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 冰雪训练基地招标公告(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2025)
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ZXW2025-026
2.项目名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7017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8万元
5.采购需求:保障用车,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
8.质量标准:符合国六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止)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
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谈判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谈判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谈判文件”),电子报价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谈判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元。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报价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报价文件前,投标人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报价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报价文件和参与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
5.有效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报价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政采云平台相关流程:
(1)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
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
(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
(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
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报价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 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投标人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
地 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景区内)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1760431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项目联系人:曹健
联系方式:13843128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健
联系方式:13843128657
附件信息:
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doc322.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15日 10:0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18日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健
项目联系电话
13843128657
采购单位
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延边州安图县二道白河镇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604317333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43128657
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CZXW2025-026采购人: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18第四章合同条款........................................23第五章采购需求........................................27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29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CZXW2025-0262.项目名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3.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7017号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18万元5.采购需求:保障用车,详见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8.质量标准:符合国六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止)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谈判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谈判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谈判文件”),电子报价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谈判文件采购需求编制,其他途径获取的谈判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4.售价:0元。四、报价文件提交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2.报价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报价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在制作报价文件前,投标人需申领CA,领取CA后与政采云平台的账号进行绑定,使用CA对报价文件进行签章,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在线编制报价文件和参与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5.有效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五、报价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政采云平台相关流程:(1)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长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CA数字证书申请流程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报价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点击右侧帮助文档查看投标人指南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景区内)联系人:王超联系方式:176043173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项目联系人:曹健联系方式:138431286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健联系方式:1384312865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 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地 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景区内)联系人:王超联系方式:17604317333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1536室项目联系人:曹健联系方式:138431286573项目名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采购需求采购车辆,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8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谈判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 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0踏勘现场不召开召 开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 开1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1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形式14分包不允许允 许15偏离不允许允 许16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17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前3天18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19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0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21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3投标保证金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工本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695 号》文件要求,全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及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保证金,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无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xinxishuanggongshi截止时间前1日将截图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保函,以转账、电汇或支票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的金额:1500元保证金提交时间:保证金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如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公司名称: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帐 号:0710729011015260066666注:1.供应商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2.保证金应写明标段名称及编号,否则后果自负。(如转账请将底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公司指定邮箱95122600@qq.com)。3.以保函形式出具的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将保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公司,否则后果自负。2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2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2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 许27签字或盖章要求1. 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由他人代签。2.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9报价文件份数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报价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0装订要求报价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31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地 点: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报价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32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9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33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构成: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按专业配置要求随机抽取。34是否授权竞争性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是,由竞争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否35招标代理/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接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代理机构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费率标准,执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取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5000元。36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8万元,超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37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每个标段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评审办法。38报价轮次本次谈判共两轮报价3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40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1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报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注: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谈判文件为准。供应商须知总则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招标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吉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负责招标项目的整体规划、招标需求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潜在供应商”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供应商”指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不召开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谈判文件:6.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服务内容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报价文件没有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7.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平台通知和寄给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或由供应商直接到招标方领取。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招标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可在截止时间3日前(含)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通过“政采云”平台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7.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截止时间,延长截止时间的公告将通过“政采云”平台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8.报价文件构成:8.1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8.2供应商应提交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9.报价文件的编制9.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编制电子报价文件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格式以外的电子报价文件格式无法实现报价文件格式的签章、加密和提交,因PDF格式电子报价文件格式转换造成报价文件格式内容缺漏错误的,是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投报多个采购包的,应按采购包分别编制独立的一个电子报价文件。9.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签章(企业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人数字证书,电子法人名章或电子法人签字章均可)。电子报价文件格式签章完成后,生成正式报价文件格式并加密。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报价文件格式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格式前登录“政采云”平台,选择本采购项目的对应采购包,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方法见“报价文件制作操作手册”。9.3提交电子报价文件格式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报价文件格式重新电子签章和生成报价文件格式,并在提交报价文件格式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否则无法完成解密:(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报价文件格式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9.4投标语言: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5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6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7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报价文件。10.投标保证金10.1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明的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将投标保证金凭证加盖公章附在报价文件中。10.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0.3投标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启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十日内返还,不计利息。10.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返还,不计利息。10.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规定签订合同。(3)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启之时起90天。报价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1.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报价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件的其他内容。11.3中标人的报价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2.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2.2报价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3.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3.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报价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3.3在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启一览表的内容)。13.4从开启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4.投标14.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在开启结束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送到代理公司。14.2报价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交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U盘2份(电子版报价文件须与纸质版文件相一致的全部内容)。14.3首次招标截止时间结束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15.