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焦煤 主焦煤招标公告(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号
IY25090054BAAN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5-09-24T15: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9-25T15:30
采购商名称: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AB071375
一类焦煤(S1.3)
主焦煤+Ad%≤10.0,20≤Vdaf%≤25,St,d%≤1.3,G≥80,Y≥12,1.05≤Rran≤1.50,标准偏差≤0.13
10000.0
TON
2025-10-23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不定义不定义不定义
二、保证金额度:2000000.0元
三、商务条款:定价说明:湿公吨。 限价类别:定量、定价定量、定期、定价。 价格条款:FOB。 交货日期截止到【2025-10-23】。 交货日期确定依据:。 运输方式:江海运输。 收货人:马钢有限。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税率:13%,运输方式:江海运输,装运地:,目的地:马鞍山港,溢装比例:10%,短装比例:10%,交货方式说明:。 交货质量条件:。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5,(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0.1*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5,1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5,(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5)/0.1*7.5+1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1.3-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1*2.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5&&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0,(1.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1*1.5+7.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采购订单#合同单价。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0.1*9+3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0.1*6。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0.1*3。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3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5&&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0,(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5)÷1*2。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0,1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0,(80-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7.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12,(12-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1*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1&&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6,(66-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16+24。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6&&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8,(68-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8。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1,(61-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16+104。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3&&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8,(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3)÷0.01*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8&&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2,(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8)÷0.01*10+2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2,(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2)/0.01*20+4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0&&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5,(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0)÷1*1。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5&&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80,(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5)÷1*1.5+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80,(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80)÷1*2+12.5。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5-1.50(%)<92)&&((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0)||(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6(%)>0)),(92-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5-1.50(%))÷1*1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25,(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25)/0.5*1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20,(20-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0.5*1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1.50,(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1.5)/0.01*10。 物料名称:一类焦煤(S1.3),调整类别:单价调整,调整方式:-,调整方式描述: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1.05,(1.05-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0.01*10。
