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服务 产业提质升级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改造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5)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的
潜在
供应商应在
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
项目名称: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费收取上限(%)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A
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4#、2025年经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B
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5#造价咨询服务
1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C
蒿泊小学改造工程、泰宏国际小区北侧道路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D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E
威海经开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岛路、华夏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司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credit.shandong.gov.cn
)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实施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7:30:00至2025年10月11日 17:30:00(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本项目
竞争性磋商
文件。
逾期无法从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首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然后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eihai.cn/
)“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专区”中“威海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
4.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开启(解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8日 18:30至2025年10月15日 09:00
2.地点:
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
进行网上提交。
已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3.
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4.地点:交易九厅(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
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
。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提前熟悉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2/20220216/ddc89824-a56f-479f-bb1d-a3532b86f8e4.html),通过交易系统线上参加开启(解密)活动,不熟悉系统操作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地 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106号
联系方式:0631-596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5楼北区
联系方式:
0631-52731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群英
唐婵娟
电 话:
0631-5273175
发布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
年
9
月
28
日
温馨提示
: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威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措施,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专区”了解详情。
1.山东省政府采购 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网址:
http://www.ccgp-shandong-rz.cn/
2.信财银保 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
网址:
http://xcyb.weihai.cn/tz/financing-service
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招标文件.zip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项目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第四章磋商原则、程序与方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1章采购公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项目名称: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服务费收取上限(%)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A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4#、2025年经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B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5#造价咨询服务1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C蒿泊小学改造工程、泰宏国际小区北侧道路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D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E威海经开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岛路、华夏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司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实施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28日17:30:00至2025年10月11日17:30:00(北京时间)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无法从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从系统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3.方式:本项目须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首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然后在“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专区”中“威海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4.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开启(解密)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8日18:30至2025年10月15日09:002.地点: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后选择“政府采购”按钮)进行网上提交。已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3.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00(北京时间)4.地点:交易九厅(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实行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提前熟悉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2/20220216/ddc89824-a56f-479f-bb1d-a3532b86f8e4.html),通过交易系统线上参加开启(解密)活动,不熟悉系统操作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106号联系方式:0631-59670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5楼北区联系方式:0631-52731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侯群英唐婵娟电话:0631-5273175发布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9月28日温馨提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威海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措施,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专区”了解详情。1.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rz.cn/2.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网址:http://xcyb.weihai.cn/tz/financing-service第2章投标(响应)须知响应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响应)须知的汇总和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2项目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3采购人名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07号联系人:郑卿联系方式:0631-5967018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昆明路81号金猴购物广场5楼北区联系人:侯群英 唐婵娟联系方式:0631-52731755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无 6响应文件份数:网上按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7实物样品:无8现场踏勘:无9演示:无10报价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2本项目不允许投报进口产品13本项目各包上限控制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说明。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5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网址:http://dzcg.whggzyjy.cn:8088/login?cloudid=10317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8响应文件开启(解密)、磋商方式:远程解密、磋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与解密、磋商,请提前熟悉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并实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相关通知,且联络方式应保持通讯畅通。[操作手册获取方式:操作手册请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专区-《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查看(网址:http://ggzyjy.weihai.cn/bszn/005002/20210702/ed187b7b-6fef-4726-8e07-c0e3ee8d5a46.html)。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系统使用咨询电话:18769124292。]19响应文件开启(解密)程序: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20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完成止21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交付时间: 详见采购项目说明交付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4是否兼投不兼中:是。报价供应商可以参与上述任一包或多包的报价,但只能成交一个包。本项目按包号顺序依综合得分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一家供应商在多个包中均综合得分排序第一名,则由采购人根据包号顺序选择该供应商拟成交标包,最多成交一个包,依些类推。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供应商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25本项目付款方式如下: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伍仟元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每年度集中支付。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还。注:本项目为预采购,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预采购项目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意味着“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将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在财政资金未到位之前,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货物/工程/服务款、资金占用费、利息等,供应商应明确预采购项目的特性,参与报价即意味着同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包27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否。28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29反腐倡廉监督联系方式:电话:0631-5273175邮箱:lucheng5273175@163.com 30质疑受理方式:(1)当面接收:接收地址详见本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地址。(2)邮件接收:lucheng5273175@163.com(3)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公文管理-供”功能上传。以上三种方式任选其一。31投诉受理方式:(1)当面接收:接收地址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厦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邮件接收:cgb5980078@163.com。