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物资招标公告(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202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19EQAE

采购项目名称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次非物资竞争性谈判授权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9-24 00:00:00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2025-09-29 08:00:00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遂宁市机场南路19号
采购人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西星电力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遂宁市机场南路19号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629000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825-2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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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61587239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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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目录1.技术服务项目概要12.技术服务具体要求13.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14.组织与管理25.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26.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37.知识产权38.保密义务39.违约责任410.合同变更和解除511.争议解决612.名词和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613.本合同的组成部分614.其他6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1.技术服务项目概要1.1技术服务的目标:。1.2技术服务的内容:。1.3技术服务的方式:。2.技术服务具体要求2.1技术服务地点:。2.2技术服务期限:。2.3技术服务进度:。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技术服务承诺书》。3.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3.1提供的工作条件:(1);(2)。3.2提供的技术资料:(1);(2)。3.3其他:。3.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4.组织与管理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人员名单见附件《技术服务人员表》。4.2本合同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负责人如下:(1)甲方负责人:,电话:;(2)乙方负责人:,电话:。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为:(1)牵头组织本方技术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的签订、履行;(3)负责跟踪或报告技术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果;(4)负责与另一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为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4.3人员更换4.3.1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4.3.2乙方更换其项目负责人与其他技术服务人员,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4.3.3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5.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5.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当合同约定的税率与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不一致时,以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为准进行调整,调整时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执行国家法规规定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该报酬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费、咨询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税费等。5.2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2)。(3)。乙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主管税务机关标准的等额增值税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相应延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6.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6.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6.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6.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6.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7.知识产权7.1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所有。7.2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7.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8.保密义务8.1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另一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双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8.1.1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8.1.2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8.1.3在技术服务项目通过评审后或按合同要求,及时将上述资料和信息返还对方或按对方要求作适当处理。8.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涉密人员范围:。8.3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保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一方书面解除另一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9.违约责任9.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9.1.1乙方未按期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于整改纠正造成进度延期交付的视同逾期交付。9.1.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的违约金。9.1.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的违约金。9.1.5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的违约金。9.1.6乙方因违约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9.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9.2.1甲方不提供工作条件或提供的工作条件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的责任。9.2.2甲方逾期支付技术服务报酬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9.2.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成果的,已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2.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技术服务报酬%的违约金。10.合同变更和解除10.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2)。10.3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0.4本合同中约定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争议解决11.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2.名词和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12.1。12.2。13.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3.1技术背景资料:;13.2可行性论证报告:;13.3技术评价报告:;13.4技术标准和规范:;13.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13.6其他:。14.其他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4.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或对甲方开展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在符合乙方内部合规要求且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根据审计需要,乙方应尽可能如实、完整、及时地提供与本合同签订和履行直接相关的资料,在乙方提供资料存在不同理解情况下,双方可进一步沟通协商。乙方迎审配合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纳入甲方对其开展的供应商评价。14.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一:技术服务人员表姓 名单 位性 别出生年月职称或职务专 业承担的主要工作投入时间负责人主要技术服务人员附件二技术服务承诺书审计业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委托事项12.合同价格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5.报告的提交和使用46.约定事项的变更47.终止条款48.保密49.违约责任510.适用法律611.争议解决612.合同生效613.份数614.特别约定6审计业务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对进行审计,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明确双方在委托审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以下第种审计业务(可以多选),并出具审计报告。(1)项目(工程)结算审计(2)项目(工程)财务决算审计(3)其他审计1.1审计业务的委托范围:。1.2乙方应出具以下审计报告和说明:。1.3审计期限及质量要求:。2.合同价格2.1本合同总价包括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1)基准收费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人民币(大写)_______(¥),增值税税率____%,增值税税额_______元;(2)效益收费为核减工程款(或相关增收节支)的%。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合同价格包括乙方因提供审计服务所需支付的税费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的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2.2审计费用的支付2.2.1审计费用的结算方式:。2.2.2审计费用的付款方式:。2.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致使乙方人员无法抵达甲方工作现场,或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合同所涉及的审计服务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的,乙方应退还扣除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已经发生的费用后甲方已支付的审计费用。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的权利3.1.1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审计要求,包括审计质量、审计时限、审计重点等。3.1.2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更换不具备相应职业能力或与被审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3.1.3甲方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审计项目质量进行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审计服务采购的重要依据。3.2甲方的义务3.2.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所需的审计资料和其他文件,及相关的电子数据,并保证所提供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2.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审计工作,影响审计结论的独立、客观、公正。3.2.3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2.4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乙方的权利4.1.1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审计费用的权利。4.1.2乙方有权利获取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审计业务所需的有关项目(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及相关的电子数据。4.2乙方的义务4.2.1乙方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的项目-发表审计意见。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进行审计,不得以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为由拒绝发表意见或发表不适当的意见。4.2.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报告和说明。4.2.3乙方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4.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本合同约定由乙方出具的报告,不得由乙方下属的分支机构出具。4.2.5乙方应派出足够的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审计人员,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审计业务。乙方派出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电力企业审计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等同等级相关执业资格)。4.2.6乙方应在不违背独立性的前提下,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工作。4.2.7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项目结算(或财务决算)等其他审计有关业务方面的咨询积极给予解答。5.报告的提交和使用5.1报告的提交单项目的项目审计完成,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报告和说明,其中审计报告一式份,其他报告和说明一式份。另需提供电子文档。5.2报告的使用乙方提交的全部报告由甲方负责分发、使用。乙方不承担使用不当的责任。6.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合同约定事项,但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7.终止条款7.1甲方有权根据需要终止本合同,与乙方解除审计服务关系。7.2在上述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于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由双方协商确定审计费用。8.保密8.1乙方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取得的文件资料、形成的审计记录、有关的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8.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审计记录、审计报告、电子数据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8.1.2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审计记录、电子数据和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8.1.3电子数据应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必须通过甲方内部网络或安全存储介质进行传输;8.1.4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8.