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招标公告(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江市精神病医院)2025)
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25-09-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9-23 06:00:00至2025-09-30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10-14 14:00: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1008号丰瑞酒店B区201室丽江政采云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
¥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雨倩、杨韵琪、杨依冉、凡星、叶勇
项目联系电话
齐应林、阮云川、李杰、李星星 0871-68100544
采购单位
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共和村委会套筒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8-5162223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齐应林、阮云川、李杰、李星星 0871-68100544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4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JZC2025-G1-00793-YNZZ-0562
项目名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99
最高限价(万元):99
采购需求:采购多导睡眠监测仪2台、虚拟现实系统1套、全自动儿童及成人韦氏智力评估系统1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工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1)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9-23 06:00至2025-09-3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 -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4 14: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1008号丰瑞酒店B区201室丽江政采云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1标段:保证金金额:99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网银、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14 14:00 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共和村委会套筒村
联系方式:0888-516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方式:齐应林、阮云川、李杰、李星星 0871-681005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雨倩、杨韵琪、杨依冉、凡星、叶勇
电 话:齐应林、阮云川、李杰、李星星 0871-68100544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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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5.9.22定稿.docx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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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JZC2025-G1-00793-YNZZ-0562招标文件采购人: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招标文件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五、公告期限4六、其他补充事宜5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14(四)投标17(五)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17(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8(七)中标结果21(八)质疑投诉22(九)其他事项23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4一、合同条款前附表24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3一、资格证明文件部分34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明材料34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5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6★承诺书37★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38二、报价文件部分39★2.1开标一览表39★2.2投标分项明细表40三、技术商务文件部分41★技术规格偏离表41投标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43其它技术资料44★商务条款偏离表45其它商务资料46★承诺函47必不可少的专用工具报价表48备品备件、易损件表49其它报价资料50中小企业声明函5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55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56★投标函57★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5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5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60第五章采购需求61一、采购需求一览表62二、采购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项目参数62三、交货及安装要求(商务要求)72四、功能或目标要求(商务要求)72五、产品和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商务要求)72六、包装要求及验收(设备检验考核)标准(商务要求)72第六章资格审查61资格审查前附表74一、资格审查74二、资格审查报告74第七章评标方法75一、评标方法前附表75二、评标办法正文79(一)评标方法79(二)评审标准79(三)评标程序79(四)其他8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LJZC2025-G1-00793-YNZZ-05621.2项目名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3预算金额:99.00万元1.4最高限价:99.00万元1.5采购需求:标段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是核心产品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1否多导睡眠监测仪2台是220000.002否虚拟现实系统1套否460000.003否全自动儿童及成人韦氏智力评估系统1套否90000.00注:(1)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3)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招标文件明确不接受进口产品,而投标人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1.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产品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中标人交付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交货时间与生产日期间隔不超过六个月。1.8交付(或实施)地点: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金山院区。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投标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投标人须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2.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工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2.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3.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3.3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zzhw.html(壹证通客服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政采云),CA申领后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3.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4.2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丽江政采云开评标室(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1008号丰瑞酒店B区201号),供应商无需到达开启地点,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6.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共和村委会套筒村联系方式:0888-516222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联系方式:0871-68100544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雨倩、杨韵琪、杨依冉、凡星、叶勇、齐应林、阮云川、李杰、李星星电话:0871-6810054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采购人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1.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JZC2025-G1-00793-YNZZ-05622.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3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1是否接受联合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1现场考察☑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6.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10.1询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3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1.