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招标公告(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5)
项目概况 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 JSZC-320600-JZCG-C2025-013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30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C2025-0131
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1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4.19万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3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09-30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市级不见面开标室二机位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免收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3.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
4.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
5.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
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 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8662920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四楼、五楼
联系人:陈君妍
联系电话:0513-59001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君妍
电话:0513-59001955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JSZC-320600-JZCG-C2025-0131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C2025-0131)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9月15.日附件: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和履约保函(保险)是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现金流不足等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C2025-0131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9月总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21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6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JSZC-320600-JZCG-C2025-013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C2025-01312.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44.19万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44.19万5.采购需求(简介):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苏采云”→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在磋商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下载获取。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09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免收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3.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系统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苏采云”客服0519-86722801。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3开标当天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本次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联系人:葛先生联系方式:18662920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联系人:陈君妍联系方式:0513-590019553.软件技术支持:运维客服:0519-86722801、0519-86722806那工:0513-5900195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2本次磋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交易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交易中心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2交易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4、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14.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4.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4.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5、磋商响应函15.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7、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的拒收20.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交易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异常低价审查26.3.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6.3.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4.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4.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4.3供应商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4.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4.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4.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6.4.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4.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4.9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磋商供应商所磋商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磋商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6.4.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6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7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成交28、确定成交单位28.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8.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8.3.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8.3.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4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3.