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秸秆综合利用招标公告(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花桥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JL-2025FW-039
项目名称:2025年花桥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7000.00元
最高限价:297000.00元
采购需求:为扎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拟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对花桥镇区域内约1万亩秸秆实施打捆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等任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短信发送至电话(13956219133),短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之后磋商文件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请各报名单位确保邮箱账号的准确性,因账号不正确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Y133与九三公路交叉路口向北约50米
联系方式:13956170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956219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 话:13956219133
附件:响应文件.doc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09月17日
芜湖市湾沚区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WHJL-2025FW-039项目名称:2025年花桥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盖章)采购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09月17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9第四章采购需求12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4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9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花桥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花桥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JL-2025FW-039项目名称:2025年花桥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97000.00元最高限价:297000.00元采购需求:为扎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拟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对花桥镇区域内约1万亩秸秆实施打捆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等任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短信发送至电话(13956219133),短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所报项目的项目名称。发送之后磋商文件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请各报名单位确保邮箱账号的准确性,因账号不正确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Y133与九三公路交叉路口向北约50米联系方式:139561703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茂大厦1605室联系方式:139562191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常工电话:13956219133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项目性质采购服务2公告媒体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网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 否□ 是,本项目共分为 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 采购包。4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 ;(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并包括应有的附件和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2、供应商均应提交一式叁份投标文件,其中壹份标明为“正本”,其余贰份标明为“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3、响应文件需装袋密封递交(三本投标文件请放入同一袋中密封),封口需加盖供应商公章(骑缝章),并在封皮上注明“*****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书写清晰。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予以确认。5、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的全部表格、资料,表格内容不得更改。6、供应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注:未按规定格式递交响应文件正副本、未按规定格式封装响应文件均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响应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9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3个月。服务地点: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11付款方式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项目完成后,依据考核结果一次性付清。12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代理费=成交价×1.2%,按上述计算不足3000.00元的按3000.00元收取。同时成交供应商还需承担本项目专家评审费,评审费支付标准按《芜湖市评审评标专家劳务费发放办法(试行)》执行(如遇项目流标,项目流标的专家评审费仍由重招后的中标单位支付)。专家评审费为代理机构垫付费用,此项费用不开票。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现金或转账 。13最后报价本项目须现场递交最后报价,若未递交则视同退出磋商。15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启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17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文件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联系项目代理机构缴纳相应费用,费用缴纳完毕后在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18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19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20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成交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21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备注1.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3.诚信响应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3.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项目磋商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含税(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总价1.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1.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具体付款方式:。1.4.2结算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合计页,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4.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采购需求说明为扎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拟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对花桥镇区域内约1万亩秸秆实施打捆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等任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服务要求:按时间要求,对田亩的秸秆进行回收。评判标准为其区域田亩秸秆不得焚烧(出现焚烧将按照合同约定扣款),且有符合逻辑的证据凭证。本项目按照单价报价(*.**元/亩),单价限价不超过29.70元/亩,最高结算亩数不少于10000亩,达不到1万亩,扣除相应费用;超过1万亩按1万亩结算。未按规定格式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考核办法:花桥镇秸秆打捆收储暂行考核办法为切实做好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效能,持续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暂行考核办法。一、供应商安排调运不少于方形打捆机3台、大圆捆打捆机2台,根据采购人安排在花桥镇实施水稻秸秆打捆离田清运工作;二、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三、协议签订后,本项目供应商须与横岗片农户签订秸秆打捆清运协议,农户收割完成后通知乙方,供应商需在接到辖区村委会或农户通知5天内完成该户秸秆打捆清运作业(雨天时间顺延),打捆后7天内清运完毕,如打捆后未离田,被镇巡查组发现或群众举报,每次每处扣除200元。若横岗片区出现有秸秆焚烧情况,乙方需第一时间协助甲方熄灭明火。若因乙方秸秆打捆清运作业不及时导致的焚烧发生,按照秸秆焚烧所涉及面积每亩60元扣除供应商补助款。若因供应商秸秆打捆清运作业不及时导致被区级、市级、省级、中央部门认定为“第一把火”或被通报,扣除合同应支付金额的(2%、4%、8%、16%);四、供应商在秸秆收储场地安排压包机压包外运销售,销售款归供应商所有;五、秸秆打捆清运作业完成田亩数需提供佐证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数量签字验收表等),经镇村两级认定后方为有效;六、供应商秸秆打捆离田指标未达标,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无需支付供应商任何款项;完成10000亩或者10000亩以上任务的,按10000亩计算。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1▲2025年花桥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扎实做好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拟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形式对花桥镇区域内约1万亩秸秆实施打捆离田,秸秆综合利用等任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按时间要求,对田亩的秸秆进行回收。评判标准为其区域田亩秸秆不得焚烧(出现焚烧将按照合同约定扣款),且有符合逻辑的证据凭证。3个月满足业主要求4.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及其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2.磋商及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应当据实答复。2.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有效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4.2符合上述2.3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4.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评审方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信用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1.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gsxt.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并提交磋商小组评审。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他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盖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签署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响应报价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地点或付款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与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成交的情形3.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原响应文件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4.综合评分(满分100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平均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各项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1商务部分评审项目分值依据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10本项评审步骤: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报价满分分值供应商业绩15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 5 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4.2技术部分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服务理念15分主要包括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等。