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招标公告(曲靖市公安局2025)
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5-09-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9-24 06:00:00至2025-09-30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10-11 08: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曲靖开标室
预算金额
¥135.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利华
项目联系电话
15924722211
采购单位
曲靖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麒麟区翠峰东路27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3393238
代理机构名称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9247222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1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5-C3-01299-WHZB-0100
项目名称: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35.92
最高限价(万元):135.92
采购需求: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 主要包括建设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数据模型、民意小程序、数智监督APP等应用。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24 06:00至2025-09-3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2.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1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10-11 08: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曲靖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3.响应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 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 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公安局
地址:麒麟区翠峰东路273号
联系方式:0874-3393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
联系方式:15924722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利华
电 话:1592472221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docx
2025-09-23
下载
管理编号:旺招字QJ2501218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旺和招标WANGHEBIDDING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WH-530300-2025-0277-0101采购人:曲靖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91.总则92.竞争性磋商文件113.响应文件134.投标145.开标146.评标167.合同授予188.重新采购189.纪律和监督1810.质疑与投诉19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3一、总则23二、资格审查25三、符合性审查26四、详细评审27五、评审报告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34合同条款前附表34第五章采购需求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6一、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68二、投标函69三、分项报价表70四、服务要求偏离表71五、商务条款偏离表72六、技术方案73七、类似服务经验74八、资格证明文件7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民事责任能力)7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77(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77(二)授权委托书78资格条件承诺函79九、其他材料80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的提供)81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提供)8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8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8: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WH-530300-2025-0277-0101项目名称: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价(最高限价)含税:¥135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项目内容: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主要包括建设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数据模型、民意小程序、数智监督APP等应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服务地点:曲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投入本项目的产品质量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产品。服务要求:项目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提供不少3年的系统维护服务;并保证软件在使用期内正常运行。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23:59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下载。①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②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8:30时(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8: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3.响应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则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响应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以发布公告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靖市公安局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273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874-33932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联系方式:0874-32181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利华电话:159247222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曲靖市公安局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273号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874-339323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联 系 人:樊利华/吴海燕/马绒丽联系方式:0874-3218199/159247222111.1.4项目名称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项目内容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 主要包括建设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数据模型、民意小程序、数智监督APP等应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1.3.3服务地点曲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1.4.1(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时间(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财政部94号令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规定上传的电子修改、补充文件;按磋商小组要求递交的合格的书面澄清、补正文件。3.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允许,……。3.7.3★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采用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注:1、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并逐页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8:30时(北京时间)前需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1.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4.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8:30时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标服务费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19000.00元。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供应商有权提出听证程序的罚款额度)等行政处罚。10.2预算价(最高限价)含税预算价(最高限价)含税□不设最高限价■设最高限价,¥1359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10.3“暗标”评审技术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10.4样品是否要求提交样品■不要求要求,……。