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 麻醉系统招标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口腔医院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1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3210200038753-XM001
项目名称:口腔医院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台/ 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求

73
73-1
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
90
50
安全舒适:缓慢匀速注射,三档速度;有回吸功能

73-2
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
91.8
51
具有自动及手动回吸功能和排气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15 至 2025-09-22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1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
4.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57099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马建、肖然、吴萍、孙薇,81168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
电 话:  81168697
73包-525号标口腔医院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525号标-第五章 采购需求.docx

口腔医院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口腔医院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01-2341061405252.项目名称:口腔医院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81.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台/ 套)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求7373-1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9050安全舒适:缓慢匀速注射,三档速度;有回吸功能73-2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91.851具有自动及手动回吸功能和排气功能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1.2.(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1.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1.2.(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1.2.(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投标无效。4.本项目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家村路9号院联系方式:010-57099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联系方式:010-811686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电话:010-81168697、8116826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配置开办费基本设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投标。投标人应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商应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凭证。★3.投标产品属于辐射或射线类的设备或材料的,需提供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不适用的情况除外)。投标产品属于压力容器的,投标人需要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制造相关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4.投标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5.投标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标的的数量包号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台/套)是否接受进口产品7373-1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50是73-2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51否(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中标人收到采购人交货通知后30天内交付。(提供交货承诺函)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指定地点。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8年的备件供应。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2.投标人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投标人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3.投标人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一周内,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4.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投标人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5.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6.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反馈,24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及服务要求:★1.1整机质保3年。保证8年配件供应,提供主要配件价格清单。(如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质保年限大于3年则以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质保年限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原厂或代理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公章。★1.2售后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①每季度巡检1次,进行全面检修,并提供检修检测记录。②负责医院使用、维修人员培训工作。提供中文使用、维修手册。③提供一次免费移机及移机后安装调试服务。④接到设备报修电话,24小时内技术人员到场维修。维修周期超过72小时,须提供备用机(件)。⑤如包内技术要求中有其它需求的,按包内要求执行。★1.3依据医院需求,配合完成设备管理工作。需计量检验,质量检验等强检设备,安装使用前需要到指定部门进行检验并取得证书。首次检验费用由经销商承担。★1.4采购标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得低于六年。2.本项目由投标人或设备原厂负责售后服务并做出售后服务承诺,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原厂公章。(1)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直至人员能够完全掌握独立操作。应详细做出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人次、培训时长及培训达到的效果(提供培训方案,方案中需详细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应有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签字)、培训地点、培训时间以及操作人员考核情况等)。(2)服务和维修网点: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或网点。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维修机构或网点的,须提供维修机构或网点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没有维修机构或网点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维修机构或网点。(3)维修工程师: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3名(提供维修工程师的安排情况,人员名单、职称证书、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劳动合同或社保)。(4)维修响应速度:①两小时内做出维修方案决定;②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医院;出现故障时,如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免费提供备用设备。(5)保修期内的开机率:投标人保证开机率≥95%(按一年365天计算)。(6)保修期内,每季度对设备提供巡检、保养或预防性维护,每年对设备进行质控检测≥1次。(7)提供维修手册、软件等服务类资料。(8)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更新。3.备件及技术服务。(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人或设备原厂需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备品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设备停产后不少于8年的供应期。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备品备件库的,须提供备品备件库的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没有备品备件库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按要求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备品备件库。(2)应提供原厂维修配件明细表及报价单(如提供公开信息渠道可查询到的,可免提供,但须注明查询方法及来源),加盖原厂公章(3)应免费开放数据接口,以便招标人将该设备与相关信息系统连接。如连接需发生软件(含接口费)及硬件费用,其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4)安装完成后,由采购人、当地质检部门及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如需要),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原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5)专用工具:如有专用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使用及维护的专用工具。(6)资料:①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技术资料(维修及使用):中文2套,英文1套。②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7)技术服务:在货物运抵使用单位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所要求的时间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所需的工具、备件、消耗品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五、采购标的物验收标准1.投标人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投标人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2.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采购人将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3.投标人应负责使所供计量仪器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运费)。若需要,应在检测期间提供备用仪器,以便不影响采购人的使用。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需要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含在相应的配置中。3.工作条件: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1)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2)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4.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投标人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1天的免费培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以各包技术规格中要求为准,如技术规格中无要求,则以本款要求为准。)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第73包品目73-1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一、功能用途:用于所有口腔传统麻醉方式,同时可进行上牙槽前神经、上牙槽前中神经及牙周膜韧带麻醉(牙周膜韧带麻醉有声音和压力的视频提示)二、技术要求▲1.具有自动及手动回吸功能和排气功能(可出具检测报告)▲2.牙周膜韧带麻醉有声音和压力的视频提示,实时反馈注射压力(可出具检测报告)3.采用三种操作模式和速度(可出具检测报告):3.1安全模式(一种速度)慢速:0.005ml/s3.2普通模式(两种速度)慢速、中速0.03ml/s3.3快速模式(三种速度)慢速、中速、快速0.06ml/s4.三种给药模式中,慢速时均具备自动巡航功能,可实现自动给药(可出具检测报告)▲5.具有定量给药功能;(可出具检测报告)6.显示药量进度条,显示已使用药量;▲7.具有自动保护装置,当注射压力过大时,可自动停止注射;(可出具检测报告)8.具有脚踏控制给药功能;(可出具检测报告)9.可自行设置产品背景,语言,屏幕亮度和音量;10.工作电源:220VAC,50Hz11.配置:产品由计算机主机(内含电机驱动、存储、显示触控屏、推杆)、脚踏开关、电源线和软件、产品说明书组成。第73包品目73-2计算机控制局部麻醉系统一、功能用途:用于所有口腔传统麻醉方式,同时可进行上牙槽前神经、上牙槽前中神经及牙周膜韧带麻醉(牙周膜韧带麻醉有声音和压力的视频提示)二、技术要求▲1.具有自动及手动回吸功能和排气功能(可出具检测报告)▲2.牙周膜韧带麻醉有声音和压力的视频提示,实时反馈注射压力(可出具检测报告)3.采用三种操作模式和速度(可出具检测报告):3.1安全模式(一种速度)慢速:0.005ml/s3.2普通模式(两种速度)慢速、中速0.03ml/s3.3快速模式(三种速度)慢速、中速、快速0.06ml/s4.三种给药模式中,慢速时均具备自动巡航功能,可实现自动给药(可出具检测报告)▲5.具有定量给药功能;(可出具检测报告)6.显示药量进度条,显示已使用药量;▲7.具有自动保护装置,当注射压力过大时,可自动停止注射;(可出具检测报告)8.具有脚踏控制给药功能(可出具检测报告)9.可自行设置产品背景,语言,屏幕亮度和音量;10.工作电源:220VAC,50Hz11.配置:产品由计算机主机(内含电机驱动、存储、显示触控屏、推杆)、脚踏开关、电源线和软件、产品说明书组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开办费口腔设备及器械 麻醉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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