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相关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审计记录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8.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8.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9.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审计费用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应按审计费用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的,甲方可扣减合同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仍有义务按照甲方重新要求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有关报告。9.3如乙方因执业中违规而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罚的,以及出具审计报告包含重大虚假信息或存在重大差错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9.4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或违反约定由下属分支机构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9.5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审计项目。(1)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2)与被审计单位及审计关联方串通舞弊的行为;(3)利用受聘工作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10.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争议解决11.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3.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14.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年度)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工程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总则12.运行维护管理范围、目标及期限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5.运维费用和运行维护成本76.承诺87.违约责任88.不可抗力99.争议解决1010.合同生效1011.合同附件1012.份数1013.特别约定10输变电设备委托运行维护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甲方输变电设备进行运行维护管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在运行维护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总则1.1甲方负责指导、监督、评价乙方工作,创造条件支持乙方对甲方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向乙方支付输变电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委托费(以下简称“运维费用”)。1.2乙方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变电站管理规范、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甲方输变电设备进行专业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2.运行维护管理范围、目标及期限2.1甲方委托乙方运行维护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上述资产在本合同中统称为“目标资产”,目标资产的具体情况见《委托运行资产明细表》(附件)。2.2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目标2.2.1乙方保证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安全规范,符合以下运行规程和运行标准:(1)变电站管理规范;(2)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3)跨区电网生产管理规定;(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设备状态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5)其他。2.2.2乙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甲方目标资产安全生产运行,努力降低生产运行成本费用,并达到如下目标:(1)送电目标:。(2)安全目标:。(3)运行可靠性目标:。(4)运行管理目标:。2.3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委托运行维护管理期限共(年/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权利3.1.1享有对乙方的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的权利。3.1.2享有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的权利。3.1.3审查批复委托目标资产年度设备大修、技术改造、零购及备品购置项目计划。3.1.4监督和检查委托范围内目标资产的运行管理情况,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监督、检查运行维护费和大修、技改、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技改工程的审计。3.1.5对委托资产的报废行为进行审核、批复。3.2义务3.2.1根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运维费用。3.2.2及时将有关大修、技改合同文本等资料移交乙方。3.2.3负责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3.2.4对目标资产进行投保,当发生投保资产保险责任内事故时,负责同保险公司谈判赔偿事宜,乙方应提供配合。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权利4.1.1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维费用的权利。4.1.2享有在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对目标资产开展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权利。4.2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目标资产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目标资产的日常维护、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备的运行问题,确保目标资产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受托资产完好。4.2.1乙方的运行管理义务(1)应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范。(2)应建立健全高效、严格的生产运行指挥系统,及时解决生产运行中发生的问题。(3)应按规定负责制订目标资产的现场运行规程,并报甲方备案。新建工程的运行规程必须在投运前3个月完成制订和审批工作。遇有设备和系统变动时,应及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4)应建立和健全目标资产中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的出厂试验等原始资料,设备投运后的大修资料、重大技术改造资料,重大缺陷和事故情况等原始记录,历年的例行试验、诊断试验和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5)负责目标资产的技术监督工作,对设备状况及时做出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甲方每半年提供技术监督总结报告。(6)应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消缺处理:消缺时间不得超过目标资产运行管理规范的时间要求。(7)应加强备品备件管理,确保备品备件完好可用。(8)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做好设备状态运行管理、状态检测和评价分析工作,定期编制评价报告报甲方。(9)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运行情况。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分析报告。每月5日前应将上月的“运行月报”报送甲方,月报内容包括送电量完成情况、巡视运行情况、检修消缺情况、主要事件及运行分析和线损、电压、可靠性等指标完成情况。(10)应加强生产管理系统、移动作业、备品备件管理等运检系统的应用,并负责系统维护。(11)应定期召开生产运行分析会,对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缺陷和所发生的异常及事故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或调整措施并予以实施。(12)应于年1月31日前将年度生产运行总结报送甲方。(13)应指定专人配合甲方开展目标资产的投保、索赔等保险相关工作。当发生目标资产损坏、第三者责任赔偿等保险范围内事件时,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同时向甲方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报案,并指定保险索赔负责人,做好抢险施救、现场取证、索赔资料收集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索赔谈判及损失确认事宜。乙方应按照甲方有关保险索赔业务操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14)乙方负责因市政、铁路、公路、基建等用户工程引起的受托资产拆改工作管理,负责拆改合同或协议签订,保证受托资产完好。4.2.2乙方的安全管理义务(1)乙方是目标资产运行维护和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是电力生产事故的归属单位。(2)乙方负责目标资产运行维护、修理、消缺和事故的统计、填报,按照电网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3)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调查和统计上报运行维护期内发生的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考核。(4)应建立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察体系;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保证体系;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的例行工作,使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5)制订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运行和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6)开展反事故演习,制订现场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并实施涉及重要客户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确保抢修队伍、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准备到位。(7)严格执行上岗培训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和规程制度的检查、抽查。4.2.3乙方的检修管理义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规程中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甲方上报安全管理需要的各种报表、报告材料及计算机数据等。年终统计报表应于年1月31日前报送甲方。(2)对重大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部门)应编写施工方案,制订施工的技术、组织和安全措施,并报甲方备案。(3)应负责制订目标资产的现场检修规程和现场预试规程,报甲方备案。(4)应按时编制目标资产的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并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应根据设备健康状况、巡视及检测结果、检修周期和季节性预防工作的特点确定。年的年度检修项目计划以及大修、技改和零购计划一般应于年8月底前提出,并报送甲方。(5)加强检修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人为责任事故。(6)年度检修工作完成后,应将设备检修工作总结包括检修内容、检修质量、费用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报甲方。4.2.4乙方负责编制年度设备大修、技术改造、零购、备品购置项目计划建议,并报甲方审定。4.2.5乙方负责目标资产大修、技术改造和零购的具体实施工作,技术改造和零购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属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受托范围内的大修、技改、零购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和执行。乙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相关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乙方应代表甲方负责履行甲方直接签订的大修和技改合同。4.2.6乙方负责技改工程的各项费用分摊。4.2.7乙方负责编制所实施技术改造、零购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竣工决算草案和移交使用财产清册,并在项目完工后日内(含本数)完成。协助甲方组织的竣工决算审计。4.2.8乙方负责编制目标资产年度运行及维护计划,制订设备大修、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并报甲方备案。4.2.9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目标资产委托资产财务与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办法进行会计核算和实物资产管理,并按甲方要求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备查账簿和卡片,定期核对以确保账、卡、物一致。4.2.10乙方负责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运行维护费、大修、技改、零购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甲方要求的各类统计分析、专题性技术总结。4.2.11乙方负责提出受托资产的报废、处置建议,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甲方另行提供。4.2.1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开展新产品的试运行和生产管理工作。4.2.13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有关工作,配合甲方或受甲方委托处理目标资产范围内的法律事务。4.2.14乙方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5.运维费用和运行维护成本5.1运维费用及支付5.1.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运维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5.1.2付款方式:。5.2运行维护成本及承担方式5.2.1目标资产运行维护成本是指目标资产因正常运行必须的支出费用,由以下构成:(1)安全管理;(2)日常运行维护;(3)常规检修;(4)事故抢修;(5)大修;(6)技术改造;(7)零购;(8)其他:。5.2.2运行维护成本按以下第方式承担:(1)运行维护成本包含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维费用当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运行维护成本由甲方独立承担,乙方垫付目标资产运行维护成本后,于(年终/每季度)对该成本的支出向甲方申请报销。甲方依据乙方申请,核查申请用款事项,向乙方支付目标资产运行维护成本。甲方自行购买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由乙方从甲方处申领。5.3年度特殊大修、技术改造超过万元和所有零购费用,乙方应提前(月/日)向甲方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概预算,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6.承诺6.1甲方承诺6.1.1甲方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的目标资产不存在法律上的争议。6.1.2甲方委托运行维护管理的目标资产是完整的。6.2乙方承诺6.2.1乙方具有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的相关资质、经验和相应技术能力。6.2.2乙方按照电力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运行维护有关规程,进行目标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工作。6.2.3乙方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7.违约责任7.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目标资产运维费用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7.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7.2.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运行维护管理服务或服务内容不全面时,甲方有权扣减相应服务内容项下的运维费用。