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招标公告(长丰县民政局2025)


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FMZ202513
2.项目名称: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长丰县内
4.项目单位:长丰县民政局
5.项目概况: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项目概算:本项目报单价每家评估费用不超过15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价2万元(含税价)。
8.项目类别:购买服务
9.中标方式:综合评审
10.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3.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
(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公告中涉及评标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及开标方式
1.报名时间:自挂网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下午5 时截止。
2.报名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室
3.报名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5时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交至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室 
五、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递交投标文件。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无效。
3.按照招标需求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4.投标文件须盖章密封,密封口盖骑缝章。
5.投标文件须有目录页及页码,排版工整。
6.投标文件一式叁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2.开标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科长(0551-66700613)
招标联系人:周主任(0551-66680375)
八、实施时间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它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采购单位联系。
附件:1.采购需求
2.投标授权书
3.投标函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综合评分细则
 
 
长丰县民政局
2025年9月 30日

附件
1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据此,长丰县民政局为做好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此项工作。
二、服务需求和项目内容
(一)服务需求
依据《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对县内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单位进行咨询指导、材料审核、现场评审和意见反馈,自行安排时间和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各个参评单位的各个分项得分和累计分以及真实、有效评估报告。我局将依据评估报告,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项目内容
1.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实施方案,提出评估专家人员名单,宣传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策,提供社会组织评估的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填写评估申报材料;
2.接收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材料,并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出受理通知指导其进行自评,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受理通知,告知不受理原因;
3.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组,对符合参评资格的县级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撰写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等级意见和整改建议;
4.组织召开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审工作会议,整理装订社会组织评估材料,提交评估工作报告;
5.配合调查评估过程和评估公示的社会投诉、复检及抽查工作
6.评估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整改建议。
7.其他
三、人员要求
每次评估,专家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配备1名持证会计。
四、付款方式
1.中标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所有现场评估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据实支付项目经费即:供应商报价×实际被评估单位数量,总价不超过2万元(含税价)。招标人完成验收后,如需向中标方支付款项,则需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向招标人提供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如中标方未提供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招标人不付款不构成违约。
2.招标人有权视实际需要调整委托中标人进行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及数量,并提供给中标人。
 
 

附件
2

投标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参加长丰县民政局招标办组织的“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活动(项目编号:xxxxx),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身份证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                     (签    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2.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可按以下形式之一提供:
⑴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⑵人社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⑶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委会确认。     4.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附件
3

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或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单位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等要求。
10. 我方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附件
5

综合评审细则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得分高的中标。
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
3.评分步骤如下:
技术分
根据技术分的细则,评标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
技术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分之和,即技术总得分。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

评分结果

类别
评分 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90分)
供应商业绩
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如下业绩(含正在履约的): 1.供应商承担过县(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上委托的项目评估、评审工作,每个得5分。 2.供应商承担过民政类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业绩,每个得5分。 备注:上述两项可累计计分,最高15分。注:上述两项可累计计分,每份合同算1个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所承接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正式成果报告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不予认可。
0-15分

履约评价
上述评分内容“供应商业绩”中经评标小组认可得分的业绩中,业绩履约获得合同甲方良好(或满意)或以上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1)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履约评价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2)同一业绩提供多份履约评价证明材料的,不累计计分;
0-15分

供应商奖项、荣誉
(1)项目荣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机构或项目核心成员(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所承接的社会服务类项目获得县(区、县级市)或以上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等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对应的服务合同或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仅计分一次,不累加计分。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上述供应商所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含正在履约的项目。
0-15分

项目人员配备
1.持证会计人员(5分): 团队中包含1名具备会计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证书的专职财务人员,得5分。  2.项目负责人资质(5分): 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得5分。  3.评估人员资质(5分): 除上述人员外,另外1名评估人员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和财务人员的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是机构法人无须提供社保证明;
0-15分

社会影响力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媒体报道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成绩突出,被媒体报道的: (1)县(区、县级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 (2)地级市以上(不含地级市)媒体报道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 (3)未提供得0分。 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媒体报道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媒体的须提供相关报道页面或截图影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刊号、期号、日期等信息;电视电台报道的须提供播出时间、栏目等信息材料;网络媒体须体现报道的日期、截图、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 ①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媒体名称、报道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所报道媒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②如为供应商所承接的项目获得报道的,除提供上述要求的材料外,还须同时另附其所承接的项目对应的合同。 (3)国家级媒体及其网络,例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组织》、《中国老年》、《中国残疾人》等。省级媒体及其网络,以安徽省为例,例如: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残疾人》等(外省同类型媒体予以认可)。市级媒体及其网络,以合肥市为例,例如:合肥广播电视台、《合肥日报》、《合肥晚报》等(外市同类型媒体予以认可)。 备注:上述不同级别媒体报道,可累计计分,满分5分。但同-报道内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媒体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
0-5分

