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 生化免疫流水线及相关耗材招标公告(临沂市人民医院2025)



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447 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447.1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447.17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A
生化免疫流水线及相关耗材
1
详见招标文件
2741.5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自行下载。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操作,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1)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2)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并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LYZF)。 4.售价: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它补充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东段27号 联系方式:0539-8216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6号815室 联系方式:刘云飞18653247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云飞 电话:18653247902 招标文件-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pdf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pdf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447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包号:A采购人:临沂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09月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2.资金来源3.投标费用4.适用法律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投标文件构成................................................11.投标报价12.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的递交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投标文件的接受、修改与撤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9.资格审查20.组建评标委员会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投标偏离23.投标无效24.比较和评价25.废标26.保密要求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预付款3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6.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37.廉洁自律规定38.人员回避39.质疑与接收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1.招标文件解释权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册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4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5.6.1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8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9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0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CA锁)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主菜单“CA证书办理”栏目。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人需要使用CA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10.6.2资信部分10.6.2.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0.6.3技术部分10.6.3.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0.6.3.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10.6.3.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0.6.3.4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10.6.3.5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10.6.3.6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10.6.3.7如果投标人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6.3.8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10.6.4.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0.6.4.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0.6.4.2.1“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10.6.4.2.2“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10.6.4.2.3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10.6.5.1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4章技术要求及说明。10.6.5.2招标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1年,国产货物质保期最短1年。10.6.5.3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10.7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7.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7.2.1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7.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7.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7.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7.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10.7.5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6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1.7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11.8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11.9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投标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14.1.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的递交15.1电子标15.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4009980000(工作日)。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6.3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7.投标文件的接受、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情况,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投标人自行查看、打印。17.1.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公证员/律师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1.2开标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18.1.3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做好开标系统前期准备(如安装驱动程序、浏览器配置),并至少在开标前半小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选择本项目。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18.1.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0.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2.3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1.2.4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2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的确定见投标人资料须知表,按如下方式处理:21.4.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1.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1.4条规定处理。21.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投标无效23.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4)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3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6)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7)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24.