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2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CZB-2025-04        
项目名称: 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         
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BEJ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与运政库数据比对、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27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25-10-27 09:30:00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企业规模。(三)据财库〔2017〕141 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不提交样品,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时间: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供应商中标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计算后下浮10%计取,该项费用已含入投标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世纪汇金广场         
联系方式:0851-85992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广场商务楼17楼         
联系方式:18785134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声源 
电    话:  18785134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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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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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采购文件.zip

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HJZCZB-2025-04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预算金额(元):65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65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与运政库数据比对、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数量:1预算金额(元):6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开展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企业规模。(三)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不提交样品,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世纪汇金广场传真: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920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广场商务楼17楼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声源项目联系方式:18785134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声源联系方式:18785134563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采购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09-291/78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HJZCZB-2025-04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预算金额(元):65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65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与运政库数据比对、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数量:1预算金额(元):6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开展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2/78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78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企业规模。(三)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不提交样品,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世纪汇金广场传真: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920134/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广场商务楼17楼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声源项目联系方式:18785134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声源联系方式:187851345635/78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容进行确认且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78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7/78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8/78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9/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1.1.2采购人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广场66号联系人:欧阳先生电话:0851-85992013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项目联系人:张声源、刘菊红联系电话:0851-88579825、1878513456331.1.4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4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1.3.1采购范围见采购公告61.3.2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7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71.4.1供应商资格条件(★)注: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2.特殊资格要求:无8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0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以收到时间为准)12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时间为准)13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4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15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以收到时间为准)163.2.3是否接受调价函否173.2.6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50000元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183.2.7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计算后下浮10%计取,该项费用已含入投标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193.3.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20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能出现的网络“延时”情况,如因网络“延时”导致的投标保证金显示状态为“未支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2/78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投标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用保证保险的供应商,保证保险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采购人将在开标时查验保证保险的真实性。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现场不需再确认其真实性。21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和样品不允许223.7.4投标文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不再需要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纸质版。23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24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54.2.6采购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26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75.2.1开标程序不见面开标: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流程进行开标,供应商需在开标规定时间内远程持电子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注: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275.2.1开标程序中心系统检测电脑端插件及CA电子证书是否正常使用)28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遇已抽取专家因故不能准时参加评标的,将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专家库中抽取。29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07.2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6监督机构:贵州省财政厅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308、312室。邮编:550004联系电话:0851-86892180;0851-86822706。10.1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预留在交易系统中的联系电话一直畅通有效,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将通过交易系统短信提示,供应商应及时(适时)登录交易系统查看是否有相关通知(包括修改、澄清等),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按流标处理。10.3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程序符合规定,组织重新采购,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0.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联合体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4%。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10.4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企业规模。(三)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10.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及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二)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的任一时间点。(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打印装订相应网站截图。(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10.6偏离(一)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采购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二)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0.7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0.810.8.1为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的正常秩序,保证中标供应商具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能力,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10.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10.8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10.8.3本款所列供应商报价认定情形,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11.1增加11.1款:不见面开标流程: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贵州交易通APP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117.187.130.150:8960/Detection.htm,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8.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11.2增加第11.2款:11.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17/7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和服务时间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78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澄清,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将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请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供应商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作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作内容,且供应商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构成2.1.1采购需求、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7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的全部内容,熟悉采购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2.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条件和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将答复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将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请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供应商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足15天的,采购人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发出采购文件的修改,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请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供应商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足15天的,采购人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20/783.