(3)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投诉”功能上传。以上三种方式任选其一。32代理服务费:参照执行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服务费共计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项目服务费占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公司支付。33公证费/见证费:无34本项目按服务类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下附表):其他未列明行业附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实质性条款一览表》说明:本表系采购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报价将被否决。资格性核查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分公司报价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第1条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为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报价供应商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只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3、报价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的资格审查环节同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查询结果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由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能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由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只能查询到山东省内供应商的上述信息,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后附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否则报价无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5、报价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6、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7、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近期财务报表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性检查1、报价有效期为90天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伍仟元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每年度集中支付。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还。注:本项目为预采购,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预采购项目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意味着“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将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在财政资金未到位之前,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货物/工程/服务款、资金占用费、利息等,供应商应明确预采购项目的特性,参与报价即意味着同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3、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文件上传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使用的电子密钥相同的,将做无效响应。4、不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1.一、说明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接受本采购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1.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响应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2.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3.2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2.3.3符合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2.3.4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按货物类实施采购的,其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按工程类实施采购的,工程应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应为中小企业;按服务类实施采购的,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其报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4货物,是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是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报价均将被认定为无效。2.7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2.8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资金来源3.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3.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响应须知前附表。3.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4.相关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的全部费用。不论电子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4.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4.2.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磋商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4.2.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磋商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4.2.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服务)或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4.3供应商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为无效投标(响应)。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直接废标。5.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确定原则为: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所提供的服务技术、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6.电子报价特别提示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完成注册入库(已注册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然后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点击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按钮,进入“威海市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注册,取得用户名和密码(已经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首次注册供应商应及时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申请办理安全证书(CA锁)及电子签章。本项目必须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利用办理好的CA锁登录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文件下载和网上报价,且安全证书(CA锁)在有效期内。网上报价时,登录交易平台的电脑须满足以下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10(2)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1、10(3)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2007、2010(4)PDF软件推荐:AdobeReader。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报价,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响应。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本文件及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专区-《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指南》,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及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9-913-966,1876912429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报价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报价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报价失败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由各包段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7.1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1)采购公告(2)响应须知(3)采购内容与要求(4)评审原则和方法(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6)政府采购合同(范本)(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7.2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1)封面(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3)需求响应表(如有)(4)评审对照表(5)评分对照表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7.4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响应须知前附表为准;响应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7.5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7.6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7.8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8.1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对磋商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应在有效期内按响应须知前附表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举行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原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8.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对磋商文件没有异议,此后也不再受理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9.1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9.2修改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9.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原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变更的,供应商必须从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并在新下载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响应文件);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采购人实质性变动采购要求的情况下编制)。第一阶段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文件由资质、技术及商务和报价四部分组成。第二阶段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0.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0.1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响应文件或与响应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10.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0.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响应文件,并使用A4规格编制。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具有结构清晰的文档结构图(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页码连续。10.5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响应文件的相关页上,确保清晰度可辨认,评审时由于无法辨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6供应商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和《评分对照表(如有)》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对于不涉及或无法填写的评审项(评分项)(例如:报价),可在页码索引处填写1。10.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供应商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响应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10.8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10.