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招标公告(浮山县张庄乡人民政府2025)



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竞争性磋商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72025BCS00081
项目名称: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213872.71
最高限价(元):1990550.77,822355.33,1031876.84,1369089.77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1990550.7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梁村包括4条道路,建设里程共 3.011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822355.33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小郭村共包括2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775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包3)

数量:

预算金额(元):1031876.8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杨村共包括7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407km、圪塔村共包括5条道路,建设里程共0.673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包4)

数量:

预算金额(元):1369089.77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西王村共包括2条道路,建设里程共 0.998km、史演河村共包括1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17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4,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0月竣工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4】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公路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磋商谈判1室(省财政系统专用)磋商谈判1室(省财政系统专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935717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旺角金座一号楼2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0357-3968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保杰
电 话:0357-3968522

附件信息: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docx181.8K

(第一册设计文件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pdf68.0M

一标段(梁村).pdf10.2K

二标段(小郭村).pdf9.6K

三标段(杨村).pdf11.5K

三标段(圪塔村).pdf8.8K

四标段(西王村).pdf10.0K

四标段(史演河村).pdf10.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13: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磋商谈判1室(省财政系统专用)磋商谈判1室(省财政系统专用)

预算金额
¥521.38727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保杰

项目联系电话
0357-3968522

采购单位
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35717964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汾市尧都区旺角金座一号楼2单元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7-3968522