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8.3.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交易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政策法规科(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政策法规科”即可),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415室,联系电话:0513-59001850。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0、成交通知书30.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0.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标的物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3.1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3.2履约保证金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C2025-0131甲方:(买方)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C2025-0131)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圆(小写)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合同转包或分包6.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6.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6.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合同款项支付7.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7.1.1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30%。7.1.2进度款支付时间:项目初验合格后,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进度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60%。7.1.3尾款支付时间:产品验收通过/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10%。八、税费8.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项目验收9.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9.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9.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9.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9.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9.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0.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3.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1、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南通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2〕105号)等相关通知文件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44号)、《南通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2〕105号)等相关通知文件要求。1、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综合数据管理。综合数据以综合模板为载体,以综合模板形式管理定案的汇总综合数据。相同指标的综合数据在不同综合表中的数据必须相同,要求实现综合数据唯一性存储,删除综合表表式并不会影响相关指标数据的存在与使用。应包括综合模板定义、综合数据加载、综合数据审核功能;(2)查询展示。用户通过移动应用,可以随时随地轻松监控关键指标、查看详尽的报表以及进行数据分析,实现真正的移动便捷性。本平台应包括用户对接、首页展示、全市数据展示、分板块数据展示、全省及省内城市数据展示、关联指标数据展示、辅助决策指标展示功能,并包含组合查询、智能搜索、指标收藏、截图水印、下拉选择、图表操作、预测预警等基础功能。(3)数据迁移。本平台是对南通市原有“经济运行平台”的重构升级,需要将原平台中相关数据迁移至本平台中。迁移指标包括:应税销售额、增值税进项税款、税收入库数、新增申报纳税企业数、新增参保人数、新增大学生参保人数、商品房销售面积、新增施工许可证获批面积、大工业业扩报装增量、工业用电量、进出口总值、结汇金额、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等。数据迁移时需要将上述所有数据资源迁移到新平台中。此阶段重点是保证新旧系统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业务人员工作的影响。数据迁移完成后,需要进行数据校验。校验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i.完整性检查:验证所有引用的外键是否完整存在,确保数据间关系未被破坏。ii.一致性检查:核对相同含义的数据在不同位置的值是否一致,保持数据逻辑的一致性。iii.总分平衡检查:如指标总和与分构成、分单位不同粒度的数据是否保持平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iv.记录条数检查:对比新旧数据库中对应记录的条数是否一致,防止数据丢失或重复。v.特殊样本数据检查:选取特定样本数据,在新旧系统中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4)预测预警。依托统计指标数据和监测指标数据,以统计方法及算法模型为工具,构建苗头捕捉、趋势研判等功能模块,对全市经济运行质态、核心指标位次等层面进行预测预警。2、成果形式: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部署在南通市政务信创云平台,实现在信创软硬件环境下平稳运行。操作界面友好便捷,与外部系统之间数据流转稳定高效。符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和安全性评估的工作要求,可以有效维护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通过对原有平台的重构升级,移动端功能可以满足业务部门对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及政府经济政策决策工作的服务支撑要求,可有效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移动端首页及各数据展示页面的加载时间不超过3秒。系统支持至少300个用户登录使用,支持至少100个并发用户,确保在高并发场景下仍能稳定运行。软件全年系统可用时间达99.9%。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且达到采购人要求。4、总体设计原则:本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先进、成熟技术,坚持需求主导、深化应用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规范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中遵循以下建设原则:(1)整体性原则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进发展,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分级管理为总的建设原则。尤其是系统建设结构、数据模型结构、数据存储结构以及系统扩展规划等内容,均需从全局出发、从长远的角度考虑。(2)稳定性原则系统开发需经过全面而严格的测试流程,确保数据库稳定、功能顺畅,无数据丢失或系统堵塞现象。系统应能在多样化的硬件环境、网络条件、操作系统以及用户操作习惯中长期稳定运行,满足大规模用户使用要求,保障日常业务的连续性和高效性。考虑系统全天候实时性需求,本系统需具备7*24小时连续不间断运行的能力,并需充分考虑系统的高可靠性,有效地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3)易用性原则系统设计时应注重用户体验,提供直观、友好的用户界面,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操作效率。同时,配备详尽的帮助文档和灵活的配置选项,便于非技术背景的业务人员快速上手,适应并融入其日常工作流程。(4)经济性原则在系统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成本效益,最大化利用现有系统环境和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投资。通过合理规划与优化资源配置,帮助用户实现投资的最大化节省。