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0.10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的原因,且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响应文件及资料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副本拷贝。11.数据文件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从所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压缩包内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本文件(变更后的数据文件需要重新下载),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其内部已约定好固定格式和相关内容,且带有特定的唯一性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对采用非该文件基础上编制或对该文件进行任何工作表、表格行、表格列的增减、对工作表先后顺序的变动,以及对锁定区域内的数据进行更改、文件另存到其他文件等违规性操作,都会破坏本文件中的数字指纹,导致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响应失败。11.2供应商应按数据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封面》《投标报价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如有)》《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如有)》,任何的漏表、漏项及信息不完整、填写数据不规范或不正确,都将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响应失败。11.3供应商在对数据文件电子签章前,应按照上述2项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与确认。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导致其响应失败的,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2.文件构成供应商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每个包段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响应文件(PDF格式)(第一册)、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响应)。1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2)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3)报价承诺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分公司报价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第1条证明材料载明的信息为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若报价供应商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只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③报价供应商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的资格审查环节同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查询结果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由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能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由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只能查询到山东省内供应商的上述信息,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后附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否则报价无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声明;⑤报价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⑥报价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⑦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近期财务报表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⑧中小企业声明函;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签章。(5)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6)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标的的合格性、技术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报价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①报价一览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②拟派参审人员一览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④拟派其他参审人员情况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⑤详细的服务方案;⑥对服务响应时限、进度计划安排等情况说明;⑦质量保证措施;⑧廉洁与保密制度⑨服务承诺;⑩投标偏离表;⑪响应文件格式中给定的其他资料。(7)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需在数据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中进行申报,如未申报系统不予认可,且无法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①所报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即: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下述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A《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B《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说明:a.以上的货物需为本项目的采购标的;b.《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供应商所报产品为以上品目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给予节能政策的加分/价格扣除;②货物制造商(工程、服务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③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8)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供应商提交的第(8)项材料在成交公告一并予以公示。(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12.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供应商须从本项目磋商文件压缩包内获取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该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将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再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填写或盖章为无效报价。数据文件(PDF格式)包含下列内容:(1)封面(2)投标报价表(含明细)(3)需求响应表(如有)注:中标(成交)公告将对中标人(供应商)提交的数据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有二次报价的项目须公示中标人(供应商)按照最后报价重新制作的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项目须与投标(响应)文件保持一致,但分项报价价格应逐项重新调整或整体等比例下调)予以公示。13.报价13.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或磋商小组最终确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3.3供应商应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电子公章。13.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投标报价表(含明细)说明进行填写,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投标无效。(2)供应商应对本次磋商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报价响应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报价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报价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相关人员的劳务费、保险费、设备费、招标代理费、交通费、材料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验收等的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中免费提供的项目,应注明免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中。(4)《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合价由单价*数量自动计算,无需手工录入。(5)本次采购项目质保期见响应须知前附表或第3章。采购文件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年,国产货物质保期最短××年。质保期大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视报价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保函。(6)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第一册)中添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证明文件,并在投标报价表(含明细)中对每个产品申报,填写对应页码。如政策要求是节能、环保产品,在响应文件(第一册)需提供节能、环保证书,数据文件填写对应页码,否则会因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如未要求,提供节能、环保编号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7)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本次报价。(8)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13.5《需求响应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须填写,有“*”的列是必输项,任何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的本次投标(响应)无效;(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3)当招标需求列的内容显示不完整时,请点击编辑栏进行查看;(4)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数据文件的“需求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供应商须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若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5)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正偏离”是指报价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供应商必须注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负偏离”是指报价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瑕疵和不足。(6)本次采购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3.6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14.备选方案本采购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有备选磋商方案。15.联合体响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5.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3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报价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响应文件,该授权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6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报价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否则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15.7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报价,共同报价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15.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16.关于分包供应商拟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现场踏勘17.1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7.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若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应当按时前往。17.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自行负责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7.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18.报价的有效期18.1报价应在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18.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磋商保证金19.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9.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9.3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证金、保险单、信用证等方式提供,也可以通过电子保函平台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供。20.