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弱电系统工程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2025)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29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T442(NBITC-202520354G)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弱电系统工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4)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如提供,供应商可采用邮寄方式(提前一天寄到招标代理公司)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5)注意事项:①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②请所有到现场人员遵守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规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益智中路5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77383
质疑联系人: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5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芸、严锋、张敏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0418
质疑联系人:章海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952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项目定稿.doc988.3K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全册)项目编号:2025NBHSWT442(NBITC-202520354G)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4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5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7第五章合同文本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9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NBHSWT442(NBITC-202520354G)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00最高限价(元):4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弱电系统工程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4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备注:无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http://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4)投标文件制作:①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③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做强制性要求。如提供,供应商可采用邮寄方式(提前一天寄到招标代理公司)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5)注意事项:①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②请所有到现场人员遵守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规定。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益智中路5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徐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77383质疑联系人:龚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755972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项目联系人(询问):苏芸、严锋、张敏恒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0418质疑联系人:章海波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9526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海曙财政局214办公室传真:/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2.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服务要求概况1弱电系统工程服务壹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45万元/年委派3人负责全院全天驻场工作,维护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协助医院智能弱电运维等工作,故障响应在15分钟内。二、技术参数明细2.1.项目运维设备清单系统分类设备名称智能化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外网、内网、无线AP)通讯(语音及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消费管理系统电源系统(电池更换除外)防雷接地系统会议示教系统扩声系统、会议示教系统LED显示系统门诊楼、住院楼、门诊楼窗口条屏、应急楼三层显示系统、门诊楼外墙2.2运维服务要求2.2.1总体要求本次运维是针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石碶院区,普济院区)弱电终端、网络设备、2016年后新建的智能化弱电系统、会议示教系统、LED显示系统项目,包括系统的前端设备点、传输设备,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1)保证在运维期间除去不可抗力因素外医院终端、输出设备、智能化弱电系统、会议示教系统、LED显示系统部分前端点位完好率在95%以上。(2)故障修复,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运维单位应提供快速技术服务,接到报修电话后,服务响应时间15分钟内,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重大故障的维修时间及方案由运维单位提出,并经院方确认。(3)每周7×24小时技术支持,需落实具体的技术服务人员,负责前端设备及平台软件的维护。▲(4)驻场服务:派驻3名专业人员。▲(5)须指定一名总协调人,负责响应招标单位的运维需求、统筹协调运维服务内容。要求该协调人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驻场时间:按信息科正常工作安排;周末、法定节假日,及医疗类节日也需要派人现场驻点。(1)保障服务:每年大型会议、大型活动保障。(2)其他要求遵守用户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与相关技术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协同工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要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有反馈,出现疑难技术、业务问题和重大紧急情况时,及时向相关技术部门报告;现场技术支持时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接听电话时要文明礼貌,语言清晰明了,语气和善;遵守保密原则。对被支持单位的网络、主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的密码、核心参数、业务数据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随意复制和传播。运维服务人员要做到耐心、细心、热心的服务。2.2.2系统运维运维单位应提供的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1)日常运作运维单位应按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石碶院区,普济院区)终端、智能化弱电系统、会议示教系统、LED显示系统部分功能和性能要求,维护系统的日常运作,确保中心管理控制设备正常运行。(2)服务咨询运维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热线电话,接收系统故障保修、使用方式要求、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诉等。服务电话保证7×24小时全天候运行,应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或技术工程师,服务电话的拨通率应达到99%以上。在服务电话发生故障情况时,应提供其它快速联系方式。(3)巡检保养1)定期巡检服务a.每两周对线路及前端安装点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表,对可能影响线路及前端的情况要及时协调,防止因线路中断等情况造成系统中断;b.每季度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箱、设备及其供电系统进行一次保养性维护,包括设备除尘、排除故障隐患等,并填写设备养护记录表,以确认所有设备及系统工作正常;c.每年两次,对受干扰的线路以及老化的线路、接头等进行适当的调整,对各系统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保养,对弱电机房各设备进行停机维护、设备内部除尘。d.每年进行一次系统性保养,全面检测、排除各类隐患。2)定期抽检服务每周进行随机抽查,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并填写记录表。一旦发现各类故障隐患需立即处理解决,每月抽查5%的线路及设备,半年普查一次,每年年检一次,并做好记录报业主;每半年将整个系统运行情况报业主;(4)主动监测运维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监控体系,有效地对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石碶院区,普济院区)终端、输出终端,智能化弱电系统,会议示教系统,LED显示系统部分设备运作情况和传输线路的性能、通电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尽早发现问题,排除故障。(5)故障修复1)设备维修运维单位派遣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人员对其日常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故障或院方报修的故障进行维修,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需外送修理的,外送修理的时间和费用需经院方确认,方可外送修理。2)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更换,过保配件更换,价格不得高于政采网市场价。a.运维单位在提供维修服务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应经过院方书面同意。b.运维单位在更换零配件和设备、材料时应提供同种品牌、型号的,如无同种品牌或型号的,运维单位需经院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其他品牌、型号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并保证其能满足原有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使用功能。3)验收维修完成后由院方验收,院方书面确认维修工作内容、维修结果和所更换的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数量及价格,即维修单。此维修单作为院方向运维单位付款的依据,双方各留存一份原件。4)备用方案如特殊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承建运维单位应能提供备用方案和措施确保系统运行正常。5)备品备件本运维服务的售后服务网点需备有足够的零配件,充分保证本项目备品备件的供应,满足维修需要。6)零星设备点位移位承建运维单位需应业主方要求对院内前端点位(如:摄像机、红外探头、报警按钮、门禁等)进行移位,运维单位做好相关移位费用,经过院方确认书面同意后实施。2.2.3运维服务报告在整个运维服务周期内,运维单位应每个月就其提供的日常保养服务和维修服务、系统的运行情况、零配件和设备材料的使用及更换情况等向院方提供书面报告,院方对运维单位工作验收合格后对该报告进行书面确认。三、商务条款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内容投标响应1服务期限:维保期限壹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2服务地点:具体由采购人指定。3履约保证金:/4付款方法和条件:中小企业: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合同生效并实施6个月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100%。大型企业合同生效并实施6个月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100%。注:合同总价款已包含相应增值税,在合同签订期间及合同签订后,增值税税率如遇政策发生变化的,增值税税率作相应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5授予合同: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合同签订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7合同终止: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 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供应商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内容、要求11.2.1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益智中路52号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0574-8755972721.2.