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 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招标公告(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招标公告
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PGGFFGFGZHD250926239587)招标人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质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两份,为不同企业的商品的碳足迹颁发的第三方国际认证证书且满足ISO 14067及ISO 14040标准。佐证材料(合同、技术协议或证书)。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质计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熊丽
联系人:
肖静
电话:
13320727923
电话:
0812-3381975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本项目招标人由“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质计中心)”变更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合同签订主体单位。
2025年09月2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附件二: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服务项目报价单.xlsx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一: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项目合同模板.docx
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招标项目审核报价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报价(元,含税)
价格说明
1
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项目
关于海绵钛的生命周期从摇篮到大门的整个过程中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所涉及的相关碳足迹活动的满足国际认可的ISO 14067及ISO 14040标准的第三方认证取证。
报价所包含费用包括
1.审核老师住宿及产生的差旅费费用以包干的形式计入总报价。
2.含税报价。
2
3
本次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审核范围:海绵钛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所涉及的相关碳足迹活动。
物料清单序服务编码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招标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交货地/交货港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需用单位备注1PGTC-ZZB25-001钛材公司绵钛碳足迹第三方认证取证海绵钛在其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所涉及的相关碳足迹活动的认证取证1.0项无取得国际认可的碳足迹第三方认证证书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10-302025-12-31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项目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委托方(甲方):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约双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审核标准、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双方共同恪守。合同范围一、依据、范围及要求1.1.甲方要申请的认证体系的标准为:ISO14067;ISO14040。2.服务地址: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甲方认证体系覆盖的产品/服务范围:1)对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海绵钛碳足迹的第三方认证取证,涵盖海绵钛从摇篮到大门的生命周期过程中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所涉及的相关碳排放活动数据是否符合国际认可的ISO14067及ISO14040标准,颁发证书。2)海绵钛的主要生产系统:氯化精制、还原蒸馏及破碎加工;辅助生产系统:镁电解、工辅、氯碱。二、认证方式、内容3.1.乙方成立项目组为甲方的海绵钛碳足迹出具国际认可的检测报告及证书。3.2.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拟定计划、明确合同中的具体进度和双方职责。3.3.在编制文件时,甲方给予乙方指导、提出修改方法和意见。3.4.乙方保证其拥有进行上述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3.5.甲方向乙方提供现行认证文件和资料,配备必须具备的人力、物力资源、确保文件处理及发放运行的有效性。三、承诺及评价验收1.在甲方全力配合的前提下,乙方应确保满足甲方所建立的认证体系的符合性,使甲方有能力获得碳足迹体系认证证书。如因乙方原因,评审未获通过,或未成功获得证书,乙方将继续提供服务,直至甲方通过获得证书为止。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动项目组人员;如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替换项目组人员时,乙方可予以支持,但替换的人员必须是乙方经认证并备案的人员。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对项目组的评估或监督提供支持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拒绝评估确认则默认为认可乙方项目组的工作。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项目结束标志:甲方获得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或认证评审结束(如甲方放弃认证评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条以招标结果为准)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次认证费用不含税价共计元,含税价共计元(人民币大写:)。2.付款方式如下:正式合同签订后,甲方获得第三方体系认证及证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费用共计(含税)。3.乙方项目组为完成本合同所规定工作而发生的正常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乙方承担(以包干的形式计入总报价),甲方应为乙方项目组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审核时间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开始着手认证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基础档案、准备认证资料、安排认证人员等工作。2.甲方在已具备认证条件后,预计认证审核在年月进行。3.甲方取得认证注册资格后,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有重大投诉或体系运行出现严重问题时,按有关规定将安排进行特殊审核。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信息、资料、证照真实可靠。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关民事经济责任或刑事责任。2.甲方至少应在认证审核正式开始7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有关标准要求的认证体系相关文件。甲方提供的文件内容如有任何变化,甲方应于变化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3.甲方应与乙方及时沟通多场所、临时场所的变化情况,并至少在审核7个工作日前通知乙方,否则,因此引起的认证时间延误或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4.甲方应在证书失效的三个月前,提出再认证申请,以确保证书失效之前获得新的证书。对再认证审核中发现的严重不符合项,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限内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并在原认证证书到期前完成对纠正与纠正措施的验证。