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10272025BCS00081采购人: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6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44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4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72025BCS00081项目名称: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213872.71最高限价(元):5213872.71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预算金额(元):1990550.77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梁村包括4条道路,建设里程共3.011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标项名称:采购包2数量:/预算金额(元):822355.33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小郭村共包括2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775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标项名称:采购包3数量:/预算金额(元):1031876.84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杨村共包括7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407km、圪塔村共包括5条道路,建设里程共0.673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标项名称:采购包4数量:/预算金额(元):1369089.77单位:/简要规格描述:西王村共包括2条道路,建设里程共0.998km、史演河村共包括1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17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包4】,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0月竣工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包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包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公路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山西省临汾市锣鼓桥东滨河东路北沿政务服务中心3层,评审专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CA电子签磋商、谈判一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地址:浮山县联系方式:139357179642、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旺角金座一号楼2单元404室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57-39685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57-396852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地址:浮山县张庄镇联系电话:1393571796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旺角金座一号楼2单元404室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357-39685223项目名称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否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213872.71元其中1包:1990550.77元,2包:822355.33元,3包:1031876.84元,4包:1369089.77元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7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供应商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递交(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加密递交1份;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即为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时长30分钟。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线上开启。注:供应商远程解密。8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须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9、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9.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公路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9.3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信用信息查询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信息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 11、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9商务、技术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商务部分★(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供应商列表说明,格式自定); (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附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部分★(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4)施工组织设计;(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注:未对以上文件中标“★”的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10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所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的价格折扣。(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大、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对标的总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对于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标的总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注:1.格式见第六部分。2.如不涉及上述内容,供应商无须提供相关文件。11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磋商小组成员构成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3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4现场勘查不组织15标前答疑不召开16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17代理服务费及支付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磋商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1.纸质响应文件叁份。纸质响应文件可在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已进行了有效的CA电子签章)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目录并将所有内容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密封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投标及开标的依据,当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2. 纸质文件于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邮寄至代理公司。4“政采智贷”告知事项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智贷”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7工程: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应完成的工程施工项目。2.8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3.2供应商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国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公路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4本次磋商不允许代理商参加。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3.7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对其考察过程中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2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磋商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以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下同)送达代理机构。7.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8.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8.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3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将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除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前附表第8项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等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0.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0.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0.2.2格式要求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0.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0.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1包:19000元;2包:8000元;3包:10000元;4包:13000元作为磋商保证金。11.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收款账户名: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平阳南街支行账号:14050171413900000639行号:10517700016811.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交纳的,须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磋商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1.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手续。11.6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本须知相关条款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磋商报价12.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价格、相关服务内容、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6重大偏离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及其他16.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在“政采云系统”完成上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解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解密开始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未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无效。17.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解密时间。17.4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活动。19.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各自在“政采云”系统中对其报价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打印报价结果。19.5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6供应商未对报价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7“报价结果”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五、磋商程序和内容20.组建磋商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本项目在政采云系统进行电子评审,实际评审过程可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和顺序调整进行)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2解密结束后,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B.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C.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D.工期、项目地点、款项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或技术指标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负偏差范围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询标)。21.12供应商对磋商(询标)的答复应当通过“政采云系统”做出回复,并加盖电子CA章。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询标)22.1磋商小组成员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3.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23.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符合规定数量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可空项、漏项、缺项的;(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过程中,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综合评分原则24.1.1磋商小组各成员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3各供应商的评分因素得分加其报价得分,为各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2.1磋商小组依据24.1.3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6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编写评审报告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和理由。