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联系人:苏芸、严锋、张敏恒联系电话:0574-87300418邮箱:nbitc02@126.com31.2.8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nbbidding.com/)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4★2.2合格的投标服务来源:国内53.4.1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64.3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7★4.4采购预算金额:见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8★4.5投标报价:1、包干用户价(包含人工费、配件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2、包括但不限于第二部分招标需求的服务内容、保险、利润、税金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一切费用。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9★5.1投标有效期:90天10★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适用(本项目所有涉及保证金内容的条款均不适用)117.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有)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技术条款响应表;(4)商务条款响应表。(5)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措施及进度计划安排;(6)售后服务方案;(7)技术支持和培训方案;(8)提供第四章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所需证明资料;(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投标报价文件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3)投标价格明细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提供);(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提供);127.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自愿提供,用于异常处理)。(3)中标人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须另行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需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137.5.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3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148.2.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159.4.1中标候选人数量: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610.1.1中标人确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1711.3.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1811.3.3中标人放弃中标后的处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911.4.2履约保证金金额:/2012.11、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服费类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2、中标人应当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4、服务费缴纳: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采购人:见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2.3投标人、供应商:均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4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2.5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2.7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2.8发布媒体: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的媒体,具体见前附表。本项目所有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发布后,视同送达所有供应商。二、投标、投标货物、服务2.1合格的投标人:指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2.1.1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分公司为法人的分支机构,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为无效投标,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2.1.2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2.1.3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购买人名称应当一致。2.2合格的投标货物、服务来源:见前附表。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2.2.1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2.2.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2.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2.3投标人代表2.3.1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格式参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2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与营业执照相符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和风险。三、采购文件3.1采购文件的组成1.采购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3.2采购文件的依法获取:见采购公告3.3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3.3.2潜在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收悉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3.4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具体见前附表。四、投标报价要求4.1投标报价: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是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之一,开标程序中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开标一览表”唱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4.2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报价。4.3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具体见前附表。4.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采购文件设有最高限价的,不得高于最高限价。4.5投标报价应当包含的内容:见前附表。五、投标有效期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投标文件7.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见前附表。7.2投标文件编制和格式7.2.1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2.2投标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2.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2.4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分别编制。7.2.5投标文件应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7.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7.3.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7.3.2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7.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7.4.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7.4.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7.4.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7.4.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4.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7.4.6、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项目编号:;(3)项目名称:;(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启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7.5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通过EMS等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4室),联系方式:苏芸,0574-87300418。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nbitc02@126.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或者送至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也可于投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或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又未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要求撤销投标文件的,应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文件。八、开标8.1接收投标文件8.1.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安排工作人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地点接收备份投标文件。8.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3)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8.2开标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第一阶段:(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资格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3)无论是否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所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九、评标9.1评标委员会9.1.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将按规定在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示之前依法保密。9.1.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9.2评标方法9.2.1评标方法见第四章。9.3评标程序9.3.1评标程序见第四章。9.4推荐中标候选人:9.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结果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见前附表。9.5评标过程保密9.5.1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前,评标委员会名单应该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参与人员应该对评标过程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十、定标10.1确定中标人10.1.1本项目确定中标人的规定见前附表。10.1.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0.1.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0.1.4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事先授权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0.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本项目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十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11.1政府采购合同适用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1.2中标通知书11.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1.2.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1.3签订合同11.3.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最迟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见前附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1.3.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评标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1.3.