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大中修工程 工程管理招标公告(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2025)



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的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荷财采计【2025】000041 号
3、委托代理编号:ZHJLCG-20250805
4、采购项目预算:771044.0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1.95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771044.04
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详见采购需求
1
771044.0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备注: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投标人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9月18 日至2025年 9 月 24  日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8080/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自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 9月18 日至2025年 9 月 24  日。
3.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9月 29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
3、开标时间:2025年 9月29 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银芳
2、电话:0731-2252389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 
(2)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大坪路450号
(3)联系人:李佳锋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8428217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
(3)联系人:李银芳、易保明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2523896
(6)电子邮箱:3697276093@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zip

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工程

工 程 量 清 单

招标控制价(标底)(小写):

771044.04

(大写):

771044.04

招 标 人:
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单位公章)

(签字盖章)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人: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单位公章及成果专用章)

(签字盖章)

工程量清单表

合同段: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标表2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项目特征

102
工程管理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1228.8

清单 第100章

清单 第 1 页

共 5 页

工程量清单表

合同段: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标表2

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项目特征

202
场地清理

202-2
挖除旧路面-C092

202-2-1
挖除旧路面-C092
m3
489.72
46.73

1.挖除方式:综合考虑
2.挖除厚度:综合考虑
3.大面积网状裂缝、破碎、错台拱起
4.运距:暂按3km包干,超过3km按3km计,不足3km运距按实;
5.卸土费和城管卫生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202-3
挖除旧路面-Y010
m3
165
46.73

202-3-1
挖除旧路面-Y010
m3
165
46.73

1.挖除方式:综合考虑
2.挖除厚度:综合考虑
3.大面积网状裂缝、破碎、错台拱起
4.运距:暂按3km包干,超过3km按3km计,不足3km运距按实;
5.卸土费和城管卫生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202-4
挖除旧路面-C084
m3
124.52
46.72

202-4-1
挖除旧路面-C084
m3
124.52
46.72

1.挖除方式:综合考虑
2.挖除厚度:综合考虑
3.大面积网状裂缝、破碎、错台拱起
4.运距:暂按3km包干,超过3km按3km计,不足3km运距按实;
5.卸土费和城管卫生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202-5
挖除旧路面-C055
m3
88
46.73

202-5-1
挖除旧路面-C055
m3
88
46.73

1.挖除方式:综合考虑
2.挖除厚度:综合考虑
3.大面积网状裂缝、破碎、错台拱起
4.运距:暂按3km包干,超过3km按3km计,不足3km运距按实;
5.卸土费和城管卫生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202-6
挖除旧路面-C066
m3
93.5
46.73

202-6-1
挖除旧路面-C066
m3
93.5
46.73

1.挖除方式:综合考虑
2.挖除厚度:综合考虑
3.大面积网状裂缝、破碎、错台拱起
4.运距:暂按3km包干,超过3km按3km计,不足3km运距按实;
5.卸土费和城管卫生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202-5
清除表土-C055
m3
93.5
86.52

清单 第 2 页

共 5 页

工程量清单表

合同段: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标表2

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项目特征

202-5-1
清除表土-C055
m3
732
11.05

1.施工方式:综合考虑
2.运距:暂按3km包干,超过3km按3km计,不足3km运距按实;
3.卸土费和城管卫生费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

清单 第200章

清单 第 3 页

共 5 页

工程量清单表

合同段: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标表2

清单 第300章 路面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项目特征

310
路面薄层快速修补(5cm厚)
m2

310-1
路面薄层快速修补(5cm厚)--C092
m2
180
31.44

1.修补厚度:5cm;
2.修补方式:人工修补;

310-2
路面薄层快速修补(5cm厚)--Y010
m2
330
31.44

1.修补厚度:5cm;
2.修补方式:人工修补;

310-1
路面薄层快速修补(5cm厚)--C055
m2
200
31.44

1.修补厚度:5cm;
2.修补方式:人工修补;

312
C30水泥混凝土面板
m2

312-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92
m2

312-2-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92
m2
2226
96.27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路面厚度:22cm;
3.含模板、切缝,灌注填缝料、养护等

312-2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Y010
m2

312-2-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Y010
m2
750
96.27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路面厚度:22cm;
3.含模板、切缝,灌注填缝料、养护等

312-3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84
m2

312-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84
m2
560
96.27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路面厚度:22cm;
3.含模板、切缝,灌注填缝料、养护等

312-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55
m2

312-1-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55
m2
2230
96.27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路面厚度:22cm;
3.含模板、切缝,灌注填缝料、养护等

312-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66
m2

312-1-1
普通水泥混凝土面板-C066
m2
425
96.27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2.路面厚度:22cm;
3.含模板、切缝,灌注填缝料、养护等

316
清/灌缝
m

316-1
清/灌缝-C092
m
1320
11.14

1.清缝机清缝;
2.聚氨酯填缝料嵌缝;
3.深度:综合考虑;

清单 第 4 页

共 5 页

工程量清单表

合同段: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

标表2

清单 第300章 路面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项目特征

316-1
清/灌缝-Y010
m
920
11.14

1.清缝机清缝;
2.聚氨酯填缝料嵌缝;
3.深度:综合考虑;

