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招标公告(洛浦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2025)



[政采云]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S-LP-FW-25-01 
    项目名称: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76000  
    最高限价(元):77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6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全部工作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 、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2 、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 、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 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3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5、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民政局
地 址:洛浦县和田路367号
联系方式:0903-6622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玉都健身4楼
联系方式:0903-2038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03-2038298

附件信息:

洛浦民政局采购招标文件.docx254.7K

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MS-LP-FW-25-01采购人:洛浦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8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MS-LP-FW-25-0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76000.00元最高限价:776000.00元采购需求: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全部工作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新民函【2024】126号文规定:承接主体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查询有上述情况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所提供服务的承接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1、时间: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3、方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400-881-7190获取技术支持;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2、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5、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浦县民政局地址:洛浦县和田路367号联系方式:0903-66222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四楼联系方式:0903-7825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00302112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MS-LP-FW-25-012采购人名称:洛浦县民政局地址:洛浦县和田路367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903-6622269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四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50030211264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及以上包的响应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转包不接受6采购内容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全部工作内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7资金来源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资金8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2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地点:/1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11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1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5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金额: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收款单位: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浦县支行 帐 号:30581601040888887 行 号:103896558162说明一:转账、电汇使用方法:1、磋商保证金请于2025年10月11日16:00前(北京时间)缴入指定账户,各供应商保证金缴纳只接受供应商基本帐户足额对公转帐,其他以私人名义或现金缴纳等存入、汇款 方式均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次投标(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单备注栏标明:XXX 项目 XXX 包段(标段)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如果项目名称太长可以缩写或者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如没有备注或者只写三个字“保证金”的,导致帐号后台无法辨别、统计,其磋商保证金无效。 3、磋商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否则按废标 处理。 4、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5、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磋商保证金电子回单。 (注:废标项目磋商保证金在后续项目再次招标时银行系统不做统计, 如供应商再次投标,需按以上条款缴纳磋商保证金,原磋商保证金在废标公示发布后三日内原路退回) 6、退付保证金提交资料:一、未成交供应:1.企业开个收据原件。2.付款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3.回执单上的账户信息,备注好行号,联系 人电话,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二、成交供应商:1.企业开个收据,原件。 2.付款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3.回执单上的账户信息,备注好行号,联系人电话,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4.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 公章。5.合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6.邮寄地址: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北京工业园 区北园区振兴路9号308室) 收件人:王平。电话:18799378818 说明二、电子保函使用方法: 在线递交电子保函, (1)登录新疆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电子保函”直接进入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申请页,点击【立即申请】。 (2)依次完善页面显示的投保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确认您要投保 的项目信息,在投标项目选择页面选择您需要投保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名称或项目保函进行搜索),选择投保项目后填写被保险人信息及投保内容。服务热线:95763。(3)保函承保期限:成功办理保函之日-2026年01月11日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向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供应商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保函办理成功 后将保函以及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凭证放入响应文件中。未按规定时间缴 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采用保函业务的供应商,开标时间截止后,查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保函业务目录下未查询到本项目缴纳磋商保证金保函信息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保函。如对保函业务咨询,请拨打95763。16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17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 10 月 11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8标前准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开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4、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9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0采购代理服 务费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发改价格〔2015〕299号)为收费标准计取,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1代理服务费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或电汇22最高限价最高现价:776000.00元(大写:柒拾柒万陆仟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否决其投标。23投标报价针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价格等内容进行磋商并提交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以二次报价为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否则以否决投标处理)。24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服务期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作26质量要求/27合同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2025年12月底之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完后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28验收要求签订合同时约定。2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0磋商小组的组建1.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2.磋商小组确定方式:随机抽取31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2履约保证金□不需要交纳☑需要交纳,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工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服务完毕,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赔付地点为项目所在地)3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报价要求: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上述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 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本项目涉及监狱企业服务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服务,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 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价格折扣。34关于中小微企业说明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35其他说明1特别提醒:1、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额度的视为无效报价(即作否决投标处理)。2、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成交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最高限价30%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于30分钟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处理。4、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5、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6、所有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其他说明21、磋商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投标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作废。(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及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条款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如发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采购人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4、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5、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6、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6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37其他方式采购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磋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2)磋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提交的方式:1、现场提交:由质疑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纸质版质疑文件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2、线上提交:通过政采云系统按系统提示流程提交质疑内容。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北京东路48号四楼联系电话:0903-2038298 邮箱:85089020@qq.com39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40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或邮件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洛浦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0903-662218641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 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6)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8)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新民函【2024】126号文规定:承接主体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6)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查询有上述情况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响应保证金或电子保函:7000.00元整(柒仟元整)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 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备注: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与磋商文件的内容相对应,如有矛盾,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磋商依据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1.2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洛浦县民政局,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金木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供应商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4“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服务”系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为保证完成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全部工作内容。