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污水处理工程施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5-02812
预算金额:3297431.1600
采购品目: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代理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建
项目负责人:李晓玲

项目概况

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MZC-C2025-008
项目名称: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97,431.1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297,431.1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97,431.1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发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在职社保证明。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7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
地址:化州市那务镇那务圩
联系方式:0668-7570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登高月岭汇贤楼201房03室
联系方式:0668-766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668-7668188

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7日

相关附件:

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磋商文件(2025092702).zip

008-采购代理委托协议(扫描件) 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pdf

008-工程量清单(附件)-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zip

附件1 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5-02812采购项目编号:MMZC-C2025-008项目名称: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人: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5-02812采购项目编号:MMZC-C2025-0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97,431.16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297,431.16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3,297,431.16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发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第2页-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在职社保证明。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地址:化州市那务镇那务圩联系方式:0668-75703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登高月岭汇贤楼201房03室-第3页-联系方式:0668-7668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668-766818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推进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3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内容(实际施工以采购单位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查报告书为准)。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发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总额的30%2期:支付比例40%,工程量进度完成80%,支付至合同价总额的7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期:支付比例20%,工程量进度完成100%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4期:支付比例10%,结算财审报告书出后,开具结算价3%的保险或保函等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注:项目已竣工结算、决算以市投审中心审核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若项目被列入审计项目,则以市审计局最终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第5页-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质量本工程所有的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相应的标准和规范。2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1年。注: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合同规定,在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4售后服务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成交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1.003,297,431.163,297,431.16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6页-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本项目行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暂估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时不参与下浮。★2、采购磋商报价要求: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297431.16元)。另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7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8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委托协议执行收取。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其他,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存档,一正三副,封面盖章,盖骑缝章;电子文件U盘2份。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第10页-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第11页-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第12页-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第13页-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第14页-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第15页-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李工电话:0668-7668188传真:/邮箱:915710569@qq.com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登高月岭汇贤楼201房03室邮编:5251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第16页-地址: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电话:0668-7230839邮编:5251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17页-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18页-(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第19页-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20页-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6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在职社保证明。7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0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21页-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2签署要求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3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或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情况。4响应文件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号条款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无其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5.0分技术部分45.0分报价得分30.0分总体概述(6.0分)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措施先进、具体、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得6分;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得3分;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得1分;不提供总体概述,不得分。-第22页-技术部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8.0分)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8分;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得5分;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没有违约责任承诺,得2分;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不得分。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6.0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6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3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得1分;无投入计划,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新技术应用与承诺(6.0分)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得6分;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得3分;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得1分;不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新技术应用与承诺,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10.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切实可行,得10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得6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得3分;无项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的描述,不得分。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备布置(4.0分)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4分;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得2分;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1分;无总体布置的描述,不得分。质量保证与承诺(5.0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5分;具体措施可行。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得3分;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得1分;无具体的保证措施,不得分。商务部分拟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5.0分)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5分;具有市政工程类助理工程师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5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在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项目人员配置(5.0分)项目团队中(不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在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类似项目业绩(15.0分)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市政工程类)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5分。注:提供合同书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第23页-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24页-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书合同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第一章合同书建设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地点:化州市那务镇工程内容: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采用投标固定单价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项目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日期为始按合同工期推算)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保修期为;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廉政合同7、安全施工合同-第25页-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第二章通用条款(略)本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的内容,见(粤建管字【2009】】62号)第三章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1、图纸本建设工程已提供施工图纸,依据图纸施工。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及备忘录);(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4)有关技术标准;(5)图纸;(6)工程报价书;(7)招标、投标文件;(8)中标通知书;(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现场代表及权利-第26页-1.1、乙方现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务:代表乙方管理施工现场及与甲方联系沟通事宜。1.2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姓名:职务:职权: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关系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2、甲方工作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时间和要求:按甲方通知。(2)甲方应该办理的施工手续。(3)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3、乙方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水通、电通)的要求。(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通用条款》9.1.(3)款。(3)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按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负。(4)已完工程成品及现场施工材料保护。(5)施工场地清洁。(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4、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对工程进度及质量实施跟踪监督和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工程建设,乙方所投资金不予退还。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好工程结算。(二)乙方责任1、向甲方提供施工队技术资质及有关鉴定资料。2、按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对本建筑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负全责。3、工程完工后自行负责缴交建筑税、所得税等各种税金。劳动用工相关手续及费用、施工期间水电使用相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全额负责缴交。4、严格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实施安全施工,做好预防事故措施。施工过程必须挂设安全网,设置安全隔离区,确保施工安全及第三者安全。凡属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不合理或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协助甲方及时处理。6、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单、原始施工记录及其他施工技术资料转交甲方。7、乙方对甲方所派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及现场验收已经隐蔽工程,乙方必须配合做好相关登记存档手续。8、乙方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壹年内,凡属施工质量造成损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乙方必须负责无偿返修及相关的法律责任。9、交付使用后,由乙方保修壹年,属施工技术影响质量的检修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是设计影响的检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三、工期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监理)的开工指令为准。四、质量与验收1、工程质量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施工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以确保工程质-第27页-量。(2)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质量要求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3)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成交单位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责任。在正常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一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4)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费用由乙方负责。