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招标公告(宁海县交通运输局2025)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宁海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ZG2025-ZF007
项目名称:2025年宁海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项目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5年宁海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2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共392座,约45800延米,单幅计算)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及相关内业台帐整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海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浙江省宁海县兴海北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童伟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957031
质疑联系人: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8346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15楼
传 真:0574-65507133
项目联系人(询问):薛丹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07133
质疑联系人:王时伟
质疑联系方式:1360578676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文件09.09.docx248.8K

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文件09.09.docx

中广招招标电E-ZHONGGUANGTENDER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NBZG2025-ZF007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ZG2025-ZF007项目名称: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预算金额(元):70万元/年,三年共计210万元。最高限价(元):70万元/年,三年共计210万元。采购需求: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共392座,约45800延米,单幅计算)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及相关内业台帐整理。标项名称: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0万元/年,三年共计21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共392座,约45800延米,单幅计算)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13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IP、MAC、设备硬件等信息存在异常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立即对异常问题作出澄清承诺(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童伟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346046质疑联系人:童伟吉质疑联系方式:139683460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桥广场15楼(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传真:0574-65507133项目联系人(询问):薛丹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07133/13957826696质疑联系人:王时伟质疑联系方式:1360578676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传真:0574-65265612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属于 建筑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应包含人工费、材料、机械设备、仪器工具、服装费、办公经费、通信费、培训费、交通费、用餐补助、耗材等费用及项目管理费、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和签收人员(1)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2)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止。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宁波市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15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0574-655071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14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23800.00元关于本次采购的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北斗支行账 号:87010320103000942户 名: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人需求可采用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投诉材料可寄送至: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574-6526566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商务技术偏离表;11.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2.1具体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本部分内容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本部分内容实施地点:详见本部分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部分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部分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无8质量、安全要求(1)质量要求:详见本部分内容。(2)安全要求:合格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详见本章内容10验收标准按照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标准进行验收。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3样品要求无▲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定日起计), 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应符合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招标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2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作为考评的具体依据。如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策调整或上级部门管理需要而新制定的考核补充细则,中标人须认可。3数量调整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微调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如遇本次招标没有涉及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招标人确认后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且不高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4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采购人保留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中标人应在验收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将养护原始记录、文件资料、图表记录等按发包人规定进行编制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编制的档案、图表、资料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5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2)服务费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支付,桥梁经常性检查按月平均计量,中标人完成每月的经常性检查并提交完整的检查报告后,经发包人确认在每年度末予以支付桥梁经常性检查计量款,支付额度根据附录《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年度支付金额为:桥梁经常性检查计量款-考核扣款。计量款待财政资金到发包人账户后支付,且中标人需提供正规的发票。二、技术需求1.