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 重金属水质分析仪 重金属水质监测站 总砷水质在线分析仪 总铊水质在线分析仪 运维服务招标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保障中心2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昌高新区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微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9158797765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建东 1367220****
报价起止时间:2025-09-15 11:08 - 2025-09-22 18:00
采购单位: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保障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重金属水质分析仪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水质分析仪; 次要参数要求:参数: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套
498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南昌高新区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微站)采购项目技术方案.doc附件1-设备明细清单一览表.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昌东大道7199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供应商需完全满足并响应附件的商务要求
1.一、需求概况项目名称南昌高新区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微站)采购项目项目预算49.8万元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商务要求2.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金属水质监测站(微站)1套一体化户外站房配置清单:2总砷水质在线分析仪1台核心产品3总铊水质在线分析仪1台核心产品4系统集成采水单元1套配水及预处理单元1套数据采集与控制单元1套质控留样单元1套辅助单元1套视频监控单元1套5基础设施建设//6安装调试1项7运维服务1年3.三、技术要求3.1.1、分析仪器技术要求3.1.1.1.1总铊水质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测量原理阳极溶出伏安法/微分三电极法测量范围0~100μg/L(可扩展)测量周期≤60min※检出限0.1μg/L定量下限≤0.1μg/L示值误差±10%※重复性≤5%※零点漂移±5%※量程漂移±5%加标回收80%~120%离子干扰±15%记忆效应±10%数据有效率≥90%实际水样比对实际水样浓度≤0.5μg/L,绝对误差不大于±0.1μg/L;0.5μg/L<实际水样浓度≤2.0μg/L,相对误差≤20%;实际水样≥2.0μg/L,相对误差≤15%。注:带※项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省级或以上计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技术评价报告彩色扫描件进行佐证,检测报告上的参数需优于或等于※项参数,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为无效文件。中标后原件备查。3.1.2.1.2总砷水质在线分析仪技术参数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测量原理砷钼蓝分光光度法/新银盐分光光度法测量范围0-2mg/L、0-10mg/L(量程可扩展)检出限0.01mg/L测量周期≤60min检出限0.01mg/L※定量下限≤0.01mg/L示值误差±5%重复性≤5%※零点漂移±5%※量程漂移±5%标样加入试验80%~120%离子干扰±30%记忆效应±10%数据有效率≥90%实际水样比对实际水样浓度≤0.05mg/L时,绝对误差应在±0.01mg/L以内;实际水样浓>0.05mg/L时,比对检测的结果应≤15%。注:带※项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进行佐证,检测报告上的参数需优于或等于※项参数,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的为无效文件。中标后原件备查。以上参数全部满足情况下,择优选取。3.1.3.2、站房建设技术要求(1)站房整体防护等级达到IP55以上。(2)具有耐腐蚀性能:外表面喷塑或喷涂专用防锈漆。(3)内部进行隔热保温处理,夹层采用防火隔热的岩棉。(4)预留给、排水口,方便监测水样和自来水供给及站房废水排放。(5)外壳材料采用热浸锌板或者不锈钢板。(6)表面处理:热浸锌板需脱脂、除锈、防锈磷化(或镀锌)、喷塑。(7)机柜承重≥600千克,机柜占地≤5平方米。(8)阻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扩散型和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GB/T5169.7)实验A要求。(9)绝缘电阻:接地装置与箱体金工件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104兆/500伏特(直流电)。(10)耐电压:接地装置与箱体金工件之间的耐电压不小于3000伏特(直流电)/每分钟。(11)机械强度:各表面承受垂直压力>980牛顿,门打开后最外端承受垂直压力>200牛顿。(12)设置前门及后门,前后均可维护,具备防盗功能。(13)配置集成空调,自动调节内部温度,满足系统及仪表对温度的要求。(14)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6kpa,基础垫层下的地基土应选用砂土、粉土、黏性土及其他有效料。(15)站房基座120cm*120cm,整体基座高度不少于60cm,保证底层离地面至少有30cm的距离,防止雨水倒灌。站房安置地点应平整,地面需做硬化处理,防止雨水浸泡后地基下陷。