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招标公告(潜山市城市管理局2025)



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3FSCG25D03G0113 FS34088220250246号

2.项目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7365.23万元

4.最高限价:

70862296.30



5.采购需求:

本项目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城乡综合清扫保洁

(含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农村垃圾捡拾;水域保洁;公厕运营维护(含化粪池清掏);城区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清运及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及处置、中转站运行维护、渗滤液运输;环卫应急保障;智慧环卫系统配置等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



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

。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

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

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最多续签一次

),

合同

单价不变。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

不超过两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

本项目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

其他

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773021851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8926388。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

9



29

日至

2025年

10



20



9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

0512-58188516(8:00-21:00)。



2)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



10



20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

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信息







潜山市城市管理局



址:

潜山市八一路与华瑞路交叉口南

180米(八一居委会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

濮先生

联系

方式



18010710799

2.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

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号

联系人:

王先生、杨先生

联系

方式



17730218510、18756570242

3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信息







潜山市财政局



址:

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

358号

联系

方式



0556-8926388

附件:

采购文件正文.pdf

公告.pdf

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docx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年版)项目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3FSCG25D03G0113FS34088220250246号采购人:潜山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3FSCG25D03G0113FS34088220250246号2.项目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7365.23万元4.最高限价:70862296.30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乡综合清扫保洁(含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农村垃圾捡拾;水域保洁;公厕运营维护(含化粪池清掏);城区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清运及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及处置、中转站运行维护、渗滤液运输;环卫应急保障;智慧环卫系统配置等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一次),合同单价不变。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2)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QQ:4008503300。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潜山市城市管理局址:潜山市八一路与华瑞路交叉口南180米(八一居委会办公楼五楼)联系人:濮先生联系方式:180107107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联系方式:17730218510、1875657024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称:潜山市财政局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358号联系方式:0556-89263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17.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3家21.1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5)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6)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中标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26.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0%□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采购人(4)收取账号:合同签订前提供(5)退还时间:服务期满后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26.1履约保证金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8.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2)收取方式:转账/电汇(3)收费标准:代理费用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的80%收取,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730218510、18756570242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费率中标价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按月评分、按季考核、季度付费。注:第一次支付时间为项目通过准备期验收并进入运营期3个月后的30日内,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项目进入运营期6个月后的30日内,后续支付时间及方式依次类推。2服务地点安徽省潜山市,采购人指点地点。3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一次),合同单价不变。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潜山市市域总面积约1688平方公里,呈“七山一水两分田”地貌特征,辖16个乡镇、183个村居,总人口约58.6万。城区、经开区和度假区综合清扫保洁面积约605.7万㎡,公厕42座。乡镇综合清扫保洁道路约152.7㎞、美丽乡村示范点及中心村334个、公厕421座。全市现有14座垃圾中转站,其中市区垃圾中转站3座,乡镇垃圾中转站11座等。为让各投标人更好了解本项目基础数据,采购人提供相关附件以供参考。项目基础据统计供投标人测算参考使用,不代表现状情况的完全真实反映,采购人不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据此测算及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全部范围的环卫服务及其它服务项目的全部综合价格。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项目现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后期不得以采购人所提供数据未完全准确统计、统计遗漏为由而要求采购人另行追加服务费用。三、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潜山市行政区域全覆盖。(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乡综合清扫保洁(含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农村垃圾捡拾;水域保洁;公厕运营维护(含化粪池清掏);城区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清运及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及处置、中转站运行维护、渗滤液运输;环卫应急保障;智慧环卫系统配置等内容。1.城乡综合清扫保洁(1)保洁范围。城市建成区(含经开区、度假区、源潭镇镇区)道路,乡镇集镇区和美丽乡村点,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已有物业管理的公园除外)、菜市场、开放式小区、小广告等“牛皮癣”、交通护栏、城市家具、绿化带等。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约605.7万㎡,保洁乡镇集镇道路约152.7㎞。(2)保洁内容机械清扫:利用道路洗扫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联合作业,清扫道路路面的尘土、废弃物,维护道路整洁,呈现道路本色。人工清扫:清除地面道路、通道、广场、步行街、菜市场、小区等路面的尘土、废弃物,清除杂草,捡拾绿化带废弃物,维护整洁;人工保洁为对道路、通道、广场、步行街、菜市场、小区等路面清扫后进行巡回保洁。交通护栏擦拭清洗:运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作业,对综合清扫保洁范围内的交通护栏进行擦拭清洗。护栏周边地面应清洁,外观应干净整洁,护栏应呈本色。城市家居保洁:对清扫保洁范围内信息设施(路标志、标牌、弱电箱、电话亭、邮箱等)、卫生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照明安全设施、娱乐服务设施(坐具、桌子、游乐健身器械等)、交通设施(公交站点、车棚等)以及艺术景观设施(雕塑、艺术小品等)等定期进行擦拭清洗,周边地面应清洁,外观应干净整洁,设施呈本色。对小广告等“牛皮癣”现象集中的市区、乡镇集镇区及美丽乡村综合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内的道路、沿街建筑物墙体、各省道县道及道路两侧建筑物墙体以及上述范围内路名牌、交通护栏、交通站牌、路灯杆、交通指示牌等公用设施的污迹、乱张贴、乱涂写和过时破损广告标语的清理和城市家居保洁。2.农村垃圾捡拾(1)农村垃圾捡拾范围。行政区域内除城市建成区(含经开区、度假区)、乡镇集镇区和美丽乡村综合清扫保洁范围外的行政村(含自然村、组)环卫保洁和垃圾捡拾收运,实现环卫保洁和垃圾捡拾收运全覆盖。(2)农村垃圾捡拾内容。使用捡拾工具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塘河渠及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无主垃圾进行捡拾和收集;对垃圾桶进行清洗、保洁、更新。