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招标公告(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 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
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3万元
采购需求:
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农村道路建设、健身广场优化、乡村亮化、环境美化、、生活垃圾处理、村庄绿化、公厕翻新、导线建设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10-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30)前。
2、获取招标文件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收到损害的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堵学娇 联系电话:18168451205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兴镇路1-81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 采购意向连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557dfac4-53f3-4beb-94d1-24e5db2335c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新沂市港头镇
联系人:乔津浦
联系电话:13655229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兴镇路1-81号
联系人:堵学娇
联系电话:18168451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堵学娇
电话:18168451205
清单-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xls
图纸-景施部分.pdf
图纸-绿施部分.pdf
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采购文件.doc
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2025年09月17日
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2025年09月17日
复 核 时 间:
2025年09月17日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050307017002
垃圾分类亭
1、垃圾分类亭
2、更新配齐老旧收集容器,分类收集健全,垃圾收运处置维护
3、成品垃圾分类垃圾桶4只
4、100*100碳化木立柱
5、10厚碳化木板宣传栏
6、50*50碳化木横梁
7、整体宽2.5m,高2.6m
8、具体做法参照图纸,由施工方自行考虑计入报价
处
12
分部分项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41109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500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0.310
2
041109002001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3
041109003001
二次搬运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4
041109004001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5
041109005001
行车、行人干扰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6
041109006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7
041109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2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8
04110900800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9
04110900900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0
04110901000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1
041109011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建筑工人实名制设备由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按表中费率乘以0.5系数计取
12
041109091001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13
041109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合计-除税工程设备费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1800.00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
计日工
4
总承包服务费
合 计
1800.00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预留金
1800.00
合 计
1800.00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投标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垃圾站治理工程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项目价值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项目价值
合 计
【新点2013清单造价江苏版 V10.3.6】
interface return error-1interface return error-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单位: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五年九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公司合作,请按以下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三、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6.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3(一)投标人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6.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磋商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93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93万元以上报价。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7、《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3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30。(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如有)。(二)资格条件(1~7项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响应无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7、特定资格条件7.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7.2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7.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技术部分1.1《施工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及附件1、《评分细则》);1.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件。2、商务部分2.1供应商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2人员配置(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3综合实力(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4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加密、签署、盖章要求:1、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磋商程序1、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按解密顺序由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注:各供应商在未进行第二次报价前,请不要离开开标系统,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二次报价,因供应商未能及时二次报价而引起的废标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4、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十五、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在阅读完所有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后,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代表分别就技术参数等技术问题及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内容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可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现场(即“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报价,首轮报价不公开,本项目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十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提交的;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6、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7、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10、项目磋商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3、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4、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十八、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二十、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二十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二、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磋商报价表》(首次响应文件)和《分项价格表》(首次响应文件)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二十三、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五、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堵学娇联系电话:18168451205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兴镇路1-81号第八章其他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取标准见附件。2、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上公布。3、采购人: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地址:新沂市港头镇联系人:乔津浦联系电话:136552297124、采购代理公司: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丰县梁寨镇兴镇路1-81号联系人:堵学娇电话:18168451205第九章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6、《偏离表》7、《合同草案条款》8、《承诺书》9、《授权委托书》10、《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自测小程序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评分细则 项目
评分标准
价格部分
(30分)
价格分
(30分)
本项目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商务部分
(7分)
业绩
(4分)
供应商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人员配置
(2分)
投标供应商拟配备项目组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综合实力
(1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上传,每提供一个认证证书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技术部分
(63分)
总体施工方案
