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轮作试点招标公告(平塘县农业农村局2025)
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0时30分
)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
:
P5227272025000B9I
项目序列号
:
ZFCG20250924007
预算金额(元)
:
3516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
3516000.00元
采购需求
:
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一
:
标项名称
:
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
数量
:
1
预算金额(元)
:
351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4064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1406400.00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10日 23时59分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
售价:
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采购,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后续的投标文件提交。
(2)投标供应商请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到现场参与见面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平塘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平塘县金盆街道鑫元路9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
谭站长
联系方式:
1998511957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
传真:
联系人:
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
联系方式:
0854-8283666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
交易公告.pdf
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项目编号:JHC2025J-224FW号采购人:平塘县农业农村局详细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鑫元路92号联系人:谭站长联系电话:19985119575代理机构: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联系电话:0854-828366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供应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供应商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供应商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开标与评标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第一章采购公告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C2025J-224FW号项目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预算金额(元):3516000.00最高限价(元):3516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35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4064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1406400.00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2)本项目中非预留部分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符合此情形的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采购,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后续的投标文件提交。(2)投标供应商请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到现场参与见面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塘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鑫元路92号联系方式:19985119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联系方式:0854-82836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电话:0854-8283666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一)招标说明1.1项目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1.2采购类别服务1.3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1个乡(镇、街道)1.4预算金额(元)3516000.001.5最高限价(元)3516000.001.6▲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要求的价格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7▲合同履约期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1.9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4064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1406400.00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2)本项目中非预留部分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符合此情形的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行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0现场考察不组织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项目公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上发布。(二)投标要求1.1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1)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位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州农机校内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虚拟子帐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供应商均不相同)。2)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保函、本票、汇票等),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验收取。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3)投保证金到账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前(4)联系电话:0854-8226602(5)投标保证金退还:根据《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及时清退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精神,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步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和未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1.13▲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投标保证保险保单”或“电子投标保函凭证”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凭证。1.1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15▲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视为投标无效。(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有效期。1.16投标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方案1.17投标文件的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格式为.QNTF格式,制作及上传: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nggzy.gov.cn/TPWeb_QN/)→下载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相关材料→按照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制作上传;1.18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供应商自行携带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壹份(.nQNTF格式,仅限于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注:如未携带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且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视为无效。1.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且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20投标文件的提交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第一章采购公告”。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1.20投标文件的提交//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注: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1.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一经进入评审阶段不予退还。(三)开标与评标1.22开标(1)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第一章采购公告”(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3)开标流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注:(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携带CA锁用于开标现场解密其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携带身份验证资料: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被授权代表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身份验证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资料均可)。1.23评标(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评标委员会:由5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如有,至多1人)和由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组成。