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2025)
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BB2025WHGCZ0431-重1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五河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
2025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4)112号)
1.4 项目法人:
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1.5 招标人:
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
100%,资金已落实
1.
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与规模: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位于五河县小溪镇、朱顶镇境内,总建设面积1.59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
五河县小溪镇、朱顶镇
境内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田块整治、山塘清淤、泵站建设、管道埋设、渠道衬砌、排水沟清淤、沟渠配套建筑物以及田间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4071.271306万元(含暂列金
40
万元)
2.6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20年
1
月
1日以来(
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
指具有单
份
合同价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包括
高标准农田项目或
农田整治项目
或旱地改水田
项目
或农田水利
“最后一公里”项目
)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不要求
;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1.7 其他要求:
无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其他人员,业绩,奖项等,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3.3
同一投标人
可以
同时参加本
项目
及与本
项目
相关的
五河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
个项目投标,若已在先开标
项目中
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本
项目
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招标项目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25
年
9
月
1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2获取方式:
(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6.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18160832159
。
6.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
二
)(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
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
-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9.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bengbu.gov.cn);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
8号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
霍加权
电
话:
0552-581555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五河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
20号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周曼
电
话:
1816083215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0512-58188516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
11号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电
话:
0552
-
5060003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2.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2.3其他补充事项说明:
无
。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办理流程公开
在线提交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17 17:56:40
在线审核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5-09-18 10:10:41
累计提交时间
0
天
15
小时
53
分
46
秒
累计办理时间
0
天
16
小时
14
分
1
秒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BB2025WHGCZ0431-重1招标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9月18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资格审查方式5.评标办法6.招标文件的获取7.投标文件的递交8.开标时间及地点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10.发布公告的媒介11.联系方式12.其他事项说明13.投标保证金账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5.开标6.评标7.定标8.合同授予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0.纪律和监督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4.特殊情况的处置附件一:主观分异常评审情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12.暂停施工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4.争议的解决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廉政协议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2.投标报价说明3.其他说明4.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1.招标图纸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2.图纸.................................................................................................................................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1.工程说明2.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3.发包人其他要求第二节技术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项目管理机构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七、资格审查材料八、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九、其他材料目录一、投标函(含报价)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九章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操作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网上交易操作程序第三章意外情况的处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招标公告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5年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4)112号)1.4项目法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1.5招标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7项目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100%,资金已落实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与规模: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位于五河县小溪镇、朱顶镇境内,总建设面积1.59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农田地力提升等工程。2.2建设地点:五河县小溪镇、朱顶镇境内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4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田块整治、山塘清淤、泵站建设、管道埋设、渠道衬砌、排水沟清淤、沟渠配套建筑物以及田间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5合同估算价:4071.271306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2.6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7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投标人财务要求:无;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具有单份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整治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3.1.4投标人信誉要求:不要求;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7其他要求:无;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其他人员,业绩,奖项等,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3.3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项目投标,若已在先开标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本项目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3.4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6.招标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6.2获取方式:(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6.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160832159。6.3招标文件价格:0元。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8.开标时间及地点8.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8.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9.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依法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招标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霍加权电话:0552-5815557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周曼电话:1816083215911.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11.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11.5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电话:0552-506000312.其他事项说明12.1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12.2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12.3其他补充事项说明:无。13.投标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1.6现场管理机构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1.1.7设计人安徽华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1.8监理人另行选定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如下:/1.3.3质量要求合格1.3.4安全目标合格1.3.5环保目标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招标公告☑社保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时间:项目经理投标截止前在投标单位任职及缴纳社保时间(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其他主要人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质量负责人)在投标单位任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及缴纳社保时间(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且至少含养老保险,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无需另外提供社保证明材料。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其他人员,业绩,奖项等,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4)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如果联合体投标时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的投标将会被拒绝。(5)联合体投标的,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备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可由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联合体协议书和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前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被本项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项目所在区域限制投标行政处理;(2)被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限制投标(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情形,均指在被限制(或暂停)投标或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情形。2.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不影响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子公司的不良行为,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所属分公司的不良行为,其后果由投标人依法承担。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2025年9月25日17时00分前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ggzy.bengbu.gov.cn)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评标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作为评标参考依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补遗等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ggzy.bengbu.gov.cn)发布。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ggzy.bengbu.gov.cn)发布。2.4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4071.271306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投标总报价应不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不能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2)同一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得出现实质性内容不一致。(4)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不应为负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据不得出现该情形。(5)分项限价①田块整治工程:分项限价为589.155961万元;②灌溉与排水工程:分项限价为2020.999308万元;③田间道路工程(含局部软路基处理):分项限价为1160.473331万元;④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分项限价为105.59381万元。⑤临时工程:分项限价为58.143336万元。注: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分项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将被否决。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免收投标保证金:是,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纸质保函(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和担保机构保函)。(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递交要求:(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见招标公告;④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投标保证金。