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徐州市妇幼保健院2025)
项目概况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 JSZC-320300-JSZR-G2025-01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
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0.00万元。
采购需求:
拟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设备一套,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45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制造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2)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9:30)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赵长城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6e9e9b8e-02e3-431c-9fa3-cde97e022b2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和平路46号
联系人:张子豪
联系电话:0516-83821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楼
联系人:苏柏铭、赵长城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柏铭、赵长城
电话:0516-83906677
JSZC-320300-JSZR-G2025-0100采购文件.doc
ZocomRich中专业力创造影响力ertisecreatesinfluence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招标人: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一)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二)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三)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9:30。(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9:30。(三)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一)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二)地址:徐州市和平路46号(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子豪(四)联系方式:0516-83821029六、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苏柏铭、赵长城(四)联系电话:0516-839066772025年9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十九)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8.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9.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所有投标单位凭CA证书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的,或者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提出回避申请。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信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审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十)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三十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详见《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相,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销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货物(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制造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三、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八)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当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之后,采购代理机构便尽到了通知义务,其各潜在投标人应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自行现场勘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1(十二)2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投标函》。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所投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投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开标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标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即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特定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本企业生产制造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若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一)报价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1.《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偏离表、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说明(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所投产品性能与质量评价(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3.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4.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5.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扫描件。五、其他部分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2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四)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验收、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五)以人民币报价。(十七)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名为“.kedt”)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十八)见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九)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09:3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开标时凭CA锁进行解密。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3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五)1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五评标(二十七)采用综合评分法。(二十八)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说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说明》得分均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三、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得分最高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人。二十九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10%(最高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四十)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苏柏铭、赵长城 联系电话:0516-83906677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楼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邮箱:744638740@qq.com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或者成交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万-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万-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万-1亿元(含1亿元)0.25%1亿-10亿元(含10亿元)0.05%10亿-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6.有分包(分标段)的以一个项目计算。7.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和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8.账户信息:账户信息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徐州永安支行银行账号:32001718336052501620第四章评标标准评分内容评分细则投标报价(3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0;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技术参数说明(22分)依据投标文件中偏离表、技术规格说明对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满足程度进行评价。全部满足要求得22分,加“▲”为次重要参数,每偏离一项扣2分;其他未标注参数每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22分,最低得0分。所投产品性能与质量评价(9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偏离表内容以及所投产品的产品手册、产品实样照片、配置清单等,对产品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配置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价。1.性能稳定性和设备配置(3分):性能稳定性高、配置合理的得3分;性能稳定性较高、配置较合理的得2分;性能稳定性和配置一般的得1分;性能稳定性和配置较差的得0分;2.质量可靠性(3分):质量可靠性高的得3分;产品质量可靠性较高的得2分;质量可靠性程度一般的得1分;质量可靠性程度较差的得0分;3.技术先进性(3分):技术先进的得3分;技术一般的得2分;技术较落后的得1分;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措施、实施人员配备、配送计划、实施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安装调试等,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1.全面性(4分):全面具体详实得4分;较全面得3分;基本具备的得2分;不太全面得1分。2.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3.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27分)1、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故障处理、售后服务人员配备等)(9分):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1.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分;较全面得2分;基本具备的得1分。2.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3.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2、质保期满后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故障处理、质保期满后配件供应等)(9分)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1.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分;较全面得2分;基本具备的得1分。