比较和评价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5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文件报价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不超过5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5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4.6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24.7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24.8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4.9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保密要求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30.1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应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2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2.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2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3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5.1融资流程35.1.1登记融资需求。供应商只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记即可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一键联通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申请融资服务。35.1.2对接资金供需。供应商可以进入“融资超市”自主选择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自主对接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撮合模式”由平台合作机构提供融资专业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供应商的融资需求,主动对接供应商,平台同步将融资信息和信用报告与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享,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35.1.3完成授信审批。金融机构提高贷前风险筛查效率,确保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完成对目标客户贷款的授信审批。届时,成交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获取合同融资服务。35.1.4锁定合同账号。对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获得的融资项目,贷款金融机构应在“融资平台”对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认并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信息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采购合同,未经相关贷款银行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的银行账号。35.1.5资金即时到账。金融机构提前办理完善供应商融资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随即向供应商账号发放贷款,确保供应商资金需求及时到位。35.2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采购人做好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配合工作,协助供应商根据融资需要及时变更合同账号,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合同锁定账号。36.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36.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要求。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供应商和贷款银行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36.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要求。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银行账户。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3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0.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1.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447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包号:A采购人:临沂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09月第2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447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预算金额:3447.17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3447.17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生化免疫流水线及相关耗材1详见招标文件2741.5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18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3.方式:自行下载。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操作,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1)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2)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并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LYZF)。4.售价: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它补充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东段27号联系方式:0539-82162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6号815室联系方式:刘云飞186532479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云飞电话:18653247902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临沂市人民医院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东段27号电话:0539-8216230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6号815室业务联系人:刘云飞电话:18653247902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产品;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3.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备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可不提供)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产品代理资格证书或授权证明;5.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注:如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可不提供以上医疗器械相关许可或凭证。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3.6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允许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本项目预算金额:3447.175万元。2.2本项目最高限价:3447.175万元。其中A包1.生化免疫流水线最高限价306.00万元;2.相关耗材:1.总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最高限价0.423元/人份;2.重碳酸盐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729元/人份;3.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最高限价0.414元/人份;4.葡萄糖检测试剂盒(己糖激酶法)最高限价0.469元/人份;5.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306元/人份;6.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424元/人份;7.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最高限价1.560元/人份;8.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437元/人份;9.钙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203元/人份;10.胆碱酯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851元/人份;11.α-羟丁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862元/人份;12.尿酸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731元/人份;13.乳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745元/人份;14.肌酐检测试剂盒(苦味酸法)最高限价0.432元/人份;15.脂肪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1.967元/人份;16.尿素/尿素氮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503元/人份;17.胱抑素C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最高限价8.554元/人份;18.