3.2.3、系统集成技术要求3.2.4.3.1系统总体设计目标(1)应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完整的方案。自动化程度高,做到自动采样、自动预处理反吹、自动分析和自动清洗以及数据记录和输出等环节的可靠有效。(2)提供的方案要求、系统性能稳定,运行费用低,维护工作量小。(3)系统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根据实际应用需要,可增加新的监测参数,并方便仪器安装与接入。(4)系统应系统可存储不少于1年的原始数据和运行日志。(5)系统工艺流程简捷,组成精简,力求使系统设备的投资尽量合理。(6)管线布置通畅合理,管材选择确保系统能长期有效运行。(7)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可实现系统的反控功能。(8)系统中关键部件(如阀门、接头、数采仪等)应使用国内外优质知名产品。(9)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有关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10)仪器房的监测仪器、数据采集器等设备均应采用机柜式或机挂式安装。(11)可设定运行方式(连续或间歇),数据自动采集、处理及传输。(12)采样泵、空压机等仪器须进行减震防噪处理,避免对其他精密仪器的干扰。3.2.5.3.2采水单元采水单元一般包括采水装置、采水泵、采水管路、清洗配套装置、防堵塞装置和保温配套装置等设备。按照“一用一备”原则配置双泵和双管路,能够自动或手动切换。采水单元向系统提供可靠、有效的样品水,必须能够自动连续地与整个系统同步工作。采水管路的安装保证安全可靠。采水管路选用合适材质以避免对水样产生污染。(1)采水单元建设在满足取水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简洁,因地制宜,针对每个水站取水位置的不同情况采取最适用的方式。(2)采水单元采用自吸泵或者潜水泵方式采水,所有取水管路必须配有管道清洗、防堵塞、反冲洗等功能。(3)采水量要满足所有分析仪器的需要。管路采取可拆卸式,应具备防冻隔热措施,应具有极好的化学稳定性。(4)采水单元的构造应保证在汛期和枯水期能正常工作并不至于被损坏,并有必要的保温、防冻、防腐、防压、防淤、防撞和防盗措施,并对采水设备和设施进行必要的固定。(5)采水单元设置自动反吹洗功能,且不能产生环境污染。(6)应考虑能长期稳定安全运行,栈桥或取水部件要注意不影响航运,又能够保护自身安全。水泵安装处配备警示装置。(7)采水单元要方便采样泵的提升与安装,以便进行人工的日常清洗和维护。能自动判断取水系统故障,并发出报警信号。(8)保证取水口能够随水位变化,保证取水水管的进水孔位于水表面以下0.5m~1.0m的位置,并与河底保持一定距离,保证采集到具有代表性的符合监测需要的水样,又要保证取样吸头的连续正常使用。(9)取水口下方加设防护装置,防止进水口淤积和杂物堵塞。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取水口在封冻期不冻结。(10)采水单元应保证在汛期或枯水期能正常工作而不至被损坏,在枯水期保证不受水体底部泥沙的影响。3.2.6.3.3配水及预处理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包括水样分配、水样预处理及系统清洗三个部分,能将采水单元采集到的水样根据所有分析仪器和设备的用水水质、水压和水量的要求分配到各个分析单元和相应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水样前处理和清洗等保障措施。(1)配水单元是将预处理后的样品根据所有分析仪器的实际需要,将水样供应给分析仪器。应保障所供水样的水压及水量,防止对仪器水样测试产生影响。(2)应具备流量和压力调节功能。(3)所有主管路应采用串联方式,配有旁路系统方便仪器维护,管路干路中无阻拦式过滤装置,每台仪器都从各自的过滤装置中取水,任何仪器出现故障都不会影响其他仪器的工作。(4)应满足各仪器对样品的要求,满足所有仪器的需水量。根据不同仪器的实际需要,采取恰当的过滤措施。在不违背标准分析方法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过滤达到水样处理的效果。处理后的水质不仅要消除杂物对监测仪器的影响,又不能失去水样的代表性。(5)为减少泥沙的影响,需设立沉淀池进行自然沉降,消除水质大颗粒物,以减少对测定结果的影响。沉淀池中不应存在死水部分,具有良好的水力交换能力,能够定期自动排放。(6)应保证经过预处理的水样能够满足仪器分析的需要。并能够保证分析样品的代表性。(7)水样的预处理可保证分析系统的连续长时间可靠运行,不能采用拦截式过滤装置。(8)水样预处理既要消除干扰仪表分析的因素,又不能失去水样的代表性。(9)由于预处理单元关系到整个自动化系统的可靠性,因此预处理的阀组件须采用优质电动阀或气动阀。3.2.7.3.4数据采集与控制单元数据采集与控制子单元是水站的核心部件,由监控终端、直流电源、配套监控软件等构成。可完成水站水质分析仪器运行状态及进程监控,水质监测数据釆集、处理、存储,水样采集预处理单元运行状态及进程监控、存储,将获取到的信息按照环境保护行业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发送至数据管理平台,并接收和执行数据管理平台下发的指令。数据采集与控制子单元应采用RS232或RS485总线实时采集水质分析仪器监测数据、工作状态以及校准数据,并对仪器发出控制指令等。对采水单元、配水单元以及仪器的校准和同步启动等工作模式进行自动控制,并对故障或异常事件进行处理。数据采集与控制子单元可实时显示水站仪器及设备工作状态和水质监测数据;根据获取的水质数据,并结合环境参数自动判断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处理后的数据送入数据库中保存。监测数据如果超越设定的报警上下限,自动进行报警,并对报警自动分类。同时,将报警信息同时发送到监控中心,由数据管理平台软件进行接收和处理。数据采集与传输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数据采集与控制子单元通过发送指令控制水样采集预处理单元完成水样采集、预处理、配水、清洗和除藻等动作。同时监测水样采集预处理单元状态和进程,并根据监测状态对其运行进程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水站的稳定运行。数据采集与控制子单元应具有手工及单一控制功能,进行自动/手动运行的切换、运行某一流程的手动启动、单一元件(电磁阀、电动球阀、泵等)的调试控制等。数据采集与控制子单元应具备远程参数设置功能,可远程设置水站水质分析仪器的采样周期、各单元设备控制参数、数据异常报警上、下限值等。