2.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3.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3、培训方案(9分):对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1.全面性(3分):全面具体详实得3分;较全面得2分;基本具备的得1分。2.针对性(3分):针对性强得3分;针对性较强得2分;针对性不强得1分。3.可行性(3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得3分;较切实可行得2分;可行性欠缺得1分;质保期承诺(2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免费延长一年质保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原厂质保期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甲方):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中标供应商(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通用条款目录第一条定义第二条合同范围第三条价格第四条支付第五条交货第六条包装和标记第七条技术资料第八条安装第九条验收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第十一条索赔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第十六条权利保证第十七条保密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规定外,下列各词语定义如下:1.1“买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2“卖方”见《合同专用条款》。1.3“工作现场”见《合同专用条款》。1.4“合同标的”见合同附件4。1.5“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以及维修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文件。1.6“技术培训”是指在合同标的的安装、试运行、验收、操作、维修以及其他方面卖方给予买方的培训。1.7“安装”是指有关合同标的、备件和材料的安装工作。1.8“试运行”是指为验明合同标的的技术性能,在安装完毕后对合同标的进行的测试。1.9“验收”是指根据合同附件2的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标的是否达到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技术性能的检验,以及合同标的在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之后,买方对合同标的的接受。1.10“合同货币”见《合同专用条款》。1.11“合同价格”见合同附件4。1.12“合同生效日”见《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第5条。1.13“日”是指日历天数。1.14“月”是指日历月数。1.15“采购需求”见合同附件6。第二条合同范围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和提供的合同标的以及相关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资料。2.2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三条价格3.1合同总价见《合同专用条款》。3.2合同总价是固定价格。第四条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4.1买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要求提交支付文件,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承担。4.2卖方有义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第五条交货(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5.1交货期限、批次和交货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5.2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5.3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合同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包装件数以及交货的时间以书面方式通知买方。5.4卖方应按下列规定交付合同标的:5.4.1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送至《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交货地点。5.4.2买方出具的收据日期是合同标的的实际交货日期。5.5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或提供其他救济。第六条包装与标记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标的应保持产品制造企业原包装完好。6.2在合同标的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单据:A.装箱明细单;B.质量合格证;C.技术资料。6.3凡由于对合同标的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合同标的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果因卖方在包装和标记方面发生的错误或混淆不清造成合同标的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第七条技术资料7.1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和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第八条安装8.1合同标的的安装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8.2项目实施方案见合同附件7。第九条验收9.1合同标的的试运行、验收见《合同专用条款》。9.2如果合同附件2所规定的所有技术性能在验收中都已经达到,双方应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签署验收书。9.3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见合同附件5。第十条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10.1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见合同附件3。第十一条索赔11.1如果合同标的在安装、试运行和验收中卖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义务,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寻求《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救济方式,救济方式包括:A.卖方替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标的。B.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方受损害的程度及损失的数额对合同标的进行降价。C.拒收合同标的。D.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11.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未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被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要求后《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救济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索赔金额。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12.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12.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期限,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之一或《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不妨碍买方采取其他救济手段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A.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终期限交付合同标的和/或技术资料;B.合同标的未能达到合同附件2规定的技术性能;C.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并且在收到买方违约通知后未能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对其违约行为作出补救。13.2如果一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终止不妨碍或影响行使任何可能的其他救济手段。13.3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投标或执行合同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A.“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谋求利益、影响相关人员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的行为。B.“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从而给买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13.4在买方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对买方给予补偿。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4.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第十五条适用法律15.1本合同的执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第十六条权利保证1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标的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卖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七条保密17.1卖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从买方所获得的、有关买方和/或属于买方的任何信息包括买方工作方式方法与资料、技术资料、用户名单、发展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买方的信息,都是买方的秘密,卖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17.2上述秘密,卖方只能用于本合同,而且只能由卖方相应的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的卖方人员,不得接触。17.3卖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上述秘密。17.4卖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在保密方面的义务,应按合同总价的50%承担违约金或按照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独立于其他违约义务。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在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1)规定的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18.2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合同履行期满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履行期的影响,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18.3合同双方各自承担与本合同有关的应负税费。18.4合同双方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所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修订和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联络,应使用中文书写并按中文解释。18.5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以书面方式进行。18.6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8.7任何一方在执行任何合同条款和条件时准予对方的放松、宽容、延迟、放纵或时间,不得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在合同之下的权利;任何一方对合同的任何违背、任何免责也不应导致对任何后面或延续的合同的免责或弃权。18.8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仅供参考使用,不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文的解释。