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调整招标公告(开远市自然资源局2025)



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

采购单位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红河州
公告时间
2025-09-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9-26 06:00:00至2025-10-10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10-11 14: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西路84号天利和大酒店停车场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

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海波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8178711

采购单位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开远市临江南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7220024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1栋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8178711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1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3-01916-YNYB-0031
项目名称: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8
最高限价(万元):18
采购需求: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的时限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9-26 06:00至2025-10-10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1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10-11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西路84号天利和大酒店停车场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远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保证金金额:3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11 14:30 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其他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2.3开标规定:本项目为智能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开远市临江南路37号
联系方式:0873-7220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丽景园东路云波五社新村1栋2号
联系方式:0871-68178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波
电 话:0871-68178711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发售稿)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docx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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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KYYBZB-2025-0020采购人:开远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第三章评审办法-27-评审办法前附表-27-评审办法正文-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五章采购需求-4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投标文件格式说明-43-一、报价部分-45-报价一览表-45-二、资格审查资料-46-三、商务技术部分-52-四、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62-五、其他材料-63-六、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所需的附件材料-64-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5、“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附件2: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意事项为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中编制电子采购文件,现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注意事项如下:一、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b.html,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871-672760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一)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二)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一)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三、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响应)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四、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五、电子开标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一)供应商应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YYBZB-2025-0020项目名称: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最高限价:180,000.00元;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质量标准:需经省、州、市审核通过,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汇交要求,满足城市发展用地保障和采购人使用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的时限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成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2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26日00:01至2025年10月10日23:59(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3.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b.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二)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地点: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其他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2.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2.3开标规定:本项目为智能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开远市临江南路37号联系方式:139880677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西路84号天利和大酒店停车场联系方式:王工(133787329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1337873292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开远市自然资源局地 址:开远市临江南路37号联系人:王蕾电 话:139880677521.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西路84号天利和大酒店停车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3787329291.1.4项目名称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1.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1.3.2质量标准需经省、州、市审核通过,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汇交要求,满足城市发展用地保障和采购人使用需求。1.3.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止,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的时限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成果。1.3.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2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之前2.2.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之前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在收到澄清文件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确认3.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2报价方式投标总报价3.2.4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价为:小写:¥180,0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超过此限价的报价不予接受。3.2.5竞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说明(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2)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需求的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费、咨询费、人工费、材料费、装备费,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4)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5)供应商应保证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一切涉及物权及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3.3.1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4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如下:形式:银行转账金额:3000元 开户名称: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北辰支行账号:137266680194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2.保证金交纳用途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免用途不明;3.以上述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及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已缴纳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投标人;②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④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者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材料的;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3签字和盖章要求在要求签章、签字或盖章处进行签章、签字或盖章,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4是否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是3.5.5是否要求提交可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否□是:格式为Word及盖章PDF版一份存储媒介为U盘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本项目不适用)(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公告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磋商公告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同磋商公告5.2是否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否:本项目非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无需遵照招标文件中有关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内容及规定。■是: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构成: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依法组建,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6.2.3磋商程序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7.4履约担保☑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预算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时间: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双方合同关于履约保证金约定条款执行。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4词语定义9.4.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1、以受让或者借用或者涂改或者盗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图章、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竞选的;2、供应商相互串通竞选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标的;3、行贿或者索贿或者受贿或者接受其他好处的;4、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5、无故放弃成交的;6、不履行响应文件承诺的;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9.5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6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发包人”和“成交人”进行理解。9.7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9.8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9.8.1成交人若因报价过低致使不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时无故要求变更磋商承诺和变更磋商报价(含单价、合价和总价)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不良市场行为记录。9.8.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包括合同条款、磋商内容、磋商控制价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组成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在充分理解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合同条款、磋商内容、磋商控制价)的所有条款后作出的磋商申请决定,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或质询。若成交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合同条款、磋商内容、磋商控制价)提出修改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之其签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成交人承担。9.8.31.不论成交与否,供应商在竞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 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方一口价收取3500元。3.公证费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标准全额交纳。