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20.1响应文件(pdf格式)1份(第一册):20.1.1供应商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响应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2供应商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响应文件,最后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文件签章菜单的响应文件签章功能转换为pdf格式(或者其他pdf转换工具),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逐页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响应文件。20.1.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20.1.4须被授权人签字的,被授权人又无电子章的,在word编制时可将被授权人手写签字扫描后的图片粘贴到响应文件中对应位置,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0.1.5可使用平台的批量盖章功能快速签章。但须逐页浏览检查并注意印章重叠及完整性。20.1.6采用扫描粘贴供应商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电子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投标(响应)。20.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1份:20.2.1供应商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通过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上传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PDF格式)用于报价。20.2.2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20.2.3采用扫描粘贴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的为无效投标(响应)。1.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第一阶段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1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须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的“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电子签章,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21.2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密封和标记21.2.1响应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密封(身份证原件除外),加盖公章并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以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字样,粘贴密封条,每一密封条注明“于*年*月*日*:*之前不准启封”(开标时间)的字样。21.2.2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21.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3文件递交21.3.1供应商应在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数据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报价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响应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响应,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报价时间,如该时间超过报价截止时间,其报价将会被判定为无效。21.3.2供应商须牢记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开标时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报价失败。21.3.3除响应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响应文件。21.3.4供应商应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响应文件谨慎保存备份,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备案使用。2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本次磋商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期见响应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3.迟交的响应文件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收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4.演示/样品递交24.1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信息化、自动化等相关类别服务进行演示。供应商可以使用系统“网上评标”中的“谈判”功能与评审专家进行远程演示。24.2若服务项目涉及货物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样品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留,作为验收的依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演示/提交样品,详见磋商文件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上传到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5.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磋商截止期之前撤回其响应。25.3从磋商截止期至磋商有效期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5.五、响应文件解密与磋商26.响应文件解密2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解密。26.2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解密。拟到现场参与解密、磋商等环节的供应商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以便进行解密、磋商等操作。拟不到现场参与解密、磋商等环节的供应商需提前准备已配置好环境的电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解密、磋商等各项操作。26.3供应商代表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除因应急情况外,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响应。26.4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响应)。26.5供应商代表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6.6录音、录像: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从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到确定成交结果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内容无遗漏。26.7报价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调配,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26.8对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1)“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若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公开报价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公开报价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26.9应急报价程序电子报价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报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与行政监督部门沟通后可启动应急报价程序。(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报价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应急报价程序包括:(1)对未在系统中报价的可暂停报价;(2)对已在系统中报价的应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报价。(3)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供应商,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4)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报价的供应商,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同时报价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审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留有本单位详细的邮箱和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6.10应急报价电子邮件递交规定接收电子邮箱:lucheng5273175@163.com递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邮件数量:一封;邮件主题: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所有的已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响应文件各一份。数据文件、响应文件与网上最终递交的必须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投包段的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如果不一致,系统后台会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26.11启动电子邮件报价流程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启动应急报价程序;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递交响应文件(在非应急报价期间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响应文件,并邮件回复各供应商。27.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评审方法27.1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法律等方面)3人以上单人组成,其中磋商小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的专家应当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情况特殊的,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财政部门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2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9条之规定,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竞争性磋商项目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审工作。27.3磋商小组成员职责:(1)评审前,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供应商及其供应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无利害关系声明》上签字;(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4)在磋商小组集体起草的评审报告上签字;(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7)向财政部门反映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7.4磋商小组集体职责:(1)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起草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质疑;(3)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4)必要时,向供应商解释评审结果;(5)向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1)核对磋商小组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磋商小组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磋商小组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5)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6)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7)核对评审结果,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财政部门报告;(8)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9)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6磋商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磋商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评审纪律和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签署《无利害关系声明表》,并遵照执行。27.7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7.8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内容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27.9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7.10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报价、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8.磋商步骤28.1资格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在采购项目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响应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资格性审查条件。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响应):(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供应商和响应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28.1.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当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28.