α-淀粉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最高限价1.901元/人份;19.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873元/人份;20.磷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310元/人份;21.前白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最高限价1.503元/人份;22.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1.215元/人份;23.白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313元/人份;24.总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190元/人份;25.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最高限价1.882元/人份;26.脂蛋白(a)检测试剂盒(乳胶增强免疫比浊法)最高限价4.562元/人份;27.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最高限价0.284元/人份;28.载脂蛋白A1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最高限价1.519元/人份;29.载脂蛋白B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最高限价1.522元/人份;30.γ-谷氨酰转肽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最高限价0.588元/人份;31.谷丙转氨酶检测试剂盒(IFCC法)最高限价0.440元/人份;32.谷草转氨酶I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最高限价0.465元/人份;33.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测定试剂盒最高限价4.590元/人份;3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4.590元/人份;35.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4.590元/人份;36.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4.590元/人份;37.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4.590元/人份;38.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13.370元/人份;39.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5.840元/人份;40.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和抗原(P24)检测试剂盒Elecsys最高限价10.530元/人份;41.肌红蛋白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30.000元/人份;42.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15.000元/人份;43.高敏肌钙蛋白T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30.000元/人份;44.脑利钠肽前体检测试剂盒最高限价53.000元/人份。5.6是否现场踏勘:自行踏勘8.7是否兼投不兼中:是兼投不兼中描述:本项目共有2个分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作为其中一个分包的中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规则如下:本项目B包的中标人,不再被推荐为本项目A包的中标候选人9.3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10.6.5质保期:3年。(设备)11.1报价要求:A包:1.生化免疫流水线报投标总价;2.相关耗材均报每人份单价。以上所有价格均应为人民币完税报价。12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保证金。1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4.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电子标)15.1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若投标人中标,中标后该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4份胶装纸质投标文件,1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系统内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并加盖公章。1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8.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19.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开标时间前1个工作日。21.4核心产品:A包:生化免疫流水线。24.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4.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34.1预付款比例为:0质39.3地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人:接收部门:临沂市人民医院招标办联系方式:0539-8216230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解放路东段27号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刘云飞联系方式:18653247902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6号815室40.1中标服务费:根据项目预算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下浮50%,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向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支付形式:银行转账,或经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账户名称: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青岛中山路支行账号:3715019869100000186240.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若有)按规定执行。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3针对本资料表的下列内容,投标人如存在负偏离,将视作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提供《商务偏离表》,视为完全认可并响应下列商务要求。但如未提供《商务偏离表》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存在不满足下列商务要求的条款,将视为商务要求存在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的商务要求:10.6.5质保期311.1报价要求13.1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2付款方式合同条款3交付日期合同条款4交付地点4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配件、耗材报价表》内产品信息必须与注册证完全一致。包括:产品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进口产品必须按“注册人名称”栏内容填写)、注册证号(如有新、旧注册证交替,必须填写新注册证号)等;2.如涉及医保编码,请写明;3.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必须提供:①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②提供产品外包装(展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包装规格、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4.手术器械类:若手术器械名称不能在注册证上详实表述清楚的,必须附加提供产品技术要求、产品合格证、产品外包装等官方支撑材料。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耗材供货期:1年。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设备及相关耗材一年预计使用量合计,但采购人不对实际使用数量做保底承诺。中标人需与采购人签订一年供货合同,根据耗材实际使用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2.供应商所报耗材单价应为全费用单价,不得以供货数量、供货周期、市场行情或外部环境变化等任何理由增加。用于结算的供货量是以采购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3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后支付90%货款,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相关耗材:甲方在合同生效、收到货物及发票起六个月末,支付乙方货款总金额的100%。4交付日期:设备:签订合同后30日内。相关耗材:合同签订后根据货物需求供货,自接到供货通知3日内供货完毕。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争议的解决: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货物需求标的序号产品名称A(1)生化免疫流水线(2)生化免疫流水线相关耗材二、详细采购需求A包.(1)生化免疫流水线(一)技术要求1.产品名称:生化免疫流水线2.数量:1套。至少包含:自动批量进样单元1个,全自动样本前处理单元1个,后处理单元1个,生化分析仪7台,免疫分析仪7台。3.设备用途:用于开展的常规化学、传染病筛查、心肌、感染标志物等项目的全自动分析检测。4.技术和性能参数要求:4.1自动化设备整体要求4.1.1设备须包括批量进样单元(样本倾倒单元)、自动进/出样单元、自动离心单元、自动去盖单元、照相单元、条形码阅读器、分杯单元以及数据信息管理系统、轨道和后处理单元等。4.1.2随着实验室的发展,能够在本流水线的基础上无需改造直接增加生化分析仪、免疫分析仪等以及配套的连接组件以满足科室长期发展需求。4.1.3轨道模块因维护保养等原因需停止运行时,流水线各模块可以独立工作,无需依赖轨道,并且生化、免疫分析仪可各自独立运行工作。4.1.4设备提供商能够实地勘测医院场地,根据实验室实际工作流程,仪器布局,设施需求来制定自动化实施方案,绘画效果图。4.2样本前处理系统4.2.1样本进样区4.2.1.1样本进样装载量≥1200样本,可连续进样。4.2.1.2单模块进样单元样本处理速度≥1200样本/小时(不包含倾倒式进样模块)。4.2.1.3进样区可兼容多种厂家仪器的架子/容器,能容纳不同规格的样本管进样。4.2.1.4具有实时急诊样本插入功能。4.2.1.5具有标本血清质量检测功能,能够自动识别溶血、脂血、黄疸并把照片传给LIS系统。4.2.1.6对识别后的样本自动去盖,去盖方式为旋转式去盖。