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产辅助设备 炸药车设备 炸药车招标公告(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5)



招标公告名称: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铁2#联合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炸药车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编号:
M1301000205528798003001

招标内容: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铁2#联合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炸药车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铁2#联合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炸药车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或融资,出资比例为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5吨炸药车3台,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和招标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招标编号:SGKJ-KYZB2025001012 2.1.2 项目名称: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铁2#联合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炸药车设备采购。 2.1.3 项目概况:矿区海拔标高在 800m 左右,地势平缓,地形起伏不大。地表约 80%被 0.5~3.0m 的滨海砂砾石和风成砂土所覆盖,是典型的滨海荒漠地貌。气候温和,夏季温度 15℃~30℃,冬季温度 10℃~25℃,年平均温度19.5℃,年降水量平均 6.7mm 左右,属热带干旱气候。矿区地处东南信风带,常年刮东南风,最大风速约 74km/h。 2.1.4 交货期:2025年11月30日前3台15吨炸药车运到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港口(天津港或上海港)。 2.1.5 交货地点: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港口(天津港或上海港)。2.2招标范围:15吨炸药车3台,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和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包括其母公司及母公司的下属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为充分体现该车型属于在用成熟产品,供方需提供2022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签订的15吨以上(含15吨)不少于5台炸药车买卖合同(合同可累计台数),并附带相应的发票或出口报关单扫描件(发票信息不允许掩盖)。发票需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如果所提供的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显示不一致,视为无效发票。投标人应用业绩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被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参标、中标资格。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所投标设备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所购买设备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供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17:00至2025-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交易平台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 本次招标通过互联网远程解密、在线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2025年10月21日上午09时00分至09时30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cnbidding.com),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联系人:于先生19931528799(技术咨询) 孙先生0315-7713391(技术咨询)丁先生0315-771345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电话:0315-7710321 电子邮箱:lijianfeng_01@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秘铁2#联合采区生产辅助设备项目炸药车设备采购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首钢矿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迁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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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6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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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于先生(技术咨询),丁先生
联系人:
孙先生(技术咨询)

电话:
19931528799,0315-7713456
电话:
0315-77133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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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gkjj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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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辅助设备 炸药车设备 炸药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