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2027年度沈本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JH25-210000-38866(LNZC2025-0298))
公告信息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2027年度沈本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JH25-210000-38866(LNZC2025-0298))
撰写单位: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9-28
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2027年度沈本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8866(LNZC2025-0298)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2027年度沈本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元
最高限价:
分包编号:001(LNZC2025-0298-1)
最高限价:93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记录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08时00分 至 2025年10月13日 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磋商保证金账号
银行汇款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包编号:LNZC2025-0298-1 保证金账号: 本分包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提交、接收保证金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本项目采用线上开启,开启解密时长为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以现场实际解密时长为准。请采购人代表到六楼坐席区等候,监督人员到五楼监督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质疑供应商应通过系统线上提交电子质疑函,无法通过系统提交的,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中“质疑”项。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邮箱提交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请使用压缩包的形式加密备份文件,密码自行保存,并以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命名,本项目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lnzc_tbwjbf@163.com),并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4、供应商可参考《关于规范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提醒函》
(https://ggzy.ln.gov.cn/zytz/202505/t20250526_5430284.html)附件所列“投标(响应)无效情形清单”,自行对照检查响应文件,避免因响应文件编制问题导致响应无效。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网上磋商(参加腾讯会议设备自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进入等候室等候并将用户名修改为供应商名称,待磋商小组准入后进行在线磋商。未按时进入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腾讯会议号:625 164 2924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48296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武晓荣张俊杰
联系电话:024-23447975
合同咨询:024-23447772
保证金咨询:024-23447726
3.技术咨询
辽宁政府采购网:400-128-8588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平台:0512-5818809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9月28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2027年度沈本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28日 16: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第六开标室(五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
预算金额
¥9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武晓荣
项目联系电话
024-23447975
采购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296128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23447975
附件:
附件1
LNZC2025-0298.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2027年度沈本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C2025-0298编制单位: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8第三章服务需求47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5第五章评审办法6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04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联系人:赵老师电 话:02482961287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联系人:武晓荣电 话:024-23447975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30000元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下方“分包详细信息表”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11.3样品或演示本项目需要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1.陈述时间不超过3分钟,提问及答辩不超过7分钟。具体内容详见评标方法。2.项目经理须现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3.现场陈述及答辩人员等候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6开标室4.陈述和答辩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评标室(与项目评审地点一致)5.陈述和答辩顺序:按开标解密后系统内显示的顺序。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保函/支票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详见采购公告4、保证金退还方式:网上自动退款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34477266、其它:无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该项目为电子标,请按采购公告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26.1磋商内容及方式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本项目磋商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服务经验及服务人员安排等方面,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就相关内容做好磋商准备。磋商方式:□电话□现场☑线上会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见评审办法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3质疑1.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是指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2.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质疑经办人:赵老师电 话:024829612873.供应商对采购项目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询问、质疑,应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质疑经办人:许晶淼 周璐电话:024-23447736 024-234477504.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5.接收质疑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应通过系统线上提交电子质疑函,无法通过系统提交的,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包详细信息表包号分包产品名称最高限价(元)保证金(元)评审办法价格打分法LNZC2025-0298-1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管理服务9300000综合评分法最低价优先法本项目共1包。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为防范化解廉洁风险,保证公平公正,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适用纸质投标)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适用纸质投标)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适用纸质投标)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政采〔2022〕1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资料下载”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所属包号1响应文件的封皮所有包2响应文件的目录所有包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所属包号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所有包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所有包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所有包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所有包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所有包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所有包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所有包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所有包9信用记录所有包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所有包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属包号1响应函所有包2报价一览表(投标总价)所有包3服务价格明细表所有包4商务条款偏离表所有包5服务需求响应表所有包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所有包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所属包号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所有包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有包3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所有包4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包5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包6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所有包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一、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的封皮(适用纸质投标)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的封皮(适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二、响应文件的目录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五、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七、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八、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一、信用记录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三、响应函响应函(适用纸质投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于接收重要信息,务必填写有效的邮件地址)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响应函(适用电子投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于接收重要信息,务必填写有效的邮件地址)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十四、报价一览表(投标总价)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元(人民币)服务名称响应总价(小写)响应总价(大写)磋商保证金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备注最后报价现场填报(纸质标适用)/网上填报(电子标适用)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填报(纸质标适用)/网上填报(电子标适用)并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五、服务价格明细表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3.本表应按服务费用类别(如人工费、物料及耗材费、管理及运营费等,可依实际增减)分项填报。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六、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质量保证期:( )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年热线支持:现场支持:(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达售后服务网络: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此表为范本格式仅供参考,可与第三章‘服务需求’进行相应替换,具体填报以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七、服务需求响应表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按服务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此表为范本格式仅供参考,可与第三章‘服务需求’进行相应替换,具体填报以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八、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二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二十一、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二十二、评分细则中技术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十三、评分细则中商务部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二十四、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3.第三章服务需求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1包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服务时间:1.本次预算为一年预算,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如采购人满意,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2.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场服务。3.如未达到采购人满意并未按服务需求执行,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2服务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189号)★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支付,次月10日前结算上月物业费,供应商应提供等额税务发票。