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评审验收服务招标公告(江苏省体育局2025)


  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受江苏省体育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Z-FSCS25048
  项目名称: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管理要求,服务供应商负责组织年度江苏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7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3日
  地点:“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
  方式: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1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2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供应商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 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2.1 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2.2 供应商另准备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用于存档查阅(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一般应为PDF或JPG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
  3. 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4. 其他: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体育局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7楼
  联系方式:陈丹025-51889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
  地   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2楼
  联系方式:025-51889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巍、田长山
  电     话:025-51889606、51889549

附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TZ-FSCS25048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二〇二五年九月总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五章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2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7附件质疑函范本5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受江苏省体育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TZ-FSCS25048项目名称: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万元采购需求:根据江苏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管理要求,服务供应商负责组织年度江苏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7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3日地点:“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方式: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1楼开标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21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供应商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2.1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2.2供应商另准备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用于存档查阅(正本签字、盖章后扫描,一般应为PDF或JPG格式、U盘或光盘形式)。3.本项目不收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4.其他: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体育局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7楼联系方式:陈丹025-518890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五环大厦12楼联系方式:025-5188954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巍、田长山电话:025-51889606、5188954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2凡有能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3.适用法律3.1本次磋商采购及由本次磋商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装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竞争性磋商装备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成交服务费。4.3装备中心对未成交者不予补偿。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6.1.1竞争性磋商邀请6.1.2供应商须知6.1.3合同条款及格式6.1.4项目需求6.1.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1.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装备中心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期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装备中心,澄清要求需加盖单位公章。装备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装备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装备中心将不予受理)。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装备中心均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2装备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8.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4如果装备中心前后发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充文件内容不一致或相互抵触,则以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竞争性磋商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装备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以下内容组成:10.1.1磋商函;10.1.2分项报价表、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服务承诺及项目实施方案等部分;10.1.3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10.1.4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10.1.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10.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质量合格以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5证明供应商所提供服务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12.磋商报价12.1本项目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利润、服务、保险费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12.2装备中心不接受备选的实施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2.3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4磋商货币采购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6磋商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2.6.1项目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人员经费等费用,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以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12.6.2项目单价按磋商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项目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供应商有关服务的管理制度、服务机构的设置情况、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反应能力等。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装备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后六十(60)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装备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供应商可以拒绝装备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6.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建议双面打印、复印,装订采用软面、胶订形式),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2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6.3全套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有修改或增删,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送达装备中心,补充文件必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16.4因响应文件印刷错误或不清楚、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密封口处须骑缝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公章须清晰可辨。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7.2密封包装应:17.2.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7.2.2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整(磋商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17.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装备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装备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8.1装备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装备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装备中心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装备中心,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0.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磋商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装备中心。20.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装备中心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21.磋商21.1装备中心将在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准时到场,并签名报到。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不得超过2人。21.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其它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21.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22.磋商小组22.1装备中心将组织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2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行业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磋商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3.磋商过程的保密23.1磋商开始后,直至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3.2供应商试图影响磋商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被取消。23.3在磋商期间,装备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3.4装备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5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评审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做出书面澄清,该澄清须由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补充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响应文件。24.3装备中心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对响应文件的澄清。24.4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磋商程序25.1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先进行审查,对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2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资格证明文件,并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以备验证。25.3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相关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将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以备验证。25.4由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可以是多轮次进行。25.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参加供应商试图向装备中心和磋商小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5.6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磋商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进行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26.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6.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装备中心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6.1.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在评审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26.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4.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4.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6.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无效响应文件条款27.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7.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7.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5未提供服务方案或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认定服务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27.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7.7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磋商终止的条款:28.1出现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磋商小组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4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9.供应商不满足法定数量的情况:如出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磋商期间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评审及成交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0.2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30.3评审结束后将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0.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0.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30.4.2向采购人、装备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4.3恶意竞争,磋商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0.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30.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30.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0.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3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文件无效:30.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0.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质疑处理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装备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1.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1.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装备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做出答复。31.