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招标公告(景洪市民政局202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0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5-G3-00418-ZZZB-0003
项目名称: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42
最高限价(万元):242
采购需求:1、(一)调查评估。配合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业务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公示、动态复核以及数据录入、社会救助热线接听、政策咨询等工作;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儿童收养等方面的评估工作。 (二)主动发现。通过日常走访、村(社区)及群众反馈等方式,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但尚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众,帮助其提交各类救助申请。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摸底排查工作,及时采集信息,加强监测预警。 (三)业务培训。组织对服务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 (四)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信息载体,组织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宣讲,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17 06:00至2025-09-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景洪市曼弄金湾C15幢1-2层103号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保证金金额:24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10 14:30 其他:1.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的,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2.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服务地点:景洪市辖区范围内 5.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6.保证金缴纳金额(元): ¥24000.00 元 7.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其他非现金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 银行账号:2409980104002089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景洪市民政局
地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
联系方式:0691-2135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景洪市景洪市曼弄金湾C15幢1-2层103号
联系方式:159691622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存林
电 话:1596916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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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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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8月24日).doc
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中卓C2025-072.项目名称: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万元):242.005.最高限价(万元):242.006.采购需求: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一)调查评估。配合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业务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公示、动态复核以及数据录入、社会救助热线接听、政策咨询等工作: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儿童收养等方面的评估工作。(二)主动发现。通过日常走访、村(社区)及群众反馈等方式,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但尚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众,帮助其提交各类救助申请。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摸底排查工作,及时采集信息,加强监测预警。(三)业务培训。组织对服务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四)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信息载体,组织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宣讲。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7.合同履行期限:1年。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口是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1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口本项目专门面向口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注册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hxzb.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2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获取采购文件。(3)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联系:19988166369)。4.售价(元):0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景洪市曼弄金湾C15幢1-2层103号二楼会议室(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的,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评审阶段。2.发布公告的媒介2.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32.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服务地点:景洪市辖区范围内4.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5.保证金缴纳金额(元):¥24000.00元6.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其他非现金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银行账号:2409980104002089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0o同、Y名称:景洪市民局地址:景洪市公珑路1号附寸1号联系方式:0691-2135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05009名称: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景洪市曼弄金湾C1幢联系方式:1596916227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存林,召昆勐(采购人PeSGG3电话:15969162273、0691-21353814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中卓C2025-07采购人:景洪市民政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SH2025年09月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2025年8月25日政策措施名称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涉及行业领域其他未列明行业性质行政法规草案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起草机构名称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存林电话15969162273审查机构名称景洪市民政局联系人召昆勐电话0691-2135381征求意见情况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星烘市民政局政买水始技时服务项目在工南省政购网公开(可附相关报告)咨询及第三方评估情况(可选)(可附相关报告)竞争影响评估是/否1.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否2.直接规定外地经营者不能参与本地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香3.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经营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否4.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石5.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有6.要求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香7.要求经营主体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否8.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舌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否9.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否10.根据经营主体的所有制形式、取得业绩的区城、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否11.根据经营主体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舌12.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否13.对不同地区或者所有制形式经营主体的资质、资格、业绩等采用不同信用评价标准。否14.对能够通过告知承诺和事后核验核实真伪的事项,强制投标人在投标环节提供原件。否15.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违法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否16.要求经营主体缴纳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外的其他保证金。否17.限定经营主体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否18.要求经营主体从特定机构开具保函(保险)。否19.在招标文件之外设定保证金退还的前置条件。否20.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的政策措施;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否审查结论经青符合平竞争审标准以以发布实市(可附相关报告)适用例外规定是否选择“是”时详细说明理由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元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同意钸签字:动力盖章、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6第四章采购需求42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4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中卓C2025−072.项目名称: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万元):242.005.最高限价(万元):242.006.采购需求: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一)调查评估。配合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业务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公示、动态复核以及数据录入、社会救助热线接听、政策咨询等工作;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儿童收养等方面的评估工作。(二)主动发现。通过日常走访、村(社区)及群众反馈等方式,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但尚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众,帮助其提交各类救助申请。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摸底排查工作,及时采集信息,加强监测预警。(三)业务培训。组织对服务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四)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信息载体,组织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宣讲,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7.合同履行期限:1年。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6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注册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投标人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hxzb.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获取采购文件。(3)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后方可提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确保已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联系:19988166369)。4.售价(元):0四、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景洪市曼弄金湾C15幢1-2层103号二楼会议室(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的,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评审阶段。2.发布公告的媒介2.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2.2更多信息请关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服务地点:景洪市辖区范围内4.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5.保证金缴纳金额(元):¥24000.00元6.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其他非现金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银行账号:24099801040020896。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景洪市民政局地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联系方式:0691-21353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景洪市景洪市曼弄金湾C15幢1-2层103号联系方式:159691622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存林、召昆勐(采购人)电话:15969162273、0691-213538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景洪市民政局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16号附1号联系人:召昆勐联系方式:0691-213538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景洪市景洪市曼弄金湾C15幢1-2层103号联系人:李存林联系方式:159691622731.1.4项目编号中卓C2025−071.1.5项目名称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1.