(5)可靠性原则系统设计需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方案,确保系统各组件具备强大的故障分析与恢复能力,以及良好的容错机制。在安全体系构建、复杂场景应对及系统切换等方面,需制定周密可行的策略,以实现系统的高可靠性和强稳定性,将潜在风险降至最低。(6)开放性和安全性原则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设施,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和业务资源系统的高度共享。同时多系统之间也存在数据流转,合理解决信息共享和交换中的安全问题,保障信息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可靠。(7)标准性原则本平台设计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部省发布的规范指导性文件为设计依据,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做到有标准依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流程、格式等要求进行设计与施工,如果无标准参考,则形成平台自定义标准,保证平台建设、运营一套标准管理,使平台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三、商务要求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一)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标的的数量:见第四章第一节“采购标的清单”。采购项目交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第1-3个月,完成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定制开发、系统测试、系统安装部署等工作;(2)合同签订后第4-6月:完成系统培训、项目初验、试运行等;(3)合同签订后第7个月:完成项目最终验收。采购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质保服务:系统验收交付之日起所有软件系统一年免费原厂质保。质保运维期内,采购人可要求一名工程师常驻南通,服从工作安排,采购人对于工程师不满意的,采购人应无条件更换。质保运维期间需及时响应并满足用户对于系统的问题故障处理和缺陷修正。质保运维期内所有的服务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质保运维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驻场运维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故障原因在4小时内无法排除的,投标人24小时内提交解决软件系统问题解决或缺陷修正方案。2、培训服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培训计划,根据项目的目标和现实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技术及业务人员不仅对整个系统有足够的认识,而且可以熟练掌握应用系统的操作等,能够独立完成其操作对象;对核心管理员进行培训,能掌握并熟练运用。需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地点、培训内容等。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系统使用人员、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等。培训方式:集中授课和现场操作应用指导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天数不少于1天。培训场地:由采购人提供。培训内容: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系统总体情况进行介绍、业务操作、系统功能、简单的系统故障诊断和排除等(所有培训以中文进行)。3、文档服务:供应商必须向用户提供本项目中所有产品的操作手册等产品技术手册,所提交文档的质量和完善程度将作为系统验收通过的重要依据。4、本项目涉及移动端手机应用开发,需支持主流手机客户端使用。5、供应商报价时需含系统开发费用、人员培训费等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要对本次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确保投标产品参数,保证产品的兼容性,准确性。请投标人认真按照要求报价。因报价和质量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知识产权要求(1)本项目的最终用户为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中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系统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3)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4)本项目所涉系统中的包含文字、声音、图像等所有的数据信息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权益都属于甲方。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中标人无权使用、转让或处理系统中所有数据信息。中标人须妥善保存和备份系统中的所有数据信息,使之不被破坏、删除。中标人应该提供合适的技术手段,确保采购人及最终用户能阅读、使用、传送、处理和备份系统中的声音、图像和数据信息。由于采购人原因而导致前述系统数据信息丢失或损坏的,中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中标人应及时进行修复处理。7、服务保密要求(1)中标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2)中标方及项目涉及乙方工作人员均须在签订合同时,与业主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三)采购标的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实施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需提前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密评、等保测评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中)。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书面出具意见,符合条件的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30%为启动经费(以2025年市级数字政府资金计划为准);验收通过且2026年市级数字政府专项资金下达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验收不合格或未通过第三方等保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不予支付;余款10%于项目免费运维服务期满通过绩效评价后支付。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有效税务发票或等额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成交供应商未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付,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五)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六)关于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四、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4.1、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需完成以下内容建设:(1)综合数据管理(2)查询展示(3)数据迁移(4)预测预警4.2、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第7个月:完成项目最终验收。2、服务标准:(1)质保服务:系统验收交付之日起所有软件系统一年免费原厂质保,质保运维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驻场运维工程师应在30分钟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2)培训服务:设置完善的培训计划;(3)文档服务:供应商必须向用户提供本项目中所有产品的操作手册等产品技术手册,所提交文档的质量和完善程度将作为系统验收通过的重要依据。(4)本项目涉及移动端手机应用开发,需支持主流手机客户端使用。(5)供应商报价时需含系统开发费用、人员培训费等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3、知识产权合规4、服务严格保密技术和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3名及以上中标候选人。