10.5述标或演示是否要求述标或演示□不要求■要求:(一)演示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演示时间:每家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演示的内容不予认定,演示前不预留准备时间,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 (三)演示流程:①按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进行演示;②各供应商在2025年10月11日8:30时前携带演示设备和演示视频[演示方式采用视频并配音解说进行实现(文件格式MP4),演示视频请用U盘存储,演示结束后U盘交代理机构保存]在演示地址等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通知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超时1个小时未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演示;③演示的人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同时应不超过2人;④演示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携带;⑤演示环境由供应商自行搭建,演示现场只提供投影仪、供电、展台设备;⑥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能力进行演示。10.6成交公告采购人将成交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0.7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采用的第三方知识产权,由供应商自行办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与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10.8重新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报财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变更采购方式。10.9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采购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10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曲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依法实施的监督。10.11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采购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2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关于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关于证明材料要求的说明证明材料须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被认定或不能被完全认定,如有虚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1.3.1本次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除采购人另行通知,供应商自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踏勘。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各项要求,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2.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答复所有文件获取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2.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4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澄清内容。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及时查看修改内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一览表(初次报价)(2)投标函(3)分项报价表(4)服务要求偏离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技术方案(7)类似服务经验(8)资格证明文件(9)其他材料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款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3.2.2供应商须就“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2.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供应商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成本费、人员工资、标准附件、技术服务费、质保期内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验收合格所需的各种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3.2.4投标报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3.4磋商保证金3.4.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5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投标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1.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5.开标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5.3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5.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磋商的,视同认可磋商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5.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5.6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开标。主持人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开标会议结束。6.评标6.1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4确定成交供应商6.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6.4.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由磋商小组在事先得到采购人授权下从“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中确定成交供应商。6.4.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6.4.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6.4.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6.4.6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6.4.7成交无效情形6.4.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磋商采购过程中私下与采购人进行协商、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4.9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4)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4.10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由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成交无效。成交无效的,将依照本磋商文件规定从其他成交供应商或者成交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依照本磋商文件重新进行磋商。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3招标代理服务费7.3.1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2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7.4履约担保7.4.1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质疑与投诉1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0.3质疑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0.3.1质疑人是参与被质疑采购项目磋商的供应商;10.3.2质疑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10.7条的规定,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齐全;10.4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10.4.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4.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4.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4.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0.5.1质疑人已经参与了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报价或评审活动,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视为质疑已经超过有效期,属于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内容的询问、要求澄清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提出,即10.2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10.5.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10.5.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0.5.4质疑书为传真或复印件的;10.5.5所提交材料没有以《质疑函》命名的;10.5.6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质疑书加盖合同专用章的;10.5.7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10.5.8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10.5.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10.6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10.6.1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10.6.2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10.6.3质疑已经处理并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又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10.6.