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7预算金额(万元)242.001.1.8最高限价(万元)242.001.1.9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1.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1.1.1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投标人。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并下浮20%后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服务费。3.4.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24000(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注:按照《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七条投标保证金一般 不得超过投标估算值的2%,最高不能超过80万元,其中,勘 察、设计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的要求,为贯彻落 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 减免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 文件规定,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50%的工作要求,确定该 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上银行转账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交易系统支持的缴纳方式。一、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户 名: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市支行银行账号:24099801040020896。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企 业基本账户转出。缴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注: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 保证金,未注明项目编号的视为无效,未按时到账的视为未 提交。信息不清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 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16:30前办理手续,可以保 证实时跨行到账;2、在云南省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 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 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 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 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 造成投标无效。(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 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 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保证金退还方式:以网上银行的方式将保证金退还至投 标人原提交账户,请投标人准确提供公司账户信息。3.5.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附件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3.5.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地方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须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个人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签字确认。3.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14时30分3.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提交)3.6.3投标文件开启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曼弄金湾C15 幢 1-2 层 103 号西双版纳中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说明:此处的“开启地点”为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默认关联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标中心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招标公告时不可修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开启。]3.6.4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投标文件的解密方式: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的,则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评标阶段。8.1履约保证金无。11技术支持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 ”及“云南 CA、 云南壹证通 CA ”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 CA 技术支持电话: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 CA 技术支持电话:0871-67276028云南壹证通 CA 紧急联系电话:199881663691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含 5 人)单数,其中招标人 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代表及评 标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不能作为评审组长。12.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成交。12.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 评标办法 ”的相关规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1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3.2投标文件的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网络即可。13.3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1)标的名称: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 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 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 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 为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招标响应时,须提 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招标响应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4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 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 约定不一致且相互冲突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 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2、招标文件中各组成部分编列内容之间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 情况,除内容前后矛盾、相互冲突外,其内容视为相互解释、 相互补充说明。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 招标文件中编列内容进行解释,如存在理解分歧,由评标委 员会讨论确定。13.5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1.1.2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采购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0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2.1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信用信息查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费用承担1.4.1无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采购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1.4.2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踏勘现场1.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2除第2.1款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2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和“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投标人结合市场价格和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保险、企业管理费用、合理利润、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充分熟悉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一旦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3.4.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并对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或不可辨认,造成废标或不被评标委员会成员认定为评审依据,后果自行承担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投标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标5.1开标5.1.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5.1.2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开标程序。5.1.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住持。5.1.4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5.1.5介绍招标人、监督人、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关出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姓名。5.1.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1.7招标人、监督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在开标会议记录上签字。5.1.8开标会议结束。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程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提交资格审查报告。6.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除招标人代表以外的其余评标专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交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1.4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6.1.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6.1.6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行为。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3.3无效投标情形6.3.3.1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之一的,属于投标无效的情形。6.3.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3.4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7.2.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3.2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4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八、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九、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质疑9.5.1.1本项目的质疑和投诉行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9.5.1.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9.5.1.3质疑函的接收(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招标公告。9.5.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1.5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5.1.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2投诉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景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须按要求编制。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更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1.1.1.1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2: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更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更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年月日1.1.1.2注: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1.投标人必须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签名的投标文件(此文件必须网上提交)。2.“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应对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使用加密的数字证书(CA)对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对其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进行加密的,视为无效标书。