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8.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按规定金额、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至: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昆明南亚支行账户:30205378093942投标保证金金额:玖仟玖佰元整(小写:9900.00元)保证金缴纳说明:(1)网银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的,缴款回单或电子凭证即为缴纳凭证;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持有效凭证(纸质原件)至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联系人:赵咏春 联系方式:0871-6310470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9.4投标文件盖章及签署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名或签章处逐一签名或签章,要求盖章处盖投标人公章。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等电子件。★20.1投标报价(1)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标的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统一交货包干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配套货物、备品备件、随机必需的辅助专用工具、运杂费、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费、其他费用(与甲方HIS系统对接产生的接口费用和甲方人员到院外进行本项目相关培训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说明:1)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投标人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采购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专用工具的价格。2)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指定项目交货(安装)地点。按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特别要求的保险费等。3)技术服务费用包括: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3)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填报完全,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分项价格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费用。由于投标人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5)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6.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6.5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6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33.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交纳形式:成交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递交。履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36.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的货物标准下浮20%向中标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7.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有:单位名称: 。37.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37.3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招标文件中引用某一投标人的技术规格或要求,只是为了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范围的技术规格,未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意思,投标人所投内容的技术标准可优于或相当于此采购范围的技术要求。(3)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37.4其他补充内容1.投标人在关联标书环节时须将整本投标文件电子版(含封面,如有)的标书关联至“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并签字盖章。2.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3.为保障项目合同备案顺利进行,投标人在办理政采云账号的时候,应尽量办理正式账号。二、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如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交付(或实施)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联合体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4.1.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4.1.2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协议,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联合协议。联合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1.3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中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协议中各自承担的工作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中有同类资质并根据联合协议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4.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5.现场考察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5.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理。5.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基本情况,仅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潜在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召开开标前答疑会。7.费用承担7.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编制依据8.1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9.招标文件的组成9.1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资格审查第七章评标方法9.2根据本章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招标文件询问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0.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10.3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投标人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投标文件。1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后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需求和商务技术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2.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13.语言文字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等形式的电子文件。15.2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6.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6.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编写。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活动。因未完成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19.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9.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照片等)、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4投标文件盖章及签署: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投标报价和报价货币20.1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已经包含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于投标人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4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是全新的,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5报价货币:人民币。(四)投标21.投标文件的加密21.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投标文件。2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22.投标文件的提交2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签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五)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24.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24.1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24.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4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会在政采云系统显示,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审阶段。