支付方式如下:按月支付金额=合同金额/12-违约金(如有)-缺勤扣款(如有)★4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其它:本项目合同生效以后,若因供应商未按照合同履约,出现违约情况,影响本项目质量及正常进度等,供应商除了要承担违约金外,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中采购单位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与本项目违约相关的一切费用。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1包服务内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包号/序号:1包服务内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包号/序号:1包服务内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包号/序号:1包服务内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物业管理包号/序号:1包服务内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服务中小企业划型所属行业:物业管理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未特殊要求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对需求进行响应即可)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189号项目介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医院座落于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叶路189号。项目服务范围:沈本院区★二、人员配置(总人数30人)序号岗位名称楼层人数1保洁员十层22保洁员九层23保洁员八层24保洁员七层25保洁员六层26保洁员五层17保洁员三层18保洁员二层39保洁员一层410物流人员111机动零活及日常氧气运送212杂修113绿化工114煎药室315外围216物业经理1总计30人★三、项目服务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身体健康,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承诺项目经理专职服务于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无故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更换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工作不称职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责令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保洁员、物流人员及外围人员22人:男女不限,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杂修、绿化工、煎药室及机动零活日常氧气运送人员:7人,男女不限,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同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4.重点科室(如手术室、检验科等)物业人员更换率≤ 1%/月。如不能达标,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按照当月物业费的5%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累计达到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注: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材料和岗前证明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上岗前采购单位统一查验),(1)如不能提供或在统一查验时物业人员各项要求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供应商须立即整改,3日内整改不合格达不到要求的属于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在服务期内后勤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如发现物业人员各项要求(如年龄、人员)等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保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中劳动纪律处罚内容进行处罚。供应商应立即整改,3日内整改不合格达不到要求的属于供应商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四、项目总体要求1.服务内容与范围:(1)采购人范围内各区域部位和构建物的全方位、全覆盖的清洁消毒。如公共区域、公用设施、各楼内的会议室、诊疗室、更衣室、办公室、住院病房及卫生间的清扫、清洁和保洁服务、医用及生活垃圾的取送暂存管理、控烟禁烟、小广告清洁、死角清理、突击保障、防疫督导保障、检查及会议保障、废弃口罩收集等。(2)各楼公共区域、各楼内会议室、诊疗室、更衣室、办公室、住院病室地面及公共区域地面打蜡2次/年。住院病房因故不能保证打蜡次数和面积的,可折换到其他公共区域使用(具体折换面积和地点由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认定)。每年至少擦拭清洁除玻璃幕墙以外的室外玻璃4次,室内玻璃保持洁净,保证门、窗玻璃清洁、明亮。必须保证病房、大厅地面、公共区域打蜡后整洁有光泽。院庭保洁:裸露地面保洁;花、草、树木等保洁;庭院冬季的除雪。(3)严格执行国家防疫标准,在采购人指导下完成各类院内感染防控工作。(4)垃圾清运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药渣子每天(早、中、晚)收取,并送至指定暂存处,做好与采购人指定清运公司的及时交接清运工作。(5)采购人免费提供消毒感控药品及洗消场地、用电、用水、物业办公室及保洁工具间。(6)供应商负责提供清洁设备、清洁工具、清洁耗材。包括日常服务保障和日常保洁工作中的物品,如消毒桶、玻璃清洗剂、洗衣粉、氯漂、PVC 地胶打蜡水、不锈钢油、各类工具车、垃圾桶、喷壶、消毒桶、分颜色拖布,尘推、小桌抹布(方巾)、地巾等,以及用于服务保障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2. 6S管理要求(1)确保服务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做到服务方案详尽明确,定人定岗定责明细表,按时按质按量进度表,合规达标整改巡查表健全完善。(2)配备清洁消毒器具耗材和卫生保洁设施设备包括拖布(或地巾)及抹布,满足采购人物业需求且采购人审核确定方案,不仅限于一次性投入,还包括其用完耗尽和破损陈旧后的免费更新,确保其美观,整洁,可用,并按6S规范做到分色分区,定位定置安全暂存管理和分类分批清洗消毒。指示说明标识和操作维修记录完备准确,足额配备服务人员劳保防护用品。(3)保洁工具间、污物间、卫生间、开水间等各项工作部位和管理区域安全、清洁、有序协调,并确保无任何与服务无关物品,采用6S管理工具进行现场管理。(4)制定标准化手册(包含薪资制度,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作业标准等)。供应商要针对员工制定出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利用健全的规章制度、符合采购人院感要求,营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及医护人员对医院环境的满意度。3.具备各种重大活动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及处理方案(1)提供采购人各类重大活动如:学术交流会议,检查及督导会议、医疗队等支撑和保障措施方案。(2)提供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如:大面积停水停电及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等相对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案,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年。4.所有物业人员响应本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服务要求并进行全面严格的培训。卫生保洁服务要求干净,美观。物业服务要求礼貌待人,不能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经过培训合格后提供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培训考核记录存档备查。5.物业服务所有人员实行全员考核及考勤,考核和考勤工作实施量化考核,考勤工作采用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等方式,考核考勤结果直接与物业服务费挂钩。因事请假人员必须及时上报给后勤管理部门和服务区域的科室负责人。6.供应商每月卫生耗材、维修耗材费用明细上报给采购人,备案审核。7.对室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室外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进行预防性、日常性、定期性、纠正性清洁和保养,并负责对水、电、门窗、空调等进行管理,计算机等特殊办公设备、微波炉等生活辅助设备、消防监控等特种安全设备和各种医疗设备在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特殊保洁,不直接面对患者服务的专用部位,根据采购人部门科室需求进行定时保洁。 8.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卫健委等各级各类部门的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收集、转运、暂存、清运、交接等分类处置以及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所有生活垃圾、医疗垃圾自生活及医疗垃圾站转交采购人指定的处置单位。发生突发泄露事件,严格按应急处置流程予以妥善安全地处理。医疗垃圾突发泄露事件经采购人鉴定由供应商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泄露事件,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并扣除当月物业费的5%;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针对医疗、生活垃圾清运,按既定路线错峰实行每日 3 清、定点收集,乘专用电梯按规定路线进行密闭转运,每日 6 次完成设施和设备清洁消毒并留存工作记录,体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原则。★五、项目范围沈本院区:1.住院楼及裙房:共十层,其中第三层局部为办公区域,其他楼层为住院诊疗区域;电梯共计8部,其中6部直梯,2部扶梯。2.发热门诊:为地上,共一层。3.辅助用房:共计二层。4.庭院:区域包含停车场、屋面、平台、道路、地沟、绿化带等区域。5.医疗垃圾暂存区:地上一层。★六、项目服务标准(一)日常保洁服务标准沈本院区(主楼及裙房、辅助用房及发热门诊等)1.公共区域:主楼及裙房、辅助用房、发热门诊的各楼层大厅、电梯厅、走廊、侧楼梯等;(1)地面:保持清洁光亮、无纸屑、无灰尘、无污迹、无烟头、无果皮、无水迹、无异味、无死角等,天台、露台等畅通无杂物、烟头、污迹等;(2)楼内玻璃(包括各种门、窗户内侧及隔断):保持无灰尘,清洁明亮。外玻璃每年清洗4次,低处玻璃须保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每月清洗1次;(3)吊顶天花板、冷热风口处:清洁无灰尘、无污迹、无灰吊,无蜘蛛网,每周擦拭一次;(4)热水间:饮水机表面光洁,无污迹、无水锈渍,热水间地面无污水;(5)办公室:门、玻璃每月擦洗一次,窗框、窗槽、窗台,无污渍、无灰尘、窗台无杂物、地面光洁明亮;(6)地脚线:无污渍、无灰尘、无痰渍;(7)走廊扶手: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保持光泽明亮;(8)门户:办公室门、病室门、管道井门、隔烟门无污迹、无积尘;(9)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不锈钢门无锈迹、无污渍、无水痕,光泽明亮;(10)垃圾桶:保持筒体干净,无污迹、无杂物,清洁明亮。筒内垃圾不准超过2/3;(11)楼梯、大理石、廊柱(2.5米以下):保持洁净,无尘土、无污物、无污迹,清洁明亮。理石地面保持洁净,蜡面均匀;(12)电梯厅地面无烟头、烟灰,窗台内外侧无烟头、烟渍;(13)标志牌、各种杂志、走廊宣传板、意见箱、文化墙:保持无尘土,无污迹,无乱张贴,无蜘蛛网,清洁明亮;(14)灯罩:无尘土、无杂物、清洁干净;(15)自助机: 无灰尘、无污渍、凹槽处无死角;(16) 诊查床:保持无尘土、无污渍、清洁干净;2.公用卫生间公共卫生间清洁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沈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执行;(1)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尿碱、无异味;(2)便器:内外无污点、无痰迹、无水锈、无尿碱、无陈便迹,每天香球达到无异味;(3)窗台、水箱盖:无杂物、无尘灰,保持干净;(4)洗手池:内外无污点,镜子明亮干净,水龙头明亮干净,无水锈,壁灯罩无灰尘;(5)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不锈钢门无锈迹、无污渍、无水痕,光泽明亮;(6)镜子;明亮干净,无污点,璧灯罩无灰尘;(7)墙壁瓷砖:无污点,无痰迹,保持本色;(8)吊顶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灰尘;(9)吸顶通风:保持清洁,无异味;3.病房区域(病房、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医护休息室、诊疗室等)(1)吊顶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灰尘;(2) 病房窗框、窗台及窗槽干净,无灰尘;玻璃无灰尘,无手印、无污渍、胶渍;(3)病床干净整洁,床头、床尾、床栏杆无灰尘、胶渍污渍;(4)病房内沙发、茶几、电视机、冰箱上无灰尘;(5) 小方桌干净无灰尘、污渍(出院小桌要清理干净,不允许留有出院患者物品);(6) 更衣柜无灰尘、无污渍、小广告(出院患者物品清理干净);(7) 治疗带上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污渍、无胶渍、无大白点;(8)病房地面无可视垃圾,床下无灰毛;(9)病房卫生间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渍,墙面无污渍、小广告;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堆放不超过三分之二;坐便器打开无黄渍,坐便器盖圈、后侧、外框无污渍;台面镜子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手盆内外无污垢,水龙头光亮无污垢,排风扇无灰尘;(10) 走廊墙围、地面无污渍、无垃圾,扶手无灰尘,湿拖作业时摆放小心地滑牌;所有门及门框无灰尘、无污渍(包括管道井、消火栓箱门);绿植无枯枝烂叶,花盆内无杂物烟头,花盆外框无污渍;(11)更衣室、办公室:门、玻璃每月擦洗一次、窗框、窗槽、窗台,无污渍、无灰尘、窗台无杂物、地面每年打蜡贰次、光洁明亮;(12)自助机: 根据院感要求擦拭,做到无灰尘、无污渍、凹槽处无死角;(13)医疗及生活垃圾及时倾倒,放于指定位置;(14)消毒:每天4次使用含氯制剂,通过擦拭喷洒等方式对病房内物表进行消毒。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病人在出院、转床、死亡后等情况下做好终末消毒;(15)热水间开水器无污渍,水嘴无水垢;饮水机表面光洁,无污迹、无水锈渍,热水间地面无污水;(16)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医护休息室等干净整洁;病房诊疗室打扫及时,诊疗床保持无尘土、无污渍、清洁干净;爱护设备,确保仪器设备无灰尘、无粘贴、清洁明亮;(17)地巾标识要清晰,按照消毒隔离的要求分区使用,方巾要分区、分类使用;(18)与洗涤公司交接清点核对医护大衣、患者服、床单、被罩、枕套等,入库管理;(19)为出、入院患者更换床单、被罩、枕套,有污染者随时更换。传染病人用过的被服不得与普通病人混在一起,洗涤时交给洗涤公司特殊处理。4.庭院(1)院区地面无垃圾;(2)地面无烟头、无杂物;无积水、无残雪;(3)外玻璃不少于每年彻底清洗擦拭2次;(4)墙角保持干净,无污迹;(5)绿化区域无垃圾、无纸屑、无烟头、无树挂;(6)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绿化管理与服务方案》,做好一般维护和定期维护工作,负责院区的绿植管理、养护及整体环境管理工作,美化、优化、净化院区环境。负责草地养护、无枯萎、无落叶、无垃圾及饮料罐、无石块杂物,少见杂草,无病虫害。绿篱花草修剪养护,需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干旱缺水、无杂草、无枯枝及缺苗,无病虫害,花卉盆栽养护植保管理叶片茂盛,枝条均匀,花朵鲜艳,枝叶无尘、无杂草,病虫害的防治保证无病虫危害,一旦发生,三天内得到控制。服务范围内花草树木等的修剪造型,浇水施肥中耕培土,除草围挡,扶正加固,抗旱防冻,病虫害防治等维护。对破坏绿化等不文明现象及时进行劝阻、教育;(7)垃圾箱/桶,外表面光洁,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能超过桶盖。生活垃圾、医用垃圾要分类堆放,及时清理,无异味,要求:运送时垃圾袋无破损,医用垃圾贴标签(标识记录真实清楚),摆放整齐,无散落,每日做彻底清洗;(8)垃圾不得超过垃圾箱/桶容积2/3,对垃圾桶内部用清水冲洗,露出垃圾桶的本色,每日一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9)保证建筑物上无小广告;(10)异常天气(含日常)采取保护和防滑措施,及时清扫积水,做好除冰防水防冻防滑,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七、消毒服务及防护标准(一)管理要求:依据国家《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及采购人消毒制度、流程等制定配套规章制度。(二)新入职人员培训及人员防护:1.