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10.7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8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樊利华15924722211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10.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人的投诉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10.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10.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4]214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2.评审、磋商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磋商过程和结果。3.评审、磋商过程中,采购人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磋商工作在保密情况下进行。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审慎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则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执行。6.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则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执行。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3.无效响应情形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的,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5)磋商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6)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的;(7)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4.串通磋商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5.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止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废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二、资格审查1、只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行符合性审查。2、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7)项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或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符合性审查1.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及磋商。2.符合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审查供应商是否与资格性审查合格的名单一致;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3)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致性,审查并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4)磋商报价的正确性。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响应文件没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签章和加盖电子公章首次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明确首次报价的;磋商报价磋商报价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预算价(最高限价)的;违法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文件载明的合同履行期限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服务要求及标准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技术标准的;权利义务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增加采购人或减少供应商责任和义务,增加供应商或减少采购人权利的内容)。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确认磋商小组对其磋商报价算数错误的修正的;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条款的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四、详细评审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分别独立评分,然后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乘以权重后相加出总得分,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公式:供应商的综合得分B=F1+F2+F3磋商报价(最终报价)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F2:满分65分。商务部分F3:满分25分。2、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F1(满分10分)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后供应商确定的最终报价。成本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10(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技术部分F2(满分65分)系统功能模块及服务要求响应性评审(满分1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功能模块及服务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评分:系统功能模块及服务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16分。标注“▲”的系统功能模块为重要功能,有1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3分,有3项及3项以上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此项不得分。未标注“▲”的系统功能模块及服务要求;有1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2分,有5项及5项以上负偏离或漏项的此项不得分;注:有瞒报或虚报的,一经证实,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中标后采购人对软件的功能模块响应情况进行验证,若虚假应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满分15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项目实施内容、②项目实施目标、③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④项目实施流程及计划安排、⑤项目实施团队、⑥项目实施保障措施”6项内容,以上6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5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2.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5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系统设计方案(满分12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系统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系统整体架构设计、②系统功能设计、③界面设计、④应用系统建设设计方案、⑤系统安全设计、⑥系统设计计划”6项内容,以上6项内容在“完整性、先进性、稳定性、专业性、实用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2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2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4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功能演示(满分16分)演示内容:1风险研判2防控措施3考评模型4综合画像评审说明:演示讲解以上4项基本功能且满足采购需求每项4分,满分16分。未演示或演示内容不符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演示要求: (一)进行系统演示,演示功能点要求能展开操作。(二)演示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一期D106号(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演示时间:每家供应商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超时演示的内容不予认定,演示前不预留准备时间,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 (四)演示流程:①按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演示;②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演示设备通过系统实操的方式演示,根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通知供应商进行现场演示,超时1个小时未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演示;③演示的人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同时应不超过2人;④演示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携带;⑤演示环境由供应商自行搭建,演示现场只提供投影仪、供电、展台设备;⑥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能力进行演示。应急保障方案(满分6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应急保障需求分析、②应急响应程序、③应急处理预案、④应急响应措施”4项内容,以上4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6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1.