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嘉兴支队、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8号)《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21〕567号)规定,决定开展资金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
一、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
三、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
四、招标项目内容
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本期公款资金规模为人民币700万元,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排名顺序选择1家银行选择资金存放,存放期限为一年,具体分配如下:

账户名称
存款类型
金额(万元)
备注

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资金专户
一年定期
700
排名第一中标人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21〕567号)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嘉兴市本级设有经办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
(四)本项目只允许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其管辖行做为唯一投标人,其分支机构不能做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模块,在“竞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规定进行报名。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30:00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在线电子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政采云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30:00
(二)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在线开标/嘉兴市徽商大厦2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
九、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
(三)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1106号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方法:0573-820983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徽商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刘璐、朱鑫燕
联系方法:0573-88882505/88882506
联系邮箱:qszbjx@qszb.net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联系方法:0571-81110356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附件信息:

9.29PM+QSZBJX250088FFGK+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定稿】.doc245.3K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文件招标人: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招标需求第3章投标人须知第4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5章拟签订的协议文本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8号)《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21〕567号)规定,决定开展资金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一、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三、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四、招标项目内容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本期公款资金规模为人民币700万元,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排名顺序选择1家银行选择资金存放,存放期限为一年,具体分配如下:账户名称存款类型金额(万元)备注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资金专户一年定期700排名第一中标人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21〕567号)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在嘉兴市本级设有经办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四)本项目只允许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其管辖行做为唯一投标人,其分支机构不能做为投标人参加投标;(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报名(一)报名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银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模块,在“竞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规定进行报名。(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30:00(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在线电子投标。备注: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政采云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时间:2025年09月29日14:30:00(二)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在线开标/嘉兴市徽商大厦2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九、其他说明(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三)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1106号联系人:汪女士联系方法:0573-8209830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徽商大厦26楼项目联系人:刘璐、朱鑫燕联系方法:0573-88882505/88882506联系邮箱:qszbjx@qszb.net质疑联系人:周安琪联系方法: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本期公款资金规模为人民币700万元,按照本次招标结果排名顺序选择1家银行选择资金存放,存放期限为一年,具体分配如下:账户名称存款类型金额(万元)备注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资金专户一年定期700排名第一中标人二、服务要求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8号)《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嘉财预执〔2021〕56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资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选择适合的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银行。2.按中标利率对公款资金进行计息,定期存款到期时及时将本息打入存款人账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部分办理。3.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及时上门提供定期账单,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4.免收银行各项业务手续费。5.遇到需要提前支取的情况,在核对相应的材料后给予绿色通道快速处理,不得拖延。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服务内容明确承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章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7.允许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存单面值、提前支取部分或全部存款。8.公款存放中标人如未履行当期协议相关义务,本次及今后三年不准参加招标人公款存款的投标。9.日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存款相关服务;(2)及时上门提供定期账单,提供银行对账电子稿;(3)协助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手续等;(4)及时按中标利率对公款资金进行计息和偿付;(5)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6)如有开户,对账户的收支业务提供对账单上门服务。10.投标人须在中标后按项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存放金额和存放期限的,均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投标人不得做限制性规定,也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11.投标人中标后由存放单位按中标金额与中标人分别签定存款合同。资金按存款到期时间的顺序,根据中标结果分配给中标人。▲三、报价要求1.本次投标以央行基准利率为基数,填报的基点(BP)为投标报价,基点(BP)按现行利率政策规定范围填写。2.实际存款利率=存款基准利率+中标基点(BP),存款基准利率以实际公款存入日央行基准利率为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招标人: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2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人民币4000元。