新入职保洁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供应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记录(内容包括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规章制度、流程及工作要求)。2.保洁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每12个月体检一次。如未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出现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3.供应商需为保洁人员配置必要防护用品,统一标牌,衣着整洁,保持保洁、消毒设备完好。4.清洁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消毒指引和防控规范,记录完备。(三)清洁、消毒原则1.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2.应根据风险等级和清洁等级要求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与消毒的工作流程、频率、使用的清洁剂与消毒剂名称、配制浓度、作用时间以及更换频率等。3.应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清洁剂。4.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应根据病原体抗力选择有效的消毒剂,消毒产品的使用按照其使用说明书执行。5.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6.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7.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手卫生与人员卫生处理,严格执行洗手时机,两前:接触患者前;清洁操作前。三后: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温馨提示①:接触自己眼睛、鼻子;吃东西前、喝水前、下班前均应洗手。②进入下一个病房、诊室擦拭前必须再做七步洗手(就是带着橡胶手套做七步洗手)。8.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如电梯按钮等),应采取屏障保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薄膜、铝箔等)定期更换。9.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在使用中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内。风险等级环境清洁等级分类方式频率(次/天)标准低度风险区域清洁级湿式卫生2要求达到区域内环境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等中度风险区域卫生级湿式卫生,可采用清洁剂辅助清洁3要求达到区域内整洁卫生无污垢、无污迹、无异味等,质量抽查无荧光痕迹高度风险区域消毒级湿式卫生,可采用清洁剂辅助清洁≥3要求达到区域内整洁卫生无污垢、无污迹、无异味等,质量抽查无荧光痕迹在湿式卫生的基础上,如有高频接触的环境表面实施中、低水平消毒≥3注:1.低风险区域: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做短暂停留的区域,如行政管理部门、会议室等。2.中度风险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如普通住院病房、门诊科室、检查室、治疗室等。3.高度风险区域:有感染或定植患者居住的区域以及对高度易感患者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的区域,如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4.高频接触表面:患者及医务人员经常会触碰到的表面,如灯开关、门把手、电梯按钮、水龙头等)(四)日常清洁与消毒1.不同风险区域应实施不同等级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具体要求见下表2.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环境表面,应先采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根据感染的病原体特点选用适宜的消毒剂进行消毒。3.常用环境表面消毒方法为擦拭法或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喷雾消毒。4.在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五)清洁工具复用处理1.清洁工具应分区使用,实行颜色标记。2.清洁工具的数量应满足病区或科室规模的需要。3.清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与消毒,干燥保存,其复用处理方式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1)手工清洗与消毒:①擦拭方巾要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②地巾 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自动清洗与消毒:由专人负责地巾、小方巾的收集发放,运送及清洗、消毒、干燥工作。使用后的方巾、地巾宜采用机械清洗、热力消毒、机械干燥、装箱备用的处理流程。热力消毒要求A0值达到600及以上,相当于80℃持续时间10min,90℃持续时间1min。4.洁具车每日工作结束后,应清洁、消毒,保持干净、无尘。★八、医用废物清运(一)管理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辽宁省医疗废物中转贮存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及采购人《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卫健委,采购人等各级各类部门的要求。(二)新入职人员培训及人员防护:1.新入职清运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供应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记录(内容包括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规章制度、流程及工作要求)。2.清运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每12个月体检一次。如未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出现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3.供应商需为清运人员配置必要防护用品,统一标牌,衣着整洁,清运人员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和专用设备,确定车辆各部件完好,车容车貌整洁完好、专用标志整洁完整、警示标志齐全有效后方可清运。4.清洁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消毒指引和防控规范,记录完备。(三)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1.每天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采购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及时派人处理。2.需做好医疗废物运输安全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包装袋完好、无破损,将医疗废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暂存点,禁止在运输途中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扩散、造成环境污染。3.医疗废物清运过程中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需有紧急预案以及妥善处理的能力。4.必须配备专职清运人员和运输工具专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每天至少清运3次;如遇特殊情况增加运输次数,经双方协商后酌情处理。5. 医疗废物暂存点要求:(1)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儿童接触,保证门窗、纱窗、防鼠板完好,门锁完好。(2)保证“禁止吸烟、饮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完好。(3)保证专用容器并加盖密闭,禁止医疗废物随地散放。(4)保证低温存储设备完好。(5)保证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完好,有记录本及监测记录。(6)保证暂存间室内温度不超过摄氏20度,有温度、湿度记录。(7)保证对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场所定期(每次清运后)清洁和消毒,有记录。以上工作内容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九、定期作业标准(各楼层公共地胶、PVC地板、地面石材)1.保洁工作形式:定时定点和流动保洁相结合,实施驻守保洁、专项保洁。 (1)驻守保洁:日常保洁(循环即时)、巡视保洁(巡回实时)、终末处理(据实及时)、周期保洁(按约)、突击拓荒(按需)、死角清理、大扫除、烟头小广告清理等,按规范和标准开展感控重点科室、区域、环节的清理清洗和物表消毒,按时完成环境消杀和卫生防疫工作,符合采购人院感防控规定要求。 (2)专项保洁:公共走廊地面清洗(1次/天)。 普通区域室内外地面保养PVC 地面打蜡三底三面(2次/年)和其他软硬材质地面静电除尘、抛光打蜡、结晶封釉、吸尘翻新、冲刷清洗等机械化养护不少于每年 6 次,对于打蜡、结晶等使用耗材器具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具有环保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门窗玻璃清洁不少于每月 1 次、非医疗不锈钢设施表面上油保养不少于每周 1 次、天花板及室内外 2.5 米以下立面清洁不少于每周 1 次、室内外高空除尘不少于每周 1 次、建筑物外立面(含玻璃幕墙)清洗不少于每年 1 次,均确保清洁光亮;(3)特殊区域:特殊区域按需进行,专项保洁频次不低于普通区域;2.卫生间、大厅、走廊、诊室、工作间等做到清洁,干燥,防滑,按照保洁消毒流程标准消毒清洗(4次/天,根据现场需要有污染及时消毒)。3.空调装置清洁(1次/周)。4.垃圾桶清洗消毒(1次/天,根据现场需要有污染及时消毒)。5.保洁日常消耗用品及清洁用具由供应商负责(不含垃圾桶、垃圾袋、医疗垃圾袋、消毒消杀用品)。6.供应商要根据各个保洁岗位制定详细的每日工作日程、周计划、月计划和年计划。7.楼内门窗玻璃清洁不少于1次/月。8.空气、桌面、地面、脸盆、便盆、卫生间地面每天消毒4次。9.医用垃圾及生活垃圾严格分装,及时送往采购人规定的暂存位置。10.严格执行采购人有关消毒隔离的规章制度,对所有服务区域进行消毒。保洁员培训考核达标后上岗。★十、清洁工具使用规定根据区域的不同,拖布、地巾、方巾等使用要有严格的区分(设定不同标识、不同颜色以便区分),做到严格按区域划分,不混用。拖布使用后要悬挂在指定区域。1.诊室、医护办公室、休息室一把拖布(要求:几道杠或颜色区分);一块方巾(要求:颜色区分);各病房严格按照采购人预防处及院感处要求一室一地巾等相关要求执行。2.公共区域一把拖布(要求:几道杠或颜色区分);一块方巾(要求:颜色区分)。3.卫生间、洗漱间一把拖布(要求:几道杠或颜色区分);一块方巾(要求:颜色区分)。4.所有工具车使用后放置指定区域。5.方巾及地巾等保洁物品要放到工具间指定位置。★十一、监督管理1.供应商应指派专人对采购人清洁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进行管理,采用格式化的现场检查表格,培训考核人员,做到环境整洁、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等。2.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清洁、消毒及医废档案记录应保持完整,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2)医疗废物从产生到交出暂时储存的时间严禁超过48小时;(3)严禁医疗废物内混运混存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建筑垃圾和其他有害垃圾;(4)严禁在医废暂存处存放其他无关物品和其他单位医疗废物;(5)严禁在医废暂存处外的任何位置集中暂存医疗废物;(6)严禁盗窃、转让和倒卖医疗废物。3.所有人员在服务中必须统一着装、工装整洁干净,服务过程中的言行举止要做到急缓有序、文明有礼。4. 针对供应商给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按照100分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满意度85分达标。如考核低于85分,每扣1分,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为违约金。日常检查中,出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上传图片。不能马上整改,时限为三天内。确有困难,短时间不能实现的,供应商需出示报告,向院方注明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和时限。若超出整改期限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考核标准,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供应商开始服务后,采购人每月由后勤管理部门牵头,联合预防处、院感处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低于85分时,每扣1分,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为违约金。★十二、 保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100分)序项目考核标准分值扣分标准1礼节礼貌仪容仪表培训上岗礼貌待患,语言文明,周到服务;着标准工装,头发整齐、利落,勤洗澡,无体味。保洁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6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2地面、脚线清洁无污迹、水迹、纸屑、烟头及死角,保持光洁明亮;每日擦拭两次,全天巡回保洁;每季度地面专业保养一次并有记录;作业时有防滑警示标牌6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3墙面、饰柱清洁无污迹、灰吊、小招贴及乱涂乱画等;开关、插座清洁,每周擦拭一次;理石墙面、饰柱每年两次保养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4吊顶天花板清洁无污渍、尘迹;每周擦试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5门、窗及帘门、窗框无印迹、污迹;不锈钢框架保持明亮,每周做一次光亮剂保养;窗台无污渍、灰尘及杂物;玻璃每月用双面玻璃器清洁一次、明亮洁净;门帘、窗帘清洁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6灯具各类灯具清洁无尘,每周擦拭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7候诊椅清洁无污迹、保持本色光泽,每日检查清洁,每周彻底清洁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8家具类清洁无灰尘、污迹,每日擦拭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9公共设施、机器、宣传板清洁无灰尘、污迹,每日擦拭;标识牌每周擦拭;宣传板广告或海报结束时间后立即清除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10卫生间无味保持无异味,定时投放除味剂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地面无污迹、水迹、杂物;巡回保洁,随时用消毒剂配制的水擦拭;每日彻底清洁冲刷一次;作业时有防滑指示牌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墙面、天棚无污迹及张贴物;风口、灯饰无污渍、蜘蛛网及尘迹;每周擦拭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门、隔板内外表面无污渍及张贴物,每周彻底擦拭一次;不锈钢门框饰板每周做一次光亮剂保养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纸篓保持清洁,不超过2/3满,及时清理,更换垃圾袋,每周彻底清洁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镜子、台面无污渍及水渍,随时擦拭清洁,保持清洁明亮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洗手盆无污渍、水锈迹及杂物,无常流水,下水畅通;每日用清洁剂彻底擦拭,保持洁白光亮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大小便池无便渍、尿渍、水锈渍,巡回保洁;保持冲水及下水畅通;每日用洁厕剂彻底刷洗;严禁倾倒厕纸及卫生巾等杂物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11地巾、方巾、工具车按区域使用地巾片,一室一巾,数量足够;地巾按区域分开使用,标识清晰;方巾按区域分开使用、按颜色区分;地巾、方巾固定摆放,严禁混用,按规范清洗消毒;禁止在便池、洗手盆洗拖布;工具车用物摆放整齐、清洁,不得放置废品杂物。6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12垃圾桶垃圾桶定位摆放,无痰迹、污渍、垃圾不能超过2/3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垃圾桶每天清洗。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13消防栓、箱、柜;配电、管道井门清洁无灰尘、污渍;不锈钢门清洁光亮;每周清洁;保洁员不放置杂物。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14垃圾清运及时收集运送到指定地点;医用垃圾袋封袋严密、标识清晰完整,移交时填写“移交单”;专用电梯运送。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15诊室、医护人员生活区等诊室、医护人员生活区等各室桌椅、家具、地面等清洁整齐,每日清扫;每周彻底清洁。