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31.4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形:31.4.1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1.4.2未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竞争性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1.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装备中心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2.成交通知书32.1成交结果确定后,装备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2.2成交供应商收到通知书当日应以书面形式确认;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成交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3所有供应商应按前款规定时间在江苏省体育局门户网查看成交公告,装备中心不再另行通知。装备中心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2.4成交通知书是最后签订的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授予合同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33.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3.3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装备中心则可宣布其成交结果无效。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名次之的供应商。33.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4.产品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4.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4.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供应商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产品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3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八、其他36.政策功能36.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住所地: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磋商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利润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STZ-FSCS25048号的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表;(2)磋商承诺;(3)服务承诺;(4)成交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五条保密事项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重大体育科研项目评审服务有关资料。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保密工作。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六条服务期限2025年度。第七条款项支付1、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合同生效后,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经费的60%支付至服务供应商商指定收款账号,2025年12月底前,服务供应商提交工作经费使用情况,采购人审核后将剩余40%经费支付至服务供应商指定收款账号。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造成甲方的其他损失,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从上述款项中优先扣除。3、款项支付的账号:开户行:户名: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合同,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如因乙方未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向工商管理及行业主管等部门提交乙方失信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三份。3、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依法确定乙方为中标人,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本合同中记载的双方地址、电子邮件真实有效,为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和电子邮件发生变动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双方可通过联系单、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联系。如一方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对方发送文件,因对方本合同中的地址记载错误或者地址变更未通知或者对方拒签未能送到的,视为文件已经送达对方。采用电子邮件送达文件的,视为在电子邮件发送当日相关文件已经送达对方。5、合同及其附件中所述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当在变后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依据合同及其附件中所述的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经过一定期间视为通知已到达。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江苏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管理要求,服务供应商负责组织年度江苏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和结题验收等工作。二.技术要求承接江苏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及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包括:1、完成年度立项评审工作(评审项目数量约为80个),含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及查重、组织专家函审、组织立项评审会议等。按要求制定立项评审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评审工作安排;2、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每年分为2-3批次,每批次评审数量约为15个),含结题材料收集整理及查重,组织结题评审会议、评审意见反馈并跟踪落实等。按要求制定结题评审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评审工作安排;3、完成结题项目汇编制作工作(年度印刷量约为30本),包括版式设计、校对印刷等;4、编制评审工作经费预算,包括场地、车辆租用、专家及工作人员劳务费、项目查重费、项目成果汇编制作费等,按照实际情况支出,并按要求提交工作经费使用情况明细。三.商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完成体育科研项目评审组织管理任务的基本工作条件和人力保障,熟悉国家和省科技体制改革和体育科技项目管理要求,且不得参与省体育局重大体育科研项目申报;参与评审专家不少于2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10人,副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10人。2、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采购人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经费的60%支付至服务供应商商指定收款账号,2025年12月底前,服务供应商提交工作经费使用情况,采购人审核后将剩余40%经费支付至服务供应商指定收款账号。第五章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1磋商报价30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项目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2位。2.1商务部分类似业绩6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需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并须清晰可见委托单位、委托时间、服务内容等)。2.2客户满意度6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获得其他委托方认可的,每提供一份客户满意度书面材料(需委托方盖章,同一委托方不重复计算)得2分,最高得6分。2.3荣誉奖项4供应商获得由市级(设区市)及以上行政主管单位颁发的荣誉称号,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1技术部分服务方案8根据项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细致全面、科学合理,总体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的8分;方案全面,内容较完整,可操作性一般的得6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分析不全面,可操作性差的得4分;未提供具体的方案或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2保障方案8根据项目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8分;方案完整但科学合理及可行性欠缺的得6分;方案不完整且科学合理及可行性欠缺的得4分;未提供具体的方案或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3实施进度8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进行综合评审:进度计划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科学规范、针对性好,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8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进度计划安排不合理、针对性差,不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具体的方案或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4团队评估1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20人,且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0.6分,最高得12分;具有副高级职称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5分。本项满分12分,不能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提供人员分工清单、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3.5售后延伸服务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本项目特点,提供售后和延伸服务方案,售后及时有效,延伸服务可行,符合本项目需求得6分;较符合本项目需求得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未提供具体的方案或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4现场陈述答辩1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骨干成员就项目实施方案、企业自身优势等内容进行现场陈述并就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辩,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现场陈述及答辩情况进行评分:现场陈述及答辩条理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充分完整,得12分;现场陈述及答辩条理清晰、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基本完整,得9分;现场陈述及答辩条理不够清晰、对项目的理解程度较差,得6分;未按要求陈述及答辩的,不得分。供应商可自行准备PPT、视频、word等陈述材料。备注:1、以上评分涉及到的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见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交。2、以上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磋商小组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价格扣除评审办法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其他1、磋商小组成员根据评分情况及时将结果填入“评分表”中。2、磋商小组成员将响应文件评价得分加总后,得出本次评审的最终得分。3、项目评分时,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4、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所评分数的总分值。5、经磋商小组成员审查,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列,确定一名成交候选人。6、磋商小组成员没有向供应商解释评审过程的义务且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7、本规则的解释权在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8、遇到本规则未能考虑到的问题,由磋商小组成员会同采购人协商决定。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但不得造成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响应文件【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本表由供应商填写,方便评委评审。主要响应文件目录一、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三、磋商函四、报价一览表五、分项报价表六、项目技术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七、项目实施方案八、服务与承诺九、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十、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一、资格性检查对照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序号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一、资格性审查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官方网站打印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磋商函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原件)8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二、符合性检查1磋商响应报价是固定唯一的2磋商响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磋商响应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60天4响应文件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真实有效6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求(即斜体下划线条款)7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8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文件2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文件3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官方网站打印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文件6磋商函(原件,格式见后)文件7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原件,格式见后)文件8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发现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文件9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原件,格式见后)备注:1.以上涉及到的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见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上述是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3.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装备中心及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作无效响应处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参加磋商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的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授权代表(签字)处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我单位名义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码:附: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注:供应商委托受托人参加磋商的,必须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参加磋商时受托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仅需填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致: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非联合体磋商承诺函致: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磋商函致:江苏省体育装备中心根据贵方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磋商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项目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60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传真:邮箱:供应商开户行:帐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大写:小写:供应商是否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磋商响应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人员经费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2、磋商报价应与分项报价中总价相一致,如有不一致内容按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五、分项报价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 称简要说明(服务内容等)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大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六、项目技术商务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情况及承诺说明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供应商须根据第四章《项目需求》要求填写此表,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所有偏离必须在本表中列出,未在本偏离表中列出偏离,将视为供应商已完全接受采购文件要求。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七、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八、服务与承诺(格式自定)九、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十、拟派本项目人员情况表(一人一表)1、一 般 情 况姓名年龄电话职称职务本项目中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专业能力2、工 作 经 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项目中任职主要作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审验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