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招标公告(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庆阳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2025)



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单位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交易编号
GSYSZC2025-0827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魏亚婷
联系电话
18082496652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5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16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9-17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9-17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001
GSYSZC2025-0827
服务类
461700.0

公告内容

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 项目编号:GSYSZC2025-0827 二、招标内容及预算: 1.招标内容:按照国、省对行业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开展“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预算金额:46.17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月内完成编制项目并提交报告。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16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9月17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7日18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八、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胶装、 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PDF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  联系人:魏亚婷 电话:0934-8636169 2.代理机构: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中七排四号三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293460022

采购文件

附件1: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邀请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YSZC2025-0827采购单位: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签订第一章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邀请招标公告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一、项目编号:GSYSZC2025-0827二、招标内容及预算:1.招标内容:按照国、省对行业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开展“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预算金额:46.17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项目并提交报告。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5年9月15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16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8时00分。3.竞价时间:2025年9月17日8时30分至2025年9月17日18时00分。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八、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联系人:魏亚婷电话:0934-86361692.代理机构: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中七排四号三楼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829346002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GSYSZC2025-08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项目并提交报告。招标内容:按照国、省对行业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开展“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进度支付。2招标人: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联系人:魏亚婷电话:0934-86361693代理机构: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中七排四号三楼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8293460022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金额:46.17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6投标语言:中文(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除外)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指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无11投标文件的递交:份数: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胶装、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和PDF格式))时间:详见公告12报名及竞价时间:详见公告1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及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1综合说明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技术内容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事项、条款、技术内容。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2询价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1)“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2)“招标人”和“需方”是指庆阳市自然资源局。3)“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5)“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7)“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1.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及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2.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2.1投标2.1.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1)投标人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且只能一个方案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人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合格的投标人1)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经营许可的,有一定技术实力;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2.3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2.4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方案只能确定一个,投标货币为人民币。2.5投标保证金见前附表。2.6投标文件编制、签署、装订2.6.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装订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及内容均自拟。2.6.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相应的份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不符,以纸质版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提交(word和PDF格式)。所有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投标人,由招标代理公司及招标人存档。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须签字、盖章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7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开始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8投标文件的接收方式、接收开始及截止时间、地点见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按照国、省对行业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开展“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二、主要工作:1、做好规划基础工作。完善规划编制工作措施充分做好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全面评估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程度,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结合实施评估成果,加强规划基础调查,自然资源形势研判和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现状评价等基础研究。全面做好基础地质、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与保护等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收集和核实工作。2、做好规划衔接工作。以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依据,落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地热开发利用规划规划的空间布局与规划分区,确保规划落地,同时与本行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的衔接。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注重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探索开展规划编制听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3、做好编制规划文本、数据整理。科学确定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工程、重大改革措施,明确总量、布局、结构、时序和准入要求等规划内容。按照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进度安排,及时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大纲、规划文本。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等意见,不断完善规划文本,明确规划编制主体、原则、程序、文本要点、技术要点,合理确定本轮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改革措施和规划保障措施等,指导“十五五”期间庆阳市地热资源绿色高质量发展。三、重点专题研究为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基础工作,在全面评估庆阳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程度,具体分析庆阳市地热资源发展与供求形势,全面了解庆阳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的现状与问题,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差别化政策、开发布局、准入条件等研究,将庆阳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整体作为一个重点专题进行编制,为夯实规划编制基础,着重研究内容如下:1、庆阳市地热资源潜力及勘查开发成效综合分析研究。