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2025)
(2018)辽02破75号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破产案公开遴选危化品处置机构的公告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依法裁定受理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制药”)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完成对天宇制药遗留危化品处置工作,管理人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处理危化品基本情况
天宇制药为注册在大连市金州区后石的医药制造企业。根据人民法院相关判决,需处置遗留在大连彭园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内的氢氧化钠、盐酸、硫酸、磷酸、化学试剂、成品药、原料药、药用原料辅料等危险化学品(危化品种类、数量请报名单位自行实地勘察,具体种类、数量以现场实际移交为准,上述列示仅供参考)。
二、报名条件
报名单位必须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运输、处置前述危化品的资质与能力,运输资质中应包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中应包含《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3类。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报名单位应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2、相关资质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3、报价函(最终结算金额以合同单价和实际处置数量为准)。明确收费单价、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内容。报价函格式自拟。
4、承诺书,至少包括:
(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承诺在整个处置危化品述程中,自行提供运输、处置危化品的设备、人员,并自行负责资产安全及人员安全;
(3) 承诺在提交处置方案确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达到法定无害化标准;
(4)承诺在整个处置过程中不对大连彭园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他资产造成损害,若造成损失的由报名单位承担责任;
(5)承诺自行与当地危化品处理单位、公安环保部门等进行对接,确保处置程序合法合规,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责任均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5、处置方案(需明确具体处置方案、工作时间以及安全应急预案)。
四、报名单位的选定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报名单位的资质、处理危化品种类、报价、业绩、人员配置等事项综合选定处置机构。
五、特别说明
1、报名单位无论是否中选,或管理人决定停止招募的,为竞选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家费、差旅费、打印费、人工费等)均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2、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3、报名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中选的竞选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4、本次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晓军 15541178018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24层。
大连天宇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