现场监控软件可实现水站管路图、运行流程及状态实时动态显示,仪器状态及实时数据显示,数据查询/导出/自动备份功能,参数设置功能,报警信息显示,手工及单一控制功能,水站仪器历史运行状态显示,操作提示功能,用户管理功能等。数据采集与控制应具有控制各分析模块进行零点漂移测试、量程漂移测试、加标回收测试、跨度核查功能;应具备分析仪器及系统测试数据、过程日志和环境参数记录功能、并能够上传至中心平台;应具有控制各分析模块的手动和自动校准功能,能设置自动校准周期。3.2.8.3.5质控留样单元质控留样单元的质控留样模块和质控留样软件组成,通过合理流路设计,运行于基站端的质控留样装置能够受中心平台的指令实现多种质控留样功能。(1)应具有远程设置功能和异常信息(如部件故障、超量程报警、超标报警、缺试剂报警等)的记录、上传功能。能接受远程控制指令(如启动采水、水样测试、远程调整摄像头、清洗管路、零点核查等)并可自动进行24小时零点漂移和24小时量程核查、漂移核查、零点校准、标样校准等功能。(2)具有远程盲样考核功能,通过平台指定浓度对现场仪器进行盲样考核,可远程开展多点线性核查、加标回收、盲样考核等质控工作。(3)具备水样留样冷藏功能,可低温0-5℃保存,留样瓶数≥12个,留样瓶由惰性材料制成易清洗,容量应在500mL以上,留样瓶具有密封功能。(4)具有留样后自动排空的功能,配置留样门禁系统,具有留样失败报警功能。3.2.9.3.6辅助单元辅助单元应包含UPS、稳压电源、冷藏单元、防雷单元、废液单元、自动灭火装置等部分。(1)配备UPS(断电后至少能保证仪器完成一个测量周期和数据上传,且待机不少于1h)、稳压电源功率符合要求、系统集成机柜、维护专用成套工具等;(2)应保证分析仪器运行时所用的化学试剂处于0-5℃低温保存;(3)配备废液自动处理单元或废液收集单元,原地处理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集中收集装置至少有一周的废液量收集容器,定期清运;(4)为保证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必须具有电源、信号等设施的三级防雷措施;(5)具备安全消防装置:标准站配备悬挂式自动灭火器,微型站配备手持灭火器,灭火材料须对人体和设备无害。(6)恒温系统:能将水质自动监测小型站温度控制在18~28℃,防止仪表试剂变质和温度过高或过低导致仪表不能正常运行。空调应具备低功耗功能;具备制冷、电辅加热、除湿等功能,保证夏天和冬天站房内温度均在可控范围;具备来电后自动恢复断电前状态的功能;监控终端可对温控装置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同时接受并执行数据管理平台下发的温度控制指令,控制温控装置的启动和停止。(7)机柜机架系统:室内安装砷、铊监测仪器和配套设施设备时需利用站房有效空间规范设计机柜机架系统,确保合理布局、整齐美观。3.2.10.3.7视频监控单元水站应配置1套视频监控设备,由前端系统、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三部分组成,一般包含1台硬盘录像机和3台视频监控摄像机,摄像机分别置于采水口、站房入户口及仪器室,可实时监控采水口、进出口和仪器设备区域。满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求》(HJ915.1—2024)等要求:(1)采水口摄像机应安装在靠近采水口的岸边,能够查看采水单元工作状态,采水点位水位水量和周边环境异常情况,安装高度应满足所在地防洪标准要求。(2)站房入户口摄像机应安装在站房入户门处,能够查看站房周边环境和出入信息。(3)站房仪器室摄像机应安装于站房仪器室内,可监视仪器室内设备的整体运行情况,监控范围应覆盖仪器室内部所有仪器设备。(4)小型水站的视频监控设备应可实时监控采水口、进出口和仪器设备区域。(5)视频摄像机应不低于200万像素,支持夜间查看,根据安装位置与被监控区域选择合适的焦距和视角。(6)视频监控传输需满足GB/T28181的相关规定,具备录像存储功能,支持本地存储和中心存储两种模式。支持智能搜索、回放及备份,至少满足30天的存储。(7)视频监控设备应具有人员聚集、视频遮挡等视频智能分析功能,具有声音异常检测告警功能,支持检测周边声音有无、陡升、陡降并与告警联动。(8)视频监控设备应具备断电自启动功能。(9)站点配套的监控视频需要能够与南昌高新区智慧环保监测平台联网,现场监控视频提供互联网固定IP+端口。3.3.4、基础设施及系统验收基础工程建设服务应包含站点选址、通网通电通水、站房基座、防护围栏、文化建设等,满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及《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水技术要求》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求》(HJ915.1—2024)等要求:(1)站址选择要求:保证水站水质的代表性、站点的长期性、系统的安全性和运行维护的经济性,基础建设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具备土地、交通、通讯、电力、自来水或自备井等条件,基本不阻碍防洪要求,便于水站日常运行和管理。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的采水点位一般选择在污染物浓度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采水点位与对应监测断面之间无支流、排污口汇入。采水点位水深一般不小于1m,最大流速一般低于3m/s。站房位置与采水点位的距离不宜超过300m,枯水期不宜超过350m,确因客观条件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时尽量缩短采水管路的长度。站房仪器室所在地面标高应根据当地防洪评价结果合理确定。站房周边应具有良好的交通条件。站房周边应具备稳定的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宜使用380V交流电、三相四线制、频率50Hz,受条件限制可采用220V交流电;电源总功率应大于站房所有用电设备额定功率的1.5倍。论证材料:根据不同水质情况及断面性质,水站建设须经过详细的现场勘察和论证。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提出拟选站址的方案,准备论证材料一份:1.新建水站基础信息表(见表1)。包括基础条件(“四通一平”等)、水系水文情况、采水口情况等。2.新建水站站房和采水口周围污染源信息(应单独形成一个文本)。包括污染源(点源和面源)的主要污染指标与排放量等必要信息,并附地图标注污染源与拟建地点采水口的位置与距离。3.