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招标公告(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5)


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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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用比选方式择优选取合格服务机构,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比选。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二)采购人: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三)项目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268号(四)项目预算15万元/年(服务机构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为采购服务项目,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报价应包括固定劳务费(工人基本工资、保险和年绩效)和服务管理费(服装、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项目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投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①可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②也可提供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8、供应商须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10、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满足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一项或多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可不提供)。三、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9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2)递交地点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4楼409室(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268号)(三)响应文件要求1、需按比选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材料、服务方案、报价单等(具体格式见比选文件);2、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密封并加盖服务机构公章,封套注明“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响应文件-服务机构名称”。四、比选时间及地点1.比选时间:2025年9月22日下午14:302.比选地点: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4楼409室(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268号)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1268号联系人:陈晓丹联系电话:0833-2497966六、项目内容(一)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承担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食堂餐饮专业管理服务及劳务服务,即:提供100人左右一日三餐的烹饪加工服务、就餐服务,以及不定量的接待餐服务。就餐结束后,及时清理好厨房、食堂卫生,收拾好食材和工作器具、机具,关好水、电、气及门窗,加强值班值守,每周大扫除2次,确保食堂料尽场清,安全卫生。2、食堂管理、安全责任:供应商对食堂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卫生等安全工作;制定食堂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负责食堂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并做好食堂日常统计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二)加工服务过程1、采购:根据就餐人员口味、季节、时令蔬菜、用餐人数的变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厨师每次采购应当提前两日向采购方管理人员提交一份采购清单,由采购方采购和支付次日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和费用。2、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厨师要严把菜肴的质量关,对不合格的食材一律拒绝签收和使用。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清单上签字确认,入库后菜品质量和库管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烹饪:成交供应商厨师长带队自行组织烹饪作业,按时按质按量地提供一日三餐。总体要求:卫生安全、饭菜可口、搭配合理、大部分职工满意。按采购人要求每周五制定下周菜谱,接受采购人监督。如菜谱有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管理人员。4、供餐时间按采购人需要进行供餐(含节假日和零星供餐)。(三)服务要求1、总体要求1.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食堂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1.2供应商应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按时按要求供餐,并负责食堂就餐秩序和就餐现场的管理。1.3供应商应承诺负责食堂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食堂设施设备及灶具的日常维护保养,餐具清洁等。1.4供应商应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措施的演练①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措施;②消防应急措施;③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对管理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建立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培训、演习、评价和改进,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采购人和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1.5供应商应做好自我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要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如灶台等)派专人进行监管,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触电及防燃气泄漏的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力化解安全风险。采购人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对食堂安全生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供应商应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供应商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当面解除合同。承包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流行扩散、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一旦对采购人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6食堂餐饮服务整体外包,由采购人进行监管,供应商自主经营、发生债权、债务、工伤及劳务纠纷等与采购人无关。2、工作要求2.1成交供应商必须了解并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采购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2.2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2.3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为采购方职工提供供餐服务。配备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2.4成交供应商保证自行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2.5食堂的经营范围为职工伙食。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将该经营场所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分包、转包。2.6合同期内,如因食品卫生、伙食品种和质量等问题引起职工不满,成交供应商必须作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提出解决方案;如加工出售的食品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加工出售政府明令禁止的食物;2.7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一个月内取得食堂经营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必需的证照,须将该证照的复印件提交给采购方备案,并保证在服务期限内有效。2.8成交供应商应做好、留样(每次留样保存48小时)、验收和保管工作,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2.9成交供应商必须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采购方对餐具、用具的卫生检测。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及用具,确保饮食安全。3、食堂伙食供应要求3.1总体要求①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服务质量达到合格,力争良好和优秀,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列出菜肴品种)、适应员工的口味。不准供应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采购方后勤管理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中调查饭菜质量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②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合格标准。其行业规范、经营范围,服务质量等方面,必须服从采购方有效监督和定时检查。③职工食堂的服务时间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应做到及时提供服务,充分保障供给。3.2供餐要求①早餐标准:早餐供应稀饭、鸡蛋、饮品(牛奶、豆浆)、面食(包子、馒头、面条)等品种、品类及下饭小菜二至三种供餐时间:早上7:40—8:50分②午餐标准:中餐自助,3荤2素1汤1果(提供面食备选)供餐时间:12.00—13.30③晚餐标准:晚餐自助供餐时间:18:00——19:00④接待用餐(自助餐)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3.3质量要求①早餐、午餐和晚餐应保证职工需求,品种应丰富,主食和副食(菜)搭配合理、数量应满足职工用餐需求。②每周应有相应的菜谱并公示,每月应有20%以上品种的变换。③荤素搭配必须要有科学合理的考究。④卫生安全、饭菜可口、搭配营养、大部分职工满意。⑤保质保量,色、香、味俱佳,具有合理的营养搭配,且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4、人员配置要求4.1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配备厨师、墩子等食堂用工应以能满足采购人单位用餐需求为原则,岗位需求总人数不少于2名。所有人员需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学习。4.2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及实际情况合理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人力资源。4.3供应商应负责支付投入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等,并对其疾病和人身安全等完全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亦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供应商员工的劳动补偿金在实际发生时由供应商按实支付,与采购人无关。4.4供餐时间如有调整,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通知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4.5非工作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需要安排供餐的,或需安排接待用餐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前通知的就餐人数供餐(按合同约定办理)。4.6除早餐外每月的菜品须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翻新。每周五向采购人报送下周食谱计划。5、食品及食堂卫生管理5.1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5.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5.3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5.4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5.5供应商应承诺为食堂服务的全部工作人员均应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6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制度。5.7实行原料进出库验收验发制度。5.8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坚持公用餐具每餐消毒。5.9卫生检查须每次都记录在册。6、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要求6.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厨房设备、餐台、椅等炊事用具设备,成交供应商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防止丢失,并做到存放整齐,使用得当。6.2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施设备操作应规范,保证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6.3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1、服务内容:承担采购人食堂餐饮专业管理服务及劳务服务,为约100人提供一日三餐(含早、中、晚餐)的烹饪加工、就餐服务,及不定量接待餐服务;负责餐后厨房与食堂卫生清理、食材及器具收纳、水电气门窗关停、值班值守,每周开展2次大扫除,确保食堂“料尽场清”并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2)服务要求:需制定食堂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含断水断电停气、消防、食品卫生事件应急);负责食品质量与卫生安全(食材验收、48小时留样、餐具消毒);配备足额专业人员(厨师1名、其余工作人员1名),所有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年定期体检;每周报送下周食谱,每月菜品更新率≥20%,确保餐品足量、多样、营养合规。七、其他说明1.本次比选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人员由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担任。2.比选按照项目内容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分,比选结果将在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乐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9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餐饮服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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