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按照前附表的规定进行处理。11.4履约保证金11.4.1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而向采购人提交的用以保障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担保,促使中标人全面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中标人违约的,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11.4.2履约保证金的要求见前附表。11.4.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人义务完毕止。十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12.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编制采购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费用收取方式及收费标准见前附表。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特别说明13.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3.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5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3.6《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3.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8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9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办理具体业务。十四、对供应商质疑的有关规定:14.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1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1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14.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4.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公司收件时间为准)。1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4.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十五、其他注意事项15.1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5.2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总则1、本项目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由技术商务分、价格分两部分组成,具体分值见评标标准。3、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技术商务分+价格分。4、各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5、评标结果排序:按照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评标结果排序,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二、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落实1、本次采购标项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本次评标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承接商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2、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本项目不适用)三、评标委员会须知和评标过程处理原则1、出现评标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标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2、评标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单个标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该标项不得评标。4、单个标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该标项不得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评标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标项,采购文件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如有,具体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技术条款要求),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评审中,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所有供应商都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评审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发现的投标文件报价错误按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13、废标: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评标终止:(一)单个标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评标过程中投标无效的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不全或虽提供但格式、签署与盖章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组成或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7)采购文件中标注有“★”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条款有负偏离的;或未标注有“★”号的条款负偏离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规定数量的;(8)商务条款响应表或技术条款响应表有缺项、漏项且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缺项、漏项使得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9)符合采购文件“评标标准”规定的无效投标条件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报价有修正的,投标人不予确认的;(12)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标项投标的;(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投标;(14)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投标人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15)法律、法规和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评标程序评标程序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澄清或者说明、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等程序。(一)资格审查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资格审查后,单个标项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继续评标。资格审查内容(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符合性(符合/不符合)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内或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特定资格条件无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注:1、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2、上述资格审查内容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二)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后,单个标项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继续评标。符合性审查内容(兼评委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符合性(符合/不符合)1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采购文件购买人名称应当一致。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投标人须知2.3投标人代表3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7.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及份数5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6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四、投标报价要求7商务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8技术实质性条款(带★号条款)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9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情形详见本章四、评标过程中投标无效的认定及采购文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资格的承诺函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符合所述要求。审查结论(合格/不合格)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为不合格。(三)澄清或者说明1、对投标文件审查中发现的投标文件表达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若供应商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4、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四)投标文件比较和评价1、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对照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比较和评价,评定其偏离性质和程度,并对其技术、资信商务进行评分。2、综合评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技术商务分+价格分(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1、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计算各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评标结果排序:按照各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评标结果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六)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评标结束。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标项目评分内容分值技术参数响应(30分)1、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各项指标的得30分。每负偏离一条标“▲”指标的扣3分,每负偏离一条未标“▲”指标的扣2分,当扣减分数≥30分时,作无效投标处理。30企业资质(1.5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1.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5业绩(1.5分)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今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0.5分,满分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1.5总体设计方案(12分)4.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方案(包括对对现有系统维护现状、设备布局的熟悉程度、维护内容等)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经专家审定后酌情给分:运维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强、可执行性强的得6分;运维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可执行性一般的得4分;运维方案基本不够详细或不太合理的2分;无方案或不满足医院要求的不得分。64.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巡检、保养措施的详细性、合理性、针对性等,经专家审定后酌情给分:巡检、保养措施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执行性强的得6分;巡检、保养措施基本完整,针对性、可执行性一般的得4分;巡检、保养措施不够完整,针对性、可执行性不够的得2分;无方案或不满足医院要求的不得分。6安全保障方案(6分)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安全施工及运维期安全维护、前端点位安全意外责任的措施及方案合理性经专家审定后酌情给分:方案详细、措施安排合理的得6分;方案较详细、措施安排较合理的得4分;方案较简略、措施安排不够合理的得2分;无方案或不满足医院要求的不得分。6项目人员配置(6分)6.