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压舱石工程 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2025)
内容:
项目名称:
吉林油田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224区块生态红线区产能建设工程压裂用水源井钻凿15口;公司内部不具有水源井钻凿能力,经报专业部门审批,同意外委。投资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项目类别:
工程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采购文件的获取:
2025.9.19-2025.9.22
项目单位联系人:
刘畅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438623135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钟昌英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86231531
其他:
无
吉林油田竞争性谈判文件--四五区块产能建设工程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竞谈编号:JLYT-XL-2025-JZTP-029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4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9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51.评标方法152.评标程序1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6第五章技术要求45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6一、投标函50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1三、投标报价53四、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55五、响应及偏差表56六、评分应答表(不采用)59七、技术承诺书60八、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61九、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62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63十一、“三商”廉洁承诺书64十二、基本情况表65十三、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66十四、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66十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7十六、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采用)68十六、其他资料69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吉林油田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竞谈编号:JLYT-XL-2025-JZTP-0291.竞争性谈判条件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机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2.1项目概况2.1.1概况:新224区块生态红线区产能建设工程压裂用水源井钻凿15口;公司内部不具有水源井钻凿能力,经报专业部门审批,同意外委。2.1.2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26万元(不含增值税),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2.1.3建设地点:新立采油厂;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2.1.6质量保证期:见合同2.1.7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如有)。2.2竞争性谈判(招标)范围2.2.1工作量:新224区块生态红线区产能建设工程压裂用水源井钻凿10口;2.2.2标包划分:一个标包;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拟确定1家中标人;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2.3其他2.3.1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条款;2.3.2其他:/3.竞争性谈判投标人资格要求商务资格条件3.1法律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3.2财务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技术资格条件3.3安全3.3.1.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黑龙江的钻井队伍)的承包商,提供政府不予办理所执行的文件,包括内容和文件号,以备查询核实。其他的全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3.3.2.安全管理人员。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3.3.2.保险。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缴纳单据。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3.3.3.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3.3.4.近三年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3.4专业3.4.1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3.4.2设备具备至少1套完整的水井钻凿设备。1套完整设备至少包括:水井钻机1台、自卸车(或随车吊)1台和发电机1台,其中关键设备(水井钻机)必须自有。(自有设备提供采购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提供清单及数量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3.4.3人员方面:现场负责人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提供管理人员、现场服务人员名单及工作履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5公共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承诺)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5.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3.5.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3.5.6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3.5.7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3.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3.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如无特殊说明,本文件近三年指的是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2日内可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4.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异议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投标人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5.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远程开标方式,线上递交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5.2远程开标会地点及时间5.2.1会议地点:腾讯会议软件会议号:1845832395.2.2会议开始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9月25日8时30分(投标人配合主持人完成谈判响应文件递交)5.2.3开标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时00分(未在本时间前入会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5.3入会准备及注意事项:5.3.1投标人需在在开标时间前将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投标人网络邮箱(禁止使用QQ邮箱),开标时间后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5.3.2为保障网络稳定及相关功能的使用,请使用电脑版腾讯会议软件,不建议使用手机版。5.3.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并确保在开标时间前进入腾讯会议指定会议室入会等待。5.3.4每家投标人只限一名投标代表参会,尽量提前入会并进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会议过程需保持网络畅通,请勿在会议结束前中途退出。5.3.5请提前熟悉远程开标相关操作,具体参考《投标人竞谈(电子化)操作指导手册》5.3.6会议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5.3.7竞谈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小于100M,避免文件下载时间过长。5.3.8投标人竞谈前自建会议室测试好摄像头音频等设备。5.3.9会议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请联系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6.发布公告的媒体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7.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王先生:6258814丁先生:6258554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邮编:138000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438-6231531/186043801168.其他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竞争性谈判文件不符之处,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新立采油厂2025年9月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报价方式☑下浮比例 □直接报价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要求中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为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公司(PMC);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2018年1月1日至竞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2018年1月1日至竞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评标前,招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关联关系,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附件A)来判定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18)投标人明显不符合竞谈文件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的,视为陪标、干扰选商,将被认定为严重违规承包商,并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19)投标人之间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查询所有投标人MAC地址。)(20)三商”廉洁承诺书未按照规定格式予以签字盖章或未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1)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关键人员等自然人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吉林油田三商处罚名单。(2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语言文字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翻译。文件异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异议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两日前一次性提出;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评标结果异议(质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内提出。对投标人异议(质疑)的要求1.质疑应采取邮件形式,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2.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联系电话等。(2)质疑事项、主张、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日期。(3)质疑人签名并盖章。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名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质疑证据列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违法违规行为异议(质疑)举证证据为网络查询的,应以竞谈文件中规定的网址为准,其他网址查询结果不得作为异议举证证据。但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列示的禁止投标行为除外)。(5)其它必要内容。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应不予受理。(1)质疑事项阐述不清楚的。(2)未明确提出主张的。(3)未附带证据,或证据不充分、不清,或证据涉第三者商业秘密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4)对同一事项反复质疑的。(5)虚假、恶意质疑的。(6)质疑事项、主张与所提供证据不一致的。(7)超出质疑有效期的。(8)其它违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质疑的。