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8.1.3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8.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其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不满足《响应须知》-《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审查条件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响应)。28.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使用系统“网上评标”中的“谈判”功能与评审专家进行远程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响应文件和响应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响应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8.4经磋商小组经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所有供应商的进行综合评分。29.响应文件的澄清29.1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标,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供应商,经磋商小组确认可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29.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0.响应文件的评价30.1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的得分为供应商的得分。30.2响应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0.4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①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在打分时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总报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技术部分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不给予优惠政策的加分/价格扣除。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需满足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关于中小企业的规定。③若报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政策。④若报价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政策。⑤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供应商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30.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1.废标条款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适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保密要求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6.六、成交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照供应商的信用等级情况由高到低推荐。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七、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5)成交公告期限;(6)评审专家名单;(7)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8)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1.8.八、质疑33.质疑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3.2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有疑问的,应在采购需求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33.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33.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7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箱)、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8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受理方式见响应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33.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1)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供应商法人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2)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及推理得出结论的质疑;(3)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4)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5)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33.10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上报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并给以相应处罚。1.9.九、投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程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但未经质疑,或者超过投诉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诉。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有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情况之一的,禁止1-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诉受理方式见响应须知前附表。1.10.十、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原则以第六章合同书格式为基础,并根据响应、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响应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证金、保险单、信用证等方式提供,也可以通过电子保函平台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供。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响应须知前附表。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6.预付款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响应须知前附表。37.廉洁自律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响应须知前附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响应须知前附表。38.2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3章采购内容与要求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目标: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在打分时由评委根据各报价供应商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总报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产品技术方面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给予优惠政策的加分。(2)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采购,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否则报价无效。(3)若报价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无行业标准:无地方标准:无其他标准:无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项目完成止。3.交付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服务期限满并出具成果文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成交供应商。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5〕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人员稳定,如果成交供应商拟派人员或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影响到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协商处理方法,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对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包A: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4#、2025年经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B: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5#造价咨询服务包C:蒿泊小学改造工程、泰宏国际小区北侧道路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D: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E:威海经开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岛路、华夏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二、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包A: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4#、2025年经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B: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5#造价咨询服务包C:蒿泊小学改造工程、泰宏国际小区北侧道路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D: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包E:威海经开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岛路、华夏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2.服务响应时限要求:要求接到采购人的电话通知后即时响应,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接收相关资料。特殊紧急项目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3.服务时限要求:报价供应商从接到完整的项目资料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时限完成审查核对并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审核报告:(1)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项目,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2)投资额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3)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4)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4.报价供应商要恪守职业道德,因违规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理处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5.报价供应商出具的成果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出现重大错误的或出具虚假报告的,应对提供的咨询服务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6.报价供应商超出委托时限要求的,采购人相应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7.报价供应商从业人员必须保守采购人的秘密,相关数据涉及商业和国家秘密的,除如实向采购人报告外,不得对外提供或做商业性使用。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泄密的,将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追究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责任。8.报价供应商出现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9.报价供应商驻本项目专业人员须具备相关资格;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若有特殊原因,须报采购人同意。如报价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情况,一律按废标处理,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黑名单”,一年内不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若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服务成果,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可认为成交供应商没有能力完成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权终止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并出具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服务费用的意见书。11.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详细考核标准附后,考核得分低于88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伍仟元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每年度集中支付。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还。