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招标公告(南京脑科医院2025)



南京脑科医院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脑科医院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6.3勘察现场:无
6.4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规定,属于该文件列明的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仍需提供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一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出发有效期内;
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脑科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64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2296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
联系人:钮驰
联系电话:13770552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钮驰
电话:13770552830

JSZC-320100-JCEC-G2025-0460采购文件.doc

南京脑科医院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G2025-0460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京脑科医院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G2025-04601.2项目名称:南京脑科医院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项目1.3预算金额:276.25万元1.4最高限价:276.25万元1.5采购需求:本项目拟构建大规模情感障碍患者多组学生物样本库,通过整合全基因组测序与Olink靶向蛋白质组学的多组学技术,深入挖掘情感障碍的遗传基础和外周蛋白质表达谱特征,并结合神经影像学,寻找可用于抑郁症和双相障碍精准诊断、预后预测和治疗反应评估的生物标志物组合,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检测项目类型如下:序号 服务项目数量备注1全基因组测序2500例人全血 2Olink靶向蛋白质组学1000例人血浆Olink Target 96 Inflammation Panel1.6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1.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应按政府采购信用承诺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安全审查,不得将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向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或者开放使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3.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4.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4.3开标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6.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6.3勘察现场:无6.4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规定,属于该文件列明的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仍需提供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一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出发有效期内;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脑科医院地址:南京鼓楼区广州路264号联系方式:王老师025-8229654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4室联系方式:钮驰,徐云飞13770552830,13951080552电子邮箱:114778553@qq.com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钮驰,徐云飞电话:13770552830,1395108055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9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标准;(4)采购需求;(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段。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标段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标段的,可以以标段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4.4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仅供投标人参考,并不是限制条件。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6.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并制作目录。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联合体投标(如有)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7.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7.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采购需求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时不予认可。8.2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其他部分内容组成。投标文件目录及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制。9、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9.1商务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不得有缺失或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3)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开标一览表及附表(格式见第六章);(5)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不需要);(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如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7)《商务条款偏离表》;(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技术部分内容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采购需求偏离表》;(3)服务承诺;(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内容11.1价格部分内容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3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等。11.6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7本项目预算为:详见第一章。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3、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15、投标文件签署15.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费用1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货物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45%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本项费用无需在《报价一览表》中单列。16.3本项目的评委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计入报价,不另列项目,摊销在报价中。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7.3中标人在中标后递交2份投标文件,必须保持和苏采云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A4幅面折叠成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装的形式。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8.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做无效投标处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20、诚实信用20.