24.5开标程序: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4.6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24.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6.3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4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6.6评标过程的保密26.6.1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6.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2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8.报价修正原则28.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9.投标无效2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9.3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七)中标结果30.中标人的确定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0.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2.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2.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2.6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3.履约保证金3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质疑投诉34.质疑3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34.2招标文件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3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4.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5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4.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3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4.8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同询问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35.投诉35.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事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6.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付费方应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或在中标人接受“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1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参考格式,以最终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一、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产品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中标人交付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交货时间与生产日期间隔不超过六个月。三★交付(或实施)地点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金山院区。四★交货方式安装调试完成。五★付款方式合同款项支付:项目招标完成,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功能性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 60 日历天内支付剩余70%的合同价款。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付款日期顺延。六质保期设备整机原厂质保至少 2年,质保期以功能性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整机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届满,乙方按实际成本收取维修费。软硬件升级支持周期不少于3年。七★验收标准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清点设备配置,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测试合格;设备经功能性验收,经甲方使用部门确认后出具验收单。2.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号:甲方: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乙方:根据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项目内容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单价(元)总价(元)小写(元)¥ 总价(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配套货物、备品备件、随机必需的辅助专用工具、运杂费、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费、其他费用(与甲方HIS系统对接产生的接口费用和甲方人员到院外进行本项目相关培训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的总和。二、技术规范和要求乙方中标设备设施,必须遵照相关技术规范生产制造,并须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主要设备执行标准为行业标准。三、交货时间及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不超过15个日历日,将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完成安装调试工作。1.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2.甲方收货地点: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金山院区。3.货物运输至甲方验收合格期间产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四、验收及验收标准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清点设备配置,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方初步测试合格;设备经功能性验收,经甲方使用部门确认后出具验收单。2.产品包装材料归甲方所有。五、产品要求(一)品质标准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须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或合格证明的货物;进口产品还应具有中国有关部门的完备手续,如报关单据、商检报告等;提供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要求;保证货物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范标准;提供的货物和组成的系统符合磋商文件承诺和本合同规定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随机配件、维修工具及所有资料。3.产品使用过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无条件退/换货。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与所提供该产品技术资料标准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二)质保要求1.设备整机原厂质保至少2年,质保期以功能性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设备整机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届满,乙方按实际成本收取维修费。软硬件升级支持周期不少于3年。2.设备或其配件若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按“三包”规定执行,若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优于“三包”规定的,按本合同约定执行。3.质保范围包括整机设备及其附件、软件、配套设备、随机赠品,以及所有软件系统等等。4.整机终身维修及免费校准。5.乙方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三)售后服务1.乙方承诺厂家在云南省内有直接售后服务机构,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全天24小时的售后服务,并在甲方要求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2.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技术支持电话:【】,联系人:【】3.乙方应按时进行常规巡检,并提供每季度1次的原厂工程师常规巡检,保证设备处于较好性能状态。4.如乙方所提供产品技术升级,乙方或/和设备制造商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及时为甲方提供产品优化或升级服务。5.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须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非原厂产品。(四)故障响应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后,须立即作出服务响应,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24小时不能排除故障须提供解决办法:提供备用设备保障,以确保甲方医疗工作正常开展。(五)配套设备要求六、合同价款结算(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以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金,共计元整(¥:元)。(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设备验收完成且无异议后,经双方确认后设备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并无异议后,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三)合同款项合同款项支付:项目招标完成,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功能性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发票后60日历天内支付剩余70%的合同价款。因乙方未能按时提交等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发票后,甲方付款日期顺延。(四)付款申请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需乙方主动向甲方提供相关付款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发票等),甲方经审查有关付款材料无误完成付款审批流程后方能支付乙方。