注:本项目为预采购,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预采购项目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意味着“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将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在财政资金未到位之前,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货物/工程/服务款、资金占用费、利息等,供应商应明确预采购项目的特性,参与报价即意味着同意本项目的付款方式。四、交付地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服务方案:各报价供应商根据所报标包内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提报相应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篇幅在40页以内,内容要求简洁、精练。六、报价要求:由报价供应商在下述标准的基础上提报综合下浮后的比例(%)。(本次项目的最高收费标准为按以下收费标准的50%收取,报价供应商在最高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提报服务费的收费比例%)单位:万元(‰)序号服务项目收费基数≤100部分≤1000部分≤2000部分≤5000部分>5000部分一工程预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招标标底核增、减额5%以下(含)送审工程造价5.454.74.33.6备注: 1.服务费用不低于1000元/项目,服务费包含中标人服务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 2.结算中的项目核增、减额5%以上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按核增减额5%以上额度的5%承担,如发现违反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取消其为采购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资格。七、报价说明:本项目以综合下浮后的比例(%)进行报价,各报价供应商在填写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时,应结合自身情况以百分比进行报价,如在最高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下浮后的比例为90%时,请填写90;如在最高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综合下浮后的比例为85%时,请填写85。不按规定填写的,报价无效。A包项目明细序号工程类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1控制价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4#约5800万元2控制价2025年经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82万元B包项目明细序号工程类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1工程结算及跟踪威海经济技术区凤林片区产业提质升级项目A-01-5#约5800万元C包项目明细序号工程类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1工程结算蒿泊小学改造工程约1173.2万元2控制价泰宏国际小区北侧道路约134.83万元D包项目明细序号工程类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1控制价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约2000万元2控制价及工程结算零星工程约500万元E包项目明细序号工程类型项目名称工程造价1控制价威海经开区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青岛路、华夏路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约848万元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审价中介机构业务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项目审价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审价业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更好地发挥财政投资评审职能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投资评审科(以下简称“评审科”)负责对区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审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审核业务进行考核管理。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三条一般管理原则:中介机构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对出具的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报告承担法律责任。第四条职业道德原则:审价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未发生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第五条专业胜任原则:中介机构应满足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有从事大中型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的相关业绩;审价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熟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介机构应建立内部复核制度,审查和复核工作不得由同一人担任。第六条回避原则:中介机构及内部审价人员与被审核项目方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对项目审核结论产生影响的,应提出申请予以回避。对已承担同一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业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评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业务。对已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监理业务、项目管理业务或招标代理业务的审价机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审价业务。第七条保守秘密原则:中介机构及其审价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核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审核中取得的资料、信息等用于审核报告以外的任何事项;除正规文书通知,不得向甲方项目负责人以外任何人提供审核资料。第三章业务考核第八条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为财政投资项目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评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等审价业务。第九条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复核,严把质量关,确保审价工作质量。第十条中介机构从接到完整的项目资料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时限完成审查核对并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审核报告:(一)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项目,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二)投资额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三)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四)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其他审价服务项目参照上述时限执行。具体时限要求由评审科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复杂程度、资料完整性、工程造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工程“委托审查通知书”中予以明确。中介机构应按照评审科出具的“委托审查通知书”规定时限要求,出具完整的审价报告。特殊工程需要延长审价时间的,经评审科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限。逾期不出具审价报告又无正当理由,经督促仍未按要求出具审价报告的,评审科将暂停其审价业务工作,另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审价工作。第十一条评审科负责组织对中介机构审价完成时限、审价偏差、审价报告编制水平、职业道德及廉政情况、综合工作能力、加分项等进行全面质量考核。第十二条中介机构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单项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评审科项目负责人按照《审价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附件1)对中介机构当年完成的项目进行考核评分,项目负责人评分完成后报评审科科长核定。单项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一)审价完成时限20分:主要考核委托业务的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0分:按时限完成得20分,超时限完成的,每超委托限定时限1天扣1分。(二)审价值偏差35分:主要考核预算编制审核、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结算审核的偏差情况,偏差为0得35分,偏差超过±2%,得0分,偏差在0%-±2%之间按线性比例扣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三)审价报告编制水平20分:主要考核中介机构预算编制审核、清单控制价编制审核、结算审核等审价报告编制水平。出具的报告正文应规范、完整、格式正确、内容详尽。1、以下问题存在一处,扣1分。(1)报告内容不完整、所附资料不全的;(2)报告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存在代签行为的;(3)报告未按标准装订的;(4)报告说明存在语法、逻辑错误、表述不清楚、准确;(5)工程量错误;(6)漏项;(7)单价偏差大、且无合理解释;(8)定额套项有误;(9)擅自提高材质档次。2、无工作底稿或底稿不完整的扣5分。(四)职业道德和廉政情况5分:主要考核项目审价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情况。1.中介机构未签订审价廉政承诺,得0分,廉政承诺需中介机构法人与项目所有参审人员共同签字,法人未签字的,扣3分,项目参审人员有未签字的,扣5分。2、项目审价人员存在应回避未回避的情况,扣5分。3.审价人员若存在违反廉政承诺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该审价项目的整体得分为0分。(五)综合工作能力20分:主要考核中介机构在项目考核人员配备、审核计划、内部管理制度、执业配合等情况。1、人员配备。以下问题存在一项,扣1分。(1)审价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2)审价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审价工作需求;(3)审价人员专业与评审项目不符;(4)审价人员不具备相关项目的评审经验;(5)审价人员未能及时发现、汇报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审价计划。以下问题每存在一项,扣1分。(1)接到委托业务后,2天内未提报审价计划;(2)审价计划安排不能满足评审时限要求;(3)审价计划不能涵盖项目审价全过程的。3、内部管理制度。中介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备,审价成果无内部复核程序或者内部审核程序不完善、流于形式、无迹可寻的扣3分。4、审价配合。以下问题每存在一项,扣1分。(1)在审价工作期间变更审价人员;(2)兼顾其他项目影响审价工作;(3)未能按审价计划节点汇报工作进展的;(4)需补充资料未履行相关程序;(5)不能及时提供复审资料并配合复审;(六)加分考核项:本项基础分为0分。本项考核对中介机构提前保质完成审价业务和中介机构完成审价业务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方案进行加分奖励。1、中介机构提前完成审价业务,且执业成果经评审科最终核定扣分低于5分的,每提前一天加0.5分。2、中介机构完成委托业务时,综合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优势,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方案提出的建议和优化方案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每被采纳一项加1分。第十三条单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0分(含)以上95分以下的为“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四章考核结果应用第十四条单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拨付相应项目全额服务费并优先分配委托业务;单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拨付相应项目全额服务费;单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扣除相应项目15%的服务费,并责成其进行限期整改。所有项目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中介机构年度工作质量考核最终结果,按名次分配重大项目委托业务。第十五条中介机构存在违反廉政承诺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停止本年度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服务的资格,扣除相应项目的全部审查费,并责成其进行限期整改,审价项目未完成的另行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完成。第十六条因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等问题造成审价报告出现较大偏差的,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预算编制审核。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存在重大偏差,偏差率超过2%(含)以上的,出现1次扣除该项目15%的服务费用并责令其整改,出现2次及以上的,停止本年度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服务的资格,并扣除本年度15%的服务费。(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评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及评审存在重大偏差,偏差值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含)以上的,出现1次扣除该项目15%的服务费用并责令其整改,出现2次及以上的,停止本年度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服务的资格,并扣除本年度15%的服务费;因自身原因造成控制价在发布公告期间受到投标人质疑,并确定上调,或者造成项目流标工程延期等问题,出现1次扣除该项目服务费用并责令其整改,出现2次永久停止为区级审核服务。(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存在重大偏差,偏差率超过2%(含)以上的,出现1次扣除该项目15%的服务费用并责令其整改,出现2次及以上的,停止本年度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服务的资格,并扣除本年度15%的服务费。第十七条中介机构及其审价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虚假的审价报告,给评审工作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取消其为区级财政投资项目服务的资格。