选取中标候选人数量选取中标候选人的原则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价格分:15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分:45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主/客观分1平台总体设计方案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涉及的系统软件总体方案进行详细描述。根据对项目总体架构、信创建设、设计思路、技术路线、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响应方案包含上述所列全部内容,且设计全面,系统构架先进、科学合理的得4分;响应方案包含上述所列全部内容,基本满足需求,系统架构较好的得2分;响应方案中上述内容缺项或表述模糊,系统架构设计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40主观分2对本项目指标体系的理解对本项目所整合的经济运行指标进行理解性描述,包括主要经济指标、GDP核算基础指标、关联支撑指标,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苏五城市和南通市十个板块的开票、用电、客流、物流等情况,同时涵盖三次产业、“三驾马车”(即消费、投资和进出口)、“三个收入”(政府、企业和居民收入)以及主导产业等方面,并提供相应的数据清单。覆盖上述全部核心内容,数据清单要素齐全,对指标内涵、数据意义及内在关联解读深刻,逻辑严谨,得4分;基本覆盖上述全部核心内容,数据清单要素基本完整,能说明指标及数据的基本含义,对关联关系有初步解读,逻辑清晰,得2分;上述核心内容存在缺项,数据清单要素不全,仅能简单罗列指标或数据名称,对内涵及关联解读模糊,表述不够清晰,得1分;未提供理解性描述,或内容与要求完全无关、存在严重概念错误,得0分。40主观分3对本项目功能的理解对本项目应实现监测预警、实时分析、协同管理和精准施策等核心能力进行详细的理解描述。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规则设定,对异常指标进行自动监测与预警;基于实时数据,支持多维度、可视化、可比较的经济分析;依托数据分析结果,为政策制定与调控措施提供决策支持。完整覆盖全部核心能力,能详细阐述异常指标自动监测预警的规则设定逻辑、多维度可视化可比较经济分析的实现路径以及数据分析支撑政策制定与调控的具体方式,描述深入且逻辑严密,得4分;覆盖上述全部核心能力,能说明异常指标监测预警、实时经济分析及数据支撑决策的基本原理,内容基本符合需求,逻辑清晰,得2分;上述核心能力存在缺项,仅能简单提及监测预警、实时分析等能力名称,对具体实现方式及作用路径解读模糊,表述不够明确,得1分;未提供理解性描述,或内容与要求完全无关、存在严重概念错误,得0分。40主观分4“综合数据管理”功能模块建设方案综合数据管理:综合数据以综合模板为载体,以综合模板形式管理定案的汇总综合数据。相同指标的综合数据在不同综合表中的数据必须相同,要求实现综合数据唯一性存储,删除综合表表式并不会影响相关指标数据的存在与使用。应包括综合模板定义、综合数据加载、综合数据审核功能,且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建设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完整涵盖上述全部功能,方案完全符合采购文件需求,设计全面且准确,得6分;基本覆盖上述核心功能,方案基本符合采购文件需求,无明显偏差,得4分;核心功能存在缺项,方案部分不符合采购文件需求,得2分;方案存在严重设计漏洞,得0分。60主观分5“查询展示”功能模块建设方案查询展示:用户通过移动应用,可以边界查看关键指标、详尽报表以及进行数据分析,实现真正的移动便捷性。本平台应包括用户对接、首页展示、全市数据展示、分板块数据展示、全省其他城市数据展示、关联指标数据展示、辅助决策指标展示功能,并包含组合查询、智能搜索、指标收藏、截图水印、下拉选择、图表操作、浏览历史等基础功能,且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建设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完整涵盖上述全部功能,方案完全符合采购文件需求,设计全面且准确,得6分;基本覆盖上述核心功能,方案基本符合采购文件需求,无明显偏差,得4分;核心功能存在缺项,方案部分不符合采购文件需求,得2分;方案存在严重设计漏洞,得0分。60主观分6“数据迁移”功能模块建设方案数据迁移: 将原平台中相关数据迁移至本平台中。迁移指标包括:应税销售额、增值税进项税款、税收入库数、新增申报纳税企业数、新增参保人数、新增大学生参保人数、商品房销售面积、新增施工许可证获批面积、大工业业扩报装增量、工业用电量、进出口总值、结汇金额、金融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净增“四上”企业情况。数据迁移时需要将上述所有数据资源迁移到新平台中。重点是保证新旧系统平稳过渡,无缝对接,数据迁移完成后,需要进行数据校验,符合上述功能且满足采购文件需求的建设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完整涵盖上述全部功能,方案完全符合采购文件需求,设计全面且准确,得4分;基本覆盖上述核心功能,方案基本符合采购文件需求,无明显偏差,得2分;核心功能存在缺项,方案部分不符合采购文件需求,得1分;方案存在严重设计漏洞,得0分。40主观分7“预测预警”功能模块建设方案预测预警:依托统计指标数据和监测指标数据,以统计方法及算法模型为工具,构建苗头捕捉、趋势研判等功能模块,对全市经济运行质态、核心指标位次等层面进行预测预警。(1)投标人预测预警应用建设方案完整性,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苗头捕捉、趋势研判模块的框架图、功能设计图和详细功能描述综合评价给分,内容完整、与采购需求完全匹配的得3分,基本匹配的得2分,尚有不足的得1分,内容有缺失或与采购需求不匹配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预测、预警模型设计思路,包括预测指标和模型选择、开发方案,预警指标和模型设计方案,根据描述综合评价给分,内容完整、与采购需求完全匹配的得3分,基本匹配的得2分,尚有不足的得1分,内容有缺失或与采购需求不匹配不得分。60主观分8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提供项目组织管理、进度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方案内容完整,阐述精确,科学合理得1分,内容有缺失,阐述一般的得0.5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2)提供质量保障措施,内容全面详细,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0.5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3)系统开发流程方案内容全面详细,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0.5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1.提供试运行方案、验收方案,内容全面详细,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实施的得1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0.5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40主观分9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提供包含售后服务承诺、服务方式、响应时间、售后服务计划方案,内容完整,阐述精确,科学合理得2分,内容有缺失,阐述一般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2)提供应急管理方案,内容全面详细,能有效保障本项目的得2分,内容存在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40主观分10培训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包含人员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课程、培训总结答疑内容,响应方案包含上述所列全部内容,阐述精确,内容全面详细得3分,响应方案包含上述所列全部内容,阐述一般,内容较详细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响应方案中上述内容缺项或阐述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方案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30主观分3、商务分:40分序号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主/客观分1行业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项目验收单或合同需能体现经济运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60客观分2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如下证书:(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3项得6分,具备2项得4分,具备1项得2分,均无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60客观分3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成熟的投标软件产品,具有“经济运行”、“监测感知”、“数据分析”、“预测预警”、“数据评价”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发明专利的