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磋商过程保密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磋商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三)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法定数量:货物、工程类3家;政府机关、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采购服务类:2家)。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六、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等;(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2.成交服务费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计取。33.签订合同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4.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5.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4事实依据;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8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第三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一、资格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函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函;以上证明资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9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公路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磋商函。1.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资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6.1提供技术服务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7商务资信对其他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不存在下列情形:7.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7.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3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7.4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5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说明: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如涉及)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采购产品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小于10%的,每有一项得0.1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10%-35%的,每有一项得0.5分;对应产品价格占项目比重为35%以上的,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实行优先采购政策内容,最多加3分(如为采购货物、工程类项目,该项评分项在评分标准中体现)。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中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本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全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四、报价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1响应文件报价审核审查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五、无效响应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六、评分细则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及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及条件。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技术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商务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评审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得分1、商务部分(20分)1、供应商业绩提供供应商近三年(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4分,最高12分。注:(1)近三年指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2)同类项目案例:公路工程施工的案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同类项目案例指供应商自身的项目案例,即项目案例合同(协议书)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3)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4)业绩(案例)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122、项目经理业绩提供项目经理近三年(磋商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4分,最高8分。注:(1)近三年指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往前推三年。(2)同类项目案例:公路工程施工的案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3)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主体竣工(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4)业绩(案例)证明材料扫描件不完整或不符合以上内容要求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以上要求的,均不得分。8二、技术部分(60分)1.施工组织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体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方案、机械进出场方案、夜间施工方案、防扰民措施方案、材料进出场方案、劳动组织准备方案、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中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与采购需求不对应、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的每项扣1分,最高得16分。162.施工进度计划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进度安排、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与采购需求不对应、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的每项扣1分,最高得10分。103.施工质量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管理、施工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物资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与采购需求不对应、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的每项扣1分,最高得8分。84.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与采购需求不对应、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的每项扣1分,最高得8分。85.人员配置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情况、团队分工及人员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制度、考核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无关、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的每项扣1分,最高得8分。86.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防控措施、售后服务体系及响应机制、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质量无关、与采购需求不对应、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的每项扣1分,最高得6分。67、合理化建议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提高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内容得2分,所提供方案内容每有一项与采购项目无关、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的每项扣1分,最高得4分。4三、价格部分(20分)1、通过符合性审查并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终报价不参与价格基准价的计算。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2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浮山县张庄镇梁村等6个村以工代赈乡村道路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张庄镇6个村21条乡村道路进行改造,改造道路总里程9.034千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排水防护工程等。其中1包:梁村包括4条道路,建设里程共3.011km;2包:小郭村共包括2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775km;3包:杨村共包括7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407km、圪塔村共包括5条道路,建设里程共0.673km;4包:西王村共包括2条道路,建设里程共0.998km、史演河村共包括1条道路,建设里程共1.17km。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0月竣工验收2、项目建设地点:张庄镇梁村、小郭村、杨村、西王村、圪塔村及史演河村6个村3、款项支付:签订合同时约定。4、质量标准:合格。5、报价:本项目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磋商无效处理。6、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7、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三、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四、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以电子版格式作为附件另发序号单位工程名称最高限价(元)1梁村1990550.772小郭村822355.333杨村826267.87圪塔村205608.974西王村746356.47史演河村622733.30注:各单位报价不得高于各村最高限价,否则响应予以拒绝。第五部分合同草案条款合同协议书(参考)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1)“通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 包 人:浮山县张庄镇人民政府地 址: 邮政编码:21.1.2.6监 理 人:地 址: 邮政编码: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64.2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监理人应从发包人最后一次的进度付款中,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百分比扣留质量保证金,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75.2.1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 86.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9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5天;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后5天以前109.2.13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农民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投保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人。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11.5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12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1311.6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1411.6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续上表序号条目号信息或数据1515.5.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1616.1合同期内,不可以调材差。1717.2.1(1)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1817.2.1(2)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19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2017.3.3(1)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21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天2217.4.1质量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否2317.5.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2417.6.1(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2518.2(2)竣工资料的份数: 6 份2618.5.1标段: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7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2819.7(1)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年29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30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 ‰31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忻州市仲裁委员会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本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统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不符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主。本合同专用条款未尽事宜,待承包人进场后按照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1.1.1.8本项目不适用;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1)其他合同文件。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本项约定为:(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建立工地卫生防疫制度。保证工地雇员的生产、生活安全和环境卫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及时清扫整理生产、生活环境,及时发放必要的预防传染病药物、防护用品。2)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档案、文秘档案、安全保护、环保、卫生防疫、廉政建设档案),加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3)承包人应对已完工程加强保护、维护,防止污染及破坏。