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药品招标公告(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采购公告信息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第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0QT25H010531
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
最高限价: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
采购需求:一包: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99mTc -MDP)等放射性药品采购;二包:碘131化钠口服液采购,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本项目总成交价(预算*成交费率)时,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59911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备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应具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响应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
(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
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文件开启、谈判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56-5865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
联 系 人:华凡刚、武惠梅
联系方式:0556-5991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556-5865310

附件:

公告.pdf
采购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以采购文件为准).doc

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第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0QT25H010531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最高限价: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采购需求:一包: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99mTc-MDP)等放射性药品采购;二包:碘131化钠口服液采购,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本项目总成交价(预算*成交费率)时,以先到者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599115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备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应具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2)响应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QQ:4008503300。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3、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文件开启、谈判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556-5865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联系人:华凡刚、武惠梅联系方式:0556-59911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56-5865310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第二包)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0QT25H010531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最高限价: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采购需求:一包: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99mTc-MDP)等放射性药品采购;二包:碘131化钠口服液采购,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本项目总成交价(预算*成交费率)时,以先到者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本项目采购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6-599115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备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应具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2)响应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2)供应商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QQ:4008503300。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3、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文件开启、谈判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556-5865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联系人:华凡刚、武惠梅联系方式:0556-59911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56-5865310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2024版)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项目编号:H0QT25H010531采购人: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第1页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2页第一章谈判邀请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H0QT25H0105312.项目名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3.预算金额: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4.最高限价(如有):一包:人民币114万元,二包:人民币25.5万元5.采购需求:一包: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99mTc-MDP)等放射性药品采购;二包:碘131化钠口服液采购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本项目总成交价(预算*成交费率)时,以先到者为准。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如为生产厂家,应具备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应具有所投药品的《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2)响应人须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第1页四、响应文件提交: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五、开启: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1、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2、响应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响应文件开启、谈判评审程序均在线完成。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0556-58653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联系人:华凡刚联系方式:0556-599115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称: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址: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D区3-4层。联系方式:0556-5347260第2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2个包供应商参加多个包谈判的成交包数规定:/10.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11.1谈判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14.3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7.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19.1确定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家19.1和成交供应商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4)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4.1告知谈判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谈判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预算*成交费率的2.5%□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4)收取账号:529070101500001942(开户行:徽商银行寿庆支行)(5)退还时间:合同履约后,第一批次货物使用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即退还履约保证金。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5.1履约保证金(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转账/电汇(3)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每包成交价(预算*成交费率)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货物招标标准的80%收取。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部门:交易二部联系电话:0556-5991151通讯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4、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如有),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不含港澳台地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评审认可的相关业绩、奖项、证书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公告(如供应商相关业绩、奖项、证书属于涉密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说明,标注出业绩、奖项、证书中涉密部分,则该业绩、奖项、证书中涉密部分不予公告)。第6页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谈判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若竞争性谈判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谈判。联合体谈判的,谈判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谈判,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第7页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谈判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谈判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谈判文件构成5.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谈判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谈判文件第四章。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第8页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谈判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谈判,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谈判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谈判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谈判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谈判报第9页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谈判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谈判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1.谈判有效期11.1谈判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谈判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的谈判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谈判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谈判小组第10页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谈判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13.3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14.2竞争性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4.3谈判小组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谈判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谈判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谈判。初审合格后,谈判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第11页14.3.3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为供应商自愿退出谈判。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4.4.3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谈判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谈判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谈判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谈判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第12页以中文文本为准。16.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谈判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17.2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8.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谈判小组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第13页高的顺序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最后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19.1谈判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14页24.告知谈判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15页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商务条款名称具体要求内容1付款方式按医院采购计划,分批配送,按发票开到医院财务后12个月内付款。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再付款,否则导致不能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供货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3供货期限自合同执行日起三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该包总成交价(预算*成交费率)时,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4产品有效期如具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则其供货时剩余有效期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5两票制及省集采平台相关要求。所投产品如有两票制要求则须执行两票制相关要求;所投产品如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有相关要求,则须执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相关要求(如:在平台配送等)。二、货物需求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单位单价限价(元)三年预估采购量所属行业备注第一包1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1mcimci209000工业2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99mTc-MDP)25mCi4001800工业3锝[99mTc]甲氧异腈注射液(99mTc-MIBI)15mCi、25mCi400150工业4锝[99mTc]喷替酸盐注射液(99mTc-DTPA)5mCi、40mCi400450工业第二包1碘131化钠口服液50mCi(1.85MBq)件300085工业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最高费率:100%。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而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谨慎报价。2、成交人供货价格计算方式如下:最高限价(单价)×成交费率=供货价格(单价)第18页四、其他要求1、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2、本项目主要标的为表中第一包序号为2,第二包序号为1的药品,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3、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并追究违约责任。