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3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3商务部分F3(满分25分)培训方案及保障措施评审(满分9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培训方式、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计划、④培训课件、⑤培训能力、⑥保障措施”6项内容,以上6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专业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9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1.5分,有1个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3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售后服务方案(满分12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评分,在“①售后服务机构、②售后服务内容、③售后服务方式及流程、④运维服务方案、⑤响应时间及到现场时间、⑥保障措施”6项内容,以上6项内容在“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5个方面,以上内容没有缺陷的得满分12分,有1项内容缺失扣2分,有1方面内容存在缺陷的扣0.4分。注:缺陷是指:①针对性不足: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匹配、不符合项目特点、不适用于本项目或与本项目采购要求不相符、套用其他行业或项目内容;②过于简略:内容过于简单而不能对采购需求做出足够响应;③错误:文字表述、技术描述、引用、图表制作有明显错误;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没有可行性等;任意一种情形。项目负责人要求(满分4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服务项目经验(需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4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4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1.1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2.1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1.2.2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2.3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监狱企业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统分原则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审评分分值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的总和为供应商得分;统计评审分值时,不得去掉最高、最低的打分;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和价格评审得分之和。4、推荐顺序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价格部分得分高优先、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服务指标高优先,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为成交价。6、评审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五、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评审报告应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服务地点:曲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系统上线并试运行30天正常使用后,经验收合格30天内按照结算审计意见支付合同价款。注: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等额发票,如因发票开具不及时造成付款延迟的,由乙方负责。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曲靖市公安局乙方: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供应商全称)根据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二、合同主要内容1.项目报价明细表软件名称版本软件开发商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合计:(小写:)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四、维护和售后服务1.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为甲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1)软件维护服务:合同价中包含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软件维护服务;(3)软件升级服务:合同价中包含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软件升级服务;(4)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价中包含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的技术咨询服务;2.维护期从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之日起计算。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验收,不延长保修期。3.维护期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按乙方标准执行。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工作(包括与乙方的协调沟通,对乙方提供的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要求,配备人员对现场安装调试进行监管控制,对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承诺书要求的内容,有权提出修改和完善)。2.负责提供项目软件及产品、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包括水电的供给),协助乙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享有乙方提供的该项目有关服务及咨询权利。(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配备具有按照约定开展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设备、技术等工作条件,能解决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及技术问题或其他事项,保证工作质量,并完整提供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成果的背景资料、知识和技能。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及附件中注明的技术指标和要求。3.不得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以及本合同产生的成果擅自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方。4.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后续售后服务。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系统上线,试运行30天系统能正常运行后;由乙方提供竣工报告(报告中需包含功能性测试报告和安全性测试报告)到交付地点进行验收。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组织专家对软件的品牌、型号、功能模块、数量及质量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出具签署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3.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软件的品牌、型号、功能、数量、或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双方代表应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该报告将作为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维护、修理、升级或补充的有效证据。在此期间,甲方可选择自己管理乙方所交付的软件或是通知乙方进行管理。若由甲方管理,非因甲方故意或是重大过失导致软件毁坏的,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4.如果甲方在收到软件的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向乙方提出关于软件的品牌、型号、功能、数量或质量的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七、合同价款结算系统上线并试运行30天正常使用后,经验收合格30天内按照结算审计意见支付合同价款。注: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等额发票,如因发票开具不及时造成付款延迟的,由乙方负责。八、知识产权的归属及保密1.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系统软件、服务及技术资料等的全部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2.涉及的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无条件提交给甲方。3.涉及接口的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必须无条件开放所有接口,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有关信息共享工作。4.本项目软件开发部分的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甲方所有。5.双方对在商谈、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一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下简称“保密信息”,无论在本合同期限内还是本合同终止后,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双方保证,其依本合同知悉的所有保密信息只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未经一方事先书面授权,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或与任何其他第三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一方的雇员、顾问等的行为视为该方行为。违反本条规定,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6.本合同本款(第八款)之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九、违约责任1.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履约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支付申请。2.乙方无故逾期履约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项目或项目验收与合同标准不符不能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视为违约,甲方可视情况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3.因乙方超过30个日历天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或与合同标准不符致使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的损失。