在全面评估庆阳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水平,研究庆阳市地热资源潜力评价、储量核查、矿业权实地核查数据,并结合地热资源基础调查、地热资源保障程度论证等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分析地热勘查开发、资源利用效率、地热产业发展和资源管理政策等方面的现状、问题与前景。2、庆阳市地热产业经济发展与矿产资源供求形势分析研究。根据庆阳市地热资源潜力及勘查开发成效综合分析研究成果,重点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研究,制定总量调控目标、限制开采矿种总量调控指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方案,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布局、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建设、制定各类矿业经济区的发展的政策导向。3、庆阳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研究。对庆阳市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现状进行评价,确定全市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的总体要求、主要指标、重点矿种、重点勘查区,地质勘查基金工作方向,公益性地质调查的重点和区域,提出引导和促进商业性矿产勘查的政策措施。根据庆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开展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研究,确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提出科学调控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的政策措施;指导矿业权合理设置,提出促进结构优化的调整措施和年度指标,完善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和最低服务年限,促进矿山结构的优化调整。四、提交成果《规划》成果主要由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编制说明等组成。1、规划文本规划文本的表述应当简明扼要,用语规范,重点突出。文本、附图、附表要一致。2、规划附表主要包括地热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矿业权设置等现状表,地热资源规划布局与分区、规模结构与调整、重点项目设置、矿业权规划设置等规划表。表格内容与省级规划相一致,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减相关表格和内容。3、规划图件以1∶10万地理底图为基本底图,主要包括各类现状图和规划图。规划图件全部由计算机成图,图面清晰,并突出规划要素。4、规划编制说明主要包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重点;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基础数据的来源与确认过程;规划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的确定过程与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与上级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地**府对规划的审核情况;征求地**府、有关部门、专家意见及采纳修改情况等。5、规划基础研究资料包括规划编制方案、主要规划指标和重大工程论证材料、基础资料汇编等。6、质量要求规划编制需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政策要求,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与可操作性。要充分听取委托方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等的协调配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确保规划编制体现各方需求,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公众认可度。数据来源要真实可靠,分析论证要充分,目标指标设置要精准,重点任务与工程规划要切实可行,保障措施要具体有效。7、进度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责任人与完成时间。合理安排现状调研、数据分析、文本编制、专家评审等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提交规划成果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及终稿,不得延误项目整体进程。8、成果要求提交的规划成果包括《庆阳市“十五五”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装订成册,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电子版需提供可编辑文档与PDF格式文件。同时,提供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基础资料、数据报表、分析报告等相关支撑材料,便于委托方审核与存档。五、需执行的标准:所有采购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所制定的相关规范。六、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有详尽的售后服务措施及精确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项目并提交报告。八、服务地点:庆阳市所辖行政区域。九、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进度支付。十、安全责任要求:中标企业在服务过程中须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服务过程中若发生一切不安全事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第四章合同签订6.1合同的授予(1)成交通知书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合同授予原则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成交人,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投标人。(3)合同的签署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招标人所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等措施,并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此时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4)其他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5)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合同编号: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甲方: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乙方:日期: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要素1.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1.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1.1.4“技术要求”指的是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的技术要求。1.2实体1.2.1“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2.2“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1.2.3“最终用户”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授权买方采购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委托单位。1.2.4“项目现场代表”由买方任命的代表,负责执行买方在项目现场的合同务。1.3事项1.3.1“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软件和其它材料。1.3.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1.3.3“软件”指的是使得系统可以按照特定的方式进行运行或执行特定的操作的指令。1.3.4“资料”指卖方在合同项下,向买方提供的所有印刷或打印的文件,通过任何方式(包括声像或文本)和任何媒介向买方提供的各种指令性和信息性的帮助,但不包括口头指导。1.3.5“知识产权”指本合同涉及的任何及所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1.4活动1.4.1“交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1.4.2“安装”是指有关设备、备件、材料和软件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图纸将零部件放置在适当的位置并连接起来。1.4.3“调试”指卖方在完成了安装之后,为准备验收而进行的货物运转测试。1.4.4“验收”是指所有合同项下所供货物在测试中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后,买方予以接受。1.5地点和时间1.5.1“项目现场”指的是合同资料表中标明的货物交付和安装的场所。1.5.2“天”指日历天数。1.5.3“周”指按中国习惯开始的连续七天。1.5.4“年”指连续的12个月。1.5.5“保证期“是指自合同验收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采购合同甲方:庆阳市自然资源局乙方:根据(项目名称:庆阳市“十五五”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内容:1、合同标的、数量详见附件,具体工作量及标准在本合同约定条款下以甲方认可的工作编制方案及相关要求为准。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需保证供方对其提供的服务或货物拥有完全自主或可自由处分的知识产权。3、供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需方各类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且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解除等情况而终止。二、合同金额:乙方技术服务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含税费。三、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项目并提交报告。服务内容:,。服务地点:庆阳市所辖行政区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项目进度支付。(一)支付方式按照项目进度支付。(二)支付时间按照项目进度支付。五、服务期要求:服务期内,如因非人为因素发现服务问题,供应商应协商解决,服务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服务期重新计算。六、验收: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检测结果告知或报告申报有关部门认定后移交甲方。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交纳和退付货物的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或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且乙方交付时间顺延。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含澄清等)、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代理机构份。甲方: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盖章:地址:电话:乙方:盖章: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日期:法定代表人:日期:经办人:日期:经办人:日期: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鉴证方(盖章):甘肃赢顺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由佳苑小区中七排四号三楼电话:18293460022注:本合同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五章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附件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我方自愿采购文件标注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需承诺内容如下:序号承诺事项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政府采购项目注: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示:1.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2.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事项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六、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适用于庆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刑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其他内容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