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16劳动纪律保洁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允许有漏岗、脱岗现象、无患者投诉及纠纷等,需服从护士长工作安排,不得违反采购人及科室的有关规定6如果有不坚守岗位、脱岗、漏岗、与患者纠纷及投诉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2分★十三、 电梯司梯清洁标准1.负责电梯内外的卫生,随时打扫电梯轿厢卫生,保持清洁;电梯内地面每季度打蜡保养。2.严禁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合聚众聊天、大声喧哗、讨论与工作无关事宜。禁止与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3.如发生传染性疾病,按照院感要求对电梯轿厢、地面、按钮等进行消毒,做好记录。司梯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监督乘梯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乘梯。4.电梯轿厢内地面保洁之后不能存有积水;无杂物、纸屑;轿厢面板保持原色、光亮、无招贴、无广告;标识统一、无灰尘、无污渍、无灰吊。5.电梯轿厢内外、定期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十四、更值人员服务标准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保持警惕,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采购人后勤值班业务制度规范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并做好记录。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岗位; 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协助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及时向供应商与采购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5.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6.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要树立对单位和集体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7.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等地方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采购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 8.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要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对各类事故做好联络及上传下达的工作。 9.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在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和聚众娱乐。如有急事应提前跟采购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替岗,严禁空岗或漏岗现象发生。 10.搞好值班室的卫生,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在交班前认真做好值班笔录,做好交接班手续,以便分清责任。11.负责记录《值班日记》和填写其相关表格,做到及时、详细,准确。12.更值人员如违反采购人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据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造成采购人任何的损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十五、物业管理要求(一)工作时间:全年365天工作,法定节假日串休。早7:30时-晚17:00时(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具体工作时间)。由此产生的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二)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服务人员在规定时间进场,完成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的交接工作。要求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服务资料,及各种供应商服务相关的资料,并保存完好。人员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备齐全,医院主管部门每月统计实际在岗人数及个人出勤率:(1)要求全体物业人员每日在岗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95%;(2)个人出勤率每月不得低于95%(按照每月30日扣除法定假日后核算),每月个人出勤率低于95%的不得超过10人;(3)以上两项如有违反,各按照当月物业费的5%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以上两项各累计达到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三)组织成立应急事件驻守小分队(传染病管控、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定期实施演练突发应急事件,24小时驻守待命。(四)配合科室调整所需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提供贴敷等大型活动的保障服务。(五)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的设备、工具能够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对各临床科室所产生的地巾、方巾等进行集中洗消,防止交叉感染。(六)物业服务违约认定其他标准:1.火灾事故(1)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火灾,且供应商及时发现火情且有扑救初期火灾动作,并准确、及时地报告事故情况及原因的,不需支付违约金。(2)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火灾,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供应商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准确、及时地报告事故情况及原因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0%-30%为违约金。造成财物损失、人员伤亡的,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3)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因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火灾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 60%-90%为违约金。造成财物损失、人员伤亡的,由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2.水浸事故(1)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水浸,且供应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准确、及时地报告水浸情况及原因的,不需支付违约金。(2)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水浸,但供应商采取措施不得力(经专业部门认定),或未准确、及时地报告水浸情况及原因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3%-5% 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3)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水浸(经专业部门认定),需支付当月物业费5%-10% 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3.设备故障(1)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设备故障(如电梯、空调、消防、监控等),且供应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准确地报告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说明的,不需支付违约金。(2)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设备故障,但供应商采取措施不得力(经专业部门认定),或未及时和准确地报告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 5%-10%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3)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设备故障(经专业部门认定),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0%-20%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4)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一般设备故障,且供应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准确地做好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记录的,不需支付违约金。(5)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一般设备故障,但供应商采取措施不得力(经专业部门认定),或未及时和准确地做好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记录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3%-5%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6)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一般设备故障(经专业部门认定),支付当月物业费5%-10%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4.其他事故(1)如因供应商施工、作业的原因及明显的管理失职造成管理区域内人员伤亡的,按照当月物业费的50%-90%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2)如因供应商管理原因出现其他违约情形或导致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照当月物业费的 5%-10%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七)合同终止1.采购人按100分考核服务标准,供应商物业服务标准低于85分(包括85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限期整改或逾期未整改不合格达不到考核标准两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2.供应商在年度中某单项服务三次不达标、违约行为特别严重的并且经采购人三次以上(含三次)指出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对其按照年物业费5%-10%进行扣罚,并有权终止合同。3.供应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全部经济赔偿,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4.无特殊原因供应商提前终止合同的,供应商需支付给采购人剩余月度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5.供应商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采购人不必通知供应商即可终止合同。6.协议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7.自然终止:合同服务期满,合同自然终止。8.合同终止后果: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9.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采购人同时进行供应商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供应商一周内无条件的向采购人及新物业交接,同时供应商将其人员及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采购人将代理处理,并对供应商追偿采购人代理费(月物业费的15%-30%,不足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偿)。★十六、除雪服务负责采购人门诊院区范围内所管辖的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1.具备大型除雪设备及除雪工具等除雪物资,以保证除雪及时有效。2.冬季院庭除雪,下雪后要求人行步道、各进出门口及相关通道及时清理积雪并立即铺设防滑措施,边下边除无积雪及积水,雪停后要求除雪过程中应文明除雪、安全除雪、快速除雪,保证不影响院内院外车辆行人进出行。3.除雪标准要求裸漏路边石,雪堆放马路边石以外,不准往下水井、地沟、马路边石上、草地上、绿化带、树下等区域、按指定地点堆放。4.非必要不使用除雪剂,使用除雪剂时要远离绿化区域。5.积雪多结冰地段,提示雪天出行,出行注意安全;室内出入口第一时间摆放小心地滑牌。6.中、小雪要求12小时除净,大雪24小时除净。7.夜间除雪,要于次日早8时前清理完毕。★十七、其他1.供应商用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应为其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发生的所有伤害、病患等均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必须保证各岗位人员达到规定人数,严禁缺员,并且不得因与其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变更影响到物业服务工作。重要岗位人员因故缺岗,必须及时指派他人替代工作。采购人有权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对各岗位所需要的人员数量,进行调整。供应商需保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每年员工离职率不超过20%。3.供应商需履行安全生产及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项目经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采购人规定项目经理在服务期内每月考勤必须是满勤,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向采购人后勤主管院长请假,得到批准后在后勤相关部门备案记录。并在结算月度费用时,依据备案的考勤表,由采购人扣除对应金额后据实支付。4.供应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消防、治安等安全生产规定,杜绝因管理失职所造成的火灾等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等。如因供应商造成的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应条款给予处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一切法律责任。5.供应商需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培训计划、检查计划等并实施,有记录。有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记录。6.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做好无烟医院相关控烟工作及创建“文明城”、“卫生城”等工作。7.供应商有义务自觉做好节约水、电等节能工作。8.服务范围内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安全隐患或可疑迹象等,供应商有义务及时上报采购人物业主管领导、采购人主管部门或经采购人允许后报警,及时维修或协助处理。9.供应商日常工作中需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指导,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采纳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有义务积极配合各级各类行政部门对采购人的相关工作检查。10.供应商在年度中任意一项服务三次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对其按照年物业费5%-10%的额度进行扣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且经采购人(三次以上)指出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1.供应商负责提供其所用的办公用品、电脑、家具、员工工作服、胸牌以及铁制更衣柜等。12.供应商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保险、加班费、奖金、福利、税费、工作服及洗涤、设备与工具、通讯设备、电脑软硬件、信息化建设等及任何因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人力资源、培训、技术支持、采购、差旅等费用。13.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物业服务项目在传染病防控方面所需各类物资及人员等费用。14.供应商需参保第三者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在服务范围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患者、家属、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他来院者等的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15. 