四、技术条款: 交货质量标准。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反射率,起始值≥1.05,截至值≤1.5。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反应后强度,起始值≥68,截至值≤100。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全水分,起始值≥0,截至值≤13。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起始值≥0,截至值≤0.13。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粒度<3mm,起始值≥0,截至值≤70。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5-1.50,起始值≥92,截至值≤100。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全硫,起始值≥0,截至值≤1.3。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胶质层厚度Y值,起始值≥15,截至值≤100。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粘结指数G值,起始值≥80,截至值≤999。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干基灰分,起始值≥0,截至值≤10。 一类焦煤(S1.3),质量标准:可燃基挥发分,起始值≥20,截至值≤25。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买方现有炼焦煤合格供应商或试用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 2、意向投标人(不是买方现有合格、试用炼焦煤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公司成立二年以上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煤炭业务。 (4)注册资金≥2000万元,煤炭经营时间大于等于2年。 3、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 4、详见附件《一类主焦煤(S1.3)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2025年9月供马钢基地一类焦煤(S1.3)公开竞价采购标书(3rd).docx
BAAN@IY25090054@1.00.pdf
宝钢股份马钢基地一类主焦煤(S1.3)公开竞价采购1、公开竞价项目介绍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14:00-2025年9月24日15:002、投标时间:2025年9月24日15:30-2025年9月25日15:303、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15:404、招标品种:一类主焦煤(低硫1.3%)5、招标数量:10000±10%吨。6、交货期:水运:资源备齐放置于交货港日期不晚于:2025年10月23日。交货日期确定依据:货物备齐后以办理装船手续时间为准;货物存放时间不超过2月。因资源未备妥影响生产,除后期不可以参与供应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卖方在报价时须注明交货地点、备货完成最晚时间及价格。未在马钢基地使用合格的新品种,报价为最低,并低于现有品种1%以上,且经基地根据当期新品种资源量平衡后确定可试供,首次采购量按1万吨左右,供方需保证供应质量。新品种若首次试供不合格,暂停3个月后可参与下次竞价(仍按新品种报价要求);两次试供不合格,则该品种不再给与竞价资格。7、价格方式:FOB。8、品种采购标准:品 种CSRAd,%St,d,%Vdaf,%GYmmRran%标准偏差粒度≤3mm比例一类焦煤(S1.3)≥68≤10≤1.320-25≥80≥151.05-1.50≤0.13≤709、质量奖惩条款:9.1、CSR:低于68,从68开始减价,66-68每单位减合同单价8元/吨,低于66每单位减合同单价12元/吨;低于61每单位减合同单价16元/吨。9.2、灰分:高于计价标准值(10%),10.5%≥干基灰分≥10.0%,灰份每增加0.1%,单价减合同价6元/吨;干基灰分>10.5%,每增0.1%,单价减合同价9元/吨;低于计价基准值的,每低0.1%,单价加合同价3元/吨;灰分最高加价30元/吨。9.3、硫分:9.3.1高于计价标准值(1.3%)的,每增0.1%,减单价5元/吨;高于计价标准值0.2%的以上的部分,每增加0.1%,减单价7.5元/吨;低于计价标准值0.3%以内的(含0.3%),每低0.1%,加单价2.5元/吨;低于计价标准值0.3%以上的(不含0.3%),每低0.1%,加单价1.5元/吨,硫分最高加15元/吨。9.4、G值:80-85不加不减;低于80,每低1个单位,减合同价7.5元/吨;高于标准值5个单位以上的,每高1个单位,加合同价2元/吨,G值加价最高10元/吨。9.5、Y值:15±3mm不加不减。低于标准值3mm以上的,每低1mm,减合同单价5元/吨。9.6、挥发分:在合同规定区间不加不扣;超出质量区间,每增(减)0.5%,扣合同价10元/吨。9.7、CSR:按40kg方型试验焦炉检测数据(堆密度0.73-0.78g/cm3),作为煤种分类评级参考。单船CSR低于当类品种强度规定10%以上,暂停询比价资格三个月整改。一年出现两次CSR低于当类品种强度规定10%以上,停止该品种采购。9.8、镜质组反射率平均值:按进厂后厂内检测数据,在合同规定区间不加不扣;超出质量区间每(高)低0.01%减合同价10元/吨。9.9、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主焦煤镜质组反射率在标准区间(1.05-1.50)比例≥92%。9.9.1主焦煤镜质组反射率在标准区间比例<92%,但全部在1.0-1.60区间的,不予考核;9.9.2焦煤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区间(1.05-1.50)比例<92%,且存在反射率区间<1.0或>1.60的,则标准区间(1.05-1.50)比例在92%基础上每低1%,扣单价10元/吨;9.10、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偏差: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偏差:高于标准值0.13%的,每高0.01%,减合同价5元/吨;高于0.18%的,每高0.01%,减合同价10元/吨;高于0.2%的,每高0.01%,减合同单价20元/吨。9.11、对煤岩考核的补充约定:对一类主焦煤,如进厂检测72>CSR≥68,且焦煤镜质组反射率在标准区间比例≥92%,或焦煤镜质组反射率在标准区间比例<92%但全部在1.0-1.60区间范围内的(补充),对煤岩相关质量奖惩条款(9.8、9.9、9.10三条)约定,合计考核最高不超过30元/吨;如进厂检测CSR≥72,且即焦煤镜质组反射率在标准区间比例≥92%,或焦煤镜质组反射率在标准区间比例<92%但全部在1.0-1.60区间范围内(补充),对煤岩相关质量奖惩条款(9.8、9.9、9.10三条)约定,合计考核不超过15元/吨。9.12对粒度≤3mm比例考核约定:高于标准值70%的,每高1%,扣单价1元/吨;高于75%的,每高1%,扣单价1.5元/吨;高于80%的,每高1%,扣单价2元/吨。9.13计价水:8%。9.14上表所用质量加扣条款均为含税价格。10、计量标准:第三方商检水尺数为准,货到后买方进行复检。如果双方计量差异率超过0.5%(含0.5%),双方协商解决。第三方商检由马钢委托。11、交货质量依据:(1)质量验收以第三方商检结果结算依据,货到后买方进行复检。第三方商检由马钢委托。(2)因质量问题买方要求退货的,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货物取回,卖方逾期取回的,按【4】元/吨·日向买方支付仓储费用,卖方自行承担货物毁损、遗失等责任且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费用。退货数量以买方收料单位确认的数量为准。(3)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责任事故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买方因此支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或赔偿费、行政处罚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4)质量允许偏差注:允许偏差是指不同实验室或不同试样之间可能存在的偏差。全水分:≤1%;干基灰分:≤15%时偏差为0.3%;15%~30%时偏差为0.5%;干基全硫:St,d≤1.50%时为0.15%、St,d>1.50%时为0.25%;可燃基挥发分:Vdaf<20.00%时为0.50%、20.00%≤Vdaf≤40.00%时为1.00%、Vdaf>40.00%时为1.50%;粘结指数G值:偏差为4;胶质层厚度Y值:偏差为3mm;小焦炉实验焦炭强度CSR:偏差为3%;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偏差为0.02%。12、验收标准及处理方法(1)卖方应按照环境贯标要求,提供符合买方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按买方的交货时间要求供货。(2)卖方必须按采购标准对所供货物进行检测化验,并及时向买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质保书。(3)卖方所交货物中不得夹带杂物,在买方厂内卸船作业或使用该批料的过程中发现卖方货物中带有杂物,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确认,并按照杂物混入情况从单价中扣除5元/吨,如因煤中杂物导致进厂设备损坏,买方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4)如有供应不足、断料情况出现,买方有权寻找第三方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5)买方随时可对卖方的生产现场及送交的货物进行抽检,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及严重质量问题,取消卖方的供应商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6)因质量问题买方要求退货的,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货物取回,卖方逾期取回的,按4元/吨/日向买方支付仓储费用,卖方自行承担货物毁损、遗失等责任且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费用。退货数量以买方收料单位确认的数量为准。13、结算方式及期限(1)付款方式:【6个月银行承兑】。