4.2.1.7单模块去盖速度≥1200样本/小时。4.2.1.8具有样本批量装载模块,能够辨别和调整试管方向,并将试管整齐插入样本检测架。4.2.2离心单元4.2.2.1低温离心机,单台离心处理能力≥450管/小时,整体离心速度大于900管/小时。4.2.2.2最大同时离心样本量≥120管。4.2.3分杯单元4.2.3.1原始管至少可分成5个及以上分杯管。4.2.3.2分杯速度≥300管/小时。4.2.3.3可自动在分杯管上粘贴与原始管相同的条形码。4.2.4分类及出样单元4.2.4.1具备样本出样单元,可为全科样本进行分类出样。4.2.4.2出样单元具有独立的分样区域,可分≥10个区域。4.2.4.3样本出样单元容量≥1200管,可连续出样。4.2.5轨道模块:单轨道速度≥2500管/小时,轨道总体运输速度可达5000管/小时。4.3数据管理系统4.3.1能够远程集中控制并管理在线仪器,可实时监控检测样本实时状态以及仪器运行状态、试剂信息。4.3.2可自定义实验室审核规则;具备检验样本自动审核功能;危急值管理功能。4.3.3具备离线样本管理定位查找功能。4.3.4具有样本TAT时间实时监控功能,及时提醒TAT超时样本及其状态。4.4生化分析仪4.4.1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检测模块可无缝连接,具有拓展功能,可以与免疫分析仪级联在一起。4.4.2单模块测试速度:分光光度法≥2000测试/小时,离子选择电极法≥900测试/小时。4.4.3分析方法:包括终点法、两点法、速率法、间接离子选择电极法(ISE)等。4.4.4离子选择电极测试:至少包含K、Na、Cl三个项目,各项目测试电极可独立更换。4.4.5样本容量:同时上样≥300个。4.4.6单模块在机试剂位≥70个,同时检测比色项目≥70个,试剂仓均为冷藏。可在线装载和卸载试剂。4.4.7样本加样范围和精度:1.5-35微升,0.1微升步进。4.4.8孵育方式:采用恒温水浴或干式孵育系统,温控精度为37±0.1摄氏度。4.4.9混匀方式:携带污染率不高于0.1ppm。4.4.10试剂系统:可提供全套同品牌原厂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系统完整,保证检测结果的溯源性。4.5免疫分析仪4.5.1免疫方法学:采用电化学发光法或化学发光法。4.5.2单模块检测速度:≥220测试/小时,可模块化拓展。4.5.3单模块试剂通道:≥45个。4.5.4采用一次性Tip/cup加样系统,减少交叉污染。4.5.5采用轨道进样模式,同时在机样本管数量≥300个,并可连续装载,可使用原始管直接上机检测。4.5.6急诊样品:可在任何时间即时插入急诊样品,即时测试,急诊项目检测时间≤10分钟。4.5.7原厂检测项目≥80种。4.5.8可以支持不停机的状态连续装载试剂盒及辅助耗材,减少操作时间。4.6后处理系统4.6.1后处理冰箱中样本存贮量≥20000个样本。4.6.2后处理单元自动存储与查取样本,自动为取回样本去盖。4.6.3可自定义样本存储时间,过期样本自动丢弃。4.6.4后处理单元存储速度≥800样本/小时。(二)售后服务及商务要求1.质保期3年,终身维修。有免费维修热线,山东当地设有办事处便于售后问题的处理,响应时间<6小时。质量保证期满后,提供先维修、后付费的服务方式,且只收配件成本费,免人工服务费。软件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2.三个工作日解决不了问题即提供备用机,提供不了备用机按设备每天平均收益补偿医院损失。3.应提供厂家维修工程师联系电话及微信联系方式。4.明确维修服务模式是到场维修还是寄件维修。5.设备安装原厂工程师应根据医院要求进行现场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并提供厂家电子版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简易操作流程及设备保养维护说明并根据医院要求做好厂家的维护保养和年度校准。6.最短供货期,服务周到,产品免费送货到使用地点并安装培训。一旦中标,供货方式为(1)根据中标价格,依据我方需要,随时需要随时发货。(2)根据合同约定发货。7.严禁携带国家淘汰、禁止使用、技术落后、质量不过关的产品前来投标,违者一经发现,终止投标并终身不能参与我方招标活动,投标结果无效。8.是属于计量或特种设备管理的设备,需经过主管部门检定后再于供货,检定费用含在设备投标价格中。设备(比如呼吸机、麻醉机、呼吸湿化器)投标时若需包含配套使用的各种接头,如氧气、负压吸引、压缩空气,以及消毒灭菌用的器械盒等。9.需提供有此设备生产、经营许可的证件,包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代理商)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资质齐全。10.若有耗材、试剂或易损配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能否开放使用,是否是一次性物品,是否能重复使用(重复使用的消毒方式必须注明),注明使用寿命或质保期或有效期并单独报价,并提供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经销商(代理商)经营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电子版使用说明书等,资质齐全。11.临沂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医院实行SPD管理,所有耗材均由SPD服务方配送,医院不开新户。为了便于管理,中标单位需选择在医院有配送业务的供应商进行配送。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涨价,不得更换生产厂家,否则应承担合同约定货款总额20%的惩罚性违约金。12.注明配置清单。(2)生化免疫流水线相关耗材(一)技术要求1.产品用途:用于开展常规化学、传染病筛査、心肌、感染标志物等项目的全自动分析检测。★2.挂网情况: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已挂网。(挂网产品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最新的山东省药械平台挂网产品列表中所有投标型号的挂网价的完整页面截屏)3.性能特点:相关耗材具备国际标准溯源性参考系统。4.主试剂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分别报价:4.1总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4.2重碳酸盐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3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4.4葡萄糖检测试剂盒(己糖激酶法)4.5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6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7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4.8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9钙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10胆碱酯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11α-羟丁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12尿酸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13乳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14肌酐检测试剂盒(苦味酸法)4.15脂肪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16尿素/尿素氮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17胱抑素C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18α-淀粉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4.19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20磷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21前白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22肌酸激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23白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24总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25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4.26脂蛋白(a)检测试剂盒(乳胶增强免疫比浊法)4.27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4.28载脂蛋白A1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29载脂蛋白B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30γ-谷氨酰转肽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4.31谷丙转氨酶检测试剂盒(IFCC法)4.32谷草转氨酶I检测试剂盒(比色法)4.33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测定试剂盒4.3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检测试剂盒4.35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检测试剂盒4.36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检测试剂盒4.37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检测试剂盒4.38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4.39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4.40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和抗原(P24)检测试剂盒4.41肌红蛋白检测试剂盒4.42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4.43高敏肌钙蛋白T检测试剂盒4.44脑利钠肽前体检测试剂盒★5.检测需要的校准品、质控品和辅助试剂(如有),应根据主试剂的使用情况配套提供,不得另外收费。6.在《配件、耗材报价表》中,详细填写相关耗材的具体信息。