供应商空岗及缺勤情况根据医院规定,供应商每月考勤(如刷脸、指纹等)后台数据下月初上报给后勤相关部门,后勤及相关部门与临床核实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报送财务处备案作为物业付款凭证。物业所有人员(项目经理除外)由于特殊原因缺岗及缺勤,3日内指派他人替代工作,超过3日人员未补充,采购人将按实际空岗或缺勤处理,供应商每月考勤数据与采购人考勤数据核对后保持一致。空岗及缺勤日数按员工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保险费用等物业费扣除后做为物业费用请款依据,采购人据实支付。如果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如实向采购人上报空岗及缺勤情况,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勤处理,并在月结算物业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费用。16.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上一服务期的管理遗留问题,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及时整改解决。18.采购人提供的支持: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更衣场地等,具体使用面积,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解决;采购人免费提供水电供应以支持供应商的工作。19.供应商所有人员事假、病假等均须报请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准假,采购人在结算月度费用时,依据供应商在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备案的考勤表及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院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189号项目介绍: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沈本医院座落于辽宁省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叶路189号。项目服务范围:沈本院区★二、人员配置(总人数30人)序号岗位名称楼层人数1保洁员十层22保洁员九层23保洁员八层24保洁员七层25保洁员六层26保洁员五层17保洁员三层18保洁员二层39保洁员一层410物流人员111机动零活及日常氧气运送212杂修113绿化工114煎药室315外围216物业经理1总计30人★三、项目服务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身体健康,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5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承诺项目经理专职服务于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无故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更换须与采购人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后方能更换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工作不称职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责令更换。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保洁员、物流人员及外围人员22人:男女不限,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3.杂修、绿化工、煎药室及机动零活日常氧气运送人员:7人,男女不限,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同岗位工作经验1年以上。4.重点科室(如手术室、检验科等)物业人员更换率≤ 1%/月。如不能达标,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按照当月物业费的5%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累计达到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注: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均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材料和岗前证明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上岗前采购单位统一查验),(1)如不能提供或在统一查验时物业人员各项要求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供应商须立即整改,3日内整改不合格达不到要求的属于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在服务期内后勤相关部门随时抽查,如发现物业人员各项要求(如年龄、人员)等与采购文件要求不符合,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保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中劳动纪律处罚内容进行处罚。供应商应立即整改,3日内整改不合格达不到要求的属于供应商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四、项目总体要求1.服务内容与范围:(1)采购人范围内各区域部位和构建物的全方位、全覆盖的清洁消毒。如公共区域、公用设施、各楼内的会议室、诊疗室、更衣室、办公室、住院病房及卫生间的清扫、清洁和保洁服务、医用及生活垃圾的取送暂存管理、控烟禁烟、小广告清洁、死角清理、突击保障、防疫督导保障、检查及会议保障、废弃口罩收集等。(2)各楼公共区域、各楼内会议室、诊疗室、更衣室、办公室、住院病室地面及公共区域地面打蜡2次/年。住院病房因故不能保证打蜡次数和面积的,可折换到其他公共区域使用(具体折换面积和地点由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认定)。每年至少擦拭清洁除玻璃幕墙以外的室外玻璃4次,室内玻璃保持洁净,保证门、窗玻璃清洁、明亮。必须保证病房、大厅地面、公共区域打蜡后整洁有光泽。院庭保洁:裸露地面保洁;花、草、树木等保洁;庭院冬季的除雪。(3)严格执行国家防疫标准,在采购人指导下完成各类院内感染防控工作。(4)垃圾清运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及药渣子每天(早、中、晚)收取,并送至指定暂存处,做好与采购人指定清运公司的及时交接清运工作。(5)采购人免费提供消毒感控药品及洗消场地、用电、用水、物业办公室及保洁工具间。(6)供应商负责提供清洁设备、清洁工具、清洁耗材。包括日常服务保障和日常保洁工作中的物品,如消毒桶、玻璃清洗剂、洗衣粉、氯漂、PVC 地胶打蜡水、不锈钢油、各类工具车、垃圾桶、喷壶、消毒桶、分颜色拖布,尘推、小桌抹布(方巾)、地巾等,以及用于服务保障过程中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等。2. 6S管理要求(1)确保服务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做到服务方案详尽明确,定人定岗定责明细表,按时按质按量进度表,合规达标整改巡查表健全完善。(2)配备清洁消毒器具耗材和卫生保洁设施设备包括拖布(或地巾)及抹布,满足采购人物业需求且采购人审核确定方案,不仅限于一次性投入,还包括其用完耗尽和破损陈旧后的免费更新,确保其美观,整洁,可用,并按6S规范做到分色分区,定位定置安全暂存管理和分类分批清洗消毒。指示说明标识和操作维修记录完备准确,足额配备服务人员劳保防护用品。(3)保洁工具间、污物间、卫生间、开水间等各项工作部位和管理区域安全、清洁、有序协调,并确保无任何与服务无关物品,采用6S管理工具进行现场管理。(4)制定标准化手册(包含薪资制度,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作业标准等)。供应商要针对员工制定出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利用健全的规章制度、符合采购人院感要求,营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及医护人员对医院环境的满意度。3.具备各种重大活动和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及处理方案(1)提供采购人各类重大活动如:学术交流会议,检查及督导会议、医疗队等支撑和保障措施方案。(2)提供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如:大面积停水停电及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等相对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案,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年。4.所有物业人员响应本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服务要求并进行全面严格的培训。卫生保洁服务要求干净,美观。物业服务要求礼貌待人,不能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经过培训合格后提供培训合格证方可持证上岗,培训考核记录存档备查。5.物业服务所有人员实行全员考核及考勤,考核和考勤工作实施量化考核,考勤工作采用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等方式,考核考勤结果直接与物业服务费挂钩。因事请假人员必须及时上报给后勤管理部门和服务区域的科室负责人。6.供应商每月卫生耗材、维修耗材费用明细上报给采购人,备案审核。7.对室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室外公共部位、公用设施进行预防性、日常性、定期性、纠正性清洁和保养,并负责对水、电、门窗、空调等进行管理,计算机等特殊办公设备、微波炉等生活辅助设备、消防监控等特种安全设备和各种医疗设备在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特殊保洁,不直接面对患者服务的专用部位,根据采购人部门科室需求进行定时保洁。 8.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卫健委等各级各类部门的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医疗垃圾的收集、转运、暂存、清运、交接等分类处置以及生活垃圾站、医疗垃圾站的日常管理工作,所有生活垃圾、医疗垃圾自生活及医疗垃圾站转交采购人指定的处置单位。发生突发泄露事件,严格按应急处置流程予以妥善安全地处理。医疗垃圾突发泄露事件经采购人鉴定由供应商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泄露事件,供应商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并扣除当月物业费的5%;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9.针对医疗、生活垃圾清运,按既定路线错峰实行每日 3 清、定点收集,乘专用电梯按规定路线进行密闭转运,每日 6 次完成设施和设备清洁消毒并留存工作记录,体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原则。★五、项目范围沈本院区:1.住院楼及裙房:共十层,其中第三层局部为办公区域,其他楼层为住院诊疗区域;电梯共计8部,其中6部直梯,2部扶梯。2.发热门诊:为地上,共一层。3.辅助用房:共计二层。4.庭院:区域包含停车场、屋面、平台、道路、地沟、绿化带等区域。5.医疗垃圾暂存区:地上一层。★六、项目服务标准(一)日常保洁服务标准沈本院区(主楼及裙房、辅助用房及发热门诊等)1.公共区域:主楼及裙房、辅助用房、发热门诊的各楼层大厅、电梯厅、走廊、侧楼梯等;(1)地面:保持清洁光亮、无纸屑、无灰尘、无污迹、无烟头、无果皮、无水迹、无异味、无死角等,天台、露台等畅通无杂物、烟头、污迹等;(2)楼内玻璃(包括各种门、窗户内侧及隔断):保持无灰尘,清洁明亮。外玻璃每年清洗4次,低处玻璃须保持无灰尘、无手印、无污迹,每月清洗1次;(3)吊顶天花板、冷热风口处:清洁无灰尘、无污迹、无灰吊,无蜘蛛网,每周擦拭一次;(4)热水间:饮水机表面光洁,无污迹、无水锈渍,热水间地面无污水;(5)办公室:门、玻璃每月擦洗一次,窗框、窗槽、窗台,无污渍、无灰尘、窗台无杂物、地面光洁明亮;(6)地脚线:无污渍、无灰尘、无痰渍;(7)走廊扶手: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保持光泽明亮;(8)门户:办公室门、病室门、管道井门、隔烟门无污迹、无积尘;(9)厕所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不锈钢门无锈迹、无污渍、无水痕,光泽明亮;(10)垃圾桶:保持筒体干净,无污迹、无杂物,清洁明亮。筒内垃圾不准超过2/3;(11)楼梯、大理石、廊柱(2.5米以下):保持洁净,无尘土、无污物、无污迹,清洁明亮。理石地面保持洁净,蜡面均匀;(12)电梯厅地面无烟头、烟灰,窗台内外侧无烟头、烟渍;(13)标志牌、各种杂志、走廊宣传板、意见箱、文化墙:保持无尘土,无污迹,无乱张贴,无蜘蛛网,清洁明亮;(14)灯罩:无尘土、无杂物、清洁干净;(15)自助机: 无灰尘、无污渍、凹槽处无死角;(16) 诊查床:保持无尘土、无污渍、清洁干净;2.公用卫生间公共卫生间清洁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沈阳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执行;(1)地面:无杂物、无积水、无尿碱、无异味;(2)便器:内外无污点、无痰迹、无水锈、无尿碱、无陈便迹,每天香球达到无异味;(3)窗台、水箱盖:无杂物、无尘灰,保持干净;(4)洗手池:内外无污点,镜子明亮干净,水龙头明亮干净,无水锈,壁灯罩无灰尘;(5)门:无污迹、无积尘、无乱张贴物,不锈钢门无锈迹、无污渍、无水痕,光泽明亮;(6)镜子;明亮干净,无污点,璧灯罩无灰尘;(7)墙壁瓷砖:无污点,无痰迹,保持本色;(8)吊顶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灰尘;(9)吸顶通风:保持清洁,无异味;3.病房区域(病房、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医护休息室、诊疗室等)(1)吊顶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灰尘;(2) 病房窗框、窗台及窗槽干净,无灰尘;玻璃无灰尘,无手印、无污渍、胶渍;(3)病床干净整洁,床头、床尾、床栏杆无灰尘、胶渍污渍;(4)病房内沙发、茶几、电视机、冰箱上无灰尘;(5) 小方桌干净无灰尘、污渍(出院小桌要清理干净,不允许留有出院患者物品);(6) 更衣柜无灰尘、无污渍、小广告(出院患者物品清理干净);(7) 治疗带上干净整洁,无灰尘、无污渍、无胶渍、无大白点;(8)病房地面无可视垃圾,床下无灰毛;(9)病房卫生间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渍,墙面无污渍、小广告;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堆放不超过三分之二;坐便器打开无黄渍,坐便器盖圈、后侧、外框无污渍;台面镜子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手盆内外无污垢,水龙头光亮无污垢,排风扇无灰尘;(10) 走廊墙围、地面无污渍、无垃圾,扶手无灰尘,湿拖作业时摆放小心地滑牌;所有门及门框无灰尘、无污渍(包括管道井、消火栓箱门);绿植无枯枝烂叶,花盆内无杂物烟头,花盆外框无污渍;(11)更衣室、办公室:门、玻璃每月擦洗一次、窗框、窗槽、窗台,无污渍、无灰尘、窗台无杂物、地面每年打蜡贰次、光洁明亮;(12)自助机: 根据院感要求擦拭,做到无灰尘、无污渍、凹槽处无死角;(13)医疗及生活垃圾及时倾倒,放于指定位置;(14)消毒:每天4次使用含氯制剂,通过擦拭喷洒等方式对病房内物表进行消毒。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15分钟。病人在出院、转床、死亡后等情况下做好终末消毒;(15)热水间开水器无污渍,水嘴无水垢;饮水机表面光洁,无污迹、无水锈渍,热水间地面无污水;(16)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医护休息室等干净整洁;病房诊疗室打扫及时,诊疗床保持无尘土、无污渍、清洁干净;爱护设备,确保仪器设备无灰尘、无粘贴、清洁明亮;(17)地巾标识要清晰,按照消毒隔离的要求分区使用,方巾要分区、分类使用;(18)与洗涤公司交接清点核对医护大衣、患者服、床单、被罩、枕套等,入库管理;(19)为出、入院患者更换床单、被罩、枕套,有污染者随时更换。传染病人用过的被服不得与普通病人混在一起,洗涤时交给洗涤公司特殊处理。4.庭院(1)院区地面无垃圾;(2)地面无烟头、无杂物;无积水、无残雪;(3)外玻璃不少于每年彻底清洗擦拭2次;(4)墙角保持干净,无污迹;(5)绿化区域无垃圾、无纸屑、无烟头、无树挂;(6)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绿化管理与服务方案》,做好一般维护和定期维护工作,负责院区的绿植管理、养护及整体环境管理工作,美化、优化、净化院区环境。负责草地养护、无枯萎、无落叶、无垃圾及饮料罐、无石块杂物,少见杂草,无病虫害。绿篱花草修剪养护,需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干旱缺水、无杂草、无枯枝及缺苗,无病虫害,花卉盆栽养护植保管理叶片茂盛,枝条均匀,花朵鲜艳,枝叶无尘、无杂草,病虫害的防治保证无病虫危害,一旦发生,三天内得到控制。服务范围内花草树木等的修剪造型,浇水施肥中耕培土,除草围挡,扶正加固,抗旱防冻,病虫害防治等维护。对破坏绿化等不文明现象及时进行劝阻、教育;(7)垃圾箱/桶,外表面光洁,无污渍、无痰迹、垃圾不能超过桶盖。生活垃圾、医用垃圾要分类堆放,及时清理,无异味,要求:运送时垃圾袋无破损,医用垃圾贴标签(标识记录真实清楚),摆放整齐,无散落,每日做彻底清洗;(8)垃圾不得超过垃圾箱/桶容积2/3,对垃圾桶内部用清水冲洗,露出垃圾桶的本色,每日一次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9)保证建筑物上无小广告;(10)异常天气(含日常)采取保护和防滑措施,及时清扫积水,做好除冰防水防冻防滑,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七、消毒服务及防护标准(一)管理要求:依据国家《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6)及采购人消毒制度、流程等制定配套规章制度。(二)新入职人员培训及人员防护:1.