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3.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1.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3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报价表;(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4)商务技术偏离表;(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项目团队人员信息;(7)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8)服务方案;(9)投标保证金;(10)小微企业声明函;(11)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2.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投标函中填报投标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2.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不接受调价函。3.2.4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3.2.5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服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供应商填报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支付。3.2.6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21/78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3.2.7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采购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电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采购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应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采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在开标时不需验证真伪;对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原件应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783.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3.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5.2证明技术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3.5.3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时间、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23/78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24/78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5.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招标人确认后,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25/78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1投标文件的澄清6.3.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清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6.3.3必要时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将该书面回答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6.3.4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6.4评标的方法和定标的原则6.4.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6.4.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26/78行审查,评审专家不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基本程序:1)开标结束后。2)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室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录入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系统推送至专家评标阶段。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初步评审。6.4.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a.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投标报价、服务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如有)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照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依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优势明显的供应商有可能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的,本次招标失败。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7/78(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況之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暑、盖章的;(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6保密6.6.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一切情况等,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6.6.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若供应商被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对其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应当28/78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7.3.4如果根据本章第7.3.1项规定,采购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特殊情形规定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须由相应评审专家出具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3名以上(包含3名)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由评标委员会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在确定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程序符合规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由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7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投诉9.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答复。9.5.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5.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9.5.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30/78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78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贷款”即可办理,咨询电话:0851-85971629、0851-85971703。32/78限价表报价与最高标按照20调查名单确25年交通运展名录据异常企库与运政库数包名比对、联称:网直报输部报数统计工作要求开据审核对比、数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认、联网直支持等5项工作。序号报价名称报价形式最高限价报价单位是否主报价报价形式说明1投标总报价金额报价650000元是33/78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一)唱标记录标包名称: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与运政库数据比对、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序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服务期签名12345678(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34/7835/78评标办法前附表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PPP项目:否2、标包信息包1:按照、联网直报调查2025年交通运输录库与运业问政库数据比名单确认、联网直部统计工作要报数据审核对比、求开展名数据异常企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基本信息标包编号:P5200002025000BEJ001标包名称: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与运政库数据比对、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否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否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名称:报价评审:有预算金额(元):65000036/78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资格性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4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服务地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付款方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7/78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7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如存在报价需要修正的情形,已经过供应商确认。符合采购文件要求8投标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情形,但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除外符合采购文件要求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商务评审1项目负责人(25分)a.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确定的该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交通统计或交通工程咨询类相关项目的业绩,一项计5分,最多得15分。b.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8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25.002项目团队(25分)a.项目组人员配备相关专业人数≥6人的得13分,≥4人的得11分,<2人的得9分;b.项目组人员配备每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6分,最多得12分。25.003业绩(20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提供一个交通统计或交通工程咨询类相关项目的业绩得10分,每增加一项加5分,本项最多得20分。20.0038/78评标步骤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技术评审1基本单位名录库整理工作(5分)a.提出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省级审定工作要点及进度安排完整合理、满足部级工作要求的,得3-5分;b.能够提出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省级审定工作要点及进度安排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部级工作要求的,得1-3分;c.没有体现相关内容的,得0分。5.002贵州省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数据审核、对比工作(5分)a.提出的数据审核、比对要点以及省级数据审定进度安排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5分;b.能够提出数据审核、比对要点以及省级数据审定进度安排,但内容不完整且欠缺可操作性的,得1-3分。c.没有体现相关内容的,得0分。5.003贵州省各市州一套表联网直报年定报数据的事后评估工作(5分)a.提出的各市州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事后评估要点内容全面、具体、且与部级统计测评要求一致的,得3-5分;b.能够提出各市州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事后评估要点,但内容不够完整、且与部级统计测评要求不一致的,得1-3分。c.没有体现相关内容的,得0分。5.00报价评审1报价评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5.0039/78第四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初步评审(评审内容详见附件一初步评审);(2)详细评审(评审内容详见附件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明细表);(3)澄清与核实(如有);(4)推荐中标候选人。注:未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4、供应商得分由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得分之和为100分。(评审内容详见附件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明细表)。供应商得分统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客观分值项(即商务部分评分):是评委共同公正评判供应商投标文件客观内容的一致反映,必须统一;(2)主观分值项(即技术部分评分):评分是评委个人公正评判供应商投标文件主观内容的反映,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投标报价、服务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如有)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0/78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其投标无效。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其投标将无效。三、澄清与核实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分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采购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内容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报告。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3、对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优先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的优先顺序排列;若仍然相等的,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排列。41/78附件一初步评审序号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专家不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2符合性审查(1)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5)服务地点满足采购文件要求(6)付款方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如存在报价需要修正的情形,已经过供应商确认。