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作为得分依据;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100客观分4项目负责人配置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具有类似项目管理实施经验得2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系统分析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或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类似项目管理实施经验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不能完全体现得分条件的,另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资料、或业主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80客观分5项目其他人员配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具有如下条件:(1)有一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2)有一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的得2分。(3)有一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4)有一人(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信息化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5)承诺在项目开发期间,根据采购方需要提供1名或以上开发人员驻场开发的(需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分。100客观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JZCG-C2025-0131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二、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2.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果本项目对投标人做出特定资格要求的,必须提供)3.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7)5.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9)总备注: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1、3、4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5、6条如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而未提供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采购需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服务)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附件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5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JSZC-320600-JZCG-C2025-0131(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600-JZCG-C2025-0131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7投标函致: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的JSZC-320600-JZCG-C2025-0131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JSZC-320600-JZCG-C2025-0131,(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自行勾选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附件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JSZC-320600-JZCG-C2025-0131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友情提醒为帮助供应商顺利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提高采购质效,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以下简称“中心”)汇总了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常见问题,现将有关常见问题提醒如下:一、如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答:(1)潜在供应商如有意向参与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操作,方可视为参与成功。方法为:“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供应商可前往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请注意,采购文件获取时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无法参与后续项目投标。(2)“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二、如何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答: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货物类项目制造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需按照采购标的中的标的清单逐项进行响应;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如采购项目允许分包,所有分包供应商也需按照采购项目的属性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填写附件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答: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如响应文件有要求提供承诺函且需供应商自拟格式的,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对所有需承诺内容进行逐项、完整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四、报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答:各供应商报价时应注意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涉及分项报价有最高限价要求的,应当逐项审查;分项报价与总价存在换算关系的,应核对换算是否准确。此外,供应商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将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始终关注开标大厅,并及时进行响应。如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对报价异常低且经评审委员会启动相关审查机制后仍中标或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将重点关注其履约能力、履约承诺、实际履约情况等。五、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答:开评标过程中请派专人全程值守并保持本项目联系人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如涉及澄清函、告知函等,均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发送,同时在开标大厅进行告知。如对项目有疑问请在开标大厅留言板上留言反馈,如联系人未及时响应则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六、评标结束后什么时候能查询结果?如何查询?答:对于采用公开招标或封闭式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的项目,项目中标(入围)公告发布,参与供应商即可在“苏采云”系统中查看评审结果。供应商查询评审结果的路径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采购项目参与】-【评审结果查询】-点击【查看】按钮,进入评审结果详情页面。供应商可以查看到资格符合评审是否通过、评审总得分、排名和是否中标/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运行感知系统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