(3)详细评标办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开标与评标。(四)授予合同1.24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构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25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供应商交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不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交纳形式为中1.25履约保证金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缴纳比例和支付方式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自行商定;(2)履约保证的期限:从中标公告期结束到合同履行完毕;(3)履约保证返还: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无违约且提供的服务货物无任何质量和问题的,将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如中标供应商出现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的情况,采购人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26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付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完成所有款项支付。中标供应商凭合法正规发票与采购人进行结算。1.27▲报价说明(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所有涉及的项目配套物资、服务费、人工费、保险、税金、资料费,以及实施时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发生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报价中,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整体产品,不含零部件)。(五)补充条款1.29投标项目费用(1)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代理服务费等本项目相关的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3)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4)代理服务费收取:1)单位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29投标项目费用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都匀城中支行3)帐号:520016540360525056201.30弄虚作假及虚假应标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注: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总则2.1适用范围2.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2.1.2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2.2应遵循的原则2.2.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2.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2.2.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2.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2.3.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业现行的规定,其来源地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2.3.2所有货物均须为合法正当渠道、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在货物验收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关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适用货物类采购)。2.3.3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4知识产权声明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投标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5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标准单位;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第三方的中文翻译本,且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招标文件概要3.1招标文件的组成3.1.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开标与评标”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3.1.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2.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home.html)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http://ggzy.qian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3.2.3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4.投标文件的提交4.1投标文件提交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再次递交完成。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4.2.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投标。4.2.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及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情节严重的投标供应商,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5.2.1投标供应商在参与招标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5.2.2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的。5.2.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5.2.4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给他人的。5.2.5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6.无效标、废标6.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无效,按无效标处理:6.1.1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打印投标保证金收据的;6.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1.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本文件中带“▲”条款,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条款)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6.2.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2.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2.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2.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2.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将作废标处理:6.3.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6.3.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7.质疑及投诉受理投标供应商若存在质疑,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1质疑的提出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7.2可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即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3质疑的提出形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话/传真等形式无效)。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5质疑提出要求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6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内审部联系电话:0854-8283666邮政编码:558000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7.7质疑答复期限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进行答复,答复期为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7.8投诉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受理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平塘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54-7231980邮政编码:558300联系地址:贵州省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横三路财政大楼302室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8.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8.1中标通知书8.1.1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网站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8.1.2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因中标供应商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8.2签订合同8.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响应的内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2.2采购人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8.2.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9.投标文件报价修正及要求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三章开标与评标1.开标1.1开标会(1)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室组织投标供应商、监督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签到。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开标会场纪律。(3)采购代理机构介绍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状态及文件启封状态情况。