(如有)9.8.4本项目设置二次报价,供应商进行的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注:1、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可进行二次报价。 2、供应商按照“政采云”平台的顺序进行磋商、承诺及最后磋商报价。9.8.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2执行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1.总则1.1项目概况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发包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和标段划分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不论竞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竞标准备、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1.5.3公证费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司法厅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60号)文件标准全额交纳。(如有)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磋商报价3.2.1竞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竞标函中的竞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组成表”中的相应报价(如有)。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竞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标准、采购需求、磋商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5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密封章。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未能参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情况、首次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6.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磋商6.1磋商小组6.1.1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负责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磋商。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磋商小组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将采取必要措施,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6.1.4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6.2评审和磋商6.2.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磋商程序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6.3磋商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竞标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竞标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评审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采购人应重新开展活动。6.4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从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磋商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7.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人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成交候选人。7.3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4履约担保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参加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供应商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8.4.2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4.3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的原件。8.4.4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4.5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采购金额的变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9.2进口产品(服务)限制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拒绝进口产品(服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9.3政府采购政策9.3.1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具体扣除比例如下:(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其评标价;(2)供应商为联合体,且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3)供应商应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扣除。9.3.2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1)视同为小微企业处理,但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1)视同为小微企业处理,但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3.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9.3.5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认定(本项目不适用)(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其余为优先采购产品。(3)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注: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体现。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资格其他部分根据《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格内容。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磋商保证金符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3.4的规定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材料清晰能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其它实质性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全部内容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3.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评分总分=技术部分得分+报价得分2.3.2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即二次报价)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3.3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投标报价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F2:满分90分。2.3.3(1)报价评审标准磋商报价评分计算公式F=(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2.3.3(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对项目的认识、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15分)1、对项目背景及实施的意义理解准确、透彻,熟悉相关政策及规范要求;清晰掌握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目标的,得15分;2、对项目背景及实施的意义理解一般,掌握基本政策及规范要求;基本明确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目标的,得10分;3、对项目背景及实施的意义理解不够准确,对相关政策及规范把握不到位;对本次详细规划修编目标不明确的,得5分。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15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 1、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分析,对整个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到位,提出的建议科学、合理的,得15分;2、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分析,对整个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基本到位,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得10分;3、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分析,对整个项目的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提出的建议不合理的,得5分。工作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20分)1、有详细的工作计划,保障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得20分;2、工作计划较详细,保障措施具体可操作性一般,得13分;3、工作计划不够详细,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得1分。服务承诺(10分)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完善、周到、针对性强,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处罚条款清晰,充分保障采购人权益的,得10分;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基本完善、可行、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6分;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基本完善、基本可行,但针对性差,得1分;4、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承诺的,本项不得分。规划方案(20分)规划方案内容包括规划目标、用地布局、指标控制、交通规划、公服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历史保护等相关内容。1、规划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规划目标确定合理、重点突出、分析科学合理的,20分;2、规划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规划目标较为合理,抓住了部分重点的,得14分;3、规划方案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规划目标合理,但重点不突出的,得8分;4、规划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条理不够清晰,抓住了部分重点的,2分;5、规划方案内容粗略、条理混乱、抓不住重点的,得1分;6、未提供规划方案或规划方案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项目服务团队综合素质(1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及高级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的,得4分;2、拟配备的团队人员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有一名得2分,满分6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有效劳动合同、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评审办法正文1、评审办法1.1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1.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评审程序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以下程序依次进行:(一)资格评审;(二)符合性评审;(三)集中磋商;(四)详细评审;(五)排序与推荐;2.1.1资格评审(1)磋商小组首先按第二章1.4.1款“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评审项目和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2.1.2符合性评审(1)磋商小组将对每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项目和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审查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3)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2.2集中磋商2.2.1对通过实质性响应评审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按开标时抽取的磋商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2.2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价格和其他信息。供应商磋商时间安排:10分钟/家,应磋商小组要求,可适当延长。2.2.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随供应商最后报价一同提交,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详细评审2.3.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1款、2.3.2款、2.3.3(1)款、2.3.3(2)款规定的标准及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2.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申请作否决投标处理。2.4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2.4.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分值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进行评分。2.4.2各评委的评分应在磋商小组内进行公示,某个评委对某个磋商响应文件评分分值低于(高于)所有评委对该磋商响应文件评分分值的平均值10分以上(含10分)的,该评委须向磋商小组作出明确解释,理由不充分的该评委应对其评分作修正,若拒不修正的,该评委对此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分不得参与计算此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技术得分。统计分数原则:计算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2.5.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属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5.4算术错误修正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6排序与推荐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1款、2.3.2款、2.3.3(1)款、2.3.3(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最后得分相同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评审报告3.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4)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3.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采购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2024〕104号)和《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云自然资空规〔2024〕431号)等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规划、设计依据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2345678910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成果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报告.2图件: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布局图、调入及调出地块用地现状图、调入及调出地块规划用途对比图等3矢量数据: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更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和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3个矢量图层。