3.城乡水域保洁(1)保洁范围。城市建成区、乡镇集镇区、美丽乡村周边和省道沿线重点河道。(2)保洁内容。使用保洁作业专业设备和专用保洁器具与设施,清除河道、滩涂、河岸两边的生活垃圾,对水域环境进行清洁维护。4.城乡公厕运营管理(1)服务范围公厕在交付服务单位运营管理之前必须做到设施完好,通水、通电,化粪池能正常使用。全市现需保洁厕所463座,其中市区42座,乡镇421座。乡镇公厕由乡镇政府新建或改造,移交服务单位管理前应确保水、电单独立户、内部设施完好。(2)服务内容。使用保洁工具对公厕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消毒、灭蝇;对公厕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洁,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整洁;负责公厕和公厕化粪池的清掏并转运至指定处理场所,确保化粪池不发生漫溢或淤堵;对周边环境的污物、污水消毒灭蝇,保持灭蝇设施完好和周围环境整洁。公厕向公众24小时免费开放。5.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1)使用作业工具和专业车辆,对市域环卫作业范围内城乡居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将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转运至指定垃圾末端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2)使用专业车辆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乡居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和大件家具进行收集、转运并进行规范处置。(3)使用专业车辆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宾馆、饭店、食堂和垃圾分类站、房、亭、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并进行规范处置。6.垃圾中转站运行维护和渗滤液运输。全市现有14座垃圾中转站,其中市区垃圾中转站3座,乡镇垃圾中转站11座。服务内容: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压实、中转站日常运营及维护管理等,中转站内部和周边的环境卫生按照《潜山市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执行。将垃圾中转站或垃圾转运平台产生的渗滤液运输到政府指定的场所。7.环卫应急保障服务。服务单位应负责特殊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服务,包括重大活动、重要节日、自然灾害等环卫保障,以及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时,服务单位根据应急保障要求做出应急响应,进行落实。8.智慧环卫系统配置。本项目需配置独立的智慧环卫系统,该系统具有环卫作业管理、各类环卫和市容问题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在线监控、环卫作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管理等功能。中标人须将所有机动作业车辆(或参照机动车辆管理的新能源车辆)均接入系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清扫车、洒水车、扫地车、转运车、吸污车、压缩车等;大中型作业车辆须配置车载摄像头和定位设备,且支持视频回放功能;小型作业车辆须配置定位设备),实现对车辆的作业状态、轨迹进行可视化监控,作业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等,并接受政府方不定时督查。同时,中标人需确保每位一线工作人员拥有一个智慧卡牌(含定位功能),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每人配备对讲机。智慧环卫系统须能接入政府相关管理平台。(三)作业人员和设备配置中标人应充分考虑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特殊性和稳定性,确保平稳过渡。现有垃圾中转站14座交由服务单位负责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交还给政府方。为保障本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交接,本项目中标人须做好存量设施设备交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人员配备(1)潜山市城区、开发区环卫人员配置表岗位类型总人数城区人数开发区人数保洁员道路保洁员323189134其中:一级道路16610462二级道路271710三级道路43背街小巷118安置小区及无物业小区661947开发区农村片区707其他区域(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4238水域保洁员88收集车跟车工1511公厕保洁员1919公厕保洁-道路保洁员兼职(16)(16)中转站工人维修工小计373235138司机8吨洗扫车司机5吨洗扫车司机8吨洒水车司机55吨洒水车司机高压清洗车司机多功能抑尘车司机1吨路面养护车司机10方推板侧装垃圾车司机3方推板侧装垃圾车司机728吨后装压缩垃圾车司机38吨垃圾压缩车司机新能源垃圾收集车司机139大勾臂转运车司机对接式垃圾转运车司机垃圾转运车司机1313吸污车司机33小计816516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小计合计463306157(2)潜山市各乡镇环卫人员配置表乡镇槎水镇官庄镇痘姆乡黄柏镇黄泥镇黄铺镇龙潭乡梅城镇水吼镇塔畈乡天柱山镇五庙乡油坝乡余井镇王河镇源潭镇1.保洁人员配置(人)56523833381094082553941163511496152(1)基础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4640302833993472473333112910484142农村基础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28241919287026673027228198264124集镇基础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18161195298517611310222018(2)重点区域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101285510610868561012102.中转站管护人员配置(人)10111103.农贸市场保洁人员配置(人)000000000124.驾驶员配置(人)2424234222395.跟车工配置数量(人)2424234222366.新能源垃圾收集车司机(人)417004227.管理人员(人)112211123合计636143384712147976545462242128108174(3)潜山市建筑垃圾处置环卫人员配置表作业内容岗位人数建筑垃圾清运垃圾运输车司机6铲车司机管理人员1小计9垃圾处理分拣点工作人员小计合计11注:1、以上(1)-(3)表格中所列人员配备数量为采购人最低需求,供应商的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上述人员配备要求,且采购人有权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对潜山市城区、开发区和各乡镇人员进行调配,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供应商应当自行踏勘现场,合理配置人员,并确保投标人员数量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供应商自行提高人员配备数量以满足项目需要的,采购人不另行付费,供应商需在报价中自行统筹考虑。2、潜山市城区、经开区及乡镇(十六个乡镇)须分别设置一位片区负责人,中标人中标后将人员信息提供给采购人,用于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对接。3、本项目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纳入本轮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范围,不单独测算费用,由中标人按规范收运和处置,所需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以及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平衡,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关于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各项费用。(五)车辆配备(1)新增机动车辆配置表区域名称规格数量(辆)城区+开发区洒水车载重≥5吨推板侧装垃圾车容量≥3m³容量≥10m³后装垃圾压缩车载重≥8吨3垃圾转运车载重≥8吨吸污车容量≥8.5m³路面养护车载重≥1吨乡镇洒水车载重≥5吨侧装垃圾车容量≥8m³容量≥10m³压缩垃圾车容量≥3m³7容量≥5m³6容量≥8m³3新能源垃圾收集车5双排4源潭镇侧装垃圾车容量≥6m³容量≥7m³大型清扫车载重≥8吨小型高压冲洗车潜山市全域垃圾运输车(用于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容量≥8吨10铲车(用于建筑垃圾清理收集)合计55(2)政府方提供的更新车辆配置表名称规格数量(辆)洒水车载重≥5吨推板侧装垃圾车容量≥5m³容量≥12m³后装垃圾压缩车载重≥10吨3吸污车容量≥10m³洒水车载重≥5吨侧装垃圾车容量≥10m³2容量≥12m³压缩垃圾车容量≥5m³7容量≥8m³6容量≥10m³3新能源垃圾收集车容量≥1.5m³5侧装垃圾车容量≥8m³1容量≥10m³1合计34注:1、以上新增机动车辆配置表所列项目设施设备为采购人最低需求,投标设备参数及数量不得低于上述参数及数量要求。供应商应当自行踏勘现场,合理配置设施设备,并确保投标设备参数及数量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供应商自行提高设备参数及数量以满足项目需要的,采购人不另行付费,供应商需在报价中自行统筹考虑。2、本项目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纳入本轮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范围,不单独测算费用,由中标人使用专业收集车辆,按规范收运和处置,所需车辆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以及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平衡,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关于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各项费用。3、本项目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正在实施,预计2026年底完成,届时政府方将提供约22辆垃圾转运车(其中,总质量31吨、载重17吨的车辆约19辆,总质量18吨、载重10吨的车辆约3辆,具体车辆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供本项目中标人使用,替换掉原有相关机动车辆,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阶段综合考虑该事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替换掉的原有相关机动车辆的折旧费将在后期结算费用中予以扣除,具体金额另行确定。(六)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人应确保其服务质量、安全作业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本项目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本项目实行按效付费,服务期内政府方对中标人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进行考核与监督,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支付挂钩。触发提前退出机制的,按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处理。作业质量要求、考核办法及细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七)项目准备期项目合同签订日至正式开始运营日间的设施设备、人员等安排准备时间。本项目准备期不超过30日历天,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准备期内中标人完成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接收、人员选聘(原则上现有环卫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择优录用),并与政府方及有关第三方完成交接,具备全面提供服务的所有条件。