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投标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3.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4.投标人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该投标文件制作及报送要求如果与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为准。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资格审查办法1.1开标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评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不满足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之一的,则资格评审为不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下列各项评审内容及标准均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各款所列材料在开标后不得澄清、后补1、资格审查符合以下审查标准的,通过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扫描件2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注:(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 件的电子件或扫描件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文 件的电子件或扫描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须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证明文 件的电子件或扫描件5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6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书面声明7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用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以上信用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 系 的不同申请人,不 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承诺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1.2完成资格审查后,提交资格审查报告。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标二、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1本办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分二个阶段进行:2.2.1第一阶段为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本阶段评审;2.2.2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2.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委员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4.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4.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三、评标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审查,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2投标保证金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的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3采购需求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并提供承诺书。4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编制,未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签字和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 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并提供承诺书。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 投标有效期的。8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 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9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 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 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 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 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 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四、评标程序4.1初步评审4.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1.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2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4.2.2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2.4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2.5具体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分别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部分:81分。商务部分:9分。报价部分:1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得分标准技术部分(81分)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对项目总体情况的认识与理解;②对工作职责、服务范围阐述;③对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④对社会救助服务的合理化建议。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16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0.5分;2)四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2分;3)未提供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共四项内容)中任意一项内容的,扣4分。0-16分总体服务方案1.实施方案条理清晰、考虑全面,内容编制完整、科学, 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工作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部署完善,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 30 分;2.实施方案编制合理、但不够全面,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工作措施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可行的,得 23分;3.实施方案编制不全面, 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出相 应解决方案的,得17分;4.实施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部分项目内容编制不具体 的 ,得 10分;5.未提供服务实施方案的不得分0-30分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本项目重难点分析;②重难点的应对方案。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12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1分;2)两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3分;3)未提供对项目重难点的分析及应对方案(共两项内容)中任意一项内容的,扣6分。0-12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②违约责任承诺。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8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0.5分;2)两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2分;3)未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共两项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扣4分。0-8分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根据工作内容的划分提供人员组织构架说明和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方案;②人员到位承诺及保障措施;③违约责任承诺及惩处措施。以上内容阐述完整、具体、没有问题,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满分15分;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对应分值进行扣分,分数扣完为止:1)内容有明显错误或逻辑混乱或不具体的,每有一处扣1分;2)三项内容中,每有一项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征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或不利于本项目目标实现的,扣3分;3)未提供人员配备情况(共三项内容)中任意一项内容的,扣5分。0-15分商务部分(9分)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8月至今)每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满分9分。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方可计分。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0-9分报价部分(10分)①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②证明材料:小微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③计算公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总价)×10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上述计算公式中小微企业的最后磋商总价应先价格扣除后再进行投标基准价、报价得分计算,价格扣除计算公式:最后磋商总价×(1-1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五、统分原则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统分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六评标结果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一、服务对象居住在景洪市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和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等人群。二、服务内容(一)调查评估。配合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业务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公示、动态复核以及数据录入、社会救助热线接听、政策咨询等工作;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儿童收养等方面的评估工作。(二)主动发现。通过日常走访、村(社区)及群众反馈等方式,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但尚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众,帮助其提交各类救助申请。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摸底排查工作,及时采集信息,加强监测预警。(三)业务培训。组织对服务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四)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信息载体,组织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宣讲,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景洪市辖区范围内。2、合同履行期限:1年。四、技术要求★(1)服务标准服务标准严格依据《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2号)、《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3号)、《云南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云民规〔2023〕7号)相关规定执行。(2)、服务要求(一)配置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及时、合理、足额配置服务力量,确保社会救助服务全覆盖、务死角。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充足、专业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替换服务团队成员。(二)专业条件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各项管理制度。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主动接纳并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尊重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合法权益;能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解决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主动为社会救助工作出谋划策。3、乙方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对服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服务人员熟练掌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相关民政政策,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解决问题能力。甲方应当为乙方组织的培训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相关支持。4、乙方聘用配置的服务人员应熟悉派驻乡镇(街道)、村(社区)情况,能够保证在负责辖区每年不低于2次的走访探视频次,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五、验收方案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为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2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省、州、市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文件精神及招投标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项目合同。一、项目名称景洪市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二、服务对象居住在景洪市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和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等人群。