服务名称:本项目服务名称为: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2.服务内容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共392座,约45800延米,单幅计算)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及相关内业台帐整理。3.服务要求(一)日常巡查对可视范围内的桥梁构件及附属设施进行日常性巡视,养护等级为Ⅰ、Ⅱ级的桥梁,每天不少于一次,养护等级为Ⅲ级桥梁每周不少于一次,汛期及恶劣天气应增加巡查频率,并填写巡查日志,同时将检查情况根据需要录入CBMS系统及相关桥梁管理系统录入。(二)经常性检查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要求,合同期内每年度安排经常性检查,检查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经常性检查要求,汛期及恶劣天气应增加检查频率,每月应提交桥梁经常性检查汇总报告及现场检查照片,按规范填写《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每次检查完一周内,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具体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数据录入及更新。检查数据录入CBMS系统及相关桥梁管理系统。(三)其他工作要求(1)配合完善管养桥梁基础信息(一桥一档)、符合国检要求的台帐资料等养护资料。(2)发现构件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做好桥梁突发事件处置。(3)因发包人管理需要,检查桥梁数量及长度会有所增加,中标人应予以认可。4.人员要求(一)人员要求(1)本项目除设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员1人,另设常驻本项目人员不少于2人(必须专职,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否则作为合同违约处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桥梁检测方面丰富经验;常驻本项目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桥梁或公路工程相关,具有桥梁相关工作经验不少于2年,同时需具有车辆驾驶证C1及以上。以上人员参需加发包人组织的相关技术培训等,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开展本项目的桥梁检查工作。(2)中标人必须保证聘用人员按时到岗,发包人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发现混岗、脱岗等现象,按考核办法进行相应处理。(3)中标人需保证聘用人员与岗位要求、学历相适应的薪资待遇,确保聘用人员工作长期稳定。(二)人员保险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为本项目所有人员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度保险金额每人不小于150万元,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5.主要设备及办公场所要求(1)中标人需自行组建项目部,地点在宁海县范围内,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2)中标人配备车辆设备需配备车载北斗/GPS定位设备。办公设备如下:1台式电脑至少一台,购买日期2年以内,以发票为准。2平板电脑至少一台,用于日常巡查数据现场录入,要求合同签订后新购。3笔记本电脑至少一台,购买日期2年以内,以发票为准。4手飞无人机至少一架,功能需求:起飞重量:≥1600克;上升、下降速度:≥6米/秒;飞行时间:≥50分钟;悬停时间:≥40分钟;作业半径:≥3公里;续航里程:≥40公里;垂直悬停精度:±0.1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水平悬停精度:±0.3米(视觉定位正常工作时);广角相机:1/1.32英寸CMOS,等效焦距24mm,4800万有效像素;长焦相机:1/2英寸CMOS,等效焦距162mm,1200万有效像素;红外相机:等效焦距40mm,普通模式:640×512@30fps,超分模式:1280×1024@30fps,28倍数字变焦;电池:容量≥7800毫安时,循环次数≥400次6.档案要求项目结束后,所有档案资料需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归档,相关费用包括在本项目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三、考核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检查考核第一条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各被考核单位承包实际,在合同规定周期内,根据《考核细则及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内容进行通用类指标及业务类指标考核。第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巡查频率是否到位、巡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月度考核。第三条月度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由通用类得分、业务类得分、督查得分及奖励得分四部分组成。具体如下:1.通用类得分占月度考核30%。2.业务类得分占月度考核70%。3.督查得分:督查发现的问题,经考核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后,结合整改实际酌情扣分。4.奖励得分:若当月被考核单位管养工作受到好评褒奖(包括各类新闻媒体,例如报纸、广播、电视台等),如遇抗冰雪、突发事件处置、实施临时性政治任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经考核小组集体研究视情加分。计分公式如下:月最终考评分=(通用类得分+业务类得分+奖励得分-督查扣分)。第二章奖惩机制第四条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承包协议书中的合同条款及考核情况支付计量价款。第五条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月最终考核分按以下规定调整月计量支付款项:(1)考核达到90分及以上,支付月度100%承包款。(2)88-90分(不含90分)的,每下降1分扣除月度1%承包款。(3)84-88分(不含88分)的,在扣除当月4%月承包款的基础上,再按每下降1分扣除月度3%承包款。(4)80-84分(不含84分)的,在扣除当月16%月承包款的基础上,再按每下降1分扣除月度5%承包款。(5)8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支付月度承包款。(6)连续两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5分的或连续6个月中累计2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5分的,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承包合同且合同清算不作任何支付。(7)人员出勤缺失专项扣款:以500元/人·次进行处罚。(8)检查设备(根据投标文件配置)缺失专项扣款:以2000元/(辆、架、艘)·次进行处罚。(9)发包人检查发现存在构件安全隐患问题,承包方未发现或在检查情况中未体现构件安全隐患问题:以5000元/次进行处罚。(10)除上述情况外,根据月度考核例会其他专项督查情况及上级部门督查通报情况、上级主管部门针对专项检查能否积极响应情况等,视情节轻重,经考核小组讨论后酌情扣除当月计量支付款项。第三章附则第六条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宁海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第七条本考核办法中所涉及文件及规范若有更新、修改,以最新版为准。附件1:考核细则及标准附件1:考核细则及标准一、通用类指标(30分)序号项目考核要求评分标准备注1综合管理(15分)1.切实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出勤,确保到岗到位,规范化着装(10分)出勤人数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的,按缺席数以每人次0.5分扣除;出勤时间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的,按缺席时间以每工时0.1分扣除;有聚众闲聊、消极怠工、不按要求着装者,按规定时间整改的,不予扣分,未在规定时间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2.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内业资料完整、详尽(5分)未按时对内业资料进行整理或内业资料欠合理,酌情扣1-5分。2应急处置(10分)2.及时发现并上报公路安全隐患(10分)1.未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4安全生产(5分)1.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知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证上岗作业(5分)未对巡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没有按规定执证上岗作业的,作业人员作业不规范的,酌情扣1-5分。二、业务类指标(70分)序号项目考核要求评分标准备注1桥梁检查一、检查频率(30分)经常性检查频率符合要求常规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要求,汛期及台风季节增加巡查频率,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二、桥梁技术档案(40分)1.桥梁档案资料规范、准确。2.桥梁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及时。1.一桥一档资料、符合国检要求的台帐资料更新及时,资料规范准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2.