5.甲方在初次认证审核时应提供至少三个月(含三个月及以上)的体系运行的有效证据。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审核需要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审核工作,,确保其顺利进行。7.甲方因故被暂停认证注册资格时,甲方的认证体系暂时无效,应立即暂停认证标志的使用和认证资格的引用、宣传,直至恢复认证资格。8.甲方因故被撤销认证注册资格时,应立即停止认证标志的使用和认证资格的引用、宣传,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回认证证书和销毁全部带有认证标志的文件和宣传资料。9.甲方承诺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在获得认证证书后确保认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甲方的客户及相关方对甲方有重大投诉时,或认证体系有重大变更时,或发生导致监管机构介入的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投诉或违法的情况,或甲方生产、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不合格时,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报,乙方按照CNAS认证认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甲方的产品在碳足迹活动中被国家监督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时,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对甲方实施监督审核。10.甲方如持有乙方所颁发的带有认可标志的认证证书,有义务接受有关认证认可机构安排的见证评审、确认审核;甲方应配合国家认监委和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11.甲方承诺获得认证后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利用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及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并且确保:a)在传播媒介(如互联网、宣传册或广告)或其他文件中引用认证状态时,应符合乙方的要求;b)不做出或不允许有关于其认证资格的误导性说明;c)不以或不允许以误导性方式使用认证文件或其任何部分;d)在其认证被撤销时,按照乙方的指令立即停止使用所有引用认证资格的广告材料;e)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修改所有的广告材料;f)不允许在引用其认证体系资格时,暗示乙方对甲方产品(包括服务)或过程进行了认证;g)不得暗示认证适用于认证范围以外的活动和场所;h)在使用认证资格时,不得使乙方和(或)认证制度声誉受损,失去公众信任。12.甲方要求变更其认证证书的范围时,必须向乙方提出申请,由乙方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必要时安排进行审核。13.如果甲方在认证范围的某些部分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乙方应缩小甲方的认证范围,以排除不满足要求的部分。在认证范围被缩小时,甲方应按照新的认证证书范围,对其所有的广告宣传材料进行修改,并停止原证书范围的广告宣传材料的使用。14.甲方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认证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认证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以及其他影响认证体系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时,须在发生变动的次月15日前向认证机构通报。15.如果甲方发生以下情况(但不限于)时,乙方按国家认证认可有关规定暂停获证甲方的认证资格:a)甲方的获证认证体系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认证体系有效性的要求;b)甲方不允许按要求的频次实施监督或再认证审核;c)获证客户甲方主动请求暂停。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严格遵守国家各种认证体系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2.乙方应按时组织实施认证体系审核工作,按规定对初次认证和再认证(必要时)实施一、二阶段审核,并提前将审核计划通知甲方。3.乙方应按认证认可有关规定选派审核组成人员,并征得甲方同意。4.向甲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有关公开性文件以及相关引用文件。这些公开信息可在乙方官方网站查询。5.及时出具文件审核报告和现场审核报告。6.乙方应在审核中公正、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提出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7.乙方认证应及时做出是否批准甲方取得或保持认证注册资格的决定,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核发相关证书。8.乙方应按规定在甲方获证后定期对其体系实施监督和按期实施再认证。9.当认证要求有变化或乙方出现不能满足认可要求的情况时,乙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10.依据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据此安排的特殊审核期间,审核组直接收集的与甲方认证体系运行有关的严重事件,如严重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导致监管机构参与(调查)的事件信息,以及在其他情形下经证明甲方体系严重不能满足认证体系要求时,乙方有权按照国家认证认可有关规定对甲方认证体系认证注册资格采取暂停或撤销认证的措施。11.甲方因故被撤销认证注册资格时,乙方有权收回颁发的认证证书。12.遵守公正性和保密声明。认证风险及违约责任1.乙方指导甲方建立的认证体系,如达不到或不能持续满足标准要求和乙方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甲方因不能取得或被暂停或被撤销认证注册资格带来的损失。2.乙方应按照国家认证认可规范进行审核,如审核中有重大失误,或违反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国家认证认可有关规定的相应责任。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若甲方出现违反认证认可规范的行为,则甲方应承担按国家认证认可有关规定应承担的相应责任。3.甲方应按照认证资格的引用和标志的使用规定使用认证文件,甲方应承担因认证标志误用或认证资格引用不当而引起的有关法律责任。4.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无故变动,若单方面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本次认证费用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一系列维权费用)。5.乙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甲方有严重不合格导致退场时,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付清当前已完成阶段应支付的费用。保密原则1.保密范围:乙方不得将审核中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生产状况以及技术信息等机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2.保密期限:永久。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3.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其他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提供的认证及后期监审等所有服务完毕后终止。3.本合同不得随意涂改,如需部分更改,应由甲乙双方在修改处共同加盖公章予以认可;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做出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盖章)受托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杜军生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开户行:账号:22132201040016284账号电话:电话:税号:91510113MA61X9LL9P税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 海绵钛碳足迹第三方国际认证取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