(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施工方案中工程总体概述、针对重点部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方法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9分;
(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5)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1分;
(6)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施工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中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关键工作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9分;
(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5)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1分;
(6)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施工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中对施工质量管理规划及目标、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突发情况预防方式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9分;
(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5)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1分;
(6)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施工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9分;
(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5)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1分;
(6)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施工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9分;
(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5)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1分;
(6)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施工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9分;
(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5)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1分;
(6)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施工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后期维保方案及措施
(9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后期维保方案及措施中维护维修服务内容及范围、维修施工人员配备、维修机械设备配备、备品备件配备等内容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9分;
(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
(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5分;
(4)以上内容存在3处瑕疵:3分;
(5)以上内容存在4处瑕疵:1分;
(6)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施工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工程或不适用本工程特性、套用其他工程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工程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本章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393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报价包括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项目范围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2.项目地址:新沂市港头镇付庄村;3.计划工期:90日历天;4.项目内容: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农村道路建设、健身广场优化、乡村亮化、环境美化、、生活垃圾处理、村庄绿化、公厕翻新、导线建设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适当处罚。6、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分包与转包。三、工程量清单报价(一)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后附)(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1、报价内容1.1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中所确定的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单位在其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且应包含完成全部图纸、技术要求、相关标准图集及招标要求施工内容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在工程量清单计算及报价中可能发生的误差或缺项部分的价格;且误差或漏缺部分的单价和合价已包括在其他列明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并在实施时不再提出费用和工期要求。注: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的实质性偏离。供应商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布分项内容及数量,否则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1.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1.3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4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1.5技术参数、项目实施方案所描述的技术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体现在供应商报价的非实体性消耗所发生的费用中。1.6供应商自行勘察,了解周边原有建筑、设施,事先视察工地,充分了解工程位置、邻近建筑物、工地情况,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供应商须按接收工地日的现况,接收工地及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之废物,施工过程中因工地特殊情况而引起二次搬运、安全防护等。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考虑这样因素,并在响应报价中予以考虑,施工现场的地表现状、相关路段的施工范围、临时道路、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需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7安全文明施工是供应商的责任,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施工而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引起的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报价时充分考虑因扰民与民扰而造成的工期影响与费用增加,在报价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考虑不周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1.8由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建设、城管、市政、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手续,施工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考虑这样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9垃圾外运,在报价中综合考虑。1.10辅助工程部分: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所含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价格,应包括完成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进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含相应的平整场地、地基处理调整等图纸及建设方要求的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1.11地方关系协调费供应商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1.12施工时需做好防护措施保证周边安全,因中标人保障不利对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此会增加费用,控制价不计取,供应商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2、报价方式2.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2.2材料风险约定:2.2.1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2.2本工程对材料风险约定如下: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充分考虑政策性关于人工、机械费用等方面调整,并计入总报价,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不再调整。3、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4、报价编制依据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1.1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表。1.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1.3执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清单中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综合单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1.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1.5施工组织设计所描述的技术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体现在供应商响应报价的非实体性消耗所发生的费用中。1.6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周边原有建筑、设施,事先视察工地,取得所有有关资料及充分了解工程位置、邻近建筑物、工地情况、开挖的土质,通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价之情况,供应商须按接收工地日的现况,接收工地及自费清理任何遗留在工地上之废物,施工过程中因工地特殊情况而引起二次搬运、安全防护等。施工供应商在投标时应考虑这样因素,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7安全文明施工是供应商的责任,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施工而导致的扰民或民扰引起的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时充分考虑因扰民与民扰而造成的工期影响与费用增加,在报价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由于供应商考虑不周为由而提出的任何索赔。1.8由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建设、城管、市政、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手续,施工供应商在投标时应考虑这样因素,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关于此类费用的任何诉讼或索赔。1.9垃圾外运,运距及运输方式供应商自行考虑。1.10执行工程量清单采购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清单中工程量的风险由采购人承担,综合单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供应商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1.11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1.12供应商应认真研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内容,已明示含在投标报价中的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不管工程量清单是否单独列支,采购人均认为供应商已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1.13场地障碍物(包括地表、地下及围档增设开口)清除(包含挖填等处理)、场地内的积水处理、周边关系、第三方关系的协调及其它的一切相关配合等均在风险系数内考虑。五、低于成本报价:磋商专家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专家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供应商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系统(扫描件,加盖签章)形式回复。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专家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六、响应文件要求1.首次响应文件中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文件。2.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必须说明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内容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7、其他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价(小写/元)
