总则1.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适用于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项目,工程合同名称(或合同号):,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1.2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全生产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全生产管理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1.3投标人如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条文明确提出异议,招标人则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投标人可以在其投标报价中单独列出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否则,招标人则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4确定中标单位后,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各项内容将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5本协议书所称“发包方”指招标人,即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指中标人。2.安全生产责任及要求2.1发包方的责任和义务2.1.1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并留存承包单位各有关证照副件一份。对承包单位所有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组织考试。每年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员、工作负责人进行重新审查、考核、公布。2.1.2由项目负责人向承包单位提供发包方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现场方面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对承包单位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对承包单位制订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并监督实施。由项目负责人开工前对承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保留书面证据。2.1.3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并将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发包方日常管理。2.1.4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辐射、烧(灼)烫伤、淹溺、职业病、高空坠落和倒塌(坍塌)伤人等及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的区域工作时,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向承包单位交底,并要求承包单位制订可行的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发包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承包单位交底。承包单位必须向发包方提出施工方案,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2.1.5督促承包单位保证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做到与施工同步,并能保证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监督承包单位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用具。2.1.6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如大、小修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安全工作,及时向承包单位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2.1.7发包方有责任向承包单位施工人员讲明发包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2.1.8有权对外包工程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承包单位工作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应及时纠正,对现场发现的各种不安全隐患有权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或停工整顿。情况严重者,发包方有权即时终止施工合同并将有关个人或承包单位清退出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2.1.9在施工中,如承包单位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发包方应尽力协助承包单位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承担。2.1.10在施工中发生事故后,发包方应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并按国家的有关事故调查管理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发包方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有权要求承包单位调查清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备案。2.1.11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前,将《外包工程管理》标准告知承包单位。并执行《外包工程管理》标准之考核管理规定。2.1.12由于不可抗力(如雷电、洪水、台风等极端天气)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2.1.13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发包方对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对承包单位作出评分。2.2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2.1承包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现场施工中,承包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发包方发布的安全生产管理、消防、文明生产(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内容,对所辖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安全负全责。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法规、规程、规定、标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如长期施工,应每年进行一次考试。2.2.2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发包单位发布的有关安全、消防、现场文明生产(施工)办法。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入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发包单位工作票制度。开工前,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到发包方安全监察分部办理《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凭证到运行工作票室按《工作票管理》办理工作票许可开工手续。承包单位施工人员违反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由发包方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文明生产方面的标准,根据承包单位考核管理进行积分考核。2.2.3承包单位应接受发包方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疗休养,并认同发包方的安全生产政策,执行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疗休养计划。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疗休养并取得相关安全管理有效证书,报发包方备案,并经疗休养合格后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发包单位提供的入场前三级安全教育疗休养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电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各种机动车、潜水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对登高作业人员应组织进行体检合格,将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台帐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体检表复印件报发包方备案。严禁承包单位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禁止承包单位把在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发包方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2.2.4承包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根据施工工程性质、施工环境等不同为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2.2.5承包单位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承包单位按发包方规定要求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在现场施工中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方提出对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对发包方提出的各项整改内容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发包方。2.2.6承包单位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承包单位人员应熟悉发包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2.2.7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发包单位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应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规作业,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责任事故。除发包方直接责任外,一切人身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均由承包单位负全部经济责任及全部行政责任;如使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负责向发包方赔偿。2.2.8依法设立满足工程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设施、工器具、入厂危险品以及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2.2.9承包单位应及时与发包单位接洽,全面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危险源和工作风险,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按专业项目划分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详实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经发包方工程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邀请发包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全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发包方工程项目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否则严禁开工。2.2.10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人员担任,对外包工程的安全施工负总责,对工作负责人和参加工作人员是否胜任称职负责,并应经常亲自或委派工程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资质符合工程项目要求。接受发包方项目管理部门及安监部门施工资质审查,并提供资料。2.2.11承包单位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承包单位负责,工作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技术安全交底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负责人每天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向现场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项目施工工艺特点、危险有害因素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并接受考试。并有指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设监护人。2.2.12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发包单位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2.2.13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承包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监察分部,并按国家的有关事故调查管理规定配合开展事故调查。2.2.13a)发生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2.2.13b)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发包方设备损坏事故时,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发包方、承包单位双方共同按照发包方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以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发包方有权对承包单位及肇事个人进行经济考核,清退,直到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2.2.13c)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时,双方应尽力协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政府劳动、公安、应急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时统计上报。2.2.14承包单位应充分投保,以应对潜在的安全生产管理赔偿责任。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2.2.15承包单位在施工中所携带钱财、设备、材料等物品应自行看管好,如有丢失,可告知发包方协助调查,如属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如发现承包单位所雇佣员工盗窃发包方物品财物时,由承包单位承担发包方财产损失,情节严重者,发包方有权将事故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2.16由于不可抗力(如雷电、洪水、台风等极端天气)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的损失。2.2.17承包单位须遵守发包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2.2.18承包单位须遵守发包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发包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2.2.19承包单位须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有关要求,在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或区域悬挂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承包单位须对在现场作业的人员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委托有资质的卫生医疗机构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承包单位与劳动者应有劳动合同关系,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诉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或变更补充说明清楚。承包单位须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承包单位不得拖欠工人工资。2.2.2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承包单位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a)不按施工方案施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事故。b)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c)使用有隐患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d)擅自损坏、毁坏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事故。3.甲、乙双方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责任:3.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场所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经督促不奏效者,发包方有责任安排其他人员处理,但承包单位必须付给发包方相应的劳务费用,并限期交纳,拒不交纳者,加倍从工程款中扣除。经常性的发生不文明施工又不进行整改的,可不予工程结算。3.2发生事故,甲、乙双方首先要尽全力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3.3由于一方责任发生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按责任给予对方经济赔偿。3.4对承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按照发包方制订的《外包工程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的,发包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4.因发包方工作需要,确需长期外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应遵守下列规定:4.1承包单位应定期通过发包方安全监察分部的年度安全资质审查,以一年为期限,一般为每年的下半年。4.2承包单位在执行合同期间,若项目经理、安全员变动情况应事先做好人员安排和告知,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方项目负责人。4.3若承包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资质年审,发包方按章停止承包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对在做的项目下令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承包单位完全承担。招标方:投标方: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司劳模、先进工作者等疗休养活动辅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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