拟建地点图集(应单独形成一个文本)。包括拟建地点和采水口位置与周边,河流上下游的照片。采水点位与对应的监测断面采样位置不一致时,须提供拟建地点采水口与对应监测断面水质比对报告。(2)给排水要求:根据水质、水压和水量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给水系统。仪器室内应引入自来水、井水或经过滤的河水;引入河水时应进行必要的过滤消除藻类、泥沙影响;引水瞬时流量不低于3m3/h,压力不小于0.05MPa,保证每次清洗供水量不小于1m3。站房内仪器产生的废液和生活污水应分类设置收集管道。废液应集中收集,分类保管,并做好相应标识,依法处置;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或污水收集处理装置。(3)暖通要求:站房结构需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站房内应有空调和冬季采暖设备,室内温度应当保持在18~28℃,湿度在90%以内,空调功率满足温度要求,具备来电自启功能,并根据温度要求自动运行。(4)供电要求:应为水质自动监测仪器与设备配置专用配电箱,并安装电源防雷保护装置。在380V供电条件下,总配电采取仪器设备用电、水泵用电和生活用电分相供电,同时至少保留一个三相(380V)和一个单相(220V)电源接线端备用,导线规格应满足所承负载额定功率运行的要求。应配备不间断电源(UPS)和三相稳压电源,不间断电源容量应至少保证突然断电后当前周期所有仪器完成测试并上传数据。可采用市电(AC220V±22V)供应来保障整体系统稳定运行,满足不小于3KW用电负荷,需要接地。(5)网络通讯要求:水站网络通讯应以光纤网络传输为主,现场不具备条件时,可选用无线网络。传输带宽不小于20Mbps,无线网络可接入两家通讯运营商网络信号。河道岸边站与数据管理应用平台传输链路可采用4G无线网络传输。(6)安全防护要求:站房的防雷设计和建设应符合GB50057的相关规定,设置等电位接地网,使需要有保护接地的各类设备和线路做到就近接地。站房防火设计应符合GB55037的相关规定,并配备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站房主体结构应符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地基承载能力满足要求,防止塌陷。站房应设置必要的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并设置门禁装置,窗户加装防盗网或红外报警系统。站房周围地面应硬化并有利于排水,应有防鼠、防虫措施。站房外应设置围墙、护栏、护网等防护装置,设置门锁和相关警示标识。(7)基座要求:现场地基应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先浇注,厚度不低于30厘米。遇软弱地基时做相应的地基处理。设置防护栅栏,设置门锁和相关警示标志。(8)文化建设要求:站房外部统一设置水站标志牌、简介牌和LOGO,并在指定位置安装水站文化建设内容(如站点位置表征图、运维管理体系图、水站系统流程图等)。具体材质及工艺、样式字体、外形尺寸及安装方式等,符合《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文化建设方案(试行)》(环办监测函[2018]215)相关要求。基础设施验收:满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求》(HJ915.1—2024)等。包括点位选址论证方案验收和建设资料检查、相关设施功能和技术参数检查。检查水站站址建设的点位论证方案是否全面,论证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a)新建水站基础信息,包括基础条件、水系水文情况、采水口情况等,详见附录B;b)新建水站站房和采水口周围污染源信息,包括污染源(点源和面源)的主要污染指标与排放量等必要信息,并附地图标注污染源与拟建地点采水口的位置与距离;c)拟建地点图集,包括拟建地点和采水口位置与周边、河流上下游的照片;d)采水点位与对应的监测断面采样位置不一致时,须提供拟建地点采水口与对应监测断面水质比对报告。检查水站站房、采水单元等基础设施相关功能和技术参数是否符合(HJ915.1—2024)第5章中的技术要求,验收资料应至少包含站房建筑施工图纸、采水单元施工图纸、站房防雷设施建设相关佐证材料等内容。系统验收:满足参考《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43/T1424-2018)等。包括一般验收、验收测试(验货、仪器性能测试、实际水样比对测试、联网测试)、验收报告。中标单位在完成仪器安装调试、性能测试、系统测试等工作后,应准备验收资料,编制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a)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系统验收申请书;b)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和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说明;c)仪器设备采购合同和相关仪器设备性能参数要求;d)仪器设备说明书、货物验收清单、工程设计图与施工图;e)仪器性能测试、比对测试结果,联网验收、试运行报告;f)管理制度,包括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处理制度等。其它要求:(1)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2)验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技术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日历日)。(4)遇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供应商响应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5)承担设备安装期间网络费、电费、水费、危废处置费,防雷设施安装及检测费等相关费用。四、运维技术要求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指定的铊、砷水质分析仪一年的日常运行维护(验收完成起算)。当国家依据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应以新要求为准。