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搬迁 征收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各征收服务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邗江区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的意见》(扬邗政办[2021]34号)文件规定,为保证房屋征收评估客观、公正、公平,受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邗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对高新区徐集、胡庄、薛楼环境整治搬迁项目的征收服务机构实行公开选择。
高新区徐集、胡庄、薛楼环境整治搬迁项目,项目范围:宁扬城际铁路高新区段红线外5-20米范围,项目共计约21户,搬迁面积约为5000㎡,该项目设一个标段。
现将确定征收服务机构程序通知如下:
1、已取得准入资格条件的征收服务机构均可报名。报名地点:汊河街道利民路2号高新区征收办,联系人:兰飞,联系电话:8777115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7日下午5时。
2、报名时征收服务机构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
(3)与征收服务对应的上岗证书和单位人员花名册,在职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4)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花名册;
(5)3万㎡以上的业绩证明;
(6)报名审核后,所有资料由各单位自行保管,中标单位需向高新区拆迁办提交上述材料。
3、关于征收服务机构的选择。投标单位报名后,由高新区拆迁办组织相关专家资格评审,按照1:3的比例推荐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摇号选定中标单位。
4、公开摇号时间、地点:资质预审合格后由高新区拆迁办另行通知。
5、本项目设一个标段,选择一个征收服务机构,抽签摇号确定中标单位。
6、投标单位一经中标,必须在中标之日起,两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征收服务机构中标后,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拟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名单,高新区拆迁办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押证事宜(4本上岗证),项目结束后赎回。
8、纪律:报名人必须依法进行投标,凡有串标和干扰他人投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搬迁 征收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