工期(日历天)
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
详见响应文件
总价(大写):
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说明: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及所含施工图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4、分项价格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价格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品制造企业名称
单位
备注
1
2
3
4
5
6
项目名称: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6、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项目名称: 序号
偏离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
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
(正/负/无)偏离
说明
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合同草案条款(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最终签订版本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5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此部分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应不加修改的、完整的装订在合同中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认可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书面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1.1.3.3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及江苏省、徐州市的有关标准及其他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及江苏省、徐州市的有关标准及其他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预算书;(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会议纪要、双方来往函件(施工过程中的)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同一事项叙述不一致的,以日期靠后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如承包人需增加施工图纸,由发包人与设计院联系,出图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设计文件和图纸由发包人统一提供,承包人不得直接接收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承包人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要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图、通用图和有关规定,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认真审查。发现其他问题,承包人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批后执行。否则,若因设计文件和图纸存在差错,则视为承包人未尽审查义务,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据实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1.6.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①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1和7.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②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的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留存;③拟制施工人员名册(动态),并与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④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职责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执行通用条款3.3)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⑤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⑥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建造师的编号、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事项,和与承包人之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一起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⑦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质量检查制度、质量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⑧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文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控制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⑨发包人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⑩上述文件如发包人因管理需增加时,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提出的形式、格式、数量、时间等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版肆套,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应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1.6.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享有无条件出入施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无条件负责办理发包人进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0.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不提供,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为实现合同目的人员使用。1.10.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供应商应认真研读图纸,仔细核对清单,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中工程量有误差,特征描述不清、图纸设计不详及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完整性等内容,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于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并报送采购人。采购人进行核对,若有误及时进行更正,并以书面的形式回复给供应商。否则视为供应商同意采购人工程量清单数量及项目和特征描述符合图纸设计全部内容,合同范围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相关条款。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助外部环境的协调与配合主持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经发包人授权签署与工程投资有关的各种施工技术变更、施工技术方案和图纸会审纪要等;签字确认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分项工程量,并报发包人核准。①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和监理人执行合同;②检查和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③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④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等施工中出现的问题;⑤责令监理工程师查封、扣押施工现场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⑥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参与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⑦监督和检查确认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在岗/出勤情况及监理人主要监理人员施工现场在岗/出勤情况;⑧对承包人、监理人提交文件的签证;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⑩发包人授权的其他事项。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批准改变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2)批准延长工期;(3)批准涉及到对合同总价有影响的变更或指示;(4)批准工程索赔;(5)批准施工程序的重大变更;(6)批准重要部位的设计变更;(7)确定工程变更估价。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接入点,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至施工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安装费、线路、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电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负责提供水源接入点,由承包人从接点接入施工现场。从发包人提供的水源至施工各用水点的管路安装、布置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其安装费、管材、设备购置费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水费,无论承包人是否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支,发包人均认为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场外施工道路为市政现状,场内施工道路由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自行完成,并满足施工要求及有关规定,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一周内完成。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进行保护,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施工期间的周边关系及第三方干扰等由承包人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2.4.3提供基础资料在办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前,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拟定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目标、规划和措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在办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查的同时,签署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目标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江苏省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合同要求绘制竣工图及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修书、及有关工程使用、维护的说明。