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网络工程师证书每具有1个证书得1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近3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6.2技术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信息技术(系统集成)高级工程师证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具有1个证书得0.5分,满分2分。同类证书不累计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提供近3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6.3项目实施成员具备网络规划设计师(高级)得1分,数据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的,每个得0.5分,满分2分。同类证书不累计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证书和近3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服务保障(5分)7、根据服务机构规模、工具配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维护方案、及承诺等内容,经专家审定后酌情给分:服务机构规模大、服务人员经验丰富、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有效的得5分;服务机构规模一般,服务人员多,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完整有效、略有欠缺的得3分;服务机构规模小,服务人员少且专业性不强,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完整的得1分;无方案或不满足医院要求,不得分。5故障修复应急措施(5分)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故障无法修复时,采取的应急措施经专家审定后酌情给分:故障无法修复时,提供应急措施可以临时保障医院运行,提供解决方案的得5分;提供应急措施可以临时保障医院运行,提供解决方案部分可行的得3分;采取的应急措施不合理或无法实施的得1分;采取的应急措施与本项目无关或者没有应急措施的不得分。5培训方案(5分)9、投标人提供完善的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计划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预期效果、针对性培训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培训计划好、有助于医院工作人员上手解决基础问题得5分; 培训计划较好、实际操作性一般得3分;培训计划不完善、实际操作性弱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信息安全管理方案(5分)10、投标人需提供信息安全管理方案,根据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数据安全备份、数据网络安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议:方案描述详细完善、能有效解决信息泄露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但有所欠缺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有明显不合理之处的得1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5备品备件(3分)1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经专家审定后酌情给分:备品备件充足的得3分;提供备品备件,但不充足的得2分;不提供备品备件得0分。3服务质量保证措施(5分)12、对投标人的项目维护计划(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5分)项目维护计划包含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介绍详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计划实际操作性强,能满足采购人日常维护要求的得5分;项目维护计划涉及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局部介绍不是很完整,计划可实行,解决日常维护基本要求的得3分;项目维护计划对用户故障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等情况有遗漏,计划可实行但有瑕疵,方案需要改进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价格分(15分)13、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如有)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基准价得分为满分15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5%×10015合计100打分人签名:时间:年月日5.第五章合同文本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日期和地点:年月日于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本合同声明,作为附件,下述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a.采购文件;b.卖方的响应文件、卖方在招标响应中提供的澄清文件;c.中标通知书;上述文件与合同若有不一致之处,文件的优先次序应为第一合同、第二附件。1、合同项目的名称、数量/服务期限及价格项目名称内 容数 量/服务期限单价(元)合同金额(大写金额)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2、质量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付款方式及付款期:4、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4.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除了合同本身外,4.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买方。5、履约保证金5.1履约保证金形式为。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履约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至卖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时止。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6、知识产权卖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不可抗力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8.税费8.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9.违约终止合同9.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项目、技术文件;(2)卖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3)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9.2在买方根据第9.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卖方应对买方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0.其他情况终止合同10.1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0.2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0.3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11.转让和分包11.1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1.2对响应中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1.3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12.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12.1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13.争端的解决13.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13.2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13.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4.通知1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14.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15、鉴于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款项,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鉴于卖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16、其他约定事项:17、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后生效。19、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买方:卖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正本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采购编号:2025NBHSWT442(NBITC-202520354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5.1.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自愿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投标人资格声明如下:1、我单位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次投标由我单位独自参与,为非联合体投标。4、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3、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正本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采购编号:2025NBHSWT442(NBITC-202520354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过程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日期: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法定代表授权人社保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与我单位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一致,现由其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过程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法定代表人信息如下: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技术条款响应表标项:序号采购文件技术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123注:1、投标文件响应须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至二项”内容逐项比较填写。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4、商务条款响应表标项: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文件响应须与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商务条款要求”逐项比较填写。2、偏离说明是指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5、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措施及进度计划安排;6、售后服务方案;7、技术支持和培训方案;8、提供第四章评标标准(兼评委打分表)所需证明资料;9、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三、投标报价文件格式封面正本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弱电系统工程服务项目采购编号:2025NBHSWT442(NBITC-202520354G)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项:单位:元(人民币)标项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小写)1弱电系统工程服务投标报价(大写):投标声明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投标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总价)”相一致。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份。1、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载明的投标报价。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投标项目应纳的税金及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它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2)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同意招标(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的异议,我方服从招标(采购)人的协调。(6)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标项: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1234 56投标报价(总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弱电系统工程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属于____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盖章):日期: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弱电系统工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