(4)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验证供应商身份材料: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被授权代表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身份验证资料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资料均可)。(5)投标文件解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宣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6)重申项目预算价(控制价)。(7)开标结束。1.2资格性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性审查材料如下:资格性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2.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职责2.1.1评标委员会专家通过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方式抽取。2.1.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1.4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3评审程序及评分标准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表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一、无效标审查1未出现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6、无效标”情形和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要求实质性响应条款内容未实质响应的情形。二、符合性审查1最高限价报价不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价格投标2合同履约期限满足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5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6投标文件的签署满足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要求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2.3.2详细评分表评分标准如下:供应商名称评分项及分值供应商1供供应商21供供应商32供供应商43评分项分值标准价格分(1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注:(1)以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价格分的评标价格依据。(2)项目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投标报价得分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本项目中非预留部分由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承接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符合此情形的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0-10分技术分(满分15分)一、项目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第四章用户需求内容制定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包括:①项目服务需求分析、②项目整体实施计划、③工作目标、④服务管理模式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要求:上述四条方案内容,每提供1条得0.5分,最高得2分。(1)在上述四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完整、关键点明确、逻辑结构清晰,完全满足或优于需求内容的加3分;(2)在上述四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较完整、有关键点、有逻辑关系,满足需求内容的加2分;(3)在上述四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少部分完整、少部分有关键点、结构欠清晰,基本满足需求内容的加1分。0-5分二、项目配套物资及病虫害防治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第四章用户需求内容制定的项目配套物资及病虫害防治服务方案,包括:①项目配套物资拟投入情况、②项目配套物资管理方案、③农药安全使用技术、④病虫害防治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要求:上述四条方案内容,每提供1条得0.5分,最高得2分。(1)在上述四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完整、关键点明确、逻辑结构清晰,完全满足或优于需求内容的加3分;(2)在上述四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较完整、有关键点、有逻辑关系,满足需求内容的加2分;(3)在上述四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少部分完整、少部分有关键点、结构欠清晰,基本满足0-5分需求内容的加1分。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第四章用户需求内容制定的病虫害防治服务,包括:①农药污染对环境的危害及保护、②绿色防控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要求:上述两条方案内容,每提供1条得0.5分,最高得1分。(1)在上述两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完整、关键点明确、逻辑结构清晰,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1分;(2)在上述两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较完整、有关键点、有逻辑关系,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0.5分。0-2四、后续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第四章用户需求内容制定的后续服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受理支持方式、②突发事件处理措施、③服务档案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评审要求:上述三条方案内容,每提供1条得0.5分,最高得1.5分。(1)在上述三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完整、关键点明确、逻辑结构清晰,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1.5分;(2)在上述三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较完整、有关键点、有逻辑关系,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1分;(3)在上述三条方案均提供的基础上,内容少部分完整、少部分有关键点、结构欠清晰,基本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加0.5分。0-3商务分(75分)一、类似业绩(1)提供从2022年01月(含)至今具有类似农业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满分0-14商务分(75分)8分。(2)提供从2022年01月(含)至今具有农作物耕地轮作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6分。评审要求:以上业绩不得重复计分,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网站中标截图(同时提供网页链接和截图)为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0-14二、设备投入情况投标供应商承诺提供1台植保无人机并配备1名无人机操作员得3分,满分15分。评审要求: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植保无人机清单、无人机操作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含培训证书)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0-15分三、人员实力(1)技术负责人:具有农业专业正高级职称得6分,为农业专业高级职称得4分,为农业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6分。评审要求: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截止投标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服务人员(不含技术负责人):获得农业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1人得5分;获得农业专业中级职称,提供1人得2分;获得农业专业中级以下职称,提供1人得1分。人员不重复计分,同一人按照最高职称计分,本项满分10分。评审要求:以提供的职称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截止投标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0-16分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或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四、相关承诺1.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需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关售后服务工作内容时,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立即响应,并保证在24小时之内到达服务指定地点开展服务,提供的服务结束后在48小时内将服务结果或方案反馈采购人得15分。2.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涉及的农药等投入使用的项目配套物资均从正规渠道合法购置,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本项目要求得15分。评审依据:以投标供应商提供对应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作为评分依据,未按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30分满分1002.4政府采购政策2.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服务:本项所称服务是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工程:本项所称工程是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价格扣除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本项目要求执行。注: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争议时: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②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5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有)打分。评标总得分=价格+技术+商务+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有)技术、商务评分因素为各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分的平均分;2.6中标原则: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第一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项标的名称单位单价限价(元)数量采购要求采购氯化钾氯化钾吨520075补助面积0.5万亩、用量:15kg/亩。总养分:(K2O)≥60%,水分采购社会化服务采购社会化服务飞施氯化钾亩285000在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百千万”工程核心示范区域开展氯化钾飞施。