4投标文件份数: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提交代理机构纸质版一份。(密封邮寄,邮寄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与九曲路交叉口徽商大厦26楼求是招标,收件人:刘璐,联系电话:0573-88882505/88882506)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7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8签订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5.“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6.“公章”除特殊说明外系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中投标人的电子签章;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负责人,须有附有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的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人民币4000元。(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八)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银行,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拟签订的协议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会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资格文件(报名登记部分):(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格式自拟);(3)上一年度由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出具的综合评价证明材料(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除外)不;(4)投标人为市级管辖行的声明书(格式自拟)。2.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3.商务和技术文件:(1)投标函(2)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3)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声明书(5)廉政承诺书(6)服务承诺对照表(7)专人负责服务承诺(8)免收服务费用承诺(9)其他服务承诺(10)数据提供(二)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纸质投标文件:提交代理机构纸质版一份。邮寄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与九曲路交叉口徽商大厦26楼求是招标,收件人:刘璐,联系电话:0573-88882505/88882506。(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投标有效期▲1.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3)存款利率违反国家利率政策规定的。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二)开标程序1.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期间,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所有的开标流程按照政采云平台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操作流程进行开标程序。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报名时已进行资格审查的除外)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打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评分汇总,撰写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两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定标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2.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告知存款单位,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4.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授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六、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价格分10分、资信技术分90分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部分汇总得分,中标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利率水平、经营状况、经济贡献度、服务水平分值由高到低排序。以上均相同的则由现场专家组抽签决定先后排序。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价格分。价格分=利率水平资信技术分=经营状况+经济贡献度+服务水平。二、评标内容及标准指标指标明细分值评分说明利率水平(10分)利率水平10按照投标人基点(BP)报价评分。基点(BP)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得10分,相比最高投标基点(BP)每下降一个基点(BP)扣0.08分,扣至0分为止。经营状况指标(40分)拨备覆盖率指标5按照投标人上年度拨备覆盖率评分,得分标准:150%及以上,得5分;150%以下、120%及以上,与150%相比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减0.1分;120%以下,不得分。(数据由投标人提供)资本充足率指标5按照投标人上年度资本充足率评分,得分标准:10.5%及以上,得5分;10.5%以下,不得分;政策性银行资本充足率按5分计算。(数据由投标人提供)资产质量(不良贷款率)4按照投标人在嘉兴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进行评分。不良贷款率指标得分=不良贷款率季度得分*0.2+不良贷款率年度得分*0.8。不良贷款率季度得分按照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的上季度末全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赋分。得分标准:1.5%及以下得4分;1.5%以上、2.5%及以下得3分;2.5%以上不得分。不良贷款率年度得分按照投标人上年度全市本外币不良贷款率赋分。得分标准:1.5%及以下得4分;1.5%以上、2.5%及以下得3分;2.5%以上不得分。(数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提供)资产质量(不良贷款处置率)8按照投标人在嘉兴市本外币不良贷款处置率进行评分。不良贷款处置率指标得分=不良贷款处置率季度得分*0.2+不良贷款处置率年度得分*0.8。不良贷款处置率季度得分按照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的上季度末全市不良贷款处置率赋分。得分标准:70%以上得8分;70%及以下、50%以上的,得7分;50%及以下、40%以上的,得6分;40%及以下、30%以上的,得5分;30%及以下不得分。截至上季度末当年未新发生不良贷款的,不良贷款处置率得8分。不良贷款处置率年度得分按照投标人上年度全市不良贷款处置率赋分。得分标准:70%以上得8分;70%及以下、50%以上的,得7分;50%及以下、40%以上的,得6分;40%及以下、30%以上的,得5分;30%及以下不得分。上年度未新发生不良贷款的,不良贷款处置率得8分。(数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提供)运营能力(两项净收入总额)8按照投标人在嘉兴市本级的两项净收入[两项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总额进行评分。按照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的上季度末市本级两项净收入总额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运营能力(两项净收入增长率)2按照投标人在嘉兴市本级的两项净收入[两项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率进行评分。按照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的上季度末市本级两项净收入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05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内控水平8按照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上一年度对投标人综合评价结果进行评分。得分标准:综合评价为A级的,得8分;综合评价为B+、B、B-级的,分别得7、6、5分。(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经济贡献度指标(35分)纳税情况(纳税规模)8按照投标人上年度税收缴库额入库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以入库排名最高的为第一名,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35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数据由嘉兴市税务局提供)纳税情况(纳税增幅)2按照投标人上年度税收缴库额增幅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以增幅排名最高的银行为第一名,得2分;每递减一名减0.05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数据由嘉兴市税务局提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结果应用10按照上年度市本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的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以考核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15分;每递减一名减0.1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数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科创金融考评结果应用5按照上年度市本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创金融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以考核得分最高的为第一名,得5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数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贷款规模8按照投标人在嘉兴市级的本外币各项贷款截至投标截止日的上季度末余额情况进行评分。