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胃泌素17测定试剂盒招标公告(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2025)



项目概况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链接下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EY-2025YNCG-066
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预算金额:招单价
采购需求:(具体招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包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限价(元)
备注

第一包
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2*50人份/盒、 2*100人份/盒

阳采最低价
含校准品

注:开标时须带样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给予经销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在本项目公告下方链接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楼四楼会议室
 
五、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第一包:我院检验科现有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迈瑞 CL-6000),需配套使用检测试剂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该产品为专机专用试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质并下载公告下方链接填写表格,请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前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楼410登记报名,报名资料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
联系方式:0931-69693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老师
电 话:0931-6969317
/报名表.zip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zip

                              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9月15日

\n省二院采购项目报名表\n省二院采购项目报名表\n省二院采购项目报名表\n省二院采购项目报名表\n\n项目编号\n\n耗材名称(包号)\n\n\n企业名称\n\n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n\n\n委托人联系电话\n\n联系邮箱\n\n\n报名携带资质(以下所有材料在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n报名携带资质(以下所有材料在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n是否有效(必填)\n是否有效(必填)\n\n投标商营业执照\n投标商营业执照\n是□\n否□\n\n投标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n投标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n是□\n否□\n\n法人授权委托书\n法人授权委托书\n是□\n否□\n\n法人身份证复印件\n法人身份证复印件\n是□\n否□\n\n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n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n是□\n否□\n\n生产厂家营业执照\n生产厂家营业执照\n是□\n否□\n\n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n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n是□\n否□\n\n医疗器械注册证\n医疗器械注册证\n是□\n否□\n\n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n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代理授权书\n是□\n否□\n\n采购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资质\n采购公告中要求的其它资质\n是□\n否□\n\n\n\n\n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招标编号:SEY-2025YNCG-066采购人: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二0二五年九月1.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链接下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EY-2025YNCG-066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招单价采购需求:(具体招标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包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限价(元)备注第一包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2*50人份/盒、2*100人份/盒盒阳采最低价含校准品注:开标时须带样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给予经销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3.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在本项目公告下方链接自行下载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9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楼四楼会议室5、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第一包:我院检验科现有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迈瑞CL-6000),需配套使用检测试剂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该产品为专机专用试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1.5.六、其他补充事宜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资质并下载公告下方链接填写表格,请于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前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楼410登记报名,报名资料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联系方式:0931-6969317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柴老师电话:0931-69693171.5.1.1.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2.2025年9月15日3456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前附表中的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序号条款名称条款说明和要求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号SEY-2025YNCG-066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人1)单位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2)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3)联系人:柴老师4)联系电话:0931-69693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给予经销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正式递交之日起30天内有效。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投标文件要求1)纸质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单独密封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年月日、此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9月24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楼四楼会议室(暂定)3)对迟于该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楼四楼会议室(暂定)1资格审查开标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合同期限及交货地点1)合同期限:三年,须进行年度考核评价。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付款方式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卖方需提供与货物清单相符的正式发票(完税价),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买方凭供货清单、入库单及发票(完税价)按医院耗材付款规定支付货款。1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1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1备注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严格按规定完成各阶段投标的工作,及时在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查看该项目的相关信息,认真配合完成本次招标工作。89.一、总则9.1.1.适用范围9.2.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项目。9.3.2.采购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2.1“采购人”、“甲方”是指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2.2“供应商”是指向本次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中标供应商”、“乙方”是指中标的供应商,合同一方的当事人。2.4“采购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6“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10“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1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2“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2.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采购文件中特别提醒的内容与要求同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4.3.合格的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投标)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9.5.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其准备与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10.二、采购文件10.1.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内容:5.1.1单一来源采购公告;5.1.2供应商须知;5.1.3投标文件格式;5.1.4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5.1.5评标办法;5.1.6合同条款及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2.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在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信函、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3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按要求递交的任何澄清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采购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6.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6供应商应在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规定时间答复,超过时间的质疑将不予接受。6.7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8.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8.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3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1.2.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9.3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3.10.投标货币10.