三、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乙方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约定事项,合理配置服务人员。甲方或其他单位(部门)不得要求服务人员从事超出合同服务内容以外的其他工作。(一)调查评估。配合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业务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公示、动态复核以及数据录入、社会救助热线接听、政策咨询等工作;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儿童收养等方面的评估工作。(二)主动发现。通过日常走访、村(社区)及群众反馈等方式,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但尚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众,帮助其提交各类救助申请。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摸底排查工作,及时采集信息,加强监测预警。(三)业务培训。组织对服务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基本殡葬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四)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信息载体,组织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宣讲,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服务标准服务标准严格依据《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2号)、《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规〔2021〕3号)、《云南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试行)》(云民规〔2023〕7号)相关规定执行。五、服务要求(一)配置要求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及时、合理、足额配置服务力量,确保社会救助服务全覆盖、务死角。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充足、专业的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替换服务团队成员。(二)专业条件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热心民政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各项管理制度。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主动接纳并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对象,尊重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合法权益;能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解决社会救助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主动为社会救助工作出谋划策。3、乙方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对服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确保服务人员熟练掌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相关民政政策,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的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解决问题能力。甲方应当为乙方组织的培训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和相关支持。4、乙方聘用配置的服务人员应熟悉派驻乡镇(街道)、村(社区)情况,能够保证在负责辖区每年不低于2次的走访探视频次,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六、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元)。合同总金额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工成本、运转、利润、税收等费用,除双方另行协商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二)支付方式。甲方根据服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用按季结算的方式支付服务价款。七、履约期限、服务地点及终止情形(一)履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服务地点。景洪市。(三)终止情形1、在履行合同中,发现乙方不具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2、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3、签订1年以上期限合同,乙方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4、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八、绩效评价及考核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甲方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过程跟踪与必要监督。甲方负责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的《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附件1)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组织对乙方合同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同时,甲方也会根据《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对乙方进行考核。对于发现的问题,甲方将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将纳入下一季度考核内容。项目完成后,甲方将实施年度综合绩效评价,该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甲方拨付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九、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在协议签订前确定购买项目的实施标准或规范;(2)按期对乙方的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资金使用等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存在问题;(3)组织对乙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2、义务(1)按照合同规定拨付项目资金;(2)对乙方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指导;(3)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2)在与甲方合同框架内,有权独立开展项目推进、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2、义务(1)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实施情况,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社会救助等有关服务工作,对甲方反馈的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如遇重大、突发事项,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2)乙方对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和合法合规使用,按月向甲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3)乙方应当按照省市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考核相关文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管理、安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以及教育培训、绩效管理、督导考核等制度;(4)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时,乙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并确保服务事项不中断、不逾期。(5)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有关信息、数据,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公布。(6)加强组织管理,注意风险防范化解,避免因工作不当引发舆情和矛盾问题。十、违约行为和责任(一)违约行为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项目、不按期委托评估项目、不按约定付款、不能按约定结算等违反约定的行为视为违约;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约定完成目标任务、不能达到约定标准、有意拖延项目实施或者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虚假欺骗等行为视为违约。(二)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招投标明确事项和合同约定,或因其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均有权要求故意或有过失责任方承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以及诉讼费、调解费、保全费、保险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维权合理支出。乙方违约的,甲方根据情况有权采取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承接主体资格、追回拨付款项的本金和利息、要求赔偿违约金等措施。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经甲方要求整改,30个工作日内未整改达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扣减乙方未完成事项的全部费用,并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需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工作所需费用。乙方挪用项目资金,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挪用资金,并承担甲方需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工作所需费用。甲方、乙方均不得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对另一方享有的债权;一方擅自转让债权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一、其他条款(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三)本合同1式4份,甲方2分,乙方2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乙方(公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附件1: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项目名称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评价单位评价日期服务期限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办法承接主体机构建设(20分)1.财务制度健全(10分)1.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得3分,否则视情评 分 ;2.严格履行会计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得3 分,否则视情评分;3.严格按用途使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 金,得4分,否则视情评分;2.内部管理制度规范(10分)1.按合同约定配置服务力量,得4分,否则按比 例计分 ;2.建立对人员、派出服务站点考核和奖惩制度 得3分,否则不得分;3.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根据台账的准确、完整、 有效性等视情评分,最高不超过3分;工作保障(10分)制定项目方案(5分)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得5分,否则不得分。加强业务培训(5分)每年开展不低于1次社会救助等政策业务培训 得5分,培训未能覆盖全部工作人员扣1分。服务能力(10分)熟练掌握政策(5分)每抽查发现1次工作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掌握 不清楚的扣1分,扣完为止。熟悉当地情况(5分)每抽查发现1次工作人员不熟悉所负责辖区社 会救助情况的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成效(40分)服务数量情况(10分)1.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对应工作量,得5 分,否则视情评分;2.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得5 分,否则视情评分;服务质量情况(30分)1.辖区内无漏救、漏保情况,得10分,每发现1 起扣1分,扣完为止;2.辖区内无死亡、服刑、服兵役、财政供养、 重复享受救助、错保等违规享受救助的情况, 得5分,每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3.无超时受理、办理社会救助情况得5分,每出 现1件扣1分,扣完为止;4.社会救助业务系统录入数据准确无误,每发 现1起数据录入错误扣0.5分,总分5分,扣完为 止 ;5.每出现1起信访件核实情况且信访反映属实 扣1分,出现1起因未及时处理导致出现次生网 络舆情的扣1分,总分5分,扣完为止。社会满意率情况(2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1.购买主体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对服务对象抽取 一定比例,了解其对承接主体工作满意度情况, 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20分,60%-95%按比例得 分,满意度60%以下不得分。加分项购买主体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加分项内容及分值扣分项购买主体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扣分项内容及分值总体得分100分+加分项得分-扣分项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1.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总价服务期限大写小写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编辑招标文件时,系统默认要求填报“开标一览表”。为与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匹配,本表命名为“开标一览表”,但所有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公开,投标人只可见本单位的报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如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磋商的无需授权)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及参加磋商,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双面)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的扫描件。五、采购需求响应承诺书格式投标人自行编写六、技术方案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技术部分评审因素和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编制技术方案及目录,格式由投标人自拟。七、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 备注注:1.近三年是指2022年8月至今。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八、其他资料(投标人根据评审内容,自行添加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