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第二日和第三日内向吉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联系电话:0438-627859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偏差本项目不接受商务和技术负偏差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投标人异议或招标人原因导致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请潜在投标人留意。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日期最晚的版本为准。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它: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见第六章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天。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谈判响应文件组成: 以下谈判响应文件组成中*条款的任何一项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函,请按照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如有)*4.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5.响应及偏差表6.评分应答表(如有)7.技术承诺书8.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9.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10.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1.基本情况表12.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13.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5.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6.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谈判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2)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谈判响应文件,请勿擅自更改格式或者不按照规定填写。投标人应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清晰可辨认,若字体过小导致文件看不清,投标人除了提供整体文件外还应提供重要部分放大后的截图(如财务报表等)。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或该评分项不得分。 (3)本项目采用电子线上竞谈方式,投标人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为PDF格式,并确保能够打开。(如发生PDF打不开或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有误,投标人后果自负)(4)页码编辑要求:封面为首页,除封面开始插入页码并编制连续页码和目录。(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投标人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签字或盖章。谈判响应文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谈判开标程序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接收的谈判响应文件为(一次开标为两家及以上时;二次开标为一家及以上)时,将按如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当众唱标,并做好记录;(4)询问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是否有异议;(5)开标结束。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新立采油厂选商领导小组 评标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网址、政府相关网址和集团公司相关网址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复核;投标人须承担网络复核不一致的后果(如无效认定、否决投标、不予推荐中标候选人、虚假投标等失信投标认定及其相应的惩戒)。4.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网络核查业绩发票,每年至少抽查三张发票,发现不一致的,全部业绩被认定为无效业绩。5.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截屏的,不作为否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现场因网络原因无法查询导致的不利后果。6.项目中涉及投标人资质有效期的,开标日评委评审时必须有效;如果在履约过程中失效,亦或国家、行业取消资质要求的,甲方应要求其提供有效资质或证明,否则应当停止合同履行。否决投标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报价修正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对投标人的纪律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人明显不符合竞谈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的,视为干扰选商,将被认定为严重违规承包商,并按照《吉林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罚。踏勘■不组织□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潜在投标人自愿踏勘,请按照踏勘时间要求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并与踏勘联系人电话联系。中标候选人考察(1)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的权利。(2)招标人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进行考察。(3)考察的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确认。法律责任投标人应保证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于被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如发生该情况,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保密规定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限本次招标使用,投标人不得对外泄露、公开或传播,违法保密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由泄密投标人负责相应赔偿。外汇换算与本项目相关的外汇换算,以开标前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如有具体规定,以实际要求为准。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招标人拥有本套竞争性谈判文件最终解释权。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与本表有矛盾,以本表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业绩、注册资金次序进行优先排序。2.评标程序2.1初步评审及标准详见第六章响应及偏离表2.2详细评审2.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2.3详细评审标准序号条款内容价格调整标准1付款条件无2交货期无3其他无序号条款内容价格调整标准1付款条件无2交货期无3其他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钻前工程施工服务合同(2024年版)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委托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与受托方:目录1词语定义与解释12项目概况23乙方资质24工作内容及成果2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36合同期限47资料提供58项目成果验收69缺陷责任610分包711合同价款与支付1012双方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1413甲方权利与义务1514乙方权利与义务1615知识产权1716农民工工资保障1817权利瑕疵担保1918诚信合规1919保险2120不可抗力2221保密2322通知2423违约责任2624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2725合同变更和解除2926合同生效及其他30附件1乙方工作内容及合同价款构成33附件2钻前工程施工服务HSE合同34本钻前工程施工服务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吉林省松原市签署。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钻前工程施工及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词语定义与解释在本合同中,除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含义:1.1钻前工程:指钻井/井下工程的前期配套工程,为钻井工程提供前期服务保障,主要包括修建井场、修筑通往井场道路等。1.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是指受托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的期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3日: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00时。1.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2.2项目实施地点:新立采油厂2.3项目实施地点所在地地形地貌:/2.4服务方式:采用下列第2.4.1种方式。2.4.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2.4.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2.4.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2.4.4其他:/。3乙方资质3.1企业资质名称及等级:/3.2资质证书编号:/_3.3发证机关:/3.4批准时间及有效期:/乙方对上述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4工作内容及成果4.1本合同项下,乙方开展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16口详见附件1。4.2乙方的工作量应以甲方开具的任务通知单为基础,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为准。4.3钻前工程施工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工作成果:4.3.1工程交工文件;4.3.2服务工作总结;4.3.3服务验收单。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5.1本合同项下乙方开展钻前工程应执行甲方提供的钻前工程设计和任务通知单中的要求,并遵守/5.2乙方完成的临时道路应当满足/5.3其它:/。6合同期限6.1【除非根据本合同延期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0日结束。6.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日期前1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延期开工申请,并说明理由。甲方应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乙方延期开工申请。甲方不同意乙方延期开工申请或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申请,工期不予顺延。6.3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内容,如遇以下情形,双方应及时协商,并视情况以书面形式调整工期:6.3.1因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的;6.3.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作业所需的基础资料的;6.3.3甲方变更工作内容或因勘探开发总体方案变化影响本合同项目开工的;6.3.4/6.3.5其他/。6.4发生工期调整事由后,知晓该事由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中应载明期限调整事由及建议工期调整时间。双方如对工期调整无异议,则应立即通过书面形式确认调整后的期限;双方如对期限调整有异议,则应在书面通知日期后10日内商定;无法在约定时间内达成一致的,按本合同第24款的约定处理。7资料提供7.1甲方应于开工前向乙方提供钻前工程设计等基础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乙方对基础资料有异议,应于收到后7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符合要求。7.2乙方应在【确认甲方提供资料完整无误】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本项目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并在甲方书面批准后开展钻前工程作业。8项目成果验收8.1钻前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后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4款所列的工作成果和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及工作成果后10日内按照本合同第5款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甲方不能在该期限内验收的,应及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甲方收到验收申请报告_10_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10_日不提出修改意见,【经乙方催告后_10_日,仍不组织验收的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自催告期满】视为乙方工作成果符合本合同约定。8.2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自费整改,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__10__日内】重新提请验收。