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招标公告(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马关县畜牧兽医局)2025)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0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5-C1-01001-YNTQ-0010
项目名称: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100
采购需求:综合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相关事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1)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国家相关信用信息网上对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记录,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并通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19 06:00至2025-09-2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10-1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 否 (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马关县兴隆路25号
联系方式:0876-3066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
联系方式:0876-2199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谦
电 话:0876-219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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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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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_7766.pdf
已核同客外发布侯王波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95、9.19项目编号:WSZC2025-C1-01001-YNTQ-0010项目概况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SZC2025-C1-01001-YNTQ-00102.项目名称: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100万元5.采购内容:采购8000亩示范片种子(每亩5公斤),合计40000公斤(详细参数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6.交货地点: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为准)。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相关事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开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国家相关信用信息网上对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记录,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并通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一项目采购一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一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平台使用服务热线95763)。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共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app=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2.开标地点: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开标一室)。3.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否(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马关县马白镇兴隆路25号联系方式:0876-3066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联系方式:0876-2199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玉发电话:0876-30665864.监督单位信息监督单位:马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园中西路4号联系电话:0876-712230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插App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SZC2025-C1-01001-YNTQ-0010采购单位:马关县农业求村和科学技术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及主要条款第一章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WSZC2025-C1-01001-YNTQ-0010项目概况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SZC2025-C1-01001-YNTQ-00102.项目名称: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100万元5.采购内容:采购8000亩示范片种子(每亩5公斤),合计40000公斤(详细参数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6.交货地点: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为准)。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相关事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开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国家相关信用信息网上对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记录,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供应商投标资格,并通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6日(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平台使用服务热线95763)。注: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3.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4.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时00分。2.开标地点: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开标一室)。3.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否(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地址:马关县马白镇兴隆路25号联系方式:0876-30665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联系方式:0876-21999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玉发电话:0876-30665864.监督单位信息监督单位:马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地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园中西路4号联系电话:0876-71223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单位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代理机构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4项目编号WSZC2025-C1-01001-YNTQ-00105交货地点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为准)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相关事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7资金来源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9采购内容采购8000亩示范片种子(每亩5公斤),合计40000公斤(详细参数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10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只设一个标段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12是否接受联合体否13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14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15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收到当天确认15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当天确认16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当天确认17磋商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8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否(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0签字或盖章要求1.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磋商申请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以“第一章磋商公告”时间为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2是否退还磋商申请文件否23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以“第一章磋商公告”时间为准;地点: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丽水湖畔12排2幢开标一室)。24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单位担任人数不超过磋商小组总人数的1/3,业主代表1人,其它农、林业技术类和经济类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文山州分库中抽取。25成交说明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27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根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为准。28委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费用为15000.00元(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29开标方式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29开标方式注:1、供应商应熟悉“政采云”平台相关投标流程(进入“政采云”平台,找到帮助文档点击进入,在搜索框内输入供应商操作指南),并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开标时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采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有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磋商共二轮报价:第一次报价应填写在响应文件中: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参加磋商进行第二次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次报价顺序为“政采云”系统的编号顺序。30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优惠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该项目的其他相关事宜由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约定。第二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和要求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中所叙述的采购内容。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向监管部门直接反映情况。