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4.11.联合投标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5.12.知识产权12.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6.13.投标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报价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3)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4)供应商不得零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资格。13.2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技术偏离表;(5)说明书或产品介绍或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3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3.3.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照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13.3.2商务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3)商务偏离表(4)投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1.7.14.投标文件格式14.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4.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5.投标保证金:无11.8.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11.9.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1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7.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且使用无线胶装。17.5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7.7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有效身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1.10.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1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泄露。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外,还需单独密封递交一份。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上资料须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18.2投标文件和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日期:投标文件在2024年5月30日15时0分前不得开启11.11.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2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19.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1.12.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0.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12.四、开标和评标12.1.21.开标21.1采购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仪式,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21.3“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2.2.22.评标委员会22.1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22.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2.4评委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2.5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2.7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3.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3.1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付款条件未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3)交货时间未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4)投标有效期未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5)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3.3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4评标委员会将要求供应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4.3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5.投标的评估和比较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6.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6.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采购单位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2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26.2.1最低评标价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7.其他注意事项27.1在开标、投标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7.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27.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314.五、中标14.3.28.中标人的确定28.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在出具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8.3根据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人应当在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4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14.4.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9.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六、签订及履行合同15.1.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个日历日内提交电子版采购合同至采购人邮箱由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审核完后中标人在3个日历日内提交纸质版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其列入医院失信供应商名单,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0.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5.2.31.合同分包31.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1.2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对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31.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5.3.32.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32.1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4.33.履行合同33.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6.七、废标和串通投标16.1.34.废标的情形34.1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2废标后,采购人应在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告。35.采购方式的变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17.八、投标纪律要求17.1.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18.九、资格审查37.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仪式结束后,由评标组成员依法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除需要提供原件的证明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其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19.十、询问和质疑19.1.38.综合说明3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38.2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3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38.4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科19.2.39.询问39.1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19.3.40.质疑与答复4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并登记备案。质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招标编号:)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40.2采购人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19.4.41.补充41.1第40.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二)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9.5.42.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4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疑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三)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内容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四)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第3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一包主要配置及参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主要用途是否专机专用其他重要参数1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2*50人份/盒、2*100人份/盒主要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胃泌素17的含量是*1、预期用途:主要用于临床人血清中胃泌素17含量、TORCH 相关检测的实验室检测;2、有效期: ≥6 个月;3、样本类型:血液;4、可利用科室现有设备完成检测;*5、检测试剂灵敏度高、特异性好、批间变异小,性能稳定;6、注册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7.须免费提供试剂盒检测所用的配套校准品和质控品(附配套耗材、校准品和质控品明细);*8.须辅助完成每年至少一次的试剂性能验证及其报告;9、该检测试剂盒属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产品。注:开标时带相关样品。20.第四章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六、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须具有生产商给予经销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以上所有资格全部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即为无效投标。2.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3.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1222324.第五章评标办法24.6.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评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7.2.