风险控制方案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控制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情况预判、相应处置措施进行评分: (1)全面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如时间延误、时间、质量、结果争议等),并制定了具体、有效的预防和应急预案,得5分; (2)能识别部分风险,应对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分; (3)风险考虑不周,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0-5分

重难点分析
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重难点内容、解决措施等: (1)能精准识别本项目实施的特殊性、重难点(如数据收集难、评估标准统一等)和难点,并提出创新性、针对性解决策略,得5分; (2)能分析出主要重点、难点,但深度不够,解决方案较为常规,得3分; (3)分析深度不够,无实质内容,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0-5分

专业性与规范性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标准的解读是否精准、评估程序的设置是否规范、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专业科学、评估工具(如评分表、访谈提纲、核查清单等)的设计是否合理等:  (1)方案专业严谨,流程规范,科学性强,得5分;  (2)方案较为专业、规范,具有科学性,得3分; (3)方案专业性、规范性不足,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0-5分

管理制度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意见反馈及投诉处理制度、服务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等: (1)为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档案管理、保密沟通机制等制度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规范、严密,能有效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得5分; (2)有相关制度,但不够细化,与项目结合度一般,得3分; (3)制度缺少或照搬模板,无项目特色,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0-5分

评估方案
供应商提供总体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的实施计划;②项目的服务流程规范性;③项目的保障机制。 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评估方案进行酌情打分: (1)方案完全贴合本县实际,评估流程设计科学、完整、清晰,时间节点明确,方法可行,能明确评估目标全面达成的,得5分; (2)评估方案对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响应较为完整,针对性、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 (3)评估方案对项目过程监管有具体的实施规划但规划不足,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
0-5分

 
价格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0-10分

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doc

 