新入职保洁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供应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记录(内容包括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规章制度、流程及工作要求)。2.保洁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每12个月体检一次。如未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出现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3.供应商需为保洁人员配置必要防护用品,统一标牌,衣着整洁,保持保洁、消毒设备完好。4.清洁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消毒指引和防控规范,记录完备。(三)清洁、消毒原则1.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2.应根据风险等级和清洁等级要求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与消毒的工作流程、频率、使用的清洁剂与消毒剂名称、配制浓度、作用时间以及更换频率等。3.应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清洁剂。4.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应根据病原体抗力选择有效的消毒剂,消毒产品的使用按照其使用说明书执行。5.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6.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7.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手卫生与人员卫生处理,严格执行洗手时机,两前:接触患者前;清洁操作前。三后: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温馨提示①:接触自己眼睛、鼻子;吃东西前、喝水前、下班前均应洗手。②进入下一个病房、诊室擦拭前必须再做七步洗手(就是带着橡胶手套做七步洗手)。8.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如电梯按钮等),应采取屏障保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薄膜、铝箔等)定期更换。9.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在使用中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内。风险等级环境清洁等级分类方式频率(次/天)标准低度风险区域清洁级湿式卫生2要求达到区域内环境干净、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等中度风险区域卫生级湿式卫生,可采用清洁剂辅助清洁3要求达到区域内整洁卫生无污垢、无污迹、无异味等,质量抽查无荧光痕迹高度风险区域消毒级湿式卫生,可采用清洁剂辅助清洁≥3要求达到区域内整洁卫生无污垢、无污迹、无异味等,质量抽查无荧光痕迹在湿式卫生的基础上,如有高频接触的环境表面实施中、低水平消毒≥3注:1.低风险区域: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做短暂停留的区域,如行政管理部门、会议室等。2.中度风险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可能性的区域如普通住院病房、门诊科室、检查室、治疗室等。3.高度风险区域:有感染或定植患者居住的区域以及对高度易感患者采取保护性隔离措施的区域,如感染性疾病科、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等。4.高频接触表面:患者及医务人员经常会触碰到的表面,如灯开关、门把手、电梯按钮、水龙头等)(四)日常清洁与消毒1.不同风险区域应实施不同等级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具体要求见下表2.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环境表面,应先采用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根据感染的病原体特点选用适宜的消毒剂进行消毒。3.常用环境表面消毒方法为擦拭法或使用超低容量喷雾器喷雾消毒。4.在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五)清洁工具复用处理1.清洁工具应分区使用,实行颜色标记。2.清洁工具的数量应满足病区或科室规模的需要。3.清洁工具使用后应及时清洁与消毒,干燥保存,其复用处理方式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1)手工清洗与消毒:①擦拭方巾要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②地巾 清洗干净,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min,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 2)自动清洗与消毒:由专人负责地巾、小方巾的收集发放,运送及清洗、消毒、干燥工作。使用后的方巾、地巾宜采用机械清洗、热力消毒、机械干燥、装箱备用的处理流程。热力消毒要求A0值达到600及以上,相当于80℃持续时间10min,90℃持续时间1min。4.洁具车每日工作结束后,应清洁、消毒,保持干净、无尘。★八、医用废物清运(一)管理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辽宁省医疗废物中转贮存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及采购人《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卫健委,采购人等各级各类部门的要求。(二)新入职人员培训及人员防护:1.新入职清运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供应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有培训记录(内容包括不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人规章制度、流程及工作要求)。2.清运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每12个月体检一次。如未按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出现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3.供应商需为清运人员配置必要防护用品,统一标牌,衣着整洁,清运人员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和专用设备,确定车辆各部件完好,车容车貌整洁完好、专用标志整洁完整、警示标志齐全有效后方可清运。4.清洁消毒符合国家有关消毒指引和防控规范,记录完备。(三)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1.每天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采购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需及时派人处理。2.需做好医疗废物运输安全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包装袋完好、无破损,将医疗废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暂存点,禁止在运输途中出现医疗废物流失、扩散、造成环境污染。3.医疗废物清运过程中出现意外或突发事件,需有紧急预案以及妥善处理的能力。4.必须配备专职清运人员和运输工具专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清理工作,确保每天至少清运3次;如遇特殊情况增加运输次数,经双方协商后酌情处理。5. 医疗废物暂存点要求:(1)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防儿童接触,保证门窗、纱窗、防鼠板完好,门锁完好。(2)保证“禁止吸烟、饮食”、“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完好。(3)保证专用容器并加盖密闭,禁止医疗废物随地散放。(4)保证低温存储设备完好。(5)保证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完好,有记录本及监测记录。(6)保证暂存间室内温度不超过摄氏20度,有温度、湿度记录。(7)保证对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场所定期(每次清运后)清洁和消毒,有记录。以上工作内容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九、定期作业标准(各楼层公共地胶、PVC地板、地面石材)1.保洁工作形式:定时定点和流动保洁相结合,实施驻守保洁、专项保洁。 (1)驻守保洁:日常保洁(循环即时)、巡视保洁(巡回实时)、终末处理(据实及时)、周期保洁(按约)、突击拓荒(按需)、死角清理、大扫除、烟头小广告清理等,按规范和标准开展感控重点科室、区域、环节的清理清洗和物表消毒,按时完成环境消杀和卫生防疫工作,符合采购人院感防控规定要求。 (2)专项保洁:公共走廊地面清洗(1次/天)。 普通区域室内外地面保养PVC 地面打蜡三底三面(2次/年)和其他软硬材质地面静电除尘、抛光打蜡、结晶封釉、吸尘翻新、冲刷清洗等机械化养护不少于每年 6 次,对于打蜡、结晶等使用耗材器具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具有环保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门窗玻璃清洁不少于每月 1 次、非医疗不锈钢设施表面上油保养不少于每周 1 次、天花板及室内外 2.5 米以下立面清洁不少于每周 1 次、室内外高空除尘不少于每周 1 次、建筑物外立面(含玻璃幕墙)清洗不少于每年 1 次,均确保清洁光亮;(3)特殊区域:特殊区域按需进行,专项保洁频次不低于普通区域;2.卫生间、大厅、走廊、诊室、工作间等做到清洁,干燥,防滑,按照保洁消毒流程标准消毒清洗(4次/天,根据现场需要有污染及时消毒)。3.空调装置清洁(1次/周)。4.垃圾桶清洗消毒(1次/天,根据现场需要有污染及时消毒)。5.保洁日常消耗用品及清洁用具由供应商负责(不含垃圾桶、垃圾袋、医疗垃圾袋、消毒消杀用品)。6.供应商要根据各个保洁岗位制定详细的每日工作日程、周计划、月计划和年计划。7.楼内门窗玻璃清洁不少于1次/月。8.空气、桌面、地面、脸盆、便盆、卫生间地面每天消毒4次。9.医用垃圾及生活垃圾严格分装,及时送往采购人规定的暂存位置。10.严格执行采购人有关消毒隔离的规章制度,对所有服务区域进行消毒。保洁员培训考核达标后上岗。★十、清洁工具使用规定根据区域的不同,拖布、地巾、方巾等使用要有严格的区分(设定不同标识、不同颜色以便区分),做到严格按区域划分,不混用。拖布使用后要悬挂在指定区域。1.诊室、医护办公室、休息室一把拖布(要求:几道杠或颜色区分);一块方巾(要求:颜色区分);各病房严格按照采购人预防处及院感处要求一室一地巾等相关要求执行。2.公共区域一把拖布(要求:几道杠或颜色区分);一块方巾(要求:颜色区分)。3.卫生间、洗漱间一把拖布(要求:几道杠或颜色区分);一块方巾(要求:颜色区分)。4.所有工具车使用后放置指定区域。5.方巾及地巾等保洁物品要放到工具间指定位置。★十一、监督管理1.供应商应指派专人对采购人清洁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进行管理,采用格式化的现场检查表格,培训考核人员,做到环境整洁、干燥、无尘、无污垢、无碎屑、无异味等。2.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清洁、消毒及医废档案记录应保持完整,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2)医疗废物从产生到交出暂时储存的时间严禁超过48小时;(3)严禁医疗废物内混运混存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建筑垃圾和其他有害垃圾;(4)严禁在医废暂存处存放其他无关物品和其他单位医疗废物;(5)严禁在医废暂存处外的任何位置集中暂存医疗废物;(6)严禁盗窃、转让和倒卖医疗废物。3.所有人员在服务中必须统一着装、工装整洁干净,服务过程中的言行举止要做到急缓有序、文明有礼。4. 针对供应商给采购人提供的各项服务,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按照100分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满意度85分达标。如考核低于85分,每扣1分,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为违约金。日常检查中,出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上传图片。不能马上整改,时限为三天内。确有困难,短时间不能实现的,供应商需出示报告,向院方注明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和时限。若超出整改期限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考核标准,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供应商开始服务后,采购人每月由后勤管理部门牵头,联合预防处、院感处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低于85分时,每扣1分,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为违约金。★十二、 保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100分)序项目考核标准分值扣分标准1礼节礼貌仪容仪表培训上岗礼貌待患,语言文明,周到服务;着标准工装,头发整齐、利落,勤洗澡,无体味。保洁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6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2地面、脚线清洁无污迹、水迹、纸屑、烟头及死角,保持光洁明亮;每日擦拭两次,全天巡回保洁;每季度地面专业保养一次并有记录;作业时有防滑警示标牌6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3墙面、饰柱清洁无污迹、灰吊、小招贴及乱涂乱画等;开关、插座清洁,每周擦拭一次;理石墙面、饰柱每年两次保养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4吊顶天花板清洁无污渍、尘迹;每周擦试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5门、窗及帘门、窗框无印迹、污迹;不锈钢框架保持明亮,每周做一次光亮剂保养;窗台无污渍、灰尘及杂物;玻璃每月用双面玻璃器清洁一次、明亮洁净;门帘、窗帘清洁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6灯具各类灯具清洁无尘,每周擦拭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7候诊椅清洁无污迹、保持本色光泽,每日检查清洁,每周彻底清洁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8家具类清洁无灰尘、污迹,每日擦拭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9公共设施、机器、宣传板清洁无灰尘、污迹,每日擦拭;标识牌每周擦拭;宣传板广告或海报结束时间后立即清除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10卫生间无味保持无异味,定时投放除味剂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地面无污迹、水迹、杂物;巡回保洁,随时用消毒剂配制的水擦拭;每日彻底清洁冲刷一次;作业时有防滑指示牌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墙面、天棚无污迹及张贴物;风口、灯饰无污渍、蜘蛛网及尘迹;每周擦拭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门、隔板内外表面无污渍及张贴物,每周彻底擦拭一次;不锈钢门框饰板每周做一次光亮剂保养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纸篓保持清洁,不超过2/3满,及时清理,更换垃圾袋,每周彻底清洁一次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镜子、台面无污渍及水渍,随时擦拭清洁,保持清洁明亮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洗手盆无污渍、水锈迹及杂物,无常流水,下水畅通;每日用清洁剂彻底擦拭,保持洁白光亮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大小便池无便渍、尿渍、水锈渍,巡回保洁;保持冲水及下水畅通;每日用洁厕剂彻底刷洗;严禁倾倒厕纸及卫生巾等杂物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11地巾、方巾、工具车按区域使用地巾片,一室一巾,数量足够;地巾按区域分开使用,标识清晰;方巾按区域分开使用、按颜色区分;地巾、方巾固定摆放,严禁混用,按规范清洗消毒;禁止在便池、洗手盆洗拖布;工具车用物摆放整齐、清洁,不得放置废品杂物。6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分12垃圾桶垃圾桶定位摆放,无痰迹、污渍、垃圾不能超过2/3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垃圾桶每天清洗。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13消防栓、箱、柜;配电、管道井门清洁无灰尘、污渍;不锈钢门清洁光亮;每周清洁;保洁员不放置杂物。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14垃圾清运及时收集运送到指定地点;医用垃圾袋封袋严密、标识清晰完整,移交时填写“移交单”;专用电梯运送。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15诊室、医护人员生活区等诊室、医护人员生活区等各室桌椅、家具、地面等清洁整齐,每日清扫;每周彻底清洁。4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1 分16劳动纪律保洁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允许有漏岗、脱岗现象、无患者投诉及纠纷等,需服从护士长工作安排,不得违反采购人及科室的有关规定6如果有不坚守岗位、脱岗、漏岗、与患者纠纷及投诉等现象,每发现一次扣2分★十三、 电梯司梯清洁标准1.