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①满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且符合属地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属地城建档案馆要求;②向发包人提交盖承包人公章和工程竣工资料专用章的纸质版资料竣工图叁套,竣工资料肆套、电子文档资料壹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内完成移交,若逾期提交,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立卷、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渣土、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时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干扰及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与临近居民或行人发生冲突,导致工程停工,所有停工损失及其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不再调整。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相关部门的处罚,则由承包人承担处罚的费用,并从工程款中扣除。2)承包人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承包方,应预见施工中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配合工作,并自主将相关配合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及周围已完工程的保护。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若承包人拒绝修复,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3)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道路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要求者,承包人应承担200-2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将施工现场彻底清洁完毕,承包人拒绝清洁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自行承担,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专职人员维护公共安全。5)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监理人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要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提供。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承担,费用也由承包方承担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7)承包人综合考虑本项目全线封闭施工,且考虑可能存在的半幅道路施工,因此可能增加的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增加于此相关的费用。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承担。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和要求: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自费提供和维护有灯光、护板、格栅警告信号和警卫,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在承包范围内全部人员的安全。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内部班组雇用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事故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及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负全部的赔偿责任。11)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各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及验收工作等,并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工作,所产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拒绝配合,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施工单位配合,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2)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存储专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足额由银行代发工资。1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费用按相关条款执行。14)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图纸设计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及时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15)承包人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在实际情况,根据现在实际情况展开施工,不得以现场场区不满足施工布局、已完施工的建筑物存在施工缺陷等问题拒绝施工或要求增加费用。16)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不单独列项,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企业管理费中,结算时不再调整。招标人如需增加抽检,检测合格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检测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检测费、整改至合格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且需要支付相关分项工程5%的违约金。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1.领导、决策,调集企业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项目进行全面服务和控制。2.代表承包人履行对业主的合约,并受业主委托行使对项目所有分包商统一指挥、协调、管理权;3.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4.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质量保证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5.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主要物资供应与采购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6.负责组织编制与审批工程分包计划及其修订与调整;7.组织工程成本的分析、预测及控制,对项目资金管理与财务运作负责;8.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沟通,了解业主需求,解决随时出现的问题,替业主排忧解难,保护业主利益;9.负责组织人力资源调配、内部和外部关系协调;遵照合同约定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内容实施于工程,当超出实施范围应向上级决策机构申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且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再更换。中标后,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组织施工,每周至少在现场6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切实发挥作用,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离开现场,否则按次处罚,2000元/次,累计5次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相应后果。施工组织设计中现场管理机构的其它人员必须按期到位,否则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叁万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查实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费用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现场,应提前报请监理人、发包人同意;施工组织设计中现场管理机构的其它人员必须按期到位,否则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日·人。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如需更换则需发包人、监理方、建设主管部门同时认可、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更换。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叁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壹万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壹万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承担及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除通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外,分包还应遵循以下约定:(1)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他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5.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止。设备、人员进场至工程移交/接收证书签发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予以修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或修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承包人拒绝赔偿或修复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修复,所需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银行转账、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后7日内。中标人自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7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历天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本工程监理合同。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总监理工程师在对合同内涉及费用变化的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无效。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承包人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适当处罚;①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放线后,须经监理、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复核后才能施工,严把工序报验关。②现场钢筋成形场地必须硬化,避免钢筋污染。③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立即上报监理及发包人,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上报质监、行业监管部门,查明原因,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工期不得顺延,同时承包人须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直至清退出场。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按相关文件执行。5.3隐蔽工程检查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批准,工程的任何部位都不能覆盖,当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或基础已经具备检验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在接到承包人通知24小时后没有批复,承包人可以覆盖这部分工程或基础。剥露和开口: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随时发出的指示,对工程的任何部分剥露或开口,并负责这部分工程恢复原样,若这部分工程已按17.2条的要求覆盖,而剥露后查明其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则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应在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承包人在剥露或开口的恢复和修复等方面的费用,并将其数额追加到合同价格上,所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属承包人责任发生的费用及影响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5.3.