评标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1)澄清有关问题;(2)价格比较: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3)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4.8.3.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3.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3.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管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5发现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3.6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24.9.4.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4.1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不得私自转托他人。4.2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4.3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4.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4.5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25.4.6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2627282930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本章提供的格式只是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内容,其他未提供格式的附件,请自行拟写。1、投标函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投标单位名称)作为投标者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报价信封一份。包括如下等内容: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技术说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情况介绍文件;售后服务;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决定参加:招标编号为的投标;全部货物供应和有关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小写:大写:;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30日历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31.1.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31.2.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1.3.3.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本授权函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法人,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磋商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磋商活动,以供应商的名义签署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背面)31.431.5.4.投标文件应答表格式(投标单位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将重要内容填写在此表中,方便专家查找)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是否有投标文件页码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生产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备案证)阳光采购平台产品配送授权技术偏离表商务偏离表销售业绩证明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售后服务配置清单....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31.6.5.开标信封封面格式请按以下内容填写开标信封抬头,并将黑框剪下,贴在开标信封外面,除非特殊情况,否则不要更改信封格式:开标一览表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人:投标单位:(盖章)详细地址:日期:注:此开标信封内封装:开标一览表,单独提交。31.731.8.6.投标文件封面模板正(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投标单位名称(公章):详细地址:日期:此文件于年月日时前不得启封31.9.7.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币种:人民币序号阳采编码阳光平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注册证号最小销售单位最小销售数量单位一次报价(元)二次报价(元)三次报价(元)123合计总价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注:1.二次、三次报价为现场报价。此开标信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密封单独提交。此表每一包一份,单独分开递交,除单独递交外,还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总费用等所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全部费用的总和。3.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和签字,否则为无效投标。4.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不允许提供备选投标报价和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币种:人民币序号阳光平台编码耗材名称规格型号最小销售包装单位包装规格最小销售数量报价单位最小销售包装单价(元)生产企业名称注册证号注:1、要求对所投货物不同规格的必须分项明细报价(必须标明阳光平台编码,未注明编码的按无效标处理);2、分项报价表必须将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中规定的所有不同规格产品的单价逐一申报清楚;3、“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4、必须严格按技术参数所提供的货物名称顺序填写,格式不够时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9.配套耗材及维修配件备品备件清单(如有)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币种:人民币序号阳光平台编码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制造厂备注注:此表备品备件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10.专用工具清单(如有)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币种:人民币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制造厂备注 注:此表专用工具清单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31.10.11.投标单位一般情况表投标单位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31.11.12.技术偏离表〔说明〕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做出全面逐条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招标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及对应的页码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说明: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做出全面逐条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1.“偏离情况”系指“负偏离”或“无偏离”。2.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技术参数认真填写该表。3.投标单位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条款作为投标技术参数的应答,应按投标产品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若投标单位仅是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投标参数的应答,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4.“说明”系指投标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相对应的页码及条款号。如:检测报告第x页第x项。不按要求填写“证明材料说明”、提供虚假材料或页码与证明材料说明不对应造成的不利因素,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技术支撑材料是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等,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6.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31.12.13.商务偏离表〔说明〕投标单位应根据其提供的产品,对照招标文件除“技术参数”外的商务要求,逐条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实际响应的具体页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函3公司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5付款方式6交货期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31.13.14.投标单位的相关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已结算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投标单位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关书面证明材料。2.新成立的公司如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声明(格式自拟)。323334.15.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我公司作为参加本次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声明如下:我公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3536373839404142434445.16.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招标编号为:,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或更改(正)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条款提出质疑或异议。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46.日期:年月日474849505152535455.17.虚假应标承担责任声明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包括一切技术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承诺、商务承诺等)均真实有效,若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包括开评标、中标公示过程)及履行合同期间(包括验收过程)发现我公司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或发现我公司提供了不真实的投标文件(虚假材料),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认可采购人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罚没保证金等决定。5657.特此声明!58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5960616263646518、按期交货承诺书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如果我方中标,合同签订后,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内,将所需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且承诺将按照合同中要求的交货期,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如我方逾期交货,自愿向招标采购单位支付每日1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特此承诺!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19、售后服务承诺投标单位应详细说明售后服务保证内容,出现故障响应时间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并填写下表:投标单位(电话、地址、联系人)售后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66768697020、投标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我公司仔细阅读了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在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我方成交,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1727321、投标单位承诺书致: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我公司认真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后,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4、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不搞围标、串标,不排挤、损害其他投标单位利益。