(2)货到验收后凭结算通知单,以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3)支付条件: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款项后。(4)支付期限:货物进厂后30天内,具备支付条件后付款,如付款日为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完成支付。14、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供需双方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外部经济状况、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参与竞价单位出现重大变故等)而影响公开竞价业务时,买方保留提出重新公开竞价的权利。15、其他约定事项(1)双方约定,合同在双方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2)买方关注供应商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信息传递,致力于与供应商共建绿色供应链。(3)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如无书面变更要求,视同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末未执行完的合同量或超出合同量进行合同终止执行。(4)未尽事项,以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买方现有炼焦煤合格供应商或试用供应商直接获得投标人资格(暂停供应且未恢复的除外)。2、意向投标人(不是买方现有合格、试用炼焦煤供应商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3)公司成立二年以上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煤炭业务。(4)注册资金≥2000万元,煤炭经营时间大于等于2年。三、保证金1、缴纳:报名参加公开竞价采购的企业,需在欧贝平台东方付通缴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或通过线下转缴)。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确定中标人之后向欧贝平台申请释放保证金。中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转换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结束时买方退还(不计息),卖方违约时,买方通过欧贝平台东方付通扣除并划转给买方作为违约赔偿。2、处置(1)中标人在中标后2个工作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非不可抗力原因,交货期内未交货或部分交货造成合同兑现率<80%,扣除卖方50万元;因产品质量异议处理的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80%,扣除卖方100万元。四、中标人注意事项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买方要求和规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2、因中标人的原因合同兑现率若低于60%,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生产厂受政策性停产及买方生产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时,中标人不承担责任。4、中标人不能及时交付中标货物或中标人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行为的,将给予通报、暂停或长期停止其投标资格。5、所有因中标人原因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6、具体条款执行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7、此公告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定标原则1、报价为装港口平舱含税承兑价格,按整数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本次采取到卖方港口最低价(货价+运价)中标原则(渤海湾内港口运价一致;比照渤海湾内港口,日照港、董家口港、青岛港等运价-20元/吨。),买方设置拦标价,若报价仍一致则以报价时间早者优先(以欧贝平台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按照报价由低往高顺序询价。3、本次采购一类主焦煤(S1.3)10000吨,选择1家供应商中标;供应申报资源量低于10000吨的为无效报价。六、其他说明1、业务联系:赵经理152555017762、投诉方式:宝钢股份原料采购中心纪委黄晓燕电话:13564636169邮件:782075@baosteel.com一、交货品种、时间、数量、价格物料名称交货期数量(吨)一类焦煤(S1.3)10000.0(+10.0%-10.0%)1、合同数量为湿基,合同计价水为8%,扣水不补水。2、合同价:总单价为湿基含税平仓价(含商检费)。结算价格以发货日期执行价格为准,发货日期以水运运单日期为准。二、交货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风险转移1、交货期:本合同封面中所列合同有效起始日期—合同有效截止日期即为交货期,交货期以水运运单日期为准。2、运输方式:【水运】,运输由【买】方负责。3、发货地点:。4、交货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货后货损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5、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船舶到装港前5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卖方船舶信息。若装港时间超过3天,滞期费按逾期每天4元/吨计算,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卖买双方各承担一半(如遇封港、天气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滞期费,卖方不承担。因卖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装货而引起的滞期费全部由卖方承担)。船方及买方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由船方或买方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非船方及买方原因引起的的额外费用,由卖方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装港时间从船舶抵达装港内锚地时起算至装完货为止;若船舶是直靠码头的,则从靠妥码头时起算。按实际装载数量,滞期费和煤款一起一次结清。买方提供航次滞期费计算清单,并经卖方确认(滞期费确认附件:装卸时间事实记录)。交货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货后货损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三、交货质量标准物料名称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起始值(>=)质量标准截止值(<=)一类焦煤(S1.3)反射率1.0500001.500000一类焦煤(S1.3)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61.6000000.000000一类焦煤(S1.3)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0.0000000.000000一类焦煤(S1.3)反应后强度68.000000100.000000一类焦煤(S1.3)全水分0.00000013.000000一类焦煤(S1.3)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0000000.130000一类焦煤(S1.3)粒度<3mm0.00000070.000000一类焦煤(S1.3)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5-1.5092.000000100.000000一类焦煤(S1.3)全硫0.0000001.300000一类焦煤(S1.3)胶质层厚度Y值15.000000100.000000一类焦煤(S1.3)粘结指数G值80.000000999.000000一类焦煤(S1.3)干基灰分0.00000010.000000一类焦煤(S1.3)可燃基挥发分20.00000025.000000四、计量标准第三方商检为准,货到后买方进行复检,如果双方计量差异率超过0.5%(含0.5%),双方协商解决。五、付款方式、开票及结算1、付款方式:【6个月银行承兑】。2、货到验收后凭结算通知单,以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3、支付条件: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款项后。4、支付期限:应付账款账期【30】天,如付款日为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完成支付。5、发票(1)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卖方未按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虚假、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卖方应当履行相关协助义务。