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按合同履行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款5%的违约金,无故逾期支付合同款的,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十、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反悔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四、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疑和澄清;2、响应文件及澄清;3、成交通知书;4、合同书附件。甲方:乙方: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廉政合同甲方:曲靖市公安局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甲乙双方廉洁执行所签订的项目合同,特订此立廉政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责任条款的行为,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任何好处费和收受回扣。(二)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赠送“红包”、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等;(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得参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的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和旅游等一切活动。(五)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材料、设备、物资供应等经济活动。(七)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任何物品。(八)不得私自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采购事项的询访。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品、礼金,给好处费、回扣等。(二)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和支付需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由乙方支付的宴请、娱乐以及旅游等一切活动。(四)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品。(五)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六)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问有关事项;(七)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物资供应等经济活动;(八)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的货物以次充好,或属假冒伪劣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永久取消其供货资格;(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乙方需承担主合同总价款1—3%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四)甲方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五、本协议与主合同一并签订,作为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方单位:曲靖市公安局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监督部门分管领导:监督单位分管领导:甲方监督部门:(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监督电话:监督电话:年月日第5章采购需求一、建设内容建设曲靖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民意小程序、数智监督APP等应用,探索“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力求通过技术赋能,实现监督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二、软件功能模块及功能参数序号功能名称功能说明数量单位1模块1:民意感知子系统1套2智能回访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的方式对与执法服务有过互动的群众进行回访,收集反馈、评估满意度,并识别需要改进的领域,确保全面高效地收集民意。将接处警、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通过短信、语音、二维码方式接收群众满意度评价结果。支持查询统计与分析报告生成功能。3民意热线提供专门的热线号码与服务,供市民表达意见、提供反馈、报告问题或寻求帮助。确保高效的呼叫路由、录音和对公众输入的初步分类,作为直接沟通的主要渠道。按民意热线号码、民意类型、事件、民意内容、涉及部门等登记信息。对咨询案件进展或不满意事项支持推送部门办理。4来信来访管理处理和管理来自群众的信访诉求,确保信访工作的及时响应和有效处理,可按渠道导入来信来访信息与诉求,通过系统初步研判民意诉求所属分类,系统可快捷关联历史记录,按关键词检索关联记录,支持多级标签,分类管理等功能,支持一键推送办理模块闭环式流转。5举报投诉管理对执法人员或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的提交、接收和全面管理。提供结构化的工作流程,用于调查、证据收集、问题解决和向投诉人反馈,确保处理申诉的透明度和问责制。6警舆情管理汇聚和分析与执法活动相关的公众舆情和情绪,涵盖各种线上和线下渠道(如社交媒体、新闻、论坛)。提供对公众认知的实时洞察,识别潜在风险,监督处置情况。7窗口服务管理优化和监督执法机构提供的面向公众的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包括管理服务队列、评估服务绩效、收集群众在服务点的即时反馈,并识别服务改进领域,以提升群众满意度。8扫码评警能够通过扫描二维码,便捷地对警务服务或警员个人提供反馈。此功能促进在服务点的即时、匿名和直接反馈收集,从而实现对公众满意度和警员绩效的实时评估。9民意大屏驾驶舱提供一个全面、实时的可视化驾驶舱,展示与民意和执法监督相关的关键指标和趋势。它整合来自各种来源的数据,提供直观的界面,供决策者一目了然地监控公众情绪、识别热点并评估系统性能。10分析研判与报告生成对收集到的民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识别模式、根本原因和新出现的问题。通过生成可定制的报告、统计摘要和可操作的洞察,支持数据驱动的决策,用于管理、政策制定和执法服务的持续改进。支持民意自动收集、统计与分析,支持导入各类数据,支持导出分析报告(来信来访突出问题研判报告、举报投诉问题研判报告、执法突出问题报告等)。11信访投诉画像▲创建频繁信访人或投诉人的详细画像,有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和有效的解决策略和资源分配。主要展示投诉单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投诉单基本详情如 投诉人、投诉问题类型、投诉详情、被投诉单位、被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解决情况、投诉回访情况、领导批示等内容。12重复信访与重复举报分析识别并分析同一人或涉及类似问题的重复信访和举报案例。此功能有助于发现系统性问题,跟踪未解决的申诉,并制定策略来解决持续存在的问题,从而减轻重复投诉的负担并提高解决效率。13问卷调查设计、分发和分析问卷调查,以从特定市民群体或针对特定执法主题收集结构化反馈。支持创建自定义调查,管理分发渠道(线上、线下),并提供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工具,以指导政策和服务改进。14意见建议管理系统地收集、分类和处理公众关于改进执法服务和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有价值的市民意见得到妥善记录、相关部门审查并考虑实施,从而培养持续改进和公众参与的文化。15模块2:视频智能巡查1套16窗口服务巡查利用智能视频分析技术,监控和监督面向公众的服务窗口的运营情况。这包括检测异常行为、评估服务质量、确保符合服务标准,并识别流程优化领域,以提升市民体验。支持窗口服务工作时间无人看管识别;支持窗口岗位长时间脱岗;支持工作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识别。17办案区巡查采用智能视频监控技术,此功能确保程序合规性,保障个人权利,检测潜在风险或违规行为,并提供可验证的事件记录,以供监督和问责。支持办案区状态识别,定时扫描人员状态确定活动区域;支持人员数量识别,警力数量,人员状态识别。18执法记录仪巡查▲通过YOLO和视觉模型训练微调识别视频流;支持实时识别分析画面中的人、车辆、武器(qiang、dao、棍棒)、危险物品、执法人员数量;训练识别是否存在交通事故;训练数据识别是否存在打架斗殴;训练识别存在群体性事件;其他异常识别;执法记录仪画面识别是否在玩手机;识别记录仪长时间遮挡;识别执法记录仪画面静止不同;火灾/烟雾识别;态度恶劣(需结合音频NLP)识别;针对执法人员的暴力袭击识别。19重点场所巡查对执法设施或公共空间内的关键或敏感位置进行智能视频监控。此功能利用人工智能检测异常活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潜在安全威胁,提供实时警报并增强整体安全保障。20巡查任务管理需支持视频巡查核心配置管理功能,包含各类视频信息配置,巡查任务添加、修改、删除;支持分类定制巡查参数,巡查工作时段,巡查停留时间,根据不通的场景配置不同的参数;功能支持定时任务配置,按日、周、月等配置定时巡查规则,根据不同的目标场景选择配置模板;巡查预警信息配置,推送预警模块;预警信息配置管理,支持巡查预警信息配置通过短信、待办、APP、系统提醒等方式推送至系统管理角色。21通用视频分析提供通用的视频分析能力,适用于各种场景。这包括目标检测、人脸识别、行为分析和异常检测,使系统能够从视频流中提取有价值的洞察,用于多样化的监督和安全目的。22交接qiang视频分析需支持对大量视频提取特征并训练识别模型,实现qiang支检测、手部动作、人员位置、qiang口方向、证件/签收单识别;标准口令识别(如“验qiang完毕”、“qiang支交接”)、异常声音(qiang支落地声);异常识别包含qiang支跌落、单手握扳机、交接时qiang口对人、无口令交接。23模块3 .接处警监督1套24处置过程巡查监控和监督警情处置的整个过程,从最初的派警到问题解决。这包括跟踪响应时间、资源分配、协议遵守情况和整体效率,确保对公众服务请求的及时和适当响应。支持根据警情报警时间、派警时间、到场时间判断当前状态,根据处警部门关联4G执法记录仪在线情况,对未关联开启的警单生成预警记录信息,经过人工二次审核后推送处置。25突出敏感警情识别采用高级算法识别并标记特别敏感、备受关注或可能升级为舆情危机的警情。此功能确保对关键情况的即时关注和适当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26伤害类警情识别自动识别和分类涉及人身伤害或潜在危害的警情。优先处理此类案件,以便立即响应,并确保遵循适当的医疗和调查协议,从而提高公共安全和福祉。27超期处置预警为超出预设处理期限或响应时间的警情或案件提供自动化警报和预警。此功能有助于防止延误,确保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保持运营效率和问责制;支持出警后未在24小时内反馈处警情况。28处警规范性抽查对警情处置程序进行随机或有针对性的抽查,以评估是否符合既定规范和规定。此功能有助于识别偏差,为培训需求提供洞察,并确保所有警务响应中专业标准的一致应用。对抽取的警单关联调取4G执法记录仪,对是否开启摄录,处警过程规范性评价;包括接处警出警不及时识别推送处置。29模块4 .呼叫中心管理模块1套30IVR管理管理呼叫中心内的交互式语音应答(IVR)系统,允许配置自动问候语、菜单选项、呼叫路由规则和自助服务功能。这确保了对来电的有效处理,并将呼叫者引导至适当的部门或信息。31智能回访自动化并管理对与呼叫中心互动过的市民的智能回访。此功能收集服务质量反馈,评估满意度,并识别呼叫处理和解决方面的改进领域,从而提升整体市民体验。