4)承包人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发包人制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并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包括因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而应受到的处罚和因工作突出而享受的奖励。5)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在实施项目所在地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不得将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计量资金挪作他用,并有义务接受发包人对该账户资金的监督和管理。6)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现场的计量工作进行核实,当发包人要求对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计量工作核实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免费提供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并分别派出合格代表前往协助核实工作。7)承包人的驻地建设标准应满足发包人的相关规定。8)标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河道、管线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已建铁路、公路、河道、管线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配置相关安全设施,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和对方的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标段内地形复杂、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河道阻塞或者影响铁路、公路正常安全运营而给其他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9)承包人要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含交通、施工、人身等紧急事故)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其费用包含在安全措施费中。10)承包人对其承包工程施工期间的职工的聘(雇)用方式及劳动(劳务)合同执行要到位,尤其是民工工资的发放计划及扰民处置措施要合理。11)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的一切施工作业中,需根据合同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围栏、支撑、加固、遮挡及防护等),确保临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除外)。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大型机械施工的振动可能对附近的建筑物、构造物的影响及将会发生的阻工损失和赔偿费用,不因特殊工艺的施工和特殊设备的使用而对临近房产和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干扰,如发生上述情况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并妥善处理。12)承包人应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其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凡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验收、不支付,并应自费拆除重建。13)承包人应对本标段雇用劳务、运输、供料等委托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全权负责。在工程结束后撤出现场前均应结算清楚。承包人与委托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14)承包人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配合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审计和稽查,对审计和稽查的有关意见承包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整改。15)承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各有关单位对本项目的各种检查。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现场有旗帜、标语、交通安全标志、各种施工指示牌等。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支付相关费用。16)承包人有义务配合发包人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并提供相应资料。17)承包人是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材料和施工、工艺的认可进行验收和计量支付,并不免除承包人对这些工程的合同责任。18)承包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事先进行场地硬化,包括料场的进口500米范围,并做好临时排水。该项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9)文明施工承包人施工时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规程,施工期间采取有效的交通安全警示提醒措施,安全警示措施应符合交通部颁布的《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的要求,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相关的报价中。承包人要确保交通安全,如果发生任何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废弃物、垃圾须就近运至相关部门批准的垃圾场内倾倒,其费用及运距由承包人自行测算后计入相关报价中。承包人须充分考虑此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任何费用变更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另行支付。本项目工程如果有交叉施工的干扰,承包人应自行协调进行施工,且承包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由此引起的窝工、设备闲置及相互干扰等因素,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0)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所在标段遗留的问题,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本工程其它施工有关的遗留问题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发包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承包人保留金中相应扣回,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21)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提供所有设备、材料、完成所有工程和服务包括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预调试和调试交付使用及完成,要求还包括工程的服务、劳务的提供、材料、设备、备件,附件、施工设备、施工用品和供应、临时材料、结构和设施、运输(包括但不限于卸货和进出现场)和储存,除非这些供应工作和服务由发包人提供。22)承包人应进行并提供合同中没有具体说明,但可合理地推断出那些为机械完工和运行验收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23)路产保护承包人应采取严格的路产保护措施,保证相交公路路产不因本工程施工作业而损坏,尤其应注意保护公路通信光缆的安全,如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路产损坏,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4)承包人应履行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11不利物质条件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滑坡、塌方、水源污染。7.2场内施工道路本款第7.2.2项细化为:施工便道应在施工期间加强养护和维修,保持路况良好,在本标段工程施工完成后,拆除并恢复原貌,修建、拆除、养护费用计入报价中。施工便道的临时用地租用费和复垦费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按规定拆除便道,发包人将指定其他承包人进行拆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5项补充: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特点配足、配齐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所发生的费用,依据发包人制定的计量支付程序进行支付。投标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金额见工程量清单。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上述安全生产管理费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列有单独的支付子目,投标人应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总额价填报,不得修改。安全生产费用支付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月计量支付。本款补充9.2.12、9.2.13项:9.2.12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严禁在泥石流、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除了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计划外,还要严格贯彻执行“山西省交通厅晋交公字【2009】327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高危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要求》(试行)的通知”。9.2.13承包人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或整改、验收销号制度。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对本标段施工阶段隐患排查治理负全责。承包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项目中的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应审核监控计划,明确时限,落实各环节责任人和监督人,掌握隐患动态。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农民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投保金额: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人。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施工准备(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情况,施工便道、临时设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与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11.1开工第11.1.1项补充: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审表。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最高极端气温持续达40℃以上,形成洪涝灾害的连续暴风雨天气、工地受淹超过桥梁设计洪水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对于不利降水,一般情况承包人不应提出申请(不予考虑),对于严重的情况将按如下标准进行评定。按工程所在地的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最近二十五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与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由监理工程师在完工日期前(或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协商确定的另外一个时间)进行一次性的计算比较(不按每一降水过程考虑),如无特殊重大的差别,此因素引起的施工期间个别时段的延误将不予考虑工期的延期,同时监理工程师把结果提交发包人审批。对一般的差别监理工程师将考虑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的异常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补偿。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本款补充:如果达到了拖期损失偿金的赔偿限额,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工程时,业主将有权自己或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由此引起增加的一切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a、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虽经返工,仍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而导致的停工整顿;b、由于工程进度不平衡或管理不善,虽经监理人多次提示而无明显改进,所导致的停工整顿;c、由于进驻现场的主要人员、重要设备与投标文件不符,而导致的停工。14试验和检验补充第14.5款:承包人如未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可委托取得试验检测机构的单位承担相应的试验检测业务,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相应责任。15.2变更权本项目如发生设计变更,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交建管发[2015]357号)文件精神办理。若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如果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赶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须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外,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15.4变更的估价原则本款补充第15.4.6、15.4.7项:15.4.6针对15.4.4款变更估价的原则:按现行部颁概预算编制办法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经监理人与承包人议定,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作为该变更工程的单价。15.4.7如果上述变更单价或总额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人可以确定暂时的单价或总额价,作为暂付账款列入签发的期中支付证书中,待议定后再在其后的期中支付证书中调整。15.6暂列金额本项目暂列金额的设置详见工程量清单。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以调整材差。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本项细化为: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本合同文件技术规范中的规定执行。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本项补充: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总额价子目的支付原则和支付进度:签订合同时确定。17.2.1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本款增加约定:进度付款申请单为6份。17.3.5农民工工资保留金:(1)承包人进场后必须在发包人指定银行开设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为民工建立发放工资卡。申请进度支付时,随同上报民工工资名册和应发工资数,发包人将审核后的民工工资汇入该帐户,由银行按花名册转至各民工的工资卡。(2)发包人在支付进度款时,另扣除当期支付款的5%作为民工的工资保障基金,下期支付确认无拖欠时返还上期保障基金。(3)交工验收前,承包人要在民工居住集中地及沿线村组将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15天,并在公示期限内处理完拖欠事项,公示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返还申请,经核实确认无拖欠,发包人在一周内返还剩余民工工资保障基金。