六、奖罚及拒收条款物料名称调整类别质量指标调整方式调整公式描述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td:全硫(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0.1*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td:全硫(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5时,调整单价15元/吨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td:全硫(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5)/0.1*7.5+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td:全硫(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3时,依据公式:(1.3-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1*2.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td:全硫(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5&&采购质量报告#全硫(%)<1.0时,依据公式:(1.0-采购质量报告#全硫(%))/0.1*1.5+7.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Mt:全水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时,依据公式:采购订单#合同单价-(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Mt:全水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8时,依据公式:(100-采购质量报告#全水分(%))/(100-8)*采购订单#合同单价-采购订单#合同单价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Ad:干基灰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0.1*9+3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Ad:干基灰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0.1*6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Ad:干基灰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10时,依据公式:(10-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0.1*3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Ad:干基灰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干基灰分(%)<9时,调整单价30元/吨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FELT_G:粘结指数G值(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5&&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0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5)/1*2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FELT_G:粘结指数G值(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90时,调整单价10元/吨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FELT_G:粘结指数G值(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80时,依据公式:(80-采购质量报告#粘结指数G值(%))/1*7.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PECTIN_Y:胶质层厚度Y值(单位:mm)当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12时,依据公式:(12-采购质量报告#胶质层厚度Y值(mm))/1*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CSR:反应后强度(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1&&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6时,依据公式:(66-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16+24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CSR:反应后强度(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6&&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8时,依据公式:(68-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8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CSR:反应后强度(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61时,依据公式:(61-采购质量报告#反应后强度(%))/1*16+104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σRmax: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3&&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8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3)/0.01*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σRmax: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8&&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2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18)/0.01*10+2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σRmax: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2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标准差(%)-0.2)/0.01*20+4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3:粒度<3mm(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0&&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0)/1*1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3:粒度<3mm(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5&&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80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75)/1*1.5+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S-3:粒度<3mm(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80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粒度<3mm(%)-80)/1*2+12.5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R1.05-1.50: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5-1.50(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5-1.50(%)<92)&&((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0)||(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6(%)>0))时,依据公式:(92-采购质量报告#镜质组反射率分布区间含量R1.05-1.50(%))/1*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VDAF:可燃基挥发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25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25)/0.5*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VDAF:可燃基挥发分(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20时,依据公式:(20-采购质量报告#可燃基挥发分)/0.5*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Rran:反射率(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1.50时,依据公式:(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1.5)/0.01*10进行单价调整一类焦煤(S1.3)单价调整Rran:反射率(单位:%)当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1.05时,依据公式:(1.05-采购质量报告#反射率)/0.01*10进行单价调整1、扣款为含税价、以合同值为基准,累计扣款直到当批价款扣完为止。