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歌汇演策划执行服务招标公告(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2025)



双河社区红歌汇演策划执行服务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诚邀广大有意向的公司参加投标,请按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做好投标书按时交到指定地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双河社区红歌汇演策划执行服务
2、项目编号:ZJZ2025036
3、采购人:造甲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发包价:不超过29.8万元
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7、服务期限:不超过360日历天
8、标包划分:1个标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付款方式
根据双河社区验收情况及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一致的以价格分高的确定,价格仍然一致的则抽签确定。
五、注意事项
1、供应商所投响应文件标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资料作为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三份材料独立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两份胶装,一份以长尾夹形式(其中有两份及以上散装、长尾夹等形式不予接收),封装面需写明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否则标书将被视为无效;
2、报价人需针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总价报价,根据评分标准内容进行文件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分标准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响应资料:营业执照、公司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报价单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9:00。递交材料时凭身份证原件在《投标人签到表》签名,开标时如查验签名与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投标。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南楼204办公室。
4、项目发人包联系方式:田镇长0551-66861001
5、招标办:崔所长 177 1815 1393
6、其他事项请参考附件,并电话咨询。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30日,10:00。
2、开标地点: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南楼1楼会议室。
3、其他要求:《投标人签到表》上的投标人,可来评标地点参加监督,如参加请携带有效证件原件。或关注结果公示,提出质疑的需在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的方式递交申请并附上证明材料。
附件:招标文件

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0日
红歌汇演策划执行服务的汇报招标文件.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歌汇演策划执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