坝区水稻统防统治飞防作业1次(含药剂、叶面肥)亩5550000防治对象:坝区内水稻两迁害虫及稻瘟病,兼施叶面肥(磷酸二氢钾)及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包含药剂、叶面肥、助剂、调节剂及飞防作业费。防治面积5万亩。非坝区水稻统防统治采购15%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瓶5.940000防治对象:非坝区不适宜飞防区域的两迁害虫、粘虫等虫害防治。规格为30克/瓶,悬浮剂,亩用量2瓶,防治面积2万亩。二、实施地点及规模在全县11个乡(镇、街道)适宜发展“稻-油”轮作模式区域实施,实施面积5万亩。三、技术措施(一)水稻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措施水稻在选用高产优质杂交品种和科学育秧的基础上,采用“两增一调”高产栽培技术。采用增密、增钾、调氮的高产高效栽培技术,通过增密,进行合理密植,增加基本苗,增加稻田有效穗数;增钾,将促进水稻分蘖,促进大穗形成,促进水稻壮秆、抗倒,提高结实率和充实度;调氮,将原有一头轰的氮肥施用方式,调整氮肥施用量、施用时间,减少氮肥流失,提高氮肥利用率,增加水稻分蘖,促进水稻大穗,防止早衰,进一步增加水稻单产。(二)油菜高产栽培技术措施减病虫。强化药剂拌种、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量用药,提高防控效果。初花期开展“一促四防”,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叶面喷施咪鲜胺、戊唑醇、氟唑菌酰羟胺、多菌灵等杀菌剂+水溶性硼肥(200g/亩)+磷酸二氢钾(100g/亩),蚜虫发生重的地区配合施用吡虫啉杀虫剂(40-60g/亩),用无人机、机动喷雾器等实行统防统治,防花而不实、防后期早衰、防病治虫、防高温逼熟,增加角果数和千粒重,达到增产促收效果;四、技术模式和技术路径(一)技术模式:“优质稻-油菜”水旱轮作。(二)技术路径:优良水稻品种+水稻药剂拌种+水稻旱育秧(或无纺布钵苗育秧、或两段育秧)+配方肥+水稻“两增一调”高产栽培+水稻统防统治+优良油菜品种+配方肥+油菜育苗移栽(或直播)+油菜“一增二优三减”高产栽培技术+油菜“一促四防”技术+(水稻、油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农药。五、主要服务内容(一)推广应用水稻“两增一调”高产栽培技术。示范点水稻栽培应用“两增一调”高产栽培技术,通过合理密植、增施钾肥、调整氮肥施用量和施用时间,使水稻获得高产。结合项目实施,采购钾肥和社会化服务,对“百千万”工程核心区域进行钾肥飞施面积0.5万亩,提高施肥效率和施肥效果,减少群众劳动力投入,促进水稻生长和产量形成。(二)开展水稻统防统治。开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一是对项目区域水稻进行一次统防统治飞防作业,主要防控“两迁”害虫、粘虫、稻瘟病等病虫害,兼施叶面肥及生长调节剂,防控面积5万亩;二是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杀虫剂(15%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发放到户,组织农民对非坝区(不适宜飞防区域)水稻虫害进行防控,防控面积2万亩,最大程度降低虫害造成的损失,杀虫剂15%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需求约4万瓶(30g/瓶);三是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氯化钾肥料约75吨,并对“百千万”工程核心示范区域开展氯化钾飞施,飞施面积5000亩。六、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项目实施面积预安排表序号镇(乡、街道)实施面积(亩)实施地点1掌布镇800掌布村掌布坝区、新坪村等2平舟镇4000京舟坝区、董联村董联坝、龙兴村卡蒲坝、基哈村基哈坝等3大塘镇1000旧司坝区、新营村、谷坝村、平坡村、水沟村等4者密镇10000四寨坝区、六硐坝区、红旗坝区、幸福坝区等5通州镇17000金桥坝区、三星坝区、落印坝区、翁岗坝区、中星村翁坝、党振坝区等6牙舟镇7000卡罗坝区、大坝坝区、命芹坝区、卡罗村甲那坝等7金盆街道600苗二河村、双江村、吉古村等8克度镇7000前进村安纳坝区、落良村懂蓬寨坝、金星村等9卡蒲乡600场河村、河中村、甲坝村等10塘边镇1000清水坝区、双河村、清水村、新街村等11甲茶镇1000摆河村、摆洗村、兴发村等合计50000具体实施区域根据群众意愿合理调整第二部分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2.服务响应:供应商须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该人员的身份信息与联系电话,以便采购人进行联系沟通,并且应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如需现场响应的,须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解决相应问题。3.验收要求(1)验收程序:供应商完成相关服务后,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并应配合采购人完成整个项目的验收工作,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将对供应商服务情况(服务成果、完成工作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检查意见。(2)验收时间:项目阶段性任务整体完成后(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验收,并按照采购人的验收程序要求进行,且村民满意度达95%及以上。验收不合格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地方要求、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5)中标供应商在提供采购项目配套物资时,物资涉及有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书、注意事项有关资料等,须在供货时提供。4.后续服务要求:合同履约期限结束后,仍须配合采购人完成上级单位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质量的核查等工作事项(如有),在接到采购人问题处理的通知后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项目后续服务。5.其他要求(1)服务期间须接受采购人及有关部门、人员的监督及管理。(2)人员配备上应配备具有组织能力强、技术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人员。(3)须具备能履行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各种设施设备及其他仪器。(4)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行为的安全管理,保证服务人员的安全,资源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如因服务人员作业失误或供应商管理不当导致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负责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组织项目内容实施,接受有关部门的督察和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对项目实施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撰写项目报告等。(6)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项目配套物资如耗材、农药等以及设施的设备及相关技术须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本项目实施要求及采购人要求。(7)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培训等相关售后服务内容。注:“用户需求书”中的所有要求为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供应商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原则上要优于或相当于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如不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格式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双方协定为准。)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简称甲方):供应商(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序列号:)的评审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据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序列号:3、资金来源:4、项目内容:5、项目地点:二、服务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招标/采购公告(包括更正公告);(2)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通知);(3)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响应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服务清单;(9)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合同文件解读及其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表述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以下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服务清单;(8)其它合同文件五、合同金额(中标价)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六、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约定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乙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的,甲方除了有权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外,同时可不予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七、订立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地点本合同在(采购人地址)订立。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生效。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但甲乙双方不得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清单、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十一、其它本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本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双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1.3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第2条质量要求2.1本项目服务质量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类别的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有关服务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工直至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承担采购人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第3条服务验收3.1供应商应对提交的项目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项目成果交给采购人。3.2.采购人或者采购人的最终用户应当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阶段验收,并出具阶段验收证明/书,以此作为付款阶段的凭证。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第4条质量保证4.1合同当事人应根据服务的功能、用途、特点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单独约定质量保证的期限、范围等。