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军事化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2025)
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的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 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
2.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
3.项目(标的)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每年)。
6.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数量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1
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45万元(每年)
45万元(每年)
说明: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类型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不再享受评审优惠。
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服务满一年时,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履行下一年度的合同。
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10.■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 。
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2.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 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
《保安服务许可证》
资质,
并
提供
有效期内的资质材料
;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三、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磋商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 月16日上午9:00至2025年9月23日17:00时止。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
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 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
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30分钟。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
2.磋商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3.磋商:因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4.建议:请供应商代表自备解密电脑、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和网络至磋商地点,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如期解密。
六、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免交保证金承诺书》。
2.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1、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
3.2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3.3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
4.询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5.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否则表示未选择
6.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2)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高速公路南互通(原8531厂)
(3)联系人:刘南光
(4)邮编: 422000
(5)电话:18608492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 湖南桓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桂花路祭旗坡安置小区A区14栋2楼
(3)联系人: 张登峰
(4)邮编: 422000
(5)电话: 19189683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登峰
电话:19189683005
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附件:
磋商公告.pdf
文件确认表.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磋商邀请项目概况: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的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2.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3.项目(标的)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口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口询价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每年)。6.采购需求:序号项目(标的)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45万元(每年)45万元(每年)说明: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类型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不再享受评审优惠。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服务满一年时,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履行下一年度的合同。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口固定单价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10.■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2.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口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口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上%口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口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口监狱企业口福利性单位。口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材料;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上。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磋商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月日上午9:00至2025年月日17:00时止。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一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口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2.磋商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3.磋商:因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4.建议:请供应商代表自备解密电脑、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和网络至磋商地点,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如期解密。六、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免交保证金承诺书》。2.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3.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1、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3.2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3.3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4.询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5.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否则表示未选择6.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八、联系方式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2)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高速公路南互通(原8531厂)(3)联系人:刘南光(4)邮编:422000(5)电话:186084929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桓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桂花路祭旗坡安置小区A区14栋2楼(3)联系人:张登峰(4)邮编:422000(5)电话:191896830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登峰电话:19189683005米迎电:易米0011-008日图一回0000866000长一国2冒景长曾去审政府采购文件确认表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采购预算金额45万元采购资金财政资金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送审意见(盖章),请备案2025年9月15日采购人确认意见(盖章)2025年9月1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电子标)采购人: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桓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联系方式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电子响应文件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与提交五、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六、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八、询问及质疑九、其他规定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后审方式)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附表6:评分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响应文件索引表商务响应文件审查索引表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二、首次总报价表(开标一览表)附件2:总报价表三、首次报价分项报价表四、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3:保证金(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附件4-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7:联合体协议(格式)附件4-8: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附件4-9:分包承诺附件4-10:信用查询情况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六、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附件6: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表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八、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第二部分技术响应文件索引表技术响应文件审查索引表九、技术条款的响应十、技术条款偏离附件10:技术条款偏离表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最后报价附件13-1:最后总报价表项目服务期:附件13-2:分项报价明细表(最后报价)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的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2.