2、质量验收以第三方商检结果结算依据,货到后买方进行复检,双方质量允许偏差:Ad≤15.00%时为0.30%、St,d≤1.50%时为0.15%、St,d>1.50%时为0.25%、Vdaf<20.00%时为0.50%、20.00%≤Vdaf≤40.00%时为1.00%、Vdaf>40.00%时为1.50%、G值4%、Y值3mm。超出时双方协商解决。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提供真实、准确的质量证明书。3、复验方式只允许备样复验;合格品及水分、粒度不允许复验。4、因质量问题买方要求退货的,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货物取回,卖方逾期取回的,按【4】元/吨/日向买方支付仓储费用,卖方自行承担货物毁损、遗失等责任且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费用。退货数量以买方收料单位确认的数量为准。5、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责任事故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买方因此支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或赔偿费、行政处罚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七、合同兑现不足的处理及拒收条款1、交货期内:(1)合同兑现率<【90】%时,所有到货量按总单价扣【100】元/吨(含税)结算;(2)合同兑现率>【110】%时,超出部分量按总单价扣【100】元/吨(含税)结算;合同兑现率=交货期内到货量(湿基)÷合同量×100%,退货不算到货量,逾期到货的买方有权拒收或计入下一周期合同(如有)的到货量。逾期到货计入下一周期合同的,逾期到货的到货量按两份合同中最低价进行结算。2、非不可抗力原因,交货期内未交货或部分交货造成合同兑现率<【80】%,扣除卖方【50】万元;因产品质量异议处理的原因,造成合同兑现率<【80】%,扣除卖方【100】万元;扣款可从卖方应收货款中扣除或另行支付。3、若卖方超发货物或货物中含有不同品种的货物或者夹杂物,一经发现,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确认,并按照杂物混入的情况从单价中扣除5元/吨,如因煤中杂物导致买方进厂设备损坏,买方再向卖方索赔所造成的直接损失。4、卖方不得有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等欺诈行为;如有,经买方确认的:卖方应按该批货款的【2】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买方实际验收数量×合同单价×倍数),违约金可从卖方应收货款中扣除或另行支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以补足损失。5、质量合格率<60%或者出现退货的,买方有权暂缓30个自然日支付本合同项下其他已交货部分的货款。八、不可抗拒外力当事人一方发生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暂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用传真等电讯工具将所发生的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灾害,②政府禁令、政策变化,③战争、罢工、暴乱等社会事件)九、通知与送达双方任何情况下均使用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单据、函件、仲裁(或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通知、传票、裁定、判决及相关材料等所有法律文件)等,通过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邮寄送达无论是否有效签收(如他人收、拒收、退回等)均视为有效送达。若联系方式出现变更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载明的方式送达仍为有效送达。十、保密本合同中涉及的合同数量、合同价格及品种质量指标均为买、卖双方需保密的信息,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其内容。各方及其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是持续性的,不因本合同的履行完毕而解除。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十一、知识产权卖方保证其所供产品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由于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由卖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生产经营损失、因此支付给权利人的赔偿费、行政处罚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的,卖方应予以赔偿。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的履约地为马鞍山市。如双方对合同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其他条款1、买方因生产或接卸困难等原因要求暂缓发运时,卖方应立即停发,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2、卖方发货后2日内将发货日期、船号、吨位等电告买方。3、双方签订的《规范商业行为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4、买卖双方签订《安全、消防、治安保卫、能源、环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本合同买方及时将本公司最新管理制度以书面形式(纸质、邮件、微信等)发卖方,卖方交付的货物、进入厂区的有关人员、车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议、买方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买方有权按照上述制度规定的考核标准对卖方进行考核,并从买方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5、卖方已知晓并遵守中国宝武集团《关于实行禁入管理的规定》,若有违反情形的,买方有权将其纳入禁入名单序列,实施不同期限的禁入。6、买方关注供应商在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节能降碳、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表现,双方应加强沟通与信息传递,致力于共建绿色供应链。7、其它根据业务情况需要,若有补充协议,则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8、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不得转让。双方合同也可通过欧贝-工业品供应链生态平台签订电子合同。(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可以使用电子签章的形式签署电子合同,视为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署行为。(2)如买卖双方使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订本合同,买卖双方的电子印鉴最后的落章时间即视为该合同的签订时间。9、如本合同有效期到期时,本合同项下仍有支付货款、赔付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则买卖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直至相关义务履行完毕。10、询比价公告和标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附件,须双方以签名盖章方式确认,买方有关管理规定须卖方签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规范商业行为协议书;(2)安全、消防、治安保卫、能源、环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协议;(3)中国宝武集团《关于实行禁入管理的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类焦煤 主焦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