本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投标人投标文件比较分析评定得分。对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非常了解,服务定位准确,服务目标明确,服务管理模式科学合理的为优,得10-15分;对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了解一般,服务定位基本准确,服务目标基本明确,服务管理模式基本合理,为良,得5-10分;对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了解较少,服务定位不够准确,服务目标不够明确,服务管理模式不够合理,为一般,得0-5分;对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不了解,服务定位、服务目标、服务管理模式随意罗列或抄袭搬移(包括网上下载、复制等)的,为差,不得分。方案合理性10分措施得当、技术可行有针对性的,得7-10分;措施得当、技术可行合理的,得4-7分;方案措施一般,措施不全的,得0-4分,其他或没有不得分。人员配备10分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中对各岗位的人员设置安排配备及组织管理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人员设置安排合理、组织安排分工科学的得7-10分,人员设置安排一般,组织安排分工较科学的得4-7分,人员设置安排不合理,组织安排分工混乱的得0-4分,未提供人员设置安排或组织安排的不得分。管理组织架构10分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包括对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管理标准。优,得7-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0-4分;差,不得分。管理制度10分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管理制度是否内容齐全、职责划分是否明确、工作规范是否可行、监管措施是否得力、工作流程是否清晰科学、奖惩措施是否合理可行等,主要包括本项目职工培训制度、职工考核及奖惩制度、服务作业流程安排制度等。优,得7-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0-4分;差,不得分。组织实施方案10分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服务组织机构安排及职责分工设计,协调机制和信息沟通反馈机制设计,管理流程图设计等。本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特点及投标人投标文件比较分析评定得分。对项目情况非常了解,紧密结合实际进行设计,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为优,得7-10分;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基本结合实际进行设计,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为良,得4-7分;对项目情况有所了解,大致结合实际进行设计,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为一般,得0-4分;对项目情况不了解,设计内容随意罗列或抄袭搬移(包括网上下载、复制等)的,为差,不得分。服务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10分对本项目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保证工作进度的措施和方案、保证工作质量及杜绝弄虚作假的机制和措施等。优,得7-10分;良,得4-7分;一般,得0-4分;差,不得分。三、其他1.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4.成交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成交供应商业绩(如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定义1.1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2.1供应商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需费用自理。3.竞争性磋商委托3.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合同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偏离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一般要求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责任。7.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7.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8.响应文件的组成8.1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9.报价9.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9.2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而被拒绝。9.3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报价。9.4采购项目预算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0.响应文件有效期1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响应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和撤回11.1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11.2响应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3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11.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2.磋商小组1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3.响应文件审查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1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14.响应文件的澄清1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竞争性磋商终止1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4〕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保密要求1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17.成交通知17.1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7.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18.质疑与投诉1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18.4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9.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9.1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1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9.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违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20.其他20.1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6.1.1.一、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竞争性磋商响应声明采购人:1、在研究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小写)****元/亩的响应报价,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采购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申请,我方将保证在*****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3、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贵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6、我方完全接受磋商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6.1.2.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三)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6.1.3.三、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报价(元/亩)1响应报价合计(元/亩)注:1.上述报价为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6.1.4.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如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姓名年龄职称及等级职业资格从事相关经历(简历)6.1.5.五、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如有)本项目专业工种安排表工种要求(条件)人数备注 **********合计 6.1.6.六、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如有)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主要设备清单序号类型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设备产权性质)6.1.7.七、技术偏离表(格式)技术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要求,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差异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23…注:1.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差异的内容,除列明的差异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2.本表填写时,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为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技术响应应据实填写。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6.1.8.八、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经过认真研究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列商务条款,我方确认,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序号名称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备注:可以填写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具体位置(页码)1服务地点正偏离/负偏离2付款方式正偏离/负偏离34…备注:1.供应商仅需列明存在偏离(包含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除列明的偏离外,视为全部符合磋商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采购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6.1.9.九、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在参加项目的交易活动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1.10.十、其他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合同洽谈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时止。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性别:年龄: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为(职务名称)。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电话号码:。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2.供应商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6.1.11.十一、供应商最后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致:(代理机构全称)1.在参与了本次竞争性磋商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亩(¥元/亩的单价承担本次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2.单价按二次报价/一次报价的同比率下降(若有)。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保证在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内容,并达到采购规定的要求;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愿意提供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我们完全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贵处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另选成交单位。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项目以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函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标处理。2.每个报价人需打印一份空白报价函,预先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手持),用于竞争性磋商后的二次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秸秆综合利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