4、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若响应人提供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的证明材料,谈判小组将不予评审。5、响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地反映评审内容,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辨认的,谈判小组可以不予认可,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药品规格的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7、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响应人或响应人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须具有《道路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危险品的运输,并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放射性药品运输许可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查验。8、要求:(1)药品质量:放化纯度≥95%;(2)药品剂量:到科后2小时内满足患者使用需求;(3)送达时间:规定时间内(每天早晨8点30分之前)送达,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供货:(4)铅防护用品及注射器回收:使用后第二天及时回收。9、需退货药品(如质量问题药品、滞销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等)由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周内完成退货手续。10、三年预估使用量仅供响应人报价时参考。第19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业采购份额项目)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谈判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谈判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谈判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谈判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9谈判报价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文件格式。10商务响应情况符合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免费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12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谈判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22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或成交人):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3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下述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并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成交通知书;1.1.2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4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及价款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单位供货单价(元)注册证号备注1总额:元(大写:人民币)1.3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3.1付款方式:按医院采购计划,分批配送,按发票开到医院财务后12个月内付款。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再付款,否则导致不能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3.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1.4货物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4.1履行期限:自合同执行日起三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该包总成交价(预算金额*成交费率)时,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1.4.2履行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1.4.3履行方式:甲方通知要求;1.5违约责任1.5.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第24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5.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5.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5.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5.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安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_甲方所在地_人民法院起诉。1.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自年月日起执行。甲方乙方采购人(盖章):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成交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第25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0556-5865051,联系方式: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宜秀大道6号,地址: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第26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第27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第28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第29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履约保证金2.20.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2.20.2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退还乙方;2.20.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0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8.3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标识清楚、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行业现行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达到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现行标准要求,符合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杜绝证照不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医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2.乙方提供的产品,每个批次须提供该批次同批号产品检验报告。3.保证投标产品的质量,其供货时剩余有效期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4.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产品,否则视为假冒伪劣产品。2.17.3验收1.双方同意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现行标准并参照采购产品质量标准为本协议项下产品的验收标准。2.属于实施“两票制”范围的产品,按常规验收程序验收入库、提供材料,另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及随货同行单复印件(加盖乙方印章)等。3.经验收,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合格,甲方第一时间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终止供货协议。4.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5.服务期内如遇国家、省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执行。1.8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具备并提供所销售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或约定由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2.乙方对产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负责,如甲方有疑问,应在2小时内应答。临期产品,中标人无条件更换。3.甲方检验或使用科室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核实后,乙方无条件退换,如因此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1.84.若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变更,甲方必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后解决,否则,甲方承担乙方损失。5.凡因乙方所生产、经销的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与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6.合同执行期内,乙方须保证甲方正常供应,且不能随意变更授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责任追究。2.20.1履约保证金及退还1.履约保证金:xxxx元(大写);2.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后,第一批次货物使用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即退还履约保证金。2.2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购销廉洁协议第32页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三次)附件1:购销廉洁协议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协议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3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年月日第34页一、报价表格式1-1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范围第包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百分之小写:%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包括了货物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第35页1-2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预计3年采购量报价费率备注12345678910111213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3.各分项所报费率须和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否则为无效报价。第36页二、最后承诺报价表(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谈判范围第包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百分之小写:%备注说明(此处可补充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变动的谈判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谈判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谈判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第37页三、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和谈判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本次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谈判文件,并对谈判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8页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谈判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39页五、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第40页六、谈判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供货地点3供货期限4产品有效期5两票制及省集采平台相关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1页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谈判,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第42页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设备,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应货物的“所属行业”,如工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第43页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谈判,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4页九、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45页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谈判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谈判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46页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第47页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48页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商务条款名称具体要求内容1付款方式按医院采购计划,分批配送,按发票开到医院财务后12个月内付款。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再付款,否则导致不能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2供货地点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3供货期限自合同执行日起三年或采购费用总额达到该包总成交价(预算*成交费率)时,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在供货期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4产品有效期如具有有效期要求的产品,则其供货时剩余有效期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5两票制及省集采平台相关要求。所投产品如有两票制要求则须执行两票制相关要求;所投产品如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有相关要求,则须执行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中心相关要求(如:在平台配送等)。二、货物需求序号药品名称规格单位单价限价(元)三年预估采购量所属行业备注第一包1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1mcimci209000工业2锝[99mTc]亚甲基二膦酸盐注射液(99mTc -MDP)25mCi支4001800工业3锝[99mTc]甲氧异腈注射液(99mTc -MIBI)15mCi、25mCi支400150工业4锝[99mTc]喷替酸盐注射液(99mTc -DTPA)5mCi、40mCi支400450工业第二包1碘131化钠口服液50mCi(1.85MBq)件300085工业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最高费率:100%。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而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谨慎报价。2、成交人供货价格计算方式如下:最高限价(单价)×成交费率=供货价格(单价)四、其他要求1、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标明所投货物的品牌与参数,保证原厂正品供货。2、本项目主要标的为表中第一包序号为2,第二包序号为1的药品,主要标的名称、品牌(如有)、规格、数量、单价等信息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3、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采购人有权报监管部门并追究违约责任。4、响应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若响应人提供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的证明材料,谈判小组将不予评审。5、响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地反映评审内容,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辨认的,谈判小组可以不予认可,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6、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药品规格的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7、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成交后响应人或响应人委托的运输单位的须具有《道路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危险品的运输,并提供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放射性药品运输许可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查验。8、要求:(1)药品质量:放化纯度≥95%;(2)药品剂量:到科后2小时内满足患者使用需求;(3)送达时间:规定时间内(每天早晨8点30分之前)送达,节假日按采购人要求供货:(4)铅防护用品及注射器回收:使用后第二天及时回收。9、需退货药品(如质量问题药品、滞销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等)由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周内完成退货手续。10、三年预估使用量仅供响应人报价时参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放射性药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