开启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15.2开启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15.3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供应商。15.4开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报价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开启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5.5开启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招标失败:(1)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报价控制范围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失败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启后,直至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7.评标17.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中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7.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应作否决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8)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7.3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7.4对报价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17.4.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报价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7.4.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7.5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否决处理:(1)供应商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2)报价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4)报价文件明显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报价文件载明的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7.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7.7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7.8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报价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招标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否决投标。18.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19.签订合同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成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19.2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3中标单位应按成交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单位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单位之后、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19.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0.保密和披露2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0.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单位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报价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单位的名称及地址、招标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谈判办法。一、谈判程序(一)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是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为保证谈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谈判可设1名负责人,负责谈判全面工作。谈判负责人由谈判小组成员推举产生,谈判会负责人与谈判小组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二)谈判工作谈判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定标、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谈判小组成员在谈判工作开始时,应认真研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了解和熟悉服务项目的特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标准和谈判办法;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及其他与谈判有关的内容,以获取谈判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分资格、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评定两个阶段评审方式。第一阶段: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第二阶段: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投标人开标当日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二次报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工作在谈判后的当日内完成。(三)成交供应商确定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对通过谈判合格的,报价最低的,能提供优质服务和足以使用户确信其具备执行合同能力的,能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和业绩(2022年至今的政府订单)为标准评判,由谈判小组集体表决。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采购。排名第二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为成交商,或者重新采购将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非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谈判办法(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的审查方式。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其资格的各种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进入谈判阶段的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一。通过资格审查后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具体内容见附件二。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的供应商进入谈判阶段。(三)二次报价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为最终谈判报价。(四)结论对通过谈判合格的,报价最低的,能提供优质服务和足以使用户确信其具备执行合同能力的,能最大限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供应商的报价相同时,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和业绩(2021年至今的政府订单)为标准评判,由谈判小组集体表决。谈判工作结束时,谈判小组将本项目评审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谈判报告》,各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内容讨论通过后,在《谈判报告》上签字,对谈判报告予以确认。附件一资格性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内容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基本资质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基本资质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承诺书及相关网站截图,格式自拟4基本资质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基本资质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6基本资质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基本资质7按文件中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和形式符合文件要求注:依据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的规定,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符合资格性审查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附件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内容要求说明1报价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报价2报价唯一性报价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3商务3投标有效期报价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商务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5商务5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中包括了谈判文件中提供格式的文本,形式上符合谈判文件规定。6商务6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7商务7其他要求(1)报价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4)投标人、报价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注:1、“√”为合格,“╳”为不合格;2、上述评审项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视为评审不合格,其不进入谈判阶段。3、如有一项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合格。4、如不合格注明不合格原因。5、上述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书、合同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等证件的复印件装订在报价文件中。6、上述内容中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或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四章合同条款一、通用条款甲方(采购人):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根据甲方申请并经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准(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中标(成交)供应商,现依照甲方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1.合同价格1.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价格包括人工、所需设备材料、管理、保险、利润、税金、专利技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2.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服务范围2.1.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详见采购文件。(2)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3)服务时间:委托服务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4)乙方工作职责:详见采购文件。3.合同价格支付3.1.支付步骤:见专用条款3.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发票。3.3.支付方式:转帐。4.服务工作管理、检查考核4.1.甲方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考核标准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如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5.服务质量要求5.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服务。5.2.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5.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标的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物,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通用标准。6.违约责任6.1.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6.2.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7.不可抗力7.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7.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8.合同修改8.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9.转让和分包9.1.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9.2.经甲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0.合同的解除10.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0.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2.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同时须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2.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采购文件;(4)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13.未尽事宜13.1.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14.附则14.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二、合同专用条款1.结算货币:人民币。2.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3.项目实施地点:根据评标委员会评选的中标结果,中标企业需入驻甲方指定地点刻章。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5.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6.验收标准:参照采购需求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7.如因上级政策调整变化导致项目情况发生改变的,采购人有权对合同内容作出相应调整。2.第五章采购需求车辆名称 整体式厢式货车配置排放:国六B颜色:白色,手动档六速,柴油轴距(mm):3300外廓尺寸(mm):≥5680*2020*2730货厢尺寸(mm):≥3140*1760*1920排量(L):≥2.998功率(KW):≥132轮胎规格:≥195/75R16LT轮胎数:6总质量(kg):≥4200整备质量(kg):≥2480额定载质量(kg):≥1500准乘人数:3非承载式车身,后驱钢板弹簧片数(片):-/7前空调暖风,驾驶室内采暖车身稳定ESP定速巡航倒车雷达 3.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长白山高原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采购)报价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开启一览表二、响应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六、服务方案七、其他材料一、开启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供应商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 (盖章)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3.随同本响应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在成交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我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注: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可以本人名义代表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报名、投标、开启、评标等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等级资格证书编号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电子信箱经营范围备注此表后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汇总表序号姓名性别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采购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为本项目所配备人员。2、本表所列人员须后附人员相关证书等材料。(三)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四)供应商资格声明致:(采购人)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供应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二、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三、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五)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截图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及采购文件工本费等事项的通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不收取保证金。报价文件内附查询截图。(六)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报价文件内附(1)项提供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第(2)项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6、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方案及人员和设备仪器实力、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环保保证方案及保证措施、现场协调方案及保证措施、应急方案工作措施及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2、业绩(如有,仅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政府订单,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要求清晰可见)3、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证书实力,服务承诺,优惠条件等)七、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64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内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内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责任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4、此声明函仅作为政策性优惠的依据,不作为废标的依据。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附表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单位:元)备注:1、此表不需填写,不需放入报价文件格式内;2、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附件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谈判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5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件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冰雪训练基地保障用车 冰雪训练基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