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塔筒运输服务招标公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塔筒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塔筒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25-ZB2089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塔筒运输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025-ZB20892),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建成目前塔筒生产基地,具备年产40000—60000吨塔筒生产能力,具备金风、远景、中车、明阳、三一、东汽、联合动力、恩德、三菱等多个主机厂多种规格塔筒生产制造能力,不仅承接内部风电塔筒制造业务,更多承接市场化订单,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现招定长山头风电场49.5MW技改项目、武汉华电龙源宁夏海原风电项目塔筒运输。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塔筒运输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工程分公司塔筒运输项目,共计50套筒塔筒运输。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长山头风电场49.5MW技改项目WT5000D机型10套塔筒运输;武汉华电龙源宁夏海源项目WT7150D220H125机型40套塔筒运输。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银星能源长山头风电场、武汉华电龙源宁夏海原风电场(机位车板交货)
2.5招标范围:
2.5.1 长山头风电场49.5MW技改项目

序号
名称
重量(吨)
规格尺寸(mm)
数量(段)
备注

1
上段
37.924
Φ4201.8*Φ3913*22090
10

2
中上段
40.5
Φ4597.8*Φ4201.8*23240
10

3
中段
50.442
Φ4602.2*Φ4597.8*22680
10

4
中下段
65.406
Φ4608.2*Φ4602.2*22680
10

5
下段
87.253
Φ4932*Φ4608.2*21440
10

6
附属设备
11.5
如底平台、外爬梯、风冷支架、散件标准件等
10
可托运在各段塔筒车上

说明:项目共计10套塔筒。

2.5.2 武汉华电龙源宁夏海原风电项目

序号
名称
重量(吨)
规格尺寸
数量(套)
备注

1
下段
126.444
?4982*?4599.5*22280
40

2
中下段
98.593
?4599.5*?4590.3*24920
40

3
中段
72.128
?4590.3*?4582.4*24920
40

4
中上段
53.017
?4582.4*?4221.2*24920
40

5
上段
56.899
?4221.2*?3980*24811
40

6
附属设备
2.212
如底平台、外爬梯、散件标准件等
40
可托运在各段塔筒车上

说明:项目共计40套塔筒。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塔筒运输结束(“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发货通知单/委托运输单为准”)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大型物件运输。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大件类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必须为运输车辆及司机购买保险(提供车辆有效保险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9 00:00:00至2025-10-12 00:0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4.1注册:
投标人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4.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标书款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发票下载:登录平台后-右侧【快捷入口】-【查看发票信息】-【已开票】-【下载发票】,下载对应标段标书款电子发票。
4.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快捷入口】-【申请证书】,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登录系统-【右上侧人员头像】-【个人信息维护】-【读取证书】-【激活】-【保存】进行绑定CA,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录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
4.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0-15 09: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
备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生成ZLTF格式的CA加密版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按放弃投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
备注:投标人须提前熟悉招标平台云智慧开标大厅在线解密相关操作流程,开标时间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开标解密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确认后方可退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成,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详细操作步骤请查看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七、其他公告内容
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为:0951--8887851,邮箱为:nxnyyxnyjw@163.com。
上级监督部门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纪委工作部,电话为:0951-8887163,邮箱为:nxnyjwjd@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联系人:张经理(商务)、范经理(技术)
电话:13909559907(商务)、18995173261(技术)
邮箱:yxnyzbc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孟经理
电话:18091793386
邮箱:chl_meng@chin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0512-5818859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

公告附件:投标注意事项.xlsx

\n投标注意事项\n\n否决条款\n近两年高频发生的否决事项\n\n无效报价/低价竞标\n①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如一个标包包含多个分项工程并分别设定了分项工程最高限价的,每一分项工程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该分项工程最高限价。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行报价时请仔细核对每一分项工程的限价;\n②电子平台报价与提供的文件中报价不一致。\n③金额报价的,请注意电子平台上金额报价的计量单位为“元”。请勿以“万元”为单位填写投标报价数值。\n\n税率错误\n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n\n改变工程量清单\n未按规定报价擅自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暂估价、暂列金额、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表等),构成实质性改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n\n投标担保\n①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户汇入;\n②投标保证金未汇入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名下的保证金子账户。\n\n实质不符\n①未提供商务/技术资格证明文件;\n②提供的文件损坏无法打开。\n\n业绩不符\n①未提供有效业绩;(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签署页、关键条款等)\n②提供的业绩数量/年份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n\n人员资格不符\n①未提供公告中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根据人员要求证书的应附有效从业资格证明、职称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n②未提供设总业绩证明材料。\n\n资格不符/资质不符\n①未提供公告中要求的资质证书;\n②提供的资质/许可范围低于招标公告要求;\n③提供的证书过期。\n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相关证书通过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诚信库同步的,应当在投标前检查证书有效性并及时维护证书信息。\n\n失信惩戒\n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n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惩戒信息”的。\n\n不良行为\n①根据《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n②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n\n文件签署\n①投标文件未加盖CA电子章;\n②投标文件签署人为代理人且未提供授权委托书。\n\n格式内容\n①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如有)/项目负责人证书信息(如有);\n②提供的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n\n交付偏差/投标范围\n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n\n交付期限\n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n\n注:因招标文件版本不同,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内容可能存在差异,上表中内容仅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之用,具体条款及内容以实际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为准。\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塔筒运输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