32呼叫配置允许配置各种呼叫中心参数,包括座席组、队列、路由策略、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安排。支持民意中心配置的线路和工作时段、呼叫路由、分机号、SIP中继设置;支持配置线路出局路由(Outbound Route):匹配规则:按前缀(如0开头为长途)、号码长度、主叫分机组;中继选择顺序:优先级设置多个中继(如首选SIP中继,备用FXO);主叫号码替换:自定义出局显示号码(需运营商支持);支持配置线路入局路由(Inbound Route);被叫号码匹配:DID(直拨分机号)、号码前缀(如400开头);目的地:转接至分机、IVR菜单、队列、会议室、语音信箱。黑白名单:按号码/IP过滤来电。33录音管理管理所有呼叫中心互动的录音、存储、检索和回放。此功能支持质量保证、争议解决、培训目的以及符合法规要求,提供全面的通信审计跟踪。34语言识别支持语音识别(ASR)、语音端点检测(VAD)、标点恢复、说话人分离与验证、多人对话识别等。提供实时听写(延迟3秒)、离线转写及混合模式,支持本地/在线音视频转写、数字人交互等应用。35语言合成支持语音克隆,支持中英文,通过自然语言指令调整语音表现,逐句生成语音,延迟低于500ms。36模块5 .职能监督数据汇聚1套37数据源配置配置和管理收集职能监督数据的各种数据源。这包括定义内部系统、外部数据库和其他相关平台的数据连接参数、数据格式和同步计划,确保全面的数据摄取。支持excel/csv/json等常见文件数据源导入与配置;支持外部系统生成数据源配置导入。38录入字段配置允许对系统内的数据输入字段进行定制和配置;设置字段与类型;包含责任部门、事项清单、实现类型、监督周期等;支持按树形结构展示事项,选择上级事项;支持配置导入导出,支持配置复制。39处置流程设置定义和定制处理各种类型监督问题或事件的工作流程和流程。这包括设置审批层级、任务分配、通知规则和升级路径,确保对已识别问题的标准化和高效解决。集成系统工作流配置;选择设置事项处置流程;包含是否需要审核、协同配置、预警推送、协同推送、任务措施配置等。40数据查询为用户提供强大的功能,以搜索、筛选和检索聚合监督数据集中的特定数据点。此功能通过允许灵活访问详细信息来支持即席分析、调查和报告。支持按照不同部门、人员、类型查询数据;支持按时间范围查询;按照字段筛选查询;支持查询导出表格。41多源数据汇聚将来自不同内部和外部来源的数据整合并汇聚到一个统一平台,以实现全面的职能监督。处理数据提取、转换和加载(ETL)过程,确保数据一致性和完整性,以进行整体分析。支持导入数据表格,根据不同类型的数据源配置导入规则;支持接入本地数据源、预览源表数据、刷新表结构、查看表数据量等;支持常见数据源的接入,如MySQL、Oracle等数据源类型。42模块6 .内控风险研判1套43风险排查包括人员分级研判(个人) 部门部门分色(红黄绿),人员高中低;风险分类(人、财、物、事、案、网)数据统计;录入信息列表,部门,姓名,岗位,风险简况,防控措施,责任监督人,状态;备注 措施(岗位调整、政工部门集中调训、机关纪委谈话提醒、暂停配qiang资格、政工部门关心关爱或看望慰问、部门组织开展家访)。44个人风险研判▲根据个人行为、绩效、投诉或其他相关数据评估与个人人员相关的潜在风险。此功能有助于识别高风险个体,从而实现有针对性的干预、培训或监督,以减轻潜在问题;支持按高、中、低的方式评定风险;高风险(红):涉及重大违纪、涉密泄露、资金异常;中风险(黄):多次轻微违规、家庭变故、情绪不稳;低风险(绿):表现稳定、无风险记录。45部门风险研判评估和识别执法机构内特定部门或单位的系统性风险。这涉及分析部门绩效指标、投诉趋势;支持按部门四色评定与研判;红色:部门内高风险人员占比>15%;黄色:中高风险人员合计>30%;蓝色:存在低风险需关注人员;绿色:全员低风险。46风险要素分类研判根据特定的风险因素对风险进行分类和分析。此功能提供对风险类型及其普遍性的细致理解,从而实现更精确的风险缓解策略和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提供监测面板,展示部门预警TOP5:红黄灯部门排名;高频风险岗位:执法/涉密岗占比;措施执行率:超期未处理自动标红;风险趋势分析:月度同比异常波动预警。47模块7 .任务协同1套48任务发起使用户能够在“四单协同”框架内发起新的协作任务或工作流程。此功能允许明确定义任务目标、分配职责、设置截止日期和附加相关文档,从而简化跨部门协作的启动。选择协同项目类型,自动匹配模板与流程,关联问题清单。49任务协同流转管理协作任务的整个生命周期和工作流程,确保其在各个阶段和部门之间顺利流转。这包括自动化路由、状态跟踪、通知管理和版本控制,促进高效的跨部门沟通和任务完成。50任务催办支持选择部门或人员催办,编辑催办信息。51任务转办转办至相关人员。52任务退办任务退回编辑,支持退回提醒。53任务审批支持电子签名、签章的在线审批与打印纸质审批单审批。54多部门协作跨部门协作,支持流程节点图展示,支持创建协作群。55任务智能提醒智能提醒,短信提醒,语音电话提醒。56表单设计支持可视化表单设计;提供50+预设字段(输入框、下拉框、表格、签名板、地图标注等);自由调整行列间距,支持栅格化布局;容器组件内嵌子表单;于JSON Schema实时生成表单。57流程设置支持可视化流程编排;遵循BPMN 2.0标准(支持导入/导出BPMN2.0 XML文件);支持拖拽式图形化编排;动态分支:基于条件表达式;循环处理:支持固定次数/条件循环。58任务配置支持不低于20类任务类型的配置,包括任务标题、提醒、流程、红头等。59模块8 .民意110小程序1套60民意收集在“民意110”小程序内提供用户友好的界面,供市民直接提交意见、反馈和建议。包括接处警调查问卷,案件办理问卷,群众安全感问卷、窗口服务问卷等在线填报与提交;支持其他类问卷调查;支持问卷配置相关参数如行政区划信息,支持问卷对象单位选择。61咨询求助允许市民通过小程序咨询或寻求与执法相关事宜的信息、澄清或帮助。此功能提供了一个直接的查询渠道,确保市民在需要时可以轻松获得支持和指导。包括咨询类型、咨询人、咨询问题描述、附件资料等信息在线提交与填报;支持填报后信息推送提醒;支持填报信息模板消息推送至用户;支持对接推送接口参数,失败后监测重新推送。62办事指南提供各种执法服务和行政程序的全面指南和说明;支持导入全市综合窗口/户政/出入境/交管/警务室/车管/自助终端/便民点;支持分组列表展示;支持按政务地图筛选附近网点;支持在地图显示位置;支持按位置弹出导航至网点;可调用百度、高德、腾讯等常用地图导航接口。63便民服务通过小程序提供一系列便捷的公共服务,支持接入曲靖公安交警路况发布、车辆入城通行证、交通安全云防控小程序等便民应用;对接支持一键认证登录。64建言献策促进公众提交建设性建议和创新想法,以改进执法政策、服务和运营效率。此功能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治理,并促进以协作方式处理公共安全问题。包括建议类型、建议人、建议问题描述、附件资料等信息在线提交与填报;支持填报后信息推送提醒;支持填报信息模板消息推送至用户;支持对接推送接口参数,失败后监测重新推送;支持回复后提醒推送功能。65智能咨询回复助手▲收集常用的咨询信息、业务办理指南、各单位联系方式与各警种业务办理说明,通过AI回答提供在线业务咨询智能回复;包括常见业务咨询、办事指南、业务办理地图等信息检索智能返回;包括公开的联系方式导入并智能检索返回结果;支持常见法律法规、司法救助等咨询返回结果;支持常见问题推荐,支持流失返回结果。66人脸识别认证支持小程序人脸比对认证成功后提交业务数据需要实名认证的模块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提交认证接口返回结果;对接实名认证接口调用参数与返回参数,认证成功后提交信息记录;认证失败的返回表单界面,提示用户。67办理记录用户办理记录查询,支持查看办理类型、办理状态查询显示当前用户办理记录;根据业务类型、时间范围等信息查询展示;支持根据不同类型查询展示内容字段;支持办理状态、办理结果信息查询展示。68模块9 .问题标签分析体系1套69问题标签提取自动从非结构化文本数据(例如,投诉、反馈、报告)中提取和识别关键问题标签或关键词。此功能利用自然语言处理(NLP)对问题进行分类,从而实现对重复问题的有效分析和识别。接处警:响应超时、警情态度、装备缺失、联动延迟等;执法办案:取证不规范、超期羁押、法律适用错误、文书瑕疵;窗口服务:态度生硬、流程繁琐、一次未办结、投诉率高;队伍管理:培训不足、考核失真、纪律松懈、心理风险。70问题标签管理提供管理和完善问题标签库的工具,包括添加新标签、合并重复项和定义层级关系。这确保了问题分类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从而促进更有效的数据分析和报告。71统计分析对提取的问题标签进行统计分析,以识别各种问题的趋势、频率和关联性。此功能生成富有洞察力的报告和可视化图表,有助于找出需要改进的关键领域,并为执法监督中的战略决策提供信息。72模块10.大屏数据可视化建模1套73监督大屏提供了集成化的监督仪表板,利用先进的数据可视化和建模技术,在一个统一、直观的界面中展示关键绩效指标、实时运行状态和关键警报,从而实现整体监督和快速决策。74专题监督大屏可视化关键执法问题,利用数据建模在专用仪表板上识别、分类和显示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趋势和异常,从而促进有针对性的监督和干预。包含突出执法问题、突出警情、伤害类警情、访情等不少于5个专题。75民意专题▲满意度宏观态势、来源分析、内容分析、处理效能等,包含诉求总量分析,诉求分类占比,热点领域TOP3等。76来信来访专题诉求总量与趋势、情绪分布、地域热力图(下钻至街道)、来源渠道占比、动态热词云、问题分类流向、部门处理效能榜。77模块11.即时通讯1套78统一消息管理在即时通讯系统中提供全面的消息管理功能,允许用户高效地组织、搜索、归档和检索各种类型的通信,确保有效的信息流和记录保存。支持通过即时通讯分组展示模板消息;支持消息数量展示;支持模板消息点击链接查看与办理;79群消息支持在即时通讯平台内发送、接收和管理群组消息,促进多个用户或预定义群组之间的协作通信,支持高效的信息传播和讨论。支持群组管理、按单位、部门自动分组;支持自定义创建群。80任务消息关联通过即时通讯系统处理任务相关通知和更新的创建、分发和跟踪,确保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任务、截止日期和进度更新。支持任务提醒、任务类型模板展示;支持状态展示、点击关联任务链接查看。81模块12.知识库与知识图谱1套82模型配置允许配置和定制知识库和知识图谱系统中的各种模型,包括数据模式、关系类型、推理规则和显示参数,以优化知识表示和检索。系统需支持对接主流模型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OpenAI 系列模型、vllm运行模型、OLLAMA 本地或私有化部署模型,提供标准接口规范,允许未来快速接入新平台模型;为每个模型提供独立配置界面,支持以下通用参数设置;提供“测试连接”按钮,自动验证 API 地址、密钥有效性及模型可访问性,返回明确状态模型版本,上下文长度(默认值可设置,如 4096),超时时间(单位:秒,默认 30s),温度(temperature),top_p等核心推理参数。83知识库管理提供知识库全面管理的工具,包括内容创建、编辑、分类、版本控制和访问权限,确保存储信息的准确性、相关性和安全性。支持PDF/Word/Excel/PPT/Markdown/HTML/TXT格式;支持文档自动识别解析并自动向量化存储;在线编辑知识内容、添加注释、关联标签;知识库使用数据统计;支持导入压缩包与内容;支持智能去重;提供包括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典型案例等10重类型;支持按单位、部门、个人空间管理。84知识图谱检索生成促进从各种数据源生成知识图谱结构,并支持高级检索功能,允许用户查询复杂关系并从知识图谱中相互关联的实体中获取图谱。支持关键词输入与分类选择;根据信息类型输出可视化知识图谱;支持节点展示与点击搜索自动扩展功能。85知识库检索▲为知识库提供强大的搜索和检索功能,使用户能够通过关键词、类别或高级过滤选项快速找到相关信息,支持高效访问文档化知识。支持 PDF/Word/Excel/PPT/图片/扫描件 等20+格式,精准提取文本、表格、图表元数据,保留原始文档结构(如标题、段落、换行符);结合OCR技术处理扫描件,扩展非结构化数据源的适用范围;提供语义分块与布局分块两种模式,用户可按文档类型选择;支持可视化调整分块结果,提升透明度和可控性;向量检索(KNN):基于BERT/OpenAI等嵌入模型计算语义相似度;关键词检索:精准匹配术语和专有名词;支持自然语言查询、关键词检索、语义搜索;生成答案时自动标注来源段落,支持点击跳转至原文,降低“幻觉”风险。86图片处理与OCR识别支持图片识别OCR信息,支持手写文字识别,一般字体识别率不低于70%;图像预处理:二值化 + 去噪 + 倾斜校正;文本检测:定位文本区域(支持弯曲/旋转文本);字符识别:识别单个字符(支持中/英/数字/符号)。87文件OCR识别支持图片或PDF格式文件识别转换为Word可编辑格式;将扫描件、照片、PDF等非结构化文档(含文字/表格/图片)转换为可编辑的Word;识别合并单元格、边框样式,转换为Word原生表格;支持转换为JSON/Markdown格式;分区域检测标题、段落、页眉页脚,还原字体/字号/颜色。88文件管理支持Word、Excel、PPT类型办公文档添加、预览、在线编辑、支持图片文件预览。89高拍仪对接文件资料导入支持系统调用高拍仪设备一键导入资料为PDF,支持主流设备。