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①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及现场其他第三人的安全、现场施工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用电安全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和警示信号设置、门卫人员配置等作出具体安排,充分考虑施工的特殊性,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损失。②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卫、市容、城建、城管、治安、人口管理等相关手续由承包人按规定负责办理,对临近居民和行人的影响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③承包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已完成工程成品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理。损坏其他单位所承担的施工内容,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修复费用。④承包人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保护。⑤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即中标价)内。扬尘治理按徐建价2018年1号文执行,2号文计取。承包人须按规范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内;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20天前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20天前提交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施工和维修整个工程期间,承包人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监控装置,或加防护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于工地附近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的安全均应采取防范措施。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监理对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管。如发包人或监理发现承包人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设施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500/次的违约金,并在发包人要求期限内整改,发包人有权上报主管部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编制,开工前5日内报监理。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①承包人按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②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发包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③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振动、噪声等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④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搬运或投放至施工范围外的其他场地上,一旦发生且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支付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除。⑤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应将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建筑杂物、临时道路、生活垃圾等清理干净,并及时清除出施工现场,不得弃置在发包人区域范围内。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除。⑥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均需挂牌进场,否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⑦扬尘防控环保要求必须符合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7﹞53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管理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11号)和《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徐城管发【2018】55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徐污防攻坚指办〔2023〕26号)”的规定。供应商的扬尘防控环保要求必须符合严格按《徐建价2018年1号》文执行,扬尘污染防治费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24号文执行计取。该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当中,结算不再增加此项费用。按照《徐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开工前7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道路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确需拆除和闲置的,应当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开挖后的建筑垃圾必须当日清除,并且覆盖运输,如因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运输不当,造成工地周边扬尘及其他给发包人带来不利影响的事件,每查实一次向发包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⑧因扬尘治理、环境保护等情况未到达标准,而导致发包方被处罚,发包方将处罚金额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其他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应于施工前7天提交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批,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对工期的要求,每周报下周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48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批准。承包人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当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及时调整,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承包人执行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不免除其工期、质量的责任(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3日内。施工期间,承包人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下月的“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应于3日内返回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计划表”如需修改时,应于当日发回承包人修改,承包人须于次日报送修改稿。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监理方的书面开工指令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定后十日内完成开工手续,因施工方原因未完成开工的,将以合同签定后第十一日计为开工日。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28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①开工前发包人现场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承包人负责现场接收。②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测量成果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成果上所示的所有坐标及标高均由承包人进行校验,如有差错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③承包人接收后负责保护,此后由于差错不能闭合和点位破坏或丢失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④由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对任何放线或标高进行的检查工作,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有关工程的准确程度应负的任何责任。7.5工期延误除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工期不得顺延。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顺延。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天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认定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双方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需经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进场,否则必须及时清退,因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且承包人自愿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4.1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根据相关法律、标准和规范及按照监理人指示进行试验并承担检测费用。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予以变更。变更文件中须明确原做法、变更后做法及工艺、材料名称、规格、品牌、尺寸等,标注要清晰。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1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计价编制办法计算,再乘以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的浮动比率后作为综合单价进行结算。以上变更及工程量签证,必须由发、承包双方、现场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10.4.1.2工程量增减,其相应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但不得高于定额价的综合单价。10.4.1.3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10.4.1.4以上10.4.1.1、10.4.1.2条以外原因引起的价款调整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2)没有类似单价的,按照变更发生前一个月的《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材料价格和相应的定额计价,同时按照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整体下浮比率下浮;(3)《徐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相应材料价格的,双方比价采购或者由招标人经招标确定价格后,计入相应的定额计价,但该部分材料价格不再参与下浮,其余部分按照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整体下浮比率下浮。10.4.1.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数量调整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在结算按照以下规定调整:(1)总价措施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其中安全文明增加费及按质论价费的费率按实调整)。(2)单价措施(排水、降水、脚手架、围堰、便桥、封底混凝土、便道、围挡)的措施费按照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投标单价,结算按实调整(除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单价措施工程量调整外,结算工程量不得超过投标清单工程量)。(3)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原措施费中没有的单价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实施前14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实施前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已充分考虑到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3)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均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超过5%和跌幅超过5%,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工期较短,市场价格波动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反季节种植,并视为已体现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2)开工后,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条件,招标人可能会安排中标人分段施工,供应商需考虑时间间隔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并视为已体现在投标报价中。