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2025)
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1标段招标公告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
[公开招标]
[施工]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已由滑县交通运输局以滑交〔2025〕37号、滑交〔2025〕39号、滑交〔2025〕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乡村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2.2 项目编号:HJYGG[202509]044号
2.3 投资金额:施工标段:18199507.00元;监理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
2.3.1施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工程结算时提供9%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提供3%或者1%的增值税发票。安阳市以外中标企业在结算工程款时,提供在我县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完税凭证。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
2.3.2监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结算时提供6%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征收税率,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
2.4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其中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共计58.736公里,第1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我县农村公路21条,小计16.152公里,第2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我县农村公路32条,小计21.605公里,第3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我县农村公路27条,涵洞1道,小计20.979公里。
2.5 建设地点:滑县境内。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
第1标段: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2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计划工期:
第1标段:60日历天。
第2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第1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第2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标段资格要求:
3.1.1 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2 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
3.2 第2标段资格要求:
3.2.1 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均须显示该网页网址)。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hxggzy/)点击“CA注册”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手册详见登录页面的手册下载。注册完成后选择项目填写联系人信息后下载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8日23时59分前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ayzf的文件)。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以该文件为准。
4.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6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9时 00分,地点为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aytf)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滑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5.4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开启,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需在开标阶段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电话:13783850518、0372-8639868
地址:滑县中州大道中段、滑县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
联系人:蒲宝苹
电话:0371-53676668
监督人:滑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2-8778665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滑县中州大道中段、滑县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
电话:13783850518、0372-8639868
邮箱:hxncsbgs@163.com、hxtzyyb863986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
联系人:蒲宝苹
电话:0371-53676668
邮箱:henanhongxin666@163.com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滑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滑县文明路北段
联系人:王树鹏
电话:0372-8169119
邮箱:hxjtysjjjs@126.com
温馨提示:如需参加本项目投标,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页面招标文件仅供查看
附件信息
20250922施工招标文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pdf
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9第二卷----------------------------------------------------------90第六章图纸----------------------------------------------------91第三卷----------------------------------------------------------9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5第一卷第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已由滑县交通运输局以滑交〔2025〕37号、滑交〔2025〕39号、滑交〔2025〕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乡村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2.2项目编号:HJYGG[202509]044号2.3投资金额:施工标段:18199507.00元;监理标段:施工中标价的1%2.3.1施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工程结算时提供9%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提供3%或者1%的增值税发票。安阳市以外中标企业在结算工程款时,提供在我县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完税凭证。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2.3.2监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结算时提供6%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征收税率,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2.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其中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共计58.736公里,第1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我县农村公路21条,小计16.152公里,第2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我县农村公路32条,小计21.605公里,第3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我县农村公路27条,涵洞1道,小计20.979公里。2.5建设地点:滑县境内。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2.7招标范围:第1标段: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第2页第2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2.8计划工期:第1标段:60日历天。第2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9质量要求:第1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第2标段: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第1标段资格要求:3.1.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1.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3.2第2标段资格要求:3.2.1企业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2.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第3页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均须显示该网页网址)。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3.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投标资格外同时追究法律责任。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hxggzy/)点击“CA注册”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手册详见登录页面的手册下载。注册完成后选择项目填写联系人信息后下载文件。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28日23时59分前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1、格式为*.ayzf的文件)。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以该文件为准。4.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5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查看相关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4.6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4页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aytf)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滑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5.4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开启,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需在开标阶段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7.联系方式招标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电话:13783850518、0372-8639868地址:滑县中州大道中段、滑县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联系人:蒲宝苹电话:0371-53676668监督人:滑县交通运输局第5页联系电话:0372-8778665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招标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滑县中州大道中段、滑县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电话:13783850518、0372-8639868邮箱:hxncsbgs@163.com、hxtzyyb8639868@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联系人:蒲宝苹电话:0371-53676668邮箱:henanhongxin666@163.com(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监督部门:滑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滑县文明路北段联系人:王树鹏电话:0372-8169119邮箱:hxjtysjjjs@126.com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滑县农村公路事务中心、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滑县中州大道中段、滑县黄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联系人:李先生、陈先生电话:13783850518、0372-8639868邮箱:hxncsbgs@163.com、hxtzyyb8639868@163.com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联系人:蒲宝苹电话:0371-536766681.1.4项目名称滑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1.5建设地点滑县境内。1.2.1资金来源上级资金+乡村配套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含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1.3.4安全目标以预防为主,无重伤以上责任事故,轻伤率控制在2‰以下,无机械设备、行车事故,无火灾事故,作业环境达到卫生标准,不出现有害职工职业健康作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供潜在投标人查看,不另行通知,各投标人要随时浏览相关网站,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负。如澄清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可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1分包☑允许1.12响应和偏差重大偏差:不允许细微偏差:允许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答疑纪要(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2.2.2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内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3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发布2.3.1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形式: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内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按照最新税率计算3.2.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3.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小写:18199507.00元大写:壹仟捌佰壹拾玖万玖仟伍佰零柒元整注:(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工程结算时提供9%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提供3%或者1%的增值税发票。安阳市以外中标企业在结算工程款时,提供在我县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完税凭证。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费为控制价的1.5%。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若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补缴金额为300000元整。如果未及时缴纳或拒不补缴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1年内禁止其进入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同时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对于拒不补缴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用投标人单位的CA进行签章。