(8)投标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情形,但供应商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除外42/78(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3/78附件二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明细表(满分:100分)序号评分项目内容评分细则1报价分(15分)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商务分(70分)项目负责人(25分)a.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确定的该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完成交通统计或交通工程咨询类相关项目的业绩,一项计5分,最多得15分。b.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8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项目团队(25分)a.项目组人员配备相关专业人数≥6人的得13分,≥4人的得11分,<2人的得9分;b.项目组人员配备每有一个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6分,最多得12分。业绩(20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提供一个交通统计或交通工程咨询类相关项目的业绩得10分,每增加一项加5分,本项最多得20分。备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其他业主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需按要求提供对应的职称证、身份证、社保等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为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且应清晰可辨),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技术分(15分)基本单位名录库整理工作(5分)a.提出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省级审定工作要点及进度安排完整合理、满足部级工作要求的,得3-5分;b.能够提出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省级审定工作要点及进度安排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部级工作要求的,得1-3分;c.没有体现相关内容的,得0分。贵州省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数据审核、对比工作(5分)a.提出的数据审核、比对要点以及省级数据审定进度安排完整、具体、操作性强的,得3-5分;b.能够提出数据审核、比对要点以及省级数据审定进度安排,但内容不完整且欠缺可操作性的,得1-3分。c.没有体现相关内容的,得0分。贵州省各市州一a.提出的各市州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事后评估要点内容全面、44/78套表联网直报年定报数据的事后评估工作(5分)具体、且与部级统计测评要求一致的,得3-5分;b.能够提出各市州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事后评估要点,但内容不够完整、且与部级统计测评要求不一致的,得1-3分。c.没有体现相关内容的,得0分。45/78第五章采购需求★5.1商务要求5.1.1采购的主要内容:开展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24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5.1.2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5.1.3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5.62万元;(2)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经甲方同意,支付剩余合同额。5.1.4投标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5.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5.2技术要求①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维护工作;②协助完成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调查名单确认工作;③协助完成贵州省级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数据审核、对比工作;④企业填报期协助完成数据异常企业的问题反馈及后续跟踪工作;⑤协助完成对各市州一套表联网直报年定报数据的事后评估工作;⑥协助完成一套表联网直报省级技术支持工作。46/78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7/78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HJZCZB-2025-04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年月日48/78A.合同协议书格式(本格式编排在采购文件中,供供应商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采购人:咨询单位:本协议书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下称“采购人”)为一方,与(咨询单位全称)(下称“咨询单位”)为另一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订立。鉴于采购人已委托咨询单位承担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工作并已接受了咨询单位就此提出的投标报价,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1.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本合同中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定义相同。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合同条款(含采购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有);(5)投标报价表;(6)服务方案;(7)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4.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个月。5.本咨询服务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元)。6.采购人在此同意按照本咨询服务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单位支付根据咨询服务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条件。7.咨询单位基于采购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咨询服务合同的规定履行咨询服务。8.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咨询任务全部完成,同时咨询服务费用按照咨询服务合同的规定全部结清后,本协议书自然失效。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采购人一份,咨询单位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九份,采购人三份,咨询单位六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9/78采购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咨询单位:(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0/78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HJZCZB-2025-04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预算金额(元):65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65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与运政库数据比对、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数量:1预算金额(元):6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开展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企业规模。(三)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不提交样品,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世纪汇金广场传真: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920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广场商务楼17楼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声源项目联系方式:18785134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声源联系方式:18785134563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采购人: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09-291/78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HJZCZB-2025-04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交易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EJ预算金额(元):65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65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与运政库数据比对、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5项工作。数量:1预算金额(元):6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开展联网直报调查名单确认、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对比、数据异常企业问题反馈跟踪、一套表技术支持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25年交通运输部统计工作要求,开展,名录库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2/78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78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企业规模。(三)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PPP项目:否;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本项目不提交样品,不组织现场踏勘;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66号世纪汇金广场传真:项目联系人:欧阳先生项目联系方式:0851-859920134/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广场商务楼17楼传真:项目联系人:张声源项目联系方式:18785134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声源联系方式:187851345635/78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一、关于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容进行确认且视为默认开标结果。6/78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7/78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四、关于注意事项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8/78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open-web/#/detection,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9/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1.1.2采购人名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广场66号联系人:欧阳先生电话:0851-859920132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星力城66号商务楼1709室项目联系人:张声源、刘菊红联系电话:0851-88579825、1878513456331.1.4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4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1.3.1采购范围见采购公告61.3.2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7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71.4.1供应商资格条件(★)注: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即可);(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提供相应网站的网页截图。2.特殊资格要求:无8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0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以收到时间为准)12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以发出时间为准)131.11分包不允许分包。142.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15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以收到时间为准)163.2.3是否接受调价函否173.2.6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650000元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183.2.7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根据《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费取费规范》(黔招协通〔2017〕08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计算后下浮10%计取,该项费用已含入投标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193.3.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20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用电汇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能出现的网络“延时”情况,如因网络“延时”导致的投标保证金显示状态为“未支付”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2/78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投标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投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用保证保险的供应商,保证保险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采购人将在开标时查验保证保险的真实性。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现场不需再确认其真实性。21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和样品不允许223.7.4投标文其他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不再需要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其他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纸质版。23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24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54.2.6采购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26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75.2.1开标程序不见面开标:按照电子交易系统流程进行开标,供应商需在开标规定时间内远程持电子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注: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275.2.1开标程序中心系统检测电脑端插件及CA电子证书是否正常使用)28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遇已抽取专家因故不能准时参加评标的,将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专家库中抽取。