(5)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2、工程验收要求1)乙方向甲方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甲方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天内通知乙方,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乙方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乙方完成甲方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甲方同意为止。3)甲方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5天内提请甲方进行工程验收。4)甲方组织乙方、勘察设计等相关单位同意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日内进行竣工验收。5)甲方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整修和完善要求的,应限期修好,并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经甲方同意后,再向乙方出具工程接收证书。6)甲方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验收意见,对不合格工程认真返工重做或进行补救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工作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本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五、材料、设备的采购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选购。钢筋、水泥、砖、碎石、镶贴块料、金属门窗、水电器材等材料必须按图纸要求品牌及规格采购,如图纸没有说明,必须与甲方协商约定品牌及规格采购,严禁以次充好。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运输和保管。2、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带有合格证书,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确认。乙方每批次购进的材料,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进行复验(送检),复验结果属合格产品才能使用,并保存复验记录。如未经复验而用于工程,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随时抽查和复验,如复验结果属不合格产品,复验费由乙方承担,若属合格产品,则重复的复验费由甲方承担。六、安全施工1、甲乙双方同意执行《通用条款》第五条全部条款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规定。2、乙方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乙方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3、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乙方承担下列责任:(1)施工服务队伍资质要得到当地管理部门认可,安装人员要具有劳动部门发出的上岗证。上岗人员要有相应的上岗证,施工前向用户递交派出人员名单,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与规范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对他们的安全负责。(2)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3)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输送电线路工程,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等危险品工程,以及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第三者的安全和避免财产损失。(4)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并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5)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6)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28页-七、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1.1本合同价款(大写):(¥)1.2合同价格形式:按固定单价合同结算。1.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属于图纸内的工程价款,不作调整;因设计变更或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原图纸范围内的缺项或漏项工程量,合同或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或标书已有的价格计算;合同或标书中没有适用的价格,按本条款中的1.4.2变更估价原则执行。1.4变更1.4.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工程量的偏差;(2)工程内容增加或变更;(3)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它情况;(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5)政府对工程结算的政策性调整。(6)其它调整因素:包括非承包人原因确需临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其它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对工程的影响。1.4.2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图纸范围以内: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认可更换材料规格、品牌施工的,则材料价格调整为采用月份的相应材料信息价与承包人报价的浮动率进行计价(公式: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合同价/招标控制价)×100%)(信息价缺项的应须由双方参考市场价确认的材料价格)。施工图纸范围以外:若由于非承包人原因确需现场签证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中指定材料规格、品牌等改变,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调整;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调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由承包人依据变更工程内容、按现行定额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套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同期建设信息材料价格与承包人投标报价的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内容单价或总价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共同确认后进行调整。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总额的30%。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40%,工程量进度完成80%,支付至合同价总额的7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工程量进度完成100%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第4期为(尾款):支付比例10%,结算财审报告书出后,开具结算价3%的保险或保函等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注:项目已竣工结算、决算以市投审中心审核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若项目被列入审计项目,则以市审计局最终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合法发票进行银行转账(公司账户)。3、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1质量保修金用于乙方对合同工程质量的担保。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3.2本项目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余款。3.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发包人将按该比例在结算价款中扣留(工程结算造价的3%)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注:质量保证金可由保险保函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非指定现金一种)。八、工程变更-第29页-工程变更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以书面通知或设计单位设计变更为准。因工程变更造成乙方增加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提出变更的,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才可以进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通用条款》第二种方式解决,约定向化州市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1、不可抗力1.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4)约定的其他情形。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相应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7天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并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抄送甲方。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1.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因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则损失扩大部分由失责方承担。2、其他未尽事宜按通用条款执行。3、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增补或改动,都必须经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文字协约后才能生效及具有约束力。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安全施工合同廉政合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电话:传真:安全施工合同为在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建设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建设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建设管理,做到建设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建设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第30页-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建设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建设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建设的管理机构和安全建设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建设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建设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建设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施工中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建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失责人员。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作为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五、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约日期: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甲方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第31页-(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筑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工程付款方式:-第32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33页-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5-02812采购项目编号:MMZC-C2025-008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34页-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35页-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MMZC-C2025-008],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第36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37页-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38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39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0页-格式五:(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1页-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MMZC-C2025-008]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2页-格式七: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第43页-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第44页-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45页-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6页-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7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第48页-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49页-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5-02812采购项目编号:MMZC-C2025-008项目名称: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人: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982-2025-02812采购项目编号:MMZC-C2025-00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97,431.16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3,297,431.16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3,297,431.16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发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在职社保证明。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地址:化州市那务镇那务圩联系方式:0668-75703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河西街道北岸登高月岭汇贤楼201房03室联系方式:0668-7668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668-766818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推进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3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内容(实际施工以采购单位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查报告书为准)。采购包1(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发开工令后60日历天内完成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预付款合同价总额的30%2期:支付比例40%,工程量进度完成80%,支付至合同价总额的7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3期:支付比例20%,工程量进度完成100%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总额的9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4期:支付比例10%,结算财审报告书出后,开具结算价3%的保险或保函等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合法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注:项目已竣工结算、决算以市投审中心审核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若项目被列入审计项目,则以市审计局最终审计结果作为项目结算、决算依据。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 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质量要求本工程所有的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相应的标准和规范。2质保期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⑤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1年。 注: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合同规定,在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3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4售后服务要求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成交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成交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1.003,297,431.163,297,431.16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化州市那务镇那务、东门、石头咀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本项目行采用固定单价包干。暂估价、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时不参与下浮。★2、采购磋商报价要求: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297431.16元)。另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另附)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茂名市中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委托协议执行收取。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其他,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公告 5 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存档,一正三副,封面盖章,盖骑缝章;电子文件U盘2份。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污水处理工程施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