(八)项目运营开始期本项目从项目进场准备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开始正式运营。自运营日起,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服务费。四、报价要求1、各投标人应在不违背政策性规定和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以最高限价为参考依据,自行全面测算及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环卫作业车辆购置、租赁、运行费用、保洁工具耗材费用、公厕水电、维修费用、牛皮癣清理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智慧环卫系统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期内因省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相关费用与采购人据实结算。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除最低人员保障工资外其他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履约期限内不得因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服务费用。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作为报价依据,合同一经签订后,采购范围和内容一律不得调整(除新增加服务项目外)。3、其他费用(1)社会保险费用:保险含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7%、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5%;全部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年/人;节假日补贴按照300元/年/人发放,高温补贴按照450元/年/人发放。(2)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人自行报价。(3)投标人须以表格形式(格式自拟)清楚列明其所有投标设施设备(含主要参数)、人员配备、上述费用明细及汇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全面、准确的详细费用测算过程,并作为评审委员会判断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并确保报价满足上述所有要求。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报价明细表(1)潜山市城区、开发区项目报价明细表序号费用项目费用说明单位数量控制价单项报价合计报价备注1综合清扫保洁费用一级道路平方米2331610.575.96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道路数量不包含道路两侧及周边停车场面积(约57342.25平方米)和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面积,道路两侧停车场和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清扫保洁费用已经在道路清扫保洁费用中予以考虑,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算,不另行支付。二级道路平方米862201.9243.88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三级道路平方米316597.222.63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背街小巷平方米247766.711.62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小区平方米946337.622.54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广场平方米71426.794.08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绿化平方米1257754.310.98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不包含在该范围内。城区重点水域项1275564.02元/项/年元/项/年元/年城区重点水域主要包括幸福河(利民堤委会至南外环路)、金家河(风情大道至三角洲小区)、北门河(原茶畜茧公司至东关河)、干沟(舒洲大道与原西凤路交叉口至纬五路)、中大沟(舒洲大道与原西凤路交叉口至天柱山地质博物馆)、东关河(皖潜大道至潜阳大桥)、梅河(皖国东路(梅河桥)至G50高速)、潜水(晓渡禅寺旁栏河堰上游500m至利民大桥下游500m)等,相关船只、设备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城区公厕保洁管护费用包括人工费用、维修维护费等。座4242256.99元/座/年元/座/年元/年3垃圾转运费用运往至安庆市域范围内垃圾焚烧。4933360.98元/项/年元/项/年元/年4城区中转站运行维护费用包括中转站人工费用、维修维护费、水电费用等。座3181610.71元/座/年元/座/年元/年5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用吨91666.6748元/吨/年元/吨/年元/年该项单价费用不可竞争,总价后期按实际发生量结算。6应急保障费用2000000元/项/年元/项/年元/年该项费用不可竞争,后期按实际发生量结算。但每个运营年度运营费用结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7经开区农村垃圾收集费用253471.74元/项/年元/项/年元/年8建筑垃圾清理费用含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自行合规处理等全过程费用。1806419.44元/项/年元/项/年元/年9控制价合计38397067.50元/年注:供应商须按上述一年期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测算。所报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潜山市乡镇项目报价明细表序号乡镇名称费用说明单位数量控制价单项报价合计报价备注1槎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镇区综合清扫保洁、农村垃圾捡拾、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管护、公厕保洁管护、水域保洁等潜山市乡镇范围内各项报价费用。1792180.2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项目服务期内,各乡镇新增道路、街道、三无小区(安置房)、广场、绿化(公园)、公厕等作业范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各项费用。2官庄镇1901268.44元/项/年元/项/年元/年3痘姆乡1225873.8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4黄柏镇1155121.87元/项/年元/项/年元/年5黄泥镇1362627.81元/项/年元/项/年元/年6黄铺镇3091094.2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7龙潭乡1360838.61元/项/年元/项/年元/年8梅城镇2539041.3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9水吼镇1846240.5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0塔畈乡1332932.60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1天柱山镇1182896.74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2五庙乡842608.0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3油坝乡1241213.3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4余井镇3260330.2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5王河镇2870792.57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6源潭镇5460168.0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7控制价合计32465228.80元/年注:供应商须按上述一年期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测算。所报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五、其他要求(1)网格化(片区)管理。中标人须实行车辆设备、人员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并在进场时将相关人员、设备定岗定责方案(包括数量、结构、种类、规格等必要信息)提前报政府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进场。运营期内有变更调整的,应将变更调整方案及时报政府方审核,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实质性调整人员、设备等。(2)根据市场调研,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后的废油可利用价值较高,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要求,本项目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纳入本轮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范围,不单独测算费用,由中标人使用专业收集车辆,按规范收运和处置,所需人员和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以及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平衡,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关于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各项费用。(3)服务期设施更新。项目设施设备虽有理论更新时间,但并不免除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因设备破损、丢失、淘汰而应及时更新更换的责任。服务期内,项目设施的重置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负责实施。(4)项目用水。本项目范围内环卫冲洗、洗扫、公厕及农贸市场清扫等作业用水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用水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鼓励中标人使用中水作为作业用水。(5)项目维保及办公。环卫设施设备的存放、保养场地及项目办公场所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担。(6)新增作业范围。服务期内因城乡建设需要,潜山市城区及经开区新增道路、街道、三无小区(安置房)、广场、绿化(公园)、公厕等作业范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所需费用根据中标人中标价格依法依规据实结算。(7)人员工资发放及社保等。采购人与本项目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环卫工人工资总额及人工费用拨付比例和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须开立专用账户,并与采购人、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名称为环卫企业名称加环卫项目名称后加“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30日内报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向的支付时间、金额,按时、足额将环卫工人人工费用拨付到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实名制管理台账、经环卫工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考勤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应及时将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环卫工人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并向采购人提供代发工资凭证。