(五)乙方收款账户名称:账户银行:账户银行账号:七、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技术协助,时间周期18个月,一周5次;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必须熟练掌握:等相应设备的全部技术培训、流程的使用、操作及保养、维修等。若甲方的工作人员反映对培训内容及实操仍有疑问,乙方有义务在工作时间予以积极回应。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工作。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2、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3、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九、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乙方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赔偿不能按期交付使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他人人身伤害、财产、行政罚款等损失的,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被害人及甲方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甲方因此遭受处罚的,有权向乙方追偿。3.乙方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包括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法律纠纷及诉讼,如有上述问题出现,乙方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甲方相应一切损失。4.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5.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不全面履行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6.乙方不履行培训及售后服务义务的,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责任。7.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责任。8.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应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责任。9.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所用到的试剂耗材均为开放型,如违反此项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10.乙方承诺免费开放所供设备与医院信息系统的接口。(二)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经乙方催告后15天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未支付款项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三)其他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3.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若有不正当经营或商业行贿行为,或无故不遵守协议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5.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效力不同,合同自终止之日甲乙双方除违约责任外对该合同不再承担履行义务,但终止前已合法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撤回。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通知和送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因纠纷产生诉讼,乙方同意以下方式供甲方或法院通知和送达,以下述任一方式(专人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短信送达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送达均为有效送达。乙方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乙方规模:乙方注册地区:乙方是否中小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乙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准确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的通信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正式签收确认后,变更方为有效。如因本合同中乙方的通信地址或电话等不准确,或者发生变更后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甲方,造成任何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等未能实际送达乙方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等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乙方,未能实际送达的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就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附件:配置清单(乙方自拟)。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格式中标记了★号的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号的格式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等形式的电子文件。5.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其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无效。一、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明材料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投标人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此部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资料(至少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投标人须提供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③投标人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1.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1.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后)。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后)。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类型为工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为10%,满足条件的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3.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1.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格式见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见后)。★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4)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上述承诺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我方郑重声明如下:1.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的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和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情况: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名称对本单位的控股(出资)比例(%)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直接下级控股/管理单位名称本单位控股(出资)比例(%)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3、属于同一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的其他兄弟单位情况:其他兄弟单位名称同一直接上级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对该单位控股(出资)比例(%)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地址……注:如实填写上述表格中内容,若无控股/管理单位/自然人控股股东/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则在上述表格中填写“无”。二、报价文件部分★2.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元,含税)小写:大写:交货期交付(或实施)地点投标保证金(形式及金额)注:因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上述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人填写的内容应与电子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填写内容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电子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填写内容为准。★2.2投标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项目)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商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报价(元)合价(元)备注1多导睡眠监测仪2台2虚拟现实系统1套3全自动儿童及成人韦氏智力评估系统1套投标总报价(元,含税)填表说明: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产品(项目)名称”,按顺序逐项报价并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不得删除或修改本表要求填报的内容,否则评委可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本表填报报价应当包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报价”要求的所有报价。