任何一项工作连续___2___次验收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该项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2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9缺陷责任9.1本合同项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自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应无偿负责返工直至合格,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期限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期限验收的,【重新协商验收时间,第二次验收仍因甲方原因未按期验收的,】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7日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9.2甲方预留含税合同价款的_3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18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于接到申请后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不计付利息;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补救、修正、返工等,直至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发生的费用应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拒绝补救、修正、返工,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修复,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或向乙方追偿。9.3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缺陷,甲方要求乙方整改时,乙方应全力协助整改,相关费用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不能立即承担相关费用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乙方有权向第三人申请赔偿,在乙方申请赔偿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合理协助。】10分包10.1分包的一般约定:10.1.1乙方不得将项目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将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10.1.2乙方不得将禁止分包的专业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作为:/。10.2如需专业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乙方应在签署分包合同后/日内向甲方备案。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项目再分包。10.3分包合同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款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后应当及时支付给分包单位及其劳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由于乙方款项支付不及时导致纠纷等,由此引发的各类责任由乙方承担。当上述事件发生时,甲方保留直接向分包单位支付款项的权利,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费用中扣除。10.4乙方应依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与分包单位约定价款和付款条件、方式、进度,约定质量、安全、环保、维稳安保等要求。10.5乙方向分包单位支付的分包费用金额应满足分包单位完成分包项目施工所需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按照分包范围足额支付HSE费用、安保费用。10.6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按照设计以及分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作业。(2)接受甲方和乙方对作业的监督检查。(3)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和不符合分包合同约定的操作指令,并及时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反映。(4)当分包作业与设计不相符时,向乙方书面建议更改设计,乙方上报给甲方的书面建议获批后组织实施(不可抗力除外)。10.7乙方应向甲方监督人员提交分包项目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项目分包单位的其他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10.8乙方对分包单位的行为负责。因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质量出现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对分包单位的行为后果负责,乙方和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0.9乙方自行处理与分包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及其他法律纠纷。若因乙方未及时履行上述义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对上述事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笔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双倍赔偿。10.10其他:不允许分包。11合同价款与支付11.1本钻前工程施工服务合同价款采取以下第(1)款约定的方式执行:(1)合同价款不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____元);税率为%;含税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合同价款的构成详见附件1,其计价依据执行标准为:工程结算执行甲方吉油概预算2024结算文件JLYT-SW-33-2024和公司批价标准,最终以甲方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下浮%为结算价,若结算价高于合同价款则执行合同价款,若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款则执行结算价。吉林油田公司审计部具有终审权。本合同价款作为拨付材料、设备款以及支付进度款的依据,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依据,并以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决算审计或审定结果为准。】(2)其他方式:/。11.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含自行实施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作出的决算审计,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审计结果作出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审计或审定结果返还多结算的合同款。如果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11.1款约定【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_/_%的违约金。】11.3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含税价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11.4合同价款调整11.4.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可协商调整合同价款:(a)受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的影响导致合同价款增减的;(b)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或工作内容调整并导致合同价款增减;(c)乙方使用替代性材料、设备;(d)其他可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形:/。11.4.2所有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事项均应当由甲方代表和乙方项目经理共同会签方可作为有效证明。关于合同价款、工期以及合同价款与工期的变更的审核均应当以甲方代表(见第12.1款约定)签字为准。对双方确定调整的无异议的价款应在当期付款中支付;如双方对调整价款有异议的,导致甲方不能支付有争议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支付违约金,双方应进一步协商或者按照本合同第24款的约定处理。在双方就合同价款调整进行协商或处理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正常履行,相关合同价款应暂按未调整金额支付。11.5支付方式:选择下列第11.5.4款约定的方式。11.5.1一次性付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通过甲方验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结算资料后/日内,一次性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合同价款。11.5.2分期付款:第一期付款:【付款条件】,【付款时间】,【付款比例】%,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第二期付款:【付款条件】,【付款时间】,【付款比例】%,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末期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钻前工程施工及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合同价款。11.5.3按实际工作量定期进行结算【仅限集团内部交易】: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正式开工后,甲乙双方应按月共同确定实际完成工作量或进度,估算工作量价值,据此进行结算和会计核算。甲乙双方应按月对账并保持往来挂账一致,【分阶段或分期间】及时结算进度款。对乙方已经开具发票,并附合同约定的结算附件和资料的,甲方应在乙方开具发票后/日内支付完毕。服务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日内支付进度款。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价款(或暂定价格)的80%。甲方在乙方提交结算发票等完整结算资料后,/日内支付合同尾款。11.5.4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11.5.5上述付款前提是乙方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结算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直至收到前述发票及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1.6乙方对其指定的下列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开户行:户名:账号:11.7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11.8【如本合同属于关联交易,双方约定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不应违反集团公司有关关联交易财务付款与结算的规定。】12双方代表及主要管理人员12.1甲方委派/担任甲方代表【/】,【常驻工地】负责钻前工程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授权其代表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交付、接收相关资料,并在相关履行资料上签字。如无甲方书面明确授权,其他任何人无权代表甲方签字。甲方更换甲方代表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12.2乙方委派/担任乙方现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员工编号/执业证号、联系电话】,常驻工地负责乙方承包的钻前施工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乙方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本合同第2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3乙方应在【开工日前10日内提交《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项目HSE作业计划书》时,同时】向甲方提交相关人员安排及有关资料,包括:(a)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职责、资格证书等;(b)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同时,乙方应提交其与主要管理人员的劳动关系证明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c)其他:/。12.4乙方派驻到钻前工程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应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申请中应载明继任人员的资格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甲方可以随时检查。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擅离工作岗位的,应按照本合同第2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5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0日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12.2款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项目经理的,应按照本合同第2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3甲方权利与义务13.1作业前审查乙方钻前工程资质、作业方案、乙方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确保适合开展本合同约定的钻前施工。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整改。13.2作业过程中乙方不按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不同,要求乙方立即整改或更换队伍,直至终止其服务。13.3根据甲方勘探开发计划及本合同钻前工程实际情况,变更工程设计、相关井位坐标及乙方工作内容和工作量。13.4委派甲方代表对乙方作业全过程,包括对质量、安全和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13.5有权检查乙方HSE资金使用情况。13.6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工程设计等基础资料,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依约进行验收。13.7对于乙方提出的方案变更、技术问题及工作签证等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13.8及时组织验收及评审乙方所报资料。