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投资评审科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附件:1.审价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2.审价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考核得分汇总表3.年度审价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考核情况名次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投资评审科 2020年 2月1日印发附件1审价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中介机构名称:项目名称:考核年度: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扣(加)分原因1审价完成时限20按时限完成得20分,超时限完成的,每超委托限定时限1天扣1分。2审价值偏差35偏差为0得35分,偏差超过±2%,得0分,偏差在0%-±2之间按线性比例扣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3审价报告编制水平201、以下问题每存在一项,扣1分。(1)报告内容不完整、所附资料不全的;(2)报告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存在代签行为的;(3)报告未按标准装订的;(4)报告说明存在语法、逻辑错误、表述不清楚准确;(5)工程量错误;(6)漏项;(7)单价偏差大、且无合理解释;(8)定额套项有误;(9)擅自提高材质档次。2、无工作底稿或底稿不完整的扣5分。4职业道德和廉政情况51.中介机构未签订审价廉政承诺,得0分,廉政承诺需审价机构法人与项目所有参审人员共同签字,法人未签字的,扣3分,项目参审人员有未签字的,扣5分。2、项目审价人员存在应回避未回避的情况,扣5分。中介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考核年度: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扣(加)分原因5综合工作能力201、人员配备。以下问题每存在一项,扣1分。(1)审价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2)审价人员数量不能满足审价工作需求;(3)审价人员专业与评审项目不符;(4)审价人员不具备相关项目的评审经验;(5)审价人员未能及时发现、汇报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2、审价计划。以下问题每存在一项,扣1分。(1)接到委托业务后,2天内未提报审价计划;(2)审价计划安排不能满足评审时限要求;(3)审价计划不能涵盖项目审价全过程的。3、内部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备,审价成果无内部复核程序、内部审核程序不完善、流于形式、无迹可寻的扣3分。4、审价配合。以下问题每存在一项,扣1分。(1)在审价工作期间变更审价人员;(2)兼顾其他项目影响审价工作;(3)未能按审价计划节点汇报工作进展;(4)需补充资料未履行相关程序;(5)不能及时提供复审资料并配合复审。6合理化建议和优化方案情况01、中介机构提前完成审价业务,且执业成果经评审科最终核定扣分低于5分的, 每提前一天加0.5分。2、中介机构完成委托业务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方案提出的建议和优化方案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每被采纳一项加1分。合计100项目负责人签字: 评审科科长签字:附件2审价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考核得分汇总表中介机构名称:考核年度: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得分平均得分备注//////////合计评审科科长签字:附件3年度审价中介机构工作质量考核情况名次表中介机构名称平均得分排名考核等次备注评审科科长签字:第4章磋商原则、程序和方法一、评审原则“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报价供应商,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采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每位评委的评审意见和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报价供应商的各项指标。二、评审程序(一)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实质性条款一览表》3.属于无效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响应文件中不符合之处而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采购代理将通知报价供应商,并说明无效报价理由。属于有效响应文件的,将进行下一轮此的询标和澄清。4.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对有效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供应商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供应商依据评审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磋商、优化方案(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三)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最后报价是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三、评审方法(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细则:评审项目标准分评 分 标 准最后报价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总报价(综合下浮后的比例)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0。人员配备20分报价供应商拟派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1970年及以后出生)且其他参审人员中必须要有一名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不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否则报价无效。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8分。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有一名注册造价师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3.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每人以最高职称为准,不重复计分】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注册单位需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服务方案30分1.总体服务方案中提供服务期间设立专人负责制,有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服务方案和措施,能保证服务质量。各项内容完整、严谨、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得10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1分,最低得0分。2.报价供应商熟悉本项目重点、难点和特点,重难点把握准确、对工作的实施要点及难点分析透彻且有针对性的,得10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1分,最低得0分。3.针对工作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工作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合理符合实际,解决、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得10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1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或瑕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描述不清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内容及标准出现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实施目的无法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注:服务方案内容应精练简短、务实,总页数(不含封面、目录、)控制在40页内,否则,该项不得分。业绩6分报价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的,得2分,最高计6分。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造价咨询服务。注:需将清晰的合同扫描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对服务响应时限、进度计划安排等情况10分由评委审核各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后,根据报价供应商对响应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到达时间、办公场所证明资料及编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的服务响应时限)快且合理周到、进度计划安排全面可行得10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1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或瑕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描述不清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内容及标准出现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实施目的无法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保证措施10分由评委审阅报价供应商所提报的质量保证措施后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打分:1.报价供应商所报进度控制针对性强,进度安排得当,有完备的进度控制保障措施的得4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0.5分,最低得0分。2.报价供应商所报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性强,岗位安排得当,有完备的复核校对措施的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0.5分,最低得0分。3.针对本项目提出了更加优化的措施的得3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0.5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或瑕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描述不清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内容及标准出现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实施目的无法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廉洁与保密制度10分1.以预防、监控和处置为手段,针对项目人员廉洁自律方面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措施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1分,最低得0分;2.资料的管理及保密制度措施可行性、有效程度合理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1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或瑕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描述不清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内容及标准出现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实施目的无法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承诺4分由评委根据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承诺内容是否全面、服务是否及时、便捷,服务系统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打分,最高得4分,每出现一处缺陷或瑕疵扣0.5分,最低得0分。注:缺陷或瑕疵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描述不清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内容及标准出现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实施目的无法实现等任意一种情形。第5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第一册)采购项目: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采购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日期:年月日目录(由供应商自行编制)报价承诺函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我方根据项目编号为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名称为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第一批)的磋商文件的要求,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报价。1.我方接受本采购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各项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的各项规定。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服务,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2.我方同意90天的报价有效期,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愿意遵守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若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方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方愿意接受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4.我方同意最低价是成交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5.如果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3)我方承诺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全额交纳代理服务费。6.所有有关本报价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邮政编码: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报价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分公司报价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致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编号为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如果本公司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成交,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政府采购合同。