3、投标人所投产品除强制节能外货物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请在“备注”栏中标明,并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通知,投标人所投产品认定为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商务文件部分★技术规格偏离表请按实际响应内容,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产品“一、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注:1.序号应对应在第五章《采购需求》——产品“一、采购需求(技术要求)”中的序号。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真实参数及功能填报本表,不得复制粘贴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若出现投标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不符,可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典型案例上报财政主管部门。3.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彩页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以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无技术支持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若出现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彩页资料等技术证明文件中,同一技术参数或指标互相矛盾,视为该项技术参数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表格中“偏离”一列,投标人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文件响应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文件应答情况”一列中写明投标产品实际的技术参数。5.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投标产品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一栏中。投标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彩页资料(采购需求中有标注的以标注要求为准)。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产品特点自行提供,以证明其产品具体配置情况及技术指标响应的真实性。未提供上述资料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若出现制造商公开发布的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彩页资料等技术证明文件中,同一技术参数或指标互相矛盾,视为该项技术参数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商务条款偏离表请对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前附表(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交付(或实施)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标准)、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等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格填写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表格中只需填写有“偏离”部分,“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2、“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3、勾选示例:其它商务资料以下内容根据项目商务部分评分内容进行编制:(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综合实力、资信状况、企业文化、企业团队素质等内容,格式自拟)(2)制造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内容自拟)(3)交货及安装方案;(格式内容自拟)(4)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内容自拟)同时按照后文要求填写《承诺函》(6)培训方案;(格式内容自拟)(7)质保期;(格式内容自拟)(8)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承诺函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甲方发出故障通知后小时内作出响应,小时内派原厂认证合格专业工程师到达甲方进行现场维修,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在天内保证修复,若在天内不能修复的,免费无条件提供相同型号设备给甲方使用,待原设备修复正常使用后换回。同时,保证甲方购买时软件为最新版本,已有软件乙方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乙方对甲方无条件开放维护密码;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设备实行每个月定期随访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供天的设备现场例行免费培训,直至使用人员及工程师能完全掌握使用方法,独立完成操作为止。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必不可少的专用工具报价表(如有)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材质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生产厂家/品牌备注:此表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编制,如有则单列,此报价含在总报价中,若无专用工具则此表可不提供。备品备件、易损件表(如有)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在今后的售后服务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下表中所列的优惠条件提供中标产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和型号材质数量单位单价(元)优惠比例实际投标单价是否已含在总报价中 % % %设备验收开始使用后至质保期结束前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已计入投标总价中。上述优惠比例及实际投标单价可以沿用到质保期满以后的备品备件更换中,也可以根据以后的市场价按上述优惠比例进行下调,本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元)。特此承诺!备注:此表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编制,若无备品备件则此表可不提供。其它报价资料(1)质保期结束之后对所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支持费用(该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报价材料。(此部分格式、内容自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不符合或不享受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无需填写及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逐一填写,不得缺漏;并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③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④温馨提示: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信息。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⑤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及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在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者 (制造商)规格型号证书编号注:1、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节能产品(“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必须按上述规定格式逐项填写。2、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机构须为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等形式的电子文件)。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序号产品名称生产者 (制造商)规格型号证书编号注:1、若所投产品为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保产品,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机构须为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认证机构名录内单位)(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等形式的电子文件)。2、此表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编制,若无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则此表可不提供。★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实施和完成本项目。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政府采购合同,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交货或服务,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6、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电话: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注: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视为不响应该条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2.本章各项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规格、技术条款和性能要求的产品(服务)投标。3.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4.投标人应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涉及到采购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5.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采购需求一览表标段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产品(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是核心产品备注11否多导睡眠监测仪2台是2否虚拟现实系统1套否3否全自动儿童及成人韦氏智力评估系统1套否二、采购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项目参数(一)多导睡眠监测仪参数1硬件系统1.1满足科室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断与治疗的临床和科研教学需要,产品注册证需明确为“多导睡眠呼吸监测仪”类产品。