6、不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人的合法利益。7、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8、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绝不分包、转包他人。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保证金等相关处理,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475767778.第七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78.1.合同条款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序号内容1甲方名称:甲方地址:2乙方名称:乙方地址: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卖方需提供与货物清单相符的正式发票(完税价),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买方凭供货清单、入库单及发票(完税价)按医院耗材付款规定支付货款。合同(样本)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甲方(采购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人):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合同甲方(买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效期为三年。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接受甲方每年度的考核。若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则本合同在有效期内双方继续履行。若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则本合同自乙方被考核为不合格之日自动解除并终止。本合同为合同有效期内且乙方被甲方考核合格的,甲方可根据医院需求不定时、不定量向乙方采购相关医用耗材的固定单价交易模式合同。第二条:所采购医用耗材的产品情况:2.1乙方严格按下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注册证号、合同单价,向甲方提供全新、原厂包装、未拆封包装的合格产品,产品信息详见下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注册证号包装规格合同单价(元/ )12.2前款约定的合同单价含税费、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装卸费及其他一切费用。2.3乙方对所供产品的质量负全责,在质保期内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报后必须无条件予以退换。2.4乙方供应的上表所列每一件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在交付时应占该产品法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退回,乙方应当重新提供。2.5乙方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2.6甲方采购的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办理入库手续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2.1项约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所对应的合同总价款全额的增值税发票,提供与本合同相符的货物清单、其他必须的单证后,甲方按医院耗材付款规定支付货款。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可以现金汇款、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任一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医疗耗材货款。第三条:技术标准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所供产品(包括其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实施的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适用部颁标准,若没有部颁标准则适用行业标准。国家法律、法规对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质量、技术、安全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在满足前述标准的情况下,还应当符合强制性规定的要求。第四条:规格及包装4.1乙方交付产品的名称、编码、规格、型号、生产国、生产地、厂家名称、注册证号、执行标准等应与本合同、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相一致。4.2计量、数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乙方企业自行制订的计量、数量标准不适用本合同。4.3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需要冷链供应的医疗器械、耗材,乙方应当采用冷链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4.4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医用耗材应使用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原厂包装必须完好,不得有破损、污染、拆封、二次封装的情形;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的保护性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第五条:交货及验收5.1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供货后3日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用产品需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5.2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住所地,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3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住所地)并以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的日期为交货日期。货物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所有权转移前,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后3日内前来配合甲方共同办理货物入库手续,否则即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逾期或拒绝配合办理入库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合同应付款中按照5000元/天的标准扣除违约金。5.4验收不合格或者甲方在使用中发现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由甲方决定乙方是否需重新提供符合的产品,退换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5.5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耗材,库存耗材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须对其免费进行调换更新。5.6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合法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口证明文件、完税证明文件、运输及存储单据等,否则甲方可认定验收不合格。第六条:服务与保证6.1甲方开箱使用时发现产品破损、失效、数量不足或其他不合格情形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或补足产品。6.2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6.3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能够以金钱利益评价或者计算的商业行为等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第七条:质量及安全约定7.1乙方交付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产品。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并与其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及其它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甲方临床使用安全。7.2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检验结果以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级及以上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7.3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已交付的应及时无条件更新或更换。7.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合法,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保证所供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形。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需方(甲方)财产及声誉上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8.1在本合同效期内,因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耗材试剂供应商或生产商发生正常的工商登记变更后,乙方应在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给甲方提供工商变更的核准文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对其中涉及本合同主体变更的,双方须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对不涉及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它工商变更,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报备相关工商变更的核准文件。变更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8.2在本合同效期内,因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耗材试剂产品的注册证到期或其它原因发生注册证变更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变更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8.3在本合同效期内,因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耗材试剂产品在阳光采购平台对外公示的最低价发生调整时,乙方应无条件按阳光采购平台公示的最低价向甲方供货,并在阳光采购平台最低价调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调价申明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8.4合同其它确需变更的情形,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一致后书面确定。第九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9.2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内交付中标产品,或乙方拒不履行第十五条阳光采购和带量采购政策,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9.3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4甲方因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行使单方解除权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行使解除权后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由乙方全部承担。9.5甲方根据《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乙方进行综合评分考核,考核结果为9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考核结果9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乙方考核为合格的,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继续履行;乙方考核不合格的,本合同自乙方被考核为不合格之日起自动解除并终止。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的违约责任10.1.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0.2乙方的违约责任10.2.1甲方发出订单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拒绝供货部分货款30%的违约金,还需继续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同质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购买成本及其他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补偿。