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3.项目(标的)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每年)。6.采购需求:序号项目(标的)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1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项45万元(每年)45万元(每年)说明: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类型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报价不再享受评审优惠。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服务满一年时,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履行下一年度的合同。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10.■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1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2.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材料;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磋商者,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月日上午9:00至2025年月日17:00时止。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磋商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2.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如期解密。2.磋商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3.磋商:因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4.建议:请供应商代表自备解密电脑、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和网络至磋商地点,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如期解密。六、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本磋商邀请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免交保证金承诺书》。2.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3.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1、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响应文件。3.2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3.3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9-8996698。4.询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5.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否则表示未选择6.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八、联系方式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2)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高速公路南互通(原8531厂)(3)联系人:刘南光(4)邮编:422000(5)电话:186084929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桓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桂花路祭旗坡安置小区A区14栋2楼(3)联系人:张登峰(4)邮编:422000(5)电话:191896830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登峰电话:191896830054.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2025年8月29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第二章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否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高速公路南互通(原8531厂)联系人:刘南光电话:18608492992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桓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桂花路祭旗坡安置小区A区14栋3楼联系人:张登峰电话:19189683005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2.4款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6.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服务■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服务参加磋商本采购项目已经审核同意购买进口服务第二章第9.1款是否面向专门中小企业采购■否是第二章第9.2款价格评审优惠否,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的报价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是,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享受评审优惠。(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9.2款价格评审优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小、微企业的服务10%的价格扣除。(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非实质性(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非实质性(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注:标注“★”的条款为必须满足的技术或商务条款,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第二章第10.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同一条款不重复计算,不同条款累计相加。第二章第11.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有■无第二章第11.5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具体时间见第一章《磋商邀请》。2.请供应商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3.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4.磋商:因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代表执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建议:请供应商代表自备解密电脑、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和网络至磋商地点,以确保电子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如期解密。三、电子响应文件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第二章第18.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五、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第二章第23.1款磋商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六、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第三章《磋商办法》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8.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第二章第40.1款合同预付款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第二章第40.2款质量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的相关要求八、询问及质疑第二章第42.3款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高速公路南互通(原8531厂)联系人:刘南光电话:18608492992二、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桓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桂花路祭旗坡安置小区A区14栋2楼联系人:张登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2.3款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电话:19189683005九、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4.1款样品(或服务演示)■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二章第45.1款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仟元整。第二章第46.2款其他规定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请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其他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9.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企业等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产生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资格审查”是指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方式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预审方式:是指在磋商活动开展前,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被邀请参与磋商活动并向其发出磋商文件;资格后审方式:是指在磋商开始时间后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步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5“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6.2本章第6.1款规定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第3.2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服务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服务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服务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服务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采购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9.2价格评审优惠:(1)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承接方作出要求。其中给予小型、微型企业价格一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的报价不给予价格折扣;(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响应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该联合体价格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折扣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9.3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9.4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本章第10.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采购需求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提交电子首次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当自行关注本项目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或内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电子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电子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15.