项目所有人员均需购买意外伤害险,符合购买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应买尽买,工资发放、社保、意外伤害险购买接受政府方监督。以上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的购买费用均包含在环卫服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所有人员(环卫保洁人员、驾驶员、项目管理人员等)均缴纳意外伤害险,不得缺漏,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件,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潜山市城区环卫工基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2310元/月(不含相关福利补贴),乡镇环卫工平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42元/月(不含相关福利补贴),后续因政策(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变化需调整的,中标人应及时予以相应调整,调整所需资金由采购人按实际增资额追加支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工资及福利补贴发放花名册、银行对账单等必要材料,对其工资和福利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若发现中标企业未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福利补贴的,政府方将根据抽查发现问题的比例或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数量,按照实际差额×总人数×3的标准扣除服务费用。(8)如遇节假日、考核、重大活动保障以及遇水灾、风灾、雪灾及其他应急情况时,中标人须服从政府方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和相关车辆,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另行确定,采购人通过本项目应急费用向中标人予以支付,但每个运营年度运营费用结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和投入,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合同期内,中标人服务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火灾或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等,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10)调价约定。运营期内,不再考虑物价上涨、垃圾量增加及有关基数、税率变动等因素引起的中标人经营成本变化。因各种因素的调整、变动而增加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11)服务期的衔接。本项目服务期满、下一轮环卫作业中标人未进场前,若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中标人继续履约的,中标人须严格执行,服务费用根据履约时间按照原中标价标准确定。(12)期满中标人资产处置。中标人配备的相关车辆、垃圾桶、易耗品等设施设备,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在政府方规定的期限内撤除,自行处置。项目提前中止的,中标人的资产处置比照期满中标人资产处置执行。(13)政府方存量资产处置。政府方现有的约34辆环卫作业车辆提供给中标人使用(车辆明细详见上文中“(2)政府方提供的更新车辆配置表”),本项目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正在实施,预计2026年底完成,届时政府方将提供约22辆垃圾转运车(其中,总质量31吨、载重17吨的车辆约19辆,总质量18吨、载重10吨的车辆约3辆,具体车辆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供本项目中标人使用,替换掉原有相关机动车辆,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阶段综合考虑该事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由22辆垃圾转运车替换掉的原有相关机动车辆的折旧费将在后期结算费用中予以扣除,具体金额另行确定。项目运营期结束后,中标人须将上述车辆完好移交给政府方,并确保相关车辆的可用性(车辆经济技术自生命周期届满而丧失可用性的除外)。车辆交付之日起,采购人除对上述车辆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险以及商业保险外,其他与上述车辆相关的一切责任、费用及义务均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保管义务:中标人负责车辆的日常保管、看护,确保车辆停放安全,防止被盗、毁损。2)费用承担: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3)事故责任:车辆在使用、停放期间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意外事件或因车辆本身原因导致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其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采购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连带或赔偿责任。(14)中标人须在相应服务区域设立项目部,固定办公场所,并按照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5)本项目垃圾中转站、公厕的日常设施运营、一般性维护维修、耗材及消耗等成本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但由于经济技术生命周期届满,主要设备丧失可用性的,该主要设备的重置由政府方负责,并承担重置费用。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由政府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16)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其他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中标人除须将已收取的费用原路退还外,还须向本项目采购人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17)中标人须将综合清扫保洁作业及综合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果皮箱等),前期已服务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果皮箱等),以及政府指定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18)绩效考核。本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均为试行,政府方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行业规范及标准、本地化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完善,中标人应接受政府方的必要修改和完善,并按修改后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业采购份额项目)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适用于合同分包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5,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体系认证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3分,满分6分。注:投标时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不能判定的不得分。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0-6管理人员配备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的得2分,具有环境工程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2)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不能判定的不得分。2.拟投入其他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每有1人得2分,满分4分。(2)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证书的,每有1人得3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不能判定的不得分。0-151.投标人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与智慧企业技术实力环卫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环卫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为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不能判定的不得分。2.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环卫作业类项目,在履约期间被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公示为示范项目或示范案例的:(1)经国家级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含国务院及其直属机构、国家部委及部委办等),每提供1个示范项目或示范案例的得5分;(2)经省级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每提供1个示范项目或示范案例的得3分;(3)经地市级或县(区)级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的,每提供1个示范项目或示范案例的得1分;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截图、网址以及项目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页;②项目须包含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或垃圾分类任意一项服务内容;③同一个项目按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若投标文件中提供多个示范项目或示范案例的,仅取级别最高示范项目或示范案例的证明材料计分。④投标人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时间须在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公示示范项目或示范案例时间之前,否则不予计分。0-10投标人业绩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过1个类似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业绩(服务范围内含有城区保洁和农村保洁),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过1个类似城区建筑垃圾清理(清运)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注:上述两个业绩相关要求如下:(1)提供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材料中无法充分体现签订时间、业绩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外提供业主(合同甲方)0-9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九、投标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4)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不可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记分,同一项目业绩(系指同一个中标通知书业绩)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份合同,仅算作1个业绩,仅计分1次。