10.2.2乙方逾期供货的,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每日3‰的违约金,甲方据此另行购买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2.3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因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本条所指逾期供货是指实际交付合格医用耗材的时间迟于订货通知规定的最迟供货日期。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以及因履行本合同产生诉讼后法院邮寄法律文件的有效送达地址,都必须按照本合同签署页中约定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法院邮寄送达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EMS、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电子邮箱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双方更新联系人或经办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合同相关文件无法正确送达,未通知方承当相应责任,通知方按本合同签署页中约定的地址送达仍视为产生正常送达的法律效果。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组成部分13.1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和《中标通知书》;13.2《售后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承诺书》(参见《投标文件》)13.3《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13.4本合同附件一《廉政协议书》、附件二《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表》,以及本合同之补充协议。第十四条:合同生效14.1本合同及其附件以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和补充条款、变更条款和变更协议等须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14.2乙方确认签署和履行合同的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乙方声明:乙方授权的该经办人除对本合同项下约定的相关文件内容具有签署、认可、确认的权利外,无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文件签署、书面承诺的权利。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乙方将不予承认其行为效力。相关文件的生效条件如前所述:须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14.3本合同签订后,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与本合同不冲突的继续有效,任何对本合同及组成文件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满足本合同第13.1条有关生效条件的约定,否则不能生效。14.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第十五条:乙方须履行阳光采购政策要求15.1现供货价格高于阳采平台的最低价时,须调整按阳采平台最低价供货。15.2乙方必须在阳光平台有配送权,确保在阳采平台正常配送合同约定的产品。15.3合同内产品若列入带量采购范围,按省医保局最新的管理政策执行。(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与之间“”采购合同之签署页)甲方(公章):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西街1号电话:0931-6969317邮编:730000通讯电子邮箱:乙方(公章):通讯地址:电话:邮编:通讯电子邮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招标采购科、医学装备科: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账号:62001370001051501707开户行:账号:备注:签署合同者需亲笔签署合同,不可机打。附件一廉政协议书甲方: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乙方: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不廉洁行为,保证项目实施高效优质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合同文件等相关,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施工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给予乙方列入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不诚信黑名单。并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年内不得进入相关行业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履行完毕后止。第六条本协议书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协议书附在合同之后。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二: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各科室、部门:为提升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的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医用耗材供应的安全性、及时性、有效性,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等相关文件和法规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将制定我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实施方案,现将《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请相关科室遵照执行。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供应商评考核体系,遴选出质优价廉、响应快速的供应商,降低医院耗材试剂成本,提升供应商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减少因供货不及时和产品质量差等因素而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和效果的问题,不断规范和加强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二、考核原则我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需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客观公正的原则。供应商考核过程中应当指标客观、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提交至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定后进行公示。(二)可操作性的原则。考核指标具体明确,考核内容简洁明了,所有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共用同一个考核体系,便于医院对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降低管理难度。(三)优胜劣汰的原则。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供应商,可依据采购合同,继续与医院合作;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医院将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四)存在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的原则。在供货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并经确认的供货商,直接取消供货资格。三、考核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医院在用的所有医用耗材、试剂和医用辅助材料供应商。(2)考核周期供应商考核以一年度为周期,采取定期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医院对所有常规耗材供应商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对发现存在产品供应问题对临床使用造成不良影响,产品资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等严重情形的,可进行即时动态考核。(3)考核小组组成组长:主管医学装备副院长监督: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审计与内控科负责人成员:由医学装备科、招标采购科、医务科、财务科、各临床、医技使用科室相关人员共同组成。(4)考核办法1、考核小组根据《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表》进行供应商考核,考核指标包括供货能力、票据管理、售后服务、资质管理、产品五个方面,考核实行分数制,每份供货合同为一个考核单元,每个年度考核初始分为100分,如存在考核内容中的情形,将扣除对应的分值。2、考核需提供明确的事实依据和佐证材料,对照相应条款扣除对应分数。在一个年度内供应商考核累计得分≥95分者,考核结果为“合格”;累计得分<95分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结束后,医学装备科将供应商考核的结果上报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经委员会认定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3、考核表内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医院管理需要,经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可进行调整。(5)结果应用1、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因自身原因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采用非法途径查阅、索取、买卖医院现用耗材试剂等产品信息对医院造成损失的,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证件、票据、资质证明,供应资质不齐全、来源不清假冒伪劣产品,串换耗材等问题,经确认的供货商,直接取消供货资格。2、在考核中达到“合格”的供应商,可与医院续签合同继续进行供货,一年一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医院将直接终止供货商供货资格,重新招选新的供应商。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供应商考核表序号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分值1供货能力(15分)供货响应时间:医院采购订单发送后,24小时内未及时响应订单等。5供货及时性: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和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5供货准确性:配送产品未达到医院验收标准(如包装损坏、效期太近等),经院方工作人员指出问题后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52票据管理(18分)送货单据齐全性:销售出库清单、进口产品商检证明等医院要求的验收资料不全或提供错误、虚假材料。5发票准确性:发票信息(发票号、金额、开户账号等)错误或开具虚假发票。5销售清单准确性:配送产品与采购订单和合同约定内容不符。5发票及时性:当月未及时提交发票。33售后服务(18分)退换货及时性:所供产品质量差、与样品不一致、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或临床使用要求,不及时进行退换的;在接到医院相关部门要求对库存临效期货物进行更换时,不履行义务对医院造成损失。7耗材培训:厂家未能按要求提供操作人员培训,不能提供临床使用技术支持。5其他不服从医院相关部门管理要求的情形。64资质管理(24分)变更名称,未按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至医学装备科、招标采购科及相关部门进行备案。5信息真实性: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和产品。6信息维护有效性:产品资质证明未按要求及时更新,影响入库和临床使用;不符合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7因供货商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影响医院正常出入库和使用。65产品(25分)无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要求的产品铭牌信息或产品条形码与实际产品不符。6产品价格不遵守阳光采购和带量采购政策要求,不同意以阳采最低价供应产品或阳采平台降价后不按照最新价格执行。6产品不良事件: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后不积极落实处理的。7所供的医用耗材在临床使用中未达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要求。6备注:以一份供货合同作为一个考核单元,初始分为100分,如出现以上考核内容的情形者,将扣除对应的分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胃泌素17测定试剂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甘肃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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