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招标公告(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2025)



吴中经开区吴中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晓韵路(汇川段)项目)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重发公告)

中标贷申请

吴中经开区吴中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晓韵路(汇川段)项目)(项目名称)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经开区吴中太湖新城数字经济创新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晓韵路(汇川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项批(2025)66号、吴数据项批(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标段)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内,北起天鹅荡路南侧,南至友翔路
2.2建设规模:晓韵路(汇川段)项目北起天鹅荡路南侧,南至友翔路,长度约289m,红线宽度约45~48米,本项目监测范围包含新建桥梁监测及桥梁、道路施工对轨道交通7号线的保护监测。勘察设计限价25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N3205010304002226001001
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
晓韵路(汇川段)项目北起天鹅荡路南侧,南至友翔路,长度约289m,红线宽度约45~48米,本项目监测范围包含新建桥梁监测及桥梁、道路施工对轨道交通7号线的保护监测。
250
24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且工程测量甲级】;
(3)对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岩土工程师;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4)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因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轨道交通保护区内,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及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已在《苏州市轨道交通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第三方监测准入单位名录》中或已向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报审程序,并接受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9-29 00:00至2025-10-13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0-20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太湖新城吴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苏州市吴中区
邮 编:
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64号三楼

联系人:
陆嵩
联系人:
杨营、于吉庆

电 话:
0512-66563800
电 话:
0512-6707023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09-29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pdf

附件:
2-监测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申请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2.2详细审查标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1.审查方法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2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项规定。3.审查程序3.1初步审查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详细审查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1页共7页进行详细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审查结果4.1提交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4.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第2页共7页附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一、本项指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满足以下要求的:1.资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公告的要求;2.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3.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及其认定标准;4.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财务和信誉要求(如有)。二、本项指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5.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6.在最近3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8.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9.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3页共7页(一)评标办法和标准本工程采用下面第1种评标办法:1.综合评估法1.1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2综合评估法的分值构成和评分标准1.2.1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及《工程勘察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招标类型选择评分标准。招标人应当使用以下所列各项评标标准,各评分项及其分值不得擅自改动;招标人认为评分标准不适应项目具体特点或实际需要的,经苏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在百分制评分基础上适当补充专项加分条款,但该加分条款应为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类内容,并需承担因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而造成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所列各项评分标准中投标项目组成员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承诺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变更不超过三分之一。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应依据有效年度的考评结果。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式:如公布了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如未公布勘察设计费指导价,则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计算算术平均值时应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勘察设计费指导价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模、特点和市场合理确定,并预先公布。如招标人未公布的,则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为少于7家时,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20%。1.2.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打分。技术标部分评分点在不缺项情况下,每分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60%。每一项计分时,在总分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取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分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价格浮动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H工程勘察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岩土工程监测)第4页共7页(1)商务分评分标准(70分)评分项目分值(分)评分标准得分(分)企业信用12根据投标人上年度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考评得分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12%。考评得分为100分的,信用分得满分12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70分)处理。投标价格37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20%,超出范围得0分;浮动率为-10%得满分37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在-20%~-10%之间、-10%~+20%之间均按插入法计算。项目组成员20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2、校对人、审核人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3、校对人、审核人、专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4、投标人本项目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投标人资质对应的《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人员配备表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一及以上,且专业工种齐全、人员配备合理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5、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主持过一项类似岩土监测项目业绩的得2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得4分。6、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承担过的岩土监测项目,获设区市级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的得2分;获省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奖项的得4分;最高得4分。服务承诺11、投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0.5分,项目负责人提供《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0.5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0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各成员方的扣分累计为准。第5页共7页(2)技术分评分标准(30分)评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分)评分标准得分(分)监测方案1、监测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1、监测方案的内容完整得4.5-5分,较完整得4-4.5分,基本完整3.5-4.0分,不完整3.0分以下;2、监测点布置及保护措施是否合理;2、监测点布置及保护措施合理得2.7-3.0分,较合理得2.4-2.7分,基本合理2.1-2.4分,不合理1.8分以下;3、监测方法及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监测方法及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得4.5-5分,较符合得4-4.5分,基本符合3.5-4.0分,不符合3.0分以下;4、监测频率及报警值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监测频率及报警值符合规范要求得4.5-5分,较符合得4-4.5分,基本符合3.5-4.0分,不符合3.0分以下;5、管理模式及人员组织配备是否满足本工程需要;5、管理模式及人员组织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得2.7-3.0分,较满足得2.4-2.7分,基本满足得2.1-2.4分,不满足得1.8分以下;6、监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6、监测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得2.7-3.0分,较完善得2.4-2.7分,基本完善2.1-2.4分,不完善1.8分以下;7、信息管理、资料管理措施是否恰当;7、信息管理、资料管理措施恰当得1.8-2.0分,较恰当得1.6-1.8分,基本恰当1.4-1.6分,不恰当1.2分以下;;8、监测预警信息反馈及应急预案是否完善;8、监测预警信息反馈及应急预案完善得1.8-2.0分,较完善得1.6-1.8分,基本完善1.4-1.6分,不完善1.2分以下;9、监测重点、难点分析、处理方法及对策是否合9、监测重点、难点分析、处理方法及对策合理得1.8-2.0分,较合理得1.6-1.8分,基本合理1.4-1.6分,不合理1.2分以下。第6页共7页理。得分合计评委日期(3)总得分商务分和技术分之和为投标人的总得分。第7页共7页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审慎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有相关异议时及时针对性回复,在调查研究后妥善处理,避免异常低价中标可能带来的施工质量和安全风险;六、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七、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金t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附件2:招标代理行为信用承诺书兹有_苏州吴中滨湖新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江苏建达技术资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具体工程项目名称)的招标代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信用承诺:甲方承诺:1、向乙方提供的所有项目信息、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或误导性内容。2、在招标过程中,甲方将遵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3、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无故拖欠或拒付。4、甲方将对乙方在招标过程中的专业服务给予充分尊重和支持。乙方承诺:1、乙方将严格按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开展招标活动承揽招标业务,保证依法依规取费。2、乙方承诺在招标过程中,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3、乙方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不正当利益。4、乙方承诺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5、乙方保证在招标过程中,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不进行虚假招标或暗箱操作。6、乙方承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为发生时,予以拒绝,及时、全面、客观地记录具体情况,并报送至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共同承诺:1、双方均将遵守本承诺书中的所有条款,并确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诚信行为。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承诺书中的条款,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承诺书作为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具体合同名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子签章)m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轨道交通7号线保护区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