4.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可由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4.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5条合同价款支付5.1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细节,合同当事人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约定。第6条履约担保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提交的时间等。第7条不可抗力7.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应商或采购人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7.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8条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并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或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第9条节能环保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禁止交易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设备及材料,禁止交易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及材料。第10条合同解除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11.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11.2本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3如必须对本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12条争议的解决12.1和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2调解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12.3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黔南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第13条违约责任13.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13.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14条其他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xxx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日期:目录(由投标供应商根据文件内容自行编制)一、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一、投标报价1.我公司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投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项目的报价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2.合同履约期限:。3.质量标准:。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投标有效期:。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相关承诺1.本投标报价在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在投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7.本投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合同履约期限备注1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质量标准其他补充说明注:1.“投标报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报价金额为准。2.有关投标价优惠折扣应载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日期: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项目编号:P5227272025000B9I项目序列号ZFCG20250924007,:预算金额(元):3516000.00元最高限价(元)3516000.00元,:采购需求: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4064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1406400.00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采购,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后续的投标文件提交。(2)投标供应商请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到现场参与见面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塘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鑫元路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谭站长联系方式:19985119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传真: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联系方式:0854-8283666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项目编号P5227272025000B9I,:项目序列号:ZFCG20250924007预算金额(元)3516000.00元,:最高限价(元):3516000.00元采购需求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4064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1406400.00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采购,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后续的投标文件提交。(2)投标供应商请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到现场参与见面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塘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鑫元路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谭站长联系方式:19985119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传真: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联系方式:0854-8283666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项目编号P5227272025000B9I项目序列号ZFCG20250924007,:预算金额(元)3516000.00元最高限价(元)3516000.00元采购需求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4064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1406400.00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采购,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后续的投标文件提交。(2)投标供应商请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到现场参与见面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塘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鑫元路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谭站长联系方式:19985119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传真: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联系方式:0854-8283666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项目编号P5227272025000B9I项目序列号ZFCG20250924007,:预算金额(元)3516000.00元最高限价(元)3516000.00元采购需求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试点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516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平塘县2025年耕地轮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指定区域作业任务)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预留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14064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100%(1406400.00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及《中小企业分配情况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黔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单位负责人非同一人,非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7)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供应商于采购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节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的信用报告或截图为证明或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6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采购,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入库登记流程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并办理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及后续的投标文件提交。(2)投标供应商请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到现场参与见面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塘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平塘县金盆街道鑫元路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谭站长联系方式:199851195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省金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大龙大道9号南州国际清华苑6栋1单元6层传真:联系人:姬天娇、韦梦纯、蒙学艳联系方式:0854-82836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轮作试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