3)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供应商务必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确保人员及工期的措施方案。中标后不得以市场工人短缺、赶工等借口拖延工期或申请追加合同金额,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4)地方关系、施工涉及的交通协调费供应商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5)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必须报监理、业主审批,进行再深化后执行。6)供应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时自行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周围居民的生活,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等,如因与周围居民发生冲突,导致工程停工,所有停工损失及其需增加的费用供应商应自主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7)供应商勘查现场后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1、供应商保正有序、和谐施工,力保不发生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2、现场分段施工的措施方案,临设搭设转移等措施项目费用;3、保护已有建筑、管网、线路等措施;4、控制现场扬尘、施工围挡等文明施工措施,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7)53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工地扬尘污染管理规范的通知》(徐空气提升办﹝2018﹞11号)和《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徐城管发﹝2018﹞55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徐污防攻坚指办〔2023〕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徐住建发(2023)62号)的规定。扬尘治理按徐建价2018年1号文执行、2号文计取。承包人须按规范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内。8)供应商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承包商,应预见施工中与综合管线等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配合工作,请供应商自主考虑相关配合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今后按工作需要根据招标人指示处理。9)清单项目中特征描述不全的工序,如图纸已明确或已指明引用的规范、图集等或是常规工艺必须的工序,应包括在报价中。10)承包人必须对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全部实行实名制考勤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工资存储专用账户,按照工程进度和工人实名制登记信息,按月足额由银行代发工资。11)±5%以内的可调材料价格风险以及除可调材料以外其他材料的全部风险。12)其他招标文件已指明的内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12.4.1付款周期。预付款支付期限:详见12.4.1付款周期。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转为工程进度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价〔2016〕154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苏建函价〔2020〕1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进行,每月的25日前提交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形象进度资料。如承包人未按时报送工程量,影响工程款支付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付款方式:1、1.1项目建设部分:工程竣工经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综合验收合格,待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专项资金拨付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完整规范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招标人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竣工结算审核后,绿化工程部分付至70%,其余工程部分付至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见票付款。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承包人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农民工工资每月按时发放。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合法发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20日前提交本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形象进度影像资料。逾期提交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及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资料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工程移交单、工程竣工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工程结算书(含现场签证)、接收甲供材料数量一览表并附相关凭证(含供货单位、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工程投标书及其附件和其它报财政评审需要的资料,一式肆份。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自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28天内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办法及调整因素,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承包人在上述时间内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审计部门的审核,若承包人不配合,或双方存在争议的,审计时间相应顺延。承包人的竣工结算送审报告应客观且符合实际,工程审减额若超过送审额的7%以上(不含7%),超出部分按审减额5%给予罚款【参照徐建重办(2015)20号文件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在终审结束后28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审减率约定:审计报告结(决)算审减率10%-15%的,承包人按审减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超过15%的,按照审减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于一年内审减率连续两次超过15%的承包人试行黑名单制度,两年内不得参与新沂市港头镇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终审费用约定:工程结(决)算经审计单位终审后,审减率在3%(含3%)以内的,审计服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3%-5%(含5%)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付一半,5%以上的承包人全额支付。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验收合格后28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1)不在施工范围内的各种原有设施设备及建(构)筑物。如因施工造成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2)承包人应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工程完工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公示30日后,方可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在发包人已按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后,因承包人的拖欠行为未能支付其相关人员工资时,发包人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令先行垫付并实际支付款项之日起,发包人有权在其任一期剩余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据实予以扣除;若无法扣除或不足以扣除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实际垫付之日起—日内据实予以返还。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法追偿。若发生上述垫付行为,无论发包人从剩余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依法追偿的,承包人均自愿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对施工企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建设局网上公布。(3)承包人人要对周围环境及各种影响施工的不利因素有充分了解和应对准备,施工期间要自行化解因施工对周围楼房产生影响所造成的矛盾,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因以上矛盾造成的误工,工期不予顺延。(4)承包方自行办理环保、交管、市政、渣土等部门的相关手续,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5)承包方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前报发包方确认,进场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等材料进场报验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检测或验收不合格,货物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损失自负。(6)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已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设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设备的撤离: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现场的所有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过的材料撤离现场。发包人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7)承包人不得虚报工程量和冒算,工程审减额若超过送审额的7%以上(不含7%),超出部分按审减额5%给予处罚。工程结算审计费用皆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参加施工期间各种会议的,每人次扣款500元,迟到的每人次扣款300元。(9)廉洁管理条款: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的工作人员和监理人员有请吃、送礼行为。如有违反按有关法律规定送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发包人将按下列标准扣减中标人应得的工程款。工程款竣工结算后被发现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按下列标准的金额索赔,这种索赔将是无时限的。(a)宴请或以其它方式提供消费的,按5,000元/次。(b)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50,000元/次。(c)所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按标段总造价的5%/次。(10)农忙季节不得停工。(11)合同备案时,社会保障费由承包人缴付。(1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处理周围相关事宜。(13)承包人必须遵守发包人现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服从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若未按发包人限期内缴纳,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直至缴纳罚金。