13.9对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含设计外工作量、变更工作量)进行确认,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3.10因项目所在地工农关系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搬迁设备或开展钻前工程服务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13.11其他:/。14乙方权利与义务14.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验收,按合同约定结算合同价款。14.2作业中,对甲方违章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14.3要求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基础资料,并履行必要的协助义务。14.4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编制方案并报甲方审核批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方案。14.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检验报告,并向甲方提供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材料使用清单。14.6按甲方要求定期汇报进度,及时报送工程报表,填报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结算申报资料等。14.7向甲方移交符合约定要求的工程成果,由甲方组织验收。14.8承担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责任,确保钻前工程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接受甲方的全面监督。14.9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转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给其它施工队伍,也不得存在挂靠情形。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乙方与其分包人就分包工作一起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4.10在本合同履行中,如有第三方同时在甲方施工现场施工的,乙方与第三方的关系由甲方统一协调,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对外关系由乙方负责处理。14.11其他:/。15知识产权15.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设计等基础资料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5.2乙方所编制的安全方案、总结、竣工结算资料等文件,署名权归乙方,其他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履行本合同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5.3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设备或采用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15.4在作业过程中所取得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等技术成果权归属,双方按以下第(1)种约定确定:(1)甲方所有。(2)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3)双方共有(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另行协商)。(4)其他:/。16农民工工资保障16.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如聘用/雇佣农民工,应当向甲方提交关于依法、依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作为甲方支付款项的条件之一。16.2合同签署后,选择以下第16.2.1款约定的方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6.2.1开具农民工工资保函,保函金额为本合同价款的3%,保函期限应与缺陷责任期一致16.2.2乙方负责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乙方存入该账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为本合同价款的/%,该保证金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账户满/年且未发生农民工讨薪事宜的,乙方可撤销该专用账户。16.2.3其他:/。16.3乙方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乙方取得本合同价款时,优先、定期、直接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16.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完整的已经发放农民工工资的书面证明资料,确认无任何工资拖欠后,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合同价款尾款。若乙方存在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情形,【优先使用农民工工资保函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进行支付,不足部分】甲方有权从应付款中扣减欠付款项并直接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16.5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人员实名制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款专用账户使用情况、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16.6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应自负费用为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其黑名单管理。17权利瑕疵担保17.1乙方因本合同履行与任何第三方(含分包商)发生的纠纷或争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任何资料、方法以及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17.2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负责处理上述索赔或起诉,自行承担解决上述第三方索赔或起诉的所有费用,并负责消除第三方索赔或起诉对甲方的不利影响,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差旅费和法院或仲裁庭判决或裁定的其他费用)。18诚信合规18.1合同双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经营活动与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18.2乙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下同)声明,已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甲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npc.com.cn/cnpc/index.shtml)上阅知《中国石油诚信合规手册》内容,并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遵守该手册阐明的诚信合规原则。18.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或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财物贿赂和非财产性利益贿赂;不得为下述目的向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款项和报酬:(1)影响国家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作出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国家工作人员对政府机构开展的工作施加其影响;(3)诱使或奖励国家工作人员做出不当行为或发挥不当作用。18.4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双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违规行事,包括但不限于:(1)直接或间接给予对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免费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2)擅自与对方工作人员就转让费、服务费、手续费等与合同履行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3)一方以任何形式向一方索要赞助、回扣,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受交通和通讯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4)接受另一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或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另一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5)一方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婚丧嫁娶等活动;(6)在另一方报销任何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另一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18.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该方承担连带责任。18.6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2)确保在其账簿和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交易,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收到对方书面要求后_10_日内,任何一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18.7如任何一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违规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整改,该方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整改。因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违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损失、赔偿、费用、罚金和罚款等,并保证另一方免责。同时,另一方有权视违规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救济措施,包括要求违规方停止违规行为、要求违规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含税】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违规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8.8其他约定:/。19保险19.1甲方应为其现场人员【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19.2乙方应为其相关人员【和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自行投保的内容为:乙方人员的意外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额为__100___万元,人身意外死亡险最低保额为__100___万元;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损失或损坏的财产险;作业现场第三方责任险,赔偿限额不低于__100___万元。】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和人员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乙方未为其【人员、材料、设备】办理保险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材料及设备毁损】,相应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19.3在开工前_10_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述保单的复印件。如乙方未能提供所要求的保单,甲方可办理本应由乙方办理的保险,并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甲方支付的保险费。19.4乙方办理保险的有效期为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涵盖全工期。19.5发生理赔事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并将理赔的详细过程和结果及时通知甲方。如果因乙方过错导致理赔失败,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绝承担或未能及时承担的,甲方有权根据权利人提供的生效法律文书中确认的金额,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19.6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20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20.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7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20.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双方各自负责其人员伤亡,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设备、设施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3)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作业场地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承担标准为/】;(4)作业场地发生的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6)其他:/。