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业务招标公告(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2025)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管理费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管理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GY-2025-Z022
项目名称: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管理费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6,000.00元
最高限价:596,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业务,包括保洁、保安、驾驶员、食堂服务人员、维修人员、档案服务人员等共计17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1)(注: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最多服务期限为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
方式:现场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招标内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资格后审,以上资格文件只作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料,资格审查有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是否合格。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145号
联系方式:周超 13942409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
联系方式:024-44890827
邮箱地址:2668311959@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540020000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448908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业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