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2供应商:经认定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资格要求,并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需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7货物:系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8伴随服务:系指本次磋商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运输、保险、仓储、装卸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产地:货物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2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参加本次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须满足: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供应商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委托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文件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6.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组成8.1本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8.2当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自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及时提出,按公告中注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下同)通知到采购方,要求澄清,采购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的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9.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云南天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提示与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为无效磋商。10.2报价与结算均使用人民币。10.3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以退还。10.4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磋商报价以磋商后确定的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11.磋商报价11.1本项目预算金额(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11.2供应商须就“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11.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运输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4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采购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中选。11.5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13.磋商有效期: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1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否(是/否)收取磋商保证金。15.响应文件编制说明15.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15.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15.3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15.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15.5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果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章并签字确认。15.6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未提供详细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15.7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5.8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磋商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9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16.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磋商申请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与评审磋商阶段1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如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的,采购人的评标代表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其它经济、技术类专家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19.2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除《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19.3磋商小组采用集中、封闭磋商的方式进行磋商。磋商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或印发评审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磋商小组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19.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1)开标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于标书审查、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9.5评审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19.6评审方式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9.7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授予合同20.成交结果公告2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名称、成交单位名称和成交价格等规定内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20.2成交结果公告期:1个工作日。21.成交通知书21.1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对未成交单位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21.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2.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按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补充说明等。22.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2.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2.采购内容:采购8000亩示范片种子(每亩5公斤),合计40000公斤。3.项目预算:100万元。4.交货地点: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为准)。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相关事宜(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7.配送要求: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发放记录,上述事宜的具体执行要求以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内容为准。招标参数要求产品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单位大豆种子1、质量标准:符合GB4404.2-2010《粮食作物种子第2部分:豆类》国家标准:纯度≥98%发芽率≥85%净度≥99%水分≤12%2、技术参数:(1)叶椭圆形,株型杯形,有限结荚,灰毛,紫花,褐色荚,种脐淡褐色,粒色鲜亮。(2)在中等肥力水平下:株高≥58cm结荚高度≥5cm主茎荚数≥24个有效分枝数≥3个/株有效荚数≥53荚/株40000公斤大豆种子单株粒数≥93粒/株单株产量≥20g百粒重≥23g全生育期≤114天(3)高抗大豆花叶病毒病。(4)籽粒(干基)含量:蛋白质≥40%、脂肪≥18%、干物质≥90%。3、包装规格:3公斤/袋(需密封防潮,标明品种名称、生产日期、质量指标、生产商信息)。4、适宜种植区域:在云南省内审定,适宜马关县气候种植的大豆品种(需提供品种审定证书及该品种种子允许在马关县销售的备案证明)。40000公斤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签章)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一、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金额小写(元)大写(元)1初次报价2质量承诺3交货期承诺4说明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报价要求: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格式自拟)三、廉洁投标保证书致: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马关县2025年大豆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的开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4、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不隐瞒本单位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涉及采购的部门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采购项目。8、不向采购人涉及采购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面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马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职务: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面六、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参数、型号和规格数量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交货时间项目地点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七、技术规格表供应商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本表格将作为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未按填写要求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偏离说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格填写说明: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可按“采购需求”内容复制。2、表格中“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采购要求。(若由于供应商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虚假填写本表内容的,一经发现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并且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有关监督部门上报给予相关处罚)。3、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八、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本部分格式及内容不限,编制时可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进度计划安排(2)供货物流可行性方案(3)供货期保证措施(4)产品质量保证措施(5)售后服务方案(6)应急方案(7)项目服务人员配置及调配方案九、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承诺(格式自拟)十、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十一、质量保证承诺(格式自拟)十二、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日期:(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十五、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注:不属于的无需提供)第五章评审办法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一资格评审标准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要求;上述评审标准,供应商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和磋商报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二符合性评审标准有效报价1.完整且有效的报价;2.