(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②保函应为与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电子保函;③保函的有效期限应涵盖投标有效期,受益人应为招标人。(3)采用纸质保函形式①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保函的有效期限应涵盖投标有效期,受益人应为招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②保函办理所需费用应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属于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保函的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③投标人提交的纸质保函,必须明确载明有效的查询途径(包括电话、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4)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本项目是否适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适用□不适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且须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信息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披露的不良行为记录(披露期内)。注: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条件。②注册地在安徽省内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视为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③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④招标人保留追缴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当发生本章第3.4.4项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投标人应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招标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信用处理。3.联合体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注意事项:(1)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本次招标失败,再次进行招标的,投标人须按照新的账户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如分多标段的),应该按标段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5.保证金电子保函业务应急处置措施。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网络安全事件或者系统原因等导致下列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核实问题原因:(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保函文件;(2)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电子保函;(4)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影响电子保函出具的异常情形。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核实,投标人确实已购买电子保函,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将投标人购买的电子保函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相关情况。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5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横向暗标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横向暗标:□否☑是,制作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技术文件格式统一按要求进行编制;不得出现本单位名称、地址、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单位身份的信息;不得出现空白页,重复页情况;不得出现页码;(2)A4幅面,全篇无色底纹、黑字(图表、图纸除外),无下划线;图表用纸幅面小于A4的用A4幅面,大于A4幅面的一律使用A3幅面;(3)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其他级标题四号宋体,正文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所有文字无斜体、无加粗、无着重号;(幅面大小、行距及页边距只是word或wps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2.技术文件各评审因素对应的章节页面数量均不超过:□5页☑10页4.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公告注: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2)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15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注:①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投标人应自行验证互联网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②对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自备智能手机,提前下载、安装、调试好“标证通”APP(详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完成“人脸识别”身份认证。“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出现异常情况的,按以下相关情形进行处理:未参与“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或“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失败的,取消该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资格,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开评标活动;非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的,作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参与“人脸识别”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必须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人员信息”栏目的注册信息中,链接挑选验证通过的相关人员。投标人应提前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对应栏目的注册信息中上传对应材料。③投标人须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系统登录”栏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以通过系统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④招标文件中有关系统随机抽取事宜,如系统出现意外情况影响抽取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并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视频直播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同接受上述规定。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公共资源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1)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2)公示期限:公示期3日(说明: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3)公示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定标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6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1.1履约保证金(1)是否要求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为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或转账、电汇。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采用转账形式的,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户名:中标后提供账号:中标后提供开户行:中标后提供(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3)其他要求:中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10.5.1受理投诉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1)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见招标公告(2)地址:见招标公告(3)电话:见招标公告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项目经理履职方案和承诺☑不要求□要求。1.采用上传“履职方案和承诺”视频及文字版材料方式,在交易系统“履职方案和承诺”模块上传。①履职方案和承诺视频:时长不超过10分钟;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②评标委员会仅在投标人提供的视频无法正常播放时对文字版材料进行评审。③履职方案和承诺评审不适用技术文件暗标要求。2.履职方案及承诺阐述的内容:/11.2原则规定与定义(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符号表示招标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招标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未填写或“/”表示没有具体内容。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响应。11.3获取与查看通知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ggzy.bengbu.gov.cn)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自行查看。11.4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内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1.5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材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拒绝配合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材料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6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1)中标后,中标人被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11.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1.8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9创优目标☑无□有,具体要求如下:11.1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与总价中,不单独报价。11.11投标所需资料(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情形,责任自负。(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的相应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1投标所需资料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4)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11.12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2)注册地不在招标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3)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的相关规定。(4)关于预付款、工程价款结算应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的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5)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确保电子证书在使用有效期内,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6)二级建造师证书使用要求: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规定。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增加使用时限的标注。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建造师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2相关政策要求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2024年8月31日之前新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没有标注使用时限的证书)。新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024年8月31日之前(含当日),提供旧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依据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网页链接:http://dohurd.ah.gov.cn/zmhd/cjwt/jzscjg/56300461.html)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需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应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的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纸质版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11.13本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4电子招标投标意外情况的处理11.14.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交易系统;(二)电子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三)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11.14.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项目暂停,项目资料封存,待电子交易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二)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项目流标。11.15非正常投标行为不同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移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1)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或同一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2)不同投标人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3)不同投标人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电脑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4)不同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软件锁编码一致;(5)不同投标人联系电话号码一致;(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1.16异议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异议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7投诉1.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按期答复异议或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对于属于虚假、恶意、捏造事实、多头反映不实信息等情形投诉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驳回投诉,并按照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相应情形标准扣分,存在违法行为的并予以处罚。11.18举报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示结束后不予受理。11.1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形式蚌埠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支持施工企业以银行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2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采用电子清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清标:(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BBSLZB,投标人应根据此工程量清单使用造价(计价)软件制作并生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后缀名为BBSLTB,随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2)本招标项目由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自动辅助清标,清标结果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参考。11.21电子证照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扫描件)上传。