▲1.2通道数≥58导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3可监测信号:脑电(≥10导联,6导波形)、心电(3导联)、下颌肌电(2导联)、眼电(2导联)、腿动(4导联)、体位、呼吸机输出参数(14导联)、备用电极(7导联)、CPAP压力监测、舒张压、收缩压、独立热敏式口鼻气流、独立压力式鼻气流、血氧饱和度、脉率、脉搏波、体积描记式胸部呼吸运动、体积描记式腹部呼吸运动、压力式鼾声、非内置的独立麦克风式鼾声传感器、音频、视频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4共模抑制比≥80dB,输入阻抗≥10MΩ,采样频率≥2000HZ,实际存储率≥500HZ(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5采样精度≥24bit(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6整机便携式设计,主机、采集盒可佩戴于患者身上使用;主机≤150克,内置存储卡。(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7主机采用两节AA电池或镍氢充电电池供电,避免专用充电电池长期使用带来的容量降低,影响监测时长问题。1.8采集盒采用模块化插拔设计,具备不少于28个国际标准高频信号导联线孔位,所有孔位可自定义导联点位。(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9高频信号导联线采用非集成导联线的统一标准插口,便于发生损坏后的单个维修更换配件,降低维修成本。1.10具备两种监测方式,可用于传统的睡眠监测室进行床旁监测,所有数据有线传输至电脑并实时显示和存储避免无线电干扰,也可用于移动式监测,所有数据无线传输至平板电脑并实时显示,可满足不同的临床需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11支持有线与无线(蓝牙、SD卡、WiFi)数据传输,无线WIFI组件为选配件,内置高速SD存储卡和电脑硬盘同时记录,双重备份,并可实现信号中断恢复后连续记录,保证数据安全。(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12SD卡存储空间达到上限后无需手动删除内存,设备可自动循环覆盖最早的记录数据,减轻临床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软件系统★2.1分析软件集成数据共享和分级诊疗平台,实现监测数据上、下级双向无线传输的教学目的;平台免费开放账号。(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及承诺函)▲2.2具备专用APP通过蓝牙与iPad相连接实现信号的实时无线传输,实现了更加人性化的人机交互方式,可以避免受限于计算机、显示器等床旁设备,医护人员可在门外通过平板电脑查看患者实时动态波形。(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3具有人性化通道状态提醒功能,在APP中可显示所有导联连接是否存在异常,并通过图形标注对应点位位置,帮助临床更为高效的进行导联安装及检查。(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4连接导联时可在床旁通过iPad移动终端APP实时显示阻抗数值大小显示,并通过颜色展示阻抗大小,无需对讲功能,减少人力成本。(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5用户可自定义选择智能APP需要显示波形信号,并可在软件中快速查看所有通道的实时波形,实时波形显示页面共分为6个页面。每个页面可显示6个波形,共可显示36个实时波形信号,更加方便地获取病人的实时睡眠状况。(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6PC分析软件符合AASM标准,可实现睡眠呼吸监测,多发小睡实验、分夜睡眠数据等多层次应用。(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7分析软件具有全中文操作界面,可生成全中文分析报告,方便临床进行报告分析及制定治疗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8同时具备AHI和RDI(包括AHI、RERA和气流受限等不确定呼吸事件)指标。(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9高频信号(如:EEG,ECG,EMG,EOG)与低频信号(如血氧、鼻气流、体位、腿动等)可自定义信号采样率并同屏显示,便于医生直观的进行睡眠分析。(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0可对不同信号自定义设置高通滤波、低通滤波、工作频率,帮助临床滤除噪声干扰,获取更加准确的信号。(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1配有高性能电极和呼吸努力度传感器,胸、腹传感器采用体积描记式传感器,能准确监测胸腹运动的细小变化。(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2软件可以色标标记睡眠各期纺锤波Spindles,K复合波,Delta波,REM期的反相眼球运动等,医生可自由定义分析标准为医生进行睡眠分析提供帮助。(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3专业PSG多导睡眠采集分析软件包括:睡眠分期、微觉醒事件、周期性腿动、呼吸事件、心律失常、ST段、心率变异性、氧减事件、心血管事件、睡眠微结构、体位、鼾声事件等事件分析,可全面地掌握病人整晚夜间睡眠状况。(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4自定义腿动事件分析设置包括:灵敏度、单次腿动最短持续时间、单次腿动最长持续时间、PLMS最短时间间隔、PLMS最长时间间隔和PLMS所含最少腿动次数,全面帮助临床进行腿动事件分析。(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5ECG专业心电分析功能,可完成心电数据统计及分析,包含QRS复合波的分类、心率失常的检测和分类、呼吸暂停和低通气发生时的心率失常事件统计、ST段和正常R-R间期趋势图、心率变异性分析等,可自定义设置心电事件分析包含:心动过速阈值、心动过缓阈值、宽复合波心电过速阈值、窄复合波心电过速阈值的参数,为临床全面准确分析心电事件提供重要依据。(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6可生成夜间血压趋势图,并出具舒张压、收缩压的报告,包括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7可自定义标记事件标签及颜色,便于临床观察及分析。(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8分析软件内置远程无线呼吸机压力滴定界面,标配全模式滴定呼吸机,同时具备CPAP、AutoCPAP、S、AutoS、T、S/T模式和目标潮气量功能。(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9通过wifi连接电脑,并同时控制11个以上的呼吸机参数(CPAP、IPAP、EPAP、ISENSE、ESENSE、RiseTime、RR、E\I、Timin/Timax、VT、leak),并在采集软件中实时显示3个呼吸机波形变化,通过潮气量、吸气时间、触发灵敏度等高级设置,可轻松应对睡眠呼吸暂停及其他复杂重叠病人的压力滴定治疗。(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20可帮助临床进行多发小睡实验(MSLT),方便临床掌握病人夜间觉醒状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21采集时病人发生异常情况,如血氧过低、脉率异常等可声光报警,临床可及时获取病人在监测时的突发情况。(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22可自由定义患者报告,包括报告语言、样式、不同事件分析、趋势图、抬头等,方便临床进行睡眠报告解读分析。(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23配套软件基于Windows平台,具备EDF数据传输包、可生产PDF报告文件和WORD报告文件,报告内容可根据临床要求自定义编辑。(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24监测软件的云平台功能可实现上级医院账号对应多家下级医院账号,满足分级诊疗需要。上级医院可获取下级医院主动传输的睡眠监测原始数据波形,并在加以分析后将分析结果会传给对应的下级医院,满足院间分级诊疗需要。通过云平台传输的数据可保存在电脑本地,也可在云端服务器保存半年,便于回顾总结。(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二)虚拟现实系统参数功能说明:1.1通过VR设备提供虚拟现实场景给患者视觉和听觉刺激,配合虚拟场景和VR设备产生触觉刺激,通过刺激患者的视觉、听觉及触觉达到大脑兴奋或抑制功能的平衡,由专业心理治疗人员引导在虚拟场景中进行暴露脱敏的治疗。▲1.2若注册证中明确包含“心理康复”、“干预训练“、“训练治疗”或“暴露”等符合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的文字表述。(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3注册证中明确该产品可以在“心理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使用(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二、心理康复训练软件参数与功能要求▲2.1产品应支持通过虚拟现实(VR)设备,为患者提供视觉、听觉协同的虚拟现实康复训练场景,辅助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干预。(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1提供针对恐高、幽闭恐惧、广场恐惧3组由治疗师协同的虚拟现实心理康复训练任务,包含对应干预所需的多种任务流程场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2 提供草原、湖畔森林、水下、海岛、城市5种环境下春夏秋冬4个季节共计不少于50种组合可供患者自我进行康复训练的心理放松练习虚拟现实场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3提供肌肉放松、身体扫描、负面情绪消3组认知行为康复训练任务及配套的虚拟现实场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1.4提供1组针对青少年的正念康复训练任务,包含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场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2产品须具备对VR设备的远程管理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音量调节, 电量状态显示,训练任务远程投送与结束控制,任务内容控制与环境调节,实时画面同步显示与监控,异常情况下一键中止训练的紧急控制机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3产品应具有训练记录与康复数据回顾性查看,包括场景名称、训练时长、截图、患者信息等,并可用于康复随访或科研分析。(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4系统有用户登录界面,支持用户名账号,密码登入。(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5病人管理列表功能:可新建和管理病人档案,可录入病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码。支持输入手机号搜索,可快速找到列表中的病人,可支持快速建档。(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6软件列表页面:有VR应用资源的封面图、VR应用名称、应用启动入口、受训者信息、使用说明。(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7启动后进入中性场景,完成操作教学后进入治疗场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8WEB端治疗记录管理:需凭账号密码登录后方可使用。呈现内容包括软件名称、康复管理模块、系统管理。康复管理模块中可查询患者训练记录,支持姓名、性别、年龄的模糊搜索。