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是否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响应文件盖章、签字响应文件是否按规定盖章、签字。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中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不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上述符合性评审标准通过者,才能进入综合评分。条款号评分标准三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一)最终报价评分(满分30分)(二)技术参数评分(满分20分)(三)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满分20分)(四)项目进度计划部分评分(满分10分)(五)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满分10分)(六)质量保证措施评分(满分10分)四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最终磋商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通过初审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人候选人。1.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初步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见“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3.综合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评分时不得采用插入法评分,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1)最终报价评分(30分)本项目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即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备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投标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10%的扣除。即:评标价=磋商报价×(1-10%)。2.若服务为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服务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同等价格扣除。5.供应商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2)技术参数评分(满分20分)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之间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评分,能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0分。供应商产品参数如有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负偏离)每一项扣2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如供应商虚假填写投标技术参数的,一经发现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并且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有关监督部门上报给予相关处罚)。(3)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满分20分)第一档次(20分):依据本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供货物流可行性方案、供货期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包括服务过程、人员、车辆等的紧急(补救)应对措施、备品(备件)等内容)、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详细、完整、无缺项,方案科学、合理且能指导项目实施,实施方案采取的措施具体且针对性强,部署全面的;各主要技术服务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有详细的技术方案,方法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实施的。第二档次(17分):依据本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供货物流可行性方案、供货期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包括服务过程、人员、车辆等的紧急(补救)应对措施、备品(备件)等内容)、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无缺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合理能指导项目实施,实施方案采取的措施满足项目需求具有一定针对性,部署全面的,各主要服务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有较详细的技术方案,方法合理的。第三档次(11分):依据本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供货物流可行性方案、供货期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包括服务过程、人员、车辆等的紧急(补救)应对措施、备品(备件)等内容)、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无缺项,方案基本合理但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性一般,实施方案采取的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但针对性一般,部署全面的,各主要服务措施符合项目实际,有较详细的技术方案,方法基本合理但指导性一般的。第四档次(5分):依据本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供货物流可行性方案、供货期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包括服务过程、人员、车辆等的紧急(补救)应对措施、备品(备件)等内容)、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有缺项,方案基本合理、对项目实施缺乏指导性,实施方案采取的措施、部署基本合理但存在一些问题的,各主要服务措施存在一些问题,技术方案一般。第五档次(1分):依据本项目需求,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度安排、供货物流可行性方案、供货期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包括服务过程、人员、车辆等的紧急(补救)应对措施、备品(备件)等内容)、项目服务人员配置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有缺项,方案不合理、对项目实施缺乏指导性,实施方案采取的措施、部署不合理存在缺陷。有主要服务措施但不符合项目实际,没有技术方案或有基本的技术方案但偏离项目实际不能指导项目具体实施的。注: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不得分。(4)项目进度计划部分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全面,涵盖各个关键节点。物流供货线路清晰、准确且完整,运输路线、配送时间都规划明确。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充分考虑项目实际与潜在风险。保障措施详细且针对性强,针对各类问题都有具体应对策略。第二档次(8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合理,主要环节规划清晰。物流供货线路具体,能满足物资运输基本需求。计划编制大体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可行,但针对性一般,特殊情况应对预案不够细致。第三档次(5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基本合理,框架完整,细节有待完善。物流供货线路基本可行,能完成物资配送,不过路线优化方面有提升空间。计划编制基本合理,符合常规推进逻辑。保障措施可行,但应对复杂问题缺乏灵活性,针对性不足。第四档次(3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初步项目进度计划,但不够全面,部分关键环节缺失或规划模糊。物流供货线路不清晰,运输路径、时间安排无明确规划。有基本的计划编制及保证措施,但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应对项目中的各类问题。第五档次(1分)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进度计划内容有瑕疵,整体框架混乱,关键节点缺失或时间安排不合理。物流供货线路不清晰,物资运输规划无序。虽有基本计划编制及保证措施,但明显脱离实际,无法助力项目顺利推进。注:没有项目进度计划的不得分。(5)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满分10分)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合理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①响应时间、②售后服务流程、③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第一档次(10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清晰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具有针对性的。第二档次(8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齐全,有较为合理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但针对性一般。第三档次(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一般,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基本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但缺乏针对性的。第四档次(3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具体存在遗漏,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存在缺陷,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基本合理,有基本的违约责任承诺但不符合项目实际的。第五档次(1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合理,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不具体脱离项目实际,没有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无违约责任承诺的。注:没有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6)质量保证措施评分(满分10分)第一档次(10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同时附有具体、详细且合理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清晰明确、切实可行,针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质量把控具有针对性。第二档次(8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第三档次(5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有基本且较为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稍显不足针对性有所欠缺。第四档次(3分)质量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基本的违约责任承诺。但质量保证措施既不具体缺乏针对性。第五档次(1分)质量承诺虽满足招标文件,但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脱离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明显错误与疏漏,难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注:无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或无违约责任承诺的不得分。4.评审程序4.1初步评审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磋商。4.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4.2磋商、比较与评价4.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2.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4.2.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2.5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6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4.3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人候选人,评审总得分相等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等且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4.4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不予价格扣除。评审、磋商过程中若遇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讨论决定。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 品牌: 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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