2.7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3.1采购范围:完成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全部工作内容。3.2服务期: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工作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4.5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实地踏勘和费用6.1实地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实地踏勘。供应商自行踏勘,实地踏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6.2参与磋商费用6.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准备和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2供应商在磋商准备、实地考察和磋商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7、法律适用7.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8.1供应商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2、磋商报价8.2.1.采购范围、本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8.2.2供应商认为需包含的其它费用。8.2.3各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下发的相关计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规模进行报价。二、磋商文件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9.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对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磋商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9.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9.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应商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0.1澄清内容包括所有需要回答的问题和答复,各供应商需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行查看并下载。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0.2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变更通知等。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2、响应文件的编写12.1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12.2各供应商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4、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版(纸质版)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应采用常用、广泛、普及的软件编制,如使用特殊软件需提供软件安装包,便于查看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全部为PDF加密电子版文件。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商务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服务以及数量、单价和合价等内容。16、商务报价16.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服务,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成交,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16.2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1)完成“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对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根据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6.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商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6.4供应商若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17、商务报价货币17.1商务报价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8.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9、提供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设备清单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19.3供应商应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21.2除供应商对错误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增删、涂改或改写。若确有修改必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1.3采购人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邮寄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的磋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所有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22.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23.1采购人不予接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24、递交响应文件24.1供应商应按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14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上传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五、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25、磋商会议25.1采购人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5.2本项目采用网上评审,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不需到现场参加磋商)。磋商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磋商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磋商小组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5.4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5.5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磋商小组认定的无效响应文件将不进入磋商、评审阶段。26、磋商小组26.1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确保磋商、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供应商。27、磋商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27.2在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磋商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27.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7.4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5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整修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整修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7.7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任何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27.8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28、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2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技术要求、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28.3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3)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4)对不同文字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为准。28.4磋商小组将按第28.3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供应商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29、响应文件的澄清29.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9.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质询。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供应商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29.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关名次排列。29.4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30、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服务期、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1、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1.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31.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1.3出现重大偏离的;31.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32、评审标准32.1本项目评审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2.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2.3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2.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2.3.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2.3.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询标函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澄清函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2.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2.4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2.5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具体评审评分内容详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3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2.6.1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2.6.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2.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2.8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3、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采购人保留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4、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4.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纪律与保密事项35.1凡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的其他情况。35.2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5.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扰乱磋商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35.5磋商之日起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5.6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向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5.7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从磋商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35.8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六、授予合同36、授予合同标准36.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6条所确定成交供应商。37、签订合同37.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7.3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4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36条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37.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36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6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组织重新选定的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合同的签订准则38.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38.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9、验收39.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询问、质疑、投诉40、询问40.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1、质疑4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书面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1.2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做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如对招标过程和采购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41.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1.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41.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1.6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2、投诉4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诚实信用43.1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43.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八、义务、工作纪律44、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46、采购代理服务费46、1经与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做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签字(签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洛浦县2025年地区本级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项目二、所属行业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三、实施内容配合基层民政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管理等工作。1.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结合自治区低收入人口信息平台推送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信息,对预警家庭进行入户核实,按预警等级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置。一是对监测预警信息进行处置按每户10元的标准进行排查,预计3000(户);二是监测预警信息中需要入户核算家庭收入的每户按80元的标准进行家计调查,预计500(户)。2.