(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9详情报告页面:可进入详情报告页面,展示治疗使用的应用与其标签和病人信息,通过训练截图形式反映治疗中的用户表现,有详细的治疗进程(例如,训练时长、具体场景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三、三、技术架构及安全措施:3.13.1产品软件应采用 Unity 或 Unreal Engine( UE) 引擎开发 ,具备高保真渲染与实时交互性能。(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2▲3.2产品后台数据管理应符合通过国家对于医疗健康数据管理的要求(如《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或支持硬件加密/加密锁启动机制,确保医疗数据和患者隐私安全。(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四、四、虚拟现实心理健康训练 VR 场景库(提供技术支持资料)4.14.1场景库应包含不少于3种以上的训练任务模块,每模块不少于3个独立场景,具备分级适应机制和场景参数可调控性:所有训练场景应支持声音引导音频可调(语音+ 自然环境声)、患者行为截图记录与场景停留时间记录;(提供技术支持资料)VR端场景应具备教学引导流程,在主治疗任务开始前通过中性场景完成操作熟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4.2▲4.2产品应具备训练数据信息平台,包含训练日志、训练量化数据等信息。(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五、五、硬件参数:5.15.1交互式虚拟现实VR头显 pico4 Ultra及控制手柄分辨率 :≥ 双目4320x4320, 1200 PPI视场角: 105° ;刷新率 : 90Hz处理器: 高通骁龙X2内存 : 12GB RAM, LPDDR5存储器 : UFS3.1 256GB电池 : 5700mAh体感控制器无线连接,可支持100小时续航,内置红外传感器,6轴传感器, 1G振动量线性振动马达;支持全程无线连接操作 ,包括管理 ,数据传输 ,远程实施画面监控以及互动训练;可实现用户与外界的听觉、视觉封闭, 引导用户进入虚拟治疗场景并实现同步人机交互训练动作捕捉、信息传递。5.25.2虚拟现实系统管理端屏幕 :分辨率1920*1080处理器: Intel 12代I7系列以上显卡: NVIDIA RTX 4060或同级别及以上硬盘: 1T SSD及以上; 内存: ≥32G传输: 千兆网卡,WI FI2.4G & 5G,BLE4.2接口: USB3.0, HDMI系统:win115.35.3移动工作台可移动支持放置键盘鼠标收纳设备六六其他要求▲6.1▲6.1投标方需承诺提供全套产品部署、调试与培训支持,并能提供医院采购的案例证明材料。▲6.2▲6.2提供不低于2年产品质保期及远程技术支持响应服务;软硬件升级支持周期不少于3年。(三)全自动儿童及成人韦氏智力评估系统参数3.1全自动韦氏成人智力评估系统技术参数系统主要功能序号名称内容要求说明1智力评估功能可量化人的总体智力,可评估理性思考,行为表现,有效处理环境问题等能力。(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多维度评估可评测被试者的逻辑推理、数学能力、词汇量、图形推理等能力。(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系统版本系统分为成人版本,根据国内情况分为城市版和农村版(提供技术支持资料)4数字化管理测验数据数字化管理,数据可备份、下载、删除,增加数据安全性(提供技术支持资料)5自动计分与报告从原始分数到量表分数,全部由软件自动完成,简化IQ计算过程,并能根据评分结果自动计算得分及生成报告(提供技术支持资料)▲6全自动化软件测验操作软件化(无需工具箱),将测验中重做、免做、限时、中断等测验规则全自动化,自动出报告,自动分析结果(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系统具体功能1适用年龄成人版:16-65周岁以上人群,(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系统常模系统具有农村和城市两套常模,根据用户情况自动匹配用户常模数据类型,保证测试精准度(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标准化流程系统具备标准化测试流程,按测试步骤进行智力评估,例如知识常识、领悟理解、算数统计、数字广度、逻辑推理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4自动统计功能从原始分到量表分、从量表分到IQ分以及简式版的公式计算等完全由软件自动完成(提供技术支持资料)5用户档案管理系统整合用户档案,可以自动生成对应测试者的档案资料、智力测验的结果等实现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6自定义设置功能系统支持全面系统设置功能,支持管理员自定义用户参数,自定义修改报告内容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7语音导读功能系统支持全程标准普通话语音导读功能,降低主试者工作强度,让被试者更容易理解测试题题意,降低主观偏差(提供技术支持资料)8先易后难原则系统遵循先易后难原则,测验过程中自动根据测试者年龄自动调整和更改测验顺序,实现智能化测试(提供技术支持资料)9实时记录评分系统实时呈现测验项目、评分参考,对测试者回答进行记录,现场评分等,具备测试中间可随时停止,续做功能(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0用户使用界面系统测验界面以图形文字等形式体现,被测者只需点击对应的图片即可完成选择(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1智能智残结果评定根据国家最新智残评定标准自动划分智残等级;(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2数据报告中心测评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综合测试报告,包括粗分、量表分、年龄量表分、VP差异对比表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3系统安装支持支持一键快速安装,无需其他任何数据库和服务器配置,装完即可使用,远程升级,远程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4系统支持平台系统支持运行平台:普通台式机、笔记本电脑、触摸互动一体机等,支持WIN10以上系列版本(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5资质证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2全自动韦氏儿童智力评估系统系统主要功能序号名称内容要求说明1智力评估功能可量化人的总体智力,可评估理性思考,行为表现,有效处理环境问题等能力(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多维度评估可评测被试者的逻辑推理、数学能力、词汇量、图形推理等能力(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系统版本系统分为儿童版本,根据国内情况分为城市版和农村版(提供技术支持资料)4数字化管理测验数据数字化管理,数据可备份、下载、删除,增加数据安全性(提供技术支持资料)5自动计分与报告从原始分数到量表分数,全部由软件自动完成,简化IQ计算过程,并能根据评分结果自动计算得分及生成报告(提供技术支持资料)▲6全自动化软件测验操作软件化(无需工具箱),将测验中重做、免做、限时、中断等测验规则全自动化,自动出报告,自动分析结果(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系统具体功能1适用年龄儿童版:6-16周岁以上人群,(提供技术支持资料)2系统常模系统具有农村和城市两套常模,根据用户情况自动匹配用户常模数据类型,保证测试精准度(提供技术支持资料)3标准化流程系统具备标准化测试流程,按测试步骤进行智力评估,例如知识常识、领悟理解、算数统计、数字广度、逻辑推理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4自动统计功能从原始分到量表分、从量表分到IQ分以及简式版的公式计算等完全由软件自动完成(提供技术支持资料)5用户档案管理系统整合用户档案,可以自动生成对应测试者的档案资料、智力测验的结果等实现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6自定义设置功能系统支持权全面系统设置功能,支持管理员自定义用户参数,自定义修改报告内容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7语音导读功能系统支持全程标准普通话语音导读功能,降低主试者工作强度,让被试者更容易理解测试题题意,降低主观偏差(提供技术支持资料)8先易后难原则系统遵循先易后难原则,测验过程中自动根据测试者年龄自动调整和更改测验顺序,实现智能化测试(提供技术支持资料)9实时记录评分系统实时呈现测验项目、评分参考,对测试者回答进行记录,现场评分等,具备测试中间可随时停止,续做功能(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0用户使用界面系统测验界面以图形文字等形式体现,被测者只需点击对应的图片即可完成选择(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1智能智残结果评定根据国家最新智残评定标准自动划分智残等级;(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2数据报告中心测评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综合测试报告,包括粗分、量表分、年龄量表分、VP差异对比表等(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3系统安装支持支持一键快速安装,无需其他任何数据库和服务器配置,装完即可使用,远程升级,远程服务14系统支持平台系统支持运行平台:普通台式机、笔记本电脑、触摸互动一体机等,支持WIN10以上系列版本(提供技术支持资料)15资质证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注:技术参数中标注“★”为实质性条件,须进行逐条响应,未提供进行响应,或提供的响应内容未包含全部内容的视为不满足实质性条件,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技术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须提供公开发布的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为投标产品界面图片或投标产品公开发布的宣传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标注的以标注要求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对应参数的进行扣分。未标注“★”或“▲”的为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的将按评标办法规定给予扣分。三、交货及安装要求(商务要求)(一)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之日止。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将产品交付到甲方指定地点,中标人交付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交货时间与生产日期间隔不超过六个月。同时提供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二)交货(安装调试)地点: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金山院区。(三)交货方式和要求:落地交货。四、功能或目标要求(商务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建设云南省高标准、高水平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院,改善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环境,改善医院医疗诊断设施,提高医院诊疗水平。(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五、产品和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商务要求)(一)产品要求: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二)产品质保期要求:设备整机原厂质保至少2年,质保期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对设备整机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届满,中标人按实际成本收取维修费。