得分标准:以季末贷款余额最高银行为第一名,得8分;每递减一名减0.2分,减至0分为止。排名相同时,下一名跳跃排名计分。(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分行提供)存贷比例2按照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上季度末的嘉兴市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值(简称存贷比例)进行评分。得分标准:基准分1分,存贷比例高于50%的,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0.02分,最多加1分;存贷比例低于50%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02分,最多扣1分。(数据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提供)服务水平(15分)中标银行服务满意度评价指标5按照采购人“2024年度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合作银行满意度测评表”评价结果进行评分(测评内容含履约情况、日常金融服务及服务收费优惠情况等)。得分标准:“很满意”得5分、“满意”得3分、“基本满意”得1分、“不满意”得0分。上年度未合作银行,按“基本满意”赋分。(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提供)专人负责服务能力1承诺指定专人负责存款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账服务、结算服务、绿色通道、重大安全事项报告、上门服务(上门传递存款、银行回单、对账单等相关凭证),最高得1分。(由中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免收服务费用承诺3投标人承诺能提供全流程免费金融服务方案的,最高得3分;仅承诺免收各项服务费用的,最高得2分;收取部分业务手续费的,最高得1分;无业务手续费优惠服务的,不得分。(由中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其他服务承诺6投标人在合同期内给予采购人提供的支持或优惠政策(除第三点日常服务能力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效的承诺,每条得2分,最多6分。(由中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函)第五章拟签订的协议文本定期存款协议甲方(单位):乙方(银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存款评标结果,签订存款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自甲方收到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日起,按本次竞争性存款资金分配表,签订定期存款协议并完成划款和提供定期存款证实书。二、甲方应向乙方划拨存期存款资金(大写)元(¥元),存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利率按%执行,并根据存款到期情况逐步存入乙方指定的分支机构,乙方指定办理定期存款的分支机构为。三、乙方应于收到甲方划拨存款资金日,开具定期存款证实书。定期存款证实书至少应载明:存款单位全称、存款金额、存款期限、存款日期(记息起始日期)、利息率(年利率/月利率)、盖章,并且定期存款证实书必须为机器打印不得手写和涂改。四、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该存款到期信息,提醒甲方定期存款到期日;五、定期存款到期日,甲方持定期存款证实书等资料向乙方办理定期存款兑付手续,将存款本息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遇有双休日或节假日时顺延。六、协议履行期间,有证据证明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提前收回存款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一)未遵守廉政承诺或在资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输送行为的;(二)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恶化的;(三)监管评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四)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标行为的;(五)未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六)可能妨碍存款单位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况。七、甲方因急需使用资金而要求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双方协商处理。同时,明确商定利率及利息支付方式。八、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划拨给乙方的,应按未划拨资金额,以中标的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迟划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九、定期存款兑付日,乙方未将存款本息全额划回甲方原存款银行结算账户的或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该存款到期信息,而未通知,导致甲方延误兑付日的,均以中标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迟划回本息额及迟划回天数计算、支付违约金。兑付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的顺延情况除外。十、乙方应确保甲方定期存款在乙方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十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日起至定期存款兑付完毕日止。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银行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本行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和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乙方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甲方选择继续执行本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不超过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招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要求编制”外层包装(封签)(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招标人: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文件封面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招标人: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报价文件开标一览表招标人: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存款类型央行基准利率(年利率%)基点(BP)一年定期备注:1.基点(BP):1个基点等于0.01%。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资格文件(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格式自拟);(3)上一年度由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出具的综合评价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除外);(4)投标人为市级管辖行的声明书(格式自拟)。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致: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授权代表_____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致: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特此证明。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企业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粘贴处说明:1.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2.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致: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廉政承诺书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嘉财预执〔2021〕56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年第期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银行(公章)年月日。服务承诺对照表招标人: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招标项目编号:QSZBJX250088FFGK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要求12345678...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以下内容根据评分细则、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人负责服务承诺(根据评分标准对应提供)免收服务费用承诺(根据评分标准对应提供)其他服务承诺(根据评分标准对应提供)数据提供序号指标内容数据%1拨备覆盖率指标投标人上年度总行拨备覆盖率2资本充足率投标人上年度总行资本充足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款竞争性存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