桥梁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准确及时,未及时更新或数据错误的,酌情扣3-5分。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分值备注价格得分30分评标基准价指的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其价格得分得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30客观评审技术商务得分70分技术状况核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经常性管理体系及质量体系等情况进行打分(4分)。管理体系及质量体系方案内容齐全、符合项目实际、针对性强的得 4分;管理体系及质量体系方案内容基本齐全、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的得3 分;管理体系及质量体系方案内容基本齐全的得 2分;管理体系及质量体系方案内容有明显缺失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4主观评审根据应对突发状况的应急举措、响应时间、人员、设备储备、后续处理方法等内容进行打分(4分)。方案内容全面,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内容比较详细,安排及保证措施较合理、较可行,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性、基本可行,得2分;方案内容简略,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4主观评审特殊结构桥梁的核查方案项目理解:根据对项目现状调研是否充分、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分析是否到位、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等内容进行打分(4分)。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有深度、逻辑清晰、针对性强、全面、项目需求理解到位的得 4 分;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逻辑较为清晰、有针对性、项目需求理解基本到位的得3 分;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逻辑尚可、针对性一般、有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的得 2分;项目需求理解及分析逻辑较差、针对性一般、内容缺失较多得 1 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4主观评审重难点分析:项目核查的重点、要点、难点的阐述。根据针对本项目核查的重点、要点、难点的阐述分析及理解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打分(4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完整、详细、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4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细节上略有欠缺、但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3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不完整、细节上欠缺、针对性不强的得 2 分;项目重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内容缺失较多方案较差的得 1 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4主观评审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手段、具体核查内容与数量描述、反馈机制的描述,成果资料。根据质量控制手段是否合理、具体核查内容与数量描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的描述是否健全等进行打分(4分)。质量控制手段合理,具体核查内容与数量描述完整、反馈机制的描述健全针对性强的得 4分;质量控制手段较合理,具体核查内容与数量描述较完整、反馈机制的描述健全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质量控制手段基本合理,具体核查内容与数量描述基本完整、反馈机制的描述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 2分;质量控制手段一般,具体核查内容与数量描述不完整、反馈机制的描述缺失,内容不全的得 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4主观评审工期保证:根据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等内容进行打分(3分)。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明确、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的得3分;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有部分内容欠缺的得2分;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内容欠缺较多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3主观评审实施流程:根据核查服务运作流程等是否合理、科学等进行打分(3分)。核查服务运作流程方案完整、详细、合理科学,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3分; 核查服务运作流程方案整体合理,满足采购要求的得2分;核查服务运作流程方案内容欠缺较多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3主观评审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核查仪器(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的检查设备中的设备)是否合理、满足本项目的核查要求等进行打分(3分)。拟投入的核查仪器配置方案优于采购需求标准、齐全适用性强、拟投入的物资配置齐全适合服务使用的得 3分;拟投入的核查仪器配置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标准、基本齐全有适用性,基本齐全基本适合服务使用的得2分;拟投入的核查仪器配置方案服务本项目较为勉强的得 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3主观评审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配置(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的检查设备中的车辆要求)是否合理、满足本项目的核查要求等进行打分(3分)。拟投入的车辆方案优于采购需求标准配置齐全适用性强、齐全适合服务使用的得 3分;拟投入的车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标准、配置基本齐全有适用性,基本齐全基本适合服务使用的得2分;拟投入的车辆方案服务本项目较为勉强的得 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3主观评审检查设备针对本项目的工作需要,拟投入下列检查设备的:桥检车1辆得1分,最多得1分;登高车1辆得1分,最多得1分;船只1艘得1分,最多得1分;(注:自有设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设备发票扫描件;如为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3客观评审特殊结构桥梁的维修养护方案对项目技术熟知程度以及对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因素的掌握程度,评委专家进行综合打分(4分)。项目技术熟知程度以及对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因素的掌握针对性强、全面、项目理解到位的得 4 分;项项目技术熟知程度以及对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因素的掌握有针对性、项目理解基本到位的得3 分;项目技术熟知程度以及对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因素的掌握针对性一般、有项目理解及分析的得 2分;项目技术熟知程度以及对项目施工作业环境因素的掌握较差、项目理解及分析不到位得 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4主观评审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对项目具有高度的指导性,评委专家进行综合打分(4分)。实施方案内容完善、针对性强、合理性好、操作性强、适用性强的得 4 分;实施方案内容较齐全、有针对性、操作性较强、适用性较强的得3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适用性一般的得2 分;实施方案内容缺失,针对性、操作性较差的得 1 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4主观评审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整,保证措施有力,评委专家进行综合打分(3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完善、针对性强、合理性好、操作性强、适用性强的得 3 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较齐全、有针对性、操作性较强、适用性较强的得 2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操作性一般、适用性一般的得 1 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3分主观评审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客观评审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客观评审安全负责人具有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开标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客观评审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配备、承诺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机构设置等情况,提供详细、完善的本地化长期售后服务的承诺情况,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保障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打分(5分)。