20.5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7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在30日内协商不成的则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21保密21.1双方同意,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其他商业、技术、管理及财务信息(合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1.2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21.2.1在从对方获得前,已经掌握且对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1.2.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但该等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除外;21.2.3一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21.2.4依一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21.3本合同的无效、变更、终止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21.4保密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及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22通知22.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22.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22.2.1____________(甲方名称)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22.2.2____________(乙方名称)联系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22.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22.3.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22.3.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2.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22.3.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22.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22.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23违约责任23.1合同履行期间,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3.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笔延迟支付金额的_0.5___‰,【承担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含税】合同价款的_0.5__%】;经乙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前中止为甲方提供钻前工程施工及服务【,中止期间甲方需按照日待工费(标准:/)补偿乙方】。23.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提供基础资料或提供必要的协助等义务,造成乙方无法按期完工的,甲方应顺延乙方的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3.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照【含税】相应合同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含税】合同价款的__0.5_%,】影响甲方后续勘探开发工作的,应同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同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相关赶工措施追赶进度。23.5乙方交付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每重新修改、补救一次,应扣减【含税】相应合同价款的0.5%;】/【乙方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期限内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修改、补救2次,仍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23.6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转包或擅自分包其工作内容或存在挂靠情形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含税】【全部】合同价款的0.5%作为违约金,如前述款项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解除转包或分包合同或停止挂靠行为并停工整改。乙方未执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另行选择合适的第三方完成其未完成工作所发生的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次开工,已完成的转包或擅自分包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3.7乙方因转包、擅自分包其在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致使甲方被实际施工人等第三方起诉或者仲裁的,乙方应负责处理该等诉讼或仲裁,并使甲方免责,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3.8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为其人员办理保险,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甲方有权视情况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致使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或者仲裁的,乙方应负责处理该等诉讼或仲裁,并使甲方免责。23.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的,或者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允许擅离岗位的,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人的违约金。23.10任何一方发生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情形的,应当在确定之日__7____日内予以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如是乙方违约,甲方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相关依据后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如是甲方违约,则在甲方支付当期合同款时一并支付。23.11其他约定:/。24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2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24.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开始后__30___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24.2.1款约定的方式解决:24.2.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4.2.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4.2.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协调解决。24.3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25合同变更和解除25.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解除。25.2因合同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或/和工期延误,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无相关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25.3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单独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或者受其他非合同双方签约时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的影响,本项目停工超过7日,且双方无法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工作转交第三人实施;(4)乙方被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准入资格;(5)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纠纷或被甲方核查发现等情况累计出现【1】次;(6)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购买保险;】(8)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7日仍未支付的;(9)其他:/。25.4合同解除后的处理:(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作业场地。(2)甲方应当为乙方人员和设备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3)因违约方责任导致合同解除的,由违约方支付完成上述第(1)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追究相对方责任;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并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25.5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提交已完项目资料,并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25.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知识产权、权利瑕疵担保、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26合同生效及其他26.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3关于本项目的健康、安全和环境,由双方另行签订《钻前工程施工服务HSE合同》(见附件2),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6.4本合同一式__八____份,甲方执___四___份,乙方执__四____份,每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乙方工作内容及合同价款构成2.钻前工程施工服务HSE合同【以下无正文】【本页为《钻前工程施工服务合同》签署页】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附件1乙方工作内容及合同价款构成附件2钻前工程施工服务HSE合同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乙方: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现就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钻前工程施工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二、定义及解释1.违法、违规、违章: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2.事故:指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因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有关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4.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作业,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和可能的危害,以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的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5.安全要求:指为了保障生产工作安全进行,针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的具体预防性措施。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2.项目实施地点:新立采油厂3.服务内容: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16口4.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5.乙方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四、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五、安全、环保投入和资金保障1.甲方是安全、环境保护投入的责任主体,负责及时、足额向乙方提供保障作业所需的安全、环保投入。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已包括本项目的HSE费用。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将安全生产和环保费用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4.本合同未明确的安全投入,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必须投入的,或因地质条件、作业环境等变化产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费用,需要由乙方完成投入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5.本项目投入中主要HSE项目包括健康管理、安全设施、环境保护、地方监测及噪音防护、清洁化生产或资源化利用等。六、安全标准乙方应在作业中应执行下列安全标准,如下列标准有调整或更新,则按新标准执行;如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在本合同未列举的,但又是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乙方也应一并执行。【1.SY6279-【】《大型设备吊装安全规程》2.SY/T6340-【】《石油工程防静电推荐做法》3.SY/T6524-【】《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要求》4.SY6503-【】《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5.GB/T5048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6.GB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7.