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一)综合评分法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不通过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通过/不通过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通过/不通过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表),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通过/不通过月内出具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山东省境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最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通过/不通过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通过/不通过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不通过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单位声明》;通过/不通过9投标人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通过/不通过10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认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通过/不通过11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具备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通过/不通过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可不提供)1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提供产品代理资格证书或授权证明;通过/不通过13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通过/不通过符合性评审1投标限价要求通过/不通过2投标有效期要求通过/不通过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通过/不通过4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通过/不通过5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通过/不通过6关键参数的实质性响应通过/不通过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不通过(二)评分细则A包评分细则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得分30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由设备报价得分和耗材报价得分两部分相加组成。设备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最低投标报价为设备报价评标基准价,其设备报价得分为1分。其他投标人的设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设备报价得分=(设备报价评标基准价/设备投标报价)×1%×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耗材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耗材最低评审报价为耗材报价评标基准价,其耗材报价得分为29分。其他投标人的耗材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耗材报价得分=(耗材报价评标基准价/耗材评审报价)×29%×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上所称的设备投标报价,系指本包全部设备的报价之和;以上所称的耗材评审报价,系指[总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每人份单价+重碳酸盐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报价得分30分人份单价+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每人份单价+葡萄糖检测试剂盒(己糖激酶法)每人份单价+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人份单价+胆碱酯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人份单价+尿酸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人份单价+肌酐检测试剂盒(苦味酸法)每人份单价+尿素/尿素氮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人份单价+白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人份单价+总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人份单价+γ-谷氨酰转肽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每人份单价+谷丙转氨酶检测试剂盒(IFCC法)每人份单价+谷草转氨酶I检测试剂盒(比色法)每人份单价]*5%+其余30种试剂每人份单价之和*1%,加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耗材评审报价仅适用于项目评审,不作为合同、结算等依据。技术响应40分针对招标文件详细技术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偏离表及技术支持资料进行逐条对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0分。优于或正偏离的,本项不额外加分。★参数为实质性要求,存在任何一项★参数负偏离,均按投标无效处理。其他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每项技术要求均需在技术偏离表中写明投标情况,并备注对应技术支持资料(第三方检验报告或认证报告、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在投标文件具体模块中的具体页码(页码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相关模块自动生成的页码为准,并明确到具体的某一页,如“见其他相关格式第20页”)。未备注对应技术支持资料,或未按上述要求备注技术支持资料具体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产品选型及需求匹配8分根据投标人的产品选型及需求匹配情况,对①产品选型、产品优势及与采购需求的匹配情况,②软硬件及配置功能情况(机型新旧、软件版本高低、配置功能及应用模块多寡),③相关耗材性能特点(材料、材质、化学特性、物理特性等方面优劣),④检测报告、临床使用报告等对性能、功能有详细客观体现的来源可靠的证明材料,四个层面内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447项目名称: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包号:A采购人:临沂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熙招标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09月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2.资金来源3.投标费用4.适用法律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投标文件构成................................................11.投标报价12.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的递交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投标文件的接受、修改与撤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9.资格审查20.组建评标委员会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投标偏离23.投标无效24.比较和评价25.废标26.保密要求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预付款3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6.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37.廉洁自律规定38.人员回避39.质疑与接收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1.招标文件解释权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册第2章投标邀请第3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5.4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5.6.1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8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9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10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CA锁)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主菜单“CA证书办理”栏目。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人需要使用CA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10.6.1商务部分10.6.2资信部分10.6.2.1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0.6.3技术部分10.6.3.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0.6.3.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10.6.3.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0.6.3.4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明其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10.6.3.5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10.6.3.6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10.6.3.7如果投标人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而采取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0.6.3.8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10.6.4.1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0.6.4.2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10.6.4.2.1“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10.6.4.2.2“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10.6.4.2.3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10.6.5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10.6.5.1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4章技术要求及说明。10.6.5.2招标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1年,国产货物质保期最短1年。