(5)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城区环境保洁实施方案熟悉本项目城区保洁实际情况,根据城区环境保洁的特点,制定城区内道路、安置小区、广场、水域、公厕等环卫保洁实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对城区环境保洁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细致完善,可行性高的,得5分;(2)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细致,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3)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熟悉本项目农村保洁实际情况,根据农村环境整治的特点,制定农村道路、美丽乡村示范点、农贸市场、水域、公厕等环卫保洁实施方案。由评标委员会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细致完善,可行性高的,得5分;(2)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细致,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3)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方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潜山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现状,针对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把握,考虑城区、乡镇的地域特点、人口分布状况和垃圾收运现状,制定细化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制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时间安排、工作流程、人0-5员分工、车辆安排、无害化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5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方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潜山市建筑垃圾收集转运现状,针对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把握,制定细化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制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时间安排、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车辆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5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5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方案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潜山市餐厨垃圾收集转运现状,针对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把握,制定细化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时间安排、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车辆安排等内容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5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5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方案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生活垃圾中转站现状,针对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把握,制定细化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编制的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日常作业管理方案、设备维护与安全管理、质量保障与监管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5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3分;0-5(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交接方案投标人充分了解和考虑潜山市存量资产现状,交接为现状交接。交接方案科学合理、交接时间及时高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交接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4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2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4环卫人员接收方案投标人充分了解和考虑潜山市现有环卫工人现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环卫人员接收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详细完善、科学合理可行,利于本项目实施的,得4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2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4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包括:①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制定;②员工安全生产教育;③员工安全生产培训;④垃圾中转站操作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操作培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4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2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4应急保障措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暴雨、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所采取应急措施方案;对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迎检预案等编辑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措施方案进行评审。0-4(1)方案内容完整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4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2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财务测算方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子项服务费单价构成明细表,包括不限于:人工费用、机械使用费用、耗材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及附加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测算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合理,科学性、可行性强的,得4分;(2)方案具体可行,基本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2分;(3)方案内容简单,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的,得1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0-4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某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潜山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安庆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项目概况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3FSCG25D03G0113FS34088220250246号2.项目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7365.23万元4.最高限价:70862296.30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乡综合清扫保洁(含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农村垃圾捡拾;水域保洁;公厕运营维护(含化粪池清掏);城区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清运及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及处置、中转站运行维护、渗滤液运输;环卫应急保障;智慧环卫系统配置等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一次),合同单价不变。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773021851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8926388。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2)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QQ:4008503300。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潜山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潜山市八一路与华瑞路交叉口南180米(八一居委会办公楼五楼)联系人:濮先生联系方式:180107107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联系方式:17730218510、1875657024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潜山市财政局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358号联系方式:0556-8926388项目概况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3FSCG25D03G0113FS34088220250246号2.项目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7365.23万元4.最高限价:70862296.30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乡综合清扫保洁(含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农村垃圾捡拾;水域保洁;公厕运营维护(含化粪池清掏);城区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清运及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及处置、中转站运行维护、渗滤液运输;环卫应急保障;智慧环卫系统配置等内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一次),合同单价不变。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773021851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8926388。