11.22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承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3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如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还应能反映出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岗位。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注:(1)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包含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2)投标人在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资料时项目经理姓名处宜作出突出标记,以方便查找。。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环保目标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招标项目的环保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资质等级确定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但工程总承包的除外;(6)为本标段监理人;(7)为本标段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为准);(1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9)在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20)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有被项目所在地市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2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与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商务文件(l)投标函(不含报价)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9)其它材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部分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第三部分报价文件(1)投标函(含报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6)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标段工程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含报价)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扫描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施工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环保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3)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电子印章/签名/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印章/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电子印章/签名/电子签名章。(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7.5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本项目是否使用技术文件横向暗标评审。(1)使用技术文件横向暗标评审的,按照如下格式要求编写:横向暗标评审技术文件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及各评审因素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人制作的技术文件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文件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横向暗标评审仅限评标环节。评标结束后,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此时不再受横向暗标评审约束。(2)横向暗标补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3)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计划工期及其他内容;(5)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如有)、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安全(如有)、环保(如有)、工期,以及评标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定标7.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合同授予8.1履约保证金7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2.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9.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9.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异议、投诉的解决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5.3当事人对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项目〖分别为1.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城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3.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武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4.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河县2025年小溪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5.2025年五河县浍南镇、朱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6.2025年五河县小圩镇、申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投标,若已在先开标项目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最先出具评标报告中的评审结果为准),则在本项目中不再被推选为中标候选人。(3)最多可中标段数量各投标人均可就五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项目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文件1)资信业绩部分:25分;2)其他评分因素:0分。(2)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10分。(3)报价文件投标报价:6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价=投标函(含报价)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一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2)评标价位于招标人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的A1~A2范围内。将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的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评标价和n个较低评标价,取其他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同时符合上款1)和2)条件的投标人数量为X0,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数量为X;当X0≤30时,X=X0;当X0>30时,将同时符合上款1)和2)条件的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取前30个投标人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范围,即X=30。n按照以下规定取值:①当3≤X≤5,n=0;②当5<X≤10,n=1;③当10<X≤20,n=2;④当20<X≤30,n=3。如出现X<3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A1=1.0,A2=0.85(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C值,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C值的计算方法如下: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成功接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总数为Y(无论是否成功解密),将Y除以5,根据余数对应取C值,见下表(多标段按各自标段X值计算选取)。对应的C值余数C值00.98010.98520.99030.99541.000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以上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3.2.1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得分计算方法1.商务文件得分计算汇总投标人商务文件各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未出现投标报价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不含报价)中承诺即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安全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环保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和要求)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2.主要物资供应计划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4.劳动力安排计划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5.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6.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7.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8.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得当。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9.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10.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有重难点分析和对应保证措施,应单独成章,可以根据投标人理解另行增加内容。以上评审因素中必须全部通过,技术文件方为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2)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或使用相同加密锁号的造价软件的情形其他:/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未出现实质性内容不一致。(5)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不应为负值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数据未出现该情形。(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更改招标文件确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及固定总价项目。(7)分项限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5)”的要求。投标报价偏差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累计缺漏金额(多报金额不得抵销缺漏金额,缺漏金额计算时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相应数据计算)占投标报价未超过3%,也未影响各投标人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价排序。凡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未阐明充分理由,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金额。评分标准表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信誉5分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获得优质工程奖的,地市级(或厅级)及以上的,每具有1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获奖时间及获奖情况以投标人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级别加分。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类似项目业绩10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最多得10分。注:类似项目详见招标公告要求,类似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3条要求。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项目经理资历和业绩5分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业绩得5分,最多得5分。注:1.类似项目详见招标公告要求,类似项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3条要求。2.个人业绩与单位业绩若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3.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须为牵头方业绩。其他主要人员资历、业绩及进场计划5分除项目经理外,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质量负责人、施工员的,且满足下列要求:(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质检员:1人,具有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4)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注:1.上述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人具备不同证书或不同的人具备同一证书的均不重复计分。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其他因素评分因素///2.2.4(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0分)(暗标评审)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分依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主要物资供应计划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施工总体筹划、目标、节点、关键工序及工期保障,施工场地布置等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1分结合本工程特点,依据投标人提出的重难点分析、对应保证措施进行评审。优良得0.7≤F≤1分,一般得0.4≤F<0.7分,差的得0<F<0.4分,内容未提供的,该小项不得分。技术文件(横向暗标)格式扣分扣分项(1)投标人制作的技术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该部分对应的评审因素分值的10%扣分。(2)投标人制作的技术文件页数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该部分对应的评审因素分值的10%扣分。(3)投标人制作的技术文件出现泄露投标人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音视频等资料,该部分对应的评审因素作0分处理。注:技术文件暗标制作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条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得分65分(1)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F+偏差率*100*E2。本招标项目E1=1;E2=0.5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当投标报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暗标评审过程中不得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技术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以0.1分为分割点,即评分依次为0、0.1、0.2、0.3、0.4等。评审内容缺项的该项得0分。3.主观分异常评审情形见附件一。备注:商务文件评审因素为客观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其他后续标段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文件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文件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文件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文件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其中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得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方法计算。(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文件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存在异常低价投标情形,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特殊情况的处置4.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4.1.1评标委员会应当连续评标,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得弃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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