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通过行业部门数据信息比对方式,对全县内低收入人口进行摸底排查,重点了解掌握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困难,评估基本生活、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协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21000(户)。3.城乡低保对象家计调查。按照城乡低保对象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通过抽查方式进行家计调查,预计6500(户)。四、项目立项依据1.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新民发〔2018〕86号);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民函〔2024〕126号);3.《“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提到“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4.“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必须坚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要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五、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地区本级福利彩票资金。六、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不仅可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而且可以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的水平和效率。七、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服务对象≥31000户次,计划标准。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指标值等于100%,行业标准。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指标值为2026年4月30日,计划标准。资金支付及时率,指标值等于100%,计划标准。八、成本指标(一)经济成本:开展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城乡低保对象年度管理等工作,指标值为小于等于77.6万元,计划标准。九、效益情况(一)社会效益:提升困难群众服务水平,指标值为有所提升,计划标准。十、满意度收益救助人员满意度,指标值为≧95%,计划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合同版本及内容以双方签订时为准)甲方:乙方: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1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二)服务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二)服务要求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资金性质:。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付款方式: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及成果文件;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履约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当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委托代理人:地 址: 电 话:开户银行: 账 号:委托代理人:地 址: 电 话:开户银行: 账 号: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 期:年 月 日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声明书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将有可能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投标无效(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及索引序号文件名称页码文件总页数注:该目录为方便磋商小组查找相关证明文件及评审条件,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补充完善;响应文件的编制顺序应按此表顺序,并连续编排页码(扫描或复印件可以采用页码机加盖页码)。一、响应函(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此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e-mail: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服务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供应商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盖个人名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需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价格单位: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合同履约期限质量要求备注说明: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总价或明细表中某一项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投标总价应等于明细表报价的和,小数点保留后2位。4.单价、总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采购需求内含单价金额)。如供应商的报价(单价、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敬请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说明:1、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一致,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变为准。2、单价、总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采购需求内含单价金额)。如供应商的报价(单价、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敬请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文件(格式自拟)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新民函【2024】126号文规定:承接主体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独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查询有上述情况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投标(投标企业提供截图,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核实);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9.响应保证金或电子保函: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2)所附的证明文件含糊不清导致无法辨认的,是供应商的风险。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账号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七、响应保证金凭证(转账、电子保函)八、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响应表列出的“不响应”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供应商如完全响应,可在第一行填写“全部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九、类似项目业绩表(如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服务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合同扫描件,具体内容须包含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我公司(供应商全称)收到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后,在完全理解该项目采购技术要求和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决定参加此次投标活动。我方保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备承担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许可或相关代理授权。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十一、关于对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致:(项目名称)磋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我公司将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编制本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时,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业绩、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说明:供应商未提供此承诺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十二、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十三、政策性支持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标准,本公司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本公司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本单位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本单位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本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本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时提供的是本单位的产品(包括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件:近三个月依法为安置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节能、环保产品证明(如有)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要求,在本项目的技术方案中,我单位采用了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类别主要产品/技术名 称(规格型号、注 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 占总 报价比重(累计%)节能 产品环保 标志 产品说明注:1.“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附后,同时提供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2、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十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统一格式)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代表人代表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十五、技术文件(格式自拟)十六、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认为更有利于此次响应的其它资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一、初步评审1、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是否通过评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新民函【2024】126号文规定:承接主体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社会力量,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6凡拟参加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网站查询有上述情况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提供电子保函投保信息;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资格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通过,否决响应文件)2、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是否通过评审1是否按照规定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字处逐一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2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3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技术要求、商务需求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响应文件提供的合同履约期限是否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注: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不得参与下阶段评审,视为无效标。二、评审内容序号评分项评标标准分值1报价部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计算结果值在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后余位数四舍五入计)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并附协议书。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商务部分(20分)1企业业绩供应商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完成相关类似业绩一个得4分,最高得4分(本项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具体内容须包含合同内容关键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42人员配置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得4分,具有本科学历(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得2分(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执业证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6技术部分(80分)1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预期目标及成果、2.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政策宣传实施方案、3.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检查及指导评估实施方案、4.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核查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四项的得30分,缺一项扣7.5分,每有一处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3分,扣完为止。无相应内容不得分。内容缺陷指:(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30分2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进度计划保证措施的内容完整性、合理性并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含①工作流程②项目人员职责安排③服务周期各阶段工作进度计划的安排及说明等。以上三项的得15分,缺一项扣5分,每有一处内容不完整或有缺陷或与项目不匹配的扣2分,扣完为止。无相应内容不得分。内容缺陷指:(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15分4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的设置情况进行评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团队的人员;2.项目过程控制;3.项目服务成果和质量保证。以上 3 项内容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可行,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9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9分5应急保障预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急保障预案的设置情况进行评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应急程序和措施;2.应急响应及处置;3.突发事件的处置;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66培训工作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培训工作方案的设置情况进行评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培训对象分析;2.培训方式设计;3.培训内容设计;4.培训计划制定;所有 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 87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难点分析;2.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合理化建议;3.整体分析和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以上内容缺一项扣4分,有缺陷或描述不准确单一者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12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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