316-1
清/灌缝-C084
m
475
11.14

1.清缝机清缝;
2.聚氨酯填缝料嵌缝;
3.深度:综合考虑;

316-1
清/灌缝-C055
m
2880
11.14

1.清缝机清缝;
2.聚氨酯填缝料嵌缝;
3.深度:综合考虑;

316-1
清/灌缝-C066
m
2350
11.14

1.清缝机清缝;
2.聚氨酯填缝料嵌缝;
3.深度:综合考虑;

清单 第300章

清单 第 5 页

共 5 页

采购单位审核意见: (签章)年 月 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采购人: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25】000041号委托代理编号:ZHJLCG-20250805采购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1第2章磋商邀请公告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的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荷财采计【2025】000041号3、委托代理编号:ZHJLCG-202508054、采购项目预算:771044.04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95%;□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771044.04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详见采购需求1771044.04□□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2)拟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备注: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投标人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登录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8080/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自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3.磋商文件、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3、开标时间:2025年9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李银芳2、电话:0731-22523896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2)地址:株洲市荷塘区大坪路450号(3)联系人:李佳锋(4)邮编:412000(5)电话:0731-28428217(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3)联系人:李银芳、易保明(4)邮编:412000(5)电话:0731-22523896(6)电子邮箱:3697276093@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二章 第1.1款采购项目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大坪路450号联系人:李佳锋电 话:0731-28428217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银芳、易保明联系电话:0731-22523896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2)拟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备注: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投标人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发布邀请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接 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适用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9.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0.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9 月29 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第二章第25.3款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5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文件。第二章第25.4款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按编号的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统计。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4.4款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招标控制总价):人民币771044.04元。本项目设有采购项目预算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控制价(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及清单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项目预算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若认为采购项目预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磋商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可以放弃投标。第二章第16.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 (人民币)1、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保函或: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保证金账户情况:户名: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及账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天元支行 810000441215000002  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如果“项目名称”字符过长,票据摘要填写不下的,“项目名称”中可以提取关键字符填写。)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00止。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第二章第17.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一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19.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华人街1号13012号(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其他规定第二章第8.1款(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投标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价格和技术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总分值4%的加分。符合两型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价格、技术和商务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价格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总分值4%的加分、商务总分值4%的加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价格评审优惠)☑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货物、服务项目的联合体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投标人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列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附件4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件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件5。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第二章第39.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详见委托代理协议书,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第二章第40款其他规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评分标准中所要求提供的备查加分原件(如有)。企业信用查询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文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 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止。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付款方式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合同约定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加分。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第三章第2.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提示:评审标因素“技术”项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为便于计算,应与其他评审因素分列)第三章第2.3款权值评审因素权值报价部分详见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第三章第4.2款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家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5.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7.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采用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或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的形式,担保额度为中标总价的10%,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止。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中国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校融资中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提供方2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1查看中标公.采购单位m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购网4提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光大银行株洲分行马文胜139073345694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泰莹180733652995工商银行株洲分行易铁建18673383317 282958516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张亚虹158733785837中国银行株洲分行陈向红15096360998 288171188邮储银行株洲分行李燕京186733224339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维1380731282110渤海银行株洲分行何习之18975347745 2298711911浦发银行株洲分行言磊1397331989312广发银行株洲分行张琳18565608267 2886815813华夏银行株洲分行程玥瑄18673301515 2886859514民生银行株洲分行刘海峰18273272755 2886100215北京银行株洲分行曾艳13087339502 2588556916招商银行株洲分行***18273331270 22753977附件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编号:(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备注:招标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附件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022年修订版)。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35.1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8.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款、第8.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9.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9.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4)施工组织设计(根据项目属性编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6)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清单及有关证明材料(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3.2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磋商货物、或为磋商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3.3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未在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3.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3.6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4.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0.1款的有关要求。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保证金16.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详见附件3)。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7.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6.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3响应文件中的主要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18.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9.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0.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1.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1.2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1.3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2.供应商资格审查22.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2.3资格审查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至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22.4除本章第15.1款、第15.2款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3.磋商程序23.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4.初步审查24.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5.偏离2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5.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5.3“磋商文件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5.4本章第25.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文件前附表。26.澄清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7.符合性审查27.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不满足本章第25.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27.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8.磋商28.1对于本章第9.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8.2对于本章第9.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8.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8.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磋商的特殊情形31.1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8.1款、第28.2款、第29.1款、第31.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2.磋商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重新评审3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成交通知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9.采购代理服务费3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0.其他规定40.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1.磋商小组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2.评审方法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评审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序号项 目权值的取值备注1报价部分详见评分细则2技术部分详见评分细则3商务部分详见评分细则∑(1+2+3)=113.