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8.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JGJ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10.SY5856-【】《油气田电业带电作业安全规程》11.Q/SY1242-【】《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12.Q/SY1240-【】《作业许可管理规范》13.Q/SY1247-【】《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4.Q/SY124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15.Q/SY1124.4-【】《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4部分:油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HSE合同中未列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制度,乙方有义务主动遵守。七、对乙方作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1.乙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的HSE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努力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环保生产业绩目标。2.遵照预防为主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3.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4.两个及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同时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5.乙方在甲方油气场所进行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动火、挖掘、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化学清洗等高风险作业手续。6.乙方应对在实施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废液全部回收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对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7.作业完毕,乙方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恢复现场整洁状态,并消除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将作业占用土地恢复原有地貌,超出征地范围的应恢复其植被。八、钻前工程作业中存在的可能危害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钻前工程作业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1.火灾、爆炸、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失火、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漏以及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局部结构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坍塌、倒塌;高空作业人员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作业时的灼伤、触电意外;尘毒、噪声和作业现场的流动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生活、生产污水、车辆尾气等)、冬季作业的低温冻伤和夏季高温中暑及集体性食物中毒或疾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2.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作业事故;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损坏的设备事故。3.由于乙方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人员思想意识不足所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着火、爆炸、淹溺、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危害。4.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潜在危害。5.其他可能存在的危害:__/_。九、甲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3.有权要求乙方保护作业区域植被、草原、河道、水源、动植物及生态环境,并在项目结束后,对作业场所地貌恢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场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减相应费用,由甲方组织整改。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环保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乙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业绩表现有权进行评定。5.有权对乙方的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理。6.有权对乙方的人员以及设备、设施、材料进行安全管理。7.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8.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十、甲方的义务1.认真执行与安全生产、健康和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制订工程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传达到乙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备案。3.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4.向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条件支持。5.甲方有义务按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动火、挖掘、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高风险作业手续,并按规定实施现场监护、监督等措施。6.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物品及地下管线、电线、数据线等相关安全资料。7.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8.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9.遇交叉作业时,积极协调作业各方合理安排作业次序,保证交叉作业安全。10.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11.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十一、乙方的权利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环保资料。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4.当乙方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责任。5.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6.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力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十二、乙方的义务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方人员的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4.应配备、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始终处于安全、可用状态。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7.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相关法律和甲方要求报告事故。8.乙方应确保作业现场安全环保风险受控,发现严重危及作业现场安全的问题应扣减合同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违约行为:__/__。十三、事故事件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乙方应制定安全、环境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2.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后,事故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乙方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事件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特大事故,同时立即按国家、属地政府和甲方相关规定报告事故信息,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毁灭有关证据。3.乙方应负责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对重特大事故,乙方在无法组织有效抢救、救护,无法防止事故扩大时,应当立即提请甲方组织事故抢救,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4.发生生产安全、环保事故后,应按照国家和甲方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相关方做好配合工作。十四、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对作业动态、生产信息管理,乙方向甲方汇报安全生产信息,具体汇报时间、汇报内容由甲方确定。十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与监督1.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项目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甲方监督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a)作业现场安全状况。(b)乙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情况。(c)安全、环保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维护情况。(d)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e)安全、环保技术措施(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程序)及演练情况。(f)乙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健康、安全与环境警示标志的管理和使用情况。(g)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情况。(h)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2.乙方应根据甲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其求及其制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监督。十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3.乙方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经查证属实,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的资格。8.乙方招用的分包单位,应当经甲方同意,并具备承担服务项目的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应当承担由于其作业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10.若乙方作业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11.乙方未按甲方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于乙方停工导致第三方被动停工,造成第三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3条约定向甲方报告生产、安全信息的,乙方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赔偿款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14.如果乙方未按甲方安全生产及环保规定组织生产,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如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15.乙方作业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和承担。十七、保险乙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为其人员、设备、材料等办理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十八、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十九、合同效力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与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管理制度相悖的,按照后者相关规定执行。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为《钻前工程施工服务HSE合同》签署页】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乙方:吉林建源建筑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网络安全保密协议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乙方:为切实保障甲方网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网络安全保密范围1.1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含运维及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所涉及的有合同、协议约束或存在事实合作、服务关系的项目活动(以下简称项目)。