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2)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QQ:4008503300。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潜山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潜山市八一路与华瑞路交叉口南180米(八一居委会办公楼五楼)联系人:濮先生联系方式:180107107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联系方式:17730218510、1875657024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潜山市财政局地址:潜山市梅城镇潜阳路358号联系方式:0556-8926388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按月评分、按季考核、季度付费。注:第一次支付时间为项目通过准备期验收并进入运营期3 个月后的30日内,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项目进入运营期6个月后的30日内,后续支付时间及方式依次类推。2服务地点安徽省潜山市,采购人指点地点。3服务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服务承包期限暂定为一年。年度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一次),合同单价不变。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潜山市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潜山市市域总面积约1688平方公里,呈“七山一水两分田”地貌特征,辖16个乡镇、183个村居,总人口约58.6万。城区、经开区和度假区综合清扫保洁面积约605.7万㎡,公厕42座。乡镇综合清扫保洁道路约152.7㎞、美丽乡村示范点及中心村334个、公厕421座。全市现有14座垃圾中转站,其中市区垃圾中转站3座,乡镇垃圾中转站11座等。为让各投标人更好了解本项目基础数据,采购人提供相关附件以供参考。项目基础据统计供投标人测算参考使用,不代表现状情况的完全真实反映,采购人不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据此测算及报价应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全部范围的环卫服务及其它服务项目的全部综合价格。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并全面了解项目现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后期不得以采购人所提供数据未完全准确统计、统计遗漏为由而要求采购人另行追加服务费用。三、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潜山市行政区域全覆盖。(二)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乡综合清扫保洁(含道路、广场、小区、绿化带、小广告“牛皮癣”清理等);农村垃圾捡拾;水域保洁;公厕运营维护(含化粪池清掏);城区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清运及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及处置、中转站运行维护、渗滤液运输;环卫应急保障;智慧环卫系统配置等内容。1.城乡综合清扫保洁(1)保洁范围。城市建成区(含经开区、度假区、源潭镇镇区)道路,乡镇集镇区和美丽乡村点,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已有物业管理的公园除外)、菜市场、开放式小区、小广告等“牛皮癣”、交通护栏、城市家具、绿化带等。城区清扫保洁面积约605.7万㎡,保洁乡镇集镇道路约152.7㎞。(2)保洁内容机械清扫:利用道路洗扫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联合作业,清扫道路路面的尘土、废弃物,维护道路整洁,呈现道路本色。人工清扫:清除地面道路、通道、广场、步行街、菜市场、小区等路面的尘土、废弃物,清除杂草,捡拾绿化带废弃物,维护整洁;人工保洁为对道路、通道、广场、步行街、菜市场、小区等路面清扫后进行巡回保洁。交通护栏擦拭清洗:运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作业,对综合清扫保洁范围内的交通护栏进行擦拭清洗。护栏周边地面应清洁,外观应干净整洁,护栏应呈本色。城市家居保洁:对清扫保洁范围内信息设施(路标志、标牌、弱电箱、电话亭、邮箱等)、卫生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照明安全设施、娱乐服务设施(坐具、桌子、游乐健身器械等)、交通设施(公交站点、车棚等)以及艺术景观设施(雕塑、艺术小品等)等定期进行擦拭清洗,周边地面应清洁,外观应干净整洁,设施呈本色。对小广告等“牛皮癣”现象集中的市区、乡镇集镇区及美丽乡村综合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内的道路、沿街建筑物墙体、各省道县道及道路两侧建筑物墙体以及上述范围内路名牌、交通护栏、交通站牌、路灯杆、交通指示牌等公用设施的污迹、乱张贴、乱涂写和过时破损广告标语的清理和城市家居保洁。2.农村垃圾捡拾(1)农村垃圾捡拾范围。行政区域内除城市建成区(含经开区、度假区)、乡镇集镇区和美丽乡村综合清扫保洁范围外的行政村(含自然村、组)环卫保洁和垃圾捡拾收运,实现环卫保洁和垃圾捡拾收运全覆盖。(2)农村垃圾捡拾内容。使用捡拾工具对村庄周边、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塘河渠及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无主垃圾进行捡拾和收集;对垃圾桶进行清洗、保洁、更新。3.城乡水域保洁(1)保洁范围。城市建成区、乡镇集镇区、美丽乡村周边和省道沿线重点河道。(2)保洁内容。使用保洁作业专业设备和专用保洁器具与设施,清除河道、滩涂、河岸两边的生活垃圾,对水域环境进行清洁维护。4.城乡公厕运营管理(1)服务范围公厕在交付服务单位运营管理之前必须做到设施完好,通水、通电,化粪池能正常使用。全市现需保洁厕所463座,其中市区42座,乡镇421座。乡镇公厕由乡镇政府新建或改造,移交服务单位管理前应确保水、电单独立户、内部设施完好。(2)服务内容。使用保洁工具对公厕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冲洗、消毒、灭蝇;对公厕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洁,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整洁;负责公厕和公厕化粪池的清掏并转运至指定处理场所,确保化粪池不发生漫溢或淤堵;对周边环境的污物、污水消毒灭蝇,保持灭蝇设施完好和周围环境整洁。公厕向公众24小时免费开放。5.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1)使用作业工具和专业车辆,对市域环卫作业范围内城乡居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将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转运至指定垃圾末端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2)使用专业车辆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乡居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产生的建筑装潢垃圾和大件家具进行收集、转运并进行规范处置。(3)使用专业车辆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宾馆、饭店、食堂和垃圾分类站、房、亭、点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并进行规范处置。6.垃圾中转站运行维护和渗滤液运输。全市现有14座垃圾中转站,其中市区垃圾中转站3座,乡镇垃圾中转站11座。服务内容: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压实、中转站日常运营及维护管理等,中转站内部和周边的环境卫生按照《潜山市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执行。将垃圾中转站或垃圾转运平台产生的渗滤液运输到政府指定的场所。7.环卫应急保障服务。服务单位应负责特殊情况下的环卫应急保障服务,包括重大活动、重要节日、自然灾害等环卫保障,以及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治理时,服务单位根据应急保障要求做出应急响应,进行落实。8.智慧环卫系统配置。本项目需配置独立的智慧环卫系统,该系统具有环卫作业管理、各类环卫和市容问题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在线监控、环卫作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管理等功能。中标人须将所有机动作业车辆(或参照机动车辆管理的新能源车辆)均接入系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清扫车、洒水车、扫地车、转运车、吸污车、压缩车等;大中型作业车辆须配置车载摄像头和定位设备,且支持视频回放功能;小型作业车辆须配置定位设备),实现对车辆的作业状态、轨迹进行可视化监控,作业数据进行统计汇总等,并接受政府方不定时督查。同时,中标人需确保每位一线工作人员拥有一个智慧卡牌(含定位功能),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每人配备对讲机。智慧环卫系统须能接入政府相关管理平台。(三)作业人员和设备配置中标人应充分考虑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特殊性和稳定性,确保平稳过渡。现有垃圾中转站14座交由服务单位负责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交还给政府方。为保障本项目能够顺利完成交接,本项目中标人须做好存量设施设备交接工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四)人员配备(1)潜山市城区、开发区环卫人员配置表岗位类型总人数城区人数开发区人数保洁员道路保洁员323189134其中:一级道路16610462二级道路271710三级道路431背街小巷1183安置小区及无物业小区661947开发区农村片区707其他区域(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42384水域保洁员880收集车跟车工15114公厕保洁员19190公厕保洁-道路保洁员兼职(16)(16)0中转站工人660维修工220小计373235138司机8吨洗扫车司机9635吨洗扫车司机6608吨洒水车司机9545吨洒水车司机660高压清洗车司机110多功能抑尘车司机2201吨路面养护车司机21110方推板侧装垃圾车司机2113方推板侧装垃圾车司机9728吨后装压缩垃圾车司机3218吨垃圾压缩车司机110新能源垃圾收集车司机1394大勾臂转运车司机110对接式垃圾转运车司机110垃圾转运车司机13130吸污车司机330小计816516管理人员管理人员963小计963合计463306157(2)潜山市各乡镇环卫人员配置表乡镇槎水镇官庄镇痘姆乡黄柏镇黄泥镇黄铺镇龙潭乡梅城镇水吼镇塔畈乡天柱山镇五庙乡油坝乡余井镇王河镇源潭镇1.保洁人员配置(人)56523833381094082553941163511496152(1)基础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4640302833993472473333112910484142农村基础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28241919287026673027228198264124集镇基础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18161195298517611310222018(2)重点区域保洁人员配置数量(人)101285510610868561012102.中转站管护人员配置(人)10011110110111103.农贸市场保洁人员配置(人)00001000000100124.驾驶员配置(人)24211423422123395.跟车工配置数量(人)24211423422123366.新能源垃圾收集车司机(人)10014117000114227.管理人员(人)1111121211111323合计636143384712147976545462242128108174(3)潜山市建筑垃圾处置环卫人员配置表作业内容岗位人数建筑垃圾清运垃圾运输车司机6铲车司机2管理人员1小计9垃圾处理分拣点工作人员2小计2合计11注:1、以上(1)-(3)表格中所列人员配备数量为采购人最低需求,供应商的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上述人员配备要求,且采购人有权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对潜山市城区、开发区和各乡镇人员进行调配,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供应商应当自行踏勘现场,合理配置人员,并确保投标人员数量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供应商自行提高人员配备数量以满足项目需要的,采购人不另行付费,供应商需在报价中自行统筹考虑。