7.2.2如果目标资产检修、技改项目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计划完工,每推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相应检修、技改项目计划费用1‰的违约金。7.2.3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技改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每推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相应技改项目计划费用1‰的违约金。7.2.4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实现对目标资产的安全、项目费用等的有效控制,从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2.5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甲方需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7.2.6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7.2.7乙方在运行维护甲方目标资产时,发生保险事件但漏报、瞒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或配合甲方开展保险事件索赔定损时提供现场资料不及时的,或现场损失确认不配合的,甲方有权核减年度运维费的%作为违约金。7.3甲方有权从运维费用或其他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8.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8.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8.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8.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9.争议解决9.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1.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1:委托运行资产明细表(以下空白)序号工程名称资产规模费用(含税)备注附件2:规章制度清单序号规章制度名称发文单位1《国家电网公司资产产权业务操作规范指引(八)——保险索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SGTYHT/23-XC-004宣传品制作合同合同编号:宣传品制作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定作方(甲方):承揽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1.宣传品12.资料提供及制作要求23.交货和验收34.合同价格35.知识产权46.质量保证47.保密58.违约责任69.适用法律610.争议解决611.合同附件612.联系方式613.合同生效614.份数715.特别约定宣传品制作合同定作方(甲方):承揽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设计、制作宣传品,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宣传品1.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宣传品(包括影音宣传品形式)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2宣传品设计制作的具体内容、制作要求、技术标准、质量、材料和包装要求详见《技术规范》(附件1)。1.3其它:。2.资料提供及制作要求2.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含本数)将设计制作宣传品所需的各种资料、图片等清单提交甲方审核确认,甲方确认后于日内(含本数)交付给乙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2乙方负责全部的宣传品设计、制作等工作。如宣传品表现形式为影音宣传片的,乙方应负责全部的脚本创意、翻译、细化、台词(中英文)、分镜头、字幕、配音、配乐、特技、剪辑、合成等工作。甲方享有全部宣传片的发布权、出版权并拥有原版带素材权。2.3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图片后日内(含本数),向甲方提供宣传品的设计制作样品或制作脚本供甲方验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制作。乙方试制样品设计、制作、修改不再另行收费。宣传品制作样本或脚本经双方封签后由甲方保存,作为质量检验的依据。2.4甲方应在设计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设计制作宣传品所需的企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基础资料。2.5乙方保证宣传品设计制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画面、音乐、配音等))合法,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6乙方负责提供制作宣传品所需的材料,并保证所用材料符合甲方《技术规范》的要求。2.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材料用于宣传品的制作,但甲方明确表示不对材料进行检验的除外。无论甲方是否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以及是否同意用于制作宣传品均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或责任。2.8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宣传品进行包装。宣传品包装应当符合相关包装储运的规定,满足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要求。2.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宣传品的图片、文字、画面等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后的宣传品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制作要求所确定的标准。3.交货和验收3.1乙方负责宣传品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按照以下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宣传品:3.1.1交货时间:。3.1.2交货地点:。3.1.3交货方式:。3.2乙方交付的宣传品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型号等要求。3.3甲方将对乙方交付的宣传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等。对宣传品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况,甲方有权拒收。3.4如果甲方在宣传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宣传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其他情况,有权随时要求退货和更换,乙方应即时满足甲方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费用)。3.5乙方承担宣传品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4.合同价格4.1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费、器材租用费、包装费、运输费等);具体价格构成见《宣传品价格清单》(附件2)。4.2付款时间和支付方式:。5.知识产权5.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设计制作的宣传品完成后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及其他相关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宣传品。5.2乙方所提交的宣传品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5.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6.质量保证6.1乙方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为宣传品的设计制作依据,不得擅自更改。6.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接受及配合甲方的抽样检查,以确保宣传品质量。甲方发现乙方生产的宣传品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或更换,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或费用。6.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宣传品转包、分包给其他方生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4乙方对其加工制作的宣传品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时以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自宣传品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7.保密7.1乙方及其参与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宣传品设计制作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7.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及其加工成果披露给任何第三人;7.1.2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及其加工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7.1.3在宣传品验收通过后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及其加工成果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7.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宣传品及相关文件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保密信息已成为公开、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7.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7.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8.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8.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8.2乙方交付的宣传品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与封存样品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进行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的宣传品为不合格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8.3乙方逾期交付合格宣传品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逾期交付部分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含本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乙方逾期交付致使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价格的%向乙方追索违约金。8.4宣传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经两次更换,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乙方应返还相应的合同价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8.5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9.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争议解决10.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1.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1)技术规范;(2)宣传品价格清单。12.联系方式本合同尾部载明的联系方式为双方在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1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4.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15.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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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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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技术规范附件2:宣传品价格清单(检修/技术改造)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工程/设施名称: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项目概况12.承包范围13.承包方式14.项目负责人15.工期26.项目质量27.安全文明管理38.验收59.双方义务610.材料和设备911.分包1012.合同价格1113.结算1414.违约责任1515.争议解决1716.合同组成文件1717.合同生效1818.份数1819.特别约定18(检修/技术改造)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承担的检修/技术改造施工工作(以下简称“项目”),且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地点:。1.3项目内容:。2.承包范围。3.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承包。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完成检修/技术改造施工工作。4.项目负责人4.1甲方就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乙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4.2甲方委托作为项目的技术监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1)甲方项目负责人。(2)监理单位:。4.3技术监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对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其主要职责如下:(1)检查检修/技术改造、试验所采用的标准、规程符合性;(2)参与审查检修/技术改造、试验方案和检修/技术改造协调工作;(3)参与评定和验收检修/技术改造质量;(4)对试验调试结果进行确认;(5)随时向甲方报告检修/技术改造、试验质量问题;(6)向甲方提交工作技术监督报告;(7)甲方授予的其他职责。4.4乙方应对技术监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的监督工作给予全面合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在本合同下的责任和义务,不因技术监督工程师/技术监督人对乙方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督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5.工期5.1计划总工期:__日(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计划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书或验收报告中写明的日期为准。5.2乙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并通过竣工验收。若项目未在约定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减轻或者免除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及修补缺陷的义务。6.项目质量6.1项目质量目标:。6.2乙方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标准(具体标准名称详见附件1《项目技术规范》)和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须经甲方认可并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6.3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6.4乙方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措施计划并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含本数)提交甲方。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正式进行施工。6.5甲方有权对项目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在材料或零件开箱、检修/技术改造关键节点、关键工序时通知甲方进行检查和检验并为此提供方便。甲方的上述检查和检验,并不减轻或者免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6.6甲乙双方约定下列内容(或隐蔽部位),甲方必须进行复检:。乙方自检确认的项目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检查,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项目经甲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甲方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甲方重新检查,修整返工所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6.7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期为从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起算至止。