(4)凡民工(团体或个人)举报或反映承包人(含分包人)有拖欠事项,承包人在办理支付工程款的同时应出具偿还拖欠对象的支付委托书,优先偿还拖欠的民工工资。(5)发包人对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视为市场行为不规范,并将其不良信誉纪录在案,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17.4质量保证金第17.4.1项细化为:监理人应从发包人最后一次的进度付款中,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百分比扣留质量保证金,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第17.4.2项细化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第17.4.3项细化为:在第1.1.4.5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第19.3款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17.5交工结算17.5.l交工付款申请单本项(l)目约定为:每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清算该分项工程并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42天内,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约定份数的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本条补充第17.7、17.8、17.9款:17.8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其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予以计量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经业主批准的准确工程量。17.9承包人恶意拖欠行为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不得拖欠。如因工程款拖欠造成分包人、材料设备供货人等向业主集体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其它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承包人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相应发生的费用,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业主将直接向有关当事人支付拖欠款,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上述款项扣回,同时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性处以5万元~2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照省交通厅《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记入不良信誉档案。20.1工程保险本款细化为:20.1.1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保险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范围保持一致。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当本合同工程发生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报告,并抄送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为2.5‰,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上述保险费由承包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实际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20.1.2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应包括开工日直至本合同工程(或其单项工程)竣工颁发竣工证书为止,发包人和承包人遭受的并由投保协议所规定的损失或损害。但是,以下(1)、(2)两项应由承包人负责投保;(1)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损失和损害,但起因是在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2)承包人在按第19条规定而施工的作业中引起的损失或损害。20.4第三者责任险本款补充20.4.2项内容: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发包人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投保第三方责任险,并应要求其分包人也进行此项保险。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发包人对承包人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也不对承包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本项修改:参照发包人《项目内控制度》执行。22.2发包人违约22.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按发包人《项目内控制度》执行。24.1争议的解决方式约定的仲裁委员会为:忻州市仲裁委员会。25需补充的其他条款25.1档案管理承包人应成立档案管理领导组和专职的档案人员管理机构,按照交办发【2007】436号文发布实施的《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和交办发【2010】382号文发布实施的《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移交工作,使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确保本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承包人要向发包人提供本工程所有的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六套和电子文件一套,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统一计入报价中。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资料、音像资料等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严格禁止补资料或造假资料,做到工程施工完工、竣工资料同时完成。25.2项目管理手册本合同未能明确的有关规定,如质量管理、计划管理、计量与支付管理、变更管理、材料管理、财务管理等,按发包人制定的项目管理手册或相关的管理操作程序执行。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标段由K+至K+,长约km,公路等级为,设计速度为,路面,有立交处;特大桥座,计长m;大中桥座,计长m;隧道座,计长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安全目标。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3年至5年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标段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信用承诺书……………………………………………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6.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8.供应商为中小企业……………………………………………9.特定资格证明文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4.施工组织设计……………………………………………………………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信用承诺书,有通过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成交,我方将按我方响应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项目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公司现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采购、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采购,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采购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采购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上报省级主管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磋商保证金证明文件(1)磋商保证金凭证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致:山西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磋商项目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若未成交,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行号: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凭证复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支票、保证金收据或电汇、转账凭证、保函等复印件粘贴处)注: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的,只需提供保函扫描件,无须提供上述内容。(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9.特定资格证明文件(1)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项目总工中级职称证书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1.磋商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我方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的有效期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质量标准:。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最终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报价详见最终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相应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本次报价以响应文件中的方案进行首次报价。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磋商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包号),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4.供应商提供近三年项目案例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项目经理项目描述备注注:1、后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见评审办法要求,一项目一表。2、没有同类项目工程的,此表可以不提供。5.供应商企业简介6.政策性要求文件(一)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3.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表格格式参照本项明细表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附后。(2)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本产品报价金额占本包总报价金额比重(%)注:认证证书附后。(二)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三)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包号)(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包号)(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五)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不涉及,此表可不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技术文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大写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偏离情况备注1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2项目建设地点3 款项支付4质量标准5报价6分包转包7验收标准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段:一标段(梁村),标表1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1100总则2200路基3300路面4第100章至第800章合计5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6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7计日工合计8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9投标报价清单第1页共1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一标段(梁村),标表2清单第100章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2工程管理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04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总额清单第100章合计人民币0元清单第1页共3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一标段(梁村),标表2清单第200章路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2场地清理202-2挖除旧路面-a整体挖除-a-1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m3746203挖方路基203-1路基挖方-a挖土方m3711.6-b挖路槽m31229.96207坡面排水207-1边沟-c现浇混凝土m370207-4跌水与急流槽-a浆砌片石m318.42清单第200章合计人民币0元清单第2页共3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一标段(梁村),标表2清单第300章路面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302垫层302-2砂砾垫层-a厚160mmm213519.66312水泥混凝土面板312-1水泥混凝土面板-a厚160mm(混凝土弯拉强度…MPa)m213349.08312-2钢筋-a光圆钢筋(HPB235、HPB300)kg164.4-b带肋钢筋(HRB335、HRB400)kg606.8313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313-1路肩培土m3259.41清单第300章合计人民币0元清单第3页共3页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段:二标段(小郭村),标表1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1100总则2200路基3300路面4第100章至第800章合计5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6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7计日工合计8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9投标报价清单第1页共1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二标段(小郭村),标表2清单第100章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2工程管理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04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及施工标准化总额清单第100章合计人民币0元清单第1页共3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二标段(小郭村),标表2清单第200章路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2场地清理202-2挖除旧路面-a整体挖除-a-1挖除水泥混凝土路面m338.4203挖方路基203-1路基挖方-b挖路槽m31036.6清单第200章合计人民币0元清单第2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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