运维服务包括开展水站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含一年内站点运行水、电、网络建设、危废处置、防雷检测、系统更新及安装费等全面运行相关费用。相关要求如下:根据工作内容要求,水站运行维护需配备至少1名运维专职人员,供应商应保证现场运维人员的稳定性,在合同期间采购人原则上不予同意更换人员。运维专职人员专职负责本项目运维,同时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运维工作包括开展水站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3.4.1、运行维护总体技术要求(1)运行维护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依照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使水站的运行结果达到采购人的考核指标要求,充分发挥其效能;(2)运行维护期间,值守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供水、供电、通讯、采暖、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和水站安全保障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支付;(3)每年对水站站房进行一次修缮,并做好避雷系统的年检工作;(4)须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技术培训以及运维质量的相互监督检查,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的监管和考核;(5)运行维护期间,如遇采购人为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须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采购人指定的管理平台中;(6)运行维护期间,水站的全部资产(建筑物、设备、软件、配套设施、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和配套监控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等)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7)对水站的监测数据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或用于商业用途;(8)运行维护期间,有责任保证水站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出现因被盗、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资产流失。如出现因安保措施不当造成的水站资产丢失、破坏的情况,须复原并尽快恢复运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须协助采购人做好水站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等工作;(9)相关技术人员上岗应持有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运行维护水站;(10)运维期满后应保证资产完好,并做好资产交接,交接的仪器设备须满足技术要求。3.5.2、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3.5.11.2.1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定期对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开展质量控制工作,保证监测数据有效率不低于8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满足以下要求:(1)标样核查: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每周完成标样核查,核查结果须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2)加标回收率测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动分析仪器加标回收率测定,加标回收率须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3)系统水样比对测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站系统水样比对测试,测试结果须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4)维护后质控核查:a)当自动分析仪器进行更换试剂以及更换部件等维护后,应进行标样核查测试;标样核查通过后进行24小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核查,如核查结果不合格,则重新进行仪器维护。b)当仪器长时间停机、仪器升级优化或水站位置移动后应进行标样核查测试,标样核查测试结果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标样核查通过后仪器进行多点线性核查,如核查结果不合格,则重新进行维护。3.5.12.2.2质控措施技术要求(1)须每月编制并提交运维计划;(2)须制定详细的质控工作方案;(3)当仪器质控结果接近质控要求限值时,须及时对仪器进行维护;(4)所有质控测试数据应上传至中心平台,每月提交质控报告;(5)水站维护和质控测试期间的缺失数据视为无效数据;(6)质控测试时如仪器出现故障视为无效数据;(7)监测过程全程序留痕,所有维护及质控测试均应形成记录并上报。3.6.3、运行维护要求运行维护包括开展水站远程维护、现场维护和应急维护等工作,保证监测数据质量,并对维护过程进行详细记录。3.6.1.3.1远程维护要求(1)每日对水站监测数据和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远程监视,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对站点运行情况进行诊断和运行管理,根据运维工作需要,对运维人员进行调度,并记录;(2)远程对水站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监控,获取仪器设备关键参数,可根据其运行状态进行相应远程调试;(3)通过远程控制,可对仪表进行校时、复位、测试、校准、清洗、24小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核查、标样核查、样品复测和留样等维护工作;(4)通过运维管理平台对站点的运维情况及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评价,包括运维巡检频次、质控频次、故障响应情况、超标响应情况等信息统计,结合数据获取率、数据有效率等对水站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评价。