如果项目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采取其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对因该缺陷而引起的其它设备损害进行修理、更换,使之恢复完好。乙方拒不执行修改、更换、完善的或无法进行修改、更换、完善的,甲方有权利无限期拒绝支付质量保修金,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4.2.3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开始对该缺陷进行必需的补救工作,甲方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补救,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安全文明管理7.1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实现人身伤亡“零事故”为目标,乙方应保证不发生以下五种事故:7.1.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7.1.2不发生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7.1.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7.1.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7.1.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7.2乙方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自进入施工场地直到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乙方应:7.2.1全面负责检修/技术改造区内施工人员及甲方在现场人员的安全,组织并保持施工场地和项目秩序良好,避免发生人身事故;7.2.2为了保护项目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在《安全协议》中明确;7.2.3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7.2.4建立以现场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项目所有现场参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分包商人员、临时用工)均应纳入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7.2.5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根据项目的进展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资源,并确保实施到位。7.3在施工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乙方应作为事故责任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7.4甲方有权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实行随时监督、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情况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7.5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协议》(附件2),有关现场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等内容应在《安全协议》中规定。8.验收8.1甲方有权对项目进行监督并检查所有项目的工作进度,乙方须为甲方进行此类监督和检查提供方便。甲方的该类监督或检查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8.2对项目完工前未经甲方正式验收的任何项目,如发现有任何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纠正。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含本数)纠正该缺陷或不符合之处,甲方可以采取任何合理的措施进行纠正,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进行上述纠正并不影响其根据合同提出任何索赔要求的权利。8.3项目完工后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报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为不带电验收和带电试运(试运行)两阶段。8.4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不带电验收。如果项目第一次未能通过不带电验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相关缺陷并通知甲方重新验收,纠正相关缺陷和甲方因再次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相关缺陷导致项目延期,应按照本合同第14.2.3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5项目通过不带电验收并带电投运后即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项目通过不带电验收并带电投运后天(含本数)。乙方应保证项目在试运行期内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如试运行失败,甲方将组织进行原因分析,若因乙方检修/技术改造质量问题引起试运行中断,乙方应立即改正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再次试运行所发生的费用。8.6项目通过不带电验收并试运行合格后,视为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将向乙方签发项目竣工证书。8.7双方约定项目竣工后日内完成验收,乙方应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日内(含本数)向甲方提交如下竣工资料::8.7.1竣工、检修/技术改造和试验报告;8.7.2。上述所有的竣工资料均应为一式三份原件,须真实、齐全、完好,并应符合甲方档案管理要求。9.双方义务9.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承担以下义务:9.1.1负责提供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所需的图纸、说明书、资料和有关项目文件;9.1.2在适当的时候,提供施工场地,准予乙方人员进入项目现场;9.1.3负责协调运行部门,按时取得或给予项目施工需要的所有许可;9.1.4按合同约定组织项目的阶段性验收;9.1.5根据需要,做好与电力调度部门有关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有关计划安排。9.1.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乙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2)甲方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乙方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发包人应当会同承包人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3)其他:。9.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9.2.1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要求进行项目施工;9.2.2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应由乙方负责完成的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9.2.3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手段以保证实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9.2.4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竣工验收手续;9.2.5对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对施工期间因施工及其他乙方原因引起的设备和运行事故负全部责任;9.2.6负责办理进场工作的相关手续,清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并正确使用,对使用不当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9.2.7处理好施工过程中与相关方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9.2.8因乙方施工设备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9.2.9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9.2.10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与本合同有关的审计工作。9.2.1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1)乙方应当开设农民工工资款专用账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并妥善保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使用的有关资料。(2)对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的人工费用,乙方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专款专用。(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4)乙方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施工实名制管理,加强支付信息实名登记、审核。工资支付实名制信息应包括工资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号或工资银行卡号、工资支付周期、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以及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5)乙方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乙方、分包人应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和农民工人员签字等内容。(6)乙方应当在施工项目部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明示相关事项。(7)乙方或分包人应当依法与其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及时、准确、全面的录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系统,否则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未在进场前编制《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信息报审表》或该报审表未经甲方和监理(如有)审核通过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8)乙方应按照前款有关劳动用工要求对分包人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推行分包人农民工工资委托乙方代发制度。①乙方依法分包的,应与分包人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明确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管理办法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规定等内容。②乙方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人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③乙方根据分包人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农民工代扣、代缴部分由分包人依法直接负责。完成工资支付后,乙方向分包人提供代发工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原件作为财务凭证附件由乙方存档保存。(9)乙方与甲方、分包人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乙方不得因争议不按照约定代发农民工工资。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乙方负责清偿:①分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②因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10)乙方或其分包人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甲方有权从未结工程款中扣减与拖欠工资对应款项,并向农民工支付。乙方认可甲方扣减工程款项的行为,该行为视为甲方已按期履行相应的工程款支付义务。(11)其他:。10.材料和设备10.1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10.1.1除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进行项目施工所需其他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应将自购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及采购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10.1.2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0.1.3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其制成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以及设计技术要求,乙方应对其质量负完全责任。如有不合格的材料和成品,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由此引起进度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1.4乙方应会同甲方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乙方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或设备等用于项目之前,按甲方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0.1.5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有欺骗行为等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10.2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见《甲供设备/材料清单》(附件3)。10.3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专用于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10.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更换。甲方可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11.分包1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分包给第三方。乙方擅自将项目对外分包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分包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乙方不得将项目中的主体工作进行分包,分包内容总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11.2乙方应与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对分包的同意,并不减轻或者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11.3乙方按合同约定分包项目的,应向甲方提交分包合同副本。11.4乙方须对分包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建设满足合同要求,安全处于受控状态。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质量、安全等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方式转移给分包商。11.5乙方应加强分包管理,及时支付相关分包费用。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分包(含劳务分包)费用支付,如果乙方或其分包商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工资纠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于纠纷处理。12.合同价格12.1本合同价格按照确定:12.1.1实行总价承包的,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12.1.2实行单价承包的,本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最终合同价格根据项目结算时的项目量、项目工程量清单价格、包干费用(如有)以及根据合同约定需增减的其他费用确定,工程量清单价格见《工程量清单价格表》(附件4)。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12.1.3实行费率承包的,本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最终按照乘以%确定。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12.1.4其他方式。12.2实行总价承包的合同价格,及单价承包合同下的项目单价和单列包干费用均为固定价,在合同有效期间保持不变,不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对于未能实施的或甲方决定取消的施工项目,按照相应单价和包干费用从合同价格中扣除相应价款。因乙方对施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项目造价降低或避免损失的,经甲方审查确认后,甲方将根据情况,按降低项目造价或避免造成损失额的%对乙方进行奖励,奖励金额随进度款一并支付。