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21.1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22.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评标程序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9)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2.2.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其具体原因,评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2.2.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投标人以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2.2.3澄清有关问题。22.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2.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2.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2.2.3.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3.5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2.5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3评标方法和标准22.3.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2.3.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2.3.3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2.4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22.4.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招标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2.4.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3、确定中标人2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3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3.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为招标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6.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7、质疑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7.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7.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7.6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联系电话:025-86636139(采购代理机构质量管理部门)、025-86636853(采购代理机构纪检监察部门)。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其它29.1本项目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规定,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需求响应20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得满分20分,★参数为核心参数,每负偏离一项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有一项▲号指标负偏离扣3分;其他若有负偏离,则每项减1分,扣完为止。3人员配置5分配备不低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①团队带头人拥有副高级职称以上(需提供职称证书及对应人员与本单位签署时间已满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缴纳不低于1年的社保证明,团队每提供1个副高职称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②实验操作人员需具备专业培训经历(提供相关证明,得1分);③生信分析人员具备硕士及硕士以上的学历(提供相关证明,得1分)4科研能力10分供应商具有丰富的科研能力,团队带头人以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分文章(IF>10),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5转化经验10分供应商具备科研成果转化的服务经验,配备技术经理人团队,需提供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中级及以上证书得2分,最高得10分。6服务资质5分蛋白检测操作需提供Olink官方人员认证,未提供不得分。7检测硬件配置5分供应商具备大规模存储能力(1PB以上),保证所有数据(包括原始数据、生信分析中间文件与结果文件等)和报告能够保存一年,得2.5分;具备超算能力(15个专用节点以上),保证数据分析与交付的及时性,得2.5分,满分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或服务协议)8业绩5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5分。(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9方案设计10分针对磋商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各个组学满足要求的技术参数,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项目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方案满足要求的技术参数,详细完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10分;方案完整、较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较完整、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10售后服务10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详细、完整、科学,完全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0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完整、比较科学,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7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不详细、不完整、不科学,不能完全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未提及的不得分。说明:1.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概述本项目拟构建大规模情感障碍患者多组学生物样本库,通过整合全基因组测序与Olink靶向蛋白质组学的多组学技术,深入挖掘情感障碍的遗传基础和外周蛋白质表达谱特征,并结合神经影像学,寻找可用于抑郁症和双相障碍精准诊断、预后预测和治疗反应评估的生物标志物组合。检测项目类型如下:序号 服务项目数量备注1全基因组测序2500例人全血 2Olink靶向蛋白质组学1000例人血浆Olink Target 96 Inflammation Panel2.技术要求2.1全基因组测序★2.1.1测序仪器要求:采用联合探针锚定聚合技术(cPAS)或SBS边合成边测序技术,单次运行最大产量不低于3.4Tb数据。2.1.2测序方式:PE150测序,15X测序深度。2.1.3技术方法:DNA提取——文库构建——文库检测——上机——基本数据处理及拆分。2.1.4质检要求和方法:因之前内部已做过样本合格率抽样质检,满足90%质检合格率,因此正式样本质检合格率需大于90%,如达不到要求需要3倍项目金额赔偿;要求文库qubit检测、片段分布检测和qPCR定量检测。2.1.5数据要求:每个样本产生的数据量不低于45Grawdata,Q30≥90%;因测序机构定量不准或其他非客户原因引起的数据量不足,免费补测。★2.1.6保证不与其他外来样本混样,需提供承诺函。★2.1.7数据拆分后交付.fq格式数据以及整条Lane的原始下机数据,并提供数据报告。2.1.8需提供全基因组数据标准信息分析,包含去除接头污染和低质量数据;过滤后高质量数据与参考基因组进行比对;数据产量统计分析、测序深度分析、覆盖度均一性分析;SNV检测及注释;InDel检测及注释;CNV检测与注释;SV检测与注释。2.1.9项目周期:自收到样本及信息单的次日起计算,每批次样本100例以下,20个自然日测序完成;测序完成后10个自然日交付标准分析报告及结果文件。2.2Olink靶向蛋白质组学2.2.1使用Olink靶向蛋白质组学平台qPCR仪及配套的Olink试剂,完成样本的蛋白检测工作。2.2.2质检要求:因之前内部已做过样本合格率抽样质检,满足90%质检合格率,因此正式样本合格率需大于90%,如达不到要求需要3倍项目金额赔偿;2.2.3检测方式:qPCR仪检测,OlinkTarget96Panel选择为InflammationPanel。OlinkTarget96Panel可同时分析92种蛋白生物标志物(96个蛋白中包含4个质控蛋白),并对其中富集最显著(p<0.05)的通路进行分析。2.2.4实验流程:蛋白样本制备——抗体孵育——序列延伸及扩增——qPCR检测。