10.6.5.3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10.7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7.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7.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7.2.1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0.7.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7.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7.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7.4货物安装、验收标准;10.7.5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6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11.7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11.8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11.9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样品的,样品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2.投标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14.1.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1.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的递交15.1电子标15.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4009980000(工作日)。1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6.3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7.投标文件的接受、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情况,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投标人自行查看、打印。17.1.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公证员/律师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过程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1.2开标时,工作人员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18.1.3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投标人须提前做好开标系统前期准备(如安装驱动程序、浏览器配置),并至少在开标前半小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证书以投标人身份登录-->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选择本项目。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18.1.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0.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2.3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1.2.4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情况。2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的确定见投标人资料须知表,按如下方式处理:21.4.1使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1.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1.4条规定处理。21.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投标无效23.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4)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3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外,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5)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6)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7)其他涉嫌串通的情形。24.比较和评价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5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文件报价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具体执行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4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不超过5分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4.5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4.6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24.7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24.8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4.9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保密要求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0.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30.1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应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2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2.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2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3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5.1融资流程35.1.1登记融资需求。供应商只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记即可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一键联通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申请融资服务。35.1.2对接资金供需。供应商可以进入“融资超市”自主选择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自主对接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撮合模式”由平台合作机构提供融资专业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供应商的融资需求,主动对接供应商,平台同步将融资信息和信用报告与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享,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35.1.3完成授信审批。金融机构提高贷前风险筛查效率,确保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完成对目标客户贷款的授信审批。届时,成交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获取合同融资服务。35.1.4锁定合同账号。对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获得的融资项目,贷款金融机构应在“融资平台”对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认并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信息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采购合同,未经相关贷款银行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的银行账号。35.1.5资金即时到账。金融机构提前办理完善供应商融资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随即向供应商账号发放贷款,确保供应商资金需求及时到位。35.2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采购人做好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配合工作,协助供应商根据融资需要及时变更合同账号,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合同锁定账号。36.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36.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要求。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供应商和贷款银行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36.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要求。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银行账户。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3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0.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0.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1.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类流水线设备一宗及相关耗材 生化免疫流水线及相关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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