负责电梯内外的卫生,随时打扫电梯轿厢卫生,保持清洁;电梯内地面每季度打蜡保养。2.严禁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合聚众聊天、大声喧哗、讨论与工作无关事宜。禁止与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3.如发生传染性疾病,按照院感要求对电梯轿厢、地面、按钮等进行消毒,做好记录。司梯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监督乘梯人员规范佩戴口罩乘梯。4.电梯轿厢内地面保洁之后不能存有积水;无杂物、纸屑;轿厢面板保持原色、光亮、无招贴、无广告;标识统一、无灰尘、无污渍、无灰吊。5.电梯轿厢内外、定期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十四、更值人员服务标准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责任感,保持警惕,按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2.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根据采购人后勤值班业务制度规范要求,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并做好记录。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无关的人员带入岗位; 4.值班期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协助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及时向供应商与采购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5.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应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6.在值班过程中值班人员要树立对单位和集体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7.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等地方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采购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 8.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要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对各类事故做好联络及上传下达的工作。 9.及时发现各种事故隐患,在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和聚众娱乐。如有急事应提前跟采购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替岗,严禁空岗或漏岗现象发生。 10.搞好值班室的卫生,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在交班前认真做好值班笔录,做好交接班手续,以便分清责任。11.负责记录《值班日记》和填写其相关表格,做到及时、详细,准确。12.更值人员如违反采购人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据采购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造成采购人任何的损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十五、物业管理要求(一)工作时间:全年365天工作,法定节假日串休。早7:30时-晚17:00时(根据采购人要求调整具体工作时间)。由此产生的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加班费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二)双方合同正式签订后,服务人员在规定时间进场,完成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的交接工作。要求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服务资料,及各种供应商服务相关的资料,并保存完好。人员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配备齐全,医院主管部门每月统计实际在岗人数及个人出勤率:(1)要求全体物业人员每日在岗人数不得低于总人数95%;(2)个人出勤率每月不得低于95%(按照每月30日扣除法定假日后核算),每月个人出勤率低于95%的不得超过10人;(3)以上两项如有违反,各按照当月物业费的5%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以上两项各累计达到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三)组织成立应急事件驻守小分队(传染病管控、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定期实施演练突发应急事件,24小时驻守待命。(四)配合科室调整所需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提供贴敷等大型活动的保障服务。(五)供应商提供的物业服务的设备、工具能够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对各临床科室所产生的地巾、方巾等进行集中洗消,防止交叉感染。(六)物业服务违约认定其他标准:1.火灾事故(1)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火灾,且供应商及时发现火情且有扑救初期火灾动作,并准确、及时地报告事故情况及原因的,不需支付违约金。(2)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火灾,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供应商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准确、及时地报告事故情况及原因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0%-30%为违约金。造成财物损失、人员伤亡的,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3)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因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火灾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 60%-90%为违约金。造成财物损失、人员伤亡的,由供应商负责全部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2.水浸事故(1)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水浸,且供应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准确、及时地报告水浸情况及原因的,不需支付违约金。(2)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水浸,但供应商采取措施不得力(经专业部门认定),或未准确、及时地报告水浸情况及原因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3%-5% 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3)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水浸(经专业部门认定),需支付当月物业费5%-10% 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3.设备故障(1)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设备故障(如电梯、空调、消防、监控等),且供应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准确地报告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说明的,不需支付违约金。(2)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设备故障,但供应商采取措施不得力(经专业部门认定),或未及时和准确地报告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 5%-10%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3)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设备故障(经专业部门认定),需支付当月物业费10%-20%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4)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一般设备故障,且供应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准确地做好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记录的,不需支付违约金。(5)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一般设备故障,但供应商采取措施不得力(经专业部门认定),或未及时和准确地做好设备故障情况及原因记录的,需支付当月物业费3%-5%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相应部分赔偿责任。(6)属供应商管理原因发生一般设备故障(经专业部门认定),支付当月物业费5%-10%为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4.其他事故(1)如因供应商施工、作业的原因及明显的管理失职造成管理区域内人员伤亡的,按照当月物业费的50%-90%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追诉的权利。(2)如因供应商管理原因出现其他违约情形或导致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负全部赔偿责任,并按照当月物业费的 5%-10%由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七)合同终止1.采购人按100分考核服务标准,供应商物业服务标准低于85分(包括85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限期整改或逾期未整改不合格达不到考核标准两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2.供应商在年度中某单项服务三次不达标、违约行为特别严重的并且经采购人三次以上(含三次)指出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对其按照年物业费5%-10%进行扣罚,并有权终止合同。3.供应商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全部经济赔偿,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4.无特殊原因供应商提前终止合同的,供应商需支付给采购人剩余月度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5.供应商破产清算、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采购人不必通知供应商即可终止合同。6.协议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7.自然终止:合同服务期满,合同自然终止。8.合同终止后果:终止合同,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9.合同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采购人同时进行供应商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供应商一周内无条件的向采购人及新物业交接,同时供应商将其人员及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采购人将代理处理,并对供应商追偿采购人代理费(月物业费的15%-30%,不足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追偿)。★十六、除雪服务负责采购人门诊院区范围内所管辖的公共区域的除雪工作。1.具备大型除雪设备及除雪工具等除雪物资,以保证除雪及时有效。2.冬季院庭除雪,下雪后要求人行步道、各进出门口及相关通道及时清理积雪并立即铺设防滑措施,边下边除无积雪及积水,雪停后要求除雪过程中应文明除雪、安全除雪、快速除雪,保证不影响院内院外车辆行人进出行。3.除雪标准要求裸漏路边石,雪堆放马路边石以外,不准往下水井、地沟、马路边石上、草地上、绿化带、树下等区域、按指定地点堆放。4.非必要不使用除雪剂,使用除雪剂时要远离绿化区域。5.积雪多结冰地段,提示雪天出行,出行注意安全;室内出入口第一时间摆放小心地滑牌。6.中、小雪要求12小时除净,大雪24小时除净。7.夜间除雪,要于次日早8时前清理完毕。★十七、其他1.供应商用工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应为其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员工发生的所有伤害、病患等均由供应商负责。2.供应商必须保证各岗位人员达到规定人数,严禁缺员,并且不得因与其员工之间劳动关系的变更影响到物业服务工作。重要岗位人员因故缺岗,必须及时指派他人替代工作。采购人有权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对各岗位所需要的人员数量,进行调整。供应商需保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每年员工离职率不超过20%。3.供应商需履行安全生产及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项目经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采购人规定项目经理在服务期内每月考勤必须是满勤,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向采购人后勤主管院长请假,得到批准后在后勤相关部门备案记录。并在结算月度费用时,依据备案的考勤表,由采购人扣除对应金额后据实支付。4.供应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消防、治安等安全生产规定,杜绝因管理失职所造成的火灾等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等。如因供应商造成的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所签订合同中的相应条款给予处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一切法律责任。5.供应商需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培训计划、检查计划等并实施,有记录。有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记录。6.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做好无烟医院相关控烟工作及创建“文明城”、“卫生城”等工作。7.供应商有义务自觉做好节约水、电等节能工作。8.服务范围内有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安全隐患或可疑迹象等,供应商有义务及时上报采购人物业主管领导、采购人主管部门或经采购人允许后报警,及时维修或协助处理。9.供应商日常工作中需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指导,对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采纳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有义务积极配合各级各类行政部门对采购人的相关工作检查。10.供应商在年度中任意一项服务三次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对其按照年物业费5%-10%的额度进行扣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且经采购人(三次以上)指出拒不改正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1.供应商负责提供其所用的办公用品、电脑、家具、员工工作服、胸牌以及铁制更衣柜等。12.供应商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保险、加班费、奖金、福利、税费、工作服及洗涤、设备与工具、通讯设备、电脑软硬件、信息化建设等及任何因管理、服务而发生的人力资源、培训、技术支持、采购、差旅等费用。13.供应商负责提供相关物业服务项目在传染病防控方面所需各类物资及人员等费用。14.供应商需参保第三者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在服务范围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患者、家属、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他来院者等的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15. 供应商空岗及缺勤情况根据医院规定,供应商每月考勤(如刷脸、指纹等)后台数据下月初上报给后勤相关部门,后勤及相关部门与临床核实后经主管领导签字报送财务处备案作为物业付款凭证。物业所有人员(项目经理除外)由于特殊原因缺岗及缺勤,3日内指派他人替代工作,超过3日人员未补充,采购人将按实际空岗或缺勤处理,供应商每月考勤数据与采购人考勤数据核对后保持一致。空岗及缺勤日数按员工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保险费用等物业费扣除后做为物业费用请款依据,采购人据实支付。如果供应商未能按要求如实向采购人上报空岗及缺勤情况,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勤处理,并在月结算物业费用中扣除相应的费用。16.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上一服务期的管理遗留问题,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及时整改解决。18.