(2)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都应用法定代表人的CA进行签章。若有委托代理人的,且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资料可上传已签署资料的扫描件(其他人员需要签署投标资料,无CA锁的可按此操作)。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由滑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派),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7.1定标方式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总价的10%(精确到元)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或银行转账或电汇履约保证金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前10是否采用☑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电子开标程序进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线准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需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词语定义11.2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按标段足额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1.3类似项目公路养护工程11.4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11.5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1.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7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请查看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开启,为保证解密开启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需在开标阶段、在管理员下达解密指令后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7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1.8付款方式按相关规定依法拨付,未尽事宜另行签署合同。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工程结算时提供9%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提供3%或者1%的增值税发票。安阳市以外中标企业在结算工程款时,提供在我县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完税凭证。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11.9农民工工资保证中标价的2%保证金形式:保函或银行转账或电汇投标企业需提交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11.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1.11监督单位滑县交通运输局11.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13中标候选人注意事项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所提供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3中标候选人注意事项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11.14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14页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页(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与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第16页(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第17页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金额要求:专业工程分包的工程量累计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调查表”,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第18页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3)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第19页(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20页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本项目招标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第21页(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等有关定额及技术规范。(3)交办公路〔2016〕66号《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2019年第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公告。(4)其他工程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和《关于发布河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豫交文〔2019〕27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计取。(5)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计入或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应该计入的全部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将被认为已综合考虑在施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3.2.6投标报价说明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除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材料准入条款:本工程主要施工材料,均需甲方、监理方等相关单位认可及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并有权责令其返工。3.2.7材料暂估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3.2.8人工费人工单价按定额当期调整系数执行,结算时不再调整人工单价。3.2.9措施项目费投标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所有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组织措施费投标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及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办理的工作费用,以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应采取的全部措施费用。(2)投标人施工临时设施等费用。第22页(3)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由投标人实施安装和管理,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根据施工场地周边情况确定施工用水用电搭接位置及线路,施工用水用电的搭接和安装架设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由投标人承担,施工用水用电部分应分别根据当地供水单位和供电单位收费价格核算由中标人结算。(4)材料及半成品的下车、堆放、仓储保管及二次搬运至安装地点等全部费用、施工范围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费、与周边单位、居民等其他工作产生的配合及协调管理费用。(5)投标人踏勘现场所涉及的一切工作和交通、安全等问题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报价中应考虑包含在报价中。(6)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等的费用。3.2.10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必须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如果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投保而受到损失时,中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中标后,以上费用包干使用,不再调整。3.2.11投标报价中应包含相关的风险费,风险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期间材料市场价格变化(除暂估价外);(2)停水、停电、雨天、高温天气等的影响;(3)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实施而采用的各种工程措施而增加的各种费用;(4)本工程从开工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期间的维护和成品、半成品保护费用;(5)当发包方认为有必要赶工时,承包人必须调整施工计划,增加人、机、料赶工,并不再索取任何费用;(6)除不可抗力因素的地震和战争外的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费用。3.2.12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第23页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公布的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生成,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第24页3.7.4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除格式内容外,投标人需要另行说明或增加相关内容的,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空格(下划线)处填写的内容,以及除格式内容外另行说明或增加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人在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空格(下划线)内容时,如确实没有信息填写的,可在空格中用“/”标识,也可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且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内容完整。(6)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标文件时,应反复核对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工程项目的相关报价。(7)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如需粘贴图片,应使用JPG格式文件。最终生成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各部分内容,所占磁盘空间必须小于200M。超出时,应对其中的图片分辨率进行调整,以免造成投标文件的无法生成,3.7.5电子投标文件的报送要求(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aytf格式)到“交易中心网站”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3)投标人因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第25页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确保系统内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成功。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操作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规范。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5.2开标程序按电子开标程序进行。第26页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第27页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6.3.3.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6.3.3.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相关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6.3.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6.3.3.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6.3.3.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3.3.6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6.3.3.7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6.3.3.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第28页6.3.3.9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6.3.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6.3.5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6.3.6评标结束后,除劳务费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定标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第29页附加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第30页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拟派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拟派项目经理自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在建工程、未完工程或新中标工程的,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变更为无在建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有在建项目,做无效标处理。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第32页”(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均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款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安全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2.2.1分值构成技术标:30商务标:50综合标:20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评标基准价=A×50%+B×50%2.A为最高投标限价3.B为在最高投标限价100%~95%(不含100%、含95%)之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4.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5.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100%~95%(不含100%、含95%)之间,则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5%。