采用框架协议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承包人的工程,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乘以折扣率为该工程的签约合同价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但未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工程,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为该工程的签约合同价款;实行总价承包的合同,以审定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按照合同双方商定的工程变更增减价的方式确定工程合同价格,工程变更增减价执行以下条款:采用总价承包方式的合同,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工程任何一项工作内容的实际工程量与签约工程量偏差超过±5%时,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实际工程量与签约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时,不调整合同价格。物价波动不调整合同价格。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设计变更;(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3)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12.3合同价款按以下约定支付:12.3.1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含本数),甲方按合同价格的%向乙方支付预付款;12.3.2在条件下15日内(含本数),甲方按合同价格的%向乙方支付进度款;12.3.3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且结算完毕,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结算价格的合格发票后30日内(含本数),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修金后的剩余结算价款;12.3.4最终合同价格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甲方将在保修期结束、保修证书签发、项目无质量事故、无人身伤亡事故、全部项目档案和资料移交后28日内(含本数)向乙方支付质量保修金的剩余部分。乙方可在日内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乙方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应为中国注册的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开具;乙方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具有建设工程类保证保险经营业务资格,且相关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应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甲方在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后向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逾期不提交或者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乙方选择以现金保证金替代质量保证金保函或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尽管有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12.4本项目须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承包方开具发票前,须与发包方核对该工程项目的发票开具信息,如承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开票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发包方无法认证抵扣,应由承包方及时更换,未及时更换的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承包方负责对发包方损失进行补偿。12.5工程款支付担保甲方应按下列时间、方式、金额向乙方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1)时间:。(2)方式:□工程款支付保函□工程款支付保险□其他:。(3)金额:。12.6人工费用12.6.1本合同价格中人工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工程款采用总价计价方式的,人工费用为乙方投标文件中声明的金额或比例。(2)工程款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的,依据现场实际已完工程量进行计算。(3)工程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的,通过预算定额,依据现场实际已完工程量进行计算。(4)其他方式:。12.6.2人工费用的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具体为:□按月拨付□按周拨付□其他。承包人应在人工费用到达专用账户后日内支付给农民工。13.结算13.1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总结会议后15天内(含本数)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结算申请报告,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结算事项,应在结算申请报告中向甲方说明不能提交的原因。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结算申请报告,或结算申请报告中无结算事项且未说明理由的,视为乙方放弃有关权利。甲方对结算申请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交经修正的结算申请报告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13.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申请报告后经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如无异议,应在14天内(含本数)向乙方签发结算证书或类似文件,列明甲方按合同最终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确认甲方以前已支付的所有款额和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后,甲方还应支付给乙方,或者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的余额。13.3合同价款的结算依据:13.3.1本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13.3.2乙方提交的全部项目竣工资料;13.3.3项目结算证书;13.3.4项目验收合格证明;13.3.5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有)。13.4合同提前终止的,合同价款结算程序由双方另行协商。14.违约责任14.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时,属违约行为:14.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14.1.2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项目设备;项目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和/或拒绝清除不合格项目;14.1.3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14.1.4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14.1.5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安全目标,造成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设备及运行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等;14.1.6乙方、分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14.1.7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14.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发生上述第14.1款约定的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4.2.1乙方发生上述第14.1.4项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可聘请其他方继续完成项目;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并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14.2.2乙方发生除上述第14.1.4项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乙方在甲方发出整改通知14天内(含本数)仍不纠正违约行为,或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解除合同;14.2.3乙方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1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延误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义务。乙方造成项目资料移交延误的,延误超过1天小于2天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延误超过2天小于5天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延误超过5天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4.2.4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重伤、设备及运行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少于合同价格20%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由甲方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违约金在合同价款结算时一次性扣除;14.2.5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4.2.6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并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14.2.7乙方按本合同第14.2.3、14.2.4、14.2.5项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价格3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义务。14.2.8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拆卸、更换等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等,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应负责保管(保管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并根据甲方书面指示进行相应处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因拆卸、更换等产生的废旧设备、材料等遗失、被盗或未按照甲方相应指示进行处理,乙方应承担设备、材料损失等相关责任。合同因乙方原因解除后,甲方可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方进行施工,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因继续完成该项目的需要,扣留使用乙方在现场的材料、设备。甲方的这一行为并不减轻或者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4.2.9乙方、分包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乙方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乙方、分包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乙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约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乙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或者本合同约定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并保存的,应向发包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3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人工费用、竣工结算款等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5.争议解决15.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6.合同组成文件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6.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6.2合同及附件;16.3中标(签约)通知书(如有);16.4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16.5技术标准和要求;16.6图纸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上述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乙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甲方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8.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19.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附件1:项目技术规范附件2:安全协议附件3:甲方提供设备/材料清单附件4:工程量清单价格表附件5:…………附件1:项目技术规范附件2:安全协议附件3:甲方提供设备/材料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元)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附件4:工程量清单价格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12.服务费用13.工作条件24.服务指标要求及考核2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6.服务汇报与验收37.知识产权及购置品的归属和权益38.保密49.违约责任410.不可抗力611.合同组成部分712.适用法律713.争议解决714.合同附件815.合同生效816.份数817.特别约定8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提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服务内容、期限和要求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协议书》(附件1)。1.2乙方的服务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1.3乙方的服务地点为:。1.4乙方的服务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2.服务费用2.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该合同价格包括乙方提供服务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所有义务所需的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外,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费用。当合同约定的税率与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不一致时,以国家税法规定及税务机关认定的税率为准进行调整,调整时以不含税价为基准,执行国家法规规定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2.2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见《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附件2)。2.3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和方式:。3.工作条件甲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1)的约定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4.服务指标要求及考核乙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1)所约定的服务指标要求提供服务。甲方将按照《服务考核标准》(附件3)的要求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考核。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5.1.2甲方有权利及时了解和监督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5.1.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乙方有权利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5.2.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5.2.3乙方保证提供服务工作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5.2.4如果经乙方提供服务后更新的软件系统,其任何部分如被依法认定为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或者任何由乙方授予的权利被认定为侵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并尽力用相同功能的合法软件替换该软件,或者取得相关授权,以使甲方能够继续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因乙方侵权行为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服务分包给任何第三方。