2、潜山市城区、经开区及乡镇(十六个乡镇)须分别设置一位片区负责人,中标人中标后将人员信息提供给采购人,用于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对接。3、本项目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纳入本轮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范围,不单独测算费用,由中标人按规范收运和处置,所需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以及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平衡,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关于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各项费用。(五)车辆配备(1)新增机动车辆配置表区域名称规格数量(辆)城区+开发区洒水车载重≥5吨1推板侧装垃圾车容量≥3m³1容量≥10m³1后装垃圾压缩车载重≥8吨3垃圾转运车载重≥8吨2吸污车容量≥8.5m³1路面养护车载重≥1吨2乡镇洒水车载重≥5吨1侧装垃圾车容量≥8m³2容量≥10m³1压缩垃圾车容量≥3m³7容量≥5m³6容量≥8m³3新能源垃圾收集车5双排4源潭镇侧装垃圾车容量≥6m³1容量≥7m³1大型清扫车载重≥8吨1小型高压冲洗车1潜山市全域垃圾运输车(用于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容量≥8吨10铲车(用于建筑垃圾清理收集)1合计55(2)政府方提供的更新车辆配置表名称规格数量(辆)洒水车载重≥5吨1推板侧装垃圾车容量≥5m³1容量≥12m³1后装垃圾压缩车载重≥10吨3吸污车容量≥10m³1洒水车载重≥5吨1侧装垃圾车容量≥10m³2容量≥12m³1压缩垃圾车容量≥5m³7容量≥8m³6容量≥10m³3新能源垃圾收集车容量≥1.5m³5侧装垃圾车容量≥8m³1容量≥10m³1合计34注:1、以上新增机动车辆配置表所列项目设施设备为采购人最低需求,投标设备参数及数量不得低于上述参数及数量要求。供应商应当自行踏勘现场,合理配置设施设备,并确保投标设备参数及数量满足项目实际需要。供应商自行提高设备参数及数量以满足项目需要的,采购人不另行付费,供应商需在报价中自行统筹考虑。2、本项目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纳入本轮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范围,不单独测算费用,由中标人使用专业收集车辆,按规范收运和处置,所需车辆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以及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平衡,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关于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各项费用。3、本项目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正在实施,预计2026年底完成,届时政府方将提供约22辆垃圾转运车(其中,总质量31吨、载重17吨的车辆约19辆,总质量18吨、载重10吨的车辆约3辆,具体车辆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供本项目中标人使用,替换掉原有相关机动车辆,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阶段综合考虑该事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替换掉的原有相关机动车辆的折旧费将在后期结算费用中予以扣除,具体金额另行确定。(六)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人应确保其服务质量、安全作业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本项目相关质量安全要求。本项目实行按效付费,服务期内政府方对中标人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进行考核与监督,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支付挂钩。触发提前退出机制的,按合同约定的提前终止情形处理。作业质量要求、考核办法及细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七)项目准备期项目合同签订日至正式开始运营日间的设施设备、人员等安排准备时间。本项目准备期不超过30日历天,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准备期内中标人完成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接收、人员选聘(原则上现有环卫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择优录用),并与政府方及有关第三方完成交接,具备全面提供服务的所有条件。(八)项目运营开始期本项目从项目进场准备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起开始正式运营。自运营日起,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服务费。四、报价要求1、各投标人应在不违背政策性规定和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以最高限价为参考依据,自行全面测算及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环卫作业车辆购置、租赁、运行费用、保洁工具耗材费用、公厕水电、维修费用、牛皮癣清理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智慧环卫系统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期内因省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相关费用与采购人据实结算。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除最低人员保障工资外其他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履约期限内不得因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服务费用。2、投标人应认真核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作为报价依据,合同一经签订后,采购范围和内容一律不得调整(除新增加服务项目外)。3、其他费用(1)社会保险费用:保险含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7%、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5%;全部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年/人;节假日补贴按照300元/年/人发放,高温补贴按照450元/年/人发放。(2)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可由投标人自行报价。(3)投标人须以表格形式(格式自拟)清楚列明其所有投标设施设备(含主要参数)、人员配备、上述费用明细及汇总(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全面、准确的详细费用测算过程,并作为评审委员会判断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并确保报价满足上述所有要求。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报价明细表(1)潜山市城区、开发区项目报价明细表序号费用项目费用说明单位数量控制价单项报价合计报价备注1综合清扫保洁费用一级道路平方米2331610.575.96元/平方米/年元/平方米/年元/年道路数量不包含道路两侧及周边停车场面积(约57342.25平方米)和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面积,道路两侧停车场和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带清扫保洁费用已经在道路清扫保洁费用中予以考虑,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算,不另行支付。二级道路平方米862201.9243.88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元/年三级道路平方米316597.222.63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元/年背街小巷平方米247766.711.62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元/年小区平方米946337.622.54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元/年广场平方米71426.794.08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元/年绿化平方米1257754.310.98元/平方米/年 元/平方米/年元/年道路两侧及中间绿化不包含在该范围内。城区重点水域项1275564.02元/项/年元/项/年元/年城区重点水域主要包括幸福河(利民堤委会至南外环路)、金家河(风情大道至三角洲小区)、北门河(原茶畜茧公司至东关河)、干沟(舒洲大道与原西凤路交叉口至纬五路)、中大沟(舒洲大道与原西凤路交叉口至天柱山地质博物馆)、东关河(皖潜大道至潜阳大桥)、梅河(皖国东路(梅河桥)至G50高速)、潜水(晓渡禅寺旁栏河堰上游500m至利民大桥下游500m)等,相关船只、设备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城区公厕保洁管护费用包括人工费用、维修维护费等。座4242256.99元/座/年 元/座/年元/年3垃圾转运费用运往至安庆市域范围内垃圾焚烧。项14933360.98元/项/年 元/项/年元/年4城区中转站运行维护费用包括中转站人工费用、维修维护费、水电费用等。座3181610.71元/座/年元/座/年元/年5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费用吨91666.6748元/吨/年元/吨/年元/年该项单价费用不可竞争,总价后期按实际发生量结算。6应急保障费用项12000000元/项/年元/项/年元/年该项费用不可竞争,后期按实际发生量结算。但每个运营年度运营费用结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7经开区农村垃圾收集费用项1253471.74元/项/年 元/项/年元/年8建筑垃圾清理费用含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自行合规处理等全过程费用。项11806419.44元/项/年元/项/年元/年9控制价合计38397067.50元/年注:供应商须按上述一年期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测算。所报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潜山市乡镇项目报价明细表序号乡镇名称费用说明单位数量控制价单项报价合计报价备注1槎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镇区综合清扫保洁、农村垃圾捡拾、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管护、公厕保洁管护、水域保洁等潜山市乡镇范围内各项报价费用。项11792180.2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项目服务期内,各乡镇新增道路、街道、三无小区(安置房)、广场、绿化(公园)、公厕等作业范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各项费用。