软硬件升级支持周期不少于3年。(三)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天24小时的售后服务,并在甲方要求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四)培训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技术协助,时间周期12个月;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必须熟练掌握: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相应设备的全部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授权相应资格、流程的使用、操作及保养、维修等。若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反映对培训内容及实操仍有疑问,中标人有义务在工作时间予以积极回应。六、包装要求及验收(设备检验考核)标准(商务要求)(一)设备验收: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清点设备配置,中标人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初步测试合格,设备运行三个月后,进行功能性验收,要求软件使用稳定、流畅以及功能完善,经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后出具验收单。(二)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附注: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多导睡眠监测仪工业-制造业虚拟现实系统工业-制造业全自动儿童及成人韦氏智力评估系统工业-制造业第六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附表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规定,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的查询结果进行审查。3.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二、资格审查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第七章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1符合性审查标准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1项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名或签章的地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或签章;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及其他文件内容中标注★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提供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详细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30分;技术部分F2:50分;商务部分F3:20分。3)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30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即:F1=[C/(B1,B2,…,Bn)]×30说明:C为评标基准价,即实质性要求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注:1)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2)若本次采购范围内所有标的物均由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请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方可获得价格扣除;3)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提供的所有标的物均为小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针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投标人仅能获得一种政策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5)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50分)1)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评审(满分50分)评标委员会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综合打分:1)标注“▲”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共有20条,本项分值共计35.4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标注“▲”重要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扣1.77分;2)未标注“★”及“▲”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共有73条,本项分值共计14.6分,投标产品每出现一项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扣0.2分。注:1)技术指标的响应评审参考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为准(若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对技术支持资料有特定要求的以招标文件为准,若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无特定技术支持资料要求的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内的规定),否则不予认可。2)设备技术指标中以“序号1.序号2.序号1.1……”分别各视为1项技术指标(除标题外下属功能参数每一条为1项),各项技术指标中包含的具体指标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则视为该项技术指标不满足招标要求。5)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20分)1)节能、环保产品评审评分(满分1分)投标产品有一项及以上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0.5分;投标产品有一项及以上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0.5分。若货物为除强制节能产品(强制节能产品详见招标公告或采购需求)以外的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2)交货及安装方案评审评分(满分3分)第一个档次(3分):交货进度计划及安装方案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完整、具体详尽、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的;第二个档次(2分):交货进度计划及安装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基本完整、安排基本合理的;第三个档次(1分):交货进度计划及安装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排不合理的;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交货及安装方案的。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评分(满分2分)第一个档次(2分):质量管理体系完整,质量承诺内容描述详细、合理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好;第二个档次(1分):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质量承诺内容描述一般,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较差或有重大缺陷、错漏;第三个档次(0分):未提出货物质量保证及承诺。4)售后服务方案评审评分(满分2分)第一个档次(2分):售后维护技术人员及备品备件库配备全面,售后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内容完整具体,故障响应时间及时、保障措施全面、可行,有巡检维护计划且巡检内容及周期合理、可行,并有较好的应急方案;第二个档次(1分):售后维护技术人员及备品备件库配备基本完整,有售后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内容但不具体,故障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基本可行,有巡检维护计划且基本可行,应急方案基本可行;第三个档次(0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5)培训方案评审评分(满分2分)第一个档次(2分):培训内容完整、培训方式多样、培训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第二个档次(1分):培训内容不完整、培训方式单一、培训课程安排不合理的;第三个档次(0分):投标人未提供培训方案的。6)质保期评审评分(满分10分)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个别设备有特殊要求的以设备标注为准)的得4分,每增加1年质保期的加2分,加至10分为止。二、评标办法正文(一)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2]69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评审标准1.符合性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3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详细评审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二、评审标准”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汇总F1、F2、F3得分即为评标总得分。2.2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3.评标结果3.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推荐(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核心产品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均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四)其他1.关于中小企业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7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按国家最新政策文件及采购文件约定执行。1.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10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关于监狱企业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睡眠及心理门诊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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