现场维护要求现场维护包括运维技术人员到水站现场完成的例行巡检、定期养护和现场质控工作。3.6.2.3.2现场维护要求现场维护包括运维技术人员到水站现场完成的例行巡检、定期养护和现场质控工作。3.2.1每周例行巡检(1)检查水站电路系统是否正常,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检查采样和排液管路是否有漏液或堵塞现象,排水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2)检查采配水单元是否正常,如采水浮筒固定情况,自吸泵运行情况等;定期清洗采配水系统,包括采水头、吊桶、泵体、沉砂池、过滤头、水样杯、阀门、管路等,对于无法清洗干净的须及时更换;(3)检查工控机运行状态,检查上传至平台数据和现场数据的一致性,检查仪器与系统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4)查看分析仪器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检查有无漏液,进样管路、试剂管路中是否有气泡存在,如有及时将气泡排出;(5)检查空调及保温措施,检查水泵及空压机固定情况,避免仪器振动。检查不间断电源(UPS)、除藻装置、纯水机等外部保障设施运行状态,并及时更换耗材。(6)检查试剂使用状况,定期添加、更换试剂;(7)检查防雷设施是否可靠,站房是否有漏水现象,站房外围的其他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到以上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水站系统安全运行。在封冻期来临前做好采水管路和站房保温等维护工作;(8)做好废液收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处置工作;(9)保持水站站房及各仪器干净整洁,及时关闭门窗,避免日光直射各类分析仪器。3.2.2定期养护(1)站房保证站房空调及取暖设施运行正常,定期对空调进行全面的清洗。每年需通过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维护或更换,并出具报告。定期更换防火设备。(2)分析单元应依据断面水质状况、水站环境条件和分析仪器的要求,制定易耗品(如泵管、滤膜、活性碳及干燥剂等)的更换周期,做到定期更换;对使用期限有规定的备品备件,必须严格按使用规定期限予以更换。水站仪器所用试剂的更换周期应根据试剂稳定性和保质期确定,室内温度较高时应缩短更换周期,试剂的更换周期不得超过30天。根据水站运行的环境状况,在规定的时间对仪器设备进行预防性检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多点线性核查,在自动分析仪器当前量程范围内均匀选择5个浓度标准溶液(须包括空白)。(3)采配水单元定期检查采水、配水单元是否正常运行,清洗采水头。对于潜水泵,应定期清洗泵体、载体。取水管路应检查是否出现弯折现象,是否畅通,并清理采水头周边杂物,泥沙含量大或藻类密集的断面应视情况进行人工清洗。每月至少清洗一次采配水单元的取水管路、五参数池、沉淀池、过滤芯、配水管路和采样杯等部件。(4)控制单元及通讯单元定期对工控机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工控机是否可以自动启动,并运行操作系统、加载现场监控软件,查看串口通讯是否正常。定期对网络通讯设备进行断电重启,查看启动后是否通讯正常。每月检查开机过程中硬件自检过程是否有异常数据传输和报警。每月对工控机进行杀毒,防止病毒损坏软件。(5)辅助设备定期检查稳压电源及UPS的输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突发异常情况须及时排查处理。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空气压缩机气泵和清水增压泵的工作状况,并对空气过滤器放水。定期更换纯水机滤芯。定期检查摄像头是否破损,视频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包括摄像、视频存储、云台控制等。(6)其它每月对水站监测数据进行一次备份,备份数据单独存储;每月对备用仪器进行一次校准和标样核查。3.2.3应急运维要求针对异常数据、系统故障和数据缺失等情况,中标单位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维护方案。(1)发生数据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远程启动标样核查和留样复测,通过核查结果初步判定仪表当前的状态是否正常;确系污染过程应启动水站加密测试模式,同时记录并上报;(2)水站仪器发生故障时,中标单位应及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8小时),并在24小时内解决所有的故障,如故障不能排除,应在48小时内更换备机;(3)当出现水站长时间停电和水位不足造成水站无法自动取样时需进行人工补测,并将实验室分析结果录入数据平台;补测频率为每周两次,两次采样间隔不低于两天,根据仪器配置补测相关监测项目;(4)当水质自动监测站区域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时,需协助业主进行应急监测,保障快速、高效应急运维运行考核。4.五、总体要求(1)操作语言: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和控制单元所有显示须为中文,符合《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2312-1980)。(2)本项目采购的仪器须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抗震性,具有较好的防雷、防静电、抗干扰、防腐蚀、防水以及可维护性,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监测的精度及灵敏度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仪器的标识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在明显的适当位置固定铭牌,且其上应有如下标识:a)制造商名称、生产商名称、生产地址;b)仪器名称、规格型号;c)出厂编号;d)制造日期;e)量程、定量下限;f)工作条件。