1.2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相关服务而了解、掌握甲方的硬件、软件、网络、安全保密措施、源代码、各项参数、账号权限、业务数据、商业资料等所有资料内容(以下简称专有信息)。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在选商前应将本协议内容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安全保密协议后,主合同才正式生效,方可使用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为甲方提供信息化建设相关服务。2.2乙方同意严格控制使用甲方的专有信息,保证该专有信息仅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用途,严禁将甲方专有信息用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其它任何目的。2.3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甲方专有信息的知悉范围,除乙方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外,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和外界泄露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存储、传播和处理甲方专有信息。2.4乙方应当告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参与本项目的员工遵守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对参与项目的员工进行网络安全保密审查和检查,乙方应及时清理调整不合格的人员。2.5乙方保证对甲方专有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对专有信息提供管理良好、安全可靠的网络安全和保密措施。2.6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或测试服务时,不得在互联网和甲方网络(办公网、生产网和专网)内搭建开发测试环境,乙方必须具备所提供软件的独立开发测试环境,进行测试时不得使用真实生产数据。2.7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或测试服务时,在部署前必须经有代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或公司科技与信息处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代码安全检测,并提供代码安全检测报告,乙方承诺并保证对所提供软件进行了全面、系统、完整的代码检测,所有风险漏洞全部修复完毕,对代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8项目涉及数据库、网络、服务器、应用系统等硬件及软件,乙方应制定甲方认可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方案,采用适当且甲方认可的网络安全保密措施,有效落实并保障网络安全。2.9乙方应保证本项目所安装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中间件已更新发布所有安全补丁,后期在运行维护过程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兼容性测试、提供测试结果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协助甲方进行补丁升级安装。当加载的安全补丁与乙方提供的软件存在冲突或加载失败时,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无偿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2.10乙方在设备及系统上线前,应详细提供设备和应用的进程、端口、账号等方面的信息,关闭与业务无关端口、进程和服务,按照最小化原则进行授权,确保无网络安全漏洞、后门或者病毒。2.1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所涉及的应用系统、数据库、操作系统、中间件、网络设备及其他信息设备的初始密码在连网前进行修改,密码长度不少于12位,必须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提供的应用软件账号所使用的密码应便于在维护中定期修改,并以加密方式保存,不可固化在软件代码中。2.12在设备和软件等产品投入运行直至下线期间,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发现并告知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在代码、功能或配置方面的安全漏洞,并及时、无偿地提供修补方案并实施修补;或者在甲方发现漏洞后,在甲方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无偿提供修补方案并实施修补。2.1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电脑和网络系统,私自连接外网,发送垃圾邮件、攻击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不得私自使用外来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危害网络安全。2.14乙方及其参与项目的员工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形式私设“后门”,严禁私自开发、挂靠、链接与业务无关的软件、网页或广告,严禁非法访问甲方网络、系统或信息,不得擅自修改系统参数及数据。2.15乙方发现保密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2.16当甲方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形式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资料,不能以任何形式保留或擅自处理。2.17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专有信息的介质原件及复印件全部返还甲方,乙方应书面确认已销毁、清除全部专有信息,以及由专有信息衍生的信息、数据和资料。2.18乙方保证履行网络安全保密义务,对专有信息妥善保管,并对专有信息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灭失,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网络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1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制度及要求。第三条违约责任3.1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甲方可从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或将乙方清退并严禁再次进入甲方市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条协议生效及保密期限4.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的专有信息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等于该专有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4.2本协议所规定的网络安全和保密义务为无限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予以解密或同意共享,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专有信息进行保密,网络安全和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第五条附则5.1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延迟,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于追究,并不构成甲方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5.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5.3本协议为主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主合同不一致处,以本协议约定内容为准。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执行主合同。5.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五章技术要求1.严格执行《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4规范中有关要求执行。2.具有能承钻井深能力的钻机及辅助设备设施,确保水井质量合格,水源井出水应是清水,不能带有泥浆等杂质,水的含沙量应小于1/200000(体积比)。3.井管采用螺纹钢管和缠丝过滤管,电焊链接。缠丝过滤管丝间净距1.0~1.2mm,回填砾料的砾井3~6mm。4.完井后做好井口防护措施,并封好井口,井口高度宜高于地面30-50cm。5.井身应圆正、垂直,井身直径不得小于设计井径,其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6.钻进的护壁方法应根据地层岩性、钻进方法及施工用水情况确定。钻进过程中应定时测量各项性能指标。7.钻凿过程中设置的泥浆循环池应采取相应安全环保措施,满足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吉林油田公司安全环保相关规定要求。8.完井后做抽水试验,每口水源井出水量不少于设计水量,设计水量按照施工方案及图纸执行。第六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JLYT-XL-2025-JZTP-029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报价四、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五、响应及偏差表六、评分应答表(不采用)七、技术承诺书八、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九、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十一、基本情况表十二、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十三、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十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五、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十六、其他资料注:文件封皮为首页,按上述目录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准确标注页码。一、投标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吉林油田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提供招标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2)其他资料。谈判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谈判响应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30个日历日;(7)根据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9)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0)投标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的《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技术承诺书》规定的所有内容。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7.保证诚信投标,若发生失信行为,我方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附件)等规定进行失信行为惩戒。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吉林油田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三、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下浮比例)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备注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详见附表:最高投标限价表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下浮比例,%)备注2025年新立地区压舱石工程IV、V区块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详见附表:最高投标限价表报价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1.1方式进行报价:1.1采用报下浮比例(百分比)的方式1.1.1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报下浮比例;1.1.2下浮比例4%以上(不含本数),下浮比例必须为1%的整数倍;1.1.3各项费用的结算单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报价);1.2采用直接报价的方式1.2.1投标报价必须为固定值,以元为单位;1.2.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报价,超出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1.2.3所有行项目必须报价,不允许缺漏项。1.2.4各项费用的结算单价等于中标单价;2.其他要求2.1若无明确说明:各类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2.2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并保障在各项安全环保费用不减少的情况下,确定合理的投标报价;2.3不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2.4除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多个报价和选择性报价;2.5除另有约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四、联合体协议书(不采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响应及偏差表序号评议内容评议说明响应/偏差证明材料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页码1形式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商务响应及偏差表、分项报价表近年财务状况、制造商授权书、技术响应及偏差表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截屏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2响应评审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3营业执照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第X页-第X页4企业信用信息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第X页-第X页5失信被执行人3.