2.2.5生物信息学分析流程:原始数据质控——蛋白表达定量——差异蛋白分析——生物功能富集分析——蛋白互作网络分析。2.2.6数据预处理:需对多批次检测的蛋白定量值(NPX)进行标准化。2.2.7数据质控:通过内标和外标对多批次数据进行整体质量控制,评估蛋白检出率和检测相关性。2.2.8蛋白定量与聚类分析:经过原始数据质控后,得到蛋白NPX表达矩阵进行聚类分析、相关性分析、目标蛋白表达样本间分布情况等。2.2.9差异蛋白分析:基于NPX表达矩阵,对不同的实验分组进行多组间差异比较(ANOVA)和两两间多重比较,得到不同实验分组间的差异蛋白,并进行差异蛋白的可视化,如绘制差异蛋白NPX箱线图、差异蛋白火山图、差异蛋白聚类热图。2.2.10差异蛋白功能富集分析:对差异蛋白进行生物学功能富集分析,探究差异蛋白对应的GeneOntology和KEGGPathway数据库收录的相关生物学通路,提示差异蛋白生物学功能意义。2.2.11蛋白互作网络分析:对差异蛋白进行蛋白互作网络分析(PPIs)。2.2.12需要提供完整的质控技术方案。2.2.13项目周期:自收到样本及信息单的次日起计算,需在48小时内完成样本质检,并提供相应的质检报告;每批次15个自然日完成样本蛋白检测服务;检测完成后5个自然日交付标准分析报告及结果文件。3.整体服务能力▲3.1供应商应具备基因组学等多组学方向的科研能力以及分析服务能力,可为本项目的数据分析及实验设计提供合理的建议;有多个多组学数据检测及分析项目的服务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2具有丰富的科研能力,团队带头人以第一作者或共同一作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分文章(IF>10),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配备不低于5人的专业服务团队:①团队带头人拥有副高级职称以上(需提供职称证书及对应人员与本单位签署时间已满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②实验操作人员需具备专业培训经历(提供相关证明);③生信分析人员具备硕士及硕士以上的学历(提供相关证明);▲3.4具备科研成果转化的服务经验,配备技术经理人团队(持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证书),可为本项目后续转化提供支撑,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供应商具备大规模存储能力(1PB以上),保证所有数据(包括原始数据、生信分析中间文件与结果文件等)和报告能够保存一年;具备超算能力(可以为本项目提供15个以上专用节点),保证数据分析与交付的及时性(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或服务协议);▲3.6供应商拥有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资质,以保障样本长期存储的合规性(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供应商应具备样本接收、实验检测、数据分析到报告出具全链条式研究级服务体系,具备完善的样本运输安全管理办法;3.8在收到服务请求后24小时内提供反馈,能够专业、及时的解答客户关于报告内容产生的问题。4.付款方式4.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4.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0%;4.3当实际检测数量与合同不一致时,按照固定单价乘以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服务类)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南京脑科医院供应商(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脑科医院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2.本项目验收将由采购人组织进行。3.如验收未获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进行整改,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对供应商作违约处理。三、服务费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70%;3.当实际检测数量与合同不一致时,按照固定单价乘以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4.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无权利瑕疵担保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如有权利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金无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等。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外,还需负担守约方为维护合同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维权费用。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双方约定以下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本合同履行及纠纷解决时的送达信息:甲方:乙方:联系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任何一方上述送达信息有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送达信息变更未通知的,仍以本合同约定信息为准。因联系人拒收或送达信息有误及送达信息变更未通知导致相关文件未能实际送达的,相关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十三、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根据本章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3、本项目服务时间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方投标承诺严格履行合同。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我方参加编号为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附件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合计小写: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含视同小微企业)提供(填写“是”或“否)备注 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如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项目履约交付。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不享受价格扣除。附表——分项报价表格式项目总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 服务项目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全基因组测序2500例人全血   2Olink靶向蛋白质组学1000例人血浆  Olink Target 96 Inflammation Panel3共计  注:报价应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相关费用。当实际检测数量与合同不一致时,按照固定单价乘以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表中响应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致。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四、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条款内容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投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内容响应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请在本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条款内容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内容响应存在正偏离或负偏离的,请在本表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六、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                                                                                        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                                                                投标单位(加盖电子公章):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附件十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十二、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附件十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附件十四、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抑郁症和双相障碍多维生物数据精准诊疗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