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1)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30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3分)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评委根据先进性、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3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或横道图)(3分)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或横道图):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质计划(3分)拟投入的主要物质计划: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3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3分)劳动力安排计划:评委根据合理性、可行性在1-3分之间打分,未提供不得分2.2.4(2)商务标(50分)投标报价(5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45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1%从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1%从基本分4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低于5%(不含5%)的,每再低1%,从5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2.2.4(3)综合标(20分)项目管理机构(7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齐全得7分(主要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每缺少1人扣1分(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2.4(3)综合标(20分)企业业绩(6分)2022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以上证明资料不可缺项,否则,该项不得分。承诺(7分)1.对招标人缺陷责任期内做出承诺(0-1分)2.缺陷责任期外做出承诺(0-1分)3.能做到在业主资金暂不到位时能连续施工承诺(0-2分)4.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0-2分)5.对项目管理机构做出承诺(0-1分)以上项目酌情赋分,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备注:1.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2.本办法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3.以上证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件(材料)扫描件,无需提供原件,但必须声明为真实证件(材料);评标结束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侯选人投标文件内提供的业绩及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经查实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交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并进行处罚。第35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第36页(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评标环节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预警信息的(如有一处雷同,均视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1.4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3.1.5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B;第37页(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应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时刻关注是否收到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答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5评标结果3.5.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分办法前附表规定计算投标得分,投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小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3.5.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接受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得在推荐的评标委员会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出具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评标报告。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第38页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评审为合理报价的投标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3.5.4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39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6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修正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本项增加第1.1.1.10项: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补充或修改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1.1.2.6监理人:(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本项增加第1.1.2.8目:1.1.2.8项目负责人: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10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1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增加第1.1.3.12、1.1.3.13目:第40页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1.1.6其他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8目: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它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第41页(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补遗书;(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6)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和目标承诺书;(12)根据承诺提供的详细人员、设备清单;(13)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约束双方。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方案、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为使1.6.1款所述的施工图方案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或现场具体地形或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或因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该部分工程的施工图方案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第42页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6.3图纸的修改本项细化为: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天(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6.4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7联络1.7.2来往函件送达的期限:(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9严禁贿赂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员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己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除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含发包人人员和监理人员)外,因承包人的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包人应负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因而本合同条款第22.1款的各项规定将随之适用。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约定为:2.3.1提供永久占地第43页(1)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令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青苗、树木、房屋建筑、管线设施等的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永久占地的征用以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均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并承担其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但是,由于监理人按第15.3款作出的变更而引起的超占除外。(2)如果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3)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因而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而导致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则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3.2提供临时占地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临时用地计划表》,中标后应在此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用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用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申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非主体和关键性工作;第44页(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12.3款、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日;(4)决定第11.3款、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令,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原合同价的%或累计变更超过了原总合同价的%(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中予以规定);(7)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因上述指令产生的合同价格的增加额。3.5商定或确定3.5.1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2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第45页(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无)、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进度支付款将转入承包人指定并经发包人批准的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2)除项目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经查实后,一律通报批评并责令承包人自行组织资金迅速偿还欠款,在必要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记入信用档案。(4)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负责人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工资支付情况。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报监理人备查。(5)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本款补充:(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通知监理人。担保金额在投标函附录中写明。履约担保应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或发包人事先同意的格式,由承包人在符合规定的银行开具(银第46页行级别在项目专用条款数据中说明),并保证其有效。保函的正本由发包人保存。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联合体的履约担保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其金额应达到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金额。4.3分包4.3.2项细化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3.3项至4.3.5项细化为:4.3.3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有专业分包计划,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3)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4)承包人应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及专业分包人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承担责任;(5)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6)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7)所有专业分包计划,专业分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协议)和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和单价须报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监理人审批专业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3.4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有劳务分包计划,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第47页(1)承包人可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必须由承包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工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施工作业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要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监理人备查;(2)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3)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或转包;(4)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人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所造成的后果负完全连带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4联合体本款增加第4.4.4项:4.4.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3项细化为: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投标文件(如承包人未按投标阶段对人员进行新增或更新,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所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本款增加第4.6.5项:4.6.5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如承包人未在投标阶段对人员进行新增或更新,则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监理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监理人有权要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监理人应考虑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细化为:第4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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