(4)工作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90%;电源电压为交流电压220V±22V;电源频率50Hz±0.5Hz;水样温度0℃~50℃。(5)电源相与机壳接地端之间的绝缘电阻和绝缘强度应符合GB/T15479规定的要求。仪器运行正常和故障条件下均应具备防电击性能,仪器的可触及零部件不得出现危险带电,应符合GB/T34065规定的要求。高温、高压、腐蚀、有毒和有害等危险部位应具有警示标识。(6)显示器应采用10寸超大高清液晶显示屏,人性化操作界面,无污点、损伤。所有显示界面应为中文,且字符均匀、清晰,屏幕无暗角、黑斑、彩虹纹、气泡、闪烁等现象,能根据显示屏提示进行全程序操作。机箱外壳应由耐腐蚀材料制成,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应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门锁等部件灵活可靠。主要部件均应具有相应的标识或文字说明。应在仪器醒目位置标识分析流程图。仪器外壳应满足GB/T4208规定的IP55防护等级以上的要求。(7)水质分析仪基本功能:水质分析仪具备自动/手动标样核查(零点核查、跨度核查)、零点校准、标样校准、工作曲线自动标定、加标回收率测试等功能;具有异常信息记录、上传功能,如:零部件故障、超量程报警、超标报警、缺试剂报警、漏液报警、取样故障报警等信息;具有仪器状态(如测量、空闲、故障等)显示;具有RS-232或RS-485标准通讯接口,通讯协议支持HJ212-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和HJ1404-2024《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应实现监测数据的串口输出与网口输出;具备1小时或4小时1次的监测能力,并在应急时可随时调整监测频次。具有运行日志存储和上传功能,运行日志至少包含操作记录、测试流程等内容;存储周期不小于1年;分析仪器原始数据存储周期不少于1年;能接受远程控制功能;具备关键参数变更的自动记录和查询功能;具备高低量程自动功换的功能,量程切换时不影响监测数据的正常显示和信号的正常输出,仪器数据单位为mg/L或ug/L,并具有mg/L和ug/L单位相互转换功能。水质自动分析仪器应具有三级管理权限。监测指标具有可扩展性,以保证应急监测需求。(8)试剂供应:需提供仪器试剂配制方法,并提供试剂成分及纯度;仪器所需试剂贮存于专用试剂瓶中,试剂保质期不低于1个月(满足技术方法要求);仪器使用的实验用水、试剂、标准溶液均须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试行)(中国环境出版社,2017)中质量保证要求。(9)通讯协议要求:须承诺按照采购人指定的传输协议要求,将所有监测数据传输至指定的平台,包括仪器的实时状态、关键参数和监测数据等。并提供所有仪器的底层通信协议。仪器数据必须能够与现江西省环境地表水质量在线监测数据系统连接,实时同步传输数据。(10)仪器的说明书等随机资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仪器原理;b)仪器构造图、测试流程图;c)现场安装条件及方法、仪器操作方法;d)部件标识及注意事项;e)有毒有害物品(部件)警告标识;f)试剂配制方法及使用方法;g)常见故障处理;h)废液处置要求;i)日常维护说明。(11)分析仪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按照《铊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要求(试行)》(DB36/T-2025)、《砷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4-2015)、《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通信协议技术要求(HJ1404—202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求(HJ915.1—2024)》、《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43/T1424-2018)等相关监测规范实施。(12)对仪器设备及零配件的种类和数量清单核查,运行、维护、维修等规程具有可操作性,固定资产按要求进行登记与标识。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结束后进行精密度、准确度、零点漂移、量程漂移、定量下限、线性检查等性能测试;人工采集实际水样,用自动监测仪器与现行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进行实际水样比对测试(可在试运行期间进行),计算实际水样测定值与实验室国标方法测定值的平均值之间的绝对误差或相对误差,作为仪器实际水样比对测误差的判定值,比对实验要求提供12对数据,其中至少10对数据比对合格,并符合相关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13)验收材料应包括基础设施和系统验收,基础设施验收材料应至少包含站点选址论证资料、站房建筑施工图纸、采水单元施工图纸、站房防雷设施建设相关佐证材料等验收内容。系统验收验收材料须包括验收申请书、建设和验收工作开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说明、采购合同和相关仪器设备性能参数要求、仪器设备说明书、货物验收清单、工程设计图与施工图、仪器性能测试、比对测试结果,联网验收、试运行报告、管理制度等。参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及采排水技术要求(试行)》及《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与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要求》(HJ915.1—2024)及《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技术规范》(DB43/T1424-2018)等编写。(14)本项目采购所有仪器设备售后服务由主要产品制造商提供。