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章:被授权人签字:报价供应商(公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背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背面)报价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202年月日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后的资格审查环节同时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查询结果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未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由供应商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能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报价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由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只能查询到山东省内供应商的上述信息,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后附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否则报价无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扫描件报价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扫描件供应商全称:(盖公司公章)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告知承诺):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报价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告知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虚假,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本单位郑重声明(告知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报价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近期财务报表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3年度或2024年度);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供应商全称(公章):声明函致:我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关联单位的说明:1.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为:2.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为:以上声明完全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付款方式响应情况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供应商全称(公章):其他资质资格文件(加盖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所属/主管部门总经理固定办公面积(平米)注册情况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型成立时间营业期限经营范围 报价供应商情况简介 报价供应商(盖章):技术文件拟派技术人员一览表拟派技术人员总人数: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注册证书号从事该工作时间职称/专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 名性别年龄学历执业证书从事本专业 时间证书编号职称本人主要工作业绩1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时间在该项目中担任职务23456…本人主要获奖情况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说明:本表后需附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拟派其他技术人员情况表1.简况姓名年龄执业资格职称毕业院校及时间所学专业2.履历时间类似业绩项目名称专业备注注:1.每位技术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填写一张。2.本表后需附参审人员的相关资料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服务方案供应商名称(盖章):对服务响应时限、进度计划安排等情况供应商名称(盖章):质量保证措施供应商名称(盖章):廉洁与保密制度供应商名称(盖章):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服务时限:报价供应商从接到完整的项目资料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工作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时限完成审查核对并提出审查意见,出具审核报告:(一)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的项目,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二)投资额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三)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3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四)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4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二、……供应商名称(盖章):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盖章):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条所列明的“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单位的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如中标(成交),随中标(成交)公告公示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表备注:此表应认真填写,不得提供虚假业绩。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额签订时间电话/联系人备注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额签订时间电话/联系人备注后附合同扫描件;界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配合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采购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合同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甲方:乙方:3.合同书合同编号: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甲方为、乙方为。本合同各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书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澄清的文件4.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竞争性磋商文件5.乙方的响应文件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项目详见《报价明细表》(共页,附后)。三、价款:本合同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以下标准的%计取。单位:万元(‰)序号服务项目收费基数≤100部分≤1000部分≤2000部分≤5000部分>5000部分一工程预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招标标底核增、减额5%以下(含)送审工程造价5.454.74.33.6备注: 1.服务费用不低于1000元/项目,服务费包含中标人服务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 2.结算中的项目核增、减额5%以上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按核增减额5%以上的额度的5%承担,如发现违反规定,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取消财政审价服务资格。 3.按照上述标准最低下浮50%计费。四、质量及专利权:1.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SDGP3710940002025020000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上述文件没有要求、承诺或要求、承诺不明确、不完整的,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权向乙方进一步提出要求,乙方应当继续做出承诺并履行。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五、实施地点及双方联系方式: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0631-;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六、出具评审成果文件时间:七、质量和风险控制:1.乙方评审工作人员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做好现场勘查,核实实际情况,关注评审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及时书面取证,拍照留证备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审核。2.乙方评审工作人员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底稿,真实、完整、准确记录评审情况,妥善保管,不得丢失。3.乙方在评审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提交项目评审报告书。报告书应格式标准、表述清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评审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审内容、评审程序、评审依据、评审结论,并附现场踏勘报告表、项目核增、核减情况汇总表、工作底稿、重大事项报告表。4.重大事项报告表包括:是否超概算、变更是否履行相应程序、超合同金额的主要原因、优惠率、材料价格、定额执行口径等内容。5.乙方项目评审误差率应控制在2%之内(含2%)。误差率是指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对乙方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进行最终复核后的核减、核增率的绝对值之和(下同)。6.乙方接收评审项目后应严格按照评审时限规定完成评审任务。有以下情形的,乙方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如需延长评审时间,应在规定的评审时限到期前5个工作日向经区财政评审中心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可获延期情形包括:(一)施工单位无故不配合对审,经书面催促无效的;(二)因项目评审资料严重缺失,项目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经书面函告有关单位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将资料补充齐全的;(三)其他。7.因延期申请未获批准,且不能在允许最长评审时限(规定时限的120%)内完成任务的,乙方应在允许最长评审时限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项目移交经区财政评审中心。8.乙方应配合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对委托评审项目进行复核检查,最终复核结果作为计付项目评审服务费、考核评价的依据。9.项目评审结束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好评审资料的保管及移交工作,将评审资料分别整理成册,移交经区财政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并留存归档。八、考核评价:甲方将根据指定的考核办法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服务费支付金额挂钩,考核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九、验收:1.提供服务前及服务过程中,乙方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2.服务期限满并出具成果文件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成交供应商。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5〕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十、《验收书》:1.验收后,甲方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验收书》。2.除涉密情形外,甲方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十一、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伍仟元作为预付款;剩余服务费用由甲方根据实际每年度集中支付。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十二、服务承诺:1.乙方承诺合同履行期间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包内项目的增减调整。2.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现场服务,处理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3.服务响应时限:接到采购人的电话通知后即时响应,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接收相关资料。特殊紧急项目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4.服务时限:乙方从接到完整的项目资料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上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编制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投资评审科 2020年 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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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咨询服务 产业提质升级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改造工程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城市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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