第三条设计收费计算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规划、设计费计算方式如下:本项目设计范围为。经过竞争性磋商,本项目最终确定合同价为万元(为包干价,含专家评审、文本打印等费用),其中,不含税价格为元,税率%,增值税款为元。2、设计费支付:分期支付第一阶段,支付总合同额的%,万元(大写:),时间:第一轮方案汇报通过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第二阶段,支付总合同额的%,万元(大写:),时间:最终方案汇报通过专家评审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第三阶段,支付总合同额的%,万元(大写:),时间:提交最终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并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设计费共计支付:万元(大写:)。第四条:服务内容及时限按照《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云自然资空规〔2024〕431号)相关要求,完成矢量数据和相关文档材料的编制和整理。具体完成事项如下:1.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报告编制。其主要内容包含: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情况、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原因及必要性论证、优化思路与基本情况、优化方案合理性分析等内容。2.图件。其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布局图、调入及调出地块用地现状图、调入及调出地块规划用途对比图等。3.相关附件材料收集和整合。4.矢量数据制作。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更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和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3个矢量图层。5.配合完成优化报告省级专家审查。根据双方协商,最终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入库时间为年月日之前。第五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按具体项目要求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时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文件的时间。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应在合理期限内重新补交材料;若所提供资料作需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规划设计需重新返工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就协商内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返工的条款。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应退还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如有);已开始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4、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规划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5、规划设计版权在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归甲方所有。乙方责任:1、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双方规定技术深度要求,按具体项目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2、乙方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费用由乙方负责。3、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具体项目合同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规划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延期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5、具体项目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耽误甲方工期的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6、在最终方案汇报评审时,专家评审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与补充,费用由乙方负责。7、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按规划设计总费用的双倍赔偿给甲方。第六条其它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和解决规划图中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支付费用。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或其他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等效力。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委托方单位名称(公章):蒙自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定合同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年月日承接方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定合同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日期:年月日投诉电话:(注: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谈判时签订为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2024〕104号),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二、具体内容1.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报告编制。其主要内容包含: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情况、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原因及必要性论证、优化思路与基本情况、优化方案合理性分析等内容。2.图件。其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布局图、调入及调出地块用地现状图、调入及调出地块规划用途对比图等。3.相关附件材料收集和整合。4.矢量数据制作。主要包含城镇开发边界更新、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和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3个矢量图层。5.配合完成优化报告省级专家审查。二、采购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4.《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5.《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云自然资〔2024〕104号);6.《云南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云自然资空规〔2024〕431号);7.《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三、采购标的的质量标准成果质量经省、州、市审核通过,符合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汇交要求,满足城市发展用地保障和采购人使用需求。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人务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未给出格式的内容请自行编写。2.如本项目为非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或要求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中“加盖电子公章”、“签字或签章”适用“加盖公章”、“签字或盖章”;“扫描件”适用“复印件”;如对原件有要求,请按要求提交原件。3.除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表格可根据需求延伸扩展。4.本说明无需放入投标文件中。开远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一、报价部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项目填报内容1磋商总价(含税,元)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标准4磋商保证金5备 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范围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现在职工人数单位性质开户银行及账号注册资金(万元)管理体系证书(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单位组织简介: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注:本表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等加盖电子公章。(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单位存款证明。新成立企业不满1年的,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申请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七)投标人非联合体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根据制造商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九)特定资格要求(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十)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三、商务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1、对项目的认识、对实施任务、要求的理解;(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列)2.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列)3.工作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列)4.服务承诺;(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列)5.规划方案(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列)6.项目服务团队综合素质(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根据评标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列)7.技术部分其它资料(格式自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二)商务部分1.投标书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对贵方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研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投标,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一、资格审查部分二、报价部分三、商务技术部分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投标报价(下浮率百分比)为:;2、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所投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项目至实施完毕;5、招标文件中必须的其他承诺内容。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2.投标保证书开远市自然资源局/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书作为____________(投标人)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保证。由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_______(填投标保证金形式)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附投标保证金回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业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承诺书致:(采购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以下事宜:1、我公司在接到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在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洽谈合同签订事宜。(1)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如因我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因我公司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或拒不签订项目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相关政策按“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1)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则没收我公司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我公司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如不按时供货、供货产品与投标(响应)文件中响应产品情况不一致等)/完成相关服务工作,或交付设备/服务工作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影响项目工作推进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3)如非采购人和不可抗力原因我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严重超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政策按“严重失信行为”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6.投标人廉政承诺致:(采购人)本企业参与(填写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招投标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甘愿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人不再要求退还投标时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附件一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如有)拟在本项目中任职从事相关工作时间备注12345……注:应附项目组成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证(如有)、职称证(如有)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四、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始日期完成日期项目描述备注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五、其他材料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六、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所需的附件材料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注:1、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中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如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填:/。附件三:监狱企业证明监狱企业证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注:1、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如不是监狱企业,则填:/。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优化调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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