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商务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声明二、首次总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三、首次报价分项报价表四、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六、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第二部分技术响应文件九、技术条款的响应十、技术条款偏离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商务条款或技术条款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6.2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相应表格中的报价。16.3采用固定价格的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报价,将视为无效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如果有),采购项目预算和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7.2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产生供应商的,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保证金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9.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8.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8.3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不包括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形)或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签署20.1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shaoyang.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20.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由于供应商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3供应商应注意压缩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使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20.5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与提交21.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规定的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将不予受理。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电子响应文件。21.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供应商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供应商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供应商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磋商文件要求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五、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23.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23.1磋商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在磋商地点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3.2解密程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解密准备工作;(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系统;(2)提交首次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3)供应商根据发出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继续进行。23.3供应商代表对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过程,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23.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未按要求配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供应商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6如因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无法完成的,按本章第43条处理。六、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程序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查、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磋商小组25.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6.供应商的资格审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以下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果本项目有,必须提供);(5)保证金(免交保证金承诺书);(6)联合体协议书(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的)(7)信用查询情况26.2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符合性审查27.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7.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2)响应文件的组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注“★”条款的;(6)没有在磋商地点现场参与磋商活动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27.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8.澄清2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进行书面签名,或者电子签章,或者加章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9.磋商29.1对于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7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27.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磋商小组。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应向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名,或者电子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3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9.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9.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7最后报价无需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代表在磋商现场,作最后报价时填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30.磋商方法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磋商因素:价格、商务、技术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或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价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按商务评价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31.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3.磋商的特殊情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3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0.合同价款支付40.1磋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40.2磋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40.3成交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4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询问及质疑4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2.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42.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九、其他规定43.电子交易的应急措施43.1响应文件解密、评审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解密、评审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电子交易平台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43.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电子交易平台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采购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做延期解密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解密活动;(3)对已在评审的项目,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44.样品(或服务演示)44.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或服务系统演示)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或演示;(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或服务演示)与响应文件提供样品(或服务)的规格不一致的。45.采购代理服务费45.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纸制响应文件为便于签订合同、项目验收、采购文件保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供纸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46.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7.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47.1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需求的请详见【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最终报价进行计算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权值×100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最后价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按商务评价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第30条的规定。