5.2.6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向甲方或信息系统新的运行维护方和/或技术支持方进行必要的交接和提供必要的协助。6.服务汇报与验收6.1服务汇报服务汇报一般(每天、每月、每季度)进行一次。乙方应当根据附件的规定,以书面方式对服务内容进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汇报。内容包括系统故障现象、原因、故障排除过程、更换配件情况、恢复状况等。重大服务内容发生后,乙方应第一时间进行汇报。6.2服务验收6.2.1验收方式为:。6.2.2验收标准为:。6.2.3甲方有权自行验收,也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或由第三方出具《验收报告》。7.知识产权及购置品的归属和权益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享有所有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服务对象的知识产权。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文件或其他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上述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申请权、版权(著作权)、研究成果署名权、奖项申报申请权、获得报酬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商誉等,产生的全部技术成果按以下条款处理:7.1除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使用上述知识产权。7.2乙方为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置并用于上述服务的设备、器材、资料等,归甲方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7.3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所提交的工作成果文件或其他资料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7.4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7.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7.6使用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成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参与此类工作。7.7本条约定归甲方单独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项目组成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乙方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约束其项目组成员的个人行为。7.8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8.保密双方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具体要求详见《保密协议》(附件4)。该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9.违约责任9.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9.1.1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或根据《技术协议书》(附件1)和《服务考核标准》(附件3)的约定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或履行瑕疵部分服务费用%的违约金。9.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之外,还应向甲方按照合同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乙方应就第三方受让的工作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9.1.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9.1.4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9.1.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或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9.1.6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并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9.1.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服务费用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1.8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任何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要求,甲方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若乙方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9.1.9因乙方原因致使服务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延长工作日,使服务符合验收标准,因延长服务导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日仍未通过验收的,乙方应支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9.1.10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费用,且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9.1.11乙方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亦由乙方承担。9.1.12乙方因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9.1.1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纠正,或者向甲方提出纠正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中止履行,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中止履行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中止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乙方的中止履行部分的服务费用。中止履行超过月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9.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9.3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并不减轻或免除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10.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10.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0.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3.中标(签约)通知书(如有);4.采购文件和应答文件(如有);5.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乙方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甲方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甲方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2.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争议解决13.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4.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6.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17.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执行单位:执行单位:执行人:执行人:电话:电话:物资调配中心受理电话:客服电话:需求单位:附件1:技术协议书附件2: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附件3:服务考核标准附件4:保密协议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法律服务范围12.服务方式23.服务期限24.法律顾问费25.工作报告36.乙方工作保证37.甲方的支持48.知识产权49.保密510.利益冲突禁止511.违约责任512.投诉与考核613.适用法律614.争议解决615.合同生效616.联系方式717.份数718.特别约定7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聘请方(甲方):受聘方(乙方):鉴于甲方拟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1.法律服务范围1.1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应向甲方提供下述法律服务:1.1.1为甲方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在甲方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1.1.2为甲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1.3起草和审查甲方经营活动所涉及的法律文件;1.1.4根据甲方委托,参与经济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1.1.5协助甲方健全经营管理规章制度;1.1.6应甲方要求,列席甲方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起草会议决议与纪要;1.1.7协助甲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甲方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1.1.8应甲方要求,参与突发事件、舆情事件的危机处置工作并提供法律保障;1.1.9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态及解释;1.1.10协调甲方生产经营所需外部法律资源。1.2乙方根据本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由两名律师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2.2.服务方式2.1乙方应选派专业的律师团队依据中国法律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调动全所的力量履行服务职责。乙方服务团队主要名单如下:。2.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熟悉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具有相应的经验;(2)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3)。乙方应将为甲方提供服务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2.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服务团队成员因辞职、生病、回避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合同约定事务时,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可另行指派其他符合第2.2款要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由其他律师接替的,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顾问费按当年已提供的服务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上述原因之外的其他理由更换律师,如乙方坚持更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该年度的法律服务费(已支付部分由乙方退还)。3.3.服务期限3.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2前款所述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前1个月,双方同意续约的,另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4.4.法律顾问费4.1法律顾问费每年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税率__。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4.2甲方应按下述约定向乙方支付年度法律顾问费:。甲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法律顾问费。4.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包括:□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等费用开支,但不包括应甲方要求指派律师去外地(指甲方和乙方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工作时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实行年度包干,乙方代理甲方参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执行,以及为甲方出具法律意见、解答法律咨询等均不另行收费。5.5.工作报告乙方应于每年12月上旬向甲方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法律服务事项、服务时间、发现的法律问题及提出的建议。6.6.乙方承诺6.1乙方及其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6.2乙方及其律师应当本着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利益。6.3乙方应确保所有提交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6.4乙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应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和联系,根据甲方意见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及其律师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6.5乙方及其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6.6乙方应指派具有相关经验和专长的律师办理本合同事项,对于重大、疑难事务,应组建项目团队集体分工合作办理。6.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合同范围之外的法律事务时,给予最大限度优惠。6.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6.9乙方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7.7.甲方的支持7.1甲方应如实提供与本合同服务事项有关的资料并说明有关情况;如服务事项有关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及其律师。7.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协调各部门向乙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及其律师。7.3甲方应提前合理的时间向乙方发出明确的工作指令。7.4甲方不应向乙方及其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服务要求。7.5甲方不应与乙方律师另行签订任何服务合同,不应私自聘用乙方律师。7.6甲方应及时反馈意见,对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与评价。8.8.知识产权8.1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因履行本合同而自对方处取得的资料及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8.2乙方及其律师在任何出版物(含各类内部资料和内部出版物)出版或发表任何与甲方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文章或在公开场合发表相关言论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8.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9.9.保密9.1乙方及其律师应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9.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9.1.2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9.1.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文件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9.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相关商业秘密、文件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9.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10.10.