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招标事宜现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CFMZ2025132.项目名称: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3.项目地点:长丰县内4.项目单位:长丰县民政局5.项目概况: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详见采购需求。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7.项目概算:本项目报单价每家评估费用不超过1500元,具体以实际为准,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价2万元(含税价)。8.项目类别:购买服务9.中标方式:综合评审10.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二、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3.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1)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函。(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及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5)公告中涉及评标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四、报名及开标方式1.报名时间:自挂网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下午5时截止。2.报名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室3.报名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4日下午5时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交至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1301室五、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1.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内容递交投标文件。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字无效。3.按照招标需求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4.投标文件须盖章密封,密封口盖骑缝章。5.投标文件须有目录页及页码,排版工整。6.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2.开标地点: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会议室七、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科长(0551-66700613)招标联系人:周主任(0551-66680375)八、实施时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九、其它事项说明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采购单位联系。附件:1.采购需求2.投标授权书3.投标函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5.综合评分细则长丰县民政局2025年9月30日1.1.1.附件11.1.2.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据此,长丰县民政局为做好2025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此项工作。二、服务需求和项目内容(一)服务需求依据《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合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对县内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单位进行咨询指导、材料审核、现场评审和意见反馈,自行安排时间和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各个参评单位的各个分项得分和累计分以及真实、有效评估报告。我局将依据评估报告,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二)项目内容1.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实施方案,提出评估专家人员名单,宣传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策,提供社会组织评估的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填写评估申报材料;2.接收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材料,并对其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发出受理通知指导其进行自评,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不受理通知,告知不受理原因;3.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组,对符合参评资格的县级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撰写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等级意见和整改建议;4.组织召开县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审工作会议,整理装订社会组织评估材料,提交评估工作报告;5.配合调查评估过程和评估公示的社会投诉、复检及抽查工作6.评估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整改建议。7.其他三、人员要求每次评估,专家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配备1名持证会计。四、付款方式1.中标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所有现场评估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据实支付项目经费即:供应商报价×实际被评估单位数量,总价不超过2万元(含税价)。招标人完成验收后,如需向中标方支付款项,则需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向招标人提供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如中标方未提供等额普通增值税发票,招标人不付款不构成违约。2.招标人有权视实际需要调整委托中标人进行评估的社会组织名单及数量,并提供给中标人。1.1.3.附件21.1.4.投标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参加长丰县民政局招标办组织的“长丰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购买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活动(项目编号:xxxxx),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2.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可按以下形式之一提供:⑴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⑵人社局的书面证明材料;⑶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委会确认。4.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1.51.1.61.1.71.1.81.1.91.1.101.1.111.1.121.1.12.1.附件3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或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单位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9.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等要求。10.我方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1.1.131.1.141.1.15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1.1.161.1.171.1.181.1.19.附件51.1.20.综合评审细则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得分高的中标。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3.评分步骤如下:技术分根据技术分的细则,评标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综合评审表。技术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分之和,即技术总得分。技术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下表:评分结果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分(90分)供应商业绩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如下业绩(含正在履约的):1.供应商承担过县(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上委托的项目评估、评审工作,每个得5分。2.供应商承担过民政类项目评估、评审工作业绩,每个得5分。备注:上述两项可累计计分,最高15分。注:上述两项可累计计分,每份合同算1个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所承接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正式成果报告的,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小组不予认可。0-15分履约评价上述评分内容“供应商业绩”中经评标小组认可得分的业绩中,业绩履约获得合同甲方良好(或满意)或以上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注):(1)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履约评价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同一业绩提供多份履约评价证明材料的,不累计计分;0-15分供应商奖项、荣誉(1)项目荣誉,2022年1月1日以来机构或项目核心成员(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所承接的社会服务类项目获得县(区、县级市)或以上政府、民政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为评审依据。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等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相对应的服务合同或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仅计分一次,不累加计分。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上述供应商所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含正在履约的项目。0-15分项目人员配备1.持证会计人员(5分): 团队中包含1名具备会计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证书的专职财务人员,得5分。 2.项目负责人资质(5分): 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得5分。 3.评估人员资质(5分): 除上述人员外,另外1名评估人员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得5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和财务人员的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以及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连续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是机构法人无须提供社保证明;0-15分社会影响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媒体报道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成绩突出,被媒体报道的:(1)县(区、县级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2)地级市以上(不含地级市)媒体报道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3)未提供得0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媒体报道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媒体的须提供相关报道页面或截图影印件或扫描件,包括刊号、期号、日期等信息;电视电台报道的须提供播出时间、栏目等信息材料;网络媒体须体现报道的日期、截图、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①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若上述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媒体名称、报道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所报道媒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②如为供应商所承接的项目获得报道的,除提供上述要求的材料外,还须同时另附其所承接的项目对应的合同。(3)国家级媒体及其网络,例如: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组织》、《中国老年》、《中国残疾人》等。省级媒体及其网络,以安徽省为例,例如: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残疾人》等(外省同类型媒体予以认可)。市级媒体及其网络,以合肥市为例,例如:合肥广播电视台、《合肥日报》、《合肥晚报》等(外市同类型媒体予以认可)。备注:上述不同级别媒体报道,可累计计分,满分5分。但同-报道内容不重复计分,以最高级别媒体计分。最高不超过5分。0-5分风险控制方案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控制方案,对包括但不限于突发情况预判、相应处置措施进行评分:(1)全面识别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如时间延误、时间、质量、结果争议等),并制定了具体、有效的预防和应急预案,得5分;(2)能识别部分风险,应对措施可行性一般,得3分;(3)风险考虑不周,针对性、实用性不强,得1分;(4)未提供得0分。0-5分重难点分析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重难点内容、解决措施等:(1)能精准识别本项目实施的特殊性、重难点(如数据收集难、评估标准统一等)和难点,并提出创新性、针对性解决策略,得5分;(2)能分析出主要重点、难点,但深度不够,解决方案较为常规,得3分;(3)分析深度不够,无实质内容,得1分;(4)未提供得0分。0-5分专业性与规范性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标准的解读是否精准、评估程序的设置是否规范、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专业科学、评估工具(如评分表、访谈提纲、核查清单等)的设计是否合理等: (1)方案专业严谨,流程规范,科学性强,得5分; (2)方案较为专业、规范,具有科学性,得3分;(3)方案专业性、规范性不足,得1分; (4)未提供得0分。0-5分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培训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意见反馈及投诉处理制度、服务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等:(1)为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档案管理、保密沟通机制等制度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规范、严密,能有效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得5分;(2)有相关制度,但不够细化,与项目结合度一般,得3分;(3)制度缺少或照搬模板,无项目特色,得1分;(4)未提供得0分。0-5分评估方案供应商提供总体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的实施计划;②项目的服务流程规范性;③项目的保障机制。评委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总体评估方案进行酌情打分:(1)方案完全贴合本县实际,评估流程设计科学、完整、清晰,时间节点明确,方法可行,能明确评估目标全面达成的,得5分;(2)评估方案对招标文件需求内容响应较为完整,针对性、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3)评估方案对项目过程监管有具体的实施规划但规划不足,得1分。(4)未提供得0分。0-5分价格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0-1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