90模块13.AI大模型与智能体应用1套91模型对话集成支持与大型AI模型进行交互式对话,允许用户进行自然语言对话以查询信息、接收解释并从底层AI模型中获取信息。消息类型支持文本/图片/文档(PDF/Word)/富文本;支持模型配置与选择对话;支持OCR识别图片文字+图像内容分析;支持≥10轮上下文关联;支持流失返回;页面格式化;支持选择话术不少于20条默认;支持选择知识库关联查询。92智能体应用管理提供用于部署、配置、监控和生命周期管理各种智能体应用的工具,确保其在系统中的最佳性能、安全性和集成性。提供智能体应用不少于10个常用应用;应用管理功能;支持添加、删除、编辑应用,支持创建应用接口,支持查看应用使用次数;应用类型为对话应用、知识库应用、分析报告应用、格式排版应用等;支持应用复制;支持应用导出。93应用流程编排▲允许用户可视化设计和编排复杂的工作流和应用程序流程,将不同的AI模型和智能体集成到自动化序列中,以实现特定的操作目标。拖拽式画布:通过可视化界面构建复杂的工作流,支持节点拖拽与连线,简化流程设计;检索节点:从知识库中提取信息,支持多路召回与重排序;生成节点:调用大语言模型(如GPT-4、Kimi等)生成回答,支持提示词调试;工具调用节点:集成外部API(如数据库查询、网络搜索);条件分支与循环:支持 Switch 节点实现逻辑分支,Loop 节点处理批量任务;主从Agent架构:主Agent协调子Agent团队;多模态支持:处理文本、图片、表格等数据;OpenAI兼容API:无缝对接第三方模型与服务。94模型调度管理离线调度模型对话与分析任务;支持各类主流模型框架,如VLLM,OLLAMA,LLAMA.CPP,GPUSTCK。95模块14.执法监督子系统1套96执法监督数据汇聚负责收集、整合和标准化来自各种系统和部门的与执法活动相关的多样化数据源,为有效的监督和分析奠定全面的数据基础。数据源可接入、管理现有数据源。支持接入本地数据源、预览源表数据、刷新表结构、查看表数据量等;支持常见数据源的接入,如MySQL、Oracle等数据源类型,并支持Kafka、ActiveMQ、RabbitMQ 等实时数据源接入的功能;支持将处理后的实时数据推送到消息中间件(Kafka、ActiveMQ、RabbitMQ)的功能。97受立案监督提供案件受理和立案全过程的监督和监控功能,确保从初步报告到正式立案都符合法律程序、及时性和准确性。系统根据警情提取生成突出警情及打击整治风险研判表,按月度与年度等维度统计立案数、破案数,通过分析同比、环比与占比情况,生成受立案情况研判报告,督促相关单位按规范办理案件。接处警完成后,系统通过语义分析提取警情关键词与处警情况,挖掘疑似符合立案标准的刑事、治安等警情,警情流转到办案部门的警综平台,对警情的受案情况进行监督。98行政案件办理监督对行政案件的处理提供全面监督,跟踪其进展、程序指南的遵守情况和结案结果,以确保行政执法中的公平性、效率和合法性。针对行政案件办理时限监督,行政案件处罚执行情况监督、违法行为人无处理信息、行政拘留未执行、涉娼案件仅处500元以上罚款、涉娼/黄赌多次预警。99刑事案件办理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提供严格监督,监控从侦查到起诉和判决的每个阶段,确保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证据完整性和权利保护。刑事类案件的主要是针对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移送起诉、羁押入所情况、嫌疑人无措施等执法行为和执法情况进行监督。100涉案财务监督专注于案件中涉及的财务资产和财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按照法律要求进行适当的查封、保管、估价和处置,防止滥用或损失。对涉及财产损失或盗窃等侵财类案件中,涉案财物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以及对于涉及黄色、赌博、毒品(简称“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案件中,涉案财物同样未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对于行政罚款类案件,监督模块监测确认是否已经缴纳了罚款。101模块15.督察管理与事项报备1套102督察任务管理促进内部检查和监督任务的创建、分配、跟踪和完成,确保资源的高效分配和监督活动的及时执行。103事项报备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流程,用于报告和记录需要正式通知或备案的特定事件、事故或活动,确保组织内部的透明度和问责制。执法执勤人员伤情报备:受伤人员姓名、警号、所属单位,受伤时间、地点、详细经过(含现场照片/视频),伤情等级(轻微/轻伤/重伤)及医院诊断证明;监视居住报备:被监视人姓名、身份证号、涉嫌罪名,监视居住起止时间、执行地点,执行民警及监督员信息;节假日公务车使用报备:车辆牌号、车型、驾驶员信息;公务用qiang报备:领用人、领用时间、预计归还时间,使用事由;非正常接处特定人员报备:接处对象姓名、身份(如人大代表/涉案家属)。104现场督察管理现场督察地点、督察信息、资料图片、问题等;支持三级标签体系选择,支持标签搜素,支持录入和导入记录,导出表格。105督察整改推送问题整改任务,支持选择模板,选择涉及部门与人员信息,推送发起设置提醒,自动生成整改文书模板。106督察报告生成统计分析报告,包括督察任务、督察发现问题情况、问题标签、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情况等;支持设置报告模板,导出pdf、word格式报告;支持在线预览报告。107模块16.数智监督APP1套108现场督察移动版数字监督移动应用程序中的支持现场检查和监督活动,允许检查员直接在现场记录发现、捕获证据并报告实时观察结果。督察登记录入(结合监督APP录入),可以直接开始督察,在选择被督察单位名称和检查项目后,下一步开始记录每个检查项目的检查内容、检查图像/视频、检查时间、督察结果(发现问题/未发现问题/好的方面)、检查备注等。督察结果选择发现问题时,则可对该检查项目对应的问题清单,来确定何种整改方式(当场整改、限期7天整改、无法整改)。未检查完成确认的日常开始督察,可以在日常督察列表中继续检查。如果确认完成此次检查可以检查完成确认。支持根据日常督察状态(全部/进行中/已完成)来查询日常督察内容。109预警推送提供关键警报和早期预警的实时推送通知,直接发送到移动应用程序。支持websockert实时消息提示,支持断线重连功能;支持断网自动重连;屏幕支持设置不熄屏确保消息到达;支持重连次数设置与超过次数提醒推出重新登录或切换链接节点;支持消息推送震动提醒设置,需适配兼容终端设备;支持蜂鸣提示设置功能;需要适配警务终端设备。110签收办理允许用户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数字签收任务、通知或文件根据预警信息的类型、级别、标识信息;支持签收与办理;签收后状态更新;支持根据不同预警类型跳转到办理页面;支持常用模板设置与选择办理;支持退回或转办功能。111核查反馈通过移动应用程序促进核查结果和反馈的提交,使现场人员能够报告检查状态并将详细信息反馈给系统。112基础管理用户权限认证、APP统一认证管理支持警务通终端对接获取组织与用户信息;支持获取终端信息后自动认证登录APP;支持SDK与插件获取方式适配常用终端。113通知公告查看通知公告信息支持消息滚动标题展示;支持消息点击进入详情页面;支持文字格式统一格式展示;支持图片、视频、音频展示;支持内容文档附件下载功能;支持pdf在线查看;支持文档如word、ppt、excel下载或在线预览功能。114待办信息待办数量提示,点击进入待办,支持查询已办理情况分组展示;包括我的待办、已办理、已发起;支持按类型查询;支持时间范围查询。115审批管理支持在线审批、手写签名提供用户界面,用于选择签章位置;支持弹出手写签名面板;手写签名支持重置、横屏切换、支持回退;签名保存base64,支持转换与压缩。116消息中心预警提示、信息推送、任务提醒、待办提示等统一信息支持消息面板展示;分组展示;支持新消息提醒与标识、支持分组展示消息、最后接收时间;支持根据消息类型不同的颜色分类展示;支持根据类型跳转操作办理页面;117应用管理常用功能访问入口,支持H5嵌入第三方应用验证来源域名或ip,过滤非法参数,避免 XSS 攻击提供统一的应用管理模块;支持应用添加、修改、删除;支持oauth信息授权与接入;支持key/secret信息管理;支持用户信息、部门信息等基础传递;支持日志信息查询。118模块17.警权维护1套119澄清证明支持提交澄清证明和证据文件,支持审核管理,管理查询相关信息支持表单录入信息;支持导入导出证明信息。120维权案件管理管理与保护执法人员权利相关的案件,包括跟踪案件进展、文档和法律支持,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支持手动新增维权案件信息,对维权案件进行管理。当督察部门对维权信息审批通过后,需支持可以对民警进行抚慰金申请;系统需支持督察对维权信息进行综合查询并对维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121模块18.数字督察模型1套122举报投诉分析模型利用分析模型处理和分析公众投诉和报告,识别模式、趋势和潜在关注领域,以生成数字监督的早期预警。通过统计分析多次重复投诉部门或个人,突出问题趋势支持单位、个人举报投诉统计与分析;支持系统设置指标监测;支持指标排名;支持按警种、区域等排序与展示。123数字督察模型包含一套数字监督模型,旨在主动识别执法行动中的风险、异常和不合规行为;根据数据提取指标、设置指标阈值;支持指标预警;自动推送配置;提供不低于十种督察实战模型。124队伍管理问题分析模型▲识别和分析执法队伍中与人员管理相关的问题,按需求定制提供不少于10种分析模型支持队伍管理指标提取与多选;支持指标自动统计计算;支持自动关联到部门与个人。125业务数据建模支持各种业务操作创建和完善数据模型,将原始操作数据转换为结构化、可分析的格式,以支持数字监督的高级分析;数据管理为数据治理的基础能力,统一管理平台所有的元数据并提供DDL建表服务;支持在PostgreSQL、Mysql、GaussDB数据源类型下添加、删除、编辑据源,支持schema的添加、编辑、删除、导入schema,也支持数据源名称/schema关键字检索,并可查看数据源下的属性信息,包括数据用途标识、数据源名称、数据源别名、连接字符串、用户名等参数;支持数据管理提供WEB界面方式配置数据源,对PostgreSQL、Elasticsearch等具备创建数据源,维护表、字段、同步外表视图等功能;Kafka、MySQL、MongoDB、SQLServer、Oracle、GaussDB等,具备创建数据源,维护表、字段的功能;支持kafka自动创建topic,支持kafka用bootstrap、zookeeper的方式配置连接信息,配置基本信息、字段信息,自定义扩展参数,如分片数的定义,新建表的功能;支持rabbmit配置接入队列数据;支持去重、关联、排序、聚合、分组、投影等数据处理。126四色风险评估实施四色(例如,红、橙、黄、绿)风险评估框架,对已识别风险的严重性和紧迫性进行分类和可视化,为优先级排序和响应提供清晰直观的指示。存在严重违规或重大隐患为红色;高风险行为累积橙色;趋势性风险黄色;潜在风险提示为蓝色;支持多通道预警推送;按照四色评估结果推送预警信息,支持警种部门协同推送风险提示单,支持短信、语音电话推送。127模块19.防控措施任务管理1套128措施管理提供工具,用于定义、分类和管理各种预防和控制措施,确保适当的行动被记录并可用于分配和实施。措施分类管理;措施提醒通知管理。129防控任务管理促进与预防和控制措施实施相关的任务的创建、分配、跟踪和监控,确保及时执行和问责制。措施推送与反馈功能;防控任务分类与执行管理;任务执行引擎配置。130运行反馈支持收集和分析关于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性和实施情况的反馈支持导入情况表格、录入附件资料信息;支持表单录入反馈情况;支持反馈情况时间节点展示;支持日志信息查询。131模块20.奖惩管理132记分管理日常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支持录入,查询与统计,支持导入与导出。133公务员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结果录入,查询与统计,支持导入与导出。134表彰奖励表扬记录、表彰等录入,查询与统计,支持导入与导出。135倒查问责问责信息录入录入,查询与统计,支持导入与导出。136模块21.考评模型与民警画像1套137接处警业务考评▲通过对接警情数据与处置反馈信息,通过系统设置规则抽取接处警处置数据, 通过接处警与举报投诉、民意监测不满意数据关联,同步调取执法记录仪查看处警全程,对是否按时到场处置、是否开启执法记录仪摄录、是否按规定着装、警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携带装备、处警过程是否规范等环节打分,按照警情类型计算总处警得分。138案件办理业务考评提供一个详细的评估系统,用于评估警务人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涵盖程序遵守、证据收集和案件解决结果等方面。基础指标配置:结案率、刑事拘留、逮捕、移送起诉人数考评设置;负面清单信息关联与考评,根据举报投诉、来信来访等数据关联扣分;展示受立案,行政案件办理效率包括:按期立案、超期立案、行政快办、超期结办等数据统计情况。