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第X页-第X页6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第X页-第X页7审计报告3.2 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第X页-第X页8安全3.3.1.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黑龙江的钻井队伍)的承包商,提供政府不予办理所执行的文件,包括内容和文件号,以备查询核实。其他的全部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安全管理人员。设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需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3.3.3.保险。 提供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缴纳单据。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3.3.4.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3.3.5.近三年安全生产业绩证明。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第X页-第X页9设备3.4.2设备 具备至少1套完整的水井钻凿设备。1套完整设备至少包括:水井钻机1台、自卸车(或随车吊)1台和发电机1台,其中关键设备(水井钻机)必须自有。(自有设备提供采购发票扫描件、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提供清单及数量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第X页-第X页10人员方面3.4.3人员方面:提供管理人员、现场服务人员名单及工作履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第X页-第X页11公共3.5公共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5.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3.5.4 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3.6.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3.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3.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3.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3.6.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第X页-第X页/12技术要求*5 竞谈响应文件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确定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针对本项目制作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HSE作业计划书范本、HSE技术措施和完善的应急预案。第X页-第X页注:1.投标人对上述内容必须逐条作出响应,对上述内容任何不响应或实质性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2.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上述条款的响应证明材料按上述序号顺序放置于此表后逐项编排。3.如谈判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表要求提供的响应证明材料重复,不需要重复提供,标明准确的页码即可。4.表中“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页码”打“/”的条款,可不填写指引页码。5.如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的条款或技术要求不一致的以公告或技术要求中的条款为准。六、评分应答表(不采用)序号评议内容评议说明最大值最小值应答说明证明材料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页码商务/技术10第X页-第X页20第X页-第X页3…0第X页-第X页……0第X页-第X页说明:评分细则可参照集团公司《Q/SY1736-2014评标方法选择和评标标准编制规范》编制,商务+技术总分不超过30分。注:1.投标人应按评审依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晰可辨,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存在瑕疵或有关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将导致该评分项不得分。2.投标人应依据“评议内容”的应答情况,在“应答说明”栏中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描述。投标人填写的“应答说明”仅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每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认定结论为准。填写示例:假如评议内容对“技术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投标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了5个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5人”;假如评议内容对“某资质证书”进行评分,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有”;假如投标人不具备或未提供相应评议内容的证明材料,那么在该项的“应答说明”栏应填写“无”。3.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上述条款的响应证明材料按上述序号顺序放置于此表后逐项编排。4.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重复,不需要重复提供,标明准确的页码即可。七、技术承诺书我方已认真阅读了贵公司本次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我方承诺满足技术要求中全部非*条款要求。如果中标后我方未能按上述承诺施工或提供服务,贵公司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人资格,没收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对给贵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承诺:无。八、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本单位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以下承诺: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依法诚信合规开展商务合作及交易活动,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现有队伍、设备和人员与申请表相符,没有吉林油田在岗人员。二、本单位工作人员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一)给予或收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贵重物品、有价证券等;(二)提供或接受为住房建修、婚丧嫁娶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三)介绍亲友从事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业务活动;(四)给予或收受回扣;(五)违规组织或参加高档娱乐、宴请、健身或旅游活动;(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七)从事可能影响交易正当履行的其他活动。三、本单位在本次交易过程承诺不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标志;(二)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虚假宣传;(三)侵犯商业秘密;(四)违反法定情形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五)诋毁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六)串通投标;(七)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四、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吉林油田取消准入资格,停止磋商,终止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合同等惩罚措施,并赔偿吉林油田实际经济损失。九、其他资格条件承诺书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满足以下要求:1.我公司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再分包;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我公司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承诺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7.承诺“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承诺我公司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10.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十、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新立采油厂:我方近年(时间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填写“发生过”或“未发生过”)败诉的材料(设备)买卖、工程、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如果发生过,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材料(设备)买卖、工程、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十一、“三商”廉洁承诺书“三商”廉洁承诺书我公司在与吉林油田公司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吉林油田公司承包商管理规定》、《吉林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制度并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做到诚实守信、依法合规、廉洁自律;二、不损害吉林油田公司利益,杜绝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转让资质等违法行为;三、不向吉林油田公司员工输送不正当利益,杜绝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向有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以及有价证券股权和其他金融产品等。不向有关人员提供宴请、旅游、健身等服务活动;四、不安排或接受吉林油田公司有关单位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或不实际出资占有股份,或从事经营活动、代理有关业务,不利用吉林油田公司管理人员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不采取围标、串标、拆分合同等不正当行为参与吉林油田公司招标选商活动。六、不从事可能影响合同正当履行的其它活动。我公司就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吉林油田公司监督,若在吉林油田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给吉林油田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自愿接受列入“三商”黑名单,愿意接受定期惩戒和永久惩戒等惩戒措施。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十二、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已按竞争性谈判公告或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简介:(字数不超500字)备注十三、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和设施配套情况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主要参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备注1 2 3 4 … 十四、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情况表队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伤保险单据在投标文件中页码备注 ...... 十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合同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发票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业主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第xx页-第xx页第xx页-第xx页2…总计填表说明:1.有效业绩范围:服务且结算。2.统计时间范围:详见《响应及偏离表》或《评分应答表》中的要求。3.业绩下限:详见《响应及偏离表》或《评分应答表》中的要求。4.其他要求:无。5.有效证明材料形式:详见《响应及偏离表》或《评分应答表》中的要求。(1)提供原件扫描件,且必须清晰可辨;(2)证明材料的指引页码必须准确;(3)可隐去单价,保留总价;(4)因公司名称变更,与投标人名称不符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出具工商登记变更等有效证明。6.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判断为无效业绩。7.关于发票的要求:(1)增值税发票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明细”的截屏;(2)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发现不一致的,全部业绩被认定为无效业绩。十六、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不采用)序号服务内容发票金额(不含税)证明材料1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证明材料2对应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业主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其他1第xx页-第xx页第xx页-第xx页2…总计十六、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压舱石工程 压裂用水源井钻凿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