服务响应时间迅速、服务内容丰富,服务便捷及办公场所机械设备停放场地配置 情况、服务体系完善及技术力量支撑强,措施完善可行,能保证工作的,得 5 分;服务响应时间较迅速、服务内容较丰富,服务较便捷及办公场所机械设备停放场 地配置情况、服务体系较完善及技术力量支撑较强,措施较为完善可行,得 4 分;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服务内容一般的,服务不便捷及办公场所机械设备停放场地 配置情况、服务体系完善及技术力量支撑弱,措施不完善的,得 3分。服务响应时间缓慢、服务内容单调的,服务不便捷及办公场所堆料仓库机械设备停放场地 配置情况、服务体系不完善及技术力量支撑弱,措施不完善的,得 2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缺失较多方案较差,得 1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得0分。5分主观评审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得3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客观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最高得3分。3分客观评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客观评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法体现时间的,不得分)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桥梁检查、桥梁养护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3分。(注: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分客观评审合理化意见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解决方案是否有独到的优势,是否有针对各类核查问题需采用不同的核查维修工艺或处理方法,是否有健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及优化建议的情况等,如突破传统运作模式,核查管理、作业方案是否有创新等由评标委员酌情打分,最高得1分。1分主观评审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5上传投标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可以另行拟定)甲方(采购人):电话:传真:地址:乙方(中标人):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二、服务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2.……3.……三、采购需求实质性条款:1、……2、……3.……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每月根据《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日常养护项目考核管理办法》有关条文和评分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2、认真组织对检查报告、桥梁档案以及为了满足检查需要而进行的各种试验结果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审查意见。3、按合同及考核结果及时支付计量款。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和检查成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检查成果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工作大纲的总体安排向甲方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检查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甲方控制检查工作的依据。2、在进行外业检查时,应在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外业作业;如因为发生与外业检查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3、在进行外业检查时,应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如造成公路原有路产设施的损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和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应根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交通部关于桥梁检查方面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桥梁检查工作。5、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桥梁检查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检查及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定期检查报告、桥梁档案、处治方案的编制、复核、审核制度、观测点设置等,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检查质量负责。6、在检查前须按规定办理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审批手续。必要时,进场检查前须在检查所在地的市级等媒体发布一定时段的检查告示,并在检查段的起、终点安装由甲方指定尺寸、规格和内容的告示牌,检查工作开始后须每天在检查前和收工后向交警部门、甲方报告。由于警卫任务、雨雾天气及各种情况引起的封道等特殊情况,应服从交警部门、甲方的安排。在检查过程中维护车辆的正常行驶,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封道及交通维护工作,当采取单车道区域性、临时性封闭时,每个检查点的封闭时间以交警、路政部门审批同意时间为准。乙方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及上述管理要求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之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在桥梁检查过程中,乙方应自行协调、处理与本项目相关干扰的铁路、航道、公路、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及相关利益群体的关系,在保证以上公路、铁路、航道及其它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查计划,如因乙方采取措施不力,影响公路、铁路、航道及其它设施的正常运行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一切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乙方应完成以下工作:(1)了解桥梁的概况。(2)搜集和熟悉桥梁的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等。9、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检查资料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10、应按甲方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检查所必需的成果性报告,接受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11、人员和技术设备的保证与变更(1)乙方应保证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和设备投入工作,并在检查过程中和后续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稳定并不得更换。(2)如果乙方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立即出具有同等及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乙方有权拒绝。(3)乙方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提出要求增加乙方员和设备,乙方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12、对于乙方在桥梁检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均不承担责任。13、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1)桥梁检查应进行较为全面的外观检查,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掌握桥梁基本技术状况,并对桥梁结构损伤和病害的发生部位、严重程度、分部数量等进行详细的调查、检查测试和描述记录。(2)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混凝土缺陷,除应记录病害特征外,还须用无损检查设备测定混凝土强度(对比设计标号)、保护层厚度等,若无损检测发现砼强度小于设计强度时,需进行碳化深度检测。(3)乙方在实施检查工作时,须对桥梁所检查的全部工程、结构部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编号、汇总,保证图像资料清晰可见。