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后审方式)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包号:1序号资格审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2345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保证金(免交保证金承诺书)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果本项目有,必须提供)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必须提供)8信用查询情况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说明: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包号: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供应商名称1234561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签署2响应文件的组成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3响应文件有效期4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5是否符合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6是否在磋商地点现场参与磋商活动的7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或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结论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说: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附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包号:1序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注: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附表4:进入详细评审的合格供应商表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包号:1序号合格的供应商名称123…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磋商小组成员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可以进入最后报价。附表5: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287号,代理机构编号:HNHT-2025-046项目名称: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包号:1供应商名称不合格情况说明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说明: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确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最后报价。附表6:评分办法(一)本项目的权值见下表评审因素及权值序号项目权值的取值1价格评价项0.1(A1)2技术评价项0.50(A2)3商务评价项0.40(A3)合计1.00(二)评分细则及分值范围综合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计分标准A1价格评价项(F1=100分)所有合格供应商中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10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说明: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A2技术评价项(F2=100分)一、对项目的需求与理解(15分)对项目的需求与理解,完整详细、合理、可行、详细程度和清晰度进行评审,合理的得15分;一般得11分;较差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二、整体服务方案(15分)对人员招聘、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明确性进行评审,合理的得15分;一般得11分;较差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三、管理服务制度方案(20分)对人员的社会保险购买、人员工资发放、档案管理制度科学合理性进行评审,合理的得20分;一般得15分;较差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四、培训方案(15分)对本项目准军事化教官的培训内容及方式进行综合评分,合理的得15分;一般得11分;较差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五、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方案(20分)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合理的得20分;一般A2技术评价项(F2=100分)得15分;较差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六、合理化建议(15分)具有可行的提高质量、保证服务的合理化建议,合理的得15分;一般得8分;较差及未提供的得0分。A3商务评价项(F3=100分)一、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30分)(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至今取得省级或市级公安机关荣誉的,每个得6分;最多得18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的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具有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培训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社会责任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满分12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二、项目团队实力(43分)(1)拟派驻本项目经理: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高级保安员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2023年1月1日以来获得行政部门(不含协会单独颁发)的“优秀管理者”,每提供一个计4分,本项满分20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相关公示文件扫描件、并提供持证人员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2)为加强管理,投标人配备3名管理人员,每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退伍证及保安员证的计3分,共计9分,每缺一个证扣1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持证人员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3)拟派本项目退伍军人,男性,年龄35周岁以内,达到7人,计14分,每少1人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退伍证书扫描件及持证人员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三、类似业绩(7分)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以合同中采购人签字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同类学校军事教官项目业绩计7分,最高计7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四、服务保障(20分)为保障学校的安全应急联动,投标人具有能为学校等重点单位提供一A3商务评价项(F3=100分)键式报警服务,并能提供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报警运营服务平台检验合格报告的计20分,未提供不计分。(检测合格证明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并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评委评分)=F1×A1+F2×A2+F3×A3A1、A2、A3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3=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3.为便于评审,供应商需制作“评审索引表”,将各评分的内容所在响应文件的位置进行说明。第四章合同条款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甲方: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乙方: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一、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见附件。3.派遣教官人数:7人。二、费用标准、组成及支付方式1.费用标准:每年准军事化管理教官劳务派遣费用上限共计人民币肆拾伍万元。2.支付方式:由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甲方按月付款,每月应支付金额以甲方考核结果为准,具体付款时间为每月的月末或下月初(遇上级财务封账则顺延付款时间)。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包含:人员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费、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税费和相关管理费用等,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4.因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或账号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导致支付延迟,由乙方自行负责。5.教官在工作期间(九个月)由甲方免费提供住宿。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合同期限两年,一年一签。2.地点: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3.方式:现场服务。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按照本合同总费用的20%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合同生效、合同终止及合同续签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再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重大管理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4.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双方签订新合同之日止。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盖章)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准军事化管理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为探索当前职业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德育与学生管理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决定在全校各年级学生中推行全员准军事化管理,努力把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打造成一所具有军事化特色的德育与学生管理的示范学校,创造学校素质教育品牌。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国防教育与军事化管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共同信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依照本协议的规定指派乙方服务人员进入甲方指定的场地,在甲方的领导下,完成甲方安排给乙方的工作项目和内容,具体如下:一、负责学生的日常军事技能训练课程的组织、实施与考核,军事技能训练常态化;二、负责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授课讲座的组织实施工作;三、负责校园安全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四、负责学生的内务整理、宿舍纪律、早训催寝、晚寝查寝工作,协助做好宿舍管理工作;五、负责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六、负责学生违规违纪行为的纠察督导工作;七、负责学生日常早操(早训、晨读)、周一升国旗仪式、课间操等日常队列组织实施工作;八、负责学生就餐秩序管理工作;九、负责具有军事特色的军体课、课外活动、第二课堂(劳动课)及素质拓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十、协助校园安全保卫巡查工作;十一、负责监管学生攀爬围墙、隔墙购物行为,做好巡逻、值勤、站岗;十二、自觉接受学生工作指导科和各教学管理中心领导的工作检查与监督考核;十三、遇节假日期间,在学生进出校门的繁忙时段,乙方要保证有2人及以上教官在门卫协助值班;十四、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装、仪容仪表、文明礼仪、卫生习惯的检查监督工作;十五、完成日常值班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六、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应熟知《准军事化管理实施方案》,互相支持工作,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协商,双方应多沟通、不独权、不歧视,抱着共同目的,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行为习惯,搞好学校的准军事化管理共同努力。