比较与评价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资格评审表序号检查内容投 标 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5拟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6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以及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10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11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12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1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情况15中小企业声明函16其他结论(合格/不合格)符合性评审表序号检查内容投标人名称1响应内容响应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不小于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2工期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3工程质量响应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保修要求响应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5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6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7付款方式响应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8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装订、签署、盖章要求9工程量清单报价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低于(含等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10符合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结论(合格/不合格)3.2最终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终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本项所称最终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7评分细则序号项目权重计分评分标准1报价70分投标总报价7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以最后报价为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7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28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2分依据项目实地情况,安排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顺序、施工成品保护措施、施工工艺方案、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工程保修工作管理措施、雨季施工方案等进行打分,最高计12分。方案有不合理、不完整(缺漏项)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依据项目实地情况,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完整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得力等,表述全面且方案完善有针对性的计5分。方案不完善(缺漏项)、措施不合理、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依据项目实地情况,安全管理体系分析得当、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采取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得力、有操作性针对性的计3分。方案不完善(缺漏项)、措施不合理、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依据项目实地情况,分析符合实际,噪音控制、污水控制、扬尘控制,材料堆放等进行打分,最高计3分。方案有不合理、不完整(缺漏项)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3分依据项目实地情况,对项目特点、关键线路、控制性工程以及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及提出的工程进度计划符合采购人工期要求进行打分,最高计3分。方案有不合理、不完整(缺漏项)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合理化建议2分根据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优化措施,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评价合理可行的每条计1分,最多计2分。无合理化建议的不计分。 3商务部分2分类似业绩2分(近三年即2022年9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接的公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单验收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业绩计1分,总分2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标过成交通知书及竣工验收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合计100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监督管理部门执份,代理机构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合同条款(一)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按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标准或示范文本合同格式确定。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通用条款。(二)合同专用条款按采购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2、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明照街道、宋家桥街道:金山街道。3、主要建设内容:主要涉及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共计约9.368公里道路范围内破损路面进行换板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4、预算金额:771044.04元。5、采购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6、工期:120日历天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院令及国家建设部第80号部令及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二、项目实施要求1、工程施工材料的运输、保管及保险(1)成交人负责工程施工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成交人负责工程施工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拟派项目组成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须经采购人书面批准,否则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支付的基础管理体系,建立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按规定予以保存。(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必须为其雇佣的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及工伤保险,成交供应商所雇佣人员发生意外伤、亡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采购人或者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3、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经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4、质量保证(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5、现场施工特殊要求(1)本项目施工期间,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施工期间应负责不在本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无条件修复。(2)施工期间,要保持非施工区的水、电的正常运行。三、项目特别说明1.人员配备要求1.1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时所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与实际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致。1.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持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且必须为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采购人和监理人员可以随时检查,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证书人员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2、结算方法(1)支付形式:按合同约定。(2)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3)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和有关审核部门审核的金额为准,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3、工程变更(1)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采购人有关部门审定。(2)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经采购人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有关主管部门。4、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按合同约定解决。四、预算编制依据:1、交通部2018年第8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2、交通部2018年第8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3、湖南省交通厅湘交基建[2019]74号文发布的《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4、湖南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湘交造价[2013]287号文;5、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2016]6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6、2025年6月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部分按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5年5月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参考价及公路工程材料价格指数》及市场价计取;7、其它有关的文件、规范、标准等。五、投标报价说明:1、交通部2018年第8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2、交通部2018年第8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3、湖南省交通厅湘交基建[2019]74号文发布的《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4、湖南省公路工程预算补充定额-湘交造价[2013]287号文;5、交通运输部交办公路[2016]6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6、《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市场价。本工程的采购范围即是投标报价范围。本工程不设标底,但设有采购项目预算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控制价(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及清单综合单价均不能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项目预算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综合单价、暂估材料单价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能更改,否则投标报价无效,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若认为采购项目预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磋商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可以放弃投标。6、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七、其他1、工程量清单(见附件)。2、图纸(采购人处领取或以采购人发放的电子图为准)。改造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技术标准及要求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附件3:工程质量缺陷和保修承诺书二、保证金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7: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附件8:联合体协议(格式)四、服务方案附件9: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附件10: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证明材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2:报价一览表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9、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该采购项目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请各投标单位单独准备一份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公司。附件3工程质量缺陷和保修承诺书株洲市荷塘区交通运输局: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我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和保修特此承诺如下: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我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24个月,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保修责任: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2、保证金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2、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附件4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号码注册号码注册地址注册地址@continue@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发证日期@continue@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主营)@continue@营业范围(兼营)营业范围(兼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资质名称资质名称资质名称资质名称等级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有效期有效期备注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有幸参加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活动,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我公司现作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1)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6:附件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1款要求提供。附件7:联合体协议(格式)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2、联合体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提交《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8:拟投入项目人员汇总表姓姓名性性别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码附件9: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谈判须知第2.6款、第9.2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本章《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应数据。(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中两型产品)。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与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说明: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符合第一章第38.6款优先采购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按“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报价表”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1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质量等级保修承诺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价格表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备注:1、分项价格表可以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内容自行编制;2、一旦中标,未列明的费用由供用商自行承担;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 工程总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工期质量等级保修承诺项目负责人备 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请各投标单位准备一份至二份空白的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于磋商结束后,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单独填报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宣读其报价。附件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量清单见附件):荷塘区C092、Y010、C055、C066、C084大中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采购单位:(单位盖章)编制时间:2025年6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中修工程 工程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