利益冲突禁止10.1乙方应该将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第三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及时、如实告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签订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为该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任何法律服务。10.2乙方律师在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11.11.违约责任11.1乙方及其律师出现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法律顾问费;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全部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11.1.1违反第8条、第9条或第10条的规定;11.1.2无故终止提供法律服务;11.1.3发生其他严重失职行为。11.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法律顾问费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2.12.投诉与考核12.1甲方可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乙方及其律师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及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12.2甲方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乙方,并有权对存在的问题向乙方投诉,乙方的投诉电话为:。13.13.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14.争议解决14.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5.1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6.16.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签署页载明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是双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17.17.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18.18.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规章制度清单序号规章制度名称发文单位备注咨询服务委托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项目概要12.工作进度13.咨询人员14.提交咨询成果25.合同价格26.双方的权利义务47.验收58.知识产权59.保密义务610.违约责任711.不可抗力812.合同变更或解除813.适用法律914.争议解决915.合同生效916.联系方式1017.份数1018.特别约定10咨询服务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承担咨询服务工作(以下简称“咨询项目”),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咨询服务内容1.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咨询成果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甲方要求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并提交咨询成果。1.4乙方应当为甲方就咨询成果内容的理解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以下免费服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服务期限与工作进度2.1乙方咨询服务期限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确定:方式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期限为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乙方应按以下工作进度开展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咨询人员3.1乙方主要咨询人员情况见《乙方咨询人员名单》(附件1),其中,项目负责人为。3.2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具体执行合同,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下的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签发咨询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文件。3.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与其他咨询人员。3.4甲方认为乙方咨询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合同下的咨询工作。3.5乙方承诺:项目负责人在离开乙方单位____年内(含本数),其他咨询人员离开乙方单位____年内(含本数),不从事与本咨询项目内容相同的咨询工作。乙方并应要求其咨询人员向甲方作出上述书面承诺,为履行上述承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咨询成果4.1乙方咨询成果的提交时间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工作进度执行。4.2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3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交付方式提交咨询成果。交付完成并不表示咨询成果已达到合同要求或通过甲方验收。咨询成果应包括纸质文件份(含原件份),可编辑电子文档1份。5.合同价格与支付5.1合同价格5.1.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该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发生的人工成本、管理费、利润、差旅费、食宿费及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所有义务所需的费用,具体价格构成见《分项价格表》(附件3)。若因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导致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合同价款按照新的税率执行,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5.1.2本合同价款仅限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咨询服务所用,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咨询服务以外的其他事项,否则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支付5.2.1甲方应以电汇□汇票□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2.2合同价款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支付:方式一:分期支付(1)本合同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预付款;(2)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咨询成果初稿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乙方咨询成果通过甲方验收(如需修改则在修改得到确认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部分的合同价款。方式二:。5.2.3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价款,但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6.双方的权利义务6.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1按合同约定获得咨询费用,并按甲方要求向提供咨询费用使用情况清单。6.1.2按合同约定完成咨询工作,保证咨询成果的客观性和时效性,并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6.1.3按工作进度向甲方通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咨询成果。6.1.4严格遵守适用于乙方的专业守则,以处理类似项目时应有的合理专业审慎态度开展咨询工作。6.1.5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6.1.6投入足够的人力及其他资源,保证按时完成咨询工作。6.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咨询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6.1.8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咨询费用的财务决算。6.1.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任何情况及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咨询费用、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6.1.10在进入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时,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1.11承担与开展咨询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6.1.12按照甲方的要求列席咨询成果评审会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咨询成果,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6.1.13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人员免费进行与咨询成果相关的培训及后续辅导,配合甲方开展咨询成果的应用工作。6.1.14及时答复甲方提出的与咨询项目有关的问题,并免费为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年内(含本数),免费向甲方提供与咨询成果有关的新的和/或改进的所有资料及信息。6.1.15。6.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2.1有权监督检查咨询费用使用情况,随时抽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与乙方沟通检查与抽查结果。6.2.2有权对乙方的咨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6.2.3负责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向乙方提供与咨询服务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6.2.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6.2.5负责组织咨询成果评审会议,包括确定评审专家。6.2.6协助甲方所属企业配合乙方工作,为项目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履行项目协助义务。6.2.7。7.验收7.1乙方完成咨询成果后,可向甲方申请验收。7.2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对乙方咨询成果进行验收:方式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验收申请后日内(含本数)组织验收小组对咨询成果进行评审,乙方项目负责人应甲方要求列席评审会议。咨询成果通过验收小组评审并签署书面验收意见视为通过甲方验收。验收小组对咨询成果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改,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修改后的咨询成果重新提交甲方组织评审,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度计划不予顺延。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8.知识产权8.1除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外,本合同下的咨询成果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单方所有。上述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申请权、版权(著作权)、研究成果署名权、奖项申报申请权、获得报酬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商誉等。8.2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8.3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8.4乙方在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8.5本条约定归甲方单独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乙方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约束其项目组成员的个人行为。8.6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9.保密义务9.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咨询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研究思路等)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以下称“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9.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人;9.1.2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9.1.3在咨询成果通过评审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所有从甲方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9.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保密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在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之日止。9.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10.违约责任10.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0.1.1乙方未按期完成咨询服务或未按期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咨询成果的,每逾期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取的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0.1.2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咨询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0.1.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咨询费用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0.1.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合理催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由于整改纠正造成交付进度延期的视同逾期交付,乙方按本合同10.1.1条承担违约责任。10.1.5乙方交付的咨询成果最终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0.1.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格%的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10.1.7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0.1.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视情节严重,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至%的违约金。10.1.9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支付合同价款,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10.1.10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10.1.11乙方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等)亦由乙方承担。10.1.12乙方因违约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10.2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11.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11.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1.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2.合同变更或解除12.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12.1.1合同订立的依据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12.1.