1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提交检查报告文件(包括甲方提出的相关修改完善意见);若超过规定的期限,将视为乙方违约,每延期1天,计扣合同费用0.5%的违约金。15、乙方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质量缺陷、危及结构安全的隐患等,必须在当天报告甲方。16、乙方在完成了桥梁外业巡查时,需对存在的质量隐患进行整理,并通知甲方同赴现场踏勘。17、服从和配合甲方根据《宁海县交通运输局日常养护项目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检查考核。18、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单的复印件送甲方处存档(原件备查)。对于中标人在桥梁检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均不承担责任。五、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注:合同履约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上一年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可拒绝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应符合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经批准,并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订下一年度的合同。六、付款方式按采购文件第二章要求中的规定执行。七、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八、保密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2)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有关资料还给甲方。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承包合同的,必须付清已完工作的承包款。2.乙方无充分理由终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无需向甲方主张剩余承包款,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另行发包的承包款差价损失)。3.乙方未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除责令乙方改正外,有权扣除3000元的违约金。4.乙方将桥梁检查任务转包,分包的,甲方人将有权中止合同,并计扣乙方合同价20%的违约金。5.乙方未能按期提交检查报告的(甲方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期1天,计扣合同费用1%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时,甲方可以中止合同。6.乙方未按合同专用条款及甲方的相关技术要求,完成检查及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的,乙方除应按规定重新完成,令甲方满意外,甲方还将酌情按合同价的1%~20%计扣违约金。7.乙方未按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的,每人次扣1万元的违约金。8.乙方连续两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5分的或连续6个月中累计2个月考评得分低于85分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甲方另行发包的承包款差价损失)。9.所有违约金直接在合同支付款中扣除。10.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十、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内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合同见证方: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日期: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3、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投标报价明细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的价格完成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的实施。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标项号服务内容数量投标价合计(人民币元)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总价(大写)投标声明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3、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宁海县交通运输局_单位的_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编号:NBZG2025-ZF007】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海县交通运输局的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设备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设备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广招招标电E-ZHONGGUANGTENDER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NBZG2025-ZF007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ZG2025-ZF007项目名称: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预算金额(元):70万元/年,三年共计210万元。最高限价(元):70万元/年,三年共计210万元。采购需求: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共392座,约45800延米,单幅计算)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及相关内业台帐整理。标项名称:2025年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0万元/年,三年共计21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海县县道及以上桥梁(共392座,约45800延米,单幅计算)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3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13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文件后缀为:jmbs):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IP、MAC、设备硬件等信息存在异常情形的,相关供应商应立即对异常问题作出澄清承诺(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海北路9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童伟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346046质疑联系人:童伟吉质疑联系方式:139683460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桥广场15楼(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传真:0574-65507133项目联系人(询问):薛丹明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507133/13957826696质疑联系人:王时伟质疑联系方式:1360578676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传真:0574-65265612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属于 建筑 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应包含人工费、材料、机械设备、仪器工具、服装费、办公经费、通信费、培训费、交通费、用餐补助、耗材等费用及项目管理费、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和签收人员(1)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2)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止。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宁波市宁海县时代西路128号(金桥广场15楼)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0574-655071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14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23800.00元关于本次采购的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北斗支行账 号:87010320103000942户 名:宁波中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中标人接到本公司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人需求可采用邮寄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经常检查、日常巡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