采购人提供的支持:采购人提供办公用房、更衣场地等,具体使用面积,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解决;采购人免费提供水电供应以支持供应商的工作。19.供应商所有人员事假、病假等均须报请采购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准假,采购人在结算月度费用时,依据供应商在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备案的考勤表及考核情况进行结算。4.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草案条款……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10-2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4-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价格部分总分值的6%(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6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9信用记录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响应函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2报价一览表(投标总价)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3服务价格明细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4商务条款偏离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5服务需求响应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结论注:《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LNZC2025-0298-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报价打分计算公式为:(Cmin/C)*价格满分。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供应商中的最低报价,C为供应商的报价。20.0技术部分项目经理现场陈述和解答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结合本项目实际,①陈述服务规划,要求条理清晰、结构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内容;②陈述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中的物业服务优势,及确保优势能够得以实现所采用的方式方法,要求列举已经实施的实例。陈述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需求内容进行提问,项目经理答辩:如现场管理、团队管理等。1.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条理清晰、结构完整,切合实际,无缺陷得6分;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内容存在缺陷,得4分;3.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或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2分。注:缺陷是指陈述和解答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陈述和解答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6.0物业管理总体计划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物业管理总体计划方案,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物业管理总体计划;②管理目标;③沟通联络计划;④管理方案;⑤工作信息收集。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5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管理制度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人员管理制度;②岗位责任;③人员考核;④处罚追责;⑤物资设备管理。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管理制度,无缺陷,得5分;2、管理制度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管理制度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管理制度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管理制度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交叉感染预防与消杀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交叉感染预防与消杀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医疗场所交叉感染预防措施;②医疗场所消杀措施;③防疫措施;④院感防疫应急人员配备措施;⑤院感感染暴发与控制相关措施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服务方案,无缺陷,得5分;2、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服务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服务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服务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垃圾清运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垃圾清运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医疗垃圾、医疗污染物,清理、清运措施;②生活垃圾清理、清运措施;③垃圾分类措施;④医疗垃圾清运工作计划、程序、管理目标;⑤医疗垃圾清运清洁设备使用及保养管理措施。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服务方案,无缺陷,得5分;2、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服务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服务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服务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保洁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保洁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医院各区域的日常保洁措施;②保洁作业流程、保洁工具设备管理服务措施;③垃圾收集处理服务措施;④保洁人员选聘措施;⑤贴合四季天气特点的保洁服务措施。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服务方案,无缺陷,得5分;2、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服务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服务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服务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电梯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电梯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电梯员工作计划措施;②电梯维保配合措施;③电梯监管措施;④电梯疏导措施;⑤电梯运行值守措施。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服务方案,无缺陷,得5分;2、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服务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服务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服务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绿化养护和除雪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绿化养护和除雪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绿化服务标准及管理目标措施;②绿化服务设备使用及管理措施;③绿化服务重难点和解决措施;④除雪工作计划、作业程序、响应速度措施;⑤除雪效果承诺。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服务方案,无缺陷,得5分;2、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服务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服务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服务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派驻人员培训及考勤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派驻人员培训及考勤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考核内容与标准④人员选聘方案⑤人员考勤管理、奖惩、工资发放制度。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方案,无缺陷,得5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处理投诉与信息反馈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处理投诉与信息反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处理投诉实施措施;②投诉处理流程和信息反馈机制;③如出现需整改问题的服务改进方案。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方案,无缺陷,得5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5.0岗位配置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岗位配置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部门设置;②岗位设置;③人员配置。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方案,无缺陷,得4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2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4.0秩序维护服务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秩序维护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综合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措施;②“医托”的治理措施;③大型活动保障措施。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服务方案,无缺陷,得3分;2、服务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2分;3、服务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服务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服务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3.0应急预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应急预案,预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保洁、电梯运行应急预案;②火灾,暴雪、暴雨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③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应急预案。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预案,无缺陷,得3分;2、预案内容存在缺陷,得2分;3、预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预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预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预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3.0安全、文明服务管理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安全、文明服务管理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安全管理方案;②安全服务管理制度;③文明服务管理制度。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服务管理方案,无缺陷,得3分;2、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2分;3、服务管理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服务管理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服务管理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3.0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重点分析;②项目难点分析;③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措施;1、提供符合服务需求全面详实的方案,无缺陷,得3分;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得2分;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应包括内容任意一项内容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完全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3.0保密承诺供应商承诺在服务中对获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提供保密承诺得1分,不提供得0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商务部分项目经理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否则得0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劳动(劳务)合同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向其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0体系认证1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上查询截图(www.cnca.gov.cn)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体系认证2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上查询截图(www.cnca.gov.cn)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体系认证3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网站上查询截图(www.cnca.gov.cn)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0项目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磋商日类似(非住宅类)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单位业绩按1项计算,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8.0其他加分项打分创新产品/服务: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中的投标产品/服务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中的产品/服务加分=(创新产品/服务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0.0合计--100.0评标办法说明6.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8.“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如与“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不一致,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为准。6.1.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0.07%的违约金,逾期7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7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0.07%的违约金,逾期7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