29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07.2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6监督机构:贵州省财政厅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308、312室。邮编:550004联系电话:0851-86892180;0851-86822706。10.1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预留在交易系统中的联系电话一直畅通有效,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将通过交易系统短信提示,供应商应及时(适时)登录交易系统查看是否有相关通知(包括修改、澄清等),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按流标处理。10.3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二)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程序符合规定,组织重新采购,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10.4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与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联合体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1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4%。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10.4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相关规定确定企业规模。(三)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型单位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微企业。10.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及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二)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的任一时间点。(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打印装订相应网站截图。(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10.6偏离(一)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采购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二)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0.7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0.810.8.1为维护政府采购项目的正常秩序,保证中标供应商具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能力,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10.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10.8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10.8.3本款所列供应商报价认定情形,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11.1增加11.1款:不见面开标流程: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自行承担。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贵州交易通APP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117.187.130.150:8960/Detection.htm,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检测地址:https://service.ebidsun.com/#/activity/guizhou/check)。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8.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11.2增加第11.2款:11.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17/7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和服务时间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78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澄清,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将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请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供应商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作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作内容,且供应商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构成2.1.1采购需求、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7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2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的全部内容,熟悉采购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2.1.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条件和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将答复以补遗书形式发出,补遗书将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请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供应商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足15天的,采购人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发出采购文件的修改,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guizhou.gov.cn/),请供应商登录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供应商未下载或未按规定执行,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不足15天的,采购人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20/783.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标准3.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1.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3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报价表;(3)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4)商务技术偏离表;(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6)项目团队人员信息;(7)供应商类似业绩一览表;(8)服务方案;(9)投标保证金;(10)小微企业声明函;(11)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2025年贵州省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2.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投标函中填报投标报价。供应商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2.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不接受调价函。3.2.4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费用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3.2.5供应商因完成本项目服务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并包含在供应商填报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支付。3.2.6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21/78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否决其投标。3.2.7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采购人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电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采购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原件应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采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在开标时不需验证真伪;对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原件应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783.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4)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3.5.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5.2证明技术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3.5.3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时间、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23/78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24/78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5.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ggzy.guizhou.gov.cn/fwzn/xzzx/czsc/)(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招标人确认后,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25/78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1投标文件的澄清6.3.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不清之处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6.3.3必要时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将该书面回答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6.3.4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6.4评标的方法和定标的原则6.4.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6.4.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26/78行审查,评审专家不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审查的基本程序:1)开标结束后。2)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室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采购人、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录入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系统推送至专家评标阶段。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初步评审。6.4.3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a.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投标报价、服务时间、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如有)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照供应商得分从高到低依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能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优势明显的供应商有可能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的,本次招标失败。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7/78(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存在下列情況之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暑、盖章的;(三)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6保密6.6.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一切情况等,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6.6.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若供应商被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对其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金额、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应当28/78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3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7.3.4如果根据本章第7.3.1项规定,采购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特殊情形规定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须由相应评审专家出具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3名以上(包含3名)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由评标委员会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确认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并出具论证意见。在确定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程序符合规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由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7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投诉9.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及时作出答复。9.5.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5.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9.5.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9.5.7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30/78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78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进入“金融服务-电子保函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