(14)对放线验线、关键工序、主要原材料,发包人有权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结果合格则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则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15)如承包人未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合同要求施工,发包人可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待承包人整改完毕并报经监理人、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6)如承包人拒绝执行发包人的合理指令,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执行指令,并视情节轻重支付发包人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执行指令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若承包人拒绝支付,则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如因发包人指令错误造成的损失费用则由发包人承担。(17)承包人收到设计施工图后,应在10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及发包人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总包的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施工方案、工艺与措施、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总监及发包人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10日内进行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总监及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施工顺利与否,需向发包人支付1000-5000元的违约金,发包人可暂缓支付相应部分的工程进度款,直至符合要求,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其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承包人自身的施工措施,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8)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辱骂、殴打、威胁发包人、监理人及跟踪审计人员,如若发生将支付发包人1万元/次的违约金,停止支付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直至承包人向发包人保证此类事件不再发生。(19)承包人在招投标时已详细勘察了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状况,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发包人将施工场地移交给承包人后,承包人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负责;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其他势力的干扰等)或非发包人原因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和财产损失的,发包人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0)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给发包人、业主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21)监理人及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违章现象与安全文明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的,发包人将按照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处罚。(22)本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与发包人无关。(23)开工前承包方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错、漏、碰问题,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24)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发包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发包方及监理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25)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发包方工期要求并按发包方指令时限完成。(26)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承包方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承包方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27)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承包人务必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体现出确保人员及工期的措施方案。中标后不得以市场工人短缺、赶工等借口拖延工期或申请追加合同金额,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28)地方关系、道路施工涉及的交通协调费供应商自行考虑,就此项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29)中标后至施工前间隔期对可能对中标人产生的影响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30)供应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时自行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周围居民的生活,杜绝人身安全事故等,如因与周围居民发生冲突,导致工程停工,所有停工损失及其需增加的费用供应商应自主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31)供应商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承包商,应预见施工中与综合管线等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配合工作,请供应商自主考虑相关配合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今后按工作需要根据招标人指示处理。(32)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对同一分项工程连续验收项目达二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次壹万元违约金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33)对于承包人多次违约,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发包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解除与承包方的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34)承包人承诺本工程免费质保期为年。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如未按时到场维修或经过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或承包人未按要求维修,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将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中双倍扣除,超支部分由承包人承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给发包人、业主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35)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登记的地址、联系方式为通知及法律文书(含诉讼文书、传票等)送达地址,如有变更,甲乙双方须在变更前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在变更前已经通知的,如出现无法通知、文书被退回、拒收等情形,则视为有效通知,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3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按签约合同价格的1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7)承包人因违约需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期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38)因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向承包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单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亦由承包人承担。(39)发承包双方如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还有需要补充及修正的内容,应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个省市有关规定、条例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条款。补充协议或条款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范围内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2年。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工程保修服务承诺1)建立回访制,进行定期、不定期回访,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两次,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并形成回访记录。2)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由公司工程部、技术部派人负责。3)在质保期内承包人做到:A、免费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员和材料进行维修。针对现场破坏程度,制定相关处理方案,得到业主同意后,对工程进行维护修复工作。B、负责对工程进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维修保养,同时提供日夜24小时应答的紧急维修服务。4)工程保修原则及质量回访计划A、工程保修原则在保修期间,承包人将本着“向发包人负责,让用户满意”的态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以优质迅速的维修质量维护承包人利益。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承包人将对所有缺陷的进行无偿检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发包人的损失。B、工程保修回访计划工程移交后三个月即进行工程质量回访,缺陷责任期内每3个月,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每6个月进行工程质量回访,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回访书面记录,制定检修方案,进行彻底的整改,直至发包人验收合格。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此表格供应商在招投标阶段无需填写,在合同备案时填写完整)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施工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8、承诺书致: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固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9、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手机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10、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本项目采购项目属性为:建筑业。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7071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港头镇付庄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81032-JSGR-C2025-0009)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2)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特此声明。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或者成交金额
费率
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
5000元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1.6%
50-400万元(含400万元)
1.5%
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1%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8%
5000-1亿元(含1亿元)
0.25%
1-10亿元(含10亿元)
0.05%
10-50亿元(含50亿元)
0.01%
50亿元以上
0.005%
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6.有分包(分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