2官庄镇项11901268.44元/项/年元/项/年元/年3痘姆乡项11225873.8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4黄柏镇项11155121.87元/项/年元/项/年元/年5黄泥镇项11362627.81元/项/年元/项/年元/年6黄铺镇项13091094.2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7龙潭乡项11360838.61元/项/年元/项/年元/年8梅城镇项12539041.3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9水吼镇项11846240.5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0塔畈乡项11332932.60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1天柱山镇项11182896.74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2五庙乡项1842608.0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3油坝乡项11241213.3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4余井镇项13260330.26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5王河镇项12870792.57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6源潭镇项15460168.09元/项/年元/项/年元/年17控制价合计32465228.80元/年注:供应商须按上述一年期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报价测算。所报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五、其他要求(1)网格化(片区)管理。中标人须实行车辆设备、人员网格化(片区化)管理,并在进场时将相关人员、设备定岗定责方案(包括数量、结构、种类、规格等必要信息)提前报政府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进场。运营期内有变更调整的,应将变更调整方案及时报政府方审核,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实质性调整人员、设备等。(2)根据市场调研,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后的废油可利用价值较高,按照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要求,本项目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纳入本轮环卫一体化购买服务范围,不单独测算费用,由中标人使用专业收集车辆,按规范收运和处置,所需人员和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以及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平衡,采购人不向中标人支付关于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各项费用。(3)服务期设施更新。项目设施设备虽有理论更新时间,但并不免除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因设备破损、丢失、淘汰而应及时更新更换的责任。服务期内,项目设施的重置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负责实施。(4)项目用水。本项目范围内环卫冲洗、洗扫、公厕及农贸市场清扫等作业用水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用水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鼓励中标人使用中水作为作业用水。(5)项目维保及办公。环卫设施设备的存放、保养场地及项目办公场所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自担。(6)新增作业范围。服务期内因城乡建设需要,潜山市城区及经开区新增道路、街道、三无小区(安置房)、广场、绿化(公园)、公厕等作业范围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所需费用根据中标人中标价格依法依规据实结算。(7)人员工资发放及社保等。采购人与本项目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时,约定环卫工人工资总额及人工费用拨付比例和日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须开立专用账户,并与采购人、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名称为环卫企业名称加环卫项目名称后加“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中标人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30日内报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向的支付时间、金额,按时、足额将环卫工人人工费用拨付到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实名制管理台账、经环卫工人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考勤表等相关资料报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应及时将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环卫工人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并向采购人提供代发工资凭证。项目所有人员均需购买意外伤害险,符合购买社会保险条件的人员,应买尽买,工资发放、社保、意外伤害险购买接受政府方监督。以上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的购买费用均包含在环卫服务费中,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所有人员(环卫保洁人员、驾驶员、项目管理人员等)均缴纳意外伤害险,不得缺漏,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工伤、死亡等意外事件,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潜山市城区环卫工基本工资标准不得低于2310元/月(不含相关福利补贴),乡镇环卫工平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1342元/月(不含相关福利补贴),后续因政策(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变化需调整的,中标人应及时予以相应调整,调整所需资金由采购人按实际增资额追加支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工资及福利补贴发放花名册、银行对账单等必要材料,对其工资和福利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若发现中标企业未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或者福利补贴的,政府方将根据抽查发现问题的比例或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的数量,按照实际差额×总人数×3的标准扣除服务费用。(8)如遇节假日、考核、重大活动保障以及遇水灾、风灾、雪灾及其他应急情况时,中标人须服从政府方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和相关车辆,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另行确定,采购人通过本项目应急费用向中标人予以支付,但每个运营年度运营费用结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和投入,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合同期内,中标人服务范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火灾或人身意外伤害事件等,所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10)调价约定。运营期内,不再考虑物价上涨、垃圾量增加及有关基数、税率变动等因素引起的中标人经营成本变化。因各种因素的调整、变动而增加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11)服务期的衔接。本项目服务期满、下一轮环卫作业中标人未进场前,若采购人要求本项目中标人继续履约的,中标人须严格执行,服务费用根据履约时间按照原中标价标准确定。(12)期满中标人资产处置。中标人配备的相关车辆、垃圾桶、易耗品等设施设备,运营期满后中标人在政府方规定的期限内撤除,自行处置。项目提前中止的,中标人的资产处置比照期满中标人资产处置执行。(13)政府方存量资产处置。政府方现有的约34辆环卫作业车辆提供给中标人使用(车辆明细详见上文中“(2)政府方提供的更新车辆配置表”),本项目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设备更新改造正在实施,预计2026年底完成,届时政府方将提供约22辆垃圾转运车(其中,总质量31吨、载重17吨的车辆约19辆,总质量18吨、载重10吨的车辆约3辆,具体车辆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供本项目中标人使用,替换掉原有相关机动车辆,中标人须在本项目投标阶段综合考虑该事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的由22辆垃圾转运车替换掉的原有相关机动车辆的折旧费将在后期结算费用中予以扣除,具体金额另行确定。项目运营期结束后,中标人须将上述车辆完好移交给政府方,并确保相关车辆的可用性(车辆经济技术自生命周期届满而丧失可用性的除外)。车辆交付之日起,采购人除对上述车辆购买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保险以及商业保险外,其他与上述车辆相关的一切责任、费用及义务均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保管义务:中标人负责车辆的日常保管、看护,确保车辆停放安全,防止被盗、毁损。2)费用承担: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3)事故责任:车辆在使用、停放期间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意外事件或因车辆本身原因导致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其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采购人不对此承担任何连带或赔偿责任。(14)中标人须在相应服务区域设立项目部,固定办公场所,并按照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5)本项目垃圾中转站、公厕的日常设施运营、一般性维护维修、耗材及消耗等成本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但由于经济技术生命周期届满,主要设备丧失可用性的,该主要设备的重置由政府方负责,并承担重置费用。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由政府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16)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各项工作,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向其他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否则,中标人除须将已收取的费用原路退还外,还须向本项目采购人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17)中标人须将综合清扫保洁作业及综合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果皮箱等),前期已服务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桶、果皮箱等),以及政府指定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18)绩效考核。本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均为试行,政府方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行业规范及标准、本地化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或完善,中标人应接受政府方的必要修改和完善,并按修改后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环卫作业一体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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