点击统计结果数据可直接筛选出相对应的行政办案信息,以列表的形式展示立案和结案情况;考评结果生成,支持按部门、人员、岗位、月份等信息查询统计,考评结果查询与导出表格。139民警考评画像▲为个体警务人员生成一个全面的绩效档案或“画像”,汇总来自各种评估指标、培训记录和操作绩效的数据,以提供其能力和发展领域的整体视图。基础信息画像:警号/姓名/所属单位/从警年限/职级;资质证书:执法资格证等级/专业技能认证;实战绩效雷达图:1打击效能,刑拘数,2执法规范,评查得分,3民意监测数据关联展示;年度对比:近3年得分趋势;排名情况:同警种TOP10%人员;按市、区县排名。140考评大屏大屏展示考评结果,包含人员信息、人员考评得分、评分构成等;人员信息看板:支持照片、姓名、部门、职级等字段的卡片式/列表式展示,支持按组织架构树形导航;得分热力图:按部门/岗位维度展示考评得分分布,点击部门可选择切换人员得分;评分构成雷达图:动态展示各维度评分,支持与历史周期对比。141模块22.系统门户与数据驾驶舱1套142可视化门户提供一个可定制的、视觉丰富的门户界面,以直观和交互的方式呈现关键操作数据、仪表板和报告,使用户能够快速掌握系统状态和性能。包括警情热力图、突出警情分布图、热力图、访情热力图、分布图、执法问题分布图、伤害类警情分布图。143系统门户作为所有系统功能和信息的中心访问点,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和基于角色的界面,用于导航、访问应用程序和查看相关数据。支持图表环形图势图/桑基图展示数据指标;设计展示主要指标WebGL渲染的动画;数据指标与常用功能菜单展示。144分析研判门户提供一个专门用于数据分析和研判的门户,提供专门设计用于支持基于收集数据的深入调查、趋势识别和战略决策的工具、仪表板和报告。145数据驾驶舱提供一个高管级数据驾驶舱,实时、高层次地概述关键操作指标、绩效指标和主要趋势,从而实现快速态势感知和战略决策支持。146模块23.公务车及涉案财务管理1套147公务车管理▲提供公务车辆的全面管理功能,包括跟踪使用情况、维护计划、燃油消耗和分配,支持加油记录、维保记录手机版录入,车辆检车、超期保养自动提醒。汇聚监督数据,包含派车制落实不严格,逾期未检审,管理不规范,未按时维护保养,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148涉案财务管理汇聚警综平台涉案财务信息、案管平台涉案件财务记录、提取民意诉求标签为涉案财务信息记录,汇聚监督数据,主要包含1、涉案财物保管室设置不规范、不符合要求;2、未明确涉案财物专管人员;3、工作推诿扯皮;4、未录入警综平台;5、信息录入不完整;6、流程未闭环;7、扣押、保管、处置等环节手续不完善;8、文书不规范;9、送交不及时;10、保管不规范;11、处置不及时;12、台账登记不规范、不全面;13、“账物”不相符;14、报表未及时上报;15、报表上报不符合要求;16、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17、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149模块24.重大项目管理1套150项目立项促进重大项目的正式立项和审批流程,包括定义项目范围、目标、资源和初步可行性研究,确保与战略目标保持一致。支持项目立项信息填报;包括项目类型、项目标题、时间节点、部门、责任人、相关附件资料;支持项目信息导入与同步;支持项目修改、删除、导出与导入表格。151项目审计支持重大项目的审计流程,对项目财务、流程和结果进行独立审查,以确保合规性、透明度和资源的高效利用。支持项目审计信息导入与同步;支持项目审计修改、删除、导出与导入表格;支持项目审计小程序端对接数据;支持项目信息审核管理。152项目推进提供工具和功能,用于监控和管理重大项目的持续进展,包括任务跟踪、里程碑管理、资源分配和风险缓解,以确保及时完成。支持项目后续环节跟踪管理;支持合同录入;付款信息录入;合同执行情况录入;支持环节信息灵活导入;支持导入信息字段定义;支持导出进度清单;支持项目提醒通知、催办等功能。153项目质效评价评估已完成重大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初始目标评估其成果,衡量影响,并为未来的项目改进识别经验教训。支持导入项目评价表格;支持表单录入指标信息。154项目鱼骨图通过条状图来显示项目、进度和其他时间相关的系统进展的内在关系随着时间进展的情况支持项目信息与进度展示;支持按定义字段查询与搜素信息。155模块25.重大安保活动督察1套156重大安保活动信息▲支持活动名称,活动类型,活动时间范围,活动人数展示。支持已入场人数实时展示,支持入场速率计算;支持入场率计算;支持安保警力数实时统计展示,支持周边监控设备预览;支持安保模型导入展示;支持警力执法记录仪预览,支持对讲机实时位置展示;支持地图可视化展示。157重大安保活动督察面板监测重大安保活动模型预警信息记录,核查处置情况,核查反馈情况,生成数据监测展示面板,分析活动参与警力情况,勤务时长等,对大型活动安保情况产生的问题督办158模块26.任务看板1套159任务总览面板以列代表工作流程中的不同阶段,以卡片代表具体任务;提供仪表盘式视图,支持列表、卡片多种视图切换,聚合展示系统中所有任务的实时状态(包括:未开始、进行中、已延期、已完成)。支持按项目、部门、优先级、截止日期等多维度动态筛选与分组。点击任一任务卡片可跳转至详情页,查看:任务创建人、执行人、历史操作日志。160任务管理任务创建与编辑、任务分解、附件与参数设置;添加任务信息、支持设置任务标题、任务内容、协同人员、周期等信息;支持任务分解与指标分配;根据不同的任务类型设置自定义参数与附件等信息。161任务提醒成员分配、实时同步、通知系统支持设置任务级别、任务提醒支持定时任务;支持短信、系统提示、语音电话提示;支持绑定微信接收通知。162任务挂图盯办看板视图、列表视图、日历视图、甘特图等;任务支持切换视图;看板视图直观展示任务卡片;列表视图支持表格方式展示任务;支持详细查看。163模块27.预警信息1套164预警信息查询预警统一汇聚查询与统计,支持导出包含预警类型、预警时间、预警级别、预警标题、预警内容、来源等信息。165预警信息办理预警提示与签收办理,支持转办至任务协同、转至任务看板支持预警签收、办理、转办、推送等功能。166模块28.数据与系统对接1套167数据资源管理和编目所有与民意感知和执法监督相关的可用数据资源。这包括定义数据模式、确保数据质量,并为分析和集成目的提供对各种数据集的安全访问。168系统对接外部总线接口建立和管理与其他内部和外部系统的无缝集成接口。此功能确保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流、互操作性和统一操作,从而增强整体系统能力和数据共享。开放接口供其他业务平台推送监督数据。169视频监控组件视频组件支持平安城市平台实时视频预览,云台控制,视频标注,视频自动上屏等;支持 B/S 客户端,C/S 客户端,移动端查看视频;支持flv/webrtc格式转码与播放。支持视频云平台视频资源接入与对接;支持获取实时监视URI、录像查询、获取回放URI的能力,通过RTSP、HLS等协议对接实现视频实时预览、录像回放。支持设备控制能力,包括云台转动和画面放大缩小。提供预置点管理能力。170地图可视化组件接入PGIS地图,交通地图,影像地图集成与无缝切换;支持PGIS定位数据及资源信息集成与接入;支持三维模型和地图图层接入;支持自定义地图颜色与样式;地图编辑功能:地图绘点、绘面、绘线、测距、放大缩小等,地图支持3D视角切换操作,支持三维图表的标识与展示,支持图标互动操作;支持按圆形、矩形、多边形等框选操作地图元素;支持可视化编辑、标注、绘制图标和点、线、面等元素。171统一对接服务支持GRPC、SIP、消息队列、国标28181-2016等方式接入数据与视频流资源;支持路由网关配置;支持WCF协议;支持双网双平台联动与数据可靠传输;支持视频转码与分发;ONVIF/PSIA/E-Home/GB/T28181/SDK 等。各类不同协议接入;接入网关基于微服务架构,支持服务的注册和发现,支持负载配置、限流熔断等机制。172警务导航与警员库组织架构与人员信息同步。173PDD警用对讲机实时定位数据,设备信息,轨迹查询。174LTE警用对讲机实时定位数据,设备信息,轨迹查询。175专网警用对讲机实时定位数据,设备信息,轨迹查询。1764G执法记录仪平台实时定位数据,设备信息,轨迹查询,视频预览。177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实时定位数据,设备信息,轨迹查询,视频回放。178情指行平台警情数据、警单信息、派警、处警、反馈记录。179警综平台案件办理数据、涉案财务登记数据。180防控治理平台人员信息、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其他监督类数据。181其他业务平台短信平台、平安城市平台、智慧案管平台、局长信箱、活动安保、警车定位等平台对接业务监督数据。182模块29.其他软件服务1套183视频分析软件国标GB28181接入视频服务、视频预览、视频回放等视频不低于2万路,支持视频轮询方式巡查,支持重点点位设备在线/离线监测,须满足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区、窗口服务区、内部办公区、qiang弹库、社会面重点场所等场所存在的执法不文明、离岗脱岗、社会防控突出问题等智能调度巡查,自动固定证据视频与图片,生成预警信息并推送处置;支持按需求定制识别场景模型。184模型训练数据标注服务标注数据反馈优化模型,迭代优化、持续改进;包含民意、信访、举报、监督数据、执法问题等各类数据的分析标注,形成典型案例库数据集合;标注的数据按训练格式标准转换;总数据不少于5000条。185模型微调服务调整预训练模型的部分参数,适应特定任务,采用已标注的数据集,根据算力配置对量化模型进行高效局部参数微调。186运维服务包含验收合格后三年运维服务,包含系统服务、web服务、数据库、运行容器、存储、网络通道服务、数据交换服务、数据接口服务、后台任务等各项运行情况的监测维护服务。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六、服务要求与商务要求提供专门的工程师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技术咨询、疑难故障解决、远程故障响应和处理、现场故障处理。服务响应: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应在1小时以内,非工作时间运维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如果需到现场进行运维服务,需在接到运维请求后的4个小时以内赶到现场。若出现紧急故障,响应时间为:电话响应10分钟,到场响应时间为2小时之内。1、培训要求提供全市10个区县系统使用培训服务,包括集中培训,分散定制培训,根据培训效果与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多次培训。2、保密要求供应商承诺遵循采购单位保密规定,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条款:(1)不复制、不泄露任何在服务期间获得的内部信息资讯和信息;(2)不利用因工作关系涉及的采购人信息资讯和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其他公司的商业活动而损害采购单位利益;(3)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所有资料,未经采购人授权代表书面许可,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知识产权(1)本项目软件开发部分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涉及的源代码(含质保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无条件提交给采购人。(3)涉及接口的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必须无条件开放所有接口,项目承建单位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有关信息共享工作。(4)本项目软件开发部分的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采购人所有。(5)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等保测评工作。五、驻场运维服务驻场服务:包含1人驻场服务,系统上线后派驻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工作人员,开展系统运行监测、问题跟踪处理、功能优化完善等工作,驻场服务期为一年。项目包含验收合格后三年运维服务,包含系统服务、web服务、数据库、运行容器、存储、网络通道服务、数据交换服务、数据接口服务、后台任务等各项运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安数智监督一体化平台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曲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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