第二条乙方人员的具体要求及任职资格一、退役军人且接受过相关军事教育培训经历的个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军政素质;二、有良好的心理与身体素质,提供合格的体检报告,有一定的教育方法,既严格管理又关心爱护学生,不打骂学生;三、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尊师重教,积极配合甲方工作,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四、有过硬的组织管理指挥能力和军事技能组训指挥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五、中共党员、具备国防教育与安全教育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六、年龄不超过35岁。第三条乙方服务人员管理一、根据甲方实际需要,乙方派遣到甲方服务的教官数量为7人(男教官5人,女教官2人),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由学校学生工作指导科具体负责。二、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岗位工作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培训、安全培训、工作安排、工作监督、工作检查、质量控制、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管理等,乙方积极配合、共同参与。三、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录用、员工关系管理、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福利的日常管理,寒暑假乙方服务人员不在校,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四、乙方新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甲方面试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考核,对不符合甲方岗位职责要求的,甲方将责令其退回,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人,确保岗位不出现空缺。第四条定义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名词的含义应依据如下解释:一、乙方服务人员:系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目下的服务内容向甲方派驻的提供服务的人员,即教官。二、服务费:系指乙方与甲方商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目下的服务而收取的所有费用,所涉及的服务费用支付按照本协议中的约定执行。第二章甲方权利与义务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中进行挑选甲方认为合格的乙方服务人员进场提供服务。二、甲方有权在工作场所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指导、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估。三、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名称、图片、影音资料进行正面广告宣传和通讯报道等事宜。四、甲方有权就学校阶段性中心工作的配合事宜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统一调配使用;有权针对乙方服务人员违章违纪以及渎职或不作为情况,责令乙方进行处理或清退。五、针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用工矛盾、争议事件,乙方应在知悉后及时与甲方沟通交涉,不能放任服务人员滋事,应严格管束退回的服务人员,如有服务人员的行为影响甲方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乙方应承担规劝等职责,服务人员的行为持续三日,甲方有权按违纪立即退回该服务人员。如服务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服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索赔工作,对不能及时赔付到位的,则由乙方先代为赔付甲方损失。因乙方派遣人员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先行垫付的,可向乙方追偿。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一)非不可抗因素,学校在籍在校学生年度总流失率超过20%;(二)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的;(三)因乙方责任导致学校出现重大损失的。第六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根据工作要求,提出服务需求,列明需求人员数量、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含考核细则)、服务期限等,修改和完善乙方起草的服务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共同盖章后生效。(二)甲方由于非不可抗因素(如疫情等)学生放假(不含寒暑假),在用人服务期限内没有安排乙方服务人员工作的,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服务人员薪资。(三)为保护乙方服务人员的合法权利,甲方应保证:1.甲方要求提供的服务内容及乙方服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并对违反前述内容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2.为乙方指派到甲方的乙方服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及安全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基本的住宿场所等。(四)甲方提出服务需求时,应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数据和信息,对因甲方提供非真实数据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五)除非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能随意调换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不得直接录用乙方服务人员,以上包括服务人员辞职后在六个月内与甲方或甲方关联方建立用工关系的情形。第三章乙方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一)乙方在符合国家地区规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改革创新的方案,及时向甲方提出校园准军事化管理教育训练的创新思路和改革举措方案,并书面提出具体的需要由甲方帮助协调、支持的申请和要求。(二)乙方在教育管理训练成效上经甲方同意可以进行准军事化管理训练成果展示,邀请全国院校参观交流。(三)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和侵害乙方服务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四)有权对服务项目涉及事务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交涉。第八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服务需求,起草双方服务合作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共同盖章后生效。(二)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法定资质。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国家正式批复的从事退役军人管理工作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证、纳税证等相关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三)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四)乙方应为派至甲方的乙方服务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向甲方提供员工的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等的复印件)。(五)乙方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因工负伤,乙方应为服务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及理赔手续,除社会保险赔付的费用外,乙方服务人员应享受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定待遇按如下原则处理:服务人员工伤休假时间累计小于等于30天(日历日),工伤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合同支付;服务人员工伤休假超出30天的,甲方可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涉及之后的需要支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上述工伤由甲方过错造成的,超出工伤保险理赔部分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六)乙方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患病、非因工负伤或死亡,服务人员病休时间累计超出15天或死亡的,乙方应更换服务人员,涉及之后的需要企业支付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七)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代扣代缴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八)指派专人定期与甲方进行沟通,保证双方工作的正常开展。(九)乙方对其派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或在双方约定的试用考核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岗位职责要求,被甲方责令退回,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人,确保岗位不出现空缺。(十)听取甲方合理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十一)乙方服务人员在管理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中、高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严禁恶意体罚或变相地打骂体罚学生。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第九条双方根据合同,按月按实结算。第十条结算时,乙方须按照要求,事先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本协议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内容。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如律师费等。第十三条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支付对方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标准为违约前一个月人力资源服务费用的两倍。第六章其他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或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调整时,应以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订立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了解、知悉的对方或对方客户的商业机密或技术信息,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将视为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第十七条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宽容和体谅的精神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说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含以下部分:第一部分商务响应文件一、磋商响应声明二、首次总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三、首次报价分项报价表四、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五、合同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六、合同及商务条款偏离七、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符合评分办法中商务评价项的证明材料第二部分技术响应文件九、技术条款的响应十、技术条款偏离十一、符合评分办法中技术评价项的证明材料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最后报价(另行准备,不编制在响应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地点备注1邵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年1450000.00元签订合同时按采购人要求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项目,>>可0503110034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准军事化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