18.9合同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就合同主要内容方面的完整协议,并且取代合同签订前所有关于这方面的通讯、协商、协议(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18.10买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8.11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联络往来应以书面形式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通讯地址发往合同另一方。有关重要事项的传真应及时用挂号信或快件确认。合同专用条款甲方(买方):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乙方(卖方):《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是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条款项号对应的,其增加的内容和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设备采购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产品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款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单价(元)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合计(小写)总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备注: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产品详细配置清单等见附件,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及风险转移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2.质保期:年,自乙方交付完毕,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算。3.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运输及保险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适于安全、准时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运输措施,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全面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者要求承运人购买货运保险及任何第三者责任险,并对其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培训的人员进行保险。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谈判文件中要求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4.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5.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人员前,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完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货物包装及质量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到货地点。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货物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其他与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第四条货物验收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到货地点后5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测试。2.验收标准:(1)货物外形、包装完好;(2)数量无误;(3)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乙方对该货物有质量说明的,也应符合该质量说明;(4)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第五条对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双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并在货物验收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如货物与合同货物不一致,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并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还预付款并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责任。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但货物存在隐蔽瑕疵或者对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除外。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应照此执行。第六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6.1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等额预付款保函后,由甲方根据审批流程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符合支付条件的,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6.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并验收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审批流程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符合支付条件的,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可凭最终验收报告,按实际的采购数量进行结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注:此条符合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6.1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三十(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审批流程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符合支付条件的,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6.2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7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并验收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审批流程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符合支付条件的,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可凭最终验收报告,按实际的采购数量进行结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注:此条符合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6.3乙方需提交的申请支付文件包括:(1)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6.4合同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6.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以当期应付资金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0.1)%。但因政府资金结算手续的原因逾期的除外。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使用,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为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并承担因调换、运输而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调换,或者调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同时按合同总货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甲方,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继续交货,并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价款的0.1%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不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即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验收不合格的,视为未交货。3.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货物的保修(质保)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此种情形下,甲方有权视情形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4.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培训服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此种情形下,甲方有权视情形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5.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提供所承诺的服务人员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此种情形下,甲方有权视情形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6.如果发生本合同项下货物侵犯他人专利、版权、商标权或商业秘密等权利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仲裁的情况,乙方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金、律师费用。7.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应继续履行合同相应义务,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形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政府行为、政策法规变化、突发事件、意外事件、自然事件等不可抗力及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人民币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安装调试完毕,设备试运行完成后,最终验收合格后,经双方书面确认无责任纠纷,1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第十一条其他1.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付清,逾期按应支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依据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自行从应付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冲抵。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在供货、保修期间应严格执行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同时不得伤害他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以及因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和安装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5.质保期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维保时,维保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质量技术质量监督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另行签订。6.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对双方具有同等效力。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同时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如需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10.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徐州市妇幼保健院(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科室签字:日期:合同附件目录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附件2:技术规格和技术性能(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说明》。)