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12.1.3由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制度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12.1.4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12.1.5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12.2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含本数)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除另有约定外,在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后,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后续合同价款。13.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争议解决14.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5.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6.联系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签署页载明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是双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17.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18.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mail:Email:附件1乙方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学历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分工传统媒体宣传合作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甲方:乙方:签订日期:签订地点:目录1.宣传合作内容12.合同价格13.稿件的确认和修改24.保密25.违约责任36.适用法律37.争议解决38.合同生效49.份数410.特别约定4传统媒体宣传合作合同甲方:乙方:鉴于甲、乙双方拟在媒体宣传方面进行合作,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宣传合作内容1.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发布甲方的宣传需求,具体安排如下:1.1.1媒体/刊物的名称:。1.1.2栏目/版位:。1.1.3时长/版面:。1.1.4颜色:(彩色或黑白)。1.1.5宣传内容:。1.1.6播放/刊登时间不迟于年月日。1.1.7其他:。1.1.8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保证甲方需求优先取得发布权。1.2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新,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完成更新工作。2.合同价格2.1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该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实施服务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履行本合同下其他所有义务所需的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外,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费用。具体价格构成见《分项价格表》(附件)。2.2甲方应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稿件的确认和修改3.1乙方正式发布宣传需求前,应由甲方应对其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设计、制作的宣传内容予以确认。3.2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宣传内容,乙方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处理。4.保密4.1乙方及其参与本合同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4.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以及其加工成果披露给任何第三人;4.1.2不得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以及其加工成果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4.1.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甲方要求时,及时将上述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和加工成果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甲方签订本《合作合同》的事实及信息予以披露或用于宣传,基于司法、行政执法行为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除外。4.3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相关商业秘密、文件资料和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保密信息已成为公开、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4.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4.5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5.违约责任5.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时,应就逾期部分金额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5.1.1乙方应当在收到付款后7日内,按照合同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应向甲方支付发票相应增值税税率的违约金。5.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新履行、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合同款违约金等违约责任。5.2.1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宣传刊误,乙方应负责对错误部分予以更正并承担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其他影响的,应负责予以消除或采取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经济、声誉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甲方可拒绝对已刊出的错误宣传内容支付费用。5.2.2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6.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争议解决7.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9.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10.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分项价格表序号项 目价格(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工程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目录1.质量检测项目及范围12.合同价格及支付13.估价变更原则24.双方的义务25.违约责任46.争议解决57.合同生效58.份数59.履约担保510.特别约定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质量检测项目及范围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1.4检测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2.合同价格及支付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质量检测费)为人民币(大写)(¥)(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格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具体构成见附件1。2.2支付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供履约担保,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结算金额的全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申请等结算支付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合同价款。(1)一般项目:采用总价承包的方式,按照一般项目内容阶段分别结算。合同生效后且一般项目子项经甲方验收通过后60天内一次性支付。(2)经常性项目1)试验检测项目:采用单价承包方式,按照试验检测完成量据实结算。乙方每季度首月日前(如工期剩余不足一个季度,乙方应在该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日前)将上季度的试验检测项目和试验检测数量报监理人审核,监理人审核无误后将签证的付款证书上报甲方,甲方审核同意后60天内支付每季度费用的95%;乙方应在本工程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发电并提交全部归档资料后提交付款申请报监理人审核,监理人审核无误后将签证的付款证书上报甲方,甲方审核同意后60天内支付剩余价款。相关违约金在季度支付试验检测费用中扣除。2)金属技术监督(金属试验检测):a)金属材料和焊接质量技术监督采用总价承包,根据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收到乙方的金属技术监督年度报告60日内,支付该项金属技术监督费用的25%,累计支付至75%止,待最后一台机组投产发电后60日内,支付剩余技术监督费用。b)安装阶段技术监督采用单价承包,按照检测项目完成量据实结算。乙方每季度首月日前(如工期剩余不足一个季度,乙方应在该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日前)将上季度的试验检测项目和试验检测数量,报监理人审核,并上报甲方审批后60日内完成支付。相关违约金在季度支付技术监督费时扣除。3.估价变更原则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检测试验项目,但有类似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检测试验项目,亦无类似项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4.双方的义务4.1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按照工程质量管理程序,结合单项工程进度,确认具备质量检测条件后,向乙方提交质量检测的书面申请(质量检测申报表)。(2)甲方负责质量检测的迎检工作,负责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运行检修等单位参加并配合质量检测活动,确保质量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3)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质量检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消缺、整改,直至满足有关规程、规范等的要求。(4)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质量检测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5)甲方及时向乙方通报与质量检测有关的工程建设情况。(6)甲方负责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配合乙方及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在现场开展服务工作。甲方有权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履行上述义务。4.2乙方义务(1)乙方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或其替代规范和工程质量检测大纲的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检测业务。(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大纲,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检测成果资料份并对其质量负责,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3)乙方应在检测活动开展前通知甲方和建设管理单位(如有),并确保不因质量检测工作的开展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4)乙方应在对受委托项目进行首检、各阶段检测和不定期巡检等质量检测后日内,提供相应阶段的质量检测报告。(5)对质量检测活动中查出的有关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以便及时处理。在有关问题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复查,并形成有关资料。(6)乙方应参加并配合工程验收和启动及达标投产、评优等后期评定工作。(7)在现场工作的乙方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8)乙方不得转包检测业务。(9)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或对甲方开展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在符合乙方内部合规要求且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根据审计需要,乙方应尽可能如实、完整、及时地提供与本合同签订和履行直接相关的资料,在乙方提供资料存在不同理解情况下,双方可进一步沟通协商。乙方迎审配合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纳入甲方对其开展的供应商评价。5.违约责任5.1乙方未能按期提交质量检测报告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违约金。5.2乙方提供的检测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达到甲方要求;否则,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由此发生的全部检测费用和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5.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施工项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检测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5.4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且乙方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合同价格为限。5.5乙方应支付和承担的所有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可以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和双方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应付价款)中扣除。5.6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5.7除上述约定外,双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5.8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但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总额累计以不超过合同价格的%为限。但是,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进行赔偿,且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合同价格为限。6.争议解决6.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8.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履约担保9.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格的10%。9.2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为由中国注册的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格式参考附件3《履约保函格式》),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或向具有保证保险经营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履约保证保险,该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应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履约保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格式。因执行本条款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3提交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28个工作日内提供。9.4履约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履约保函/保证保险在整个合同服务期满之前一直有效,履约保函/保证保险失效后,甲方将履约保函/保证保险退还给乙方。如因合同服务期延长或履约保函提前到期的,乙方应在履约保函/保证保险期限届满7日前提交新的履约保函/保证保险,因开具新的履约保函/保证保险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续保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10.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盖章) 3、安装后桌面上出现Adobe Acrobat9 Pro快捷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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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