产品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主要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承诺函,对以上服务要求做出明确响应。(15)经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政府公众号查询,水质分析仪厂商(关联的母公司、分公司、母公司的分公司)及其员工不存在涉及干扰在线监测数据采样、造成数据失真行为,不存在因涉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被主管部门约谈或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提供在线分析仪厂商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在线分析仪厂商公章。(16)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成套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货物运行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提供。如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为货物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供应商应当无偿提供。5.六、商务要求商务项目商务要求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交货地点南昌市高新生态环境局或指定地点。交货方式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包括一体化户外站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及1年的运行维护服务,中标单位还需承担四通一平、防雷工程、数据采集及传输等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并联网至省厅大数据平台等一切相关费用。2、设备试运行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付款方式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项目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在1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中标金额的90%,运维期满后交接时应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交接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的10%。售后服务1、供应商承诺对所投产品提供1年免费质保。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免费修复直至满足设备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部分有缺陷的组件和材料;质保期过后,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能提供广泛、即时、优惠的技术服务,并提供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各种配件。2、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并在质保期内及时提供升级服务。3、质保期期满后,中标单位应继续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相关服务和备品备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为保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后服务随时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1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维修,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应在72小时内修复或提供备用机更换。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在投标阶段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并按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档:1)供应商需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总铊、总砷水质在线分析仪相关佐证材料;3)专职负责本项目运维的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与运维管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4)针对本项目总铊、总砷水质在线分析仪的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5)供应商应根据货物需求提供设备清单明细6)供应商认为应交的其它资料(如有)。2、预成交单位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携带本项目“核心技术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交由采购人对其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无效响应,由第二顺位响应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设备明细清单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123...注:以上应包含本项目所有设备的明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 重金属水质分析仪 重金属水质监测站 总砷水质在线分析仪 总铊水质在线分析仪 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