合同附件3:售后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合同附件4:供货范围和价格清单(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见卖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合同附件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合同附件6: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附件1: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签字地点:___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对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以下文件应构成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若各文件之间存在含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优先顺序应按下列文件顺序解释。(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通用条款(5)除合同附件1外的合同附件(6)其他文件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4.考虑到卖方将按合同规定提供合同标的、技术资料、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5.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6.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份,卖方份。7.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为准。买方和卖方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于上述所写日期和地点签订本合同。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章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为采购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一套。二、本项目不接受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安装、检测验收、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3、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腹部容积探头1把3腹部单晶体凸阵探头2把4腔内容积探头1把5高频线阵探头1把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腹部容积探头1把3腹部单晶体凸阵探头2把4腔内容积探头1把5高频线阵探头1把4、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满足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妇科疑难病例超声诊断,超声产程监测,腹部,血管、小器官超声诊断及科研。五、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5.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包括:5.1.1显示器≥23英寸,全方位关节臂旋转5.1.2液晶触摸屏≥15英寸5.1.3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单元5.1.4数字化彩色多普勒单元5.1.5数字化能量多普勒成像单元5.1.6PW脉冲波多普勒成像单元5.1.7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单元5.1.8实时四维成像单元5.1.9二维凸阵探头可以支持CW连续波多普勒成像5.1.10容积探头支持CW连续多普勒成像5.1.11胎儿心脏成像模式,可以同时≥2条解剖M型取样线▲5.1.12灰阶成像模式下血流直接显示技术或相似技术,具有独立的功能操作选件(附图证明)5.1.13立体血流成像技术5.1.14组织多普勒成像技术5.1.15弹性成像技术5.1.16宽景成像技术,支持所有凸阵和线阵探头5.2容积四维成像技术:5.2.1支持灰阶及血流三维/四维成像模式5.2.2断层超声显像技术5.2.3具有胎儿面部自动识别技术5.2.4卵泡和窦卵泡自动容积测量技术▲5.2.5可支持STIC时间空间相关成像技术,具备自动获取四腔心切面、左室流出道切面、右室流出道切面,三血管气管切面(附图证明)5.2.6具有实时四维穿刺引导功能,有穿刺引导线。5.2.7腔内容积探头具有四维实时对比谐波造影功能,支持阴道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检查。▲5.2.8可支持智能三维产程监测功能,能够自动测量胎头进展角度(AOP)(附图证明)5.2.9胎儿颅脑自动分析功能5.2.10智能胎儿多普勒技术:可切换六种血流预设5.2.11具备实时空间对比成像技术5.3测量和分析(B型、M型、频谱多普勒、彩色模式)5.3.1一般测量5.3.2多普勒血流测量与分析,具有自动包络功能5.3.3妇产,心脏,血管,儿科等测量与分析5.3.4胎儿生长指标自动测量功能▲5.3.5自动NT和IT测量技术(附图证明)5.3.6不规则体积测量技术5.3.7容积能量模式直方图技术5.3.8智能盆底测量5.3.9自动胎心率测量技术5.3.10主机内置国际标准子宫分型5.3.11可支持智能胎心检查分步指导扫描流程5.4图像存储、管理及回放重现5.5技术参数要求5.5.1监视器≥23英寸高分辨率LCD监视器5.5.2探头接口探头接口:≥4个为无针式接口5.5.3≥15英寸多点触控触摸屏5.5.4操作控制台,可单键电动垂直调节高度,并可左右转动、前后移动5.6配置探头5.6.1腹部容积探头:超声频率2.0—6.0MHz,阵元数≥190阵元5.6.2腔内容积凸阵探头:超声频率5.0—9.0MHz5.6.3线阵探头:超声频率3.0—12.0MHz,阵元数≥192阵元5.6.4腹部二维凸阵探头,成像角度≥110°,超声频率2.0-5.0MHz5.6.5腹部二维凸阵探头,超声频率3.0-9.0MHz5.7二维灰阶及容积成像主要参数▲5.7.1腹部探头二维成像扫描深度≥48cm(附图证明)5.7.2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化图像的检查条件,减少操作时的调节,及常用所需的外部调节及组合调节▲5.7.3系统动态范围≥400dB(附原厂技术白皮书证明)5.8频谱多普勒5.8.1方式:PW,CW5.8.2多普勒发射频率可视可调,中心频率明确显示5.9彩色多普勒5.9.1显示方式:能量显示,速度显示、二维立体血流显示5.9.2彩色增强功能:彩色多普勒能量图,方向性能量图六、项目实施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配置清单,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2、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按采购人的需求安装在采购人的指定位置。3、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充分理解系统功能的基础上选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投标文件中编写详细的深化方案,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该清单中所列项目必须能够构成完整的可正常运行并满足本招标要求的系统。5、交付时间:合同生效日后,45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的时间为准)。6、投标人承担安装或维修的专用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责任。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间采购人的使用人员协助配合;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需组织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使用及日常维护等的培训。7、验收时需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产品中/英文说明书、中文操作手册和产品合格证书)。8、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涉及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人安装调试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有意外或事故发生,由中标人(合同卖方)负全部责任。10、投标人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项目协调、项目控制、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七、验收标准1、验收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验收标准:以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合同乙方(中标人),下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为验收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明确的,以《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为验收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都不明确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上都不明确的,以通常标准为准。4、验收程序: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后,乙方可向甲方书面提出验收要求,甲方在接到书面要求后进行验收,如果验收因乙方原因发生迟延和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额外费用,甲方有权就因迟延发生的损害和损失和任何额外费用请求赔偿。八、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提供整机不少于六年免费质保(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2、在质保期内,对采购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应急策略;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供货,并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3、软件维保服务要求:系统bug引起的问题,中标人负责提供维护升级进行修复;系统使用过程中,系统异常导致的无法使用协助排查并处理;按照采购人经营调整需求,提供系统配置调整建议;紧急问题,及时提供应急方案,降低影响。4、硬件服务要求:中标人负责安装以及调试;维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异常现象或任何异常问题,中标人负责排查以及更换。中标人负责为采购人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帮助采购人及时解决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中标人维护人员在采购人授权后,可通过远程连接进入采购人的系统帮助采购人解决问题。中标人可远程连接采购人的系统来进行运维操作,确保系统采购人系统正常运行。5、培训要求:对系统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信息系统、融合通信系统以及信息化硬件产品等的工作原理、系统组成、系统操作,并结合需要,对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系统传输特性、验收、测试方法、验收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的培训。九、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徐州市